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座谈会,恰逢其时,意义深远。首先,我谨代表区委、区人民政府向莅临XX区督导的XX总监、XX部长莅临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刚才,几位同志围绕会议主题,结合基层实际,谈了很好的思路和举措,听后很受启发。
今年是“九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而法治化是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今天召集大家,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方面取得的经验成效,深刻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系统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精准发力,奋力开创我区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在肯定成绩中坚定信心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将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区上下联动,各部门协同发力,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可以说,我区基层治理的法治底色愈发鲜明,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法治化解纠纷的体系框架已初步构建。面对基层社会矛盾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全区着力构建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的闭环工作体系。特别是深化推进的“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机制,有效整合了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法律服务所及街道综治中心的力量,形成了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强大合力。从数据上看,该机制运行以来成效显著,从2023年联动调解35件,到2024年增长至48件,预计去年的联动调解案件数量已超过60件,展现出强大的运行活力。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更是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近年来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超过500件,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一大批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在基层一线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实践中涌现出一批具有XX区特色的创新品牌,例如XX社区探索的“党心连民心”网格化管理法,XX社区优化的“四员合一”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以及我区总结提炼并入选中央政法委研讨班论文集的“红色物业”纠纷化解工作法等,这些都是我区在基层矛盾化解领域的宝贵财富。
法治化服务的供给网络已日益健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知晓率和使用率逐年提升,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渠道。扎实开展的“法律援助惠民生”系列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每年提供法律咨询数百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十件,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普法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组建了由“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构成的“三支队伍”,常态化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每年举办各类法治讲座、宣传活动超过70场次。XX社区创作的《我和宪法的故事》视频作品在全省评比中获得佳绩,这些成果充分证明,法治精神正通过春风化雨般的方式,浸润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辛勤付出的结果,凝聚着每一位基层工作者的智慧和汗水。在此,我向长期奋战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标新时代新要求,对表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部分领域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尚不健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法治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还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正是我们下一步需要着力破解的课题。
二、审视全局,在把握大势中深化认识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找准定位、明确方向。
深刻认识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固本之举。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基层治理”。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是政策落地的末梢。没有坚实的基层法治基础,国家治理的宏伟大厦便会地动山摇。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和改革攻坚的深入推进,使得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发生深刻调整,各类社会矛盾进入凸显期。只有坚持依法治理,将法治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才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保障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营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刻认识基层治理法治化是落实“九五”普法规划的必然要求。今年是“九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元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要“围绕服务保障‘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规划将“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强调要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这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必须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作为贯彻落实“九五”普法规划的核心抓手和重要检验标尺,使普法工作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让法治精神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实践中落地生根。
深刻认识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应对基层社会新挑战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不断涌现,因网络购物、平台用工、线上服务等引发的新型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对传统的治理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群众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更高,对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的要求也更严。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或“和稀泥”式的调解已经难以为继。必须主动适应变化,加快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法治治理体系,运用法治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才能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聚焦重点,在精准发力中开创新局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结合我区实际,下一步要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一要深化思想引领,铸牢基层治理的法治之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从思想深处树立法治信仰,才能在行动中坚定法治方向。
一是要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必须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核心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要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成为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是要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治区的“关键少数”,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完善学法用法述法考评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将法治素养内化为履职尽责的基本功。
三是要营造浓厚社会法治氛围。要以“九五”普法规划为总纲,聚焦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不同群体,量身定制普法内容和形式,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吸引力。要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好用好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阵地,鼓励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让法治精神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二要坚持源头治理,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化解矛盾,最好的办法是预防矛盾。必须把工作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在前端、放在源头,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是要健全矛盾纠纷预防预警机制。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发挥网格员、楼栋长、人民调解员等“前哨”作用,建立健全常态化、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物业管理、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的情绪动态进行分析研判,实现对潜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
二是要优化多元协同化解机制。要持续深化“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机制,推动其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迈进。要打破部门壁垒,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同处置的常态化工作流程。要推广“一网通办”小程序等成功经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下沉基层,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让群众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三是要做优做强专业调解品牌。要巩固提升“红色物业”纠纷化解工作法的成效,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新业态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医患纠纷等专业性强的领域,探索成立更多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继续办好“金牌调解员”擂台赛等活动,发掘和培育一批在群众中有威望、懂法律、善调解的“调解专家”,充分发挥其在化解复杂疑难矛盾中的独特优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调解工作品牌。
三要聚焦民生关切,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效能。法治的温度要通过服务来传递,必须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是要推动服务供给普惠均等。要进一步优化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要持续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简化法律援助手续,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确保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要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打造线上法律服务超市。要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法律咨询服务,鼓励律师、法律服务提供者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开展公益普法和在线咨询,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二是要加强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持续夯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努力让每一位“法律明白人”都成为群众身边的法治参谋。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观摩庭审、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其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要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管理,总结经验,教育引导他们满怀热忱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四要强化组织保障,凝聚推进基层法治的强大合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
一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工)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各级党(工)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各执法、司法部门在执法、司法办案的全过程,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释法说理,把每一次执法司法活动都变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二是要强化基层基础。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要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使其有能力承担起统筹协调辖区法治建设的职能。要加大对社区(村)法律顾问、法律联络员的支持保障,确保补贴发放到位、作用发挥充分。要探索建立以奖代补等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要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要把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既要看矛盾纠纷化解率、群众满意度等结果指标,也要看群众线下矛盾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过程指标,形成高效的激励约束,引导全区上下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基层。
同志们,法治兴则基层稳,基层稳则国家安。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区上下要以此次座谈会为新的起点,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担当,以“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担当,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动我区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谱写XX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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