X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在全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专项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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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在全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专项行动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前一阶段全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的进展,分析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对下一阶段纵深推进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刚才,有关方面汇报了情况,总的来看,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迅速,围绕排查、化解、稳控等重点环节,协同联动,积极作为,推动解决了一批矛盾纠纷隐患,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平稳开局奠定了良好基础。对此,应予以肯定。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专项行动已进入纵深推进、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是到这个阶段,往往面临的矛盾更复杂、任务更艰巨、考验更严峻。从宏观形势看,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矛盾风险触点增多、燃点降低、关联性增强。从我市实际看,随着经济社会深度转型,新旧矛盾交织叠加,传统风险与非传统风险相互传导,一些领域的问题仍处于易发多发期。我们的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基础还不牢固,距离“清仓见底”、“案结事了”的目标还有差距,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排查覆盖不全面、化解措施不扎实、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等问题。如果这个时候我们有丝毫的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前期努力就可能前功尽弃,甚至可能使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局部风险演化为系统风险。


因此,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的工作要求和市委的具体安排上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专项行动,不仅是化解当前突出矛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更是夯实社会治理根基、保障高质量发展、履行好维护平安稳定这一重大政治责任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清形势任务,摒弃“一阵风”思想,树立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决心,采取更硬的手段、拿出更实的措施,狠抓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经得起检验、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扎实成效,坚决扛牢我们肩负的政治责任。


下面,结合当前工作进展和下一步任务,我讲几点意见:


一、坚持全面深入、精准精细,在矛盾纠纷排查上再下苦功


排查是化解的前提,底数清、情况明,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前期我们摸上来一批问题,但这还远未达到“全面覆盖、摸清底数”的要求。下一步,必须在排查的广度、深度和精度上实现新的突破。


一要拓展排查渠道,构建立体网络。绝不能仅仅依靠部门自查、坐等上报。要推动排查力量下沉、关口前移。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将网格员、楼栋长、村民小组长等力量全面发动起来,成为感知风险的“神经末梢”。要深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网络舆情、热线投诉、信访平台等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和关联分析,敏锐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下要组织干部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现场调研、座谈交流,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家庭,与群众面对面,听真话、察实情。要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完善有奖举报、信息员等制度,鼓励群众和各行各业从业人员主动反映身边的风险隐患。总之,要织密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技结合、专群联动的排查网络,确保不留下任何死角盲区。


二要丰富排查手段,提升专业能力。排查不是简单的登记造册,而要具备发现隐性矛盾、预判风险等级的专业眼光。要组织开展专项排查,针对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金融借贷、房地产、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以及特定利益群体,开展“拉网式”、“梳篦式”的专项排查清理。要引入风险评估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不能仅仅记录在案,要立即进行初步的风险评估,根据其性质、涉及人数、激烈程度、发展趋势等,划分高、中、低风险等级,建立动态管理台账,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进行分析,判断矛盾的核心诉求、法律关系和可能的走向,提高排查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三要聚焦排查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必须紧盯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要重点关注涉众型经济纠纷,特别是非法集资、网贷平台、商品房买卖交付等领域可能引发的群体性风险;要重点关注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如农民工工资拖欠、物业服务纠纷、养老就医就学等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重点关注特定利益群体的诉求动向,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要重点关注历史遗留的“骨头案”、“钉子案”,防止在特定时点被重新激化。同时,要密切关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可能带来的新型社会风险,做到早研究、早预警。


二、坚持分类施策、多元共治,在矛盾化解处置上再求实效


排查是基础,化解才是关键。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绝不能“一报了之”、“一转了之”,必须压实化解责任,创新方式方法,力求“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一要强化主动化解,落实首接负责。牢固树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化解”和属地管理原则,坚决防止矛盾“击鼓传花”。对排查出的矛盾,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主动认领、立即上手,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制定化解方案和时限。要大力推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领导要带头包案,一抓到底。要变“被动应答”为“主动问需”,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把工作做在平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要强化攻坚化解,破解疑难杂症。对于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的“硬骨头”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组建工作专班,进行集中攻坚。要坚持“一案一策”、“一事一议”,深入研究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和法律政策依据。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法定渠道解决问题。对于确实存在过错的,要依法纠正、赔偿补偿到位;对于诉求无理但生活困难的,要辅以帮扶救助、教育疏导;对于以闹求决、以访施压的,要坚决依法处理,树立法治权威。攻坚化解要注重策略,既要坚持原则底线,也要体现人文关怀,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三要强化多元共治,形成化解合力。矛盾纠纷化解不能靠单打独斗,必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共治格局。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发展品牌调解室、个人调解室,鼓励“两代表一委员”、老党员、老专家、老模范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要完善“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要积极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力量,为矛盾化解提供法律、心理和社会工作支持。要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如建立纠纷化解基金、引入保险机制等,拓宽化解渠道。


三、坚持抓早抓小、源头防范,在重点稳控帮扶上再做实功


化解存量,更要遏制增量、防范变量。对于一些高风险点和重点人员,必须坚持“稳”字当头,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一要注重抓早抓小,防范风险升级。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对排查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发声、第一时间处置,防止小拖大、大拖炸。要建立风险动态监测和即时响应机制,对可能引发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的信号,要灵敏反应,果断采取教育、劝阻、隔离等措施,坚决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对社会心态的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模糊认识,疏导公众情绪,避免个别问题炒作放大、局部风险扩散蔓延。


二要深化教育帮扶,注重人文关怀。稳控不是简单“看住”,根本在于“疏导”和“帮扶”。对于有怨气、有诉求的重点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和情感沟通工作,倾听其心声,了解其困难,争取其理解。要落实帮扶措施,对符合社会救助、就业扶持、医疗救助等政策的,要积极协调落实,解决其实际困难,让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源头上减少对抗情绪。要依法加强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落实监护责任,防止发生意外。


三要突出重点对象,实施精准管控。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建立清单,实行“一人一策”、“一类一方案”的精准稳控。要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实时掌握其动态轨迹和思想行为变化。在重要敏感节点,要依法加强管控措施,确保盯死看牢,确保不漏管、不失控。同时,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防止工作简单化、扩大化,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四、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在社会治安管控上再强措施


矛盾纠纷与社会治安问题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全面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以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矛盾纠纷化解,以有效的矛盾化解促进治安形势好转。


一要聚焦薄弱环节,堵塞安全漏洞。深入分析本地区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找准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区域、部位和时段。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娱乐场所、中小旅馆、网吧等治安复杂场所的清理整治。强化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散装汽油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实名制、开箱验视、过机安检等制度。加强对校园、医院、公交地铁、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巡逻值守。要针对新型网络犯罪、电信诈骗等高发案件,开展专项打击和针对性防范宣传,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二要强化整体巡控,挤压犯罪空间。坚持专群结合、人技结合,优化警力布局,科学安排巡逻勤务,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要充分发动网格员、保安员、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邻里守望、看楼护院。要加快推进“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的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提升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掌控能力。要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案事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三要深化专项打击,形成强大震慑。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要组织力量,露头就打,打早打小。要深挖犯罪背后的利益链条和保护伞,彻底铲除其滋生土壤。通过持续有力的打击,净化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为矛盾纠纷化解创造有利条件。


五、坚持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在确保工作实效上再严要求


专项行动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责任落实,核心在机制保障。各级各部门必须将这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一要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稳定”的要求,主动排查化解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要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和社会组织协同责任,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健全落实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召开风险研判会议,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汇总分析、综合研判,准确把握态势,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要健全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必须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要健全落实快速响应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启动预案,领导靠前指挥,力量迅速到位,依法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升级。


三要提升预警处置效能。要依托社会治理现代化信息平台,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推动信息互通共享。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矛盾风险的趋势预测、监测预警,提升风险感知的敏锐性。要建立分级分类预警和处置机制,根据风险等级,明确不同的响应级别和处置要求,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快速传达、处置指令能够高效执行。要加强基层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开展常态化演练培训,提升一线干部和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四要强化督导考核问效。市专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跟踪督办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专项行动成效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干部使用挂钩。对工作进展快、成效好的,要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要通过严督实考,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同志们,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当前正值年初,各项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但维护稳定的弦一刻也不能放松。让我们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履行好我们肩负的维护平安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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