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篇)“一把手”监督素材汇编
目录
一、理论文章
1.华东政法大学许玉镇:“一把手”权力监督的实践困境与治理路径基于
2014—2023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平台数据的实证分析1
2.中共云南省委党校课题组: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实践路径思考…17
3.吴家帅:
加强对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研究22
4.山东能源盛鲁能化阿拉善盟新能源有限公司王琼:
破解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难问题28
5.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强化对“一把手”管理监督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有力制度支撑…30
6.首都体育学院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巡察办杜向锋:
强化校内巡察“一把手”监督机制研究…35
7.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民进大理州委会主委杨波:
如何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40
8.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陶元浩:
如何破解对“一把手”同级监督难题…44
二、经验文章
9.云南日报通讯员张海燕:元谋县将“问题清单”和“廉政画像”相结合“一把手”监督常态化具体化…51
10.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
安宁市:立体监督网盯紧“一把手”用权53
11.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孔丹阳:
持续拧紧加强“一把手”监督链条督促推动“头雁”走在前作表率……54
12.云南法制报通讯员何雪杉:
呈贡区紧盯“关键少数”打好“一把手”监督组合拳…58
13.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王柏羽:
驻鞍钢纪检监察组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督促关键少数规范用权……6014.广西日报记者杨康:
防城区筑牢“一把手”监督防线61
15.云南日报通讯员刘郁婷:景洪市综合运用预防、管控、纠治举措构建
“一把手”全链条监督闭环62
16.云南日报记者谢进: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织密“一把手”监督网络管好带头人带动大多数…63
17.云南法治报通讯员杨明建:
广南织密监督网络管住“一把手”…66
18.黔清风:
贵州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68
19.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赵小冬:
加强“一把手”监督以严管严治护航云南税务事业行稳致远…71
20.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张琴:湖北宜昌以常态化谈心谈话和工作约谈
为抓手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75
2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陈慧慧:加强公立医院“一把手”和领导
班子监督的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某三甲公立医院F医院为例77
22.宁纪宣:
监督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82
23.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马奇迹:
上海崇明做实对“一把手”监督健全机制拧紧责任链条…83
24.甘肃省张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景国诚:
紧盯“一把手”深化巡察监督85
25.太原市纪委监委饶文波:
扛牢政治责任强化对“一把手”监督87
26.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
昆明经开区三举措确保“一把手”政治监督谈话取得实效90
27.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
昆明提升“一把手”监督质效蹲点调研求真监督谈话走心…91
28.云南法制报通讯员鲁华英:
南华以精准“政治画像”深化“一把手”巡察监督92
29.云南法治报通讯员张奥媛:拧紧总开关激活“头雁效应”东川区创新
监督方式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93
30.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昆明市以更高站位更严举措更大力度破解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95
31.谢晴:
浦北:紧盯“关键少数”做细做实“一把手”监督98
32.云南法治报通讯员陈聪明:
曲靖加强“一把手”监督规范“关键少数”履职用权100
33.云南日报本报通讯员杨洋:
昆明市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全链条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102
34.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
嵩明县以“四维联动+闭环管理”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103
35.云南法制报通讯员奚颢洋:
禄劝聚焦“关键少数”系统施治做实“一把手”监督104
36.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
寻甸县:数字赋能助力精准监督“一把手”106
37.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高友根:
用好廉政谈话强化“一把手”监督…108
38.贵州日报通讯员邹彩琴:
遵义市务川自治县做深做实“一把手”监督…110
39.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王斯英:
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111
40.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薛阳:
天津紧盯关键少数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114
41.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苏建勇:
云南红河多措并举系统施治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116
42.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冯雅格:
山东庆云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118
43.云南法治报通讯员杨云萍:
通海紧盯关键少数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119
44.云南法制报通讯员张兆如:
嵩明多点发力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121
45.中国纪检监察报本报通讯员刘钊:
湖北孝感贯通协同多方力量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123
46.云南法制报通讯员张海燕:
元谋打出监督组合拳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125
47.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刘钊:
湖北孝感打好组合拳做细做实对“一把手”监督127
“一把手”权力监督的实践困境与治理路径基于2014—2023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平台数据的实证分析
华东政法大学许玉镇
政治文明视野中的现代化具有多样性,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最根本的保障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领导干部绝大多数是党员,从严治党不仅是党的自我革命、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保障。领导干部群体与党员群体中的关键少数,特别是其中的“一把手”就成为管党治党和国家治理的关键所在。“一把手”是改革开放以来较为广泛使用的概念。简单来讲,主要指党、政府以及各相关组织的最高领导者,拥有本地区、本组织实际上的人事权、经营管理权和财务管理权。“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总书记指出:“要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1]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对“一把手”的监督。如2021年党中央针对“一把手”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发布。党的大会报告再次强调:“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2]在实践中,自党的十九大至20XX年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通报的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中,曾担任过“一把手”的占总人数的八成以上;以20XX年数据为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及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有5836人。实践中存在问题,既是因为各级“一把手”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特殊位置,也是因为我们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存在理论研究不足导致破解实践难题乏力。西方对官员责任追究起源于官僚制和民主制持续的紧张关系之中,其理论基础是经典的委托代理理论。代议与问责是现代民主的基础[3],公众通过适当让渡个人权力形塑了政府的公权力,政府官员是拥有适当自由裁量权并作出权威决定的公权力代理人[4]。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政治制度以多党轮流执政、竞争性选举、媒体私有等方式形成对“一把手”权力监督与权力腐败的问责。为了确保政府官员审慎用权、为公众服务、对公众负责,合理的问责机制与有效的问责体系成为维护公众利益与公共意志的必要手段[5]。基于不同权责关系建构的官员问责具体形态不尽相同,在西方学界的理解中,官员问责是与权力运行严格对应的约束系统,权力先于责任而
存在[6],只有存在能够同政府官员议价的强势权能,才会形成由多元问主体构成的严密“问责网络”[7]。依照西方问责范式,西方学界在讨论发展中国家的官员问责时,达成了一个普遍的共识:由于缺少科学的官僚体系、独立的司法系统与完善的民主程序,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官员,特别是各级“一把手”缺少“他者”的约束,无法形成真实的“问责网络”,问责通常都是软弱的、不可靠的、甚至不存在的[8]。中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国家,其政治制度的运行逻辑不同于西方。我们需要研究在非竞争性选举政治制度下我国“一把手”腐败与责任追究问题,探索中国式“一把手”权力监督现代化道路。
一、“一把手”权力腐败的数据分析
数据是了解实践的重要工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以及各地纪委监委官方网站都会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笔者在收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审查调查”栏目中公开报道的官员党纪政务处分案例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库,并将其中的“一把手”筛选出来,得到506条数据,将每个案例的具体内容(如时间、腐败行为、层级、处理措施、腐败案件所在部门等)进行综合整理,在此基础上进行统计分析,为进一步了解当前“一把手”权力腐败及其责任追究情况提供参考。
(一)样本数据简介
数据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中对“中管干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省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的公示信息。主体限定:“中管干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省管干部”中的“一把手”。时间范围:
2014—2023年(“中管干部”和“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2019—2023年(“省管干部”)。案例数量:2014年以来,“中管干部”和“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党纪政务处分案例共593条,有关“一把手”权力腐败问责的有168条;20XX年以来,“省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案例共1295条,有关“一把手”权力腐败问责的有338条。
论文选取“中管和省管一把手”为研究对象,主要是因为“一把手”在党的事业中担负着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责任。“中管一把手”是国家层面某个管理系统的核心和行业领域的主要“掌舵者”,其权力腐败问题会对管理系统的正常功能产生消极影响,制约行业部门的发展,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而
“省管一把手”既是中央政策的地方执行者,又是地方政策的制定者,为地方政权的核心,如果其出现腐败问题,中央政策往往难以在地方落实,使地方的经济发展停滞不前,严重影响其主政区域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中管和省管一把手”实则是国家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也自然成为“一把手”腐败问题研究的重点对象。
(二)“一把手”权力腐败案例比例与时间分布
数据库收录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三类干部”中的“一把手”问责案例分布状况如图(图1-4)。其中“中管干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中“一把手”党纪政务处分占比为28%(参见图1),案例的峰值出现于2023年,为32件,最低案例数量出现于20XX年,为3件(参见图2),2014
—2023年间,月平均案例数为1.4件。在“省管干部”中“一把手”党纪政务处分占比为26%(参见图3),案例的峰值出现于2023年,为99件,最低案例数量出现于20XX年,为17件(参见图4),2019—2023年间,月平均案例数约为5.6件。从总体来看,在两类统计中,分年案件数都呈上升态势。
(三)“一把手”权力腐败部门(领域)分布
腐败类型的研究有很强的实践意义。一是研究者可以知悉哪类案件值得关注和研究,二是反腐机构也可以了解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侧重点。数据库显示,总的来看,最严重的腐败类型出现在组织人事、政府采购、工程承包、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改制和金融、投资贷款、资金拨付领域,其中组织人事领域腐败案件占比约31%,政府采购、工程承包领域腐败案件占比约23%,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改制领域腐败案件占比约13%,金融、投资贷款、资金拨付领域腐败案件占比约12%。。
从这些数据我们还可以看到,省部级“一把手”腐败领域的变化趋势。据相关资料查证,1990—2002年改革开放发展时期,省部级“一把手”的腐败行为主要涉及经济建设领域,如房地产开发、工程承包、企业贷款等领域;而2003-2013年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省部级“一把手”腐败行为已涉及经济社会生活领域,且相对集中于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能源与矿产以及司法腐败等[9]。本文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数据分析时间段为2014—2023年,可以看到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省部级“一把手”的腐败行为出现新变化,即已经逐步聚焦转移为组织人事、政府采购、工程承包、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改制和金融、投资贷款、资金拨付等领域。
从不同的干部类型分别来看,腐败案件的领域也主要集中在上述几个方面,但有细微差别。其中,“中管干部”和“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中“一把手”腐败案件发生在金融、投资贷款、资金拨付领域的数量有41件,占比约24%;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改制领域的数量有36件,占比约21%;组织人事领域的数量有43件,占比约25%,均达到了五分之一(参见图7)。“省管干部”中“一把手”腐败案件发生在组织人事领域的有180件,占比约32%;政府采购、工程承包领域的有156件,占比约28%,二者之和占比高达60%左右(参见图8)。
(四)“一把手”权力腐败的责任追究情况
数据库显示,“一把手”权力腐败的责任追究主要为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和刑事责任。在党纪处分中,开除党籍占比达到98.42%,撤销党内职务(或党内严重警告)和留党察看各占比0.79%(参见图9);在政务处分中,开除公职占比67.66%,撤职与降级占比2%(参见图10),表明对“一把手”腐败的党纪政务处分较为严厉,也从侧面表明“一把手”腐败程度较深。图中显示已退休占比25.75%(参见图10),说明有相当一部分“一把手”退休后仍被查,其腐败行为有的发生在退休前,有的延续到退休后,退休并不是贪腐的护身符。“一把手”腐败方式的期权性导致其更具隐蔽性,这给“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增加了难度,导致“一把手”的查处难度大、周期长。
数据表明,在“一把手”腐败案件中,有97%的通报明确表示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参见图11)。“一把手”腐败问题的惩治现状,固然展现出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处的坚定决心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化,但实际上也暴露出了纪检监察工作中对“一把手”腐败犯罪的前端预防乏力的现状。党规党纪对腐败犯罪本应有的预防作用,并未得到最大限度发挥。然而,对“一把手”腐败犯罪的预防工作实则有着充足的理论资源供给。2015年王岐山同志于福建调研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此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条等党内法规均对“四种形态”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这些成了纪检监察工作所需坚持的原则。事实上,“四种形态”不仅可以增强党规党纪对于“一把手”腐败犯罪的前端预防作用,也对腐败问题中党纪、国法如何衔接作出了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指导反腐执纪问责的实践。但是,在“一
把手”腐败案件处置中,或因现有“四种形态”相关规定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其未能得到规范、准确的执行,且出现了“一把手”腐败预防乏力的问题。
以下尝试提出“四种形态”于腐败问题处置中的具体步骤,以减少案件处置中其被误用滥用,或被搁置的可能:其一,纪检监察人员在具体案件中,应当根据“一把手”腐败问题违纪的基本构成事实,来确定应适用“四种形态”中的何种形态,然后在确定的具体形态的处置幅度内确定处置起点(以下简称量纪起点)。其二,根据其他腐败构成违纪基本构成事实之外的案件事实,比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在量纪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处分量确定违纪处置基准点。其三,综合考虑腐败构成违纪的全案情况调节违纪处置基准点,如考虑当地是否存有腐败的政治生态、是否是不得已“从众”而受贿等情况,依规依纪确定适宜的处置方式。当然,上述步骤也仅是“一把手”腐败问题处置中“四种形态”的基本步骤,从整体监督执纪过程来看,还可以根据腐败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党规党纪的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但是,上述步骤已经能用相对确定的程序,规范“一把手”腐败问题中的“四种形态”运用,发挥党规党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用,从而解决当下“一把手”腐败犯罪前端预防乏力的现状。
(五)“一把手”权力腐败的犯罪类型
在“一把手”腐败涉嫌犯罪的类型方面,主要包括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行贿罪等以及其他类型的犯罪,其中受贿罪所占比重最高,达到72%(参见图12、图13)。在实践中,“一把手”受贿的方式多样且隐蔽性强,如有的企图用“期权变现”规避监督,先帮老板办事,有需要时或退休后再行兑现;有的利用股权结构错综复杂的“影子公司”、借助金融手段辗转腾挪实施利益输送,甚至国内办事、国外收钱;有的“暗度陈仓”,与异地领导人员形成“默契”,在自己分管地区或领域给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等大开方便之门;有的让家人打着“借贷”“投资”“委托理财”等貌似合法经济行为的幌子大肆敛财;有的以支持发展新经济业态为名,行非法利益输送之实,给监督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实质上,贿赂范围在党纪、刑法中的界定是不同的。这也导致了党纪、刑法中的腐败内涵差异,或者说实践中界定“一把手”腐败构成违纪、违法的标准是不同的。刑法中的贿赂范围主要是财物、财产性利益,不包括非财产性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刑法明确将贿赂范围限定为“财物”;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通过法律解释的手段实质上将贿赂范围扩展至“财物、财产性利益”。但是,目前刑法对以性贿赂、信息贿赂、业绩贿赂、感情贿赂等“非财产性利益”进行的腐败,实际上仍难以将其界定为腐败犯罪,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党纪处分中的贿赂范围主要是财物、财产性利益,以及部分非财产性利益。党规党纪针对腐败治理中频繁遭遇的“权钱交易”“权性交易”等新型腐败案件,增设了相关的规制条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均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简言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条等“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条款将较为常见的非财产性利益腐败纳入了规制的范畴,实质上是将贿赂范围界定为“财物、财产性利益、部分非财产性利益”。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就将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归于特权的一种,由此,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的可归属于党纪腐败的一种,但此种行为目前来看就很难直接归属于刑事腐败犯罪了。
二、“一把手”权力腐败的特点与实践中的监督难点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一把手”权力腐败呈现出的特点:
第一,“一把手”权力腐败易发多发。比起一般的党员干部,由于“一把手”关键少数处于高位且掌握重要公共权力,“一把手”关键少数容易成为权力腐败的高发人群。尤其是在缺乏权力监督或监督不力的情况下,“一把手”关键少数权力滥用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一把手”关键少数甚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国家和集体的财物,为自己及其私人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二,由风变腐,风腐交织。在许多案例中,“一把手”的腐败正是由于作风出了问题引起的,在收受烟和酒、受邀吃饭等人情往来的小事中一步步丧失了底线。第三,“一把手”权力腐败方式多样,隐蔽性强。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例看,“一把手”权力腐败手段多样,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多发。第四,“一把手”
权力腐败涉及的领域广且在某些重点领域中频发。从腐败发生的范围来看,几乎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权力腐败现象更是多发,甚至教育、科研、慈善等领域也未能幸免。第五,“一把手”决策腐败问题突出。决策权是国家管理活动的核心中枢环节,是“一把手”地位最主要的体现,也是最容易出问题却难以追究责任的环节。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决策不规范等原因,“一把手”关键少数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项目“一手抓”,决策腐败问题频发。第六,“一把手”权力腐败易产生连锁反应,造成腐败“窝案”。现实中,“一把手”关键少数权力腐败不仅涉及“一把手”个人,还包含其周围各种不正当利益关系网,形成了形形色色的贪腐“团队”,他们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腐败,也因此出现了许多贪腐窝案串案[10]。
“一把手”权力腐败危害深远,甚至动摇党的执政根基。这是因为“一把手”权力腐败严重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省部级“一把手”腐败会对一个省市和部委产生十分恶劣的影响,“一把手”一旦腐败就会严密控制其管辖地区和组织成员,编织其腐败关系网以换取更大的利益,催生更多的腐败分子把持领导岗位,把个人腐败转变成集团腐败。一是直接形成腐败关系网,造成上下相互配合的窝案。比如,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政治团伙的贪腐案,该团伙成员包括江苏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上海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陕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等,覆盖面之广、腐败程度之深,令人瞠目结舌。二是加速一地的腐败滋生蔓延。例如,2005年被判刑的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曾多年担任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副书记,以她为主的“黑龙江买官窝案”,牵扯大小官员百余人,其中副省级干部6人、地厅级干部30多人。
在实践中,“一把手”权力监督仍然存在“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难和下级监督软”的问题,一些单位“一把手”成为“一霸手”,不容监督、不好监督、不便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情况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一把手”权力监督在实践中的确存在困境,主要表现有:
首先,“一把手”决策监督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干部中的“关键少数”,其关键性就体现在掌握重要事项的决策权。决策权是国家管理活动的核心中枢环节,也是“一把手”地位最主要的体现,在政府决策过程中,领导
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直接影响整个决策进程、决策结果。同时,决策也是最容易出问题却难以追究责任的环节。不同于普通公务人员,“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决策出了问题不仅涉及自身,同时也对一地或一部门政治生态带来恶劣影响,甚至引发信任危机。在实践中,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决策监督的难度较大。一方面,由于决策权力高度集中,给监督带来困难。权力作为一种特殊的能力,附着组织内部的奖励、晋升等资源分配能力以及个人意志的实现能力,给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作提供了诱因,也使得同级和下级以及群众监督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有意识的决策避责行为给决策监督带来难题。如通过隐蔽决策议程,不决策或缓决策;偷换决策主体,将决策主体从形式上转换为集体或其上级、下级组织;通过简政放权、权力下放和权力清单等方式向下级转移决策责任;转变决策形态,利用行政决策内在双重属性避开行政诉讼;自设决策责任,签订行政合同或责任书以自我避责等,这些避责行为给“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决策监督带来了阻碍,实现有效的决策监督必须破解决策避责难题。
其次,“一把手”勤政能政监督难。廉政是勤政能政的前提和基础,勤政能政是廉政的落脚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处于关键地位、掌握关键权力,不仅要廉洁自律,扛得住诱惑,还要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用好手中的权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从严治吏、强力反腐的高压态势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某些地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行为特征正在悄悄发生某种变化,与以往“晋升锦标赛”建功作为不同,许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在揽权的同时其避责行为逐渐增多,追求“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出现了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现象[11]。勤政能政监督不同于事后监督问责,不能完全通过已经造成的负面结果来启动和开展监督,并以此作为监督问责的主要依据,而是要求探索有效的勤政能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从日常监督中及时发现懒政怠政的苗头,并作出及时的处理。但是,当前我国的官员勤政能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尚不完善,在线索发现、调查、处置与监督主体之间的协调等方面存在不足,制约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勤政监督切实发挥效用。
再次,“一把手”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协调难。如何处理好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的关系是所有监督者面临的共同难题。只有做好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的
协调衔接,才能更好地激发“一把手”的“领头雁”作用,发挥领导班子的创造力,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实现有效监督约束的重要制度是问责制度,容错纠错制度是激励领导干部干事创业重要的激励制度。监督问责与容错纠错的衔接优化事关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只有两者相互协调和有效衔接才能保证问责制度的完备性和激励制度的科学性。但是,当前我国有关监督问责与容错纠错的政治实践和制度建设不同步,监督问责与容错纠错的衔接协调程度较低,二者在内涵边界、执行力度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内在张力。一是监督问责与容错纠错的内涵边界不清晰。什么是容错、容什么“错”、如何“容”错、“容错”与“纠错”的内在逻辑是什么、“容错”与“免责”的内在逻辑是什么、什么时候适用“问责”、什么时候适用“容错”、容错的范围是什么、谁来启动容错纠错、容错纠错的结果如何运用等问题都尚未得到统一明确的界定,削弱了容错机制的可操作性。二是监督问责与容错纠错的宽严尺度和执行力度不一致。一方面,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大力推进廉政建设的背景下,监督问责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加强。另一方面,容错纠错规定过于抽象和简单,在具体的执纪活动中难以准确把握,且时常出现随意容错免责或者不敢容错免责的情况。
三、“一把手”权力监督的完善路径
(一)建构“不敢腐”的惩戒体系
首先,树立责任本位的“一把手”责任从严追究理念。“一把手”权力监督涉及各级党政权力职能配置与权责结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我国“一把手”责任追究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发挥我国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度优势,需探索由“权责一致”向“责权一致”的理念转变,树立责任本位理念。“全党同志的重托,全国各族人民的期望,是对我们做好工作的巨大鼓舞,也是我们肩上的重大责任。”[12]坚持责任本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与现实使命的重要体现,是党的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共同的逻辑基础。责任本位的价值理念是对权力本位的颠覆与重构,更加强调责任的基础性、前提性作用,认为责任优先于权力,根据责任大小配置相适应的权力,权力只是保障责任履行的工具。要树立责任本位的“一把手”责任从严追究理念,如在“一把手”决策中强调的是责任先行,根据承担的决策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决策权力,以达到责权一致的效用,即以“一把手”决策责任规范决策权力、以责任履行效能评判“一把手”决策权力运行效果。
其次,形成纪法贯通的腐败责任追究体系。第一,明晰“一把手”纪法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衔接关系。从责任的类型来看,“一把手”责任追究涉及的责任类型主要有党内责任、政务责任、法律责任。对“一把手”的监督,需要在厘清主要责任类型的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把握不同责任类型适用的协调衔接。当前,“一把手”党内责任、政务责任和刑事责任之间的边界、衔接的接口、衔接的程序的运行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依据中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国家法律,其他多为国务院颁布的条例、规范性文件或党内法规,决策责任追究总体上内容较宽泛、不够具体,而且责任类型较多,衔接配套不够。要从不同维度对党内责任、政务责任、法律责任类型进行明确划分,明确各种责任类型的构成要件并研究其各自的适用范围、处分标准、法律规定、责任认定、因果关系以及不同责任类型之间的协调衔接。第二,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实现纪法贯通的重要抓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设定的责任制度,是全球各主要政党的责任制度中最为全面、最为严厉的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特征[13],为“四种形态”的运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实践中,运用“四种形态”要着眼于标本兼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准确把握“一把手”违纪、违法、犯罪的内涵,综合考虑错误性质、情节后果、主观态度等因素,依规依纪依法适用。
再次,通过大数据赋能纪检监察的反腐追责工作。在“一把手”监督中要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推动信息化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精准发现问题能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效能[14]。第一,整合各类监督、举报平台,收集丰富的“一把手”监督实证资料,形成较为完备的“一把手”责任追究数据库,建设集数据收集、查询、分析研判为一体的“一把手”权力监督信息化平台;建立和完善大数据廉政信息分析系统,及时发现廉政风险并做出预警;健全“一把手”监督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指标体系,在条件允许的地区进行评估评比与监测试点。第二,完善基础保障、数据交换体系等,整合监督数据,推动各项监督贯通协调。把电子监察等技术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之中,将廉政风险和防范措施嵌入业务运行流程,使权力行使与国家监察、社会监督、电子预警、技术监控融为一体,充分发挥各主体的职能优势、专业优势,形成监督合力。第三,以问题线索处置为核心,形成网络举报受理、线索利用、调查核实、监督反馈、考核问责的完整链条,实现集中管理、规范流转、跟踪督办、实时查询、统计
分析、向上报送等功能,实现网络监督与专责监督的有效衔接。
(二)筑牢“不能腐”的制度堤坝
1.加强“一把手”决策环节的权力监督
第一,推动重大决策程序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要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与制衡机制,通过决策透明化加强对各级“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在决策环节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或表态制度,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形成良好的用权氛围[15]。加强决策信息公开,促进“一把手”决策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制度建设方面,要根据现有的党政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和完善“一把手”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制度,将应该公开的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及时公开,如将决策的民意调查与发起、决策方案、决策的评估与审查结果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及时进行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推动公众对重大决策的参与和对决策过程的监督,保障公众的参与权。
第二,完善“一把手”决策监督和问责制度。没有问责就没有真正的监督,问责是权力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监督有效的重要方式[16]。从问责主体来看,要增强“一把手”决策的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进党内问责,完善党内问责体制机制[17],发挥监察问责全覆盖作用,与党内问责协同发力,重点关注“一把手”在生态保护与重大民生等重点领域的决策权力运行、“一把手”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重点环节。从具体问责制度来看,要健全“一把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当前,我国对“一把手”等领导干部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一把手”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已经在相关规定中有所提及,如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的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实行终身问责”。在制度完善的过程中,要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包括“重大决策”内涵、终身问责和责任倒查的范围、程序和方式以及具体的配套机制等,提升重大决策责任倒查和终身问责的操作性。
第三,完善“一把手”决策问责的容错纠错制度。“一把手”在制定决策尤其是重大决策的过程中面临着复杂的决策环境和决策不确定性,过分强调问责会损害“一把手”决策的积极性,导致其在决策中因规避问责风险而不敢创
新[18]。为了防止“一把手”产生消极避责的心理,应完善问责制度建设,根据激励和约束并重的理念,建立健全“一把手”决策的容错纠错机制。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应该在何种情形下进行容错,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这有助于提升责任认定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防止挫伤“一把手”的改革创新积极性。其次,要进一步推动我国容错纠错细则的完善。当前,中央层面已经制定了容错纠错和激励机制建设相关的制度规定。在地方上,多地已出台了容错纠错相关规定,为我国容错纠错制度的完善作出了有益探索。接下来要增强问责与容错评价标准的清晰度,提高问责与容错的精准化程度,只有标准清晰可辨、可操作,才能有效提升监督问责和容错纠错的精准化程度[19]。再次,要加强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的整合,与“一把手”问责制度形成良好的衔接,更好地保障“一把手”决策问责和容错实践的进行,促进“一把手”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的协调。
2.建立“一把手”分级分类的监督制度
第一,注重分级监督,根据地方和基层“一把手”权力运行特点制定不同的监督策略。对地方“一把手”的监督重点是其正确行使权力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路线、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等。在对基层“一把手”的监督中要注重整合监督力量,将基层监督与治理相结合。要增强纪检监察部门与信访部门协调合作,制定并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协作机制,在信访件转送(问题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治理、信息互通、联合会商、监督保障和信访秩序维护等方面贯通协同。
第二,推动分类监督,根据“一把手”所处部门和领域的不同确定不同的监督重点。在党政机关中,“一把手”权力配置比较集中,权力运行的腐败风险较大。同时,由于“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信息不对称以及理想信念缺失等原因,对“一把手”决策权力监督的难度较大。因此,要特别重视对其决策权的监督,不断推进重大决策过程制度化规范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减少任性用权的空间;要强化政治监督,保证“一把手”坚守初心与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
国有企业“一把手”是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掌控企业实际权力,通常为国有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国有企业“一把手”权力腐败会给国有资产带
来重大损失。对国有企业“一把手”的监督要着重注意:将“一把手”的人、财、物的决定权、审批权、支配权运行作为重点监督;纠正国有企业“一把手”“重业务、重拓展,轻党建、轻监管”的错误认识,强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依照国有企业不同功能,探索“分层、分级、分类”的监督模式[20];消除国有企业纪委监督的畏难情绪,推动纪委敢于监督、主动监督、善于监督,切实履行监督的职责。
高校“一把手”作为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牢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起到“把关定向”的作用。对高校“一把手”的监督要着眼于回答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重点关注基建后勤、选人用人、招生考试、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关键领域,提升政治站位,丰富监督手段;要按照现代大学制度要求,科学配置高校内部权力,形成有效的高校权力制约机制,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运行体系。此外,还要畅通监督信息渠道,保证监督主体尤其是纪委的监督信息渠道畅通,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扩大和推进高校校务、党务公开及校领导个人信息公开机制。
3.健全“一把手”的谈话监督制度
谈话制度不仅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制度手段[22]。“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通常具有多重身份与角色,对其进行的谈话监督也分为不同的主体和类型。要推进谈话的制度化和法治化,使之更好地发挥勤政与廉政监督实效。
第一,明确“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谈话的类型。从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实践来看,可按照功能与目的将谈话分为以下四种类型:一是提醒教育型谈话,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措施,谈话主体是党组织、纪检机构或组织人事部门,谈话针对的是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其主要目的是对小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审查调查型谈话,主要目的是查明事实,听取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审查调查谈话不仅具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治价值,还存在使审查调查程序进入初核程序、调查程序并追究被审查调查对象法律责任的可能性。三是批评处置型谈话,这是针对轻微违纪违法问题而进行的惩戒性质的谈话。《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九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实践中,针对不同的对
象与情节可具体分为谈话提醒、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四是引导疏导类谈话,纪检机构在执纪审查的几个重要环节如宣布立案决定前、审查谈话结束前、宣布处分决定前都设有引导疏导类谈话。这类谈话实质是“个性化”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以传递压力为目的,气氛比较缓和。通过帮助当事人剖析错误、讲清政策纪律、听取本人反馈等,引导谈话对象认清问题、端正态度、提高认识。
一方面,要推动相关规范的完善,明确谈话的启动程序与执行程序,如明确谈话方案的制定、谈话启动的审批程序、谈话的人数、场所、手段、时间等具体的程序要素,防止出现谈话走过场、一谈了之等谈话虚化现象。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谈话具体制度。如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各级纪委书记发现同级“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要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报告应当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完善谈话内容要求,与受处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做到“三个谈清、两个传导、一个交换”,即谈清纪法政策、谈清整改要求、谈清努力方向,传导责任压力、传导组织关爱,交换沟通思想;增强谈话制度的支撑,构建起可透视、可检查、可量化的政治生态评价机制,动态把握政治生态变化趋势,使“一把手”政治画像和政治生态报告更客观、更全面、更精准,为谈话的具体开展夯实基础;完善专家参与机制,增强谈话的专业性,可根据谈话具体情形,邀请专业的心理专家加入谈话过程,以便准确把握和分析谈话对象的心理状态,或者为谈话对象心理疏导提供专业建议。
第二,注重对谈话对象的权利救济。谈话权的行使,尤其是批评处置类谈话,涉及被谈话者职务、名誉等多种权益,只有建构一套恰当适宜的救济机制方才符合“有权利必有救济”的现代法治原则,因此必须完善相应的申诉机制与救济机制,明确谈话责任承担主体及其救济途径,若谈话经查明存在误用、滥用情形,要及时对谈话对象进行职务恢复、名誉救济、国家赔偿等救济。
(三)构筑“不想腐”的信仰防线
1.纪检监察权力监督思维的法治化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和反腐败治理。正如有学者指出,行政问责法治化的内涵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形式的法治化,即要建构完善的行政问责法律
制度体系;二是实质的法治化,即所建构和实施的行政问责法律制度体系符合正义、权力制衡、民主参与的价值要求[24]。纪检监察权力监督思维的法治化也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式法治化,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尤其是“一把手”决策责任实体法律制度、程序法律制度、党内法规以及行政法规等制度规范的完善,以法律制度和配套的责任追究机制推进“一把手”责任追究精准化、法治化。二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质法治化,将正义、民主参与等价值诉求体现于法规制度的完善过程和具体工作中,促进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2“.一把手”警示教育的常态化
第一,充分运用典型案例,以警示教育大会、宣布处分决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为重要抓手,加大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使其思想受到触动警醒,坚守“不能腐”的底线原则,真正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第二,强化日常教育提醒,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在“一把手”培养、选拔、管理、任用的各环节、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类谈话以及“三会一课”制度,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贯穿于领导干部职业生涯的全周期,增强“不敢腐”的廉洁意识。
第三,探索创新方式方法,丰富警示教育内容,提升“不想腐”的思想觉悟。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感召、示范、引领作用,激励“一把手”见贤思齐、担当作为。加强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党纪党规以及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推动党员干部赓续红色基因,担当历史使命。引导“一把手”将修身律己和廉洁齐家联系起来,由“点”及“面”辐射带动身边人,传承好家教、培养好家风。
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社会意识
廉洁文化建设是廉洁政府、廉洁社会和廉洁政党建设的基础工程[25],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途径,是连接“不敢腐”与“不想腐”的重要纽带。注重强化廉洁文化建设,不仅能够从内在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也有助于营造社会的廉洁氛围。
第一,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统筹整合各地区廉洁文化资源,构建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开展廉洁教育的长效机制。在建设廉洁教育基地的同时,也要结合本地历史文化特色,利用科技赋能,打造有温度有力度有标识度的廉洁文化品牌。同时,要加深学习印象。例如浙江绍兴借助4D影视技术打造沉浸式教育展厅,通过科技赋能,让参观学习的干部群众沉浸式畅
游清廉地标,增强廉洁文化体验感。
第二,以“廉洁文化+”模式,不断开拓廉洁文化与家风建设、亲清政商关系发展和清廉村居创建的新局面。在全社会打造廉洁气氛是构建清朗文明社会的重要一环,要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家庭等不同社会单元为载体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廉洁文化新格局。
第三,创新形式,推动形成抬头见廉、随时听廉、处处展廉的生动局面。创新廉洁文化建设形式有助于提升廉洁文化的传播效果,要在廉洁文化的内容和形式、生产和传播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加强创新,打造大众喜闻乐见的廉洁文化产品,提升廉洁文化的影响力,增强对“一把手”权力监督的社会意识。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实践路径思考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课题组
2021年3月,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确掌握云南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课题组先后深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牟定县和保山市隆阳区、龙陵县、腾冲市的部分市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一线,采取集体座谈、实地查看、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调阅部门材料和查阅文献资料“六位一体”等方式,通过与市、县、乡、社区干部代表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人事、督查、巡察、审计等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座谈访谈、发放问卷,开展了广泛调研。
一、调研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课题组共召开座谈会7次,发放问卷220份,收回217份,其中,州(市)级单位125份,县(区)单位55份,乡镇(街道)、村(社区)37份;涉及单位“一把手”5人,单位副职25人,一般干部169人,其他人员18人。问卷调查中,认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自觉接受监督情况好的占94.4%;认为主要负责人执行“三重一大”情况好的占92.1%;认为所在单位(地区)“一把手”对抓好辖区内下级“一把手”工作情况好的占94.4%。
从座谈访谈和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意见》出台以来,各州市积极探索实践强化“一把手”监督的方法路径,特别是结合“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引领行动”工作的开展,各地多措并举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有效推动工作落细落实。目前,云南省“一把手”监督工作呈现出4个突出特点:一是主动监督的氛围不断浓厚;二是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三是监督的方式不断丰富;四是群众的认可度不断提升。
二、对“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难点
(一)监督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
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认为“一把手”监督面临的困境中(多选),监督制度具体操作性有待加强的占47.9%,排第1;党内监督以外的各类监督的作用发挥有待加强的占42.8%,排第2;监督主体监督能力不足的占35.4%,排第3;“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的占30.8%,排第4;同级领导班子监督约束性
不强的占25.8%,排第5。表明《意见》在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不足。1.“一把手”自我革命精神不足,抓管理监督的意识欠缺。各级“一把手”
主动接受管理监督的意识还有欠缺、主动抓管理监督的意识还有的“两个欠缺”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访谈中大家提到,仍有极少数“一把手”存在“家长”意识,从心底排斥监督。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到,有相当一部分“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存在不愿接受监督、纪法意识淡漠、自我约束不严等问题。访谈中大家提到,有部分“一把手”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评价主要关注经济指标情况,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2.监督制度精准度不够,方式手段创新不足。对落实《意见》各条措施进行逐一研究、精细化的分工压实责任做得少,呈现出一并落实态势,缺少逐条落实的具体举措。对于“八小时外”的监督也缺乏明确的制度。监督方式方法主要为听取汇报、开展任职谈话、监督谈话、教育提醒、年度考核等,形式单一,创新不足。
3.同级监督意识薄弱,敢于斗争精神不足。访谈反映,有的班子成员对监督“一把手”心存顾虑,不愿、不想、不敢监督。比如,有的部门班子成员表示,除了民主生活会规定必须进行批评外,如果不是发生重大冲突或原则性问题,一般情况不会向上级或向“一把手”本人提出意见或建议。还有的讲,在工作中自己也积极出谋划策,但提出的建议几次不被采纳后,也就失去提建议的信心和勇气。
4.下级和群众监督作用发挥不足,监督渠道不畅通。访谈中有的干部职工认为监督领导班子不是普通职工的职责,“事不关己”,不愿去当“出头鸟”,发现问题也会假装不知道。
调查问卷结果显示,从未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过监督意见的比例达到39.6%、认为所在单位贯彻落实《意见》存在“群众参与度不高”问题的比例高达91.71%。
(二)原因分析
导致“一把手”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和深层次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1.学习领会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意见》和云南省委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没有认真学习领会,不理解监督的意义,不
知晓监督的职责,不善用监督的措施;一些领导干部不清楚或不完全了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内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认识偏差,认为监督就是纪委的职责,与自己没有关系;有的在执行过程中应付式落实,敷衍了事、避重就轻,甚至为了逃避问题虚假落实、打擦边球。这些想法,都是学习不深不到位的体现。
2.监督管理有难度。现代社会交通和通信发达,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大而广,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真实思想、个人行为难以完全掌握,有的手段隐蔽性强、线索来源少,监督困难大。比如,在日常开展监督过程中仍然停留在看会议记录、查学习笔记等面上容易抓住的问题,存在监督手段“简单化”倾向。同时存在监督方式单一,很多时候是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传统的监督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方面还存在短板弱项。对问题线索还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少。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有的大院文化和单位“大家庭”氛围正在消失,公务人员工作、生活不管是在时间、空间上已经分离,下级对“一把手”请示汇报多,在其执行政治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难以提出意见建议,导致服从意识强,但是监督意识已经逐渐弱化。
3.制度执行不严格。虽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回避交流等制度,但是这些监督制度仍然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比如,部分单位民主生活会虽然形式规范,但是未按要求严格执行,缺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存在自我查摆问题避重就轻,互相批评放不下情面的问题,削弱了民主生活会的效果。另外,存在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抓“关键少数”带动管好“绝大多数”的作用未发挥,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评价过多关注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还存在“一俊遮百丑”的情况。
4.监督机制不健全。目前,监督规定对于“应该”“要”的规定多,对于违反之后如何处理的规定少。有的监督制度过于宽泛,约束力不强。对领导干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制度怎么办,缺少刚性规定约束,导致有些制度流于形式。比如,权力行使追责难,对于违反民主集中制造成的决策和损失如何处理没有具体规定;没有科学合理的政策评估用以界定“失误”“严重损失”等标准;以集体决策弱化个人责任、地方政府将决策交由地方党委、安排下级党委、政府(部门)进行决策等情形一定范围内存在,确定追责对象成为难题。又如,对于“八小时外”的监督也缺乏明确的制度,缺乏实质性、可操作性的
措施和办法。
三、加强“一把手”监督的对策
(一)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开展日常监督
1.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把学习贯彻《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等作为长期任务,作为各级党委(党组)日常基础工作内容,纳入各级各部门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适时开展知识问答、知识测试等,加深理解。建立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机制。
2.建立健全谈话制度。建立全省州(市)党委书记与各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诫勉谈话制度,组织部门每年一次深入县(市)和州级部门进行干部蹲点谈话制度,可在全省推广腾冲市每年组织开展对“一把手”的全覆盖综合调研做法,全面掌握各级“一把手”的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生活心态。
3.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谈话提醒全覆盖制度。全省州(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一把手”主要领导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全面开展谈话提醒工作。
(二)抓住要害环节,做实专项监督
1.建立“一把手”决策监督机制。各地可针对近年来“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加强重大投资工作中党政正职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预防和遏制重大投资中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和贪污腐败等现象,加强对党政班子“一把手”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的监督。
2.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报告制度。主管部门要细化措施,实行公开承诺,及时动态更新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廉政档案,精准掌握“一把手”履职尽责状况,对违反规定的案件要及时处置。一方面,针对不同地区、行业、领域,围绕“关键少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采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蹲点式”“体验式”监督、专项督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化监督,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另一方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监督,聚焦风腐交织、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
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聚焦“一把手”发案较多地方,开展警示教育,提出整改建议,尤其对整改问题要加大跟踪督办力
度,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促建。
(三)明确“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责任
1.建立“两单三抓四评价”的监督机制。完善对“一把手”全面监督评价体系,变监督的“独角戏”为“大合唱”,推行权责清单和廉政风险清单“两单”,实施由党委书记抓要求、组织部部长抓管理、纪委书记抓警示的“三个抓”全方位立体式监管,建立纪委监委、组织部、群众、家属“四项评价”体系,推动“一把手”监督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2.提高监督主体开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要把强化“一把手”监督列入巡察监督重点,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通过谈心谈话、调研督导、专项督查等方式全方位掌握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动态。另外,“一把手”要勇于、敢于、善于抓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纪委作为专责部门,要开展对
《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专项培训,提高监督质效。
(四)创新监督机制,推动监督有形有效
1.健全“一把手”向上级党委常委会述责述廉机制。积极推进全省州
(市)、县(市、区)党委及所属各部门党组(党委)“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相关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做实“一把手”巡察监督。地方各级巡察办应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列入巡察监督进行重点巡察,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化政治巡察。
3.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行严格执行定期轮岗、离任审计、“四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
4.建立同级监督制度。开展全省州(市)、县(市、区)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提醒制度,让同级监督实起来、硬起来。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视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加强对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研究
吴家帅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其健康发展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总体安全。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各级党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关键力量[1],加强对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关键环节[2]。从近年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腐败易发多发,这凸显出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的任务既艰巨又紧迫。党的大会指出,要“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督促党委(党组)认真执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督促“一把手”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直面问题、敢抓敢管。
2025年2月召开的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强调,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一把手”的监督,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标本兼治破除“四风”顽疾,把严的基调一贯到底,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党和国家的上述部署为国有企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引。
一、加强对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求,以坚定的自我革命决心和空前的监督力度,在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方面进行了明确监督职责、健全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等多方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监督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做实纪律教育,监督意识明显增强
各国有企业坚持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突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加强干部党性教育,推动落实“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通过经常性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不断夯实领导干部思想根基。例如,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活用好“纪律教育学习月”、党支部主题党日“廉洁课堂”等载体,综合运用公
司各类讲堂、网站、报刊、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加大日常警示教育力度和频次,通过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纪律教育。
(二)完善配套制度,健全监督体系,制度之笼越扎越牢
为推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国有企业在构建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上持续发力,制定了《监督体系规范化操作指引》《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监督控制功能意见的通知》《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方案,逐步构建起完善的党内监督体系。同时,还制定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清单》《关于健全完善协助党组(党委)书记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意见》等制度清单,以动态更新的方式,不断明确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内容、监督重点、职责任务,推动各级单位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
(三)坚持严管厚爱,严肃正风肃纪,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国有企业普遍重视谈话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不仅注重抓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日常监督的提醒谈话,同时注重抓早抓小,在用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谈话函询等惩戒性质的谈话方面也丝毫不松劲。如,部分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在保持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从严监督尺度不松的基础上,把教育引导、激励约束“一把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执纪过程中加大对了解核实、批评处理一类谈话的力度,既在谈话过程中体现教育引导、组织关怀爱护干部的基本原则,也对存在违纪问题的“一把手”按规定严肃处置,做好书面检查整改监督工作,并将谈话情况列入廉政档案,时刻警醒“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好职、尽好责。
二、对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监督工作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一把手”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国有企业“一把手”对分管业务领导开展监督的提醒不够经常、不够有力,重结果不重过程,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对班子成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不敢于、不善于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职能部门缺乏监督,对下级“一把手”的思想动态、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家庭情况了解掌握不够,对下级“一把手”“八小时外”的生活监督提醒不到位、开展监督不实。
(二)监督主体的监督意识有待增强
依赖上级党组织来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思想在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基层单位监督弱化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国有企业“一把手”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党内监督,不愿被监督、不想主动开展监督,或者以信任代替监督[3];有的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不愿担责、不想担责,开展监督的担当不足、力度偏软。
(三)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运转机制不畅,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任务与措施力度不足。二是监督主体单一化,过度依赖纪委开展监督的现象普遍存在,各类监督未能有效贯通、尚未形成真正合力。三是监督维度有盲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八小时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监督手段匮乏。四是监督手段较滞后,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在监督领域的应用程度不高,制约了监督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增强对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的对策
(一)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
党委和纪委同向而行,共同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不仅是做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关键,也是加强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的精髓要义。因此,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纪委在立场上要将监督与保障方向正确、目标实现结合起来,要围绕共同目标协同并进。在同级监督中,要增强“真协助就要真监督、真监督才是真协助”的意识;在对下监督中,既保持监督力度,又保持监督温度、提升监督精度。既要监督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纠正偏差,又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尽责的正确行动撑腰鼓劲、提供支持。
(二)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贯穿工作主线
始终坚持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各类监督的工作主线。在各类监督实施方案中体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要求,将其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的工作重点,明确权责边界、到位标准、时间期限[4]。在个别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询问知情人等过程中做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生活、工作情况的了解,让其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在各类监督情况通报中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情况的通报,将“一把手”履
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针对反映“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建立专门台账,明确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和问题线索。
(三)增强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监督既是约束也是保护,既是提醒也是关爱。“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企业决策和管理的核心,其权力运行直接关系企业发展全局,主动接受监督是对权力的清醒认知、对责任的自觉担当。当前,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存在“监督是不信任”等错误观念,本质上是权力观偏差的体现。应通过常态化党性教育、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从“要我接受监督”向“我要接受监督”转变,让其自觉自愿置身于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之下,既在工作中规范用权,也在“八小时外”严于律己,真正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保廉洁。具体方式上,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企业宗旨教育,督促各级“一把手”心系群众、情系百姓,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可建立“一月一期”廉洁文化教育模式,制定领导干部“五带头”(带头参加廉洁教育、带头讲授廉洁党课、带头分析业务廉洁风险、带头宣讲典型案例、带头实施监督检查)廉洁自律行动,以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增强“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及廉洁从业的自觉。
(四)健全完善“四项监督”配套机制
一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刚性。及时将总书记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新论述、新要求,以及单位上一年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充实完善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清单》中。用好谈话提醒、政治生态研判、述责述廉、动态更新廉政档案、严督实导民主生活会、开展“三重一大”决策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巡视巡察等“规定动作”。通过围绕监督重点协助下级单位精简年度监督重点、监督任务,以“减负”推动监督落实。上级“一把手”要充分利用检查考核、工作调研、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时机与下级“一把手”进行监督谈话,多过问、多提醒,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强化协助引导推动功能,通过请示报告、提出建议、监督推动等方式,把党委全面监督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纪委督促党委制定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责任、监督责任、工作责任等具体的任务清单,按月、季、年跟踪任务落实情况。
二是建设“网格监督员”队伍。以支部为单位,发挥各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建立覆盖所有支部的网格监督体系,探索实行“监督积分制”和积分激励机制,
推动网格监督员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将专业监督人员(巡察、审计、法规专业)、纪委专责监督人员、基层监督人员(纪检委员、廉政监督员、审计管理岗、法规管理岗、纪检监督岗)等纳入监督人才库。每年组织专题培训、实战演练强化监督能力。
三是多举措提升监督合力。从监督内容、人员选配、过程管控、问题通报、督促整改等方面明确各监督力量的权责。通过“一对一”廉政提醒、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发布《工作提示》、组织“碰头会”、传阅《工作简报》等方式,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要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作用,建立与“一把手”居住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物管、业主委员会等联合监督机制,延伸监督链条,了解“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还要鼓励、倡议各“一把手”邀请下级“一把手”通过家庭聚会、体育运动、亲子交流活动等形式,以轻松的氛围,强化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提醒和“八小时外”生活情况的了解。
四是完善配套的激励考核机制。首先,建立针对性考核体系。从“全面性、及时性、精准性、实效性”四个维度,建立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效能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年底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效能评价工作,作为其述职述廉情况的结果印证,发挥评价考核“指挥棒”作用。其次,深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违纪情况较多的单位实施专项督导,加大单位巡视巡察力度。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一把手”采用提高谈心谈话频率、降低薪酬待遇等综合举措。
(五)用实用好常态监督方法
一是用好谈心谈话。首先,选好谈话对象。围绕“一把手”本人谈,围绕班子成员谈,围绕下级“一把手”及部分重要岗位、重大项目负责人谈,重点谈政治担当、谈价值取向、谈主体责任践行,多维度了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工作思路、风格。其次,做好谈话准备。围绕“谈话准备、信息收集、提纲编制、注意事项、谈话记录、结果应用”制定谈心谈话流程。聚焦“一把手”的职责和岗位要求,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一对一”制定访谈提纲。
二是严格查办案件、以案促改。首先,严查问题线索。对涉及“一把手”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处置,对反映“一把手”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建立专门台账,明确需要重点关注的重点问题和问题线索,建立“日清、月报、
季结”制度,强化对线索办理的管控、跟踪、监督。其次,严肃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落实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活教材”对干部员工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再次,严抓以案促改。强化重大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一剖析”制度落实,剖析案件暴露出的责任落实、管理漏洞、制度缺陷、干部作风、教育监管等深层次、根源性问题。把案件查办成果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三是探索智慧监督、数据赋能。首先,利用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建设行动,建设统一的数字管理平台,提取资产管理系统、营销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人资管理系统的领导干部行为数据,实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在线监控。其次,开发监督计划管控模块。建立面向各级纪检人员的“监督计划管控”模型,精准制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计划、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各层级各时刻的重点任务。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工作时刻表做好落实,实现对月度、季度、年度工作全景式预览和提醒。
破解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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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双多”特征,既有年轻干部职务犯罪“多发期”,又现临退干部权力寻租“多发期”,个别领导干部存在“权力变现”“待价而沽”的心理。
“一把手”作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长期集决策权、人事权、审批权于一身,同级监督虚化、上级监督滞后。国有企业“一把手”退休后被查出违纪违法问题的屡见不鲜,充分暴露出监督难的问题。
一、强化对权力监督的穿透力
在实施同级监督过程中,通过大数据画像研判不同“一把手”的履职特征,构建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纪检监督联动机制,形成多维度监督合力,推动公权力行使全过程规范透明运行。
构建全流程数字闭环,打造链条式管控体系。运用数字化技术对“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全流程动态追踪、全周期电子归档,有效杜绝临时动议、突击决策,构建权力运行阳光屏障。
构建一把手清单管理,建立立体化评估体系。纪委、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年度“CT式”扫描,通过多维量化分析权力运行风险点,建立智能预警指标体系,形成监督约束倒逼机制。
构建离任审计双防线,创新回溯性防护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即将退休干部开展任职轨迹全景扫描,穿透式追溯重大决策、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建立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全息档案。
二、构建全周期动态监督体系
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过程往往呈现出“小错不纠、大错难止”的渐进性特征,这就要求纪委要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警”转变,同时要针对新型腐败隐形变异特点,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八小时外”监督闭环,关注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切实斩断腐败滋生的隐形链条。
构建“廉洁积分智能评估体系”。基于多维度数据采集,整合问题线索、审计疑点、个人重大事项等信息源,运用监督执纪大数据模型解析“微腐败”行为特征,建立智能预警机制,系统自动触发黄、橙、红三色预警标识,配套分级处置预案。
创新性推行“三位一体监督网格”。构建家庭联络卡、群众观察哨、单位评议台协同机制,通过开展廉洁家访、群众座谈、作风评议等方式,重点监测异常行为、社交圈异动等风险,形成闭环式风险防控链条。
系统构建“利益关联防火墙”。实施特定关系人任职回避制度,督促干部备案与服务对象存在的同乡、校友、姻亲等社会关系,实时更新关联图谱,阻断潜在利益输送通道。
三、提升监督制度的刚性约束
既要根治“制度空转”的沉疴痼疾,更要释放同级监督的治理效能,着力破解同级纪委不愿碰硬、不敢较真的监督困局,推动形成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监督新格局。
建立“监督失职连带问责”机制。对连续出现同类问题的领域,追究分管领导、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
推行“交叉监督+垂直报告”模式。由上级纪委统筹,跨单位指派纪检机构干部,重大线索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
建立“监督免责清单”。明确对依规履职的同级监督行为不予追责,消除“怕得罪人”心理。
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难的本质是“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监督机制必须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穿透”的升级。要以数字化手段强化监督精准性、制度刚性破除“潜规则”生存空间,同时通过“严管厚爱”激发干部拒腐内生动力,方能真正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线,有效监督国有企业“一把手”的权力行使,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强化对“一把手”管理监督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
(2026年2月13日)
2026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开展监督谈话为切入点,着力强化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对在新征程上持续健全党内监督体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制定《办法》的重要意义
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强调必须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决定》提出,“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制定《办法》,坚持“责”字当头,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全链条规范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一是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围绕加强党内监督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强调党内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等等。总书记这些重要论述,为各级党组织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提供了根本遵循。
《办法》将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落实体现到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的具体制度规范中,有利于推动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出具体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上级“一把手”要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实践证明,上级对下
级尤其是上级党组织“一把手”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办法》落实主体责任规定等制度要求,通过开展监督谈话,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有利于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敢于较真、勇于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真正担当起来。
三是加强对“一把手”日常监督的有效途径。“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加强对“一把手”日常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新的成效。同时,从监督执纪情况看,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还存在盲点漏洞,部分“一把手”不担当不作为不自律等问题依然突出。《办法》总结实践经验做法,进一步做实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聚焦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严格自律情况,该过问的过问、该提醒的提醒,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监督,真正做到守土尽责、规范用权。
二、准确把握《办法》的主旨要义
《办法》共20条,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谈话方式、组织实施、要求步骤、监督保障等内容。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
(一)精准界定谈话适用范围。《办法》把准监督谈话在党内监督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对监督谈话谁来谈、与谁谈、谈什么作出明确规定。一是规范谈话主体。《办法》严格依据主体责任规定,将监督谈话的主体规定为“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并明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等参照执行,这有利于形成各级各类党组织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谈话对象。《办法》坚持突出重点,将谈话对象明确为“下级党委(党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彰显我们党持续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的如磐意志和坚定决心。三是厘清谈话内容。《办法》将监督谈话界定为党委(党组)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开展的谈话,并将谈话内容明确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严格自律情况”,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既压责任又严自律,推动监督防线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科学设计谈话方式。《办法》规定的监督谈话包括定期谈话和及时谈话,构建起常态化加靶向化的监督谈话机制,做到常态防与及时纠并举,确保全覆盖、见实效。一是强调定期谈话全覆盖。《办法》明确提出,地方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党组(党委)在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一届任期内,应当做到对
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定期谈话全覆盖,这有助于发挥定期谈话的日常教育、警示和督促作用。二是明确及时谈话具体情形。《办法》围绕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严格自律两个方面问题,根据问题发现途径和行为后果程度,具体规定了“一把手”存在五种情形之一的,就应当及时开展谈话,做到早发现、早纠偏。三是突出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办法》在规定谈话人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市、县、乡党委书记这些“关键少数”,进一步明确应当由上一级党委书记负责对其开展定期谈话,从而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更好带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
(三)全面压实谈话实施责任。《办法》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对监督谈话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作出细化规定,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各方责任。一是明确办公厅(室)统筹协调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等规定,党委办公厅(室)是党委的综合部门,负有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按照党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党委运行保障具体事务等重要职责,《办法》据此规定地方党委的监督谈话工作由办公厅(室)负责组织。同时,考虑到党组一般不设立工作机构,《办法》还规定党组(党委)的监督谈话工作由履行办公厅(室)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从而有效发挥相关部门的牵头抓总作用。二是规定相关单位配合职责。监督谈话涉及管党治党方方面面,需要各方协作配合。
《办法》明确要求纪律检查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巡视巡察机构以及审计机关等相关单位立足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监督谈话工作。配合方式涵盖提出被谈话人人选建议、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协同参与谈话等关键环节,贯穿监督谈话全过程,确保监督谈话深入、有效。
(四)全流程规范谈话步骤。《办法》坚持系统观念,着力构建“谈前准备、谈中推进、谈后整改”的工作闭环。一是做足谈话准备。监督谈话不同于一般性的谈心沟通,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直接决定谈话质效。《办法》专列一条,对定期谈话和及时谈话的准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杜绝泛泛而谈,避免谈话“空对空”。二是细化谈话步骤。监督谈话政治性强,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实践,应当程序规范、氛围庄重。《办法》明确开展定期谈话的五项具体步骤,特别是规定谈话人要通报有关情况、严肃指出问题,并向被谈话人提出整改要求,就是要以规范的谈话形式、严格的步骤要求,推动谈话人发扬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三是明确整改责任。谈话整改是监督谈话从
提醒警示转向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办法》对监督谈话后的整改主体、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还规定对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顶风违纪的被谈话人,应当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一谈了之、整改缺位。
(五)有效强化谈话监督保障。《办法》对监督谈话的落实、保障、监督机制分别作出明确规定,推动监督谈话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建立落实机制。《办法》明确,党委(党组)在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时,应当体现开展监督谈话的内容,确保监督谈话年度有计划、实施有方案。二是建立保障机制。《办法》规定,上级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等相关考核工作中,应当了解下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监督谈话工作的情况,以进一步发挥考核的激励保障作用。三是建立监督机制。
《办法》要求,上级党组织在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意发现和推动解决监督谈话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规定纪律检查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党委(党组)开展监督谈话情况、被谈话人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以有力有效监督确保《办法》在落实中不走样、不变通。
三、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执行
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今年1月,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强调“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制度。《办法》是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党委(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要加强《办法》宣传教育,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在全覆盖上下功夫,抓紧抓实监督谈话的计划、分工、时限,切实做到应谈尽谈、不落一人;要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下功夫,坚持有问题就及时谈,谈就谈深谈透,切实防范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要在求实效上下功夫,做足谈的功课,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求落到实处。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监督谈话工作亲自抓、带头谈。党的工作机关既要做好本单位监督谈话工作,也要立足职能承担好同级党委开展监督谈话工作时的组织、配合等各项任务。
纪律检查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立足职责协助做好监督谈话工作。要紧密结合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情况,负责任地向党委(党组)提出被谈话人人选建议,积极协助党委(党组)高质量开展监督谈话。要在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加强对监督谈话情况的了解掌握和提醒督促,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贯到底。要学在前、做表率,模范开展监督谈话工作,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校内巡察“一把手”监督机制研究
首都体育学院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巡察办杜向锋
校内巡察与二级单位“一把手”监督工作内涵分析
第一,是压实“一把手”责任、推动党委工作决定落实的“助推器”。高校党委全力构建下一级“一把手”监督体系,明责、述职述廉、考核实现了全覆盖,坚持职能部门对二级单位的监督督办常态化、长效化。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强化,在办学治校、安全稳定、人才培养等重点工作上持续拧紧责任链条。在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方面持续加压,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内部运行机制,细化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议事规则,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推动“一把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科学客观。但调研发现:仍然存在对“一把手”落实学校党委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的监督乏力,对“一把手”思想动态、勤政状态等方面情况了解掌握不够深入全面等问题。校内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系统体检,全面了解掌握“一把手”推动工作成效,对学校党委决定落地形成重要支撑。
第二,是形成“一把手”监督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督导“利器”。高校党委压实“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研究制定“一把手”监督、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等制度文件,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强化专责监督效能。加强二级单位纪委(纪检委员)领导班子建设及配备,健全制度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强化选用、激励,推动有效发挥作用。在构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机制上着力,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社会兼职、因私出国(境)、离岗请销假等方面严密工作体系、细化工作流程。在组织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专项检查、内部审计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但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审计部门等监督各有侧重,未能覆盖“一把手”全部职能,时间、空间上依然存有空白点。校内巡察主动性大、灵活性强,巡察组全面看、系统查,与校内监督部门形成联动互补,能够有效黏合并延展提升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成果。
第三,是“一把手”密切联系师生,掌握师生思想动态的有效“探头”。
近年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高校基本都设立了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统筹推进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高校党委在“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以及党内政治生活中深化二级单位“一把手”宗旨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日常调研、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等方式,掌握基层的动态。但受限于“熟人社会”的制约,掌握情况的聚焦度、科学性不同程度受到影响。校内巡察发挥密切联系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将意识形态、舆情动态作为监督重点,突出谈话范围广、问题导向鲜明的优势,通过集中谈话情况与“一把手”谈话和书面材料相互印证,形成客观的一手分析材料,为学校党委全面系统把握师生群众思想动态提供重要参考。同时,通过反馈问题、紧盯整改,提高“一把手”对群众工作的认识,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以有效的获得感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巡察聚焦“一把手”监督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第一,政治监督深度不够,权威性受限。巡察与校内开展的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区分度不高,有混同于一般业务检查、工作督查的倾向,发现的问题一定程度存在表面化现象,透过现象触及问题本质不够,从思想根源找准问题、分析症结韧性不够。针对“一把手”巡察工作,运用报告形式分析问题不够深入具体,制约巡察职能作用发挥。巡察工作震慑力度不够,推动工作的效果也不够强。受限于高校机构编制制约,少部分高校有相对固定的巡察干部队伍,巡察办、巡察组干部以兼职为主,巡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程度存在差距。
第二,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担任巡察工作组长的“一把手”历练不够。高校普遍存在“熟人社会”问题,受限于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整体育人环境影响,监督工作所需要的斗争精神、斗争本领尚须加强,巡察干部存在抽调难、管理难、使用难的现象。干部接受培训大部分依托校内资源,距离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有一定差距。激励机制未完全建立,干部接受巡察工作历练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直接影响深层次锻炼效果。
第三,综合性有待提高,“一把手”监督效能未能充分发挥。巡察了解及整改等重要工作仍然以巡察办推动为主。在推动问题发现、整改落实、成果运用、力量配置等方面,对统筹校内监督资源,横向联动途径和方式不够广,形成持久的、多部门的日常监督合力不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力度不够,整改存在柔性、灵活空间,校内职能部门运用巡察成果不够多、不够深,巡察
发现问题及整改成效在干部使用、专项监督检查等方面,依然存在整改“一阵子”现象,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利器”作用有待加强。
在“一把手”监督中强化巡察作用的对策建议
第一,聚焦政治监督,深入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一是对标对表巡视工作要求,构建内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以选派干部参加上级巡视、接受巡视及推进巡视整改为契机,构建领导联动、方向联动、认识联动、实践联动、成果联动、队伍联动“六联动”工作体系。探索功能型巡察模式,推动巡察办主任担任高校纪委委员,参与纪委重要事项决策,列席学校党委常委会,全面把握学校全面从严治党整体情况和发展布局。以问题、效果为导向,围绕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抓住综合改革、内涵建设关键环节,按主要职能、重点任务划分巡察单元,整批次、系统性开展巡察了解工作,推动校内巡察从任务型向功能型转变。二是抓实巡察工作各环节,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从了解阶段介入,全过程参与校内巡察工作,健全“巡审纪组”联动机制,深化组办会商,坚持每周提示、双周调研,嵌入式全程把控巡察组工作方向、进程,推动巡察组内工作实现流程化、模板化,锚定政治巡察定位,引导巡察组向深向实用力。三是推动学校各部门(单位)层面的校内巡察工作同题共答,加强保密管理,完善巡察办与档案室管理协作机制,提升师生对巡察工作的信任度。将巡视巡察工作纳入“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建组动员会、见面说明会、职能部门情况交底会和被巡察单位反馈会、“一把手”反馈会、整改情况通报会等模式,细化教授、组织员、统战人士、学生、纪检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参会比例,通过每年若干轮次的巡察以及领导讲话,强化新闻宣传、通报公开,递进式、滴灌式推动巡察工作职能作用深入人心,营造浓厚的监督氛围。
第二,聚焦履职尽责,强化“一把手”分析。一是发挥巡察组播种机、宣传队作用,压实“关键少数”责任。突出担当作为,细化“一把手”谈话提纲,建立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巡前交底、巡中谈话、巡后沟通工作机制,全时段、全过程释放学校党委对其履行职责使命的期望要求。用好立行立改方式,健全问题线索受理、移送、流转、查办工作机制,建立巡察办、巡察组、纪检监察机构、审计部门问题线索会商机制,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明确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不力的具体事项,强化教育引导。二是细化本领域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重要要求,学校党委工作决定台账。巡察组逐条
核账,集体分析成效及差距,对“一把手”干事创业形态进行全面复盘。明确要查“经济账簿”“整改账簿”,要谈作风情况及对“一把手”进行评价,推动“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责任情况及成效具体化、可衡量。三是建立分析报告制度,突出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突出“一把手”责任落实,从巡察组视角对“一把手”工作状态、思想动态进行全方位分析,全面体现“一把手”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
第三,聚焦干事创业,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是坚持巡察报告的准确性和震慑力。打磨高质量巡察报告,准确把握政治巡视话语体系,点问题、提建议要突出实干导向,巡察工作发现问题要触及“一把手”思想症结、内心灵魂,要具体体现学校党委意图及整改举措,既要倒逼“一把手”正视问题,也要体现学校党委对干部的关心激励,坚决避免虚化和表面化。二是以抓整改为重要抓手,同步形成重点问题台账。巡察办从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制定等环节介入,全过程跟进,以效果为导向,“一题一策”紧盯到底,推动“一把手”干事创业、改革创新。三是构建系统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巡察组对问题、现象进行梳理,形成专题报告材料,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干部监督、内部审计的重要参考。组织部在干部选配、干部考察、日常管理过程中,运用好巡察报告和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将有关内容融入到工作方案、制度文件中,通过基层党组织书记例会、日常监督检查、述职考核等形成持久合力,全面提高巡察工作的校内权威。
第四,聚焦历练锻炼,发挥巡察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熔炉”作用。一是健全巡察工作抽调干部管理机制,出台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将内设部门、二级单位“一把手”作为巡察组组长的主要人选。建立抽调干部脱产管理机制,细化组务会、请销假等组内运行要求,加强抽调干部管理监督。健全全过程评价、问题报告考核体系,制定巡察干部日常工作评价、巡后鉴定有关细则,对抽调干部进行整体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树立鲜明的成果导向。二是组织部全面负责巡视巡察干部抽调工作,将巡视巡察纳入干部实践锻炼平台进行管理,融入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不断完善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视巡察岗位锻炼机制,积极推荐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和年轻干部参与上级巡视巡察和校内巡察,强化“一把手”干部培育储备。三是将巡察人才库干部统一纳入学校党校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等集中培训范围,强化日常专业储备。强化巡察现场教学实效,巡察干部在深入了解
巡察对象“一把手”工作状态、政治生态过程中,进行全方位、感受式、体验式自我教学,实行巡察干部每周碰头交流、每轮总结讲评机制,通过会前领学、分析研讨,引导干部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精准科学分析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举一反三、深挖不足、全面提升。
如何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民进大理州委会主委杨波
“一把手”岗位特殊、位置重要、权力集中,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也是政治生态中的关键因素。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从近年查处的贪腐案件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因此,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
(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一把手”接受监督意识薄弱,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将个人权威凌驾于组织之上,认为监督是“挑刺”“不信任”,抵触监督。有的甚至通过权力压制不同意见,将个人权威凌驾于组织之上,习惯“一言堂”决策。对党内民主制度(如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敷衍了事。同时,监督主体不同程度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情况。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也大多流于形式,对违规行为不敢指出。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的心理。
(二)监督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部分监督制度过于笼统,实操性不强。如“三重一大”制度因缺乏具体细化流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导致“一把手”变相独断专行。“一把手”权力边界模糊,存在“制度空白”,如对其“八小时外”活动、家风家教建设、亲属经商办企业、违规干涉招投标等监督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规范。制度执行打折扣,上级监督“远水解不了近渴”,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多依赖听汇报、督查检查等常规手段,难以及时发现深层次问题。下级监督的方式和途径缺乏制度保障,基层监督力量薄弱。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不能有效跟踪。
(三)监督力量分散,协同机制不紧密
监督主体各自为政。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多元监督力量缺乏有效整合,信息不共享、标准不统一,容易出现“监督盲区”或“重复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对“一把手”的监督存在重查处、轻预防的情况。权力运行透明度低,“一把手”的决策过程和权力行使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群众难以参与监督,导致监
督主体“看不清、看不懂”。监督方法不多,新兴技术手段(如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权力监督中的应用滞后,难以实时动态监控权力运行风险。
(四)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机制不完善
权力过于集中,“一把手”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缺乏有效的分权制衡机制。在一些地方或单位,党委书记既管人事又管项目,容易滋生权钱交易、任人唯亲等问题。轮岗交流、任职回避等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把手”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易形成“利益圈子”,削弱了监督效能。
二、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建议
“一把手”作为领导集体的“班长”,根本任务是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处于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的主导地位,主导着一个单位或者地方的发展及未来走向。“一把手”的岗位重要,责任重大。如何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建议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自律与他律并重,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监督自觉
建立“一把手”教育培训制度,持续深化思想教育。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培训。开展正面教育,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根铸魂,用“两个维护”校准方向,用红色教育激发正能量。强化宗旨教育,使其牢记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专题警示教育片、庭审现场观摩等方式,选取“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使其心存敬畏、形成震慑,不断深化对“监督就是关爱”的认识,让自觉接受监督成为习惯、自律成为常态,强化源头预防。增强监督主体责任意识。上级党委(党组)要将“一把手”监督纳入主体责任清单,上级“一把手”每半年与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一次,明确要求,传导压力,及时提醒。增强班子成员监督主动性。落实“一岗双责”,克服“老好人”思想,敢于对“一把手”提出批评意见。
(二)完善制度设计,扎紧制度笼子
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证‘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细化权力清单,规范运行流程。明确“一把手”权力边界,制定《“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逐项列明决策权、审批权、人事权等具体事项及运行规则和流程。严禁“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采购等敏感领域。细化“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行“集体研究、‘一把
手’末位表态”制度,全程记录并存档备查,防止“一言堂”。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把手”说情打招呼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堵塞请托说情、以权谋私漏洞。建立上级纪委书记每季度听取下级纪委书记对“一把手”监督情况汇报制度,增强上级监督的精准性和及时性。建立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一把手”每半年对下级“一把手”提醒谈话制度,及时“咬耳扯袖”。建立同级纪检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关口前移,强化过程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刚性。推进巡审联动,形成“经济监督”和“政治监督”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的工作“闭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上级纪委监委列席会议、专项审计、述责述廉等方式,对“一把手”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及时约谈提醒或批评教育。健全“八小时外”监督制度。规范“一把手”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建立“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定期核查机制,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动态核查,严防以权谋私。探索建立家风家教建设监督制度,定期对配偶子女进行沟通谈话和廉洁教育,严防“后院起火”。
(三)整合监督力量,构建协同机制
统筹多元监督主体。强化党内监督主导作用。纪委监委聚焦“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通过政治监督谈话、廉政档案建设、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等方式,提升监督针对性。制定推行“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面对面提醒谈话。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建立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的联动机制,例如,人大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监督“一把手”依法行政情况;审计部门对“一把手”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时移交违规线索等。探索建立“一把手”问题线索匿名举报平台,对群众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并落实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效能。搭建权力运行数字化监督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对“一把手”的决策过程、资金审批、项目招投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动态预警。例如,通过数据分析比对,自动识别“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异常情况,及时精准预警。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明确“一把手”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事项(如权力清单、年度工作目标、重要项目
进展、个人廉政承诺等),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优化权力配置,强化制约制衡
推进权力科学配置与轮岗交流。探索“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开,实行权力分解与制衡。例如,决策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执行环节由分管副职牵头落实,“一把手”负责统筹监督,纪检监察机构全程介入重点领域,对权力运行风险点实时监控。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和轮岗制度,明确“一把手”在同一岗位任职强制轮岗时间,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和资源富集的“一把手”,实行定期轮岗,破除“权力固化”和“利益同盟”。压实同级监督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职责,鼓励其主动发现和报告问题,发挥班子成员监督作用。例如,纪委书记可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一把手”廉洁从政情况。建立完善“一把手”监督专项述职制度,“一把手”每年须向同级党委全会、上级纪委监委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从政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坚持约束与激励并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让容错纠错成为常态。
如何破解对“一把手”同级监督难题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陶元浩
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权力监督的重中之重。2021年3月,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对加强“一把手”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有效指导并推动同级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实际运行中,对“一把手”同级监督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如何破解“一把手”同级监督难题,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同级监督在对“一把手”监督中的特殊地位与独特优势
“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中的“班长”,其岗位的特殊性、权力的集中性以及责任的全局性,决定了对其监督不力极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缺乏监督可能造成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岗位的特殊性在于“一把手”在决策制定、政策执行、选人用人和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其言行举止是该地区或单位政治生态的“风向标”。一旦“一把手”违法乱纪,就会成为该地区或单位政治生态的“污染源”。权力的集中性在于“一把手”往往集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等于一身,在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及资金使用中占据主导话语权。权力的集中有利于高效决策和强力执行,同时也容易导致权力边界模糊,可能形成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用钱“一支笔”的专断局面。责任的全局性在于“一把手”是贯彻落实中央与上级决策部署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若玩忽职守或滥用权力“瞎指挥”,极易造成贯彻落实走偏、走样,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突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党外监督依主体性质不同,可大致划分为国家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两大类。国家机关监督主要依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审计机关和国家统计机构等依法对“一把手”开展监督;社会监督则依靠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及互联网等社会力量对“一把手”实施监督。
党内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从层级关系上看,党内监督可分为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上级监督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由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等通过谈心谈话、巡视巡察、评议考核等方式对下级“一把手”进行监督。下级监督体现为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下级党员干部通过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途径实现对上级“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同级监督,主要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一把手”的监督,以及同级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属于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上级监督‘一把手’太远”“下级监督‘一把手’太难”,同级监督具有全过程监督和常态化监督的独特优势,从而与上级监督的权威性、下级监督的广泛性形成有力补充,是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关键环节。
全过程监督意味着“一把手”同级监督能够嵌入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现事前预警、事中干预和事后纠偏的闭环监督。党内同志间是平等关系,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的一条基本原则。毛泽东在《关于健全党委制》中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作为“一把手”同级监督的主体,纪检监察机关能够通过列席党委(党组)会等方式监督决策过程;同级班子成员能够与“一把手”共同参与重要决策,同步掌握关键信息。这种“嵌入式”的在场优势,使纪检监察机关、同级班子成员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背景、执行过程和潜在风险有第一时间的感知和判断。这打破了上级监督因层级距离可能产生的信息滞后,也弥补了下级监督因位置局限难以把握全局的不足,为实现事前预警和事中干预创造了良好条件。
常态化监督得益于纪检监察机关、同级班子成员日常工作的“零距离”接触,其核心在于穿透“一把手”监督的周期性,将“一把手”同级监督融于日常、做在经常。纪检监察机关、同级班子成员能够在日常的谈心谈话、工作交流中持续观察和了解“一把手”的决策倾向、工作作风和权力运行等情况,及时发现“一把手”在政治、思想、作风、履职用权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在这种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常态化监督中,“一把手”能切身体会到“监督就在身边”,从而潜移默化地增强其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逐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的习惯。
二、对“一把手”同级监督的难点
尽管对“一把手”同级监督具有显著优势,但在实践层面却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对“一把手”同级监督之“难”,难在观念理念、体制结构、运行机制、资源整合等方面。
监督者受制于“被监督者”。有效的权力监督通常需要监督主体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但在对“一把手”同级监督中,作为被监督对象的“一把手”与作为监督主体的同级班子成员和履行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机关,实际上呈现“监督者是被领导者,被监督者是领导者”的特点。有的班子成员心存顾虑,不愿对“一把手”提出不同意见,甚至以维护班子团结为名放弃监督职责,即使在民主生活会上也不敢“真碰真、硬碰硬”;有的认为监督是纪委的事,自己“坐在城楼观山景”、甘当旁观者,将监督职责完全丢给纪检监察机关。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在现行领导体制下,地方各级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虽然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但地方纪检干部的人员编制、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办公经费和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也主要由同级党委决定。这就产生了对“一把手”同级监督中存在监督者受制于被监督者的“监督悖论”,导致同级监督主体动力不足甚至不敢监督。总书记指出:“这些年发生的‘一把手’腐败问题,很少有同级纪委主动报告的。”在笔者的调研中,有纪委书记表示:监督同级党委书记需要“极大勇气”,“要做好做孤家寡人的准备”。还有班子成员表示:“‘一把手’掌握着对我的考核权和推荐权,我对他最多只能委婉提醒,要是真的说重话惹恼了他,他分分钟就能找上级给我调走”,“说轻了不痛不痒,说重了又担心被认为是唱反调、挑战‘一把手’权威”。
监督制度不够健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必须以健全的制度保障为基础。目前,中央对加强“一把手”监督出台了不少党内法规文件,但相关制度供给呈现“自上而下监督规定多,同级监督规定少;原则性规定多,可操作性办法少;定性规定多,定量要求少”等特点。以同级纪委监督“一把手”为例,党章第四十六条明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权,但只规定了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的处置情形,并未对监督同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
“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
虽然赋予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一把手”的职责,但缺乏具体化和可行性的制度安排,对“一把手”同级监督职责应当如何履行,有哪些细化程序、步骤、方法等都未作清晰界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规定:“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但是,如果“一把手”决策程序没有问题,同级监督应当如何开展、有哪些细则等均未作规范,导致对“一把手”同级监督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有效制度支撑。
“一把手”主动接受同级监督意识不强。同级监督实效如何,“一把手”自身是否愿意主动接受监督至关重要。一些“一把手”存在排斥监督、害怕监督等心理,监督别人,浑身是嘴;监督自己,浑身是刺。有的认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就是要加强“一把手”权威,同级纪委和班子成员都是“下属”,受同级监督会影响领导威信;有的自认为能够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同级监督是“看着盯着干的”,会妨碍决断、束手束脚、影响干事创业积极性;有的搞“一言堂”“家长制”,听不得批评意见,甚至把主政的地方当作“独立王国”。有受访者表示,对“一把手”同级监督成效如何,跟“一把手”民主素养有直接关系,如果“一把手”作风霸道,那对他的同级监督“几乎没有空间”。在调研中发现,凡是同级监督运行效果比较好的,“一把手”都具备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能够理解和支持同级监督工作。有受访的市委书记表示,“‘一把手’要有‘向我开炮’的勇气和自觉”,“走到最后就是‘我心光明’”。
同级监督资源整合困难。同级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但由于目前各类监督主体责任界限并不完全明确,实际上处于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状况,信息沟通、线索处置、成果共享的机制还不健全,监督合力没有实现最大化,导致出现“看得见的管不到,管得着的看不见”的局面。同时,监督存在盲点,围绕“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难以做到,对八小时外的监督措施不多,社交圈、生活圈、活动圈的监督缺乏切实可行的办法,发现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相对较为滞后。有的即使发现问题,也只是作“蜻蜓点水”式的提醒,难以引起被监督者的有效重视,对于后续有无“整改”、成效如何,缺少一套务实管用的办法,导致在实践中对“一把手”同级监督作用难以真正有效发挥。
三、破解对“一把手”同级监督难题的实践路径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加强对“一把手”同级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破解“一把手”同级监督难题,必须从廓清理念、完善制度、整合资源等方面综合发力。
完善动力保障,增强同级监督的主动性。针对“不敢监督”“权威不足”等问题,同级监督主体要消除思想顾虑,切实扛起监督职责,敢于善于监督“一把手”。一是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对“一把手”同级监督,政治性强、敏感度高,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训练,增强“真协助就要真监督、真监督才是真协助”的意识,通过同级监督推动“一把手”履职尽责、纠正偏差,同时通过旗帜鲜明的支持为其撑腰鼓劲、增强底气。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责任分担机制,在重大决策中分管班子成员要从程序、法律、风险点等方面提出意见供主要负责同志参考,倒逼班子成员在集体决策和同级监督中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强化激励约束。纪委是对党委实施同级监督的主体,但其监督权受同级党委领导权的制约。一些地方通过完善“后评估”机制,将纪委有没有认真履职作为是否免责的重要参考,让纪委放下思想“包袱”,真刀真枪开展监督。把同级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对纪委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倒逼纪委把对同级党委书记的日常监督贯穿工作始终,既在抓早抓小中保护“一把手”,也促使“一把手”感到监督就在身边,做到敬畏权力、行有所止。三是强化跟踪督促。把推动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间开展同级监督作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重点,督促各单位提升会商反馈的质量,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对工作不严肃不认真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健全制度规范,增强同级监督的精准性。针对当前党内法规中同级监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一些地方探索对“一把手”同级监督制度化、具体化,让同级监督有规可循。一是明确监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条目化、清单化列出重点任务。一些地方探索对“一把手”开具问题清单、风险清单、履职清单,突出“三张清单”针对性、时效性,做到一人一方,对症下药。二是创新监督方式。一些地方探索廉情抄告制度,纪检监察机关以“廉情抄告单”形式将发现的问题或应提醒的事项抄告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突出问题及时告、重要廉情定期告,督促其履职尽责。有的将监督方式确定为提醒督办、常态化谈心谈话、情况通报、纪律建议、问题线索上报等,增强了同级监督的可操作性。三是细化监督流程。建立健全问题多样化收集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审查
调查、巡视巡察、政治生态分析等途径,发现并分析研判涉及“一把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反映领导班子的普遍共性问题。建立提醒提示和告知反馈机制,根据问题性质分类处理,一般性问题由纪委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提示提醒,“一把手”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发现重要问题按法定程序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涉及履行职责情况,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告知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整改落实,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同级纪委。针对整改进展缓慢的,纪委和督查部门进行实地调研、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通过对问题收集、提醒提示和反馈整改等全过程管理,确保监督闭环,增强同级监督的可操作性。
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接受同级监督的自觉性。针对一些“一把手”不愿被监督的问题,必须切实提高“一把手”接受同级监督的政治自觉,督促其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一把手”要主动开展同级监督谈心谈话、接受问题反馈,持续释放“刀刃向内”的强烈信号,引领带动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各级“一把手”勇于自我革命。强化“一把手”政治训练,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切实提升“一把手”民主素养,提高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督促其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
丰富完善“一把手”廉洁教育体系,把党性剖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推动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制度化,增强“一把手”接受同级监督的政治主动性。同时,强化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建立健全落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同级监督检查制度,善于从工作偏差中发现政治问题,从细节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坚持常态化开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回头看”,把政治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每一次谈话、提醒、督促,让“监督在无声处响惊雷”,使“一把手”于潜移默化中习惯被监督、主动接受监督。
打破监督壁垒,增强同级监督的系统性。针对同级监督资源分散、合力不足的问题,要统筹发挥各类监督优势,实现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巡察、财会、审计、统计等监督贯通协同,打破信息壁垒,变监督主体“各自为政”为“协同作战”,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一是与上级监督相贯通。对
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同级监督最直接最精准,必须把上级监督和同级监督贯通融合起来。突出上级“一把手”这个关键,通过述责述廉、定期约谈、任前谈话、督导调研等方式,经常性检查下级“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以强有力监督促使其正确履行职责。二是与巡视巡察监督相贯通。充分发挥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作用,常规巡视巡察与专项巡视巡察相结合,综合运用机动式、点穴式、回访式等多种方式,拓宽发现问题的途径和精准度,梳理分析不同领域“一把手”权力运行的风险类型,纳入同级监督加强防范治理。三是与民主监督相贯通。一些地方探索建立健全纪委与人大、政协“热线”联络制度,定期不定期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对党委及其主要领导的意见建议。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定期收集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反馈问题靶向性。正确引导新媒体监督,进一步推进舆论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形成各监督主体有效贯通,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合力。
抓好反馈整改,增强同级监督的震慑性。同级监督能否取得实效,抓实整改是关键。应坚持党委、纪委联动发力。一是党委推动。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同级监督工作,将对“一把手”同级监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党委对同级监督的领导,优化权力结构与权力配置,从制度层面赋予监督者能够更好发挥同级监督作用的相应权力。坚持定期会商、集中反馈,对发现的问题,以多种形式提示反馈给被监督对象,不等不拖、边督边改,避免“小病灶”拖成“大问题”。一些地方党委探索把同级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二是纪委联动。实行监督情况“上报”制度,建立健全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情况工作制度,根据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采用定期、专项或即时报告等方式向上级纪委进行报告,倒逼“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并抓好整改。三是事前事后评估。坚持可分析研判、可跟踪问效、可考核评估原则,对比分析同级监督任务清单制发前、整改后的问题改善情况,准确评价同级监督成效,通过对收集、分析、反馈、评估、整改问题的全过程闭环管理,不断提升同级监督效能。
元谋县将“问题清单”和“廉政画像”相结合“一把手”监督常态化具体化
云南日报通讯员张海燕
(2026年5月12日)
“作为乡镇‘一把手’,你要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近日,元谋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乡(镇)党委书记开展廉政谈话,直指履职风险点。
这场带着“问题清单”的谈话,正是该县推动“一把手”监督常态化、具体化的缩影。近年来,元谋县紧盯“关键少数”,坚持靶向发力、系统施治,通过清单化明责、制度化评责、常态化督责、精准化问责,构建起立体化监督格局,督促“一把手”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从厘清责任入手,元谋县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提醒办法》,严格执行“两个责任”清单式提醒机制,列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督促“一把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围绕成绩、廉政、问题“三张清单”开展“一述一评”,对民主测评靠后的“一把手”约谈并限期整改,形成明责、督责、述责、考责闭环,让责任落实从“软约束”变为“硬杠杠”。
在日常监督中,该县建立“廉政档案+年度廉洁画像”机制,将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列为重点监督事项。针对日常风险,通过派驻监督、检查、列席会议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针对决策风险,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监督,实行亮灯预警机制,严防“一把手”任性用权;
针对行业风险,紧盯资金决策、项目发包、选人用人等环节堵塞漏洞。通过“廉政画像”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面掌握“一把手”廉洁履职情况,为精准监督提供支撑。
该县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建立“巡察+审计”一体化运作模式,紧盯“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巡察,着力解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弱化、虚化等问题。
该县坚持标本兼治,探索“廉政家访+家属助廉”模式,管好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社交圈生活圈,邀请家属参加警示教育,共建廉洁家风。2025年以来,聚焦廉政风险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865人次,组织参观县廉洁文化中心、红军长征纪念馆等,开展廉洁教育、家风家教活动105场次,
覆盖1万余人次。
安宁市:立体监督网盯紧“一把手”用权
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
(2026年5月16日)
“‘一把手’管好了,就能带好一班人、影响一群人。”近年来,安宁市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循着明责与压责两条主线,紧盯“一把手”用权全过程,以立体化监督促使其担当尽责、廉洁用权。
针对“一把手”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安宁市纪委监委建立并动态更新“一把手”政治监督清单,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标尺,贯通融合省、市重点工作要求,靶向聚焦产业发展、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关键领域,逐项明确“一把手”应承担的政治责任和具体任务。依据清单,该市纪委监委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常态化监督,着重看发展实绩是否过硬、群众评价是否满意,确保监督视线穿透到具体执行层面。
安宁市打出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组合拳”,让压力传导直达“一把手”。巡察机构深化“闭环”工作法,进驻前精准勾勒“一把手”画像,带着问题去;巡察中将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等作为必查项,对发现问题“清单式”记录核实;巡察反馈直截了当,向被巡察单位印发《“一把手”巡察整改告知书》,让“一把手”认领问题、作出整改承诺,以红脸出汗推动排毒治病。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触角嵌入日常决策,通过常态化列席重要会议、开展专项督查、进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监督“探头”时刻在线。严管之外,更需唤醒内心的敬畏。安宁市纪委监委注重在“入心”上做文章,通过场景式教育将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内心的敬畏。组织“一把手”走进省、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让他们直观感受“一念之差”到“一墙之隔”的沉重代价。同时,依托“清风螳川讲师团”开展纪法宣讲,剖析身边熟悉的面孔如何失守、解读看似平常的“小节”何以酿成大错,在拉家常式的剖析中让党纪党规成为照见自身的镜子,引导“一把手”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安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在贯通监督力量、提升监督质效上探索,以精准监督为干事创业营造清朗环境。
持续拧紧加强“一把手”监督链条督促推动“头雁”走在前作表率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孔丹阳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立足监督首责,紧盯“关键少数”,持续拧紧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链条,督促推动安徽省各级税务局“头雁”走在前作表率,以监督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保障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行稳致远。
一、找准监督重点靶向发力
紧盯责任、用权、制度三大重点,靶向施策、精准发力,构建督责、限权、促行的监督体系。
紧盯责任落实强化监督。发挥述职述廉的监督作用,认真开好市级税务局“一把手”述责述廉会议,切实增强其严肃性和实效性。近三年,严格审核把关52份述责述廉述党建报告,省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一述一评”方式指出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风险,针对性提出改进要求156条,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用好谈心谈话这个常用常新的有力武器。在基层调研中,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聚焦税收重点领域和敏感行业风险防范,与被调研市级税务局党委书记“深入谈”;结合税务总局有关要求,与省税务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长“专题谈”;结合监督执纪和巡视巡察、外部审计发现问题,与省税务局机关处长“重点谈”,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不虚化。近三年,省税务局前后两任党委纪检组组长共开展谈心谈话396人次,其中与省税务局班子成员、机关处长以及市税务局“一把手”监督谈话78人次,着力发挥提醒帮助、警示约束、推动整改的效果。
紧盯权力运行强化监督。通过列席会议、综合督查、巡察督察等方式,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等情况的监督,确保“一把手”行使权力不偏向、不越轨。紧盯依法征税、打击偷逃骗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出口退税等重点领域和医疗器械、废旧物资、网络货运、灵活用工及农产品等敏感行业,督促推动职能部门强化日常监管,消除权力运行监管盲区,努力将问题风险阻断在“将发未发时”“程度较轻时”。承接税务总局智慧监督试点工作,建立“违规借用纳税人车辆”“违规采购烟酒”等专责监督指标并开展
常态化扫描,以数赋能提升监督的穿透力和精准度。2026年以来,各级税务局纪检机构通过智慧监督发现或转化问题线索44件,立案2件,1项指标模型被税务总局采用。
紧盯制度执行强化监督。以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对现行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梳理制度文件724项(其中废止205项、修订84项、新建15项、保留420项),并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刚性。认真落实《税务系统进一步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措施(试行)》,聚焦4方面13条措施制定任务分解表,细化112项可操作、可落地的具体举措,为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提供实操指南。同时,聚焦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发《加强对市级税务局“一把手”和省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监督重点事项清单》,细化省税务局党委加强市级税务局“一把手”监督的19项责任事项;聚焦压实纪检机构监督责任,制定《关于深化纪检机构同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的若干措施》,明确纪检机构加强对同级“一把手”监督的12项举措;聚焦压实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出台《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约谈办法》《转任市(县)级税务局“一把手”考察工作手册》等制度办法,不断扎紧“一把手”监督的制度笼子。
二、突出选人用人精准发力
重点把好“五道关口”,对“一把手”选任交流进行全过程监督。
把好信息筛查关。建立并动态更新涵盖所有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台账,定期与职务提拔和职级晋升事前报告名册、干部选拔报备数据、年度职级晋升名册、人事统计年报、数字人事等信息交叉比对,并将筛查审核情况作为职务职级晋升、干部交流调动、遴选等工作的必审关口。
把好考察评价关。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和廉政意见“双签字”要求,将考察谈话范围从“工作圈”延伸至管理和服务对象、新退休干部及相关基层干部,全面了解干部“八小时内外”的表现,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把好交流轮岗关。严格落实“一把手”交流轮岗制度,年初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对达到交流年限的干部提前做好交流安排,并指导市级税务局科学推演未来三年交流安排,防范“关键岗位”任职固化带来的廉政风险。
把好监督评议关。把“一把手”履行选人用人工作职责情况作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强化对下级“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验证,优化“一报告两评议”意见表达机制,确保参加人员客观真实
反映评议意见。
把好整改整治关。扎实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共排查发现问题线索215个,查核认定违规问题143个,纠正违规受益行为人35人次,处理处分、追责问责91人次,初步实现“清存量、遏增量、明规矩、正风气”的效果。
三、健全工作机制协同发力
健全“两责”协同、廉情提醒、履职“画像”、督谈联动“四项机制”,推动各责任主体协作配合、同向发力。
健全“两责”协同机制。将规范开好专题会商会作为加强“一把手”监督的重要载体。深入分析近五年全省税务系统基层分局长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在此基础上聚焦“加强基层‘一把手’监督”开展专题会商,通报5方面12项突出问题,提出6方面13条监督建议,省税务局党委全部予以采纳。近三年,省税务局党委与党委纪检组开展7次专题会商,党委纪检组共提出50条监督建议,推动“两个责任”实现同题共答。
健全廉情提醒机制。每半年对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情况进行专题分析,梳理形成分地区、分领域的个性化“廉情提醒单”,分送省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推动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同时,结合省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赴基层调研、参会等时机,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基层单位“动态廉情”,督促提醒省税务局领导在提出业务工作要求时同步提出廉政要求,将压力传导滴灌至基层“最后一公里”。近三年,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共制发廉情提醒单65份,汇总梳理130个需重点关注的具体问题。
健全履职“画像”机制。将监督深度融入巡察工作全过程,巡察组不仅关注被巡察单位的整体情况,更注重围绕“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画像”,并同步开展政治生态调研评估,形成专题材料供党委决策参考。定期对下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履职情况进行审核,重点审视其对同级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的评价意见,实现抓省税务局促市级税务局带县级税务局,推动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
健全督谈联动机制。将督导下级税务局党委民主生活会作为强化监督的有力抓手,由省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将党建、纪检、人事、督审等部门负责人纳入督导组,对下辖16个市级税务局全覆盖实地督导,通过会前严格把关、会中批评纠正、会后跟踪整改等方式,确保各市级税务局党委班子特别是“一
把手”查摆问题得到真改实改。审计署反馈涉及安徽省废旧物资、网络货运及农产品管理方面的风险疑点后,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和分管局领导第一时间联合约谈7个市级税务局“一把手”,从业务条线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角度分别提出要求,凝聚监督合力。
四、强化惩治震慑综合发力
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综合发力,释放“惩”的震慑,发挥“治”的功能,筑牢“防”的堤坝。
从严执纪“办案子”。做深做细做实初核工作,对涉及县级税务局“一把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影响恶劣的,一律由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提级办理。近三年,全省税务系统共处置反映各级“一把手”(含基层税务分局长)问题线索192件,立案审查27人,其中省本级直接立案审查4人;给予处分23人,第一种形态处理90人。
警示教育“扯袖子”。在全省税务系统警示教育会上通报1名原市级税务局“一把手”、2名原县级税务局“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情,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基层税务分局长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问题,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为基层税务分局长示范培训班学员授课,解读6类高发风险,并开展纪法知识测试和情景化案例研讨,以案说纪说法说责。
以案促改“开方子”。在查办各级“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中全方位查找政治生态、责任落实、权力运行、制度机制等方面突出问题,同步撰写案件剖析报告5篇。近三年,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围绕加强下级税务局“一把手”监督等问题,向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发出9份纪检建议书,其中2份纪检建议书为原县级税务局“一把手”被查处后专门为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加强“一把手”教育监督管理而制发。
严肃问责“打板子”。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针对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原“一把手”哈某某案件暴露出的失察失管问题,对亳州市税务局党委严肃问责,该局前后两任“一把手”受到诫勉处理、6名市税务局班子成员受到通报处理。针对查办阜阳市税务局出口退税领域重点案件暴露出的失职失责问题,对1个县级税务局党委和7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其中立案审查1人、诫勉1人、通报批评4人、免职处理1人,阜南县税务局党委时任“一把手”受到诫勉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鲜明释放“不认真履责就难逃严肃问责”的强烈信号。
呈贡区紧盯“关键少数”打好“一把手”监督组合拳
云南法制报通讯员何雪杉
(2025年9月2日)
近年来,昆明市呈贡区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将“一把手”监督作为履行监督专责的着力点,通过约谈提醒、警示教育、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等举措,着力推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精准化、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呈贡区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呈贡区关于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9个方面的谈话重点、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推动“一把手”监督谈话与日常监督、巡察监督、警示教育有机结合,持续提升监督效能。
该区纪委监委将谈心谈话作为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处级领导与“一把手”谈心谈话、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谈心提醒等制度,逐级压实责任链条,以谈明责、以谈强廉、以谈促改,督促各级“一把手”扛牢政治责任、强化自律意识、抓好班子管好队伍。
同时,深化“纪巡”贯通,呈贡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措施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巡察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统筹整合监督力量。一方面,区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切实履行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区纪委监委通过“全闭环”管理,办理巡察移交的涉及“一把手”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件,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为长效推动从严管理,该区纪委监委还强化教育警醒,筑牢廉政“防火墙”。将常态化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各级“一把手”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不断强化“一把手”及家属拒腐防变、崇廉尚廉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坚持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向发力,深化运用“室+组+纪工委”模式,强化联动协作,持续释放从严纠治的强烈信号。牢固树立“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采取片区协作监督办案等方式,严查快处相关问题线索。
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紧盯“关键少数”,积极
探索有效监督手段,打好监督组合拳,督促各级“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驻鞍钢纪检监察组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督促关键少数规范用权
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王柏羽
(2025年8月10日)
日前,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以鞍钢集团科技发展部原部长张立芬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该片生动还原了张立芬作为“一把手”期间发生贪腐问题的始末。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前哨”“探头”作用,紧盯“一把手”责任履行、权力运行、制度执行关键环节,用好谈心谈话、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监督举措,细化监督重点、固化制度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我们今年对全集团18家子企业‘一把手’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集体廉政教育,切实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驻鞍钢纪检监察组以查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重点监督对象案件为突破口,对相关问题线索优先处置、重点督办。持续推进“清廉工程”“阳光采购”等集中治理,重点纠治“一把手”以权谋私、权力滥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严防权力“出轨越界”。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已立案查处“一把手”11人。
同时,该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健全管业务和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贯通融合的严管机制,印发加强鞍钢基层单位纪委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修订鞍钢领导人员违规干预和插手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办法,织密织牢监督网络,督促“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下一步,我们持续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引导带头遵规守纪,加强自我约束,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营造鞍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驻鞍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
防城区筑牢“一把手”监督防线
广西日报记者杨康
(2025年12月9日)
“作为单位的‘一把手’,大家务必带好班子,抓好队伍,坚决反对不良习性,增强抵御诱惑、守住底线、廉洁自律的定力。”日前,在科级主要负责同志集体廉政谈话会上,防城港市防城区委主要领导表示。
“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岗位重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近年来,防城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突出位置,通过谈心谈话、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述责述廉等方式,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树牢正确政绩观,规范履职、廉洁用权。
“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近日,该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农村集体“三资”、“校园餐”、医保基金管理等领域暴露出的责任缺失、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相关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提醒,压紧压实责任,督促梳理监管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为提高监督质效,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发挥片区协作优势,把监督抓在日常、做在经常,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出整改提示函,及时提醒“敲警钟”、抓早抓小“治未病”。同时,制定印发《区委书记提醒约谈下级“一把手”工作制度》《防城区实行廉政“双提示”工作办法》等制度,通过压实责任、规范权力、抓早预警,构建全链条监督体系,为管好“一把手”提供制度支撑。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向职能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示单12份,开展“书记谈心面对面”300余人次,完善相关制度机制5项,切实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景洪市综合运用预防、管控、纠治举措构建“一把手”全链条监督闭环
云南日报通讯员刘郁婷
(2025年12月14日)
“希望你能知责明责、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用心履职尽责。”日前,景洪市纪委监委聚焦“一把手”监督管理关键环节,对某单位“一把手”进行问责激励关怀谈心谈话。
近年来,景洪市纪委监委始终将“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预防、管控、纠治举措,构建起覆盖任职把关、日常履职、问题整改、长效治理的全链条监督体系,以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管好“绝大多数”,为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源头把控上,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1+N”联审联查机制,从严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筑牢选人用人廉洁防线,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必要环节常态化推进,切实打好任前“预防针”、系好履新“廉洁扣”。2025年以来,已对11名新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一把手”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针对“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市纪委监委紧盯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等权力运行关键节点,持续完善“一报、二提、三谈”监督机制,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强化同级监督,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4月,针对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5家相关单位“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并同步制发监督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层层拧紧责任链条。
对“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市纪委监委始终保持零容忍,通过做实案件查办“通篇文章”,推动“一把手”规范廉洁用权。在严查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靶向发力抓好“一把手”警示教育,通过编制案例剖析、摄制警示教育片、开展现场法治教学等,贯通融合惩治震慑、教育引导、促进治理。今年以来,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场、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1次,实现“一把手”警示教育全覆盖。
除了以严的基调划清纪律红线,市纪委监委还以暖的举措激发干事活力。通过精准容错纠错、及时澄清正名、开展问责激励谈心谈话等一系列举措,引导相关领导干部重拾干事创业信心,推动形成“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治病救人”监督执纪有效闭环。
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织密“一把手”监督网络管好带头人带动大多数
云南日报记者谢进
(2026年8月2日)
日前,曲靖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与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同志“一对一”进行“会商会诊式”“监督推进式”谈心谈话,就村(社区)管理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共同研商对策,并督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林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
这一谈心谈话制度,是曲靖市纪委监委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而推进的一项探索。
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生态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等7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与市委常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面对面沟通交流、点对点分析问题、实打实研商对策,并现场派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科学授权、正确用权、有效制权。
我省已连续4年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制度约束、全周期管理等一系列组合拳,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带动管党治党整体提质增效。
坚持从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入手,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
福贡县结合实际,细化县级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及23项重点任务清单,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县委主要负责人主动亮明“第一责任人”身份,自觉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群众监督,带头执行“一
把手”末位表态制、“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并纳入考核必看内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则通过清单化明责与制度化评责相结合,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链条。该县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各责任主体的监督职责任务,围绕组织领导、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内容,制定县委常委管党治党提醒清单,以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风险防控共性责任清单,推动照单防错纠错,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谈心谈话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常态化监督手段,我省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打造分层分类、靶向有力的谈话监督体系。
主要负责人谈市委常委及乡(镇)“一把手”,传导压力;纪检监察组组长谈监督联系单位“一把手”,反馈问题;乡(镇)纪委书记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强化末梢监督瑞丽市纪委监委构建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的三维谈话机制,深入推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谈话前,该市纪委监委系统梳理谈话对象分管部门近3年违纪违法情况,带着问题去谈、盯着风险去谈,让“一把手”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从制度层面入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构建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云县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实施办法,将相关制度细化分解为21条具体措施,有效规范和制约“一把手”的签字权、话语权、审批权,防止权力滥用。
监督不仅要靠制度的硬约束,更要靠思想的“软着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通过常态化、多样化的警示教育,引导“一把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
推行“清单化+派单式”监督模式,构建派单、执单、督单、验单全链条工作机制;建立问题“点对点”集中反馈和推动整改机制,对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出具纪检监察建议书;构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立体监督网监督的最终目的是规范权力运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系统思维,通过建章立制、全周期管理,构建起一套从约束到考核、从发现到整改的常态化监督链条,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不仅严肃查处,更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
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微评“一把手”是干事创业的“领头雁”,也是监督执纪的关键靶点。我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权力监督核心难题,靶向发力、创新破局,织密织牢“一把手”监督网络,为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坚实屏障。
从谈心谈话到清单明责、制度约束,再到常态化警示教育,我省以多元组合拳打破“一把手”监督难题,通过分层分类靶向监督、建章立制规范权力、以案促治深化治理,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管住“关键少数”,方能引领“绝大多数”。全周期监督压实了管党治党责任,规范了权力运行,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以有力监督赋能高质量治理,为地方发展保驾护航。
广南织密监督网络管住“一把手”
云南法治报通讯员杨明建
(2026年3月31日)
“作为部门‘一把手’,不仅要抓好业务,还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时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近日,广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与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承担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一把手”开展面对面廉政谈话,督促他们同步履行好业务监管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次谈话,是该县将监督探头精准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常态举措之一。
“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其作风与作为直接影响一个单位或地区的政治生态。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将“一把手”监督摆在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同级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及廉政教育等方式,多措并举、同向发力,着力推动各级“一把手”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规范运行。
在监督举措上,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同级监督知根知底优势,通过列席会议、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台账等方式,将监督嵌入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议事规则情况进行近距离跟踪,及时纠正偏差。
同时,依托派驻机构“驻”的优势,该县纪委监委对权力集中、资源富集、群众关注度高领域的“一把手”开展常态化“政治体检”,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促整改。
2025年,围绕重大决策、工程建设、作风建设、节假日等重要风险领域与时间节点,该县纪委监委向“一把手”制发“零提示”、监督“预警卡”近500份。
巡察监督同样聚焦“一把手”。该县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重点聚焦“一把手”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用权、担当作为等方面表现,包括是否严守政治纪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等方面。
2025年,该县委派出的13个巡察组对16个县级部门、乡镇、学校、村(社区)及国有企业开展常规巡察,形成有效震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常态化、长效化上下功夫,不断织密织牢监督网。”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忠诚履职、规范用权、廉洁自律,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贵州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
黔清风
(2026年5月18日)
近日,省纪委监委发布贵州省妇联原党组书记、主席涂妍接受审查调查信息,持续释放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的鲜明态度。
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直接领导下,省纪委监委示范带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点问题,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入整治“一把手”腐败问题,深化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推动全省各级“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一把手”履职用权、廉洁自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持续对发现的“一把手”问题线索重点排查、优先处置,决不姑息。今年1至4月,省纪委监委立案查处遵义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黄伟,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余敏,省交通运输厅原党委书记、厅长张胤等省管“一把手”,形成强大震慑。
案件教训深刻,代价不能白付。省纪委监委对近年来查处的省管“一把手”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按照市县党政“一把手”、省直部门“一把手”、省管国企和金融领域“一把手”、开发区“一把手”等四类深入剖析,逐类分析腐败趋势、规律特点、重点问题,为整改整治、监督监管、案件查办提供精准指导。
找准各类“一把手”腐败问题症结,推动对症下药,严防“前腐后继”。比如,针对省卫生健康委原党组书记杨慧、省药监局原党组书记宋宇峰、省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监督局局长金龙等多名卫生健康领域“一把手”腐败问题,省纪委监委向省卫生健康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在督促开展全省医疗卫生队伍系统教育整顿基础上,推动建立健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领导干部“十严禁”、交流轮岗“五必须”、医疗卫生领域政府采购“1+N”制度体系等制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关键在日常。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用好谈话提醒、述责述廉、信访分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机制,推动对“一把手”
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今年2月,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组织9名市
(州)党委书记、119名省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8家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督促各省管“一把手”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会后,省纪委监委将测评、点评、履责情况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和政治监督台账,跟进问题整改、持续压实责任。
围绕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省纪委监委今年印发监督工作提示,要求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按季度梳理分析所联系监督地区和部门单位党组织“一把手”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结合今年市县乡换届,我们监督前移,除常规方式外,加强与省委组织部协作,通过召开市(州)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报告党政领导班子运行和重点人员廉情情况专题汇报会等,深入了解、收集市县有关领导干部政治品行、民主作风、群众口碑等‘活情况’,切实提高党风廉政意见把关质量,从严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决不让‘两面人’、私字当头的人蒙混过关。”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坚持把“一把手”作为巡视监督重点,今年2月贵州出台巡视期间加强对“一把手”政治监督工作办法,明确将“一把手”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5个方面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并细化23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巡视监督向“一把手”聚焦发力。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找准“一把手”监督发力点,黔西南州纪委监委制定实施州纪委书记与州管“一把手”谈话工作办法,全面梳理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制定谈话提纲,突出重点、直击问题开展廉政谈话,将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措施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对整改不到位、敷衍应付的“一把手”依规依纪追责问责。铜仁市纪委监委建立分级提醒谈话工作机制,对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一把手”,及时开展提醒谈话,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廉政风险。今年1至4月,已对54名“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
做深做实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各级
党校(行政学院)协作联动,推动把党性教育作为各级“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培训班重要教学内容,引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增强在遵规守纪前提下担当作为自觉性。深化警示教育,每年协助同级党委召开警示教育会,更新警示教育基地,深入剖析运用“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省纪委监委摄制《贪欲之祸》等警示教育片和《为了人民群众》电视专题片,深挖“一把手”等腐败行为突出表现、严重危害、症结根源和监管漏洞,强化教育警醒。筛选省管“一把手”腐败典型案例,分类编辑警示录、忏悔书,揭示破纪破法心路历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一把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联合省妇联每年举办省管“一把手”家风教育活动,推动市、县全覆盖开展,综合运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家风讲座、赠阅家风教育读本等方式,引导“一把手”及其家属从“夫妻店”“父子兵”等“全家腐”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更加自觉做到廉洁齐家、从严治家。
加强“一把手”监督以严管严治护航云南税务事业行稳致远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赵小冬
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证明,管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关乎党的事业发展全局,关乎政治生态根本好转,关乎权力规范运行。税务系统垂直管理链条长、执法权限覆盖广、廉政风险点多,各级税务局“一把手”岗位特殊、责任重大,税务纪检机构作为税务系统党内监督的专责力量,必须挺纪在前,贯通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发挥好对同级党委班子及下级税务局各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以寸步不让的韧劲管住权力,以抓铁有痕的力度压实责任,以春风化雨的温度唤醒初心,引导各级税务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守纪律规矩、主动履职担当,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税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纪律屏障。
一、锚定监督主业,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云南省税务纪检机构坚持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摆在突出位置,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各级税务局“一把手”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书记抓、抓书记”工作格局带动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坚决防止事前当“老好人”、事后做“诸葛亮”,以监督实效体现对党绝对忠诚。
守牢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地。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协助党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健全完善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力度,着力破解主体责任悬空、监督责任缺位难题,推动省级税务局“一把手”从严管好下级税务局“一把手”。2026年初协助省税务局党委召开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工作会议,采取“板书”方式逐一点出省税务局机关和各州市税务局“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中存在问题,提出明确工作建议。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采取“一对二”方式约谈州市级税务局“一把手”和党委纪检组组长,与省税务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以党内政治生活的形式直指问题症结,面对面传导监督要求、压实履职责任,督促“一把手”自觉把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常态开展会商,促进“两个责任”融合。挺纪在前,加强“一把手”监督,
是强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制度机制的关键抓手。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与省税务局党委开展专题会商,就巡视整改、集中整治、专题教育等重点工作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会商,紧盯“一把手”履职关键节点、工作重点难点、用权高风险点,累计制发纪检建议书3份、履责提示函36份,明确办理时间和要求,建立“挂账督办、销号管理、跟踪问效”机制,督促落实好管工作就要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要求,让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协同联动中转化为推动税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强化刚性约束,扎紧权力运行笼子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税务系统进一步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措施(试行)》在云南省税务系统落地生根,云南省税务纪检机构持续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推进科学授权、正确用权、有效制权,确保“一把手”权力始终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
紧盯关键节点,规范决策制度。结合日常监督执纪情况,协助省税务局党委制定《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年度定期谈话计划》,摒弃“大水漫灌”“一谈了之”的粗放模式,不仅听业务工作汇报,更要听管党治党、廉洁自律情况,不仅看任务完成质量,更要看队伍精神状态,并将谈话提出的软约束转化为整改落实的硬标准,打造“谈话—反馈—整改—复盘”闭环管理链条。紧盯权力运行关键节点,推动省税务局党委修订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24项制度,明确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细化权力清单,照单履职、对账销号。
紧盯重点事项,规范执行过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是制约权力的关键。持续深化政治巡察与专项督查检查,把“一把手”带头遵规守纪作为监督重点,严格监督党委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落实情况,释放“程序不可违、规矩不可破”的坚定信号。协助省税务局党委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巡察后的临沧、保山两个市级税务局开展系统施治,重点检视巡察整改成效和“一把手”权力运行情况,对履责不力、破规越矩的依规依纪开展追责问责,以刚性问责唤醒责任意识,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强化教育引导,筑牢廉洁自律根基
云南省税务纪检机构持续提升云南省税务系统各级税务局“一把手”和领
导班子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开展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常态化推进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各级税务局“一把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推动外在约束转变为内在自觉,不断夯实“一把手”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深化思想教育,树立规范履职导向。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干部想清楚“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探索开展“纪检组长时间”制度,将其作为开展同级监督的重要抓手,省、市、县三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每月至少一次在党委扩大会上领学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以及正反面典型案例,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税务系统编发的案例通报和促改促治建议,对其中点出的党委和部门“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中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和落实意见,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做实警示教育,涵养清廉履职氛围。敬畏是自律的开端,是行为的界限,更是为官从政的必备素养。积极探索“沉浸式”“套餐式”纪法教育,依托云税纪阅、纪检工作简报等平台,选编23篇“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忏悔材料,深入开展个案剖析、类案分析,督促各级税务局“一把手”认真进行自我检视,把自身、职责、工作摆进去,真正触及思想和灵魂。对某县税务局青年干部醉驾引发交通事故启动问责调查,责成该局“一把手”在全省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深刻检讨。把家风建设纳入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组织省税务局机关处室和州市级税务局46名“一把手”家属走进机关开展家属助廉活动,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打造“单位+家庭”双向协同的廉洁监督格局,强化“八小时外”监督。及时对19名新任及交流轮岗的“一把手”开展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推动其担当尽责、廉洁履职。
四、坚持严管厚爱,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云南省税务纪检机构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活“头雁”效应,让“一把手”既干净又干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政治生态。
前移监督关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对“一把手”的监督重在日常、贵在经常,压实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责任,筑牢作风纪律防线。机关纪委围绕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纪检委员时间”、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点名道姓予以通报,引导各级税务局“一
把手”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积极探索智慧监督路径,深入分析系统内各级税务局“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聚焦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利用食堂采购、小额维修改造、印刷费等支出套取经费以及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超标准租赁交流住房等易发多发风险点,搭建智慧监督模型,2026年上半年共扫描疑点数据29批7310条,经复核转问题线索230条,推动监督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预防”,不断提升日常监督“穿透力”。
强化惩治震慑,旗帜鲜明激励担当。定期梳理分析涉及“一把手”信访举报线索,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始终坚持查办案件是最直接、最有力的监督,对涉“一把手”问题线索提级办理,严肃查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督办刘毅,昆明市盘龙区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杨立学等3名“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违反“四个不得”、土地出让收入审核不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8名“一把手”依规依纪追责问责,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为担当者撑腰鼓劲,查处1起诬告陷害行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受到不实举报的“一把手”澄清正名,充分释放监督执纪正向效应,激励广大干部大胆履职、积极作为。
“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只有把监督的螺栓拧得更紧,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密,把日常的探头布得更广,才能真正管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税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在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中交出合格的监督答卷。
湖北宜昌以常态化谈心谈话和工作约谈为抓手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张琴
(2026年4月5日)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参加指导民主生活会和“一把手”述责述廉问题反馈,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远安县、兴山县、点军区等区县党委书记谈话,点对点指出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并对各地抓实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
宜昌市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以常态化谈心谈话和工作约谈为抓手,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该市纪委监委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将监督“探头”对准各级“一把手”,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谈心谈话及工作约谈1779次,督促整改问题3320个,有效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倒逼各级“一把手”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
围绕对“一把手”监督中存在的“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等问题,宜昌市纪委监委坚持盯责任、盯落实、盯作风,将其作为政治监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强力推进。为确保监督实效,该市纪委监委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谈话约谈的政治导向、内容重点和方法步骤,要求带着问题谈、盯着责任促,通过日常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信访举报等多渠道收集信息,为每位谈话对象精准“画像”,量身定制谈话提纲,确保谈之有物、谈中要害。
前不久,宜昌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召开工作约谈会,对于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进展相对滞后的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等进行约谈。谈话当面点病灶,严肃指出了市农业农村局抓工作重点、抓统筹协调不够有力,把握工作动向不够敏锐,对上沟通不够及时、对下指导不够精准,整治成效有待提升。约谈后,市农业农村局立行立改,按照“基础做实、亮点做精、落后问责”工作要求,加力推进“三资”领域整治工作,通过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问题,以实打实的整改成效落实监督要求。
谈话的生命力在于解决问题。宜昌市纪委监委着力构建“谈话—反馈—整改—评估—回头看”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防止“一谈了之”。每次谈话后,
都会形成详实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跟踪督办,定期调度进展,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这次谈话点醒了我,必须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真正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管作风一体推进。”当阳市坝陵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国新坦言,该街道辖区两个村出现虚报套取征地补偿款案件,暴露出主体责任缺位、党员教育宽松软等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
在当阳市纪委监委谈话后,李国新带领班子成员包联进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过筛,同时着眼发展大局,围绕职责、作风等开展大讨论,组建攻坚党小组在项目一线破解难题。
“通过常态化开展监督谈话,各级‘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提高,管党治党的责任压得更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宜昌市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目前,宜昌市纪委监委已将谈心谈话和工作约谈作为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常态化机制固定下来,并不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引领“绝大多数”忠诚履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加强公立医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某三甲公立医院F医院为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陈慧慧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单位中处于重要位置,权力相对集中。近年来,医疗领域发生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充分表明该领域的反腐形势严峻。在此背景下,加强对他们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显得尤为紧迫且必要。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着重强调要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全方位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1]。只有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这个关键群体,才能确保他们履行好关键责任、发挥关键引领作用,推动各项事业稳步前行[2]。2021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对各领域加强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推进方向[3]。公立医院必须认识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进一步细化相关机制和制度,明确并落实相关措施和方法。
一、公立医院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要求
(一)监督常态化。要做好从监督检查到后续分析整改的全周期工作,始终将监督置于重要位置,力求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公立医院应积极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类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及时整改和完善。在推进整改落实常态化方面,对于内部巡察、日常监督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把手”与领导班子要从全局出发,加强分析研判与顶层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任务清单与责任分工,采用“挂图作战”的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监督多样化。监督内容要突出政治监督,监督方式要强化协同监督,推进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相互贯通、协同发力,使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监督形成合力。在强化同级监督方面,要充分发挥近距离监督的优势,通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制度等措施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时,应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实施监督检查、分析研判等方式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同时做好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
(三)监督清单化。清单化能使监督工作具象化,便于后续执行、检查、
追究、整改。因此,公立医院要建立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委及纪委书记、组织部职能监督等责任清单,以“清单”为抓手,既做到整体把握,又突出重点,立足于本职工作,将监督工作做细做实,深化协同机制,从多个角度攻克当前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与重难点问题。
二、公立医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践——以浙江省三甲公立医院F医院为例
(一)“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F医院“一把手”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与清廉医院建设的相关要求。牵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暨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要点》,通过组织召开推进会、党委纪委会商专题会、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式,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以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书面征询等形式,广泛征求并研究分析党员干部、群众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规定范围内公开个人有关信息;在决策制度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等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等,完善会前议题审核机制和督办落实机制,确保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同时,带头落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规范干部工作程序,抓好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特权思想,加强自律、接受他律,管好家属亲友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二)“一把手”监督同级领导班子。F医院“一把手”充分发挥“班长”作用,传达部署学院、医院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安排,组织集体研讨形成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明确领导班子及其分管部门的责任分工。主动了解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会议、一对一谈话等方式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常态化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支持和监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若发现领导班子各分管领域存在廉政风险,及时告知纪委;定期召开党委纪委会商会议,与纪委充分沟通共同探讨下一步改进发展的有效举措。
(三)同级领导班子相互监督。F医院的班子成员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通过党委会、班子成员间谈心谈话等形式,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强化沟通协
调。及时发现问题,并共同推进问题的解决。在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按规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个人有关事项等作出说明,同时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客观公正的批评意见。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和决定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敢于提出不同见解。在涉及评先评优等事项时,严格履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扎实推进“清廉学院、清廉医院”建设,落实构建亲清医商关系的要求,守住清廉底线。
(四)纪委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F医院纪委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监督检查,定期协助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党委纪委会商专题研究会,运用好党风廉政纪实手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督促各级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各级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政治生态动态分析和研判,精准描绘政治画像。强化议事决策监督,紧盯决策程序、选人用人等行权用权关键点和风险点。纪委书记全程参与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会议,一旦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等问题,能够及时制止或提出意见,确保决策程序规范,督促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对标对表“五张责任清单”规范权力的运行,若发现“一把手”或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必要时向上级汇报。在领导班子会议中适时通报廉洁自律、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等相关情况,督促领导班子成员重视并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制定年度谈心谈话计划,有计划、有安排地与党总支书记、职能处室负责人、学科(系)与临床科室主任等开展谈心谈话、监督谈话。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职能办公会与述职会等,掌握下级“一把手”工作重心与进展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清廉医院建设责任层层落实。组织开展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务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等内容进行一对一反馈。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一把手”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每年开展多次谈心谈话,定期召开分管线工作例会,动态掌握下级“一把手”工作及廉政情况,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纪委坚持抓好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工作,常态化、全面性加强对各科室“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对药耗使用、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掌握“一把手”履职管理及监督职责情况,严格把控各项工作流程或管理环节
的风险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三、公立医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内容存在缺失。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主要围绕具体业务事项展开,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等视域的监督交流存在不足。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在日常管理中仍以听取业务工作汇报、了解业务工作情况为主,与下级“一把手”进行谈心谈话时有关廉政方面的内容较少,对分管科室重点人员和事项的廉政关注度不够,对分管领域整体廉政情况缺乏了解,在及时开展重大共性问题的专项整治以及指导督促整改工作方面存在欠缺。
(二)监督质效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足。主动监督或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薄弱,部分监督工作仅停留在工作会议、议事决策等层面,对一些“苗头性”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对一些业务工作上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的分析研判不够深入,未能挖掘背后是否存在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等问题,导致监督虚化弱化,难以有效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监督制度机制不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偏重于书面理论,执行落实力度不足,导致监督成效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此外,尚未完全形成“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合力,协同监督机制不完善,在“八小时以外”等方面的监督存在缺位,监督治理效能未能得到充分的完善与提升。
四、加强公立医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建议
(一)增强监督的全面性。构建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全方位、常态化监督,运用党纪、法规、制度等及时掌握其日常思想、作风、工作及生活状况[4]。“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应加大对各分管领域的监督管理力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业务开展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尤其要精准掌握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及时研究部署,做好全面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注重加强各分管领域的廉政谈话,采用多样化的形式与途径,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重点聚焦关键岗位人员和廉政风险点,杜绝以听取或布置业务工作简单替代廉政谈话的现象。
(二)提升监督的实效度。确保监督工作跟着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走,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原则,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高度出发,推进监督工作。聚
焦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从政治层面甄别与分析问题,及时补足风险点与薄弱点。坚持把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与监督工作相融合,关注医院中心业务工作,结合清廉医院建设等要求,推动解决制约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问题,找准并勇于破除制度性障碍、机制性梗阻、信息化滞后等问题,敢于提出问题、善于解决问题。
(三)完善监督的制度机制。坚持细化和完善各级“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的监督制度体系与机制,建立更为具体和可执行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监督工作清单内容,明确监督内容、确定监督形式,确保监督事项有依据、可显现、易操作[5]。探索建立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机制,在物资采购、选人用人、项目投资、审批监管、工程建设等领域的重大事项上明确权力边界,对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在班子内部实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完善协同监督机制,整合监督力量,要围绕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党风廉政情况、问题线索移交处置等方面,与各方开展协同监督,精准把握信息互通的类别和内容,推动信息互通互用、成果共享,实现监督效能的最大化。
五、结语
公立医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负责管理与人民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业务,肩负着医疗资源等方面的重大责任,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尤为关键。面对当前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我们必须从认知、责任、机制、考核问责等环节入手[6],将精准思维贯穿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全过程,找到有效的抓手,着力破解监督难或者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主动探索并总结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可行举措与方法,构建“责任共同体”,把制度机制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在加强监督上交出高分答卷,为公立医院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监督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
宁纪宣
(2026年6月30日)
6月25日,在宁陵县纪委监委约谈室,一场直指问题、直面短板的监督谈话展开。针对某单位巡视巡察整改不彻底、“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当面指出,让被约谈单位一把手红脸出汗、警醒知止。
据介绍,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构建“预防—监督—整改—激励”全链条监督体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把教育监督抓在经常、融入平常,有效防范权力运行失范、履职尽责偏差,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为提升监督精准度,该县纪委监委立足不同行业、领域一把手权力运行特点,细化监督举措、压实监督责任,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清单四台账”制度,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列出17项监督重点事项清单,督促全县各单位细化具体重点事项1758项,同步建立重点事项、自查自纠、问题线索、问题整改专属台账。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累计发现问题26个,推动被监督单位落实整改措施44条,健全完善制度机制73项。
在从严监督管理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督促一把手在遵规守纪上“管得住手脚”,激励一把手在干事创业上“放得开手脚”,细化诬告陷害行为认定处置流程,规范澄清正名适用范围及结果运用,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
上海崇明做实对“一把手”监督健全机制拧紧责任链条
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马奇迹
(2025年11月22日)
“要以更严标准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树立正确政绩观,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坚持把政治生态建设抓在日常、做在经常。”近日,上海市崇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各乡镇党委书记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通过面对面传导压力、点对点明确要求,督促规范履职用权,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近年来,崇明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对各级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在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机制、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做实做细思想教育上不断下功夫、求实效。
今年,该区纪委监委启动实施第二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结合本区实际和薄弱环节,确定20项监督举措,对系统开展“关键少数”监督工作作出方向指导、列明具体举措。
“第二轮计划对监督举措进行全面修订完善,逐项解决以往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难点、卡点、堵点问题。”崇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如聚焦提升“一把手”政治素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补齐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短板;聚焦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对班子成员隐瞒不报行为追责等具体监督机制;聚焦规范廉洁从政及用权行为,建立健全同级监督、制度执行监督等常态化监督机制。
立足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全面监督,崇明区纪委监委将“一把手”作为政治监督、巡察监督、日常监督的重点,围绕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盯紧权力和责任,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同时,区纪委监委推动与审计、财会、群众监督贯通协同、同向发力,整合各类监督力量,不断提高监督综合效能。
“今天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身边人身边事,深受震撼。”前不久,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针对该企业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严重违纪违法案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一位班子成员说。
聚焦“关键少数”,崇明区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促治。
2022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针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组织召开全区民生保障、国有企业、城建系统等领域专题廉政教育座谈会,共开展案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10场,谈话教育提醒“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百余人次。同时,该区纪委监委以案明纪释法,让党员干部从身边的“活教材”中触动思想、吸取教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为使警示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崇明区纪委监委坚持从严查处案件与以案促改促治统筹谋划、一体实施,打出“旁听庭审、行业领域廉政教育课、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片、廉情通报、案例忏悔录、集体廉政谈话”组合拳,推动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
此外,崇明区纪委监委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家风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廉洁文艺作品展演、专题警示教育等方式,将廉洁教育向“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家属延伸,推动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紧盯“一把手”深化巡察监督
甘肃省张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景国诚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将其作为巡察重点,是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防范权力失控的重要举措。实践中,张掖聚焦“一把手”履职用权,紧盯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靶向监督、精准发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关键少数”正确用权、有效制权。
“一把手”位高权重,一旦出问题,极易带坏班子、搞乱风纪。我们将对“一把手”监督贯穿巡察全过程,构建闭环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巡前精准画像,是巡察不偏航、不缺位的前提。2023年9月,市委启动对12个部门单位、国企党组织的政治巡察。巡察开始前,我们通过向纪检监察、组织、信访等机关部门全面了解相关信息,掌握“一把手”履职“活情况”。其中,一份来自信访部门的复函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涉及市属某国企的信访举报数量较多,且多数直指该国企时任“一把手”付某某履职用权问题,成为巡察重点关注事项。群众关切就是导向,反映问题就是靶心。巡察组迅速聚焦该复函,全面梳理、深度分析涉及付某某的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和审计报告等,发现该公司在财务管理、工程项目、人事任用等领域疑点突出,背后可能存在“一把手”任性用权、违规决策等问题,一场针对国企“一把手”的精准巡察就此展开。
巡察聚焦准,监督才能有实效。我们坚持将“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作为巡察谈话必谈内容、查阅资料重点方向、下沉了解核心任务,综合运用个别谈话、信访受理、实地核查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排查“一把手”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捕捉权力运行中的偏差漏洞。在巡察现场,巡察组将反映付某某作风霸道、任性用权的信访举报纳入谈话提纲,与公司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基层职工开展一对一谈话,倾听群众心声。同时,下沉项目现场、下属公司等基层一线,通过台账查阅、数据比对、现场核验等方式,识别出其在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随意决策、监管缺位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把手”专题材料,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为日常监督、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等提供重要依据。
巡察后闭环问效,是巡察成果转化的关键。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
治,才能从根本上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我们把巡察成果运用作为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的落脚点,构建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巩固成效闭环体系,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巡察结束后,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与市委巡察办、巡察组第一时间召开线索研判会,对移交线索集中会商、精准研判。2025年2月,市纪委监委对付某某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同年8月,付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针对巡察发现的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突出问题,我们推行巡察反馈问题“双反馈一通报”“一张清单到底”制度,建立巡察建议书等5项配套制度,督促该国企完善“一把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细化决策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健全监督细则。目前,该国企已完善财务管理、政策性扶持资金追缴、招投标管理等制度30多项,着力破解党建基础薄弱、财务管理不规范、制度执行虚化、权力运行失范等顽瘴痼疾,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规范权力运行,重在管住管好“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发挥巡察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坚持“一把手”抓和抓“一把手”,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切入点、夯实落脚点,才能不断增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有效推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扛牢政治责任强化对“一把手”监督
太原市纪委监委饶文波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太原市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制度创新和刚性执行为抓手,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以制度约束压实监督责任
党内监督的实质是组织监督,监督的根本在于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加强“一把手”监督提出明确而具体的制度化规范。市纪委监委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紧扣中央关于健全配套制度、深化标本兼治的要求,把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情况纳入相关考核和述职评议内容,完善上级抓下级“一把手”的制度化路径。通过面对面地交流、点对点地提醒,实现对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全覆盖,在落实好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现有制度基础上,细化责任清单、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结果运用,确保责任传导一贯到底,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职责。
二、以政治监督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围绕重大事项开展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精准选取监督切口,聚焦耕地保护、矿山安全、“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等重大事项开展专项监督。开展全市耕地保护政治监督专项自查,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94个;对“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进行全链条跟踪监督,确保责任落实、项目推进。坚持统筹联动、靶向监督的实践,有力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政策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将聚焦监督重点精准发力的监督要求落到了实处。
三、以日常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要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市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构建全覆盖、常态化的日常监督体系。
综合运用述责述廉、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分析、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中央倡导的方式,加强对“一把手”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常态了解,在全面推进清廉太原建设中明确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强化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在规范权力运行上持续发力,紧盯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紧盯国土资源等重点领域,全方位优化审批流程、工作机制和监督制度,构建完备规范的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完善相关制度110项。在基层治理层面,特别是针对“一肩挑”村干部,强化监督措施,以“三个一批”重点村社监督治理为抓手,推动健全完善制度138项,有效管住了“微权力”,落实了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的监督要求。
四、以多维路径提升监督效能
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市纪委监委持续贯通各类监督,推动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党委全面监督深度融合。
加强多方监督主体贯通协调,建立协同联动、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持续深化政治生态研判,建立常态化分析机制精准画像。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关键节点,探索建立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为精准监督提供支撑,不断深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督促“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特别是在规范权力运行上持续发力,结合重点领域和基层治理实际,不断优化制度设计,堵塞监管漏洞。持续拓展清廉建设,将“一把手”监督深度融入清廉单元创建。将对“一把手”的监督深度作为构建“干部管理监督体系”的核心内容,推动清廉建设向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居等各单元延伸拓展,将监督要求融入日常管理。通过持续拓展清廉建设深度,引导“一把手”和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营造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以系统思维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市纪委监委坚持将“三不腐”理念深度融入监督全过程,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在保持“不敢腐”震慑方面,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的“关键少数”,形成有力震慑,印证了中央“聚焦清正廉洁,强化权力监督”要求的必要性。在扎紧“不能腐”笼子方面,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各项制度正是具体体现。在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方面,注重分层分类精准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县处级以上干部拍摄《异化》警示教育片;针对年轻干部制作《折翼之痛》;同时,深入挖掘本地廉洁文化资源,打造“廉润并州”廉洁文化作品展等载体,创作多样化廉洁文化作品,引导“一把手”和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太原市纪委监委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把握“监督的根本在于自上而下”的核心要义,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在压实责任、精准监督、提升实效上取得新突破,推动各级“一把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领头雁”、事业发展的“主心骨”,努力在清廉山西建设中打造出具有辨识度的“太原样板”。
昆明经开区三举措确保“一把手”政治监督谈话取得实效
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
(2025年11月26日)
今年以来,昆明经开区党工委认真剖析本单位“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原因,结合“一把手”监督谈话工作要求,采取“画好像、施好策、开好方”三项举措,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确保政治监督谈话工作取得实效。
精准“画好像”,深入摸底调研,把谈话内容“研”出来。昆明经开区党工委领导班子依托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就“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深入剖析。积极对接同级部门,收集谈话对象背景材料;开展“机动式”“深入式”调研,全面掌握谈话对象政治生态情况,将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纳入谈话提纲,并按照谈话分管范围梳理问题清单10份,量身定制谈话提纲。
精准“施好策”,提升谈话质效,让谈话工作“实”起来。昆明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先行示范,同级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列席,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完成对党工委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街道“一把手”共14人的监督谈话,示范带动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一把手”及时安排部署。善用案例警示等方式,切实教育和警醒“一把手”。
精确“开好方”,做好跟踪问效,把整改责任“压”下去。梳理汇总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完善“一把手”监督谈话工作清单和“一把手”监督谈话问题整改清单。由纪检监察工委建立挂图整改表,明确问题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昆明提升“一把手”监督质效蹲点调研求真监督谈话走心
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
(2026年5月26日)
“从沉浸式演艺的文旅项目现场,到人参果育苗种植的车间地头,就是要实打实看‘一把手’在抓招商、推产业上到底想了什么、干了什么、效果怎么样。”近日,政治监督蹲点调研第四组相关负责人和组员实地了解云南石林县党政“一把手”抓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昆明明确自去年起连续3年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每年全覆盖调研各县
(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党政“一把手”,市级部门党政“一把手”在3年内实现全覆盖,并全面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常态化咬耳扯袖、纠偏正向。
选派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70余名年轻骨干组成7个蹲点调研组,明确调研重点为“一把手”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8个方面的情况,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细化提出政治素质正反面各7种情形和政绩观偏差7种问题表现,形成政治素质正反面清单和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并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环节运用。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进行民主测评,形成等次建议。
调研组不打招呼、直插重点工作现场考察,走访家庭和街坊邻里,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社会反映等,通过面对面访谈“听原声”、“四不两直”访实情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一把手”和领导干部在履职用权、家风家教、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昆明开展大范围谈话调研,历史、全面、辩证地评价干部,逐个分析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整体结构、优化方向,逐个摸清干部思想动态、履职成效、作风表现和“进退留转”意愿,发现识别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了解掌握一批政治素质一般、工作不在状态的干部。
同时,将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发现的问题整改纳入“一把手”监督谈话内容。谈话中,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精准把脉干部思想动态和履职情况。谈话后,对指出的问题形成“挂账督办—销号管理—跟踪问效”整改机制,督促被谈话人对照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并把整改情况纳入述责述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个人廉政档案,将问题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发展实效。
南华以精准“政治画像”深化“一把手”巡察监督
云南法制报通讯员鲁华英
(2025年9月16日)
“‘一把手’是基层党组织的‘领头雁’,其履职情况直接关系到县域治理效能和政治生态建设,必须将‘一把手’监督贯穿巡察全过程。”南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强调。
近年来,南华县坚持将抓住“关键少数”与管好“绝大多数”相统一,紧盯巡前通报、个别访谈、巡察报告、巡察整改等环节,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优势与组织优势,聚焦重点、靶向发力,通过对“一把手”进行精准“政治画像”,切实提升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开展巡察前,巡察机构提前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全面收集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受到问责、处分等情况,对需要深入了解、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初步勾勒“一把手”画像轮廓。
巡察过程中,重点关注“一把手”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工作安排方面的政治偏差,盯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用权和廉洁自律情况,通过查阅资料、谈话了解、下沉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及“一把手”的工作成效和突出问题,实现“精准画像”。
此外,南华县深化“纪巡审”联动监督机制,对一届任期内村级“一肩挑”人员实施“提级审计”,对村级党组织实现“提级巡察”全覆盖,对涉及村级“一肩挑”人员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有效提升监督质效。
在成果运用方面,巡察组在反馈时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通报其“政治画像”情况,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一把手”将个人问题与单位问题一体整改、同步推进,以上率下推动全面整改。同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抄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便于全面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不断增强政治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该县委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
拧紧总开关激活“头雁效应”东川区创新监督方式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
云南法治报通讯员张奥媛
(2026年1月27日)
“该份廉情抄告单指出你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你作为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廉情抄告单反馈的问题逐项自查,按要求整改落实。”这是昆明市东川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收到廉情抄告单后,第一时间与责任单位“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的场景,也是东川区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的缩影。
东川区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抓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根据《东川区党风廉政建设廉情抄告实施办法(试行)》,通过书面形式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制发廉情抄告单,抄告分管部门及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同级监督走深走实、常态长效,严格落实。
同时,东川区纪委监委向相关问题单位制发问题反馈单,明确整改时限,倒逼各级“一把手”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
东川区将谈心谈话作为破解“一把手”监督及同级监督难题的关键举措,区委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引领示范,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开展谈话;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部门“一把手”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履职汇报。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常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及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现场述责述廉报告。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精准掌握干部履职状态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针对“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东川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廉洁教育,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家风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淬炼清廉底色,坚守秉公用权底线。
2025年以来,东川区纪委监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区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3000余条次;组织新任职“一把手”、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及关键岗位干部代表53人,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同时,举办“廉韵润万家”家风分享会,通过现场观看家风主题视频、分享优秀家风故事、发放廉洁家风倡议书等形式,弘扬党员干部优良家风,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家庭“廉内助”,共同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与社会氛围。
从廉情抄告监督整改的不折不扣到谈心谈话的温度,从警示教育的震慑到家风建设的浸润,东川区以“头雁”严管促清廉,推动“一把手”监督走深走实。这种“严管即是厚爱”的理念,正转化为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行动。
昆明市以更高站位更严举措更大力度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
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
(2025年8月21日)
“已完成对14个县(市)区的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全市已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4867人次。”“依托‘数字昆纪’开发‘直评通’小程序,在政治监督蹲点调研中全面推广使用”日前,昆明市委组织开展2025年度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各级“一把手”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全市各级“一把手”精准绘制“政治画像”。
昆明市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部署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政治监督蹲点调研、“一把手”监督谈话等净化政治生态系列举措,全链条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以问题为导向“立柱搭梁”
做细做实蹲点调研让监督有形更有效
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影响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为政行为。今年5月,昆明市委着眼绘制政治生态“全景图”,以问题为导向,以“一把手”为关键,细化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系统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净化昆明政治生态工作。
“聚焦政治生态难点痛点问题,坚持每年县区、开发(度假)园区党政‘一把手’全覆盖,市级部门三年内实现全覆盖”为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昆明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研究制定《昆明市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的工作方案》,明确从2025年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针对全市各级“一把手”开展延伸到最基层的政治监督调研,以上看下促使“一把手”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切实担负起净化所辖区域政治生态的政治责任。
“政治监督蹲点调研不打招呼直接进驻,通过一对一、面对面‘听’情况、第一手材料‘查’实情、‘四不两直’深入基层‘访’实效。”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首轮蹲点调研7个县(市)区,个别谈话678人次,有力破解“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
以警示教育敬畏知止
推动“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5月20日,全市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动员部署会召开,以全市开展警示教育为契机,昆明市纪委监委选取近年来查处的“一把手”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深刻揭露“一把手”们蜕变堕落过程,为参加警示教育的“一把手”敲响警钟。
此次警示教育会上,市委主要领导层层剖析51起“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腐化诱因、堕落轨迹,说清案情、分析原因、讲透危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作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256名“一把手”分8组集中研讨谈体会、话感悟、找不足,以将他人教训化为心中敬畏的思想共识,以剖根源、除积弊、清底泥的行动共振,担负起修复政治生态的政治责任。
会后,市委制定印发《深刻汲取“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方案》,以“一把手”为关键,开展持续三年、分层分类的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在入脑入心的纪法震慑中找准标尺、校准言行,主动接受监督。
警示教育是最好的“清醒剂”。昆明市纪委监委把强化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将警示教育与行业、区域治理相结合,开展沉浸式、定制化警示教育,对症开方放大震慑警醒效应。截至目前,印发警示录2000本,摄制开发(度假)园区、水务、医药、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等专题警示教育片7部,召开自然规划、水务等行业系统领域警示教育大会8场,市警示教育基地共接待265家单位1.16万人次,“清风春城”讲师团释纪普法21场次,覆盖2000余人。
此外,昆明市已连续两年针对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家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赠送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相关主题书籍、发放“我想对你说”家属卡片等方式激励党员干部家属充分发挥家庭助廉促廉作用,加固“八小时以外”家庭廉洁屏障。
以监督谈话精准把脉
推动监督“一把手”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作为推动昆明改革发展的骨干力量,要多用‘行动’示范,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起来。”在日前与新任职、交流任职及晋升职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中,市纪委监委主要负
责人表示。
加强对“一把手”自上而下的监督,是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昆明市把开展谈心谈话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手段,明确由党委(党组)“一把手”同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同级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开展监督谈话,同级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提醒谈话等具体内容,形成以“先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根据调研成果对‘一把手’进行监督谈话—年底再对调研发现问题和谈话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闭环机制,大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谈话前,结合政治监督蹲点调研情况,系统梳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督查检查、信访举报、工作落实以及日常监督掌握的问题线索,对“一把手”政治表现履职情况、廉洁风险等进行多维度刻画,形成有针对性的谈话提纲避免谈不深、谈不透、谈不准。
谈话中,开门见山、不谈成绩、直指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廉经”常念、“袖子”常扯,精准把脉干部思想动态和履职情况,让廉政谈话真正谈出实效、谈出深度,谈话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反馈,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
谈话结束后,对谈话对象建立整改清单,逐条对账销号,整改落实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适时通报曝光。
“坚持自上而下、以下看上的监督模式,推动‘一把手’廉洁履职、担当作为。”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坚持以政治监督为主线和统领,在对“一把手”监督的主体、内容、方式、举措等方面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贯通,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把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重塑昆明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保驾护航。
浦北:紧盯“关键少数”做细做实“一把手”监督
谢晴
(2025年7月11日)
日前,浦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冯栋涉嫌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该县组织各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等130人旁听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
近年来,浦北县纪委监委坚持惩治防并举,综合运用案件查办、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组合拳”,对“一把手”严格监督、常敲警钟,用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该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采取片区协作监督办案等方式,严查快处“一把手”相关问题线索。2024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各级“一把手”34人,其中严肃查处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冯栋、县第二中学原校长李映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北通中队原中队长米开强等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农村集体‘三资’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排查,防范廉政风险”“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推动办成一批群众满意的实事好事”日前,该县处级领导分别与分管领域“一把手”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点问题、明要求、压责任。
该县纪委监委把谈心谈话作为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县处级领导与“一把手”谈心谈话、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谈心提醒等制度,逐级压实“一把手”责任链条,以谈明责、以谈强廉、以谈促改,督促各级“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2024年以来,累计与各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652人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此外,该县还组织17个镇(街道)和县直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制定述责述廉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共梳理出整改问题194个,并以督办函形式督促各单位“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扎实开展整改,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一把手’对地方或单位政治生态起关键作用,将持续细化措施,有效
贯通各类监督,切实推动‘一把手’规范用权、廉洁履职,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曲靖加强“一把手”监督规范“关键少数”履职用权
云南法治报通讯员陈聪明
(2026年2月3日)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专项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麒麟区开展“欠薪·安心”行动,对环卫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拉网排查……
在不久前的“收官开局”务虚会上,曲靖市纪委监委盘点政治监督工作情况时,通报了“会商会诊式”“监督推进式”谈心谈话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5年共会商会诊事项128件,提出监督意见200条,推动解决问题76个,健全完善制度机制6项。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要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曲靖市以深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为切口,探索实施“派单+抄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约谈等制度,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生态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等事项,每季度向“一把手”等“关键少数”派发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照单履职。对监督检查、政治巡察、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宽松软等问题,向市级分管领导发出廉情抄告单,督促抓好整改。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约谈,构建守土尽责、齐抓共管的管党治党“责任共同体”。开展“会商会诊式”“监督推进式”谈心谈话,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与相关领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对一”谈心谈话,面对面沟通交流、分析问题、研商对策,推动“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这次巡察发现,你存在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宽松软等问题。”日前,市委巡察组集中梳理巡察工作情况,“原汁原味”反馈“一把手”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曲靖市把“一把手”履职用权纳入巡察监督重点事项,制定在巡察中深化对“一把手”监督的实施办法,明确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七个方面45项清单,通过个别谈话、延伸了解、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一把手”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精准“画像”。“一把手”履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工作提示抄告分管联系该单位的市级领导跟进督促整改。
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把加强“一把手”监督作
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提醒谈话、问题交办督办等方式,探索“一把手”监督新路子,督促“关键少数”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宣威市聚焦管党治党、队伍建设等8个方面细化监督重点,明确强化上级对下级监督、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严肃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等11类监督方式,前移监督“关口”,对“一把手”履职用权廉政风险点早提醒、早纠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罗平县动态收集整理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反馈等涉及“一把手”问题反映情况,建立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工作机制,通过列席相关会议、下沉督导、“回头看”等方式,督促“一把手”勇于纠正问题,切实改进工作。陆良县实行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等制度,紧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明确记录报告情形和联动处置措施,形成违法用权有痕受控的严管严治氛围,压缩“关键少数”任性用权、以权谋私空间,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曲靖市将认真落实权力规范运行要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紧盯审核审批、决策执行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全链条受监督的制度机制,督促“一把手”以身作则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
昆明市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全链条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云南日报本报通讯员杨洋
(2025年8月24日)
完成对14个县(市、区)的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全市已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4867人次。依托“数字昆纪”开发“直评通”小程序,在政治监督蹲点调研中全面推广使用。日前,昆明市委组织开展2025年度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各级“一把手”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全市各级“一把手”精准绘制“政治画像”。
今年以来,昆明市部署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政治监督蹲点调研、“一把手”监督谈话等净化政治生态系列举措,全链条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研究制定《昆明市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的工作方案》,明确从2025年起连续3年组织开展针对全市各级“一把手”的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将监督“探头”延伸到最基层,以上看下促使“一把手”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切实担负起净化所辖区域政治生态的政治责任。首轮蹲点调研7个县(市、区),个别谈话678人次,有力破解“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
同时,昆明市把强化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将警示教育与行业、区域治理相结合,开展沉浸式、定制化警示教育,“对症开方”放大震慑警醒效应。截至目前,印发警示录2000余本,摄制开发(度假)园区、水务、医药、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等专题警示教育片7部,召开自然规划、水务等行业系统领域警示教育大会8场,市警示教育基地共接待265家单位1.16万人次,“清风春城”讲师团开展释纪普法宣讲21场次,覆盖2000余人。
此外,昆明市把开展谈心谈话作为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手段,明确由党委(党组)“一把手”同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同级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开展监督谈话,同级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提醒谈话等具体内容,形成“先开展政治监督蹲点调研—根据调研成果对‘一把手’进行监督谈话—年底再对调研发现问题和谈话指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闭环机制,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嵩明县以“四维联动+闭环管理”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
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
(2026年4月13日)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强化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的关键抓手。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以制度创新、闭环管理、从严执纪推动“一把手”监督落地见效,切实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带动整体工作提质增效。
为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嵩明县纪委监委建立“谈话提醒+问题检视
+督查检查+跟踪问效”四维联动机制,以常态化谈心谈话为抓手,围绕权力运行、内部管理等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政治巡察、审查调查中掌握的情况,因人施策拟定个性化廉政谈话提纲,精准纠偏正向,切实把问题谈透、责任谈清、措施谈实。谈话结束后,及时根据谈话内容细化问题清单,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逐一对账销号。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嵩明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纳入“一把手”工程高位推进,创新推行“书记领衔评案”机制,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牵头负总责,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围绕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处分执行、文书管理等环节逐案把脉问诊,构建“评查—通报—整改—回头看”闭环工作机制,从笔录制作、文书规范等环节抓起,倒逼办案人员规范证据收集、完善办理程序,打破“整改仅限个案”的局限,推动整改从“个案”向“类案”延伸,以“一案一警示”推动“一类一规范”。
与此同时,嵩明县纪委监委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做深做实重点群体警示教育。组织县直部门“一把手”及关键岗位人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用“活教材”敲响廉洁警钟。深化家风家教建设,充分发挥“廉内助”作用,以家风正作风、以家教严家规,持续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我们将持续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督促‘一把手’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嵩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禄劝聚焦“关键少数”系统施治做实“一把手”监督
云南法制报通讯员奚颢洋
(2025年3月11日)
日前,禄劝县纪委监委开展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考核中,带队领导与各单位(部门)“一把手”开展谈话,当面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今年以来,禄劝县纪委监委持续聚焦“关键少数”,坚持系统观念,通过压实责任、谈话提醒、“三重一大”专项监督、警示教育等4项具体举措,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严厉惩治、警示教育之下,推动“头雁领航”带动“群雁齐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主动扛牢“一把手”监督政治责任,禄劝县纪委监委出台《禄劝县党风廉政建设六个责任清单》,明确“一把手”履责清单。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通过以单定责、照单履责、对单监督、按单问责,实现靶向监督,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形成从上而下,一级管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链。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督促各派驻机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把对被监督单位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的精准监督作为强化“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2024年以来,各派驻(出)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参加“三重一大”等重点事项研究221场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23个。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4批次,查处涉及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6件11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严格审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32批8375人次。
禄劝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党委主要领导谈话提醒制度,扎实做好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全链条全流程工作,通过夯实责任“常态谈”、预防在先“提醒谈”、发现问题“专门谈”、受挫干部“关爱谈”等形式,面对面指出问题,既压实主体责任,又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谈话前,认真梳理分析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等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细化谈话对象及范围、谈话方式、不同情形的谈话侧重点,一对一精准“开方”,
推动“一把手”谈话“谈中要害”。2024年以来,禄劝县通过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等方式,与县级单位及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83人次,对重要岗位干部进行任前个别谈话35人次,开展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5批349人次,签订廉政承诺书349份,切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寻甸县:数字赋能助力精准监督“一把手”
昆明日报记者吕文康
(2026年4月5日)
“某社区党总支书记李某不作为,村里自来水管道漏水,居民用水得不到保障。”不久前,寻甸县委第二巡察组通过“一把手”“码上评”收到群众反映问题,核实情况后,对该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由街道纪工委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督促问题整改。两周后,村民喝上了自来水。
这是寻甸县将信息技术深度融入“一把手”监督的生动实践。据悉,寻甸县纪委监委聚焦数字赋能,通过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数据研判、实行闭环管理、健全制度机制,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常态化的“一把手”监督体系,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为破解群众监督“不便说、不敢说、找不到地方说”的难题,寻甸县创新运用“五码巡察”平台,专门设置“一把手”监督“码上评”功能。干部群众只需扫码,就能以实名或匿名方式,便捷反映“一把手”在对党忠诚、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平台直达监督终端,有效避开人情干扰,真正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2025年,平台累计收到扫码评价757份,精准发现并推动解决具体问题28个。
在拓宽监督渠道的基础上,寻甸县着力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信访等多方数据资源,对“一把手”履职信息进行多维度归集、交叉比对和关联分析。2025年,巡察机构综合运用“码上测评”、个别谈话、职能部门材料共享等方式,形成“一把手”情况反映专题材料2份,用数据精准勾勒干部履职“画像”,为日常监督、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提供客观、权威、有力的支撑。
针对问题整改“重部署、轻落实、易反弹”现象,寻甸县运用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一把手”问题整改电子台账,实现全程跟踪、动态监督、在线预警。通过系统向“一把手”定向推送电子整改提示函,明确任务和时限,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约谈提醒,形成“发现问题—移交线索—督促整改—评估成效”的完整监督闭环,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不反弹。
在数字赋能的同时,寻甸县还通过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八小时外”监督、健全完善制度建设等方式,强化“一把手”监督。
“我们将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发挥巡察、审计、财政等监督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和严密的监督体系,提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综合效能。”寻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用好廉政谈话强化“一把手”监督
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高友根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开展廉政谈话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举措,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纪律教育方式。湖南省湘潭市纪委监委将“关键少数”作为监督重点,与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廉政谈话,通过同志式、提醒式、警示式、教育式交心谈心,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加固思想“护栏”上下功夫。开展廉政谈话是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应通过同志式交心谈心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政治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要督促领导干部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深入学习领悟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自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讲清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督促引导领导干部始终做人民利益的坚定捍卫者和守护者,自觉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讲清“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督促其深刻认识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高度警惕以权谋私、钱权交易、恃权享乐等行为,切实做到敬畏权力、规矩行权、从严束权;讲清开展廉政谈话既是制度安排、纪律要求,更是组织关怀、工作需要,使领导干部从内心深处认同谈话、接受监督,对指出的问题听得进去、改得到位。
在上紧履职“发条”上下功夫。开展廉政谈话应通过提醒式交心谈心压实责任、激励担当,督促领导干部意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传导履责压力,督促“一把手”扛牢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管班子、带队伍的职责,指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实际履行“一岗双责”,示范带动下级“一把手”从严管党治党,拉紧以上率下、环环相扣的责任传导链条。激励担当作为,督促“一把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苦干实干,坚决反对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消极躺平等现象,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心思集中到“想干事”上,把胆识体现到“敢干事”上,把能力展现到“会干事”上,把功夫
下到“干成事”上,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在敲响作风“警钟”上下功夫。开展廉政谈话应通过警示式交心谈心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领导干部闻警自省、恪守纪律、端正品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引导领导干部深刻意识到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着力强化党性锻炼,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以坚强党性涵养优良作风。围绕培育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价值取向,引导领导干部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个人爱好,做到“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一个样,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踏踏实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
在筑牢廉洁防线上下功夫。开展廉政谈话应通过教育式交心谈心激发谈话对象廉洁自律内生动力,引导领导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自觉做到慎微慎独。要道明“寸心不昧、万法皆明”的含义,教育领导干部谨慎决策用权,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道明“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的原则,教育领导干部认清“围猎”腐蚀背后是权力设租寻租,避免为蝇头小利而堕向深渊;道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教育领导干部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否则终将落得人财两空;道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现实,教育领导干部面对党纪国法不能心存侥幸,从而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遵义市务川自治县做深做实“一把手”监督
贵州日报通讯员邹彩琴
(2026年8月6日)
本报讯(通讯员邹彩琴)近日,遵义市务川自治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一把手”分批次走进遵义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实地参观,集中接受教育。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一句句痛心的忏悔,时刻提醒着我必须严守纪律规矩、规范用权履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后,涪洋镇主要负责同志感触颇深。
今年以来,务川自治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将做深做实“一把手”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精准发力、系统施治,推动“一把手”正确规范履职用权。
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紧盯“一把手”履职用权全过程强化日常监督,聚焦“三重一大”决策、项目建设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民生政策落实、干部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多形式精准掌握“一把手”履职状态、工作作风和廉洁状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纠偏。对发现的“一把手”问题线索重点排查、优先处置。
在严查各级“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深挖权力运行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日常监管有漏洞等深层次问题,精准找准监管短板和制度弱项,督促案发单位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促治。此外,以查处的“一把手”典型案例为“活教材”,摄制相关警示教育片、制作案件警示录,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同时,通过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旁听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常态化接受警示教育,带头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王斯英
(2026年8月24日)
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就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推动落实民主集中制等作出部署。
今年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一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扎实调研找准监督重点,多措并举丰富监督方式,活用资源强化教育引领,着力构建全方位、经常性监督体系,不断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推动“一把手”规范履职用权。
福建——
多措并举丰富监督方式
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强调要全覆盖开展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谈话,谈风险、谈不足、谈要求,推动被谈话人反躬自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激发“头雁效应”。
该纪检监察组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不断丰富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督。一方面,推动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制定与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的工作方案,落实监督谈话机制,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注重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勤沟通、勤会商、勤督导,结合述责述廉评议、参加“三重一大”会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围绕政治、作风、业务、廉洁自律情况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政治画像,建立干部廉政档案280余份。
福建省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探索多种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该省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监督管理权限,常态化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新任职廉政谈话、日常提醒谈话、集体警示谈话,并视情发出联系提醒函,精准传导责任压力。谈话前,纪检监察机关有关承办部门会深入分析研判“一
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因人施策设计谈话提纲,提升谈话效果。同时,发挥廉政档案在监督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建立和管理“一把手”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汇总分析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巡视巡察、信访举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等数据信息。在此基础上,注重做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通过开展“政治画像”,提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精准性。
昆明——
扎实调研找准监督重点
云南省昆明市委前不久召开政治监督蹲点调研专题会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全市2026年开展第一、二轮政治监督蹲点调研情况。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工作整体进展、主要做法、相较2025年的变化、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作汇报。该市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政治监督蹲点调研持续推进、步步深入,查摆了一批突出问题,形成了一套有效机制,拧紧了“一把手”监督链条,推动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和干事创业状态明显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昆明市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贯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重中之重。此前,市委印发工作方案,明确2025年至2027年开展三年政治监督蹲点调研,由市委主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成立调研组,并以蹲点调研情况作为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的重要参考。方案要求,三年期间,每年要按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任务,形成“调研—反馈—整改—回头看—结果运用”的系统治理闭环机制,持续压紧压实各级“一把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工业基础薄弱、产业发展不均衡”是此前市委政治监督蹲点调研对该市盘龙区提出的问题。
“蹲点调研以及市委主要领导开展的监督谈话,直指问题病灶、深挖思想根源。”盘龙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这次谈话“既是把脉会诊,也是激励鞭策”。随即,在盘龙区委统筹、相关部门研讨论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下,该区探索出“工业回城”新路径,着力破解产业结构失衡等难题。
为提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履职用权的监督穿透力,昆明市纪委监委探索构建大数据监督体系。聚焦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权力运行风险集中的领域,贯通财税资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物理监测、群众诉求等数据,搭建智能化信息平台,
着力提升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线索的发现能力。
武汉——
活用资源强化教育引领
前不久,湖北省武汉市纪律教育月活动圆满收官。活动期间,武汉市纪委监委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摄制的警示教育片《错位》,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上播出,产生强烈震慑。
“一把手”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武汉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在做实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加强正反两方面教育,引导“关键少数”将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武汉市纪委监委选取去年以来查处的部分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典型案例编印忏悔录,发放给全市市管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同时,组织国资国企领域重要岗位人员、市直机关新提拔党员领导干部等到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结合党纪知识测试,引导其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该市东西湖区纪委监委结合本区自办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有针对性地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及街道“一把手”集中旁听公开庭审5期。该市东湖高新区组织召开开发区腐败问题专题警示教育会,通过深度剖析开发区权力失范、监管失守典型案例,引导该区各单位部门“一把手”廉洁履职、规范用权。
在强化警示教育震慑的同时,武汉市纪委监委坚持以廉洁教育固本培元,推动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日前,廉洁文化主题越剧《明月清泉》在武汉上演,全市2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现场观看。
武汉市纪委监委将廉洁教育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内容,在丰富内容供给、优化教育方式上下更大功夫。一方面,组织市直单位、各区“一把手”参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展、“信仰铸就忠诚——蔡以忱烈士生平事迹展”等红色展陈,传承红色基因,厚植清廉底色;另一方面,联合妇联等单位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布家庭助廉倡议,让家庭成员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廉内助”。
天津紧盯关键少数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薛阳
(2025年12月4日)
“要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找准问题、建立台账、拉出清单,切实做到立行立改。”近日,天津市北辰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针对某单位信访及巡察过程中反映比较集中的情况,约谈该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当面指出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一把手”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天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及廉洁自律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内容,采取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推动“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与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举措。北辰区纪委监委健全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机制,由区纪委书记对巡察整改有欠缺、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情况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及时开展约谈提醒,督促其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纠治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治腐败等问题。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围绕履职尽责情况,已约谈各级“一把手”和“关键少数”70余人次。市纪委监委驻天津科技大学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驻在高校二级党组织书记等“一把手”,综合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政治生态分析等方面情况,通过谈前分类制定个性化谈话提纲、谈中紧扣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剖析、谈后督促对照指出的问题查纠整改等形式,着力将监督谈话的成果转化为促进“一把手”廉洁履职、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际成效。
天津市纪委监委强化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探头”作用,整合各方力量提升监督质效。“我们统筹驻在企业各级纪检机构,围绕公务用车、业务培训、业务招待等方面,定期检查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廉洁履职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市纪委监委驻轨道交通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与此同时,该纪检监察组与驻在企业审计机构建立“纪审联动”工作机制,及时跟进“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分析公权力在国企改革、资产管理、资源经营等重点领域的运行轨迹,共同研判问题疑
点,进一步提高监督穿透力。针对不久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市国资委某监管企业薪酬管理不规范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通过“蹲点前会商‘交底’、蹲点中全程跟进、蹲点后反馈促改”的工作模式,督促推动市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包联企业开展蹲点监督,对能立行立改的当场提出、要求整改,对需要系统整治的由市国资委党委“一把手”面对面向企业“一把手”反馈,对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今年以来,已通过蹲点监督发现问题123个,立行立改48个,推动修订完善制度32项。
“作为‘一把手’,要更加注重警示教育和综合治理,把整改整治与今年重点任务落实、干部教育管理等工作融合贯通”近期,河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本区重点案件涉案单位调研时说。河西区纪委监委梳理今年以来查处的多个区属单位部门“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深化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制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涉案单位党组织深刻总结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在此基础上,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全体处级“一把手”赴天津市警示教育中心参观专题展览等形式,教育引导各单位“一把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
天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继续聚焦监督重点,坚持查改治贯通、惩治防并举,推动“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廉洁履职用权,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云南红河多措并举系统施治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
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苏建勇
(2025年9月20日)
近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孔亚兰上任伊始,便收到一份由州纪委监委制发的“一把手”廉政责任清单,逐项列明履行主体责任事项、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岗位风险提示等。她说:“这张清单既是履责要求单,也是激励关爱。”
针对新任“一把手”对新单位不够了解等情况,州纪委监委将廉政关口前移,聚焦履职第一步,在“一把手”赴任前,由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任职单位政治生态和纪律作风整体状况,综合运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日常监督等成果,梳理形成廉政风险、廉政责任“两张清单”,帮助其第一时间熟悉情况、照单履责。同时,由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新老“一把手”做好工作交接,对需接续解决的整改事项、纪律作风等突出问题当面交接,不回避、不掩盖,防止责任悬空、推诿扯皮。
今年初,红河州纪委监委聚焦“一把手”履责、用权、尽责各环节,探索开展“清风伴航‘一把手’”行动,细化家风建设、履职尽责等10条工作措施,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在严管厚爱中,规范‘一把手’履职用权是我们探索开展该行动的目的。”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针对发现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同时,强化以案促改促治,重点面向州县
(市)两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话剧等。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与案发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开展治理,堵塞制度漏洞,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49件49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1008场。
针对“一把手”在履职中遇到的党纪法规困惑、以案促改促治中的堵点卡点等问题,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精准答疑解惑,既督促领导干部直面问题、规范用权,又激励其放开手脚、担当作为。
蒙自市水利局上一任“一把手”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后,市纪委监委针对新任“一把手”履职实际,通过建立“履职需求台账”帮其逐项查摆工程审
批、资金拨付、队伍管理中的风险,推动建立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财务管理、重点岗位管理等一批内控制度。
红河州纪委监委充分用好自上而下监督方式,配套制定州纪委书记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办法,把监督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同时,对涉及“一把手”的不实举报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对表现好、群众公认的推荐正常使用。今年以来,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已为14名“一把手”开展澄清正名工作。
山东庆云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
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冯雅格
(2026年5月12日)
“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作风,自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前不久,山东省庆云县开展党政“一把手”廉政谈话,党员领导干部一致表示将认真履职尽责,带头守纪律、讲规矩。
为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庆云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五张清单”廉政谈话机制,推动监督关口前移、责任层层压实。谈话前,该县纪委监委紧密结合全县各部门单位的职责权限、岗位特性及廉洁风险防控需求,全面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多渠道反馈问题,为各单位量身定制包含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廉洁风险清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和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在内的“五张清单”。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县领导以此为依据,对党政“一把手”开展谈话,直面问题短板、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切实提升监督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健全提醒提示机制,通过重要工作定期提示、日常廉情及时抄告、问题整改限期回告的动态提示方式,向县级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领域及部门“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形成责任传导闭环,推动“一岗双责”落地落实。今年以来,通过制发提示函、抄告单等,监督推动解决10余个重难点问题。
“我们探索建立起廉政谈话、送达抄告、督促整改、反馈回告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全面精准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及责任落实成效。”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不断深化对“一把手”监督的探索实践,聚焦关键环节、廉洁风险,创新监督方式、细化监督措施,推动各级各单位“一把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通海紧盯关键少数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
云南法治报通讯员杨云萍
(2026年4月14日)
“‘一把手’作为发展的‘领头雁’,一言一行都关乎工作全局、影响党风政风。希望你本着对党、对事业、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谈情况、讲问题、表态度,共同把监督要求落细落实。”近日,通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同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时说道。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将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坚持以系统思维、精准措施做实监督文章,着力破解“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的问题,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干部履新伊始。对新任职的“一把手”,在严格把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的同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构建起“入职教育+日常监督+跟踪培养”的全链条廉洁护航体系,建立“凡进必谈、凡提必谈”机制,将廉政谈话与廉洁承诺相结合,确保教育走深走实。同时,定期派发《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提醒清单》,为履新干部注入“清醒剂”,系好“廉洁扣”。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一把手”权力运行各环节,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聚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提醒、沟通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规范开展述责述廉评议,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在规定范围内公开报告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接受质询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有效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查、剖、改”一体推进,做实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审查调查中发现涉及“一把手”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置。对查处的“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以案促改”,通过组织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案件根源,督促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促使“一把手”知敬畏、存戒惧、守
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打好任前谈话、日常监督、述责评议、以案促改、清单提醒这套监督“组合拳”,已初步构建起对“一把手”立体式、全链条的监督闭环。下一步,将继续聚焦监督重点,坚持查改治贯通、惩治防并举,推动“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廉洁履职用权,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嵩明多点发力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
云南法制报通讯员张兆如
(2025年9月30日)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从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狠抓案件查办、做实廉洁教育等方面入手,聚焦“关键少数”,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
为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该县纪委监委建立“谈话提醒+问题检视+督查检查+跟踪问效”四维联动机制,以常态化谈心谈话为抓手,围绕权力运行、内部管理、廉政风险点等,结合日常监督、政治巡察、审查调查中掌握的情况全面梳理研判,因人施策拟定“个性化”廉政谈话提纲,精准纠偏正向,切实把问题谈透、责任谈清、措施谈实。谈话结束后,及时根据谈话内容细化问题清单,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和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逐一对账销号,对虚假整改、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单位真改实改,工作推进到位。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关键领域,综合运用与巡察、信访、审计等部门的协同监督、大数据赋能等方式,对发现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今年以来,全县共处置各级“一把手”等问题线索8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在此基础上,嵩明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多元监督方式,一方面,延伸监督触角,把家风建设贯穿“一把手”日常监督,联合嵩明县妇联开展家庭助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一把手”及其家属带头修身律己、廉洁治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共筑反腐倡廉家庭防线,有效提升监督“附加值”。另一方面,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旁听庭审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一把手”警示教育,深化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醒“一把手”深刻反思、躬行正道,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关键在‘一把手’,管住‘一把手’就牵住了监督的‘牛鼻子’。”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紧盯“关键少数”,有效贯通各类监督,切实推动“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履职,营造风清气正
的政治生态。
湖北孝感贯通协同多方力量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
中国纪检监察报本报通讯员刘钊
(2025年9月8日)
“‘一把手’谈话提醒、咬耳扯袖不经常”“2024年有2名党员干部受到立案处理,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日前,湖北省孝感市纪委监委向83家地方和单位制发督办函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要求认真研究梳理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真改实改、即改彻改。
加强政治监督,首先要抓住“一把手”监督这个关键,通过抓住“一把手”管住班子成员,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孝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巡察机构聚焦“一把手”监督管理,围绕是否树立正确政绩观、是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不断强化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各类监督协同发力,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
该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将“一把手”廉洁风险防范情况作为政治生态自查评估重要内容,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因人施策、一人一案,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每年同下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谈话对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纪审联动”,提升监督质效。孝感市纪委监委注重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深度融合、同向发力,运用审计结果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制定关于规范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的意见,对审计部门移交的问题,严格实施“接收—研判—分流—处置—反馈”运行流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督办,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出)机构及时跟进监督、跟踪督办,不断提高日常监督的精准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该市纪委监委健全完善“组组”协同、“室组”联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监督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云梦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杨红成等“一把手”典型案件,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一把手”37人,移送司法7人。
孝感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常态化
监督驻在单位、部门“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派驻市水利和湖泊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对“一把手”述责述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梳理,制定方案形成报告,确保立行立改见实效;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紧盯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情况,与6家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其担当作为、廉洁用权、以上率下。
元谋打出监督组合拳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
云南法制报通讯员张海燕
(2025年9月2日)
近日,元谋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10名乡镇党委书记开展廉政谈话时,直指履职风险点。这场带着“问题清单”的谈话,正是该县推动对“一把手”监督常态化、具体化的缩影。
近年来,元谋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坚持靶向发力、系统施治,通过制定监督意见、织密日常监督网、打出监督组合拳,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常态化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发挥头雁引领作用,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监督。
该县纪委监委压实责任监督链,形成明责、督责、述责、考责的衔接闭环,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提醒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式提醒机制,结合实际列出《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依照清单督促“一把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围绕成绩清单、廉政清单、问题清单定期开展“一把手”“一述一评”活动,对民主测评低于80分的“一把手”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紧盯职务调整、追责问责、群众反映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环节,将对“关键少数”的提醒教育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谈心谈话、述职述廉,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进行常态化“体检”,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年度廉洁画像”,将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为重点监督事项。针对日常风险,通过派驻“探头”观察、监督检查、列席会议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针对决策风险,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监督模块,实行亮灯预警机制,严防“一把手”任性用权;针对行业风险,紧盯资金决策、政策执行、选人用人等廉政风险点,分析风险隐患,及时堵住监管漏洞,提升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质效。
“聚焦‘一把手’进行‘廉政画像’,全面掌握‘一把手’廉洁履职情况也是加强监督的有效举措。”元谋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该县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建立“巡察+审计”一体化运作模式,紧盯“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执
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巡察,着力解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弱化、虚化等问题。
湖北孝感打好组合拳做细做实对“一把手”监督
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讯员刘钊
(2026年4月9日)
湖北省孝感市纪委监委前不久组织各派驻(出)机构及各监督检查室,结合派驻监督、日常监督等情况,对93家地方和市直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综合研判,重点对“一把手”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自律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加强对“一把手”监督。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孝感市纪委监委坚持多维发力、精准施策、协同共进,通过清单化明责、制度化评责、常态化督责、精准化问责等方式,构建立体化格局,打好组合拳,做细做实对“一把手”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孝感市纪委监委把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作为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协助市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一把手”廉洁风险防范情况纳入评估核心内容,对各地各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精准画像。从涉及“一把手”的信访举报中抓取新问题、新动向,加强对数据变化、特点规律、问题成因的分析,为点题监督、案件查办等提供支撑。
为提升监督质效,孝感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规范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的意见,对审计部门移交的涉及“一把手”问题线索,严格实施“接收—研判—分流—处置—反馈”闭环运行管理。健全完善“组组”协同、“室组”联动、“室组地巡”联合办案机制,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监督,从严查处了孝感市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某某,云梦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杨某某等“一把手”典型案件。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一把手”65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孝感市纪委监委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一把手”和领导干部责任内容12项、重点工作44项。目前,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677个地方和单位“一把手”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督促落实“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对29家地方和单位的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点对点”反馈并推动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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