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鸽买卖合同

日期:查看:883

种鸽买卖合同


种鸽买卖合同


-1143000-95250000


种鸽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武城县瑞翔鸽子养殖专业合作社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


种鸽品种: 月龄:


第二条:数量 计量单位


数量: 计量单位: 对


第三条:质量标准


1、甲方应提供引种证明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


2、种鸽标准:健康无病,无残次,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第四条:价款(人民币,下同)


单价: 总金额(大写) (小写: )


第五条:结算方式


乙方预付定金 元(大写)余款提货时一次性结清。【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山东省武城县甲马营优质种鸽繁育基地。


2、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3、交货方式:乙方自提,运费亦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七条:验收


验收在交货前进行,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


第八条:技术服务【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应乙方要求,甲方给予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并负责引种后的技术指导;


2、应乙方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购买养鸽用具、药品等。


第九条:违约责任


供需方谁违约,谁承担违约责任,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武城瑞翔鸽子养殖专业合作社 乙方:


地址:山东·武城甲马营优质种鸽繁育基地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0534—6391432 联系电话:


手机:13953455086 手机:


年 月 日


引种证明


兹有: 于 年 月 日引进我社


品种种鸽 对。


特此证明。(查询电话:0534—6391432)


武城县瑞翔鸽子养殖专业合作社


年 月 日


引种证明


兹有: 于 年 月 日引进我社


品种种鸽 对。


特此证明。(查询电话:0534—6391432)


武城县瑞翔鸽子养殖专业合作社


年 月 日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推荐阅读
扫码登录

客服微信:lbgzkf1

笔杆子文库客服微信

客服咨询

《笔杆子文库》微信端

笔杆子文库微信端

微信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