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填写甲方]
与
[填写乙方]
电信业务合作合同
[填写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填写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电信业务合作合同
甲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 (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
通讯地址: (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乙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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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鉴于:
1、甲方是物业服务企业,为 小区(简称“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2、乙方是电信业务经营企业,有意为小区业主提供互联网通信、固定电话安装入网等服务。
3、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便利与支持,使乙方有机会为小区业主提供电信服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甲方向乙方出租机房,并为乙方开展电信业务提供便利与支持;乙方为小区业主提供互联网通信、固定电话安装入网等电信服务,并租用甲方机房,向甲方支付租金、电费及推介费。
2.甲、乙双方的合作不具有排他性,甲方有权与第三方开展相同或相似合作,并有权允许第三方与乙方共同使用机房。第三方与乙方共同使用机房的,不影响乙方的租金标准,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若对合同合作期限进行修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 费用及结算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机房,用于乙方安置互联网通信设备,机房面积为 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个年度的租金,总金额(价税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 元,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增值税率为 %,以后每个年度的租金均在该年度开始后5日内支付。
2.甲方向乙方提供互联网通信设备电源接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或委托甲方安装独立电表,并按照 元/度标准向甲方支付电费,如遇电力公司上调电费的,乙方付费标准同比例上调。乙方自收到甲方要求支付电费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电费。
3.乙方根据与小区业主的协议,向业主收取业务费用,并按 元/户的费用标准向甲方支付推介费。推介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办理业务的用户明细资料,双方确认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推介费。
4.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等费用而未支付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并要求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本合同终止时退还甲方,如有扣除则仅退还扣除后的余额。
5.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均应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6.以上所述价款均为含税价,乙方付费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电信接入设备的放置地点及设备电源接入点,为乙方的主干机柜提供机房和电源。
2.甲方有权对乙方通信设备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维护及更换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对甲方的使用机房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如甲方发现乙方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整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
3.甲方为乙方的网络施工和运营维护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包括:经乙方事先通知,允许乙方按规定时间进入小区进行电信业务的宣传营销、网络施工、技术服务;为乙方施工提供临时电源、施工所必需的小区建筑图纸。
4.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5.其他: 。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电信业务经营资质,具备签订本合同并从事本合同约定事项的有效资质。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完成通信设备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开通。乙方负责为接入的小区业主进行安装调试,保证性能稳定、可靠,保障使用安全。
3.乙方负责通信设备和线缆的投资建设,并对设备进行运营和管理。乙方保证所购通信设备、线材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由乙方投资运行于该小区的网络设备归乙方所有。
4.乙方应遵守甲方对小区物业管理需要,遵守小区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安排开展工作,不得扰乱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得破坏小区环境。乙方人员进出小区,宣传或安装、调试系统,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5.乙方因故无法在小区继续正常运营电信业务,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及小区业主用户。
6.乙方应确保乙方设施设备牢固安全,不得破坏小区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故障或安全隐患,由乙方组织修复、排除障碍,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转租或变相转让、转租给任何第三方。
8.乙方应当与接受乙方服务的小区业主签订电信服务协议,按协议约定为小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并全面负责后期运营维护,保证服务工作及时到位。
9.乙方应协调好与相关部门及服务用户的关系,因此而引起的各种纠纷,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发生施工事故、违约、侵权等行为,造成甲方、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一切法律责任。因前述事由造成甲方被第三方索赔和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其他: 。
第六条 服务质量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通信业务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
2.乙方提供24小时客服热线,及时满足用户需求,及时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排除故障。客服热线:
第七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乙双方在此郑重承诺与保证:
1.双方均为独立法人机构,或本合同的签署已经过其各自有权机构的授权或批准(如需),有对外签署合同,并承担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的权力。
2.本合同签署时,双方所持有的与经营业务相关的证照及资质文件均在有效期限内且合法有效,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机关或其他权力部门处罚、吊销的情况。
3.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及技术条件承担本协议中所赋予的事项和责任。乙方已取得甲方就本协议委托事项所应有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和许可文件,有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
4.如因一方披露不实而给合同其他任何一方造成无论经济上或声誉上的损失或损害的,造成损害一方应向受损害方进行赔偿。
第八条 保密
1.甲、乙任何一方应对本合同内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掌握的另一方的人事、财务、合作伙伴信息予以保密,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无效等而失去效力。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以使用、出售、出租、转让、复制、传送、收藏等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
2.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本条约定造成另一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修改补充,双方未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本合同;
(2) 。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实际情况结算。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乙方发生破产、合并、分立、重大诉讼仲裁等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事件时
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累计整改两次仍不达标;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事件;
小区业主向甲方投诉乙方达到5次或5次以上;
乙方将项目转包、变相转包或委托给第三人;
3.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小区业委会反对、小区更换物业公司、甲方认为乙方的服务不能满足小区需求、上级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按实际情况结算。
第十一条 合同的延续与终止
1.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洽谈续签合同事宜,如未续签本合同,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如果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于终止日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双方都同意的,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日起10日内将乙方所有人员撤离甲方物业服务区域,并将甲方提供的设备、用具与材料(如有)归还甲方。如上述设备、用具有任何损毁,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非弃权条款
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应被视为是对该权利或救济的弃权;对此权利或救济的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也不应阻碍对任何其它部分的行使。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暴乱等社会异常事件,严重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
2.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据。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协商确定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合同责任。
第十四条 条文的独立性
1.本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及保密条款的效力。
2.若本合同的某一条款不可执行或无效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应本着合同目的和意图,协商一致予以解决。即使双方就该条款未达成共识,也不会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各方送达地址及联系人信息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内容为准。紧急事件(例如:人员被困等)甲方可以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向乙方通知。
2.一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不得转让条款
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履行本合同的,应按人民币5万元的标准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转租或变相转让、转租给任何第三方的,应按人民币5万元的标准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3.乙方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且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自逾期整改之日起应按照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整改。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逾期付费期间,每日应按逾期付费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均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司章):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建议填写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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