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法院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法院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最新工作要求。刚才,大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法槌下的警示》,片中那些曾经身着法袍、手握法槌的熟悉面孔,如今却身陷囹圄、悔恨交加,其蜕变轨迹触目惊心,教训极为深刻。召开这次大会,就是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净化法院政治生态和司法生态,为我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新态势,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高度警觉
党的大会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进入2026年,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司法领域绝非“真空地带”和“保险箱”。近期,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接连就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防治司法腐败作出系列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持续强调要重点查处政法系统特别是司法审判执行领域的腐败问题,释放出“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意见》,为我们划定了更加清晰的权力边界和监督重点。
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挑战不容低估。从近年来,特别是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问题依然存在,存量尚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近期发生在我市法院系统的(可提及具体职务,如“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或“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他/她作为审判机关的中层骨干或领导干部,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党纪国法的执行者,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业操守,将司法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从“护法者”沦为“破法者”,其堕落轨迹令人痛心,更给我们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
根据市纪委监委通报和本院督察部门掌握的情况,当前我市法院领域廉政风险呈现出一些值得高度警惕的动向。一是腐败风险向审判执行核心权力环节深度渗透。不仅涉及传统的民商事、刑事审判领域,在执行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拍卖、破产案件管理、诉讼费管理、对外委托鉴定等环节,违纪违法问题也时有发生,呈现出“靠案吃案”“以案谋私”的典型特征。二是腐败行为方式日趋隐蔽化、复杂化。除了直接收受当事人、律师财物外,更多地表现为接受“雅贿”、通过特定关系人代收利益、违规投资入股、以“借贷”“咨询”为名行利益输送之实,甚至利用信息化手段、程序漏洞进行技术型腐败,企图规避监督。三是“围猎”与“被围猎”交织,风险传导加剧。一些别有用心者利用法院干警的社会关系、家庭生活、个人爱好等进行长期“感情投资”,实施“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个别干警防线失守,从破纪到破法,滑向深渊。四是“微腐败”影响司法公信力基础。个别干警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在诉讼服务、案件审理中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虽然案值不大,但直接伤害群众感情,严重侵蚀司法权威。
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司法腐败的土壤尚未根除,反腐败的“高压线”必须时刻带电。全市法院每一位干警都要深刻认识到,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姓“公”不姓“私”,绝不允许成为交易的工具。我们必须摒弃“看客”心态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二、深入剖析违纪违法问题根源,以案促改全面检视自身短板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对于系统内发生的腐败案件,我们不能止于唏嘘,更要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为靶向治疗、系统治理提供依据。
(一)理想信念根基动摇,导致初心使命失守。剖析这些反面典型,其堕落的起点无一不是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出了问题。他们忘记了入党誓言、入职初心,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面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将司法职业视为谋生手段甚至敛财途径,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追求抛诸脑后。精神上“缺钙”,必然导致行动上“乏力”,最终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
(二)纪法底线意识淡漠,导致行为肆意妄为。一些涉案干警对党纪国法缺乏最基本的敬畏之心。有的自恃精通法律,钻研纪法漏洞,企图钻空子、搞变通;有的认为收点好处、帮点“小忙”是人之常情,法不责众;有的甚至将司法权力视为个人“领地”和“私器”,公然以案谋私,完全丧失了法官的职业底线和公民的法律底线。他们忘记了,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更应是守法遵纪的标杆,任何逾越红线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惩。
(三)权力运行监督虚化,导致制度约束失灵。司法权力集中、自由裁量空间大,如果监督制约不到位,极易滋生腐败。从案件暴露的问题看:一是内部监督机制存在“软肋”。审判管理监督、廉政风险防控、司法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四类案件”的监管、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督办、对执行关键节点的管控,有时流于形式。二是对“关键少数”监督不够有力。一些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部门负责人,权力相对集中,内部监督有时难以触及,外部监督又存在信息壁垒,导致其用权任性。三是智能化监督手段应用不深。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在发现异常办案pattern、预警廉政风险方面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监督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有待提升。
(四)司法生态受到污染,导致“潜规则”滋生蔓延。不良的司法文化和社会环境是腐败的温床。少数律师、当事人、评估拍卖机构等诉讼参与人,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干警。个别干警在不良风气侵蚀下,价值观错位,将请托说情、勾兑关系视为“办事能力”,将清正廉洁视为“不懂变通”,久而久之,习非成是,滑向腐败深渊。
三、系统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发现问题、分析根源,关键在于解决问题。全市法院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一)压实管党治院政治责任,构建严密责任体系。全市各级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要健全完善从院党组到党支部、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干警的责任链条,确保压力传导到位。督察部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敢于亮剑,善于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二)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针对已查处的典型案件,相关法院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一是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刻对照反思,切实整改问题。二是要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漏洞,围绕审判权、执行权、人事权、财物管理权等,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列出清单,动态更新。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针对风险点,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负面行为清单,优化分案机制、合议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工作规则,强化对执行案款管理、涉案财物处置、对外委托等环节的监管,扎紧制度笼子。
(三)强化教育引导与文化浸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坚持将廉洁司法教育贯穿干警职业生涯全过程: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的学习贯彻,让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要大力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和法官职业道德,选树宣传廉洁奉公、司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同时用好反面教材,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要加强法院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尚法治、恪守良知、清廉自守的文化氛围,引导干警自觉净化“三圈”(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
(四)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权力规范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全流程、各环节的监督:一是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规范行使监督权。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督察、信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调联动。二是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三是要强化科技赋能监督。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廉政风险防控中的应用,利用司法大数据平台,加强对案件流程、审判质效、异常行为的智能监测、分析和预警,提升监督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四是要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严格落实任职回避、定期轮岗、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同志们,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的清正廉洁是这道防线最坚固的基石。我们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一言一行关乎司法形象,一案一事连着民心向背。希望大家以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为新的起点,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时刻自省自警,永葆清廉本色。让我们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不断把全市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为奋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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