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镇2026年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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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镇2026年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精神,切实把纪律挺在换届工作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本乡镇换届工作在党纪国法的轨道上依法有序推进,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确保换届全程不出现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干预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换届程序依法规范、公正透明;确保举报渠道畅通、违规问题查处有力;确保换届风气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监督组织体系


(一)成立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


乡镇成立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担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监督协调工作。


(二)明确三级监督责任


乡镇党委:承担换届风气监督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换届风气负总责;


乡镇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负责发现、核查和处置;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承担本村(社区)换届风气监督的直接责任,对本村(社区)范围内的换届风气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


三级责任人须在换届工作启动时签订《换届风气监督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边界和问责情形。


三、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一)组织全覆盖纪律学习


换届工作启动后,乡镇党委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学习“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采取以下形式:


集中宣讲:由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主讲一次专题党课,逐条解读“十严禁”的具体内涵和处理后果;


自学测试:每名党员干部须完成换届纪律知识测试,测试结果存档备查;


公开承诺:每名参与换届工作的党员干部须签署《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承诺内容须涵盖“十严禁”全部条款,签署后统一上报乡镇党委存档。


(二)开展分层次谈心谈话


换届工作期间,乡镇党委书记须对以下人员逐一开展专题谈心谈话:


现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重点提醒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干预换届,不得授意、暗示下属为自己拉票;


拟参与推荐提名的人选,重点提醒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拉票活动;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提醒不得为候选人拉票,不得接受候选人请托。


谈话须全程记录,形成谈话记录表,由谈话人和被谈话人双方签字,留档备查。乡镇纪委书记对乡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谈话,重点了解是否存在被拉票、被请托的情况,同时收集换届风气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强化警示教育


换届工作期间,乡镇至少组织两次警示教育活动:


第一次在换届工作启动时,组织观看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选取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典型案件进行深度剖析;


第二次在推荐提名工作开展前,结合本地历史上发生的换届违纪案件,以案说纪,警示干部引以为戒。


警示教育须做到全员覆盖,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缺席人员须补课并补签学习记录。


四、全过程监督机制


(一)推荐提名环节监督


推荐提名是换届风气问题最易发生的环节,须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民主推荐会议全程由乡镇纪委委员列席监督,对会议程序、投票过程、计票环节进行全程录像;


会议前,乡镇纪委须向全体参会人员宣读换届纪律,明确告知任何形式的拉票行为均属违纪,一经发现即取消人选资格;


推荐结果出来后,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开通举报受理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对推荐票数异常集中、与日常评价明显不符的情况,乡镇纪委须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必要时报请县纪委介入。


(二)考察环节监督


考察工作期间,乡镇纪委须对考察对象的换届纪律遵守情况进行专项了解:


向考察对象的同事、上下级、服务对象了解其是否存在拉票、托关系等行为;


对考察对象近期的通讯、社交活动进行必要的了解核实;


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换届违规行为的线索,须立即向考察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三)公示环节监督


候选人公示期间,乡镇须通过以下渠道同步公开接受监督:


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内容及举报方式;


在乡镇AAA公众号发布公示信息;


向各村(社区)下发公示通知,由村(社区)在村务公开栏张贴。


举报方式须包括电话举报、书面举报和网络举报三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便捷。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实,情况属实的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情况不实的及时予以澄清。


(四)选举大会环节监督


选举大会是换届风气监督的最后关口,须落实以下措施:


大会前,对会场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大会期间,乡镇纪委全程在场监督,对会场纪律进行现场督导;


投票前,再次向全体参会人员宣读换届纪律;


计票、唱票全程录像,至少有两名监票人和两名计票人,均须由不同利益方人员担任;


选举结果公布后,须在会场现场接受参会人员对程序合规性的询问,对有异议的须当场说明并记录在案。


五、举报受理与查处机制


(一)多渠道举报受理


换届工作期间,乡镇开通以下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电话举报、书面举报、网络举报;同时向群众告知上级组织部门“12380”举报电话。以上举报方式须在乡镇公告栏、各村(社区)公告栏、乡镇AAA公众号同步公开。


(二)举报受理与核查程序


乡镇纪委接到举报后,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处置:


接报后24小时内完成登记受理,明确经办人;


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实,判断是否有违纪线索;


对有明确违纪线索的,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报告县纪委;对情况不明的,延伸核查,核查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核查结束后,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所有举报事项须逐一建档,全程留痕,不得无故搁置或不了了之。


(三)违规行为查处标准


对照“十严禁”要求,乡镇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小组明确以下违规行为的处置标准:


拉票贿选:一经查实,立即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并报上级纪委处理;


跑官要官:一经查实,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


说情打招呼:记录在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


跑风漏气:立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弄虚作假:一律纠正,并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四)诬告陷害的处理


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受到不实举报、已经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乡镇党委须及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消除不良影响,保护干部积极性,实现“为担当者担当”与“澄清打击两种极端并存”。


六、日常风气监测与报告制度


(一)换届风气台账


乡镇纪委建立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台账,内容包括:换届纪律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谈心谈话完成情况、举报受理情况、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台账每周更新一次,换届工作结束后统一归档。


(二)定期报告制度


换届工作期间,乡镇纪委每两周向县纪委报告一次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内容包括:换届工作各阶段风气状况研判、举报受理及查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发现重大违规线索,须在24小时内向县纪委报告,不得迟报、漏报。


(三)巡回督查配合


当县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时,乡镇须全力配合,如实汇报换届风气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提供相关台账资料,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情况须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反馈。


七、责任追究


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违规违纪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的,追究监督责任;


发现了违规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因履职不力导致本乡镇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违纪案件的,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并上划一级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党纪政务处分。


上述责任追究情形,按照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党纪政务处分。


八、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期间为本届乡镇换届工作全程。换届工作结束后,乡镇须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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