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为使办公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制止奢侈浪费,规范采购行为,强化支出管理,加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制定本制度. 采购根据日常工作办公需要,和在节约的原则下进行。
二、采购范围
办公用品等消耗性支出和会议支出。
三、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
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行政人事部汇总;
行政人事部将全公司办公用品需求情况报总经理研究审批,确定全公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由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按需求进度统一购买、保管;
各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
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
四、会议支出则由各部门按具体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后进行。
五、物资领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
六、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将所需要的品名、规格、数量填写清楚,先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再送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核批后才给予领用。
七、办公用品领用应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用多少领多少,避免造成浪费,严禁领取回家私用。
八、办公室每季度对办公用品盘点一次,务必做到账物相符,并随时掌握合理库存,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使用量。
九、每月底,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下月采购申请,列出采购清单送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各部门采购申请进行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购买。【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十、未列入采购计划的零星消耗品,由人事行政部经办人直接到批发商店选购,选购应采取竞争性采购、询价性采购的方式进行。
十一、公司物资借用
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人事 行政部批准。
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人事行政部有责任督促归还
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十二、新进人员到职时到人事行政部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部门负责人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人事行政部认可的,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十三、各部门办公设施由人事行政部逐一登记,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使用,并负责保管。对机构调整和人员离职时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收回或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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