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讨材料

日期:查看:148

X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讨材料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总纲。作为县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县人大常委会必须深刻把握这一核心要义,自觉将其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为巩固和发展县域内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下面,我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一、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夯实思想根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绝非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关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长远大计和根本所在。我们必须从多个维度深化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这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定盘星”。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只有不断铸牢这一意识,才能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侵蚀,构建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让“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信念和自觉行动。


(二)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动力源”。中国梦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梦想,需要56个民族同心同德、凝心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各族人民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将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对于XX县而言,只有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才能携手克服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三)这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效能的“金钥匙”。新时代的民族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我们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它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通过强化共同体意识,能够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更深厚、根基更牢靠。


(四)这是应对风险挑战、确保长治久安的“压舱石”。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复杂尖锐。民族领域并非“世外桃源”,同样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只有持续不断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有效防范化解民族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科学方法路径,明确履职方向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人大常委会在推进这项工作时,必须找准切入点、着力点,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路径。


一要坚持思想引领,增进“五个认同”。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宣传内容上,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特别是我们XX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故事和现实佳话,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二要深化文化浸润,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深刻认识到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在履职中,要支持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同时更要促进各民族文化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基础上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既是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也是各民族走向现代化、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客观需要。要支持开展丰富多彩、具有中华文化底蕴的文化活动,促进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欣赏、相互借鉴、相互融合。


三要强化法治保障,夯实法治基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民族事务治理的基本方式。县人大常委会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加强涉及民族工作、民族团结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在本地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在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时,要关注是否存在因民族身份而产生的歧视性或变相歧视性做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要通过法治宣传,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要聚焦发展推动,促进共同繁荣。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人大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要关注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村落的发展,在推动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加强调研和监督,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通过推动高质量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使各族群众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充分发挥人大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独特优势,展现担当作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制度优势和职能优势。我们必须立足本职,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对于我县而言,重点是保证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上级相关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同时,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时,要将是否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否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作为重要衡量标准,确保出台的决议决定和规范性文件与党的民族政策同向同行,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二是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监督权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要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灵活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多种监督方式。例如,可以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使用情况、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进程等议题,有计划地开展监督。监督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是党和政府联系各族群众的桥梁纽带。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开展视察、调研、走访。认真督办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族民生等方面的议案建议,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各族人大代表在各自领域带头宣传党的政策,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服务各族群众,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


四是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打铁必须自身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必须带头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在依法履职的各个环节,落实到机关工作的各个方面。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熟悉民族政策、善于做民族工作的干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四、牢记嘱托,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我深感肩上的担子沉甸甸。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和战略性工程来抓。


一要以更高站位深化认识。不断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刻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必然性、极端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将其融入血脉、铸入灵魂,作为谋划推动人大一切工作的逻辑起点和重要标尺。


二要以更实举措服务大局。自觉将人大工作放在全县民族工作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做到县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要围绕县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找准人大履职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要以更优作风联系群众。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深入少数民族群众中间,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期盼,汲取他们的智慧。通过人大渠道,推动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共同奋斗、共享发展中绽放得更加绚丽。


四要以更强合力协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营造人人珍惜民族团结、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总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长期工程,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带领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各族干部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县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XX人大的力量!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推荐阅读
扫码登录

客服微信:lbgzkf1

笔杆子文库客服微信

客服咨询

《笔杆子文库》微信端

笔杆子文库微信端

微信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