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税务工作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发言
近期,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我深受教育和警醒。总书记强调,要“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这为我们如何认识、创造和评价政绩提供了根本遵循。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关乎个人成长方向,更直接关系到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营商环境的优化以及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作为税务系统的一名党员干部,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税收工作连接着国计民生,服务于发展大局,我们的每一项政策落实、每一次税费服务、每一笔税款征收,都承载着促进公平、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政治责任和社会期待。结合此次学习思考,我围绕2026年税收工作实际,就如何在履职尽责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谈几点认识和体会,不妥之处,恳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深刻把握核心要义,找准税务工作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落点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紧密结合税收职能,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
(一)政绩为谁而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根本立场。
对于税务部门而言,正确的政绩观首先体现在“为了谁”上。我们的工作成效,不能简单以组织收入增幅、稽查检查户数、罚款入库金额等单一指标来衡量,更不能为了追求数字“好看”而收“过头税费”、搞运动式执法。真正的政绩,应体现在税费优惠政策是否精准直达市场主体,有效激发企业活力;体现在办税缴费流程是否持续简化,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体现在税收执法是否公平公正,有效维护税法权威和市场秩序;体现在税费服务是否智能便捷,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因此,必须始终把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和期盼、把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实效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确保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树什么样的政绩:必须追求“提质增效、利企便民”,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
结合2026年税收工作重点,正确的政绩应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维度:一是“收入量稳质优”的保障业绩。在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的同时,更加注重收入质量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使税收增长更好反映经济发展质效,为国家和地方财力提供坚实可靠保障。二是“政策精准落地”的赋能业绩。不折不扣执行各项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政策,确保政策红利以最快速度、最简流程直达市场主体,特别是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三是“执法规范公正”的治理业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健全税务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法治环境。四是“服务智能高效”的便民业绩。深化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推动税费服务向智能化、个性化转型升级,切实解决办税缴费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五是“监管精准有力”的护航业绩。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既实现对守法经营者“无事不扰”,又对涉税违法行为精准打击,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这些业绩,根基在于“实”,成效在于“优”,核心在于“民”。
(三)靠什么树政绩:必须依靠“依法履职、改革创新、担当实干、廉洁奉公”,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
一是靠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法征税、依法服务、依法监管,确保各项税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靠改革创新精神和专业素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税收改革发展新任务,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探索新方法,特别是提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税收治理的能力。三是靠求真务实和担当实干作风。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面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重大税费政策等硬任务,敢于攻坚克难,一抓到底。四是靠系统观念和协同共治意识。强化内部各部门、各环节的统筹协调,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服务发展的合力。五是靠清正廉洁和过硬纪律作风。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和廉政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对照检视反思,清醒认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
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和2026年税收工作的高标准,反思自身及分管领域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之处:
(一)政策落实的“精准滴灌”尚有提升空间。在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过程中,有时更多关注政策覆盖面和组织收入影响,对政策是否真正契合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市场主体的个性化需求,效应分析是否穿透到微观主体层面的研究不够深入,政策宣传辅导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二)服务优化的“用户体验”仍需深化。虽然“非接触式”办税比例持续提高,但部分线上业务办理流程仍显复杂,智能客服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线下服务场所的导税分流和个性化辅导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距离“如影随形”的智慧服务体验还有差距。
(三)执法监管的“平衡艺术”把握需更娴熟。在坚持执法刚性的同时,如何更好体现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特别是在应对新经济业态涉税问题上,如何做到既支持创新又规范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需要更多实践探索和案例积累。
(四)改革攻坚的“创新锐气”有待进一步激发。面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入攻坚期,有时存在路径依赖,习惯于沿用既有模式和方法,在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制度机制创新方面,主动谋划、大胆突破的意识和能力需要增强。
(五)队伍建设的“严管厚爱”结合需更紧密。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如何更有效地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特别是关爱基层一线干部、减轻不合理负担等方面,措施还可以更加细化、更有温度。
三、明确改进方向,以正确政绩观引领2026年税收工作提质增效
针对以上不足,我将以此次学习教育为新起点,带头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在以下方面改进提升: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为民事功”的政绩理念。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深刻领悟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将其贯穿于税收工作谋划、部署、落实、考核全过程。教育引导分管领域干部牢固树立“税费皆重、服务先行、监管为民”的理念,坚决纠正任何形式的重收入轻服务、重管理轻治理、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造“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实绩。围绕2026年组织收入目标,更加注重收入质量的监测与分析。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建立政策效应动态评估和精准推送机制。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启动新一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升级版,着力解决一批高频急难问题。稳步推进精确执法试点,完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提升以数治税能力。
(三)勇于改革创新,激发“走在前列”的内生动力。聚焦税收征管改革难点堵点,牵头开展专题调研,力争在数据赋能、分类精准监管、税费服务一体化等方面推出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鼓励基层单位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四)锤炼过硬作风,营造“实干担当”的浓厚氛围。带头践行“一线工作法”,增加深入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和重点企业调研频次。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
(五)恪守廉洁底线,永葆“清正为民”的政治本色。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日常监督。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确保权力始终用于服务人民、推动发展。
总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任务。我将以此次研讨为新的起点,时刻自重自省,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团结带领分管领域同志,奋力完成2026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推进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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