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防汛备汛暨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统筹部署当前防汛备汛和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当前我区(县)已正式进入2026年主汛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极端强降雨、雷暴大风、短时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较常年偏多30%以上,局地发生极端内涝、地质灾害的风险显著升高。同时二季度是项目建设的黄金期,辖区127个在建项目全部进入赶工阶段,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活跃度达到全年峰值,防汛、安全生产领域风险交织叠加,防控压力持续增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我们要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市两级关于守牢安全底线的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把风险排查得更全面,把措施落实得更到位,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天的会议就是要动员部署区县、镇街、村社三级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统筹抓好防汛备汛和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二季度全区(县)安全形势稳定,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汛期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区(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风险形势拧紧思想发条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才能坚决有力。从近年我区(县)发生的险情和事故来看,绝大多数都是因为思想松懈、责任悬空、落实不到位导致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把防汛备汛和安全生产的弦绷得紧而又紧,把各项工作抓得实而又实。
(一)扎实做好层层动员部署,确保一线人员知晓率100%
5月20日前,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成本级动员部署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召开动员会,不得委托分管负责人代为召开,要把当前防汛和安全生产叠加的风险形势讲透,把各项工作要求讲清,把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坚决杜绝“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动员部署要覆盖到所有村(社区)、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村(社区)要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网格员、每一户群众,生产经营单位要传达到每一名一线从业人员,确保人人知晓风险、人人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建立动员部署台账,留存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佐证材料,确保动员部署可追溯、可核查。5月21日至22日,区县应急管理局要组织专项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镇街、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30%,对发现动员部署不到位、一线人员知晓率不达标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重新开展动员部署,确保5月23日前实现一线人员知晓率100%。
(二)深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
5月22日前,由区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水利、住建、交通、消防救援等部门,梳理近3年辖区汛期险情、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重点选取2023年XX镇地质灾害滑坡险情、2024年XX街道低洼易涝点内涝事件、2025年XX在建工地高空坠落事故等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详细梳理案例发生的经过、原因、追责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形成警示通报。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避免警示教育空泛化、形式化,让广大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从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自身存在的风险隐患。
警示通报要在5月22日前印发至所有镇街、部门、村(社区)、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单位要在收到通报后3日内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学习讨论,对照案例查找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区县应急管理局要将各单位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纳入督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学习的单位,要扣减年度考核分数,确保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
(三)开展专题学习考核,确保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合格率100%
5月25日前,各单位要组织至少1次防汛、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学习内容包括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区(县)防汛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重点掌握防汛、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流程,包括险情上报程序、人员转移要求、应急处置措施等,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懂政策、熟流程、会处置。专题学习要邀请应急管理、水利等领域的专家进行授课,结合我区(县)实际情况开展案例教学,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专题学习结束后,要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统一考核,考核由区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命题,采取线上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80分为合格线,考核不合格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参加补考,直到合格为止,确保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考核合格率达到100%。考核结果要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且拒不参加补考的干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紧盯重点任务狠抓落地见效
防汛备汛和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紧扣本次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切实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实行隐患销号管理
5月31日前,各镇街作为排查责任主体,要会同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等部门组成联合排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危旧房屋、在建工地、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要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点、不存盲区”,每个排查点要填写排查记录表,由排查人员、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追溯机制,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明确隐患位置、风险等级、影响范围等基本信息,为后续整改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排查完成后,要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一般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7日内整改完毕;重大隐患要由区县安委办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应急预案,确保6月10日前全部清零。隐患整改完成后,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验收不合格的要延长整改时限,责令责任单位重新整改,直到符合安全要求为止。区县应急管理局要每周调度隐患整改进度,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单位要及时提醒督办,确保隐患整改按时完成。
(二)加快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月25日前,由区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配合,完成区、镇、村三级防汛物资的盘点补库工作,要逐一清点现有物资的数量、有效期、完好情况,建立物资管理台账,按照满足30天满负荷应急需求的标准,配齐沙袋、救生衣、抽水泵、应急照明设备、救生艇、急救药品等物资,对过期、损坏的物资要及时清理更换,缺口的物资要按照应急采购绿色通道优先采购,确保5月25日前全部到位。要在低洼易涝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屋集中区等重点点位预置防汛物资,确保发生险情时可以第一时间取用,避免贻误处置时机。
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2名专职应急联络员,联络员要熟悉本村的风险点分布、群众居住情况,掌握应急上报流程,会使用基本的应急设备,6月10日前要完成所有应急联络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联络员具备基本的应急处置能力。6月15日前,每个镇街至少要组织1次镇村联合防汛演练,演练要模拟强降雨导致内涝、地质灾害险情等场景,重点演练人员转移、物资调配、险情处置等内容,演练结束后要开展评估,查找存在的短板,及时优化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三)扎实开展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6月1日至30日,由区县安委办牵头,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不少于10场“五进”宣讲活动,遴选安全生产专家、应急救援骨干、事故亲历者组成宣讲团,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汛应急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特别是要针对老人、儿童、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讲,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要充分利用AAA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村社大喇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要组织不少于2场重点行业应急演练,分别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实战化演练,检验各部门的联动响应能力和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培训考核,考核覆盖率达到100%,重点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第一责任人七项职责,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要督促企业组织一线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重点考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隐患排查要点、应急逃生技能,确保所有从业人员都能懂安全、会操作、会应急。
(四)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6月20日前,由区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应急、住建、交通、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危化、燃气、道路交通、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要统筹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执法检查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切实摸清企业的真实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要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隐患整改完成率不低于95%。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率达到100%,不得搞宽松软、不得走过场。对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三、压实各方责任强化机制保障
防汛备汛和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联动,要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制定完善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5月20日前,各单位要制定防汛、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的责任,还要明确每个风险点、每个隐患点的包保责任人,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不留责任空白。责任清单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得照搬照抄上级文件,要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责任清单制定完成后,要在单位公示栏、村社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还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经查实的要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区县应急管理局要对各单位的责任清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重新制定,确保责任清单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规范信息报送流程
主汛期(5月至9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代岗,要随时关注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接到险情、事故报告要第一时间核实情况,按照预案开展处置,不得推诿扯皮、延误时机。各单位要为值班人员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确保值班工作正常开展。
雨情、险情、事故信息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区县应急管理局,要做到上报内容准确、详实,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迟报、瞒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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