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笃行总书记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府院联动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在XX县党校科级干部培训班专题党课
同志们:
按照县委党校科级干部培训班教学安排,今天非常有幸和全县各位科级领导干部围绕“依法行政”这一主题开展专题党课交流。在座各位都是我县各部门、各乡镇履职干事的中坚力量,身处基层治理第一线,手握行政决策权、执行权,一言一行、一事一策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县域营商环境,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色,更关系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要义,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作为闽北红色沃土,有着深厚的朱子法治文化、宋慈法医学文化积淀,为我们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丰厚文化滋养。立足XX县发展实际,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能力,用好府院联动协同机制,打通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通道,凝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助推、多方参与的治理合力,把法治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争议化解全过程,以高水平依法行政护航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天党课,我结合总书记法治思想学习体会、我县行政审判实践,以及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从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依法行政的时代内涵;坚持良法善治,把依法决策贯穿行政履职全过程;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践行法治为民导向,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直面短板弱项,清醒认识我县依法行政存在的现实问题;深化府院联动协同,凝聚基层治理法治化强大合力;强化担当作为,锻造善用法治方式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七个方面,和同志们共同交流学习。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依法行政的时代内涵,增强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法治建设是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绝不是简单的法律条文适用,而是政治性、人民性、实践性高度统一的系统工作。作为基层科级干部,我们首先要搞懂弄通,新时代为什么要持续紧抓依法行政,准确把握依法行政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一)深刻认识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
总书记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明确提出“十一个坚持”重大命题,其中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核心内容之一。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而依法行政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牛鼻子”。行政机关承担着绝大多数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绝大多数行政管理活动由各级行政机关实施,如果行政权力得不到有效约束,法律得不到严格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就会沦为一句空话。
基层是法治建设的主战场,我们乡镇、县直部门干部,每天面对征地拆迁、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生态保护、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大量实务工作,每一次行政审批、每一次行政处罚、每一份行政协议、每一次行政强制,都是把纸面上的法律转化为现实治理实践。坚持依法行政,本质就是把总书记法治思想落实到基层一线,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我们做工作,既要从业务角度谋划,更要学会从法治角度审视,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深刻认识依法行政是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矛盾风险交织叠加。过去部分工作习惯依靠行政命令、依靠经验办事,遇到难题习惯于“简单粗暴摆平”,短期看似高效,但容易埋下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隐患。随着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群众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程序正当性要求越来越高。一旦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出现瑕疵,极易引发行政争议,耗费行政资源,损害政府公信力。
我县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攻坚落地、城乡建设提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阶段,项目征迁、企业监管、生态整治、民生保障任务繁重。越是改革攻坚,越要坚守法治底线。实践证明,凡是坚持依法办事,工作推进就更加顺畅,矛盾纠纷就更少;凡是突破法治边界、程序缺位,即便短期推进工作,后续往往付出更高纠错成本。依法行政不是发展的“绊脚石”,而是高质量发展的“安全阀”,是化解矛盾风险、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三)深刻认识依法行政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根本保障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依法行政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授权,权力行使必须对人民负责。从我县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看,大量行政案件,都直接关乎群众土地权益、居住权益、社会保障权益、经营权益。一件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就可能伤害一个群众、一家企业的切身利益。坚持依法行政,就是用制度管住权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行政决策、每一次行政执法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深刻认识依法行政是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最期盼的就是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涉企行政执法是否规范,直接决定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杜绝随意检查、选择性执法、过度处罚,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才能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正是要通过严格依法行政,破除不当行政干预,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我县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摒弃“依法行政束缚手脚”的错误观念,破除“重结果轻程序”的惯性思维,充分认识到:依法办事不是束缚担当作为,而是保护干部、规避履职风险,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才能实现干事与守法的统一。
二、坚持良法善治,全面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住依法行政的“第一道关口”
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很多行政败诉案件溯源复盘,根源不在执行环节,而在源头决策环节。如果决策环节违法,后续无论怎么补救,都难以规避法律风险。推进依法行政,首要就是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坚持良法善治,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筑牢行政行为第一道“防火墙”。
(一)严格恪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这五个步骤一个都不能少,不能搞变通、走形式。现实工作中,少数单位存在程序“后置补材料”现象,先拍板决策,后补合法性审查、补征求意见材料,这是重大风险隐患。一是落实公众参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项目、政策,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通过座谈、公示、听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不能以内部会商代替群众意见征集。二是做实专家论证,对专业性强的事项,充分吸纳行业专家、法律顾问开展论证,提升决策科学性。三是抓实风险评估,重点研判社会稳定风险、法律风险、经济风险,对存在高风险事项慎重决策。四是压实合法性审查刚性作用。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不得提交集体讨论。要发挥好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不能将合法性审查当作简单盖章流程。五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班子集体研究,杜绝个人专断。重大决策作出之后,依法做好公开公示。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管控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开展管理的重要依据,“红头文件”违法,会导致一大批行政行为源头违法。实践中,部分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存在增设行政许可、增加群众义务、超越法定权限问题。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负责”,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落实报备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废止与上位法冲突、不适应现实发展的文件,杜绝“奇葩文件”“越权文件”出台。
(三)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树牢程序意识
很多领导干部业务能力很强,但法律风险预判能力不足。做决策时,习惯考虑“该不该干、能不能干成”,却忽略“可不可以这么干、程序是否到位”。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程序违法,即便出发点是好的,也会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同志们:推进项目落地、开展专项整治,不能为追求进度,简化、跳过法定程序。遇到拿不准的法律问题,要主动咨询司法行政机关、法院,用好府院联动沟通渠道,事前开展法律风险研判,做到风险前置防范,避免“事后补救”。
(四)坚持改革创新于法有据,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基层要大胆干事创业,但创新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改革创新必须坚持于法有据。对于法律没有禁止、符合发展方向的,可以大胆探索;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不能随意突破;确需突破现行规定的,要按法定程序报批,不能搞“先斩后奏”。既要反对以法治为借口不作为、慢作为,也要反对以改革创新为名突破法律红线,实现改革发展与法治建设协同推进。
三、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实招实效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最重要环节,直接面对企业群众,行政执法质量直接反映政府治理水平。我们要以更实举措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以更大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以更强自觉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结合我县行政执法现状,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一)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
严格,就是要依法履职,该管的必须管好,杜绝不作为、怠于履职;规范,就是主体合法、权限合法、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公正,就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杜绝选择性执法、畸轻畸重;文明,就是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落实说理式执法,杜绝简单粗暴。当前基层执法突出短板集中在:证据意识薄弱、程序缺失、法律适用错误、自由裁量行使不规范。部分执法人员重实体结果,忽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等法定程序,最后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
在这里结合我县行政审判实践,梳理几类高频执法风险点:一是土地、规划领域,违法处置、违建查处,容易出现调查取证不全、履行催告程序不到位;二是行政处罚领域,未告知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裁量权把握失衡;三是行政强制,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四是涉企执法,检查频次过多,对中小企业简单“一刀切”处罚;五是行政协议,签订、变更、解除不规范。这些都是我们日常履职需要高度警惕的风险。
(二)纵深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护航营商环境建设
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是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抓手。一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对非主观故意、危害不大的轻微违法,优先采用提醒、告诫、劝导,杜绝“以罚代管”。二是规范涉企检查,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落实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干扰。三是严禁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不得违法设置市场壁垒,不得违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四是强化涉企执法全流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同时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也要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实现支持发展和监管执法平衡统一。
(三)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拧紧权力监督“螺丝”
权力运行必须接受监督。一是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对错案开展追责问责。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行政复议是政府内部纠错的重要制度,对行政复议撤销、变更的案件,相关单位必须认真复盘整改,不能把复议当作“走过场”。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正确看待行政诉讼。行政应诉不是“打官司丢脸”,而是接受司法监督、发现执法漏洞的渠道,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仅要“出庭”,更要“出声”“出效果”,杜绝“出庭不出声”“委托全权代理了事”法治网。针对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要建立台账,抓好整改落实、反馈闭环,做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四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外部监督倒逼行政执法提质增效。
(四)持续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依法行政最终靠人。要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业务培训,结合本地典型败诉案例开展以案促训,把庭审观摩、“以庭代训”作为重要培训方式,把审判案例转化为行政执法的“活教材”。不仅培训一线执法人员,领导干部也要带头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熟悉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复议法等高频法律,提升看懂执法案卷、研判执法风险的能力。配齐配强法制审核力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把制度落到实处。
四、践行法治为民,压实行政争议化解主体责任,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能简单把矛盾推给法院,行政机关要扛起化解行政争议主体责任,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构建多元分层的矛盾化解体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行政程序当中、化解在基层,减少诉讼增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强化源头预防,从根源减少行政争议产生
最好的化解,就是少产生争议。很多行政争议,根源在于前期行政行为存在瑕疵,或者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诉求没有得到及时回应。各乡镇、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要健全群众诉求响应机制,面对群众信访、投诉、申请,依法及时答复处理,不能推诿拖延。对容易引发矛盾的征地、补偿、权属确认等工作,做好政策宣讲,畅通沟通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抓早抓小。
(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已经实施,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重要机制,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具备高效、便民、低成本优势。一方面,要引导群众优先通过复议渠道解决行政纠纷;另一方面,行政复议机关要做实复议化解功能,不能简单维持或者一撤了之,善用调解和解,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法院将加强和行政复议机关衔接配合,建立复议与诉讼沟通会商机制,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做好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实现复议、诉讼有机衔接,形成化解合力。
(三)树牢“实质性化解”理念,摒弃“程序了结”思维
过去部分单位对待行政争议,满足走完法律流程,程序走完就算办结,但是群众实质诉求没有解决,案结事不了,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核心是既要依法处理,又要兼顾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群众感受相统一。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过程中,对于存在裁量空间的案件,要积极开展协调和解,不能一味硬扛对抗。当然协调和解不是无原则妥协,要守住法律底线,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为代价换取息事宁人。
(四)用好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凝聚多方解纷力量
依托我县行政争议调处平台,构建“行政机关+法院+调解组织”协同模式,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对于进入法院的行政案件,法院会坚持诉前协调化解,也需要行政机关积极配合参与,共同做好释法明理、诉求调处。同时,发挥我县朱子调解文化优势,推动法理情融合,把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矛盾化解,提升群众接受度。
五、正视短板不足,清醒认识我县依法行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县委坚强领导下,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绝大多数行政机关能够坚持依法履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但结合近几年行政审判、府院联动调研情况看,对照新时代依法行政高标准,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这些问题既是案件中反映出来的现实痛点,也是我们下一步重点改进方向。
第一,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仍有欠缺。少数同志“重实干、轻法治”,遇到难题习惯行政思维,遇事首先想“怎么搞定”,不是先想“法律怎么规定”。程序意识不足,重实体轻程序,认为只要结果对,程序“差不多就行”,忽视程序合法性。个别干部对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存在抵触心态,没有把司法监督当作改进工作契机。
第二,重大决策风险防范仍有漏洞。个别单位重大决策中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法律顾问参与深度不够;部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调研不足,风险评估不充分。部分项目推进中,为赶工期,简化法定流程,埋下法律风险。
第三,行政执法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证据意识不足,调查取证不全面,关键证据缺失;二是程序不到位,告知、听证、送达、催告等法定环节存在遗漏;三是法律适用不准,法条引用错误,裁量尺度把握不均衡;四是部分领域履职不到位,存在怠于履职、拖延履职;五是涉企执法规范化仍有提升空间,个别领域还存在简单化执法现象。
第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做得不够到位。“重末端处理,轻源头治理”现象客观存在,矛盾发生初期,未能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小矛盾拖成大纠纷。部分单位对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动应付,协调化解积极性不高,满足走完程序,没有追求实质性化解。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不出声”,应诉能力有待提升。对司法建议、复议整改,个别单位整改闭环落实不到位。
第五,府院联动协同治理效能还可以进一步释放。部分单位对府院联动认识还停留在开会层面,常态化沟通、风险预警、个案会商运用不充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充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信息壁垒还一定程度存在;和党校联动开展法治培训,以案释法,还可以进一步深化。
上述这些问题,有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的客观因素,但更深层次,还是思想认识、制度落实层面问题。依法行政永远在路上,我们不能回避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逐项补齐短板,持续提升全县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六、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多方协同聚力,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化司法保障
府院联动,就是法院和政府各司其职、良性互动,打破司法和行政壁垒,推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协同发力,不是简单的“法院帮政府办案”,而是构建党委领导下,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机制。按照县委部署,XX县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加强同县政府、县委党校、县司法局以及各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凝聚治理合力,以务实举措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结合我县实际,下一步府院联动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健全常态化联席会议与风险预警会商机制
完善县长院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通报行政审判情况,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梳理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共同研究征地拆迁、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高发领域治理对策。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争议、重大涉企风险,建立信息互通,做到提前研判,事前介入。对于重大复杂涉诉案件,开展个案会商,协同做好矛盾化解,推动风险源头处置。打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信息互通渠道,逐步破除信息壁垒。
(二)深化司法监督与整改闭环,做实“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法院将精准开展行政审判,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既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也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合法履职。用好司法建议,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执法漏洞、制度短板,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聚焦共性问题提出治理建议。同时推动司法建议办理闭环,督促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反馈整改成效,杜绝“建议一发了之”。推动行政败诉案件复盘机制,行政机关对于败诉案件,开展内部复盘剖析,查找执法短板,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错误重复发生。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质增效,推动从“出庭”向“出声、化解、反思、改进”转变。
(三)深化府院校联动,用好党校阵地,强化法治能力共建
今天我们在党校开展专题党课,就是府院校联动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县法院将持续加强和县委党校协作,把司法实践案例融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一是常态化开展专题授课,把行政审判鲜活案例带进课堂;二是推广“以庭代训”庭审观摩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典型行政案件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审查标准,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把庭审现场变成行政执法培训课堂;三是共同编写培训素材,梳理我县本地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教育材料,助力科级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提升法治思维。推动法官走进部门、乡镇开展法治讲座,提升一线干部法律实务能力。
(四)协同做实行政争议多元实质性化解工作
依托府院联动平台,加强和县政府、县司法局协同,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衔接。共同建强我县行政争议调处平台,完善诉前调解、协调机制,推动大量行政纠纷在进入诉讼之前化解。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对于进入诉讼的案件,坚持能调则调,积极开展协调和解;同时督促行政机关落实化解主体责任,共同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减少程序空转,减轻群众诉累。
(五)聚焦中心大局,协同护航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我县项目攻坚、乡村振兴、生态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中心任务,把府院联动融入中心工作。聚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法院在审理涉企行政案件中,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针对生态治理、土地整治、城乡建设重点领域,通过司法建议、联席会议,帮助行政机关防范履职法律风险。推动法治力量下沉基层,助力乡镇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这里我也向各位同志说明,府院联动是双向奔赴。希望各乡镇、各部门主动用好府院联动机制,遇到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遇到疑难法律问题,主动沟通咨询,开展风险预判;面对行政争议,积极参与协同化解;对法院的司法建议、联席会议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落实,真正把府院联动转化为推进依法行政、化解基层矛盾的强大合力。
七、强化担当淬炼,锻造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职的新时代干部队伍
依法行政最终落脚于人。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自身法治素养,直接决定一个单位、一个地方依法行政水平。作为全县科级干部,大家要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这里对同志们提五点希望。
(一)筑牢思想根基,带头尊法,树牢正确法治观念
思想是行动先导。领导干部内心尊崇法律,才会自觉遵守法律。要摒弃特权思想,摒弃“权大于法”错误认知,牢固树立权力受法律约束,权力来自人民的理念。作决策、办事情,首先想一想法律是怎么规定,权限够不够,程序到不到位,会不会触碰法律红线。处理发展、稳定矛盾,善于用法治标尺权衡利弊,不能把法治当成“摆设”,不能遇到有利就用法治约束别人,遇到困难就绕开法律。
(二)坚持常态研学,持续学法,补齐法律能力短板
法治能力不会凭空而来,依靠持续学习。一方面要系统学习总书记法治思想,吃透核心要义;另一方面结合岗位履职,学好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不仅要知道法条字面含义,更要了解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尺度,了解哪些是高频风险点。用好党校培训、庭审观摩、典型案例复盘等机会,多从败诉案例中汲取教训,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警示。不仅自己学,还要带动本单位干部学法,把法治学习融入日常业务培训。
(三)坚守行为底线,模范守法,守住履职用权边界
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法律框架下开展工作,带头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越权履职。带头落实依法决策制度,带头遵守行政执法程序。既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分管领域干部,督促下属依法履职。同时要自觉带头维护法律权威,不干预、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履职。
(四)善于履职实践,自觉用法,提升干事创业本领
学法最终落脚用法。要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工作习惯。遇到矛盾纠纷,优先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推进项目攻坚,同步研判法律风险;处置突发事件,兼顾法律效果。学会统筹处理发展需要和法律约束,不能简单“一放了之”不作为,也不能突破法律乱作为。遇到复杂难题,善用法律顾问、司法行政、法院等法治力量,把法律意见充分吸收到工作方案中。面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要摆正心态,积极应诉,把每一次复议、每一场诉讼,当作检验工作、改进工作的契机。
(五)扛牢主体责任,抓实抓细,推动本领域依法行政落地见效
各位科级干部,很多同志是单位班子成员、乡镇领导,肩负本单位、本辖区法治建设领导责任。要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要求,把依法行政摆在本单位重要位置,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排查履职法律风险,完善内部执法流程,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对本单位行政复议败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要组织复盘,查找制度漏洞,推动整改完善。带头落实述法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工作考量,把法治素养作为干部评价的重要标尺,推动形成全员重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法治兴则事业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更高水平法治XX,助力闽北高质量发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持续深学笃行总书记法治思想,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持续强化法治思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充分释放府院联动协同效能,把法治贯穿基层治理各方面全过程,以法治守护民生、护航发展,为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我的党课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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