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服务中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规范服务中心内部管理,确保服务中心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活动。【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第三条职责。
(1)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服务中心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3)服务中心员工按公司相关文件开展具体工作。
第二章 工作要求
第四条服务原则。
(1)业主第一。
(2)服务第一。
第五条服务质量。
根据业主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严禁向业主索取财物以及吃、拿等不良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六条业主档案管理。
(1)服务中心经理应指定专人(以下简称档案管理员)负责业主档案管理工作。
(2)每年初制订档案检查计划,定期检查,每年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
(3)涉及档案的更改时,档案管理员应针对更改情况随时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效性。
(4)查阅、借阅档案必须经过服务中心经理许可(上级部门临时性检查等特殊情况除外)。
第七条装修管理。
(1)服务中心负责装修手续的办理、装修注意事项的告知等装修管理工作。
(2)住户装修申请表中涉及装修改动的内容,必须经过工程管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办理装修手续,否则不可进行装修。
(3)服务中心人员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收取装修相关管理费用,做好核查、登记工作,避免错收、乱收。
(4)装修工作结束后,服务中心应会同工程管理部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第八条报修管理。
(1)报修接待管理员负责报修内容的记录,及时传达至工程管理部,并跟踪、督促维修工作。
(2)报修接待管理员在接到住户报修要求时,应立即填写“住户报修记录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通知工程管理部维修人员。
(3)维修完成时,服务中心收回“维修任务单”,并在住户报修记录表上标注维修完成时间。
第九条投诉管理。
(1)服务中心经理应指定专人(以下称客服人员)负责业主投诉的接待、跟踪、统计和回访等工作。
(2)客服人员务必按照公司《客户投诉等级服务标准》规定的时间要求处理业主的投诉。
(3)客服人员在接到业主投诉时,应立即填写“业主/住户投诉处理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处理工作严格按照《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进行。
第十条回访管理。
(1)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回访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
(2)回访工作应由服务中心经理指定专人负责。
(3)客服人员务必按照《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规定的回访时间和回访率进行回访。
(4)回访人员回访后,应将回访结果准确记录在回访记录表上。
第十一条钥匙管理。
(1)服务中心经理应指定专人管理钥匙。
(2)钥匙要按序分为公共门窗钥匙、设备房钥匙及水表箱钥匙三大类。
(3)服务中心人员应按要求对钥匙作标志,如公共门窗按楼层、设备房按设备分别作标识。
(4)钥匙挂放牌应按照公司规定统一制作。
(5)钥匙保管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名义借出,借出时须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②每个种类的钥匙要配备一套“紧急备用钥匙”,以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③严格执行《钥匙借返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收费管理。
(1)服务中心经理应指定管理员负责小区内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主要有物业服务费、代收代缴费和装修管理费等,各种物业服务费要明码标价。
(2)管理员应做好通知和催收工作,确保住户按时上交,无拖欠款项。【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3)管理员应做好费用收取、登记、核查和上交工作,按照要求做好本月的台账,确保账实相符。
(4)各项费用收取后,服务中心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反,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处理。
(5)服务中心经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上报。
第十三条客户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公司规定做好记录。
第四章 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人员在服务中心经理组织下开展日常自检,对检查或投诉处理中存在的不合格服务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管理职责。
(1)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组织服务中心人员进行服务自检,制订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与各项目有关的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第十六条处理程序。
(1)检查人员根据纠正措施应完成的时间,提前两天通知实施纠正措施的有关责任人,并告知跟踪验证的时间等具体事宜。
(2)检查人员在跟踪验证时应会同责任人共同进行,严格按照纠正措施中所规定的要求,公正、客观地进行验证。
(3)验证的结果应取得会同人员的认可。
(4)将验证结果填入“不合格服务处理表”中的“跟踪验证”栏内。
(5)跟踪验证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向服务中心经理/公司总经理汇报验证情况。
(6)如出现未按纠正措施完成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并作出处理。
(7)对于严重不合格服务的纠正,应由服务中心经理会同主管副总经理,带领检查人员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填入“纠正措施报告”中的“纠正效果”栏内。
第五章 现代化的服务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现代化的服务管理措施。
(1)实现服务管理的全面网络化,使得客服机制更加灵活,满足客户需求。
(2)设置网络监督窗口,建立业主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机制。
(3)增强服务人员创造性、全方位、超前性的服务意识。
(4)改变服务理念,根据不同的聚居群体制定不同的管理服务方案。
(5)建立完善的服务中心信息流通网络,包括业主报修服务、投诉受理、对业主进行信息公开等。
(6)安装信息发布系统,可以通过大屏幕的公告牌或者宽带网络提供音、视频形式的公告。
(7)安装查询系统,可以对软件管理中的各种档案、资料进行查询。实现业主档案查询、房产档案查询、住户固定费用查询、住户可变费用查询等自动查询。
(8)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对外可以发布各种信息,并提供电子信箱服务。对内可以实现业主的查询、投诉、报修等需求,也可以发布综合服务信息,例如新闻、广告、电视节目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