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南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南宁日报/2025 年/1 月/25 日/第 004 版综合新闻
南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5 月 9 日,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其间下沉南宁市开展实地督察,并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正式书面反馈督察报告。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做好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根据自治区整改方案,梳理形成
18 个问题,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如期完成整改 13 个,其中 10 个问题通过自治区验收销号备案,3 个问题正在按程序开展验收销号,余下 5 个共性问题正按序时进度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督察期间交办的 777 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 767 件,阶段性办结 10 件,办结率 98.71%。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首府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一)坚持思想引领,树牢绿色发展理念
南宁市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记总书记“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 的殷切嘱托,把做好督察整改作为忠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的重要检验,从践行“ 国之大者” 的政治高度,编制《美丽南宁(中国绿城)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系统谋划美丽南宁建设、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根本性、长远性工作,持续厚植首府生态环境优势。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动整改
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南宁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列入历年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深入具体问题整改现场实地督导调研,带动各级各部门全力推动整改落实落地。
(三)严格调度督导,强化闭环管理
实施市领导分片督导机制,落实分级督导、定期汇报、验收销号、跟踪督办等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司法联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巡察、审计等工作,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实行问题清单化、进展表格化、督办节点化管理,落实月调度分析研判、整改期限临届预警措施,充分利用信息管理技术,进一步健全数据查询、进展调度、比对分析、督导预警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统筹报、台、网、端、微等平台,全媒体、全方位、立体化做好督察整改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实施方案,开设“ 坚决打好‘ 三大攻坚战’ ”“ 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 环保督察” 等专栏专题,按要求公开督察整改进展等情况。组织协调各级媒体播发《利剑出鞘守护青山绿水、压实责任推动绿色发展——南宁市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环境保护重点宣传稿件 1 万余篇次,刊登《节约用水、从点滴做起》等公益广告 4 万余条次,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2021 年以来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保持 96.5%以上,2024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96.7%,较“ 十三五” 末提升了 5.5 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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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168 个重点城市中稳居前列, 连续保持全国省会城市排名前六。 水环境质量实现新提升, 2021年以来,全市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建成区原有黑臭水体水质达标率持续实现“ 三个 100%”,成功入选全国首批 15 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目前在册 54 条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通过国家考核。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2021 年以来,全市农用地安全利用任务完成率连续实现 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无废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成功入选全国“ 无废城市” 试点建设名单,印发“ 无废细胞” 建设实施方案,申报建设 71 个“ 无废细胞”。
(二)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持续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伶俐、六景工业园、马巢河、沙井等水质净化厂项目建设,截至 2024 年 12 月底,城市(含武鸣)污水集中收集率为 80.39%。制定《2021—2025年度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 ,2021 年以来累计完成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长度约 525.5 公里,新建和改造雨水管网长度约 463.6 公里。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改造现役垃圾填埋场,开展垃圾填埋场库区渗漏问题整治,实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深度技改。统筹全域垃圾处理,初步形成“ 收、运、处” 全产业链,全市现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12 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 100%,累计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3 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从 2021 年的 2000 吨/天提升至目前的 5150 吨/天,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 73%。
(三)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深入实施碳达峰“ 十大行动”,印发实施《南宁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动各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1+1+N” 政策体系文件编制,加快完善我市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1 年以来累计新增
16 家国家级绿色工厂、26 家自治区级绿色工厂、1 家国家级绿色园区、2 家自治区级绿色园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截至 2024 年 12 月底, 实现风电项目投产并网 13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336.8 万千瓦, 有力推动全市一次电力占比从 2020 年的 7.22%上升至 12.21%。 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在全区首创搭建绿色项目库并滚动更新,截至 2024 年 12 月底,累计纳入南宁市绿色项目库项目 214 个,涵盖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总投资695.82 亿元。
(四)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助力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获国务院批复,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3020.52 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 13.67%) ,确定为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进行分区管控管理。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全面完成全市 39 座“ 半边山、一面墙” 式矿山整改工作,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 1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 20 座,制定实施《南宁市“ 十四五”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抓实抓好历史遗留废弃无主矿山排查修复工作。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累计完成
23 个左右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全区率先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基本完成,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问题图斑、违法破坏森林资源图斑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三、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推动“ 中国绿城” 提质升级
下一步,南宁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精神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健全美丽南宁建设机制,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不断擦亮“ 中国绿城” 金字招牌。一是坚定不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强化生态环境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湿地一体化保护和治理,不断健全科学高效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二是持续发力抓好整改工作。坚持重点问题整改与普遍问题治理相结合、阶段性治理与长期性治本相结合,扎实做好整改“ 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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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文章”。三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提升首府生态环境质量。四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 十大行动”,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五是积极打造美丽南宁建设示范样板,大力开展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等实践行动,不断提升美丽南宁建设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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