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规章管理制度
总则
一、目的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过去和现在的企业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标、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象、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4、重要原始档案遵循“双人双控,共同管理”原则,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第二章 档案归档
7、工程基建:设计文件、图纸、会议记录、招投标文件、造假、工程管理(变更、进度控制、质量空hi)、工程验收、工程报批资料等。
8、合同:原辅料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基建、技术转移、委托合同、设计合同、其他合同。
9、设备档案:公用系统、物料、仓库等辅助设备;生产部设备、工程部设备、QC部设备等。
10、员工培训:培训计划、总结、内部培训记录、外部培训报告等。
11、供应商档案
四、归档时间
各类证照、批件、商标、合同、协议等原始文件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须于文件产生的24小时(一个工作日)内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设备档案、产品档案、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员工培训类资料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至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计量类资料按半年归档,于每年5月25日之后6月5日之前、11月25日之后1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供应商档案按每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日之后2月5日之前将上一年的资料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记录文件,辅助记录半年归档一次,其他记录文件每年归档一次。
批记录文件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未按要求及时归档而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五、归档份数
1、原件全部归档,并注明份数、出处。
2、使用频繁的档案,各使用部门应复印留存自用。
六、档案要求
由档案室和各部门指定派一名专人负责归档事宜。
对已经破损或模糊的文件必须先修复再归档。
文件必须通过系统整理后再归档。
文件须经归档部门主管或部门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归档。
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七、归档手续
各类文件归档时,归档部门应填写《文件归档单》一式二份,由归档部门负责人和总经办审批,归档部门和档案室各留一份,以备查考。由档案员填写《文件归档登记簿》,贵当然和档案员共同签字确认。
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八、档案的收集
由各部门指派专人,每周一对其本部门需要归档的文件进行收集,并进行分类、排列、编目后移交档案室。
由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到各部门对零散的文件进行收集,再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整理。
收集时要保证档案的质量,如不完整,需进行进一步的收集,对收集不全的档案,要做好记录。
九、档案的整理
档案采用按类别分类的方式,做到层次分明,便于保管和利用。
档案严格按照分类、排列、组卷、编目的整理步骤进行系统、全面的整理,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第四章 档案建档
十、分类梳理
归档的资料,由档案员分类、编号、于文件归档的当天入库,并建立《档案明细台账》
十一、档案专用章
所有归档的复印件及归档原件产生的复印件,每页纸加盖蓝色档案专用章,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使用,档案专用章置于档案室,由档案员保管。
档案编号章
档案盒中每份档案右上角加盖红色编号章,编号手写,档案编号章置于档案室,由档案员保管,对已归档编号档案做出的任何调整须登记备查。
检索目录
所有归档文件,由档案员建立对应关系的电子版检索目录,并定期核对。
电子备份
重要资料的原件须通过扫描等方式建立电子备份,各归档资料如有电子版的也应一并建档备份。
档案使用和归还
十五、档案使用
文件复印: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复印件登记簿》,一般性文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重要文件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由档案员复印、提供。
借出已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簿》,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十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
借阅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于档案室制定的地点查阅,不得带离档案室,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
外单位借出档案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簿》,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按规定审批,由当事人和档案员在相应登记簿上登记并签字确认方可使用档案;违者一经发现,对档案员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十六、档案归还【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档案使用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裁剪、抽取、拆散或损毁。借出的各类档案文件在归还时,经检查无误后,应在《档案借出登记簿》登记,并由使用人和档案员分别签字确认。
发生损坏、丢失的,对使用人处以200-1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使用人全部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档案归还时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及时知会档案员进行更新,以保持档案的准确性。
十七、档案保管与检查
公司各类应归档文件应集中于档案室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更不得擅自销毁或据为己有,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每月底,由综合部负责人将对档案室的资料进行抽查;每三个月与档案元共同对档案室的所有资料进行一次彻查,并填写《档案清查记录》。
档案管理应账实相符,档案损毁或丢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十八、档案的销毁
对需要进行销毁处理的档案,由档案室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并制作《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本单位和卷宗的简短的历史情况、销毁档案所属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数量和详细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的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报告,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
档案员进行档案销毁,Q和档案归档部门各指派一人进行监销,档案销毁须协同保卫部门共同处理。
档案销毁时档案员要在销毁清册上“销毁情况”一栏注明“已销毁”字样和日期,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
十九、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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