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篇)县自然资源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汇编
XX县自然资源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XX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土地权属、不动产登记、征地补偿、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建机制、破积案、防源头、优服务,全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成立领导机构,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将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全局重点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办、法规信访全程督”的工作体系。制定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动处置机制,形成“排查—交办—化解—反馈”工作闭环。
2.落实包案制度,强化跟踪督办。严格落实领导包案、一案一策、台账管理、动态清零制度,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包调查、包处理、包稳控、包反馈、包满意的“五包”责任制。对纳入专项治理的重点积案,全部实行“一案一策”,建立“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实、包保领导下沉一线”责任体系。建立化解工作台账,严格实行“对账销号”和闭环管理制度,确保信访事项案结事了、信访人事心双解。
3.强化部门联动,构建多元调解格局。强化与法院、司法、乡镇等部门联动协作,完善府院协同、多元调解机制,提升争议化解质效。联合县信访局印发专项工作提示单,对治理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持续攻坚。依托基层自然资源所,建立“流动调解室”,对于涉地矛盾纠纷,坚持“不回避、不推诿、不下放”的工作原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村入户,查档案、找依据、听诉求,用专业的测量数据和耐心的政策解答化解矛盾纠纷。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攻坚积案
1.集中攻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紧盯不动产办证等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依法合规原则,全力攻坚历史遗留问题。推行“一问题一档案”管理模式,建立覆盖全流程的电子化信访台账,通过动态更新问题类型、责任主体、处理进度等核心数据,实现对信访案件的“可追溯、可分析、可预警”。秉持“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原则,灵活运用“证管分离”“证缴分离”“容缺+承诺”等举措,有效疏通堵点难点。截至目前,已累计化解16个不动产办证遗留项目,为8000余户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切实解决了群众在落户、入学、交易等方面的民生难题。
2.深入开展征地补偿领域专项治理。聚焦征地补偿安置领域信访积案,建立“联席联动+专班攻坚”的协同化解机制。召开专项调度会逐案“会诊”,明确解决路径和时限,深入乡镇实地走访督办,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常态化开展征地报批“事前”程序抽查,强化“批后”监管,开展土地征收实施情况专项核查。对群众征地补偿安置合理诉求未得到实质解决的,实施责任倒逼和工作联动机制,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到位。
3.全力化解土地权属及林权纠纷。常态化开展土地权属、林权纠纷排查,聚焦重复访、越级访、积案难案,逐案分析症结、细化方案、限期化解。对排查出的宅基地纠纷、耕地占用、集体土地权属不清、历史遗留的宅基地边界争议等问题,通过调阅历史地籍资料、实地丈量测绘、组织村民调解等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化解。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厘清问题症结、找准难点堵点,结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给出信访事项专业化解意见建议。
(三)坚持源头防控,前移治理关口
1.嵌入风险评估,源头预防矛盾。坚持前端治理、关口前移,将法治思维与群众路线融入规划、审批、执法、登记全流程。在土地征收、规划许可、矿权审批等决策前端,嵌入“信访风险稳定性评估”环节,将历史遗留问题与潜在矛盾化解作为项目审查必要条件,从政策源头有效预防矛盾产生。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规范执法与办事流程,从源头减少矛盾产生。今年信访总量同比下降,源头治理成效显著。
2.健全排查机制,抓早抓小化解。建立健全常态化、滚动式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变“坐等上访”为“主动寻访”。组织力量深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围绕征地补偿、权属争议、规划实施、违法用地查处、不动产登记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和易发环节,进行拉网式、精细化排查。健全日常排查、节前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就地化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逐案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稳控责任。
3.强化法治宣传,引导依法维权。组建“政策宣讲小分队”,深入村社开展自然资源法规解读,发放宣传资料,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制定信访“路线图”“引导图”“流程图”,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在重点项目实施前,开展“三查三访”(查政策、查档案、查矛盾;访群众、访村社、访关联单位),提前化解风险点。
(四)优化服务方式,提升群众满意度
1.规范接访流程,提升办理质效。推行“面对面接访、实打实办理、点对点反馈”工作法,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诉求、细致释法明理、快速分流处置。建立信访事项闭环管理机制,明确“接访登记—分类转办—限时办理—回访反馈”全流程规范,对复杂信访件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制”。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回访评价制度,用心用情做好政策解释、情绪疏导与问题解决。严格执行首接首办责任制,建立“接诉即转、日清周结、月度复盘”的快速响应机制,实现群众诉求“一次办好”。
2.创新服务模式,主动靠前服务。创新“未诉先办”模式,常态化开展“办证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提前摸排、主动对接、骨干下沉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收件预审、帮办代办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信访回访”机制,对已办结事项100%电话回访,收集改进建议,针对性优化工作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动难题加速化解。
3.注重事心双解,巩固化解成效。建立“受理—交办—督办—反馈—评价”全流程台账,对信访事项实行“日清周结、月度复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化解的信访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矛盾反弹。通过有温度、有力度、有速度的服务,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一)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大
部分信访积案涉及年代久远、政策变化频繁、档案资料缺失,调查取证困难,化解周期较长。特别是一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开发企业失责、验收手续缺失、涉税问题等复杂因素,单靠自然资源部门一家力量难以彻底解决。部分积案虽已阶段性化解,但后续跟踪巩固任务依然繁重。
(二)源头预防机制尚需完善
虽然建立了信访风险评估机制,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业务环节的风险预判还不够精准、不够及时。个别领域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够广,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晓率不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矛盾纠纷排查的主动性和精细化程度还有提升空间,“抓早抓小”的能力仍需加强。
(三)部门协同联动有待加强
自然资源领域信访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如征地补偿涉及财政、人社等部门,不动产登记涉及住建、税务等部门。目前虽已建立多元调解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够充分、联动响应不够迅速、协同处置不够高效的问题仍然存在。基层调解力量相对薄弱,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四)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
部分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不够精准,对信访与履职申请的区别把握不够到位。个别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条例》和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掌握不够熟练,办理流程不够规范。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数据分析研判能力不足,难以实现对信访形势的精准预判和科学决策。
(五)基层信访工作力量不足
基层自然资源所承担着大量一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任务,但人员编制有限、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同时兼任多项业务,难以集中精力做好信访工作。信访业务培训的覆盖面还不够广、针对性还不够强,干部“依法信访、源头化解”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优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办、法规信访全程督”的工作体系。持续落实领导包案、一案一策、台账管理、动态清零制度。完善“排查—交办—化解—反馈”工作闭环,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深化与法院、司法、乡镇等部门联动协作,健全府院协同、多元调解机制。探索建立信访工作定期研判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动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全力攻坚化解信访积案
持续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聚焦不动产办证、征地补偿、土地权属等重点领域,逐案分析症结、细化方案、限期化解。对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实行“一案一领导、一案一专班、一案一方案”管理模式。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依法合规”原则,灵活运用“证管分离”“证缴分离”“容缺+承诺”等举措。建立积案化解动态管理台账,严格实行“对账销号”制度,确保信访事项案结事了。
(三)深化源头治理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工作导向,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在征地报批、不动产登记等易发矛盾环节,持续嵌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舆情监测机制。健全日常排查、节前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建设,从政策源头减少信访增量。在重点项目实施前,深入开展“三查三访”,提前化解风险点。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精准界定信访事项性质、厘清管辖归属。规范信访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办理答复、复查复核等核心流程。全面推进信访事项依法高效办理,确保依法分类导入率持续提升。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全流程的电子化信访台账,实现对信访案件的“可追溯、可分析、可预警”。
(五)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能力建设
选优配强基层信访力量,加强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培训。常态化开展信访业务培训,提升干部“依法信访、源头化解”的能力。推动工作触角向镇村延伸,依托综治平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机制,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化解。持续优化“办证进社区进乡村”等便民服务模式,从需求端降低信访隐患。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与联动调处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实行“清单化”管理,精准施策、靶向治疗。
(六)巩固拓展化解成效
对已化解的信访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建立回访评价制度,确保问题不反弹。实施“季度通报+专项督导”的闭环管理模式,强化风险监测。严格执行敏感期“零报告”和应急值守制度。将信访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推动信访工作从“程序性回复”向“实质性化解”转变。
下一步,XX县自然资源局将持续扛牢信访工作政治责任,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化解机制、提升化解能力、巩固化解成效。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质增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
XX县自然资源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XX县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平安XX建设为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全县社会稳定大局,聚焦自然资源领域土地权属争议、林地草原确权纠纷、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综合发力,通过实施“五个强化”工作举措,抓实抓细“排查、疏导、处置、化解、稳控”全链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妥善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了自然资源领域信访总量下降、矛盾纠纷增量下降,矛盾化解率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提高,未发生因自然资源领域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个人事件的“两下降、三提高、一不出现”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自然资源环境。现将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线索排查,筑牢源头防范“第一道防线”
源头预防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根本之策。我局党组始终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站所、林业三场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林业三场和业务站所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良性工作机制,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确保排查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一是常态化开展日常排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将矛盾纠纷排查与日常巡查执法、进山入林管护、项目用地踏勘、不动产登记调查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矛盾排查就跟进到哪里”。要求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早、快、细、实”的要求,敏锐捕捉各类矛盾苗头和隐患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过工作群、书面报告等形式上报,建立矛盾纠纷线索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化解时限,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精准化实施重点排查。针对重大节假日、全国及省市县“两会”等敏感节点,以及征地拆迁、土地整治、林权改革等重点工作领域,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对排查出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牵头协调;对重点疑难矛盾纠纷,实行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将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业务站所和经办人,制定“一案一策”化解方案,限期妥善解决,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2023年以来,全局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线索40余条,全部实现台账式管理、销号式化解,源头防范成效显著。
(二)强化问题疏导,畅通群众诉求“连心桥”
畅通诉求渠道是倾听群众心声、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前提。我局始终坚持开门接访、主动迎访,多措并举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力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情绪安抚工作。
一是构建多元化诉求受理体系。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AAA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全面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办公地址、电子邮箱及信访受理范围,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确保群众诉求随时有人接、事事有回应。在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设立标准化信访接待室和自然资源信访公示牌,明确信访流程和接待人员,严格落实“每日一名领导干部带班接访”制度,实行首接负责制,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当场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详细记录诉求内容,明确承办科室和办理时限,及时向群众反馈办理进度。
二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现场咨询、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重点向群众讲解自然资源领域维权途径、信访流程及违法信访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从源头上减少因群众不知法、不懂法导致的矛盾上行和非理性维权行为。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三)强化综合治理,打好分类处置“组合拳”
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分类破解各类突出问题。我局聚焦群众反映最集中的不动产登记、土地权属、林草地确权等痛点难点问题,出台专项政策,开展专项行动,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攻坚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房地产“办证难”和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遗留问题,我局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牵头制定《XX县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化解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自然资源、住建、税务、城管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便民利民、依法依规”的原则,对全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分类制定化解措施。对因开发商违规建设、税费欠缴等原因导致的办证难问题,采取“证缴分离”“容缺受理”等方式,先行解决群众办证需求,再依法追缴相关税费、处理违规问题;对农村宅基地权属不清、资料缺失等问题,简化登记流程,通过实地核查、邻里证明、村社公示等方式完善登记材料,加快确权登记进度。截至目前,已妥善办结2022年以来群众反映的40余件不动产登记方面信访问题,惠及群众120余户。
二是精准破解土地权属争议难题。以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调查试点工作为契机,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对全县土地权属状况进行全面核实,重点划清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边界、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边界、不同层级村与村、村民小组之间的边界“四个边界”,建立健全土地权属数据库,对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土地,及时换发《不动产权证书》,从法律层面明确土地权属,彻底解决因边界不清引发的土地纠纷。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80%以上集体土地权属核查工作,换发不动产权证书2000余本,成功化解土地权属纠纷7件。
三是稳步推进林草地确权登记工作。深入推进土地权、山林权改革,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为基础,结合实地核查情况,全面开展林地、枸杞、草原确权登记工作,逐地块核实权属、面积、四至范围等信息,建立完善林草地权属档案,依法依规换发山林权证。对历史遗留的林草地权属争议,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指界、查阅档案,邀请村社干部、老党员参与调解,本着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解决。目前,已完成全县60%以上林草地确权登记工作,换发山林权证1500余本,化解林草地权属纠纷3件。
(四)强化矛盾调处,啃下问题化解“硬骨头”
我局始终把“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核心目标,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不断提升矛盾调处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业务范畴进行分类梳理,明确各业务站所、林业三场的主体责任,将化解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要求各责任科室深入实地开展调查取证,全面查清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和事实真相,找准问题症结,制定针对性的化解方案。对事实清楚、有理或部分有理的信访诉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限期解决到位;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诉求不合理的,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已经解决但群众仍不满意的,再次组织专人进行回访,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讲和情绪疏导,确保矛盾不反弹。
二是健全多元矛盾调处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多元调处体系,聘请法律顾问、退休法官、资深人民调解员参与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升调解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复杂矛盾纠纷,主动邀请县信访局、司法局、乡镇政府及村社组织参与联合调解,形成化解合力。今年以来,通过多元调处机制成功化解疑难矛盾纠纷8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五)强化人员稳控,守住社会稳定“底线”
我局严格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扎实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底线。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对化解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信访案件和重点矛盾纠纷,坚决执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要求,由局班子成员分别包案,全程跟踪督办,直至问题彻底解决。包案领导定期与当事人见面沟通,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诉求变化,及时调整化解方案,确保矛盾不激化、不上行。
二是健全矛盾纠纷研判和台账管理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题会议,对当月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预判发展趋势,研究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台账,详细记录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责任主体、化解措施、办理进度及稳控情况,实行“一案一档”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三是深入开展带案下访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带队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带案下访,现场办公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对下访中发现的新问题,当场明确责任和时限,及时跟进解决;对已化解的案件,进行回访复查,了解群众满意度,巩固化解成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带案下访20余次,现场解决问题15件,回访已化解案件30余件,群众满意度达92%。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较大。自然资源领域部分矛盾纠纷成因复杂、年代久远,涉及多方利益,且部分早期档案资料缺失、权属界定依据不足,导致化解工作推进缓慢。例如,部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林草地权属纠纷,因当时确权登记不规范、档案保存不完善,双方各执一词,调解难度极大;部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违规建设等问题,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且部分问题缺乏明确的政策依据,化解周期较长。
二是基层调处能力有待提升。基层自然资源站所和林业三场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线,但目前基层工作人员普遍存在人员不足、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的问题。部分基层干部缺乏系统的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培训,面对复杂矛盾纠纷时,存在调查不深入、分析不透彻、调解方法单一等问题,难以有效化解疑难复杂矛盾,导致部分矛盾纠纷上交。
三是群众法治意识仍需加强。虽然我们开展了大量的法治宣传工作,但仍有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对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和信访政策了解不深,存在“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思想。部分群众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采取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等非理性方式表达诉求,不仅增加了矛盾化解的难度,也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四是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不够顺畅。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往往涉及住建、农业农村、司法、信访、乡镇政府等多个部门,但目前跨部门联动协调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沟通协调不顺畅,在处理跨领域、跨部门的矛盾纠纷时,存在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的现象,难以形成有效的化解合力。
五是矛盾预警预判能力有待提高。当前,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仍以传统的人工排查为主,对大数据、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不足,难以对潜在的、苗头性的矛盾纠纷进行精准预警和提前介入。尤其是对涉及征地拆迁、集体土地流转等群体性利益的矛盾,预警预判不够及时,防控措施不够精准,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一)持续深化源头排查治理,筑牢风险防控根基
进一步完善“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三位一体的排查体系,扩大排查覆盖面,将排查范围延伸至村社、企业和项目一线,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攻坚力度,成立历史遗留矛盾纠纷专项攻坚小组,对未化解的疑难案件进行逐案梳理,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个性化化解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力争年内化解80%以上的历史遗留矛盾纠纷。同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全面评估可能引发的矛盾风险,从源头上减少新的矛盾产生。
(二)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基层调处能力
将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培训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调解技巧、信访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专题培训,邀请法院法官、资深调解员、法律顾问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模拟等方式,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从乡镇、村社选聘一批熟悉村情民意、群众威信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建立自然资源纠纷调解员库,打造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调解队伍。同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矛盾化解成效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在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AAA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法治宣传短视频、漫画和图文信息,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治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现场宣讲、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信访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同时,加大对违法信访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依法信访光荣、违法信访必究”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矛盾化解合力
主动加强与住建、农业农村、司法、信访、公安及各乡镇政府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联合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疑难复杂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之间矛盾纠纷线索、案件办理情况等信息的实时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分流转办、联合调处、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联动化解”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预警研判和稳控,守住社会稳定底线
加快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矛盾纠纷风险预警模型,对群众诉求、信访案件、巡查发现的问题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精准识别潜在的矛盾风险点,提前制定防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和“五个一”工作制度,对重点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稳控措施,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轨迹。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迅速响应、妥善处置,坚决守住社会稳定底线。
(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效
及时总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固化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受理、调处、回访、稳控全流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回头看”活动,对已化解的案件进行全面回访,了解群众满意度,排查是否存在反弹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学习研究,结合我县自然资源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化解的新方法、新路径,持续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总之,XX县自然资源局将以此次汇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XX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县自然资源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XX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平安创建为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大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五个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排查、疏导、处置、化解、稳控”等重点环节工作,有效调处化解了土地矛盾纠纷、林地草原权属争议和信访问题,自然资源领域社会治理实现了“两下降、三提高、一不出现”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局党组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带头示范,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林业三场、业务站所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对口抓,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通过局务会等相关会议定期研究推进措施,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开展。严格按照“四个一”工作要求,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案件研判会议,因案施策确定调处方案。对重点矛盾纠纷问题,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将责任分解到业务站所及相关人员,限期妥善化解。建立矛盾纠纷分类管理台账,明确办理流程、责任主体和办结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牵头办”的工作格局,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强化线索排查,严格源头防范
全局干部职工结合进山入林、巡查检查等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按照“早、快、细、实”的要求,将发现的矛盾纠纷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及时跟进化解。建立健全常态化、滚动式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变“坐等上访”为“主动寻访”,组织力量深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围绕征地补偿、权属争议、规划实施、违法用地查处、不动产登记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和易发环节,进行拉网式、精细化排查。特别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新政策实施可能引发的风险点,提前介入研判,力争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问题,由局主要领导亲自了解过问、亲自协调解决。对排查发现的一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预警信息采集的重点,力争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介入、早处理、早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处理在初始阶段。同时,在政策制定和业务审批环节,强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2023年以来,对排查到的40余条矛盾纠纷线索,全部进行了妥善化解。
(三)强化问题疏导,畅通诉求渠道
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地址、邮箱等,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耐心倾听群众心声,让群众合理诉求第一时间得到有效解决。及时消除矛盾纠纷当事人不良心态和负面情绪,防止走上极端化道路。坚持用好信访工作系统,重点关注各类留言交流平台,畅通电话接访和现场接访渠道。在局办公大楼设立自然资源信访公示牌,每天由一名领导干部进行接访,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效率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置,按照分管领导亲自接访、业务科室现场核实的原则开展工作。选派熟悉系统业务、善做群众工作的同志专职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让来访群众把诉求讲完,为来访群众耐心解答、排忧解难。
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宣传节日节点,大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引导群众合法合规表达信访诉求,减少群众因不知维权渠道而引起矛盾上行现象的出现。在日常巡查、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中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等形式宣讲违法行为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同时,利用AAA朋友圈、宣传栏、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的方针政策,消除群众误解,形成全社会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组建“政策宣讲小分队”,深入村社开展自然资源法规解读,发放宣传资料,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四)强化综合治理,加快分类处置
针对不动产登记“办证难”问题,制定《XX县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化解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着力化解城市房地产和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自然资源部协同多部门打出政策组合拳,推动化解不动产登记前端环节历史遗留问题取得重大突破。我局坚持“群众最关心什么,政策就解决什么”的工作理念,聚焦群众最为关心的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深挖问题成因,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
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调查试点工作,划清全县土地“四个边界”,明确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边界、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边界、不同层级的村、村民小组之间的边界,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着力解决土地纠纷问题。深入推进土地权、山林权改革,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为依据,根据实地核查结果,开展林地、枸杞、草原确权登记,换发山林权证,着力解决林草地权属争议问题。
对于复杂疑难纠纷,创新构建“部门联动、多方协同”调处模式,主动对接司法、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搭建高效联动调处平台,精准梳理争议焦点、厘清权责边界,依法依规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充分利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镇政府、村委会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重大矛盾纠纷和情况较为复杂的信访案件,加强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会同镇政府、村委会协作配合,集成政策要素,强化力量互补,共同研究制定化解方案。截至目前,妥善办结了2022年以来群众反映的40余件不动产登记方面信访问题和10余件土地和草原权属纠纷。
(五)强化矛盾调处,着力化解问题
始终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事要解决”上,对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理清责任,明确各站所、林业三场的主体责任,及时找出问题症结。对有理或部分有理的信访诉求,及时深入实地调查,依法按政策及时解决到位。对于不合理诉求,依法依规耐心细致地解释到位。对已经解决的矛盾纠纷但群众不满意的,通过政策法规疏导教育到位。
建立信访事项闭环管理机制,明确“接访登记—分类转办—限时办理—回访反馈”全流程规范,对复杂信访件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制”,重点化解土地权属争议、历史遗留办证等疑难问题。对重点、疑难信访积案实行局领导包案负责制,明确责任单位和化解时限,一抓到底,推动信访事项的实质性化解。对目前的重案积案,实行一个纠纷一名领导、一套调处方案、一个解决时限的领导包案责任制,做好信访件动态跟踪。落实信访回访,做到主动回访、定期见面,把群众信访转变为干部“心访”,让“信访”化为“信任”。对已办结事项100%电话回访,收集改进建议,针对性优化工作流程。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后续回访,落实专人成立工作专班,采取平台监测、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巩固提升化解成效。
(六)强化人员稳控,确保社会稳定
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对化解难度大、群众不满意的矛盾纠纷问题,坚持领导包案督办工作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定期梳理和分析研判矛盾纠纷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层层压实人员稳控责任。通过带案下访,高位推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和疑难信访案件,有效实现“减存、控增、防变”的目标。
建立重大事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土地征收、权属争议等涉及多部门诉求的问题,组织乡镇、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现场踏勘、会议研判、专项攻坚,高效破解群众急难愁盼。在重大项目实施前,对项目选址、征地拆迁等重点事项,提前开展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规避矛盾纠纷。推行“阳光信访”模式,通过电话、短信、书面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群众反馈诉求处理进度和结果,对群众“不满意”的答复启动复核程序,确保问题解决到位、群众满意而归。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较大。部分土地权属争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成因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历史时期,原始档案资料缺失或不完整,调查取证困难,导致化解工作推进缓慢。一些矛盾纠纷涉及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多重权属关系交叉重叠,权属边界难以厘清,化解周期较长。
(二)部分矛盾隐患隐蔽性强。一些矛盾纠纷在萌芽阶段不易被及时发现和掌握,排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特别是涉及征地补偿、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潜在矛盾,往往在政策实施或项目推进过程中才逐步显现,提前预判和主动介入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源头防控力度有待加强。虽然建立了常态化排查机制,但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业务审批环节的风险评估还不够充分,一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基层调解力量和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基层自然资源所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调解技能有待提高。面对日益复杂的矛盾纠纷类型,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和多元化的调解手段还不够充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能力建设。
(五)部门协同联动还需加强。在化解涉及多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时,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还不够顺畅。部分矛盾纠纷涉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司法等多个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形成更加高效的化解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筑牢源头防线
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滚动式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和频次,做到排查无死角、全覆盖。紧盯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用地审批、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等重点环节,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建立矛盾风险动态排查制度,主动对接群众需求,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推进。深化信访矛盾结构性研判,以个案化解推动类案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在政策制定和业务审批环节,进一步强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做到源头预防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
(二)全力攻坚历史遗留问题,推动积案清零
聚焦土地权属争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攻坚行动。坚持“一案一策”精准化解,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逐案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化解时限。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化解经验,探索创新化解路径和方法。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问题专项治理,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办证难问题。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清零攻坚工作,对信访积案进行再梳理、再攻坚,力争实现“减存、控增、防变”的目标。
(三)健全多元化解机制,提升调处效能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健全与司法、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高效联动调处平台。充分发挥镇政府、村委会的基层调解优势,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加强矛盾纠纷调处专业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业务能力。探索运用“专家联动+现场会诊”等工作方法,通过多部门协同、现场研判、依法依规协商,破解复杂疑难权属争议问题。
(四)强化法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持续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节点,深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深化“送法下基层”“以案释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政策宣讲、案例解读等形式,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线上+线下”全方位诉求受理平台,实现群众诉求全天候响应。
(五)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化解成效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完善信访事项闭环管理机制,规范“接访登记—分类转办—限时办理—回访反馈”全流程。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和定期研判制度,对重点矛盾纠纷问题实行跟踪督办、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成效评估和回访机制,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以“抓源头、控增量、化存量、防反弹”为工作思路,持续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质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自然资源管理环境。
XX县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优的作风,全力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
XX县自然资源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XX县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及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自然资源部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核心职责,聚焦土地权属争议、不动产登记办证、征地补偿安置、矿产资源开发监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以“事心双解、案结事了”为根本目标,以“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为主线,建机制、破积案、防源头、优服务,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和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制强保障,筑牢矛盾纠纷化解“主阵地”
我局始终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着力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层级责任。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核心指标,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业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及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法规信访科牵头统筹、业务科室具体承办、基层所一线处置”的职责分工,构建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办、法规信访全程督”的四级联动工作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排查出的重点疑难案件全部实行“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本工作台账、一包到底”的“五个一”机制,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稳控、包反馈、包满意,确保信访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修订完善《XX县自然资源局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明确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分流、办理、督办、反馈、归档等全流程标准,实现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建立信访台账动态管理制度,对所有信访事项逐一编号登记,详细记录信访人基本信息、诉求内容、办理进度、处理结果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总结”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信访工作调度会,通报案件办理进度,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每月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全局通报,倒逼责任落实;每季度总结工作成效,梳理经验做法,不断优化工作举措。
3.深化部门联动,构建多元格局。主动加强与县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局、各乡镇(街道)及住建、税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府院联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与县法院联合设立自然资源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室,聘请3名具有丰富法律和自然资源工作经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常驻办公,将大量自然资源争议化解在诉前,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和司法压力。与各乡镇(街道)建立网格化矛盾排查联动机制,依托12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和236名村级网格员,构建起“县-乡-村”三级矛盾排查网络,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今年以来,通过多元调解机制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7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82%,较去年同期提升15个百分点。
(二)聚焦难题攻积案,啃下矛盾纠纷化解“硬骨头”
针对自然资源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多、化解难度大的特点,我局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依法合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信访积案攻坚行动,全力推动存量矛盾清仓见底。
1.靶向攻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将不动产“办证难”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专班,全面梳理2010年以来全县范围内因开发建设手续不全、开发商违规经营、资金链断裂、税费欠缴、政策衔接不畅等原因导致的“办证难”项目。专班通过查阅历史档案、现场实地勘测、约谈相关单位、召开群众座谈会等方式,逐项目排查核实情况,逐一分析症结所在,制定“一项目一方案”。在坚守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的前提下,创新采取“容缺受理、并联审批、会商会办、证缴分离”等举措,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加快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截至目前,已累计化解XX花园、XX社区等16个不动产办证遗留项目,为8000余户群众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彻底解决了群众落户、子女入学、房产交易、抵押贷款等急难愁盼问题,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12面。
2.集中化解重点疑难信访积案。聚焦重复访、越级访、积案难案等“硬骨头”,常态化开展信访积案“清零”行动。对梳理出的23件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信访积案,全部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案,明确化解时限和工作要求。包案领导亲自带队深入现场调查核实,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找准矛盾焦点和利益平衡点,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思想疏导等多种手段,多措并举推动问题解决。例如,针对某村村民反映长达9年的集体土地权属纠纷问题,我局先后15次组织国土调查、地籍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勘测,查阅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土地确权档案资料,组织双方当事人及村委会、乡镇政府进行11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签订了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成功化解了这起多年悬而未决的信访积案。今年以来,共成功化解信访积案19件,化解率达82.6%,重复访、越级访数量同比下降41%。
3.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建立“日常排查+节前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排查机制,对土地权属、征地补偿、矿产资源、宅基地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日常排查由乡镇自然资源所和村级网格员负责,每周对辖区内矛盾隐患进行排查;节前排查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开展,重点排查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专项排查针对征地拆迁、矿山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提前预判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全部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发现一起、化解一起。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矛盾隐患排查36次,排查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52起,就地化解49起,化解率达94.2%。
(三)源头防控减增量,守好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关”
坚持前端治理、关口前移,将法治思维和群众路线贯穿于自然资源规划、审批、执法、登记全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1.全流程融入风险防控理念。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阶段,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制度,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网上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内容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用地审批阶段,严格执行征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证等法定程序,依法足额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及时兑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共完成12个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涉及征地面积1200余亩,未发生一起因征地程序不规范引发的信访事件。在执法监察阶段,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推行“阳光执法”,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结果公开,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矛盾纠纷。
2.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针对群众对自然资源政策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的问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政策宣传活动。线上利用AAA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短视频平台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文章、短视频60余条,重点解读征地补偿、不动产登记、宅基地管理、耕地保护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线下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社、企业、项目现场,开展政策宣讲活动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同时,在信访接待室设立政策咨询窗口,安排专人负责为来访群众解答政策疑问,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3.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自然资源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等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将登记办理时限从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实现一般登记“当日办”、抵押登记“即时办”。推行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今年以来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26件、“全程网办”业务890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减少了因办事流程繁琐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优化服务暖民心,畅通群众诉求“连心桥”
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信访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用真心换民心,用真情解民忧。
1.规范接访办理流程。打造标准化信访接待室,配备饮水机、座椅、报刊架、急救箱等便民设施,为来访群众提供舒适的接待环境。推行“面对面接访、实打实办理、点对点反馈”工作法,对来访群众坚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致解答,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严格落实领导接访日制度,每周一至周五安排一名局领导坐班接访,直接倾听群众诉求,现场协调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局领导共坐班接访186人次,现场解决问题72件。同时,畅通线上信访渠道,规范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信访平台、领导信箱等转办的信访事项,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建立“受理-办理-督办-反馈-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对受理的每一件信访事项,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员,法规信访科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信访事项办结后,及时向信访人出具书面答复意见,详细说明处理依据和结果。建立信访事项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方式,了解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重新组织调查核实,限期整改到位,直到群众满意为止。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事项217件,办结212件,办结率达97.7%,群众满意度达93.4%。
3.推行便民利民服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推行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举措,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特殊群体办理不动产登记、查询、过户等业务。今年以来,共开展上门服务68次,为120余名特殊群体办理了相关业务。同时,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和企业发展的信访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攻坚难度持续加大
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多、利益主体多元,化解工作进入“深水区”。一是部分早期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开发商失联、资金链断裂、税费巨额欠缴等问题,相关手续无法完善,导致办证工作难以推进;二是部分土地权属纠纷涉及多个村集体或村民,历史档案资料缺失严重,权属界限难以精准界定,双方分歧较大,调解难度极高;三是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涉及政策衔接空白,现有政策难以覆盖,导致化解工作缺乏明确的政策依据,推进缓慢。
(二)源头防控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一是基层矛盾排查力量薄弱,乡镇自然资源所普遍存在人员不足、身兼数职的问题,村级网格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一些隐蔽性、苗头性的矛盾隐患发现不及时、排查不全面;二是政策宣传的针对性不足,部分宣传内容过于专业、晦涩难懂,群众难以理解,导致对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存在认知偏差,容易引发误解和矛盾;三是部分业务科室“重业务、轻维稳”的思想依然存在,在开展规划编制、征地拆迁、执法监察等工作时,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预判不足,防范措施不到位。
(三)多元化解协同联动机制运行不够顺畅
一是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全面,缺乏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在处理跨部门矛盾纠纷时,沟通协调成本高、效率低,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二是调解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现有调解员大多缺乏系统的自然资源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培训,难以有效化解复杂的自然资源矛盾纠纷;三是诉调对接、政调对接机制不够完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率不高,部分调解结果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四)信访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仍需加强
一是信访工作人员数量不足,随着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事项数量逐年增加,信访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现有信访工作人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二是信访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信访业务和群众工作方法培训,应对复杂矛盾纠纷和突发信访事件的能力不足;三是信访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大、心理负担重,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
(五)部分群众法治信访意识有待增强
一些群众对《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存在“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观念,采取越级访、重复访、缠访闹访等方式表达诉求,甚至在信访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不仅增加了信访工作难度,也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扛牢信访工作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质增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清单,将信访工作成效与干部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提拔任用挂钩,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引发重大信访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健全领导包案、台账管理、动态清零、督查督办等制度,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流程,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
(二)深化积案攻坚行动,全力破解遗留难题
持续开展信访积案“清零”行动,对未化解的4件信访积案,逐一重新梳理分析,调整完善化解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攻坚。针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加强与住建、税务、财政、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联合审批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遗留项目加快办理进度;对涉及开发商税费欠缴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追缴,同时探索建立“政府兜底、后续追偿”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对涉及政策衔接的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政策支持,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同时,建立健全历史遗留问题防范机制,加强对新建房地产项目的全过程监管,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产生。
(三)强化源头精准防控,筑牢基层治理防线
坚持前端治理、关口前移,将矛盾风险防控融入自然资源工作全流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公众参与制度,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全面推行征地信息公开,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各项权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提升执法公信力。健全常态化矛盾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基层排查力量建设,定期对乡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和村级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矛盾隐患发现和处置能力。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全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前制定防范和化解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四)完善多元化解体系,提升协同处置能力
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司法、信访、乡镇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府院联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矛盾纠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加强调解队伍建设,选聘自然资源、法律、土地评估等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库,为矛盾化解提供专业支撑;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的专业能力和调解水平。完善诉调对接、政调对接机制,提高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率,增强调解结果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信访工作铁军
充实信访工作力量,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到信访工作岗位。加强信访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信访业务、群众工作方法、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信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关心关爱信访工作人员,落实各项待遇保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在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缓解工作压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依法理性信访
持续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创新宣传方式,采用短视频、情景剧、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宣传依法信访的权利和义务,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对违法信访行为的处置力度,对缠访闹访、扰乱信访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总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局将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切实把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好、落实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XX县自然资源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XX县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目标,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为切入点,以创新工作机制为突破口,全力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全县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靠前服务,推动专业力量下沉一线
针对自然资源领域信访案件专业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群众关注度高的突出特点,我局打破以往被动等待群众来访的传统模式,主动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服务力量下沉一线,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一是建立“轮值专员”制度。我局选派业务骨干进驻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实行轮流值班,每周安排1名熟悉土地管理、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及执法监察等核心业务的骨干人员,驻点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开展工作。通过设立“自然资源服务专窗”,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现场解读政策法规、回应群众关切,第一时间受理涉及土地权属争议、征地拆迁补偿、违法占地查处等领域的咨询与投诉,切实保障群众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有人办”,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二是变“被动接访”为“主动寻访”。面对自然资源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矛盾交织、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复杂的现实挑战,我局建立健全常态化、滚动式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变“坐等上访”为“主动寻访”。组织力量深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围绕征地补偿、权属争议、规划实施、违法用地查处、不动产登记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和易发环节,进行拉网式、精细化排查。今年以来,已开展全域性排查活动多次,梳理各类潜在风险隐患,力争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一线走访服务。对于涉地矛盾纠纷,坚持“不回避、不推诿、不下放”的原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村入户,查档案、找依据、听诉求,用专业的测量数据和耐心的政策解答,让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通过一线走访,将信访维稳关口前移,依托基层自然资源所建立“流动调解室”,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多方联动,凝聚矛盾化解工作合力
我局依托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综合协调优势,积极构建多元联动调解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矛盾化解工作格局。
一是构建“资规+司法+属地”联动调解机制。轮值人员在接待群众过程中,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纠纷实行“即时调处、当场办结”;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的疑难案件,及时启动“联合会诊”机制。对于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性矛盾,由轮值人员牵头,主动邀请法官、律师、镇(街)干部及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综合运用法律解读、政策疏导、情理劝说等方式,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二是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重点、疑难信访积案实行局领导包案负责制,明确责任单位和化解时限,一抓到底,推动信访事项的实质性化解。针对不动产登记、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包案领导,有效推动化解突出信访问题。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局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推动由“程序性回复”向“实质性化解”转变。
三是坚持法治引领化解矛盾。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矛盾,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把政策法律适用关。强化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层级监督,通过以案释法、专题普法等形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从根本上减少盲目信访与重复信访。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与联动调处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实行“清单化”管理,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已成功现场化解邻里宅基地纠纷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起,引导相关案件依法进入法定程序处理2件,有效防范了矛盾激化上行。
(三)源头治理,实现风险防控抓早抓小
我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理念,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一是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轮值人员在日常接待中,注重主动收集社情民意,细致排查自然资源领域潜在的信访隐患和矛盾风险点。重点关注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规划许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建立完善风险隐患台账。紧盯土地征收补偿、不动产登记、规划许可、矿产资源管理、违法用地查处、权属争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关键领域,深入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建立常态化研判机制。建立“周研判、月通报”工作机制,每周对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和风险隐患进行汇总分析,每月向局党组汇报相关情况,精准研判矛盾纠纷发展趋势,为局党组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参考依据。全面推行“日排查、周推进、月研判”工作机制,梳理动态台账,实施对账销号。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聚焦群众最为关心的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深挖问题成因,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问题专项治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题,让群众的“心头大事”得以解决。持续开展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用地举报类信访增量,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通过源头排查、动态管控、精准处置,持续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推动形成“排查在前、预防在先、处置在快、化解在小”的工作闭环,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巩固成效,做实矛盾纠纷后续回访
我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的后续巩固工作,防止矛盾纠纷反弹。
一是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后续回访,落实专人成立工作专班,采取平台监测、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巩固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跟踪了解当事人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协议事项未履行、次生矛盾再产生等潜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跟进解决。
二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在日常巡查、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中,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等形式宣讲违法行为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利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节点,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群众误解较多的补偿标准、登记程序等政策问题,组织普法宣讲,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历史遗留积案化解难度大。部分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涉及利益主体多,化解工作面临较大困难。一些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由于年代久远、档案资料不全、政策变化等因素,调处难度高,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
(二)部分矛盾隐患隐蔽性强。一些矛盾纠纷在萌芽阶段不易被发现和识别,排查工作的覆盖面和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群众对政策理解不到位、信息掌握不全面,容易产生误解和不满情绪,存在“小问题演变为大矛盾”的风险。
(三)源头防控力度有待加强。在政策制定和业务审批环节的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方面还不够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产生的能力有待提升。部分领域的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强化。
(四)联动协作机制有待深化。虽然建立了“资规+司法+属地”联动调解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还不够顺畅,联动合力有待进一步释放。基层调解力量和专业能力相对薄弱,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五)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信息化、数字化手段运用还不够充分,风险预警和智能研判能力有待加强。矛盾纠纷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还不够系统化、精细化,对科学决策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源头治理,筑牢风险防控防线。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先”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风险排查,重点梳理征地、采矿、规划、不动产登记等易发矛盾环节。严格落实“阳光信访”,确保政策执行公开透明。将信访工作关口前移至规划审批前端,加强批前公示、听证,从源头减少信访矛盾。对排查出的每一起矛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台账,明确问题详情、诉求焦点、风险等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一人一档”重点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和风险隐患清单,实行销号管理。
(二)全力攻坚信访积案,推动存量矛盾清零。紧盯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疑难信访积案解决。对重复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定分包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压实属地责任与部门责任。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精准分类施策,严格落实“五个一”要求,加快推进存量矛盾纠纷历史积案“清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心顺”。及时协调司法、综治等部门联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三)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凝聚多元化解合力。持续深化“资规+司法+属地”联动调解机制,加强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与镇政府、村委会的协作配合,集成政策要素,强化力量互补。凝聚乡镇、村委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力量,充分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群体性信访事件处置预案,避免矛盾升级,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初始阶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四)加快推进数字赋能,提升化解工作质效。大力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依托数字化平台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提升信访办理质效和规范化水平。加强热点问题分析预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题研判,推动从“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智能预警系统,运用大数据手段精准识别风险隐患,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处置、反馈全流程办理标准,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五)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解能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轮值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法规、调解技能等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强基层自然资源所建设,充实基层调解力量,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矛盾排查和化解能力。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属地、行业及岗位责任。
(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法治良好氛围。持续加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针对群众误解较多的补偿标准、登记程序等政策问题,组织专题普法宣讲。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通过持续深入的普法宣传,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源头治理能力和矛盾化解水平,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以更实的举措、更优的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力守护自然资源领域的和谐与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
XX县自然资源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自然资源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局立足部门职能,聚焦土地权属争议、征地拆迁补偿、违法占地查处、不动产登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服务力量下沉,健全多元化解体系,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专业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构建了“源头防控、前端化解、多元联动、闭环管理”的工作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XX件,现场化解XX件,引导依法进入法定程序处理XX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XX%,未发生因矛盾化解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为全县平安建设和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矛盾化解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领导体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及各镇(街)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信访办,负责日常统筹协调、案件督办和信息汇总工作。制定《XX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X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责任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基层所直接抓”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制度保障。先后修订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等多项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跟踪督办制,对群众诉求的受理、办理、反馈、归档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专门安排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自然资源服务专窗”建设、办公设备购置、调解员培训和普法宣传等工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靠前主动服务,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打破以往“被动等待群众来访”的传统模式,推动服务关口前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建立“轮值专员”驻点制度。针对自然资源领域业务专业性强的特点,从土地管理、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执法监察等核心业务股室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骨干人员,组建“轮值专员”队伍。每周安排1名轮值专员进驻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设立“自然资源服务专窗”,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现场解读政策法规、解答群众疑问、受理投诉举报。轮值专员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群众提出的诉求,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详细记录诉求内容,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跟踪督办直至办结,切实保障群众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有人办”。
二是拓宽线上诉求渠道。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局官方网站留言板、AAA公众号、政务邮箱等线上平台,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受理群众线上诉求,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受理。对线上受理的诉求,第一时间转办至相关责任股室,办理结果及时通过原渠道反馈给群众,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切实解决特殊群体办事难的问题。
三是开展常态化下访接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定期深入各镇(街)、村(社区)开展下访接访活动,主动走访征地拆迁户、宅基地纠纷当事人等重点群体,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现场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共开展下访接访活动XX次,走访群众XX户,现场解决各类问题XX个。
(三)健全联动机制,凝聚矛盾化解强大合力
充分依托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综合协调优势,积极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动调解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矛盾化解工作格局。
一是构建“五位一体”联动体系。主动加强与司法、法院、属地镇(街)、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建立“资规+司法+属地+法院+律所”五位一体的联动调解机制。明确各联动单位的职责分工,资规部门负责提供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司法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服务,法院负责提供司法确认和诉讼引导,属地镇(街)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属地稳控,律师事务所负责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形成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工作合力。
二是实行分类施策精准化解。坚持“宜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对矛盾纠纷实行分类处置。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纠纷,由轮值专员当场调处,实行“即时调处、当场办结”;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的疑难案件,及时启动“联合会诊”机制,由轮值专员牵头,邀请法官、律师、镇(街)干部及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综合运用法律解读、政策疏导、情理劝说等方式,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例如,XX镇XX村两户村民因宅基地边界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争执多年,多次发生肢体冲突。轮值专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联合会诊机制,组织镇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现场,通过实地丈量土地、查阅历史档案、逐户走访群众,还原事实真相,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成功化解了这起多年的积怨。
三是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动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案件信息、政策信息、处置信息实时互通,避免信息壁垒和重复劳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动调解联席会议,通报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分析研判当前形势,研究解决疑难复杂案件。遇有重大突发矛盾纠纷,随时召开临时联席会议,共同制定化解方案,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截至目前,已成功现场化解邻里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3起,引导2件案情复杂的案件依法进入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程序,有效防范了矛盾激化上行。
(四)坚持源头治理,筑牢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理念,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是健全网格化排查体系。建立“局-镇(街)-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网格,将全县划分为XX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网格员和若干名兼职网格员,明确网格员的排查职责和工作要求。网格员每周对网格内的自然资源领域矛盾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关注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规划许可、违法占地查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录入风险隐患台账,实行“一案一档”动态管理。
二是建立风险研判预警机制。实行“周研判、月通报”工作制度,每周由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社情民意和风险隐患进行汇总分析,精准研判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和潜在风险;每月向局党组汇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通报各股室、基层所工作进展,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土地征收、规划调整、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实施前,提前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政策宣讲活动,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发放宣传手册、入户走访等方式,向群众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作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短视频,通过AAA公众号、村(社区)宣传栏等渠道进行宣传,帮助群众准确理解政策,从源头上减少因政策误解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较大
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中,历史遗留问题占比较高,这些问题大多产生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时间跨度长,有的长达二三十年。由于当时的政策法规不完善、档案管理不规范,导致相关档案资料缺失严重,证据链不完整,难以准确界定土地权属和责任。同时,这些问题往往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利益诉求复杂多样,部分群众对补偿标准和解决方案的期望值过高,与现行政策存在较大差距,导致化解难度极大,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隐患。
(二)联动协同机制仍需深化
虽然建立了跨部门联动调解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部分联动单位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协同配合不够主动,遇到问题时存在推诿扯皮的情况。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互不兼容,数据难以实时互通,导致案件流转效率低,重复劳动多。此外,联动调解的流程不够规范,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考核评价机制,影响了联动化解的整体效果。
(三)基层排查化解能力有待提升
基层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线,但目前我县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排查化解力量相对薄弱。一方面,各镇(街)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数量少,工作任务繁重,既要承担日常的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又要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难以抽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常态化排查和精细化化解。另一方面,村(社区)级网格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缺乏系统的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和调解技巧培训,对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难以准确识别和有效化解,只能简单上报,导致一些小矛盾演变成大问题。同时,全局从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专职人员不足,且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稳定性差,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
(四)群众法治观念亟待加强
部分群众的法治意识淡薄,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深,存在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的错误观念。一些群众在遇到问题时,不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而是采取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方式,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还有部分群众提出的诉求超出了政策法规的范围,不合理诉求难以得到满足,导致矛盾长期得不到化解。
(五)信息化支撑能力不足
目前,我县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主要依靠人工台账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尚未建立统一的矛盾纠纷化解管理平台,矛盾纠纷的受理、流转、督办、反馈、归档等环节没有实现全流程线上管理,数据统计、分析和研判主要依靠人工完成,效率低、误差大,难以精准把握矛盾纠纷的发生规律和发展趋势。同时,线上诉求渠道的功能不够完善,无法实现与线下调解工作的无缝对接,影响了群众诉求的办理效率和满意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短板弱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化源头治理,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完善网格化排查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员的职责分工,建立“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排查机制,加大对土地征收、宅基地审批、规划调整、违法占地查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排查力度,做到矛盾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一般隐患由基层所负责化解,较大隐患由分管领导包案化解,重大隐患由主要领导牵头化解,确保隐患不积累、矛盾不上交。
二是开展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攻坚。对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历史遗留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项台账,实行“一案一策、领导包案、限期办结”制度。组织业务骨干成立专项攻坚小组,对每一起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对确实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的问题,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力争用1-2年时间基本化解现有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加强政策制定和宣传。在制定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政策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广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二)完善联动体系,提升协同化解工作效能
一是健全联动调解机制。进一步深化“资规+司法+属地+法院+律所”五位一体的联动调解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加强各联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重大疑难案件联合调处机制,对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性矛盾纠纷,由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化解合力。
二是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资规、司法、法院、属地镇(街)等部门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矛盾纠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信息、政策信息、处置信息实时共享,提高案件流转和办理效率。
三是规范联动调解流程。制定统一的联动调解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确保联动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联动调解考核评价机制,将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工作纳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矛盾化解基层基础
一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合理调配各镇(街)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增加专职矛盾纠纷调解员数量,确保每个镇(街)至少有1名专职调解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升化解工作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全局从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人员和基层网格员开展自然资源政策法规、调解技巧、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培训,邀请法官、律师、资深调解员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现场观摩、模拟调解等方式,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是建立调解员人才库。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纳入调解员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案件需要随时抽调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同时,关心关爱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员的待遇保障,增强队伍的稳定性和归属感。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矛盾化解智慧管理
一是搭建矛盾纠纷化解管理平台。加快推进XX县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管理平台建设,整合线上线下诉求渠道,实现矛盾纠纷的受理、流转、督办、反馈、归档全流程线上管理。平台设置案件查询、进度跟踪、满意度评价等功能,方便群众随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矛盾纠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研判,精准把握矛盾纠纷的发生规律、地域分布和发展趋势,为局党组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完善线上服务功能。优化局官方网站和AAA公众号的诉求受理模块,增加在线咨询、在线调解等功能,实现与矛盾纠纷化解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线上服务。
(五)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考核问责机制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考核权重,重点考核矛盾隐患排查率、矛盾纠纷化解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健全问责机制,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细致、化解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信访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总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不断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自然资源环境。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