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巡察标准手册
目录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1
5巡察准备...........................................................................3
6巡察了解...........................................................................4
7巡察报告...........................................................................6
8巡察反馈...........................................................................6
9巡察移交...........................................................................7
10巡察整改..........................................................................7
11巡察安全..........................................................................8
12巡察归档..........................................................................8
附录A(资料性)农村基层治理常见问题清单............................................10
附录B(资料性)农村群众“急难愁盼”常见事项清单....................................13
附录C(资料性)农村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常见问题清单............................15
附录D(资料性)社区基层治理常见问题清单............................................17
附录E(资料性)社区居民“急难愁盼”常见问题清单....................................19
附录F(资料性)社区居民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常见问题清单............................21
参考文献............................................................................2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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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巡察总则、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
察移交、巡察整改、巡察安全和巡察归档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对象是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
及其成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026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2027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22080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3150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南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巡察
市县党委对所管理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的监督工作。
注1:巡察是巡视这一全面从严治党利剑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
注2:巡察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
注3:巡察是市县党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
4巡察总则
4.1巡察目的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
巡视工作方针,落实“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
持政治巡察定位,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着力发现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的突出问题,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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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巡察原则
4.2.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县(市、区)党委承担村(社区)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级巡察机构具
体实施,乡镇(街道)党委协调推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2.2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牢固树立制度意识、法治思维,坚决贯彻党章党规、巡视工作条例,准
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干预乡镇(街道)、村(社区)
正常工作。
4.2.3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坚持把巡察工作和群众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人民群
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整改什么。
4.2.4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精准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巡察对象的不同,对村(社区)巡察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要结合
实际灵活运用,充分发挥不同巡察方式的优势,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根据被巡察党组织的实际情
况分类施策,适时调整巡察监督重点,做到个性突出、有的放矢,精准发现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精准,把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边巡边改、立行立改,
全面整改。精准把握巡察工作规范化要求,科学规范操作流程,促进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
4.3巡察方式
4.3.1根据巡察对象和巡察重点的不同,可灵活运用常规、专项、机动、交叉、提级、延伸、巡乡镇
(街道)带村(社区)等巡察方式开展巡察。
4.3.2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内容、
方式、程序,分轮次对列入本届党委巡察全覆盖范围的下一级党组织进行综合的、全面的“政治体检”。
4.3.3专项巡察。突出针对被巡察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巡察整改情况的巡察,目标更
加清晰、定位更加聚焦、内容更加深化、形式更加多样,机动性和威慑力更强。
4.3.4机动巡察。突出问题导向,在特殊情况下对特殊事件或问题有针对性的可随时进行的巡察,通
过“小队伍、短平快、流动哨”的方式灵活机动安排,针对某个具体问题及其所涉及的人、事、资金、
单位开展巡察。
4.3.5交叉巡察。对各县(市、区)成立的巡察组进行统筹安排,按照“三个回避”的原则,将各县
(市、区)组建的巡察组分别派往其他县(市、区),由当地县(市、区)党委授权任职后实施的异地
巡察。
注:“三个回避”是指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4.3.6提级巡察。市委直接派出巡察组对县(市、区)党委所管理的下一级党组织和村(社区)实施
巡察监督。
4.3.7延伸巡察。巡县(市、区)直单位带村(社区),突出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
重点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职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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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巡乡镇(街道)带村(社区)。在巡乡镇(街道)的同时连带村(社区)一起巡察,充分发挥
乡镇(街道)党(工)委熟悉各村(社区)产业特色和资源分布等村情的优势,强化乡镇(街道)党(工)
委主体责任意识,做到“一体谋划,共同推进”。
4.4巡察内容
4.4.1对农村党组织的巡察
4.4.1.1重点关注农村基层治理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重点工作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建设、
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着力推动解决乡村发展滞后、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宗教问题突出、
治安环境差等问题。农村基层治理常见问题参见附录A。
4.4.1.2重点关注农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医疗、住房、就业、养老、教育、出行、饮水、
乡村发展、人居环境、惠民政策等方面开展监督,着力推动解决入学难、就医难、行路难,农村环境“脏
乱差”等问题。农村群众“急难愁盼”常见事项参见附录B。
4.4.1.3重点关注农村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村级
“三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以权谋私问题等方面开展监督,着力推动解决落
实惠农利民政策和救灾救济物资发放优亲厚友、侵占截留,村级“三资”管理混乱,征地拆迁与民争利,
农村合作组织套取资金等问题。农村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常见问题参见附录C。
4.4.2对社区党组织的巡察
4.4.2.1重点关注社区基层治理问题,聚焦社区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监督,着力推
动解决处理突发事件反应慢、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差、治安问题突出等问题。社区基层治理常见问题参见
附录D。
4.4.2.2重点关注社区居民“急难愁盼”问题,聚焦社区民生服务、社区环境卫生、老旧小区改造等
方面开展监督,着力推动解决社区管理服务、老旧小区改造、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社区居
民“急难愁盼”常见事项参见附录E。
4.4.2.3重点关注社区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议事决策、便民服务、救济救助、“三
资”管理、廉洁履职等方面开展监督,着力推动解决惠民政策落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便民利民服务
效率低下等问题。社区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常见问题参见附录F。
5巡察准备
5.1制定方案
5.1.1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市、区)委巡察办”)要按照巡察
工作计划,确定巡察对象,并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
5.1.2以社情、资源、经济、人口为要素,将农村划分为社情复杂村、资源丰富村、经济活跃村、聚
居提升村、发展滞后村等类型;以地理位置、历史沿革、居民构成指标为要素,将社区划分为商住型社
区、单位型社区、城郊型社区、经济型社区等类型。
5.1.3县(市、区)委巡察办要统筹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民政、综合执法、巡察专员专干等人员,
组建巡察组,并按程序报县(市、区)党委批准,组长、副组长统一任命,一次一授权。落实巡察组组
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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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县(市、区)委巡察办要成立指导督导组,对各巡察组现场跟进指导,督促工作、纠正偏差、
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5.1.5县(市、区)委巡察办统一组织,对共性问题和有关信息情况进行综合归纳分析,围绕巡察内
容逐项制成问题清单,印发到各巡察组,使巡察组提前了解掌握有关情况,既全面巡察,又突出重点。
5.2人员安排
5.2.1巡察抽调干部基本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
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守党的纪律,严守
党的秘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
调、文字综合等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5.2.2县(市、区)委巡察办要组织巡察组全体人员集中开展业务培训,使之全面掌握政策和有关法
规制度,熟悉巡察工作程序,准确把握巡察内容、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
5.2.3组织召开县(市、区)巡察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工作任务。
5.2.4乡镇(街道)设立巡察专员、专干岗位,巡察专员主要负责县(市、区)委对乡镇(街道)、
村(社区)巡察的协调配合,及巡察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加强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
的指导督导;巡察专干配合巡察专员具体落实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承担村(社
区)日常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5.2.6县(市、区)委巡察办要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在电视、报纸、官方网站、AAA矩阵等新闻
媒体发布巡察信息,公布巡察对象、内容、时间以及巡察组联系方式等。
5.2.7县(市、区)委巡察办要对巡察组人员的生活、出行、安全及应急等做好保障工作。
6巡察了解
6.1前期评估
巡察进驻前,县(市、区)委巡察办要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被巡察村(社区)综合情况
按照分类进行评估,对情况复杂、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宜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
6.2动员会议
巡察组与乡镇(街道)党(工)委协商,及时召开巡察组进驻动员会议。动员会方式要结合乡镇(街
道)和被巡察党组织实际灵活确定,做到准备充分、组织严密、严肃认真,达到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的目的。
6.3宣传发动
巡察组在村(社区)张贴巡察公告、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的同时,可利用大喇叭、公开栏、
AAA矩阵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巡察的目的、意义、内容及方式方法,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如实反映
问题,营造群众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对长期在外务工人员,要以AAA、短信
等方式,全文转发巡察公告,通报有关情况,党员知晓率要达到100%。
6.4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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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要提前与被巡察党组织做好沟通,对汇报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村(社区)汇报以问题为主,
从“两委”班子自身查找问题、剖析责任,见人见事见思想。对偏离主题、只讲功绩不讲问题或者谈问
题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的,巡察组要严肃指出,必要时可以推倒重来。同时,巡察组要听取所在乡镇(街
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巡察专员等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意见评价。
6.5个别谈话
巡察组要根据不同的谈话对象,灵活选择地点,既要严肃认真又要创造轻松舒适的环境,采取灵活
的谈话方式,与党员干部面对面谈话、心连心交流,使其解除心理戒备、放下思想“包袱”,讲真话、
道实情。
6.6查阅资料
查阅村(社区)党员管理资料,看党员结构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查阅会议记录,看党
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查阅“三资”账目,
看“两委”干部是否存在挥霍、挪用、侵占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等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虚报冒领、
克扣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等问题;看“三资”管理是否规范,集体资产是否流失,是否存
在承租人违约、租赁合同显失公平、租赁期限不合理等问题;查阅信访登记,看群众诉求是否及时有效
得到解决等。
6.7走访调查
巡察组要根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发现的问题,或经过深入分析可能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点位,
列出走访对象和需要了解的有关事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走进社区家庭、深入田间地头,用群众
语言开展群众工作,查访问题、印证事实,形成书面记录。坚持开门迎访与重点探访相结合,根据村(社
区)实际情况,将那些公道正派、敢于直言的群众和弱势群体人员纳入必访对象,了解群众所思、所盼、
所忧、所急。
注:“四不两直”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6.8投诉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对来访群众要热情
接待,做好政策解释,对具体问题不表态、不承诺,防止激化矛盾。
6.9线索处置
巡察组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对指向明确、事实较为清楚、可查性较强的问题,在依规依纪依法的
前提下,及时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了解情况报告;对重要问题线索或者敏感性问题,要通过县(市、区)
委巡察办向领导小组汇报;对反映笼统、难以查证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问题,要登记列表,巡察结束后,
统一移交县(市、区)委巡察办。
6.10提请协助
巡察组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报批后,可提请有关单位或相关人员予以协助。巡察组认为无故抵制
或者协助不力的,可以向县(市、区)委巡察办书面提出意见建议,县(市、区)委巡察办出具提请协
助建议书,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
6.11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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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巡察期间,对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
巡察组要及时召开组务会专题研究确定,并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意见,按程序报批,下发《立
行立改通知书》,推动问题快速有效解决,迅速形成良好舆论导向,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6.11.2属于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解决的问题,由巡察组及时将《立行立改通知书》反馈被巡察党组织,
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6.11.3需要所在乡镇、县(市、区)直有关单位解决的事项,由县(市、区)委巡察办协调相关单位,
及时解决落实。
7巡察报告
7.1坚持边巡察边撰写巡察报告,对每个村(社区)都要单独形成巡察报告。巡察报告要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对涉及影响基层发展稳定方面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要问题线索,可形成专题报告,
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现场巡察结束当日向县(市、区)委巡察办提交巡察报告和专题报告。
7.2现场巡察结束前,县(市、区)委巡察办要根据各组起草巡察报告进展情况,分别与各巡察组进
行会商,确保定位准确、发现问题事项和问题线索精准、提出意见建议合理,巡察组要按要求对巡察报
告进行修改完善。
7.3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巡察组提交巡察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听取各巡察组情况汇报,研究提
出处理意见。县(市、区)党委书记专题会适时听取巡察组重点情况汇报和领导小组综合情况汇报,研
究并决定成果运用。
7.4建立完善巡察后评估机制。一是要对巡察组在巡察期间的作风纪律情况进行评估,二是要对巡察
报告质量、移交问题线索查实率等情况进行考核,实行每轮初评、年度总评,累计积分,明确奖惩。
8巡察反馈
8.1巡察组要以巡察报告为基础形成反馈意见,反馈意见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指出问题,提出
整改要求。
8.2巡察组与乡镇(街道)党(工)委沟通,在规定时间内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县(市、区)党委巡
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纪委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集中反馈;对
被巡察党组织的个性问题,以问题清单的形式反馈至被巡察党组织。综合考虑村(社区)集体经济状况、
人口数量等,可以视情况进行单独反馈。乡镇(街道)党(工)委、被巡察党组织要共同担负起巡察整
改的政治责任,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
8.3反馈会后,巡察组要当场将巡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分别移交乡镇(街道)党(工)委和被巡
察党组织,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和被巡察党组织认领问题并签字背书。
8.4巡察组要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及时将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求、
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表态讲话等,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至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
8.5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起草反馈社会公开稿,由巡察组组长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党
委书记审核,在村(社区)公开栏内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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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巡察移交
9.1县(市、区)委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按下列程序移交相关单位和
部门,移交工作要在反馈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a)对巡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分别报送县(市、区)纪委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有关科室,作为
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依据。
b)对反映被巡察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有关问题线索,属于一般性问题的,移交乡镇(街
道)党(工)委、纪(工)委处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县(市、区)纪委监委处
理。
c)对属于县(市、区)直职能部门管理范围内的问题,县(市、区)委巡察办填写问题事项交办
台账,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规范整治。
d)对巡察发现的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建议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予以重点管理;
对问题特别突出的,可提请组织部门结合实际进行综合治理。
e)对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梳理,移交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未巡先改”专项整改活动。
9.2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县(市、区)纪委监委和乡镇(街道)纪(工)委要自签收之日起3个
月内向县(市、区)委巡察办反馈办理情况。
9.3县(市、区)委巡察办要建立党委书记点人点事台账、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移交问题线索管理台
账,及时要账、对账、销账,并定期汇总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9.4巡察组要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归档目录要求,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并整理组卷,移交县(市、
区)委巡察办留存备案。问题底稿及有关印证材料,要单独整理移交。
9.5县(市、区)委巡察办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归档卷宗进行审核把关,归档卷宗要整齐规范、项目
齐全。
10巡察整改
10.1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定期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具体要求,
指导工作开展,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强综合研判,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10.2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在上级党
组织的领导下,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视情况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
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和时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
的,要精准制定计划措施和目标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常抓不懈,确保件件有着
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10.3乡镇(街道)巡察专员专干要指导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工作,全程参与,督促村(社区)
党组织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审核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整
改情况报告。
10.4乡镇(街道)纪(工)委、组织委员要持续跟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派员参加并指导督
导被巡察党组织召开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审核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督促做好整改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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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县(市、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
与乡镇(街道)纪(工)委、组织委员搞好对接,强化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
实行重点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10.6对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的整改事项,县(市、区)委巡察办要每月开展点对点督导,逐项
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县(市、
区)委巡察办要建立巡察整改续报制度,对正在推进事项定期报送后续整改情况,直至问题见底清零。
10.7在3个月整改期限内,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按
程序向县(市、区)纪委监委报告,并向县(市、区)委巡察办做好报备工作。同时,以党员大会和村
(居)民代表大会方式,对本村(社区)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10.8整改完成后,乡镇(街道)党(工)委和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将有关整改资料、记录、台账、出台的制度规定,以及相关图片、文字等印证材料,集中整理归档。
10.9建立村(社区)巡察整改评估机制,通过征求意见、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整改成效进
行全面评估,对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低于50%的村(社区),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
11巡察安全
11.1对巡察工作过程中,要按照下列方式,做好保密安全。
a)对巡察组内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学习保密制度规定。
b)组织首次参加巡察工作的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使用涉密计算机的需签订计算机使用管理承诺
书。
c)确定巡察组内工作人员涉密岗位等级报巡察办备案。
d)对配合巡察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e)登记涉密设备使用人报巡察办备案。
f)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
g)撤离驻地前进行安全保密检查。
h)结束后组织组内人员签订“零持有”报告。
i)为借调期满离组同志出具脱密期委托管理书。
11.2在巡察期间,巡察组人员要严格遵守巡察纪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要求,在
约谈被巡察单位有关人员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约谈对象由相关负责人员陪同安全离开。
11.3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或者其他机关将主动投案人接管之前,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要做好
主动投案人的安抚工作,并保障其安全。
11.4要参照GB/T20269、GB/T20271、GB/T22080和GB/T31509的要求做好信息和网络安全。
12巡察归档
12.1立卷归档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办法,按照完整性、科学性原则,由专人负责归档材料的整理,与
巡察工作同步进行。
12.2归档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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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巡察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和函件;
c)各类讲话和表态发言稿;
d)各类报告及问题底稿;
e)巡察组工作文件和材料;
f)信访和问题线索有关材料;
g)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提交的有关文件材料。
12.3巡察组在现场巡察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巡察办移交本轮巡察的档案,任何个人不得保留任
何巡察工作文件和材料,做到“零持有”。
12.4县(市、区)委巡察办要在15天内做好涉密计算机、涉密U盘、光盘等的回收及管理。
12.5巡察期间个别谈话记录、巡察工作专用笔记本等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和没有归档的涉密材料要交县
(市、区)委巡察办,在本轮巡察所有工作全部结束后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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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AA
附录A
(资料性)
农村基层治理常见问题清单
分类具体类别序号具体问题事项
一、
基层
党组
织建
设
(一)
基层队伍
建设情况
1
未全面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受过刑事处罚、“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
宗族恶势力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与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进入村“两委”班子。
2
违反换届纪律,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拉票贿选、干扰影响选举;违反程序组织、参与选
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篡改选举结果;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参选或者妨害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
扰、操纵、破坏选举。
3党支部班子配备搞近亲繁殖,出现“夫妻店”“父子兵”“兄弟连”“亲友团”。
(二)
基层党组织
主体责任落
实情况
4新老交接不顺畅、财务交接存在遗漏、资产交接流失。
5为出政绩而脱离实际、不顾条件硬干,为图表面热闹、数字“好看”而弄虚作假,新官不理旧账。
6党支部班子成员工作站位不高、思路不宽、责任心不强。
7村干部“双带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党员群众中缺乏威信。
8
党支部班子不团结,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内部运转不畅,分工不合理,“补台”意识不强,
工作中各行其是、推诿扯皮,依托自身宗族势力互相拆台。
9
党支部建设不力,班子结构不合理,后备力量储备不足;不能正常履职,存在挂名干部、挂
牌村官现象。
10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缺乏研究、思考和谋划,党建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
11党务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存在“不愿抓、不会抓”现象。
二、
基层
党组
织建
设
(三)
基层党组织主体
责任落实情况
12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两委”干部廉洁履职意识不强,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和防
控不主动,各类监管制度执行缺乏刚性,党纪教育、警示教育不经常。
(四)
基层党支
部组织生
活开展情
况
13党支部架构不健全,组织关系、党员管理混乱。
14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大会到会人数不足,组织生活会搞形式、走过场,缺乏严肃性、
纪律性,缺少辣味。
15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不落实党日活动和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长期
不组织最基本的党内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
16“三重一大”事项记录不规范。
17
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漠、奉献精神淡薄,个人主
义、自由主义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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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分类具体类别序号具体问题事项
18
发展党员不严肃、不规范,有的长年不发展新党员;发展党员把关不严,优亲厚友,将一些
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
19
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有的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在外务工、经商的党员长期不参加
组织生活,甚至长期失联,存在“口袋”党员、“隐形”党员。
20
党费缴纳不及时、不主动、不规范,存在不按标准缴纳或拖欠党费问题,甚至未在村内居住
的退休党员、在职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村党支部。
21对农村党员关爱激励机制缺失,困难党员得不到及时救助。
三、
基层
重点
工作
落实
(四)
“乡村振
兴”战略落
实情况
22
对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乡村振兴和县(市、区)委阶段性重点工作,研究不够、
思考不深,导致政策落地有温差、有落差、有偏差,甚至弄虚作假。
23人居环境差、生态问题突出。
四、
基层
重点
工作
落实
(五)
“乡村振
兴”战略落
实情况
24对农村“空心化”问题治理不到位。
25宅基地矛盾突出、耕地保护不力,村干部对农村土地管理重视不够,履责不到位。
26落实土地流转、村庄环境整治等工作要求不到位。
27对群众利益维护不力,协调处理群众之间矛盾不及时、不到位,影响整体社会氛围。
28
对违法占用耕地、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大棚房”等农地非农化问题治理不彻底,甚
至阳奉阴违,私下组织建设。
29
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现状不了解、不清楚,对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及时,
措施不够有力。
30村级公益事业发展迟缓,群众文化生活匮乏,村内道路、文体设施等建设工作推进乏力。
(六)
村级事务规
范运行情况
31对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产权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到位,农民财产权益难以保障。
32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公开权力事项,接受群众监督。
(七)
突发事件
组织动员
情况
33
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喊口号、装样子、不作为、乱作为、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塞责、
贻误工作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和瞒报、缓报、谎报情况,以及不履职、不当履职、
违法履职等失职渎职问题
34
对农村集体突发事件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得力、引导不到位,造成群体性事件,给党和政府
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35面对应急事件,村“两委”统筹调配各类资源和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工作相关机制不健全。
五、
基层
(八)
村级民主制
36
未严格执行党支部议事规则,不遵守决策程序,主要负责同志缺乏民主集中制观念,存在“家
长制”作风、“一言堂”现象。
37
针对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未定期开展民主协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
会、村民理事会等制度不健全,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决策职能不到位,开展村民说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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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分类具体类别序号具体问题事项
群众
自治
建设
度建设情况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少,群众缺少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九)
村务监督作
用发挥情况
38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发挥不充分,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不明显。
39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不顺畅,监督合力未形成。
六、
基层
法治
和德
治建
设
(十)
法治建设
情况
40
法治宣传不到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农村活动不经常,群众法治观念淡薄,自觉守
法、遇事找法尚未形成自觉。
41
对群众中的矛盾、纠纷隐患掌握不及时、排查不到位,信访问题化解不力,处理方式简单,
滋生不稳定隐患,存在“花钱买稳定”的问题。
42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不到位,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不畅
通、程序不规范。
43
存在“街霸、村霸、乡霸”和影响村内和谐稳定的宗族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使
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插手村民纠纷、阻挠村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拆迁征地中“软暴力”等
问题。
44
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和打击农村家族、宗族涉黑涉恶势力的宣传不积极,打早打小、从严
惩处、及时发现、及时上报的长效制度坚持不到位。
45村支部成员和村党员不信马列信鬼神、信仰宗教,党的宗旨意识淡薄。
七、
基层
法治
和德
治建
设
(十一)
法治建设
情况
46
未切实履行宗教工作职责,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制止并取缔非法宗教活动,未能用马克
思主义意识形态占领思想阵地,引导群众理性看待宗教信仰。
47
对党员干部要求不严,对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听之任之、不管不问,在
错误言论面前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
48
抵御非法宗教活动不坚决,未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未旗帜鲜明抵制宗教势力干涉公共事
务。
(十二)
德治建设
情况
49未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备案和履行机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50
组织开展科学常识、卫生防疫知识、应急知识普及和诚信宣传教育不经常,深入开展爱国卫
生运动走形式。
51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开展党员“亮身份、作表率、树形象”活动走过场,教育和
引导农民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到位,未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
52不注重家庭家风、民风、乡风建设,未积极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
53
推进文明村镇创建不力,组织落实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活动不到位,未广泛
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婆媳、身边好人等选树活动。
54
乡风教化不到位,推进移风易俗不力,村规民约流于形式,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
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依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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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附录B
(资料性)
农村群众“急难愁盼”常见事项清单
分类序号具体事项
一、医疗
1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影响村医工作积极性。
2村医和村卫生室“空白点”仍存在,群众看病不方便。
3村卫生室合作医疗报销慢,村民日常使用医保卡吃药看病报销不方便。
二、住房4
宅基地供需矛盾突出,一方面面临村“空心化”严重问题,另一方面村内宅基地无法满足群众住房
需求,适龄青年结婚无房,群众急盼整合空闲宅基地,集中建设农民住宅小区。
三、就业5企业停工停产增多,用工减少,农民就地就近就业难。
四、养老6农村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养老院建设力度不够。
五、教育
7部分村小学和幼儿园未全覆盖,农村学龄儿童“上学远、上学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8教育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有的农村中小学基础教育设施、装备落后。
9
村内小学教师队伍老龄化、师资力量不足、素质不高、教学水平差等问题突出,教师队伍建设亟待
加强。
六、乡村发
展
10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后劲,特色产业欠缺,收入来源单一,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缺乏有效举措。
11村级公益事业发展迟缓,群众文化生活匮乏,村内道路、文体设施等建设工作推进乏力。
七、人居环境12多数农村街道没有排水管网或边沟,生活污水和雨水无法排放,污水处理不方便。
八、人居环
境
13农村公共区域街道两旁绿化、美化不够,日常管护不到位。
14
农村道路两旁排水渠多年未疏通,污水横流,夏天气味难闻,冬天道路结冰,给群众出行安全带来
较大隐患。
15村内环卫人员不足,农村垃圾清运不及时,固定垃圾点少,清运车、垃圾桶等卫生设施较少。
九、惠民政
策
16
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利民政策不到位,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存在“张冠李戴”现象,补贴
清册不公开。
17天然气未通或供气量不足,影响使用;安全隐患大,燃气事故多发、频发。
18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进展慢。
19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力度不大,农业产业化进程慢,农民增产、增收效果差。
20农田灌溉难现象依然存在。
十、出行
21个别路段坑洼不平、常年积水,雨天泥泞难行,急需硬化,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安全。
22农村夜晚路灯不亮,长期无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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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序号具体事项
十一、出行
23农村多处漫水桥和道路被水冲毁,桥面栏杆护栏、道路标志等被雨水冲走,影响群众出行安全。
24对小商小贩占道经营长期缺乏管理,学校门口主干道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拥堵。
25农村道路绿化带口设置不合理,交通事故易发多发。
26偏僻山村无通往城区的公交车,群众出行不便。
27农村私家车占道停车问题日益凸显,缺乏有效管理。
十二、饮水
28存在群众“吃水难”问题。
29农村饮用水水质差,给居民的日常用水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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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CC
附录C
(资料性)
农村群众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常见问题清单
分类序号具体问题事项
一、民生领域
和群众关心
的突出问题
1
对管辖区内入学、就医、用水、出行、环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尽心尽力解决,对群众反映的
热点、难点问题推拖绕躲,既不主动作为,也不耐心解释,导致群众不满、矛盾激化。
2
“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真实不及时或选择性公开,重
大事项、惠民政策等不按要求公示公开。
3违规发放补贴、福利、手机通讯补助等,违规接待、公款吃请送礼。
4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5工作作风散漫,服务群众不上心,不能落实支部书记坐班工作制,群众办事难。
6法纪意识淡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酒后驾驶等问题。
7
在环境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漠视
群众利益和诉求。
二、“农村三
资”管理过程
中的违规问
题
8
村集体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低价或无偿租赁,村集体房屋被随意占用,
集体债权长期挂账。
9
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
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规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10集体“三资”使用管理民主决策意识不强,决策事项调查不深、论证不充分,决策严重失误。
三、“农村三
资”管理过程
中的违规问
题
11利用集体“三资”搞利益输送,借助村级平台拉关系、谋好处,损公肥私,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12对村级集体工程不公开招标,存在违规转包、分包、变更、不合理大额预支等问题。
13
财务管理不规范,原始凭证附件不完整,坐收坐支、白条下账、大额支现、虚列开支(垫资、
借贷下的权利寻租)、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代替签字领款、跨年度记账。
14利用集体资产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报酬和津补贴、福利,随意借贷资金,出现负债问题。
四、涉及群众
切身利益的
以权谋私问
题
15
对政府拨付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补助费等,
在使用、分配、发放过程中,搞违规操作,挪用侵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16
侵吞集体财产,贪污挪用集体资金、专项资金,非法垄断集体土地、矿产等资源,非法倒卖土
地使用权等谋取利益。
17
滥用手中职权,或为当地非法开采砂石等资源的人员充当“保护伞”,或把打击非法开采点当
作生意来做,利欲熏心收受“好处费”,致使大量非法开采,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18
在征地拆迁、土地租金、股份分红、种粮补贴等方面与民争利、损公肥私,侵害国家、集体和
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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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分类序号具体问题事项
19
在危房改造等民生事项办理中,虚报冒领,骗取补助资金,或将不符合条件的亲友列为保障对
象,违规享受保障政策。
20在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吃拿卡要,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时牟取私利。
21利用职务便利,借用村民、个体户或工程承建人钱物、车辆等久借不还。
22变相向村民摊派费用,以卫生费等名义向村民乱收费。
23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或者向村民乱集资,加重村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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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DD
附录D
(资料性)
社区基层治理常见问题清单
分类序号具体问题事项
一、社区
管理
1
社区自治能力不足,民意测评、居务公开、社区两委干部选举等工作公开透明度不够,知晓率低,
群众归属感不强。
2
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决策、管理以及公益活动等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参与意识淡薄,自
治能力不足。
3社区未及时修改完善居民公约,宣传栏未张贴居民公约和文明公约。
4
党务、居务、财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设置地点不科学,公示内容不全面,重大事项、惠民政策等
不按要求公示公开。
5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对上级党组织部署的重点工作,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塞责。
6基础设施投入差距较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小、配置不均。
7
社区基础设施差,环境卫生差,监控设施不完善,居民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群众对社区居住环境不
满意。
8居民住宅楼存在经营场所,如超市、饭馆、培训班等,社区监管不到位。
二、社区
综合治
理
9未建立矛盾排查化解机制,不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群体性事件时常发生。
10
对群众中的矛盾、纠纷隐患掌握不及时,处理方式简单,滋生不稳定隐患,存在“花钱买稳定”的
问题。
11信访问题化解不力,信访积案较多,化解办法少、措施不硬,信访数量呈递增态势。
1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不到位,对辖区的黑恶势力、地痞无赖不排查、不上报。
13
对辖区流动人口、房屋出租底数不清、管理不到位,黄赌毒、制售违法违禁品屡有发生;智慧平安
社区创建进展慢、不达标、效果差。
14未设立社区警务室,无专人负责社区安全防范和社区秩序维护,应急队伍不健全。
15
社区化解矛盾纠纷不到位,辖区内常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等违规
行为。
16社区矫正不到位,对辖区中的刑满释放人员没有做到及时安全管理和帮助教育。
17
社区公共活动区域无监控,或部分公共活动区域存在监控死角,监管视觉难以实现防控全覆盖,存
在一定安全隐患。
18
社区内支干道路路灯不亮,损坏失修或被树遮挡,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安全,存在社会治安隐患,居
民安全感降低。
19社区内楼门、单元门年久失修,长期敞开,人员随意进出,无人管理,治安问题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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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分类序号具体问题事项
三、社区
安全生
产
20
未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能做到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排查服务场所安全隐患不到
位。
21
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政策落实不到位,措施不严、底数不清;对疑似、密接、次密接排查隔离防控不
到位;社区居民“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发动不够,接种率不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疫情防控“哨
点”预警作用发挥不充分。
22安全生产监督不到位,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营业性摊点液化气罐使用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23
煤气管道使用、维护不符合相关要求,消防设施,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消防
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24
社区内乱扔烟头、乱拉乱接电线、生活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随意放置可燃物品、人为造成不安全
因素。
25社区内电瓶车乱停乱放,楼道内充电或是通过“飞线”充电,无防护措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26社区内电梯故障频发,不能及时维修,影响居民正常出行。
27居民安全意识淡薄,存在高空抛物现象,安全事故频发。
28社区内高层住宅楼梯间堆放垃圾杂物,影响居民火灾逃生。
29社区住宅楼外墙瓷砖破裂脱落,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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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E
附录E
(资料性)
社区居民“急难愁盼”常见问题清单
分类序号具体问题事项
一、社区
民生服
务
1
社区内公共设施陈旧,配套设施不健全,居民养老服务站、老年活动中心规模小、设施旧,缺少管理,
利用率低。
2
社区缺乏便民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险、民政事务、低保申请及专项救助等相关事务困难,办证审批
流程繁琐。
3菜市场、便利店、健身广场等便民利民设施单一,娱乐设施建设不完备。
4
对辖区内“一老一小”关注不够,助残助孤助幼、养老服务等配套设施不完善、保障不到位,宣传不
充分,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不高。
5
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力度不够,对居民就业情况了解不深入、不具体,“4050”人员、退役军人、
残疾人士、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问题未落实。
6社区医疗帮扶机制匮乏,高龄老人、独居老人治病就医困难,预约挂号难,排队缴费难。
7社区居民供暖存在问题,社区燃气开放不及时、暖气管道损坏无人修理、暖气不热等无人管理。
8
群众反映的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解决,社区不能做到耐心解释,群众不
满意。
9社区的网上信箱、网络舆情、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通道不畅通,反映问题得不到解决。
10
居民反映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裸土覆盖、油烟净化、垃圾清运等群众关心
的问题,排查不到位、上报不及时或出现瞒报,影响社区整体环境。
二、老旧
小区改
造
11夜间施工,噪音污染,扬尘等防控措施不到位,居民反映强烈。
12在项目组织、施工管理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偷工减料,存在质量问题。
13工程推进缓慢,文明施工不到位、便民措施不到位、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
14三供一业移交不彻底,无物业管理、无维修管养经费,反弹较大,成果难以长期保持。
三、社区
环境卫
生
15
社区内存在居民因自身利益占用公共区域违规搭建建筑,如阳台扩建、私搭菜园花园、车库等,影响
其他居民日常活动。
16社区内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占道搭建开便利店,阻挡居民正常出行,营业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17
路面硬化、道路亮化、社区绿化不彻底,范围不全面。社区路面坑坑洼洼,下雨积水,影响居民生活
和出行。
18社区内垃圾成堆无人清理,垃圾箱垃圾外溢,脏乱不堪,卫生死角严重。
19社区内部分地砖出现破损、松动、裂缝、高低不平等情况,老人、小孩容易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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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分类序号具体问题事项
20楼道堆物堆料、墙皮脱落,墙上、宣传栏小广告、宣传单等乱贴乱塞无人治理。
21
电动车、自行车停放楼道挡路影响居民正常出行,汽车随意停放占用公共区域等问题,给居民生活带
来不便。
22
小区停车难,车位规划不合理,停车管理混乱,公共区域私自安装地锁,长期停放“僵尸车”、利用
自行车、废旧杂物等物品私自占用公用车位。
23小区内广场舞噪声过大,持续时间长,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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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FF
附录F
(资料性)
社区居民身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常见问题清单
分类序号具体问题事项
一、议事决
策事项
1违反民主集中制,重大项目和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没有经过集体研究。
二、
便民服务
事项
2
工作作风散漫、迟到早退,服务群众不上心,不尽心,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办事,对承担工作不
积极主动,疲于应付。
3在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处理涉法涉诉事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失职渎职。
4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
5
漠视群众诉求,对群众来信来访敷衍塞责,不按规定办理,不及时答复群众合理要求,造成群众
利益受到损失。
6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7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三、救助救
济事项
8
在计划生育、社会救助、殡葬等各项工作中,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时设置障碍、不作为、慢作为或
推诿扯皮,存在收受索取财物、牟取私利等问题。
9
对上级拨付和社会捐助的各类救灾救助钱物、计生等补贴补助,在使用、分配、发放过程中,搞
违规操作,挪用侵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10
在落实低保户、公租房、廉租房等惠民政策过程中,存在审核不严、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暗箱
操作的现象。
四、“三资”
管理
事项
11集体工程不公开招标,存在违规转包、分包、拆分、变更、不合理大额预支等问题。
12
集体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未履行相关程序,低价或无偿租赁,集体房屋被随意占用,集体债权
长期挂账。
13利用集体“三资”和职务影响违规参股企业,搞利益输送,损公肥私,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14
利用集体资产私设“小金库”,侵吞、截留、隐瞒、挪用公款,或者由党组织、企业报销、支付
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15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少租多占,在征迁改造安置中损害群众利益。
五、廉洁履
职事项
16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干预
和阻挠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
17社区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
18
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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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分类序号具体问题事项
19
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居民、个体户或工程承建人钱款、车物等久借不还,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对辖
区企业吃拿卡要。
20
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违规发放福利;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慰问品、慰问金;违规接待、饮
酒,用公款吃请送礼。
21
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超标准报销
差旅费。
六、廉洁履
职事项
22以权易钱,收受贿赂、礼品礼金,接受宴请、高消费旅游。
23社区干部边任职边经商,利用集体资产、借助社区平台拉关系、谋好处,损害集体利益。
24社区干部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
25
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国家政策性资金和物资,或通过虚报骗取国家补助资金,最终转
入个人名下。
26
随意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搞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为本单位、小团体
谋取私利。
DB1304/T402—2022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2]《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3]《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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