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分析当前我市河道采砂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对正在开展的“亮剑护河2026”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刚才,XX县、XX县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市水利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的负责同志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严峻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认清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
河道采砂管理,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是一项必须坚决扛起的政治责任。近年来,全市上下在河长制的统领下,持续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例如,在2024年的专项行动中,全市累计巡查河道数千公里,立案查处了5起非法采砂行为,没收非法砂石678.8立方。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非法采砂这颗“顽疾”尚未根除,一些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整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其一,非法采砂是破坏河湖生态的“毒瘤”,必须坚决切除。河砂是维系河床稳定、保障河道行洪能力、维持水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载体。无序的、掠夺式的非法采砂,会直接导致河床下切、岸坡坍塌,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这种破坏一旦形成,往往是不可逆的,修复成本极高,甚至根本无法修复。当前,非法采砂行为呈现出新的特点:作案时间由白天转向深夜,作案地点由主河道转向偏远支流,作案方式由规模化开采转向“蚂蚁搬家”式偷采,甚至出现以河道清淤、航道疏浚等合法工程为掩护进行偷采盗采的现象。这些行为更加隐蔽,发现和查处难度更大,对我们的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挑战。若对此听之任之,不仅会让我们过去的水生态治理成果付诸东流,更会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笔沉重的“生态赤字”。
其二,专项整治是检验治理能力的“考场”,必须交出合格答卷。水是XX最宝贵的资源,江河是XX最靓丽的名片。守护好一江清水、两岸青山,是我们必须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河道非法采砂问题,表面上看是经济利益驱动下的违法行为,深层次上反映的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监管责任的悬空和治理能力的短板。会议强调,必须将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作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如果监管“走过场”、问题“看不见”、群众举报回复“不属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那么再周密的2026部署、再有力的文件,都将是一纸空文。此次“亮剑护河2026”专项行动,既是对非法采砂分子的“亮剑”,也是对我们各级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阅。能否打赢这场攻坚战,考验的是我们的决心、智慧和担当,是对全市干部队伍执行力、战斗力的一次实战检验。
二、聚焦关键环节,以精准的战术举措确保专项整治的决战决胜
打赢非法采砂整治攻坚战,不能满足于“大水漫灌”式的常规巡查,必须拿出非常之举,实施精准打击。要系统集成各种监管资源和执法力量,构建“人防+技防+法治”的立体化作战体系,让非法采砂行为无处遁形、无利可图。
第一,深化“三长协作”,凝聚联动共治的强大合力
“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我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河湖治理创新模式,其经验做法曾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在“亮剑护河2026”专项行动中,必须将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的治理效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形成“问题发现—线索移交—联动执法—监督整改”的闭环管理。
一要推动信息共享的即时化。市数据局要牵头,会同水利、公安、检察等部门,进一步优化信息共享平台。水利部门日常巡查发现的疑似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中掌握的涉砂涉黑涉恶信息,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发现的监管漏洞,都必须第一时间录入共享平台,实现“平台吹哨、部门报到”,彻底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
二要推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要健全联席会议、联合巡查、联合督办等制度,不能只在专项行动期间搞“一阵风”。市县两级河长办要主动协调,定期组织水利、公安、检察机关开展联合巡河行动,特别要针对夜间、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以及省市交界、偏远隐蔽等重点河段,开展不定期的联合突击检查,让执法力量始终保持在线状态,形成持续震慑。
三要推动司法介入的强制化。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和法律监督职能,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力、怠于履职的情况,要敢于亮剑,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对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案件,公安机关要依法提前介入,引导水利部门固定证据。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坚决予以刑事立案侦查,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织密“智慧天网”,提升精准发现的科技效能
非法采砂分子常常利用夜幕和偏僻地形作掩护,与监管人员“躲猫猫”。单靠传统的人力巡查,不仅成本高、效率低,而且面临诸多安全风险。必须向科技要答案,向信息化要战斗力,全力打造覆盖全市的“智慧监管‘一张网’”。
一是要加快实现监控探头的全域覆盖。水利部门要会同各县区,对全市重点河段、砂石码头、采砂敏感区域进行再排查,科学规划布设高清视频监控点位。要特别注重在桥梁、交通要道等关键节点,加装具备夜视和热成像功能的智能监控设备,确保监控无死角、全天候。力争在今年主汛期前,实现重点河段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构建起“天上看、云端管、地上查”的立体监控格局。
二是要充分发挥智慧平台的预警功能。我市已经建成的“汉江综合管理智慧平台”和全面启用的“智慧巡河”APP,是我们的“千里眼”和“顺风耳”。要进一步升级平台功能,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多源数据,开发应用智能分析算法模型。通过对河道形态、水体浊度、岸线变化、夜间灯光、船只轨迹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实现对疑似非法采砂行为的自动识别、智能预警和精准定位,变“人找问题”为“平台找问题”,提升主动发现能力。
三是要强化数据赋能的实战应用。数据局要协助水利部门,将采砂许可、砂石运输、市场销售等环节的数据进行整合,探索建立“采砂量—运输量—销售量”动态比对监管模型。一旦发现数据异常,立即触发预警,推送给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通过数据链条的闭环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超采、盗采以及非法砂石流入市场的行为。
第三,挥起“执法利剑”,形成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
严不掌兵,严是厚爱。对待非法采砂这种顽固性、反复性极强的违法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要通过一系列果断、严厉的执法行动,彻底打掉非法采砂分子的侥幸心理,使其不敢、不能、不想再越雷池半步。
一要突出一个“全”字,开展拉网式排查。各县区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河道,特别是中小河流、偏远支流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要详细登记所有采砂船只、机具、堆砂场,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无证开采、取缔不符、超范围超深度开采等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取缔一处。
二要突出一个“狠”字,实施顶格化处罚。对于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查获的非法采砂案件,必须坚持重拳出击、顶格处罚。法律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高额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多种处罚手段,就要综合运用、用足用好。要坚决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以罚代刑。
三要突出一个“曝”字,强化社会面震慑。要建立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制度。对查处的每一起典型案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曝光,点名道姓,公布其违法事实、处罚结果。要让全社会都看到市委、市政府铁腕治砂的坚定决心,营造“非法采砂、人人喊打”的浓厚社会氛围,形成强大震慑。
三、压实各方责任,以坚强的组织保障推动专项整治的落地见效
专项整治行动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县区、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将责任链条拧得紧而又紧,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要逐级压实责任,确保责任体系无缝隙。市级层面,市河长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市水利局承担主管责任,负责日常监管和执法;市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涉砂领域的黑恶势力和暴力抗法行为;市检察院负责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市数据局负责技术支撑。县区级层面,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将责任压到每一个河段、每一个环节的监管责任人,坚决封堵监管漏洞,做到守土有责、不留死角。
二要从严督查,确保工作落实不走样。监管的效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督查。市水利局要组建专项暗访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尤其是要加大夜间突击检查的力度,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暗访督查。督查结果要定期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挂牌督办。通过强有力的督查,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见效。
三要严肃问责,确保纪律规矩成铁律。要坚持刀刃向内,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行为,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对那些为非法采砂行为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徇私枉法的党员干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通过严肃的追责问责,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确保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同志们,守护河湖安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打赢河道非法采砂攻坚战,是一场硬仗,也是我们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希望大家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决遏制非法采砂行为,切实守护好全市的河湖生态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XX、幸福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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