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XX在全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暨综治重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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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XX在全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暨综治重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2
2.XX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XX在全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暨综治重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20
3.XX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XX在全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暨综治重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29
XX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XX在全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暨综治重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各位同志: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暨综治重点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要求,总结我县近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基层治理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精准分析当前全县矛盾纠纷的总体态势和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综治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凝聚合力,切实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不断夯实平安XX、法治XX建设的坚实根基,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会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负责同志、政法委员及综治工作人员,大家都是我县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一方百姓的重要职责。刚才,会议通报了全县近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客观分析了当前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分布特点和风险隐患,这些情况都是经过各部门、各乡镇深入摸排、汇总梳理得出的,反映了我县平安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的真实现状,希望大家认真对照、深刻反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上来。
下面,我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变化,充分认识近期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重点,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常态化排查机制逐步健全,风险发现能力持续提升。各部门、各乡镇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结合县域实际,将村(社区)、网格、工地、牧区作为排查工作的主战场,组织综治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驻村工作队等力量下沉一线,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做到排查无死角、无盲区。针对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排查行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精准掌握矛盾纠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实现了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
二是重点领域化解成效明显,矛盾处置质效不断提高。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资债务、草场纠纷等我县矛盾纠纷的重点领域,各相关部门分类施策、靶向发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作用,推动一大批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方面,民政、妇联、乡镇(村社)联动开展调解疏导,注重情感沟通和法治宣传,有效化解了多起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方面,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乡贤、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以乡情、亲情为纽带,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了邻里和谐;劳资债务纠纷方面,人社、法院、司法等部门加强协作,畅通维权渠道,快速调处工地欠薪、民间借贷等纠纷,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草场纠纷方面,林草、农牧、乡镇联合开展排查整治,结合牧区实际完善草场划分、使用相关规定,有效化解了牧区草场权属、使用等方面的矛盾,保障了牧区生产生活秩序。
三是社会治安防控持续强化,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公安、应急、综治等部门密切配合,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同时,扎实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优化网格设置,配强网格力量,推动网格与综治、公安、信访等工作深度融合,网格的信息收集、矛盾调解、服务群众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基层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四是协同联动格局初步形成,治理合力有效凝聚。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会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调处、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政法、司法、公安、信访、民政、林草、农牧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针对跨部门、跨乡镇的复杂矛盾纠纷,开展联合调处,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各乡镇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与县级部门的对接配合,形成了县乡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
五是基层治理基础不断夯实,治理能力稳步提升。持续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完善综治中心功能设置,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就能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以会代训、案例研讨等方式,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一大批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各乡镇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的结果,更是全体政法干警、综治工作人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辛勤付出、默默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政法委,向在座的各位同志,并通过你们向全县所有奋战在平安建设和基层治理一线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清醒认识、深刻剖析,准确把握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类矛盾纠纷交织叠加,基层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短板。从刚才通报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县的矛盾纠纷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趋势,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矛盾纠纷类型多元交织,化解难度持续加大。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矛盾纠纷的类型也不断增多,除了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草场纠纷等矛盾外,劳资债务、征地拆迁、物业服务等新型矛盾纠纷不断涌现,且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涉及的主体多、领域广、环节复杂,化解的难度不断加大。同时,部分矛盾纠纷因前期排查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由小变大、由简单变复杂,甚至出现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情况,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压力。
二是重点领域矛盾隐患突出,防控压力依然较大。婚姻家庭领域,因家庭琐事、情感纠纷、财产分割等引发的矛盾仍居高不下,部分纠纷因情绪激化容易引发家庭暴力、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邻里关系领域,因宅基地、排水、通行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遇事容易冲动,导致矛盾升级;劳资债务领域,受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企业、工地存在欠薪、拖欠货款等问题,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草场纠纷领域,牧区草场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权属划分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牧区群众因草场使用、流转等问题产生矛盾,且牧区地域广阔、交通不便,给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此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仍存在短板,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管控和服务措施还需进一步细化落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三是排查化解工作仍有短板,源头治理亟待加强。部分乡镇、部门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排查、轻化解”“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排查工作不够深入、不够细致,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部分调解员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不足,面对复杂矛盾纠纷时,缺乏有效的调解方法和技巧,化解效果不佳;源头治理机制不够健全,对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分析不够透彻,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不多,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导致部分矛盾纠纷反复出现。
四是部门协同联动不够紧密,治理合力尚未完全形成。虽然我们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仍不够顺畅,存在信息壁垒、各自为战的情况;部分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面对跨部门、跨乡镇的复杂矛盾纠纷,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联合调处机制不够完善,针对复杂矛盾纠纷的联合调处流程不够规范、效率不够高,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五是基层基础建设仍显薄弱,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仍不到位,功能设置不完善,人员配备不足,未能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矛盾化解、指挥调度等作用;网格化服务管理仍存在网格划分不合理、网格力量薄弱、网格员待遇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网格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未能充分调动,网格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遇事习惯于靠“人情”“蛮干”解决,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是督导问效机制不够健全,工作落实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工作部署下去后,缺乏有效的督查督办和跟踪回访,对工作落实情况掌握不够全面、不够准确;考核问责机制不够完善,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问责力度不够,未能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导致部分工作流于形式、落地见效不佳。
各位同志,当前我县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亟待解决。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必将影响我县平安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的整体成效,甚至影响全县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大家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靶向施策,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走深走实
针对当前我县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下一步,我们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处置、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健全常态化排查、多元化化解、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精准施策、综合发力,全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走深走实,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具体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守牢安全稳定底线
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县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事关平安XX、法治XX建设的推进成效,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全县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各乡镇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各项工作,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
二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县委政法委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职责,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会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针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要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部门、各乡镇在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基层治理等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
(二)深化排查化解,筑牢基层防线,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预防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之策。我们要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平时,不断深化排查化解工作,织密织牢矛盾风险防控的基层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
一要坚持常态化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各部门、各乡镇要组织力量下沉村(社区)、网格、工地、牧区,开展常态化、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做到每周一小排、每月一大排、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专项排,确保对矛盾纠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同时,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资债务、草场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突出问题、风险隐患,逐一建立台账,明确化解时限、化解措施、责任人员,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排查一起、化解一起、销号一起。
二要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村(社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配强人民调解力量,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推动一大批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同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三者之间的衔接配合,针对复杂矛盾纠纷,开展联合调处,形成调解合力。对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解决,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要强化源头治理。深入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婚姻家庭、草场纠纷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从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等方面入手,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矛盾纠纷反复出现。同时,加强对群众的思想引导和情绪疏导,及时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治理合力,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
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乡镇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凝聚起多元共治的强大治理合力。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加强沟通协作,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一要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会商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全县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协调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同时,针对跨部门、跨乡镇的复杂矛盾纠纷,及时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化解方案,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开展联合调处,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全县矛盾纠纷和综治工作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政法、司法、公安、信访、民政、林草、农牧等部门和各乡镇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各部门、各乡镇要及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防控、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工作信息录入平台,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为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支撑,同时也为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要健全联合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调处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在联合调处中的职责分工,针对跨部门、跨乡镇的复杂矛盾纠纷,由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会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定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开展联合调处,做到快速响应、及时处置、有效化解。同时,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建设,完善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功能,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接待等资源,设立专门的调处窗口,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就能解决矛盾纠纷,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要推动各方同向发力。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履行审判、检察、公安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法律指导和司法保障;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公安部门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力度,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信访部门要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推动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民政、林草、农牧、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针对本行业、本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整治,推动问题从源头解决;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与县级部门的对接配合,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通过各部门、各乡镇的同向发力、齐抓共管,形成“全县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治理合力。
(四)抓实重点工作,提升治理效能,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综治工作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我们要紧紧围绕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要求,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抓实抓细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
一要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全一人一档制度,精准掌握其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同时,制定针对性的服务管理措施,加强教育、管理、帮扶和关爱,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矫治,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加强医疗救治和服务管理,落实监护责任,防止发生肇事肇祸事件;对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加强关爱帮扶,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其生活、学习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
二要加强重点区域巡逻防控。针对县城商圈、车站、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牧区、偏远乡村等治安薄弱区域,工地、企业等矛盾纠纷易发区域,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优化巡逻防控布局,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实行常态化、网格化巡逻防控,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同时,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等技防设施,实现技防设施全覆盖,提升社会治安防控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三要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防范。针对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全国“两会”、国庆等重大会议和重要节点,以及牧区转场、农忙等特殊时段,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重点时段社会大局稳定。同时,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四要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治理,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县域实际,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资债务、草场纠纷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把法治宣传教育延伸到村(社区)、网格、工地、牧区,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切实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把综治中心建设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的功能设置,健全综治中心统筹协调、矛盾化解、指挥调度、治安防控、服务群众等工作机制,配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同时,推动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切实提升综治中心的运行效能和基层治理的整体水平。
(五)严明纪律作风,强化督导问效,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再好的工作思路、再完善的工作方案,没有过硬的作风、有效的督导,也难以落地见效。我们要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健全完善督导问效机制,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一要严明工作纪律。各部门、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导向,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县委政法委要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各乡镇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基层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要健全跟踪回访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跟踪回访机制,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跟踪回访,了解矛盾纠纷化解后的实际情况,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矛盾纠纷反弹回潮。同时,广泛征求群众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效。
四要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对各部门、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法干警、综治工作人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以会代训、案例研讨、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完善队伍激励保障机制,落实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的待遇保障,激发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基层治理队伍,为全县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四、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各位同志,做好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县委、县政府对大家寄予厚望,全县人民对大家充满期待。希望大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要强化担当作为。各部门、各乡镇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面对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负责,不回避、不推诿、不敷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要坚持真抓实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抓落实上,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为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求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要密切联系群众。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要注重统筹兼顾。把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安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又要抓好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工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
各位同志,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XX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XX在全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暨综治重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暨综治重点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分析当前我县矛盾纠纷总体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综治重点工作。刚才,相关部门通报了近期工作情况,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也结合实际作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为主线,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基层治理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刚才通报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县矛盾纠纷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一是矛盾纠纷呈现多发态势。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特别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资债务、草场纠纷等重点领域,矛盾多发频发,调处难度不断加大。部分矛盾纠纷如不及时化解,极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甚至群体性事件。
二是风险隐患存量增量并存。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新的矛盾又不断出现。部分领域风险隐患隐蔽性强、关联度高,一旦爆发,传导速度快、波及范围广,对社会稳定造成冲击。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劳资纠纷、债务纠纷等经济类矛盾可能进一步凸显。
三是基层治理基础仍需夯实。部分乡镇和村(社区)在矛盾排查、信息报送、源头预防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网格化管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不够顺畅,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有待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仍需提升。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这是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行动,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法治XX的坚实基础,更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全县上下要始终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聚焦重点,靶向发力,扎实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走深走实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关键在于“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处置、源头治理”。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一)坚持预防为主,筑牢源头防线。要健全完善常态化排查机制,组织力量下沉到村(社区)、网格、工地、牧区等一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调处”。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基层力量的作用,织密织牢矛盾纠纷排查网络。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有效干预,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二)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纷争。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要积极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领域,引入专业力量参与调解。要健全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推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优势互补。要探索“互联网+调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对于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三)坚持依法处置,维护法治权威。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纷争时,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得当。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认真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依法按程序处理。对于缠访闹访、越级非访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四)坚持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要深入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政策制定、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入手,努力消除矛盾产生的土壤。要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要事先进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要健全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调处等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系统推进,提质增效,全面提升综治重点工作水平
综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动综治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一)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要始终保持对突出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电信网络诈骗、盗抢骗、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要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科学部署警力,提高见警率、管事率。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管控,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要健全完善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机制,落实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提升均等化服务水平,促进社会融合。要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解决好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三)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要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将其打造成为统筹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平台。要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优化网格设置,配强网格力量,明确网格职责,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要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提升社会治安防控的智能化水平。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夯实平安建设的社会基础。
(四)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要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高全民法治素养。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增强其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利用新媒体平台,以案释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严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要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严密防范政治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社会矛盾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要健全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提高风险防范化解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四、压实责任,强化担当,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重点工作,关键在于落实。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综治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综治工作的指导、督促。要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同联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县委政法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政法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等工作机制。信访、司法、民政、人社、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立足职能,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各乡镇要加强与部门的对接,及时上报信息,争取支持指导。要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资源力量,推动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三)严明纪律作风。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干部特别是政法综治干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排查走过场、调解搞形式、责任挂空挡。要严格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对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问效。要健全完善督查督办、跟踪回访、考核问责机制。县委政法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综治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将矛盾纠纷化解和综治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注重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通报,督促整改提升。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召开的关键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尤为重要。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预见性,把维护“两会”期间社会稳定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要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领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化解时限,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案事件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报告,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防范处置准备。
二要加强社会治安管控。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力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震慑力。要加强对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等重点物品的管理,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保卫措施,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制度。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重要信息、重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同志们,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综治重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纵深推进综治各项重点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XX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XX在全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暨综治重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矛盾纠纷形势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暨综治重点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分析当前我县社会稳定形势,特别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综治重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相关单位通报了近期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形势,讲得都很好,问题找得比较准,措施提得也比较实。下面,结合大家讨论的情况和当前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综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我们政法综治战线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近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紧紧围绕平安XX、法治XX建设目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优化,基层治理根基得到夯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特别是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调解力量下沉,完善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资债务、草场边界等传统领域矛盾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阶段性目标,成绩值得肯定。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矛盾风险叠加共振的特征愈发明显。具体到我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结构变化、利益格局调整,矛盾纠纷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一是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关联性增强。很多矛盾不再是单一的、孤立的,而是经济、社会、政策、历史等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比如,一些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可能关联着家庭内部财产分配、邻里历史积怨、对未来生活的预期等多种诉求,牵一发而动全身,简单处理往往难以奏效。再比如,随着网络信息技术普及,一些线下矛盾极易向线上扩散,线上线下相互激荡,增加了管控和化解的难度。
二是矛盾纠纷的主体多元化、诉求多样化。参与矛盾的主体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当事人,可能涉及利益相关方、代理人、甚至特定利益群体。诉求也从单纯的经济补偿,向要求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及情感尊重、公平正义等多元维度延伸。这对我们调解人员的专业能力、群众工作方法和依法办事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是重点领域风险仍需高度警惕。从近期排查和研判情况看,婚姻家庭纠纷仍是占比高、易激化的领域,感情纠葛、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民转刑”案件。邻里关系纠纷虽多为琐事,但长期积累可能演变成深层次的社区对立。劳资债务纠纷在经济波动期更为敏感,特别是工程建设、餐饮服务等领域,拖欠工资、合同纠纷等问题时有发生,关乎劳动者基本生计和社会公平。草场纠纷在我县牧区具有特殊性,涉及历史沿革、政策界定、自然资源利用等,处理起来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此外,物业管理、消费维权、环境污染等新型矛盾纠纷也呈上升态势。
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乡镇和部门对矛盾纠纷的敏感性、主动性还不够强,“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预防”的现象仍然存在;网格化管理“底板”作用发挥不充分,信息摸排有时不够精准及时;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存在一定的“信息孤岛”和推诿扯皮现象;部分调解员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升,特别是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新类型矛盾方面存在短板。
同志们,认识不到风险是最大的风险,看不到问题是最大的问题。当前我县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稳”的基础仍需加固,“安”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召开定期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就是要建立一个常态化的“把脉问诊”机制,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把风险晾在阳光下,共同研究、共同应对。全县上下特别是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的负责同志,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综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作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二、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从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延伸,努力构建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坚持预防在前,在源头治理上下真功夫。化解矛盾,贵在预防。要将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
一是要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不能等到矛盾爆发了、群众上访了再去处理。各乡镇、各村(社区)要依托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平安志愿者、驻村民警、法律顾问等力量,定期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真正把工作触角延伸到每个家庭、每个网格、每个工地、每片牧区。排查不能走过场,要深入田间地头、居民院落、厂矿企业,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既要关注显性的冲突,也要留意隐性的风险苗头,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
二是要强化风险研判预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隐患,不能简单登记了事。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判,评估风险等级,预测发展趋势。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个人事件或重大舆情的矛盾隐患,要建立“红、黄、蓝”分级预警机制,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单位和化解时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调处,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县委政法委要牵头,利用好这个联席会议平台,加强对全县面上共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的研判,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是要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很多矛盾纠纷源于不懂法、不守法。要坚持“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理念,将普法宣传融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要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民大会、牧区集会、企业职工课堂等阵地,针对婚姻家庭、土地草场、劳动用工、民间借贷等高发领域,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和程序,引导群众自觉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坚持调解优先,在多元化解上求实效。调解具有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利于关系修复的独特优势,是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和“润滑剂”。必须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要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选优配强调解员队伍,特别是要注重吸纳退休政法干警、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以及当地有威望的乡贤能人加入。要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法律政策运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急处突能力。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受理、调解、协议、回访等工作流程。鼓励探索建立以调解员个人命名的品牌调解工作室,提升调解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是要推进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各行政机关要在履职过程中,对与本机关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民事纠纷,积极进行行政调解。司法、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卫健等重点部门,要在交通事故、治安管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物业管理、消费维权、价格争议等领域,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配备专业力量,提供权威、便捷的调解服务。要探索在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园区设立综合性的调解中心或窗口,整合各类调解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是要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畅通对接渠道,形成化解矛盾合力。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要依法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途径解决。要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推动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信访接待场所设立调解工作室或引入调解组织,实现矛盾纠纷的分流、引导和化解。要积极探索“线上调解”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三)坚持依法处置,在法治轨道上解难题。法治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最可靠方式。无论采用哪种化解方式,都必须坚守法律底线,确保处置过程和结果都符合法律规定,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一是要引导依法表达诉求。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要耐心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对于采取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甚至违法方式表达诉求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法治训诫,坚决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果断处置,决不姑息纵容,树立法律权威。
二是要确保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要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对于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确认有效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这既能巩固调解成果,又能节约司法资源。
三是要依法应对复杂疑难矛盾。对于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法律界限模糊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组建由法律专家、业务骨干、群众代表等参加的专班,进行专题研究、评估论证。处置方案必须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或听证程序,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坚决防止为了短期息事宁人而突破法律政策底线,留下后遗症。
(四)坚持科技赋能,在智慧治理上谋突破。当今时代,数据已成为重要的治理资源。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一是要推动信息平台整合共享。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综治、公安、司法、信访、民政、人社等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全县统一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化平台,实现矛盾线索的智能采集、自动分派、流程跟踪、态势分析和效果评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管理者决策更有依据。
二是要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要进一步优化网格划分,配齐配强网格力量,明确网格员在信息采集、矛盾排查、隐患上报、便民服务、政策宣传等方面的职责。要为网格员配备必要的移动终端设备,开发便捷实用的APP,实现信息即时上报、任务在线接收、事件闭环处理。要建立科学的网格员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要探索智能预警预测模型。基于历史数据和实时信息,探索构建矛盾纠纷风险智能预警模型,对矛盾高发领域、高发区域、高发人群进行动态监测和预测,提前发出预警信号,为精准干预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可以利用智能语音、视频调解等技术,为偏远地区群众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远程调解服务。
(五)坚持重心下移,在夯实基层基础上固根本。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只有把基层做强、把基础做实,社会治理的大厦才能稳固。
一是要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乡镇综治中心是整合基层治理资源、联动处置矛盾纠纷的关键平台。必须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综治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能定位、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要推动政法委员、司法所长、派出所民警、法庭法官、信访干部等常驻或轮驻综治中心,实现力量整合、集中办公、协调联动。要完善中心指挥调度、分流指派、协调督办、考核评价等功能,使其真正成为矛盾化解的“指挥部”和“终点站”。
二是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干部和政法委员、网格员、调解员等的常态化培训,提升其政治能力、法治素养和群众工作本领。要关心关爱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落实待遇保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
三是要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内生动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等自治载体,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从道德和文化层面减少矛盾滋生。
三、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综治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社会治理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综治其他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同向发力,才能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实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震慑态势。要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要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智能应用,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要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等群体的帮扶管教措施,防止脱管漏管、肇事肇祸。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聚焦社会治安、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信息网络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深入排查整治行业乱象和风险隐患,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净化行业发展环境。要密切关注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风险,及时研究制定监管措施。
(三)加强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紧盯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经营性自建房、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公共场所、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准备。要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对标对表试点工作指引和验收标准,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要聚焦解决影响市域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平台建设、力量整合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XX经验”。要充分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
四、严明纪律作风,为任务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综治工作,关键在落实,核心在作风。全县政法综治战线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委政法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推动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
二要强化协同联动。平安建设、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单打独斗不行,必须联合作战。要健全完善政法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形势研判、应急联动、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政法委要牵头抓总,公安机关要发挥拳头作用,司法机关要提供法治保障,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渠道,民政、人社、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各乡镇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决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信息壁垒、“各扫门前雪”的现象。
三要严格督导问效。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督查督办机制。要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调解成功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等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要严肃约谈问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要锤炼过硬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县政法综治干部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要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综治铁军。
同志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综治重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钉钉子”的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推动平安XX、法治XX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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