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协议
一、施工队伍进场制度
1、凡与甲方签订工程合同的单位并需进场施工的人员,需办理领取出入施工证。进场前,需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提交进场人员名单(附每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外地人员暂住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及负责人的联系电话)一式二份,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再到项目保卫部办理、领取施工证(应加盖保卫部门公章),施工证号与名单对应,一份交项目保卫部备查。
2、签订合同单位施工人员应一人一证,无施工证外单位人员不得进入场区施工现场。如有违反,经查证落实后,1人次罚款100元,并交项目部保卫部门处理。
3、施工证每领用一次押金20元及工本费5元,施工结束后,乙方交回施工证,退还20元押金,如遗失,押金概不退还,如需补交,按领用手续重新办理。同时,对因遗失施工证而造成建设方损失原值赔偿。
4、押金及工本费交财务登记上帐。
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施工队伍必须做到服装适合现场施工要求。
2、施工现场不允许吸烟,如有违反,1人次罚款1000元,不允许有烟蒂,如有发现每个罚100元。
3、施工人员不得在非施工现场随意走动、乱窜,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违者视情况罚款,尤其在施工重地,每违反一次处罚200元。
4、乙方必须遵守建设方的规章制度及要求,如发生违章违规现象,按制度及要求规定同等处理。
5、施工现场必须明显标识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卫生负责人等现场施工必备标识,如没有明显标识或缺项处罚200元。
6、乙方必须文明施工,自觉维护施工现场及环境卫生,每天按规定要求清理现场杂物,发现卫生不干净,每次处罚100元。为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的文明生产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不允许损坏树木、花草,如需占用须提前报批,事后另行修复,不经报批损坏树木、草皮者罚款100~500元。
施工队伍在施工现场搭建的临舍等建筑的排污设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如一处不符合项处罚100元,并承担相应的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处罚。
乙方的施工现场维护必须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乙方须承担相关部门的处罚。
不允许高空抛物,否则一次罚款50元。
不允许随便乱丢垃圾,否则一次罚款500元。
不允许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否则一次罚款100~500元。
不允许在施工现场内吸烟,否则一次罚款1000元。
不允许打架闹事,否则一次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不允许生明火,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不允许私自搭接电线、水管(不装表),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不戴安全帽一次罚款100元,不戴施工证一次罚款100元。
不允许不经许可乱用施工现场内建设方的各种工具,否则罚款200元。
不允许盗窃施工现场物资,否则按原值10倍罚款。
不经技改部许可,不允许拉走任何施工物资、设备,违反者罚款200~500元。
7、进入施工现场车辆不允许有渗漏油现象,破坏路面部分照价赔偿。
8、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戴安全帽,以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如未保证安全施工要求,一次罚款1000元。
9、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施工管理,按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进行规范施工,如有争议可向上一级部门或领导反映,但不得找借口随意停工,如有违反,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并加罚违章违约款(视具体情况而定)。
10、在项目开始至最终结算时止,不允许乙方和甲方任何人员发生吵闹和打架事件,发生一人次处罚500~5000元罚款,若甲方人员有违纪现象,乙方可向访寻甲方纪检委或企管部领导申诉处理。
12、乙方项目负责人至少每两天上报项目进度、质量、困难等事项,不按规定上报每少报一次罚款50元。
13、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为暂行规定,实施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完善之处,随时补充完善,以利公司项目整体技改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
注:上述标注的罚款,乙方收到处罚单时间起24小时内交给项目负责人,不按时交纳,按罚款金额的三倍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盖章页。”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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