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委政法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大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针对当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新规律,坚持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斗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严惩不动摇,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理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新领域黑恶犯罪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攻坚克难;坚持综合治理,既打击整治又边打边治边建,健全预防治理长效机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的深化专项斗争,实现线索核查率、查结率明显提升,侦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严惩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深挖彻查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整治规范一批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整顿提升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健全常态化打击整治长效机制,推动全县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时间安排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26年7月开始,至2027年7月结束,历时1年左右,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7月至8月)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问题“大摸排”。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6年9月至2027年5月)
紧盯打击重点,全面开展线索核查、案件攻坚、深挖彻查,集中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查处一批“保护伞”,整治一批行业乱象,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7年6月至7月)
组织案件“回头看”、行业整治“回头看”,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
三、打击重点
(一)依法严厉打击基层“六霸”黑恶势力
紧盯“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群众身边黑恶势力,重点打击操纵干扰村(社区)“两委”换届、把持基层政权、侵占集体资产、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盘踞在基层和重点行业的黑恶势力。
(二)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新型黑恶犯罪
紧盯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犯罪的涉网黑恶势力,重点打击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等黑恶犯罪,打击有组织实施网暴、恶意差评、网络水军滋事以及“养号控评”“吸粉引流”“跑分洗钱”等上下游犯罪,坚决斩断涉网黑恶犯罪利益链条。
(三)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黑合流和重点行业领域黑恶犯罪
依法严厉打击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依法打击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金融放贷等重点行业领域恶意串标、垄断线路、非法放贷等涉黑涉恶犯罪。
(四)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
坚持“一案三查”,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存在的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通风报信、干预司法、权力寻租等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铲除“关系网”。
(五)依法打击跨境黑恶和侵害未成年人黑恶团伙
依法严厉打击跨境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黑恶犯罪和境外黑恶势力渗透勾连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负责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情况汇总、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线索核查、案件督办、综合协调、宣传发动等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五、职责分工
(一)县委政法委
县委政法委作为专项斗争牵头抓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1.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健全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办公室例会、专题会商等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统筹线索核查处置。组织对全国“12337”举报平台、上级交办、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线索的受理、分办、核查、督办、反馈,落实线索核查终身负责制,确保查深查透、件件有着落。
3.组织案件攻坚会商。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组织政法单位联合会商研判,推动挂牌督办、提级办理、专案攻坚,协调解决办案中的分歧和困难。
4.推进纪法协同衔接。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同步上案机制,推动“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推进、同向发力。
5.深化重点整治。牵头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防范整治,推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
6.强化督导考核。组织开展专项斗争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约谈问责,推动“三书一函”制发整改反馈闭环,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7.抓好宣传发动。组织“12337”举报平台、举报电话等渠道宣传推广,落实有奖举报和举报人保护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
(二)县公安局
县公安局作为打击黑恶犯罪的主力军,负责侦查打击和治安整治各项工作。
1.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组建涉黑涉恶案件侦办专班,坚持快侦快破、重拳出击,对重大案件实行专案专办,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
2.全面开展线索摸排。依托110接处警、治安巡逻、重点场所检查、重点人员管控等渠道,组织对辖区内涉黑涉恶线索的大起底、大摸排,及时核查处置。
3.依法打击各类黑恶犯罪。重点打击基层“六霸”、网络新型黑恶、黄赌毒黑合流和重点行业领域黑恶犯罪,加强跨境黑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
4.强化网络犯罪侦查。发挥网安部门作用,依法打击网络水军、网络暴力、舆情敲诈、裸聊敲诈、非法放贷等涉网黑恶犯罪,深挖彻查涉网黑恶犯罪上下游链条。
5.深化“打财断血”工作。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黑恶势力涉案资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6.制发公安提示函。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治安隐患,及时制发公安提示函,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7.严格规范执法办案。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固定证据,从源头上提高侦查取证质量,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
(三)县人民检察院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工作,确保案件依法准确办理。
1.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完善证据体系,提高侦查取证质量和办案效率。
2.依法履行审查职能。依法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不枉不纵、精准指控。
3.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对涉黑涉恶案件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情形。
4.发挥检察侦查职能。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司法腐败和“保护伞”线索。
5.制发检察建议书。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6.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理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7.做好线索移送。在办案中发现的职务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四)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法院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确保依法公正高效审判。
1.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2.从严惩处黑恶犯罪。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正确适用刑罚,对主犯、累犯等依法从重处罚,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的政策导向。
3.深化“打财断血”执行。依法适用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等财产刑,加大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4.制发司法建议书。对审理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书,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监管、源头治理。
5.保障诉讼权利。依法保障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
6.强化以案释法。组织涉黑涉恶案件公开审判、庭审观摩和以案释法宣传,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五)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负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重点人群管控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1.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统筹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围绕网络黑恶、“软暴力”等新型犯罪开展靶向普法。
2.规范律师辩护代理。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规范辩护代理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促进依法公正办案。
3.强化重点人员管控。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帮扶,落实日常监管、教育矫正、困难帮扶措施,深挖排查涉黑涉恶风险隐患,防止其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
4.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深入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债务等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刑转恶”,防范黑恶势力向基层渗透。
5.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涉黑涉恶案件受害人和困难群众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加强线索摸排报送。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中注意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六)县委网信办
县委网信办负责网络空间治理和网络涉黑涉恶问题防范整治工作。
1.统筹网络生态治理。统筹协调全县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落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属地网站、平台、账号的监督管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2.强化涉网线索监测发现。加强对网络水军、网络暴力、恶意差评、舆情敲诈、非法放贷等涉网黑恶行为的巡查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移送公安、政法机关。
3.督促有害信息处置。对含有宣扬、诱导、组织黑恶犯罪的信息,依法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采取消除、下架、关停等措施,及时阻断有害信息传播。
4.配合打击涉网黑恶犯罪。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为涉网黑恶犯罪案件查办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撑,推动线上线下协同治理。
5.规范属地网络主体。加强对属地自媒体、网络大V、MCN机构等的规范管理,依法打击网络敲诈勒索、有偿删帖、造谣传谣等“网络黑四类”行为,整治网络乱象。
6.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会同宣传部门做好专项斗争正面宣传,及时处置涉专项斗争网络舆情,引导网民依法理性举报、自觉抵制网络黑恶行为。
(七)县委统战部
县委统战部负责统战领域特别是民族宗教领域涉黑涉恶问题防范整治工作。
1.整治宗教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组织开展宗教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排查整治,严防黑恶势力渗透、控制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利用宗教名义实施违法犯罪。
2.加强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加强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监督,规范活动秩序,排查整治借宗教、民俗活动之机敛财、滋事、欺压群众等问题。
3.深化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健全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联动机制,及时发现报告涉黑涉恶线索和影响和谐稳定的苗头性问题。
4.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团体负责人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其自觉抵制黑恶势力侵蚀。
5.配合依法处置。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和境外宗教渗透,防范黑恶势力与非法宗教活动交织合流。
6.广泛宣传发动。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优势,动员宗教界、非公有制经济等领域人士参与专项斗争,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六、工作机制
(一)线索摸排核查机制。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收集、研判、交办、核查、督办、反馈”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限期办结,落实线索核查终身负责制,对核查不实、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
(二)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联合会商研判,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重大问题。
(三)纪法协同联动机制。健全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同步上案机制,坚持“一案三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
(四)“三书一函”工作机制。推动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制发、整改、反馈闭环运行,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监管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五)督导督办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重点案件、重点线索挂牌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约谈问责。
(六)宣传发动和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宣传全国“12337”举报平台和县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和举报人保护制度,鼓励群众依法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
(七)信息报送和保密机制。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重大情况、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报告,严格落实保密制度,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和案件侦查秘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上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斗争,严格依照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办案,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强化协同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衔接、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凝聚专项斗争强大合力。
(五)注重标本兼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在打击整治的同时,加强行业监管、基层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长治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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