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区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4378字)

日期:查看:972

在XX区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4378字)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三资”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攻坚克难,坚决打赢这场事关乡村振兴全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基层治理根基的硬仗。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清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支撑。管好用好集体“三资”,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强调,“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这些顶层设计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从法律层面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农村集体财产的范围、运行管理、收益分配等作出了系统规定,标志着“三资”管理进入了全面依法治理的新阶段。这既是赋权,更是规矩。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三资”管理的全过程、各环节。


从省级层面看,省委对“三资”管理问题高度重视。就在本月,中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发布的《关于十一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中,特别强调要深化“三资”管理,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并大力推动《河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立法工作,旨在从根本上夯实长效治理的法治根基。这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三资”管理不是一阵风,而是必须常抓不懈的政治任务。


自清査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XX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基本摸清了一批“三资”的底数,初步整改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也得到了初步回应。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综合分析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资金管理依然存在漏洞。部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坐收坐支、白条抵库、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补贴发放、工程款支付等环节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甚至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蝇贪蚁腐”现象禁而未绝。


二是资产资源流失风险较大。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不规范合同,如超长期、超低价的承包合同,仍在侵蚀集体利益;部分集体资产的处置、租赁和资源开发利用,程序不公开、不透明,存在暗箱操作空间,导致集体资产被低价处置、贱卖甚至无偿占用,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


三是长效监管机制尚未健全。部分镇村干部对“三资”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作风不实,存在畏难情绪,对“旧账”不敢碰、对“硬骨头”不愿啃;政经分离不彻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对违规行为监督不力或放任不管。


四是历史遗留问题盘根错节。一些村庄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账目混乱不清,甚至多年未清理;土地等资源权属不清、界限不明的问题也较为普遍,这些“糊涂账”成为了制约集体经济发展、引发干群矛盾的重要隐患。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集体和农民的利益,败坏了基层风气,侵蚀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全区上下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猛药去疴”的决心,彻底加以解决。


二、聚焦关键环节,以攻坚克难的决心推动清查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清查整治工作已经进入了深水区、攻坚期。下一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发力,靶向施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一,全面彻底清产核资,摸清夯实“三资”家底。底数不清,一切都是空谈。清产核资是整个工作的基础,必须做到精准、全面、真实。一要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对全区所有涉农村(社区)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不仅要清查账面上的,更要清查账外的;不仅要清查显性的,更要清查隐性的。确保每一笔钱、每一项资产、每一寸资源都登记在册,纳入监管。二要确保数据精准,账实相符。要组织专业力量,逐村逐项核对账目、合同、票据,实地勘察测量资产资源,做到账、证、物、款“四相符”。对于核查出的差异和问题,要逐一查明原因,分门别类,厘清责任。三要建立动态台账,一村一档。清查结束后,要为每个村建立一套标准统一、内容详实、图文并茂的“三资”管理台账,并录入全省统一的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更新的转变,为后续的监管和运营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紧盯突出问题合同,深化源头性专项整治。不规范合同是集体资产流失的最大“出血点”。必须下定决心,对问题合同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扫除”。一是要聚焦全面清理规范。要组织力量对所有集体经济合同进行逐一审核,重点排查承包费过低、承包期过长、程序不合规、要素不齐全以及存在“阴阳合同”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合同,要建立清单,分类施策,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予以纠正或废止,坚决维护集体利益。二是要聚焦债权债务化解。要对各村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甄别,摸清底数,分析成因。对合法合规的债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对不合理的债务,要依法予以核销或纠正;对集体对外享有的合法债权,要加大清收力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三是要聚焦资产盘活处置。要全面清查闲置、低效利用的厂房、校舍、仓库、设备等集体资产,以及未利用的“四荒”地等资源。在此基础上,按照省里的最新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盘活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租赁、入股等多种形式,唤醒“沉睡”的资产,使其成为集体增收、群众致富的“活钱”。


第三,严查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清查整治的过程,必然是触动利益、打破格局的过程。没有纪律的保障,工作就无法顺利推进。一是要坚持“查”“改”并举。清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侵占挪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二是要强化“惩”“治”贯通。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要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举一反三,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三是要严惩干扰阻挠行为。对于在清查整治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干扰阻挠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特别是对那些企图通过威胁、利诱等手段对抗清查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三、着眼长治久安,以系统思维构建“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清查整治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解决眼下的问题,更是要建立一套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实现“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一,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扎紧扎实监管的“笼子”。制度是治本之策,要以此次清查整治为契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贯彻实施,加快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一是要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凡是涉及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等重大事项,以及集体收益分配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程序,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二是要规范收益分配机制。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合理确定集体收益在成员分配、公益金、公积金等方面的比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切实保障集体成员的财产权益和分配权。三是要强化公开公示制度。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AAA群聊以及数字化平台等多种渠道,定期对集体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变动、合同签订履行、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详细、及时的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创新升级管理方式,全面提升智慧治理效能。在新形势下,必须与时俱进,善于运用现代化的技术和理念来提升管理水平。一是要加快数字化平台建设应用。要积极对接全省的“数字农经”系统,加快推进我区农村集体“三资”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线上审批、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等功能,实现对资金、资产、资源的全天候、在线监管,让数据多跑路、让监督无死角。二是要实体化运营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村成立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可以探索引进职业经理人,提升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三是要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要跳出过去单纯依靠“收租金”的传统模式,立足各村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探索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物业服务、电商商务等多种业态,推动集体经济从单一要素驱动向多业态融合发展转变,不断拓宽增收渠道,实现保值增值。


四、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坚决压实各方工作责任


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一是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村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建立“区级统筹、镇街主抓、村级主责”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各XX镇(街道)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二是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纪检监察、组织、政法、法院、检察、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审计等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三是要强化督导考核问责。区委、区政府将把“三资”清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和绩效考核体系,组建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工作得力、进度成效显著的,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进度放缓的,要及时约谈提醒;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或引发重大信访稳定问题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区上下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坚决彻底的完成民心工程、固本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向区委、区政府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推荐阅读
扫码登录

客服微信:lbgzkf1

笔杆子文库客服微信

客服咨询

《笔杆子文库》微信端

笔杆子文库微信端

微信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