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指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对策措施
一、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矫治路径
领导干部政绩观的形成受其工作经历、政治生态、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因而矫治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必须从症结入手,多管齐下、综合施治。总体来看,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的矫治主要可从价值重塑、能力锻造、制度健全、环境营造等四个方面入手。
(一)价值重塑:校准思想偏差,树立正确政绩导向
政绩观问题说到底是思想认识问题,政绩观偏差说到底是思想认识错位。政绩观偏差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的“疾病”,预防和纠治政绩观偏差,首要之举在于校准思想,树立正确政绩导向。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从党性来看,党性坚强方能保证方向不偏;从本性来看,摒弃私心杂念方能做到一心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筑牢防范政绩观偏差的思想堤坝。一方面,强化党性锻炼,树牢与党性立场相一致的政绩观。党性是坚定理想信念、履行根本宗旨的根本保证,也是弘扬务实作风、创造真实业绩的根本保证。党性修养不会随着党龄工龄增长而增长,也不会随着职务升迁而自然提高。领导干部要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从党性高度来认识政绩观问题,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确保政绩观不出现偏差、发展观不出现偏离、价值观不出现偏移。另一方面,站稳人民立场,树牢与正确群众观相一致的政绩观。没有正确的群众观也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政绩观。要把群众的“好差评”作为政绩的“度量衡”。“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50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树立和践行为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真心真情拉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能力锻造:提升本领水平,强化综合素质培养
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无论是干事创业还是攻坚克难,都需要治过硬、本领高强。毛泽东曾指出:“过去我们有本领,会打仗,会搞土改,现在仅仅有这些本领就不够了,要学新本领,要真正懂得业务,懂得科学和技术,不然就不可能领导好。”可见,本领能力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必要前提。一旦领导干部本领能力达不到工作实践要求,就会导致政绩观走样,进而产生政绩观偏差。因此,树牢正确政绩观,还需提升领导干部的本领能力,强化综合素质。一是提升政治能力。在党员干部干好工作所需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有了过硬的政治能力,才能保证立场坚定、方向不偏。党员干部要在思想淬炼和政治历练中提高政治能力、提纯政治品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二是提升专业素养。专业素养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备的核心竞争力,党员干部要针对知识空白、经验盲区和能力弱项,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需的知识体系。三是提升科学思维能力。科学思维能力是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重要思维方式和有力思想武器。总书记在党的大会报告中指出:“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四是提升人格魅力。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是可以经过后天磨炼、修养而成的。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为政治品格、外化为担当作为;坚决摒弃诸如“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类只图眼前、不顾长远的短视行径;以清正廉洁的操守、谦虚谨慎的作风,树立起令民众可信、可敬的公仆形象。
唯有将党性原则融入精神气质,用人格力量凝聚人心,才能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力同心、接续奋斗。
(三)制度健全:消弭制度缺陷,完善制度体系建构
制度具有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和根本性特质。一套完整的制度建构需要通过具体的体制机制来执行和保证。当前矫治错误政绩观面临表现隐蔽、识别困难、方法单一、因时而变的现实障碍。因此,必须从制度建构层面出发,消弭制度缺陷导致的政绩观偏差,完善制度体系。一是优化教育培训机制。把政绩观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学形式,提高学习实效。突出抓好党性教育,深入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年轻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计划,注重用好优秀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是干事的“指挥棒”,也是成事的“助推器”。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了解干部,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做好分级分类考核,完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学性、精准度。善于挖掘、科学评估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坚持显绩、潜绩一起考,通过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引导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抓发展,杜绝盲目铺摊子、低水平无序竞争等问题。三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细化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把那些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让好大喜功、沽名钓誉的干部没有市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四是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好干部既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对“形象工程”、懒政怠政这类政绩观严重偏差的行为,坚决施行终身问责机制,严厉打击,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从而形成长效震慑。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管理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收集反映干部政治表现方面的具体情况。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机制,对存量“家底”、遗留问题、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新官要理旧账”。打出加强教育培训、完善考核评价、鲜明用人导向、严格监督问责这一套“组合拳”。
(四)环境营造:引导社会风尚,形成正向舆论氛围
政绩观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尺,其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正确的政绩观注重实效,把人民的福祉放在首位。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引导形成正确政绩观的社会风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是坚持率带引领,发挥模范作用。“坚持以上率下,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做起,以身作则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激发整个组织的活力和创造力,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二是强化典型引领,发挥示范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以榜样为“镜”,汲取榜样精神力量,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展示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成果和价值所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向榜样致敬,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三是加大宣传引领,发挥正向作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内涵、表现特征、重大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政绩不是简单的经济增长或者项目数量,而是体现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营造“立竿见影的发展是政绩,打基础作铺垫也是政绩”的良好环境,形成追求实效、注重民生、强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
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之间具有内在联系。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
要将政治能力与专业能力统一起来。一是将政治能力作为根本保障。要坚持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通过创新开展“红色课堂进车间”“田埂上的主题党日”等活动,推动干部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淬炼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将专业能力作为攻坚利器。面对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新赛道,要实施好“干部专业素养提升工程”,通过建立“产业链长+专家智库”协同机制,选派干部赴国内经济发达的工业园区和企业跟岗锻炼学习。
要将担当精神与务实作风统一起来。一是将担当精神作为破题关键。要锤炼攻坚克难魄力。对于历史遗留的“半拉子工程”,要成立“攻坚克难专班”,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复杂问题”制度,彰显“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担当魄力。二是将务实作风作为效能源泉。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好各类走访调研活动,做好各种专项整治工作,用“马上就办”的作风赢得群众的口碑。
三、以长效制度机制实现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实现常态长效。
要以良好制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是建好用好思想教育常态化制度。要经常性开展“政绩观大家谈”活动,组织干部对照“新形象工程”反面案例检视整改,学会用勤恳踏实的创业精神涤荡浮躁心态。二是建好用好考核激励精准化制度。要树立“底线思维”,推行“红黄绿”三色政绩评价,用“绿色”标注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长期性工作,用“黄色”预警“重形式、轻实效”倾向,用“红色”严惩数据造假、违规举债等行为。三是建好用好容错纠错制度。要通过出台政策机制,对因客观因素导致的探索性失误予以免责,经评估属“不可抗力”的工作行为应予以免责,以保护干部改革创新积极性。
要以科学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是突出细化考核监督机制,构建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要用好考核指挥棒,建立多维立体考核机制,推行“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实现从“一刀切”到“精准化”转变。要设置具有差异化的“工业主导型”“农业优势型”“生态功能型”的不同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权重的分类考核机制,有效遏制“盲目攀比GDP增速”的冲动。具体实践中,对于煤炭资源型城市,可以新增“接续替代产业占比”“塌陷区治理率”等考核指标;对于林业地区,可以强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率”“森林碳汇交易额”等考核指标。二是设立监督“防火墙”,建立政绩回溯评估制度机制。要树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鲜明导向,建立强有力的依法追责问责机制,避免干部因政绩观偏差而乱作为。要构建“大数据+干部监督”平台,运用好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测系统等数据源,对干部进行作风预警,实现监督关口前移。要对已经签订的发展项目进行“全周期评估”,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领域的决策实行“责任倒查”。
四、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
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需从理论与实践多维度发力。一是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把握“闯”与“实”的平衡。一方面,以“否定之否定”原理为指导,大胆探索制度创新,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在一些领域开展首创性改革,突破既有制度壁垒。另一方面,立足实际,拒绝“拿来主义”,因地制宜,避免盲目跟风,确保各项发展根基稳固。二是构建科学完善的政绩评估与激励机制。建立“短中长期”三维评估体系,既考核项目落地、经济增长等“显绩”,更将生态承载力、民生满意度等“潜绩”纳入重要考核指标,以此引导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推动形成打基础利长远、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绩观。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创新者撑腰,鼓励党员干部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大胆创新。三是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大事”与“小事”。既要提升工作效率,聚焦事关海口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项目,也要聚焦群众关切的问题,从细微处着手,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实现改革创新魄力与风险防控底线思维的有机统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勇闯新路。
五、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朴强: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对于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实干意义重大。实践中,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用好制度机制。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需要个人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强化责任担当,又要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建立健全正确政绩观教育培训机制,注重把政绩观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创新培训形式,督促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筑牢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根基。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比如,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促进党内同志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为防范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提供多元保障。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突出精准考核。群众满意是衡量政绩观的第一标准,要强化领导班子运行评估和群众口碑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最高评判标准。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指标设置、列出负面清单、划出底线红线,严格考核责任,提高考核质量,推动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三)从严监督问责。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要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常态化监测监督其履职行为,及时预警纠治政绩观偏差,持续巩固“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把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分领域制定政绩观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那些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等政绩观不端正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可以从加强教育引导、严格管理监督、完善考核工作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施治,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加强教育引导。把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等学习内容,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提升警示教育精准性实效性,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背后的政绩观错位问题,引导领导干部举一反三、纠偏正向,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严格干部管理监督。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我们要始终从政治高度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把党员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紧盯突出表现,抓住问题本质,时刻防范政绩观错位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考核是直接影响干部政绩观的“指挥棒”,要将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功能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的时候要体现差异化。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
六、如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是一门必修课,也是一项硬任务。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把问题意识贯穿政绩观塑造的全过程,全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强化思想引领。把政治忠诚教育作为管根本、保方向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不懈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生动展示党的创新理论的实践伟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
(二)强化能力提升。把干部能力建设作为重大任务常抓不懈,把加强学习作为终身课题,把一线摔打作为干部成才之道,通过专题培训、外出研学、跟岗实践等形式,引导干部立足实际把握好岗位工作的规律,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不搞主观臆断、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
(三)强化激励担当。把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负责作为价值取向,健全完善精准赋能、撑腰鼓劲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宽容干部在改革攻坚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做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干部在任何条件下,遇到任何困难,发展的意识不能淡化、发展的热情不能降低、发展的干劲不能减少。
(四)强化用人导向。把好的导向体现到干部调整使用中,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惯性思维,通过严格考察把关,把勤政为民、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使用起来,让作风漂浮、弄虚作假、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惩戒、没有市场,真正以精兵强将、德才兼备的强大阵容担起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重任。田锐: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
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任务。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思想引领、能力提升、制度保障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党员干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担当作为、真抓实干。
强化党性教育,校准价值坐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建立“理论+实践”双轨教育模式,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班的必修课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培训,开展课题调研,强化学习效果。依托红色资源,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走初心之路、学习先进典型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
锤炼干事本领,砥砺担当品格。“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践行正确的政绩观需要过硬的能力支撑。要紧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要求,着重提升干部能力素养,精心组织培训,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夯实能力基础。紧跟时代发展变化,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打开思路视野、充实技能储备。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知难而进、迎难而上,让干部在基层一线“墩苗壮骨”“啃硬骨头”,在打好“顺风仗”、打赢“逆风局”中勇挑重担,把正确的政绩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绩。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健全追责问责与容错纠错制度机制,既严肃查处政绩观错位,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又积极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七、把正确政绩观落实到为政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识是基础,关键还在于笃行。要胸怀“国之大者”、党之大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奋力书写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答卷。
自觉与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是确保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履职尽责、干好工作。要善于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止抓落实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搞变通、不到位等问题,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提升敢担当善作为的素质本领。干部要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就要努力使自身能力素质跟上时代步伐、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相适应。调研了解到,有的干部出现政绩观偏差问题,一定程度上也与“不善为”有较大关系,破除思维惯性、行为惰性,还需持续用力。要自觉加强学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更新思想观念,开阔工作视野,努力成为工作的行家里手。自觉强化实践锻炼,多当几次“热锅上的蚂蚁”,多接几个“烫手山芋”,不断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注重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注重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增强系统思维,处理好稳和进、破和立、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等关系,扎实有序推进工作。
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无论是抓好改革发展稳定,还是日常办文办会办事,有的正确决策没有产生预期效果,有的工作存在隐患、纰漏,根本还是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抓落实作为“分内事”“基本功”,推动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注重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过程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一步一个脚印地接续推进,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坚决杜绝重形式、走过场,浮在表面、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
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的重要标准。党员干部的工作,桩桩件件都连着群众利益、影响群众福祉。要加强调查研究,比如,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民生领域的问题、社会基层治理中的问题,多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使改革所向与民心所盼更契合,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不图虚名、不务虚功,赢得人民群众的好口碑、经得起历史检验。用好党内集中教育和日常党建工作中形成的载体,落实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等制度机制,从群众身边的事情做起、从小事做起,以点点滴滴、扎扎实实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守党的纪律底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有作风要求,也有纪律红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等行为作出相关处分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绷紧纪律这根弦,切实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锐意进取、大胆干事。
八、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要靠干部的自觉,还需要各级党组织旗帜鲜明地把导向树立起来,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态势,推动干部以实干创造实绩。
坚持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注重运用正反面典型进行教育,引导干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
强化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那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真抓实干、做出突出实绩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政绩观不正的干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更好发挥干部选拔任用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关心爱护干部,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
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提高考核科学性、精准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赋能,精简优化基层考核,让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
发挥管理监督的刚性约束作用。完善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巩固有关问题专项整治成果。通过落实和完善各项措施,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九、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是新时代新征程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政绩观教育常态化机制。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把政绩观教育全面融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体系,引导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悟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增强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明确实践要
求。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强化示范效应,创新培训方式,增强教育实效,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让领导干部学有榜样、行有警示。三是推动知行合一。将政绩观教育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全过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督促领导干部定期对照检视、经常谈心谈话,推动政绩观教育常态化。
(二)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一是突出政治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深入考察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聚焦实干实绩。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三是严格程序监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优化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政绩考核指标,特别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和权重,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政策导向的变化适时调整,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二是优化政绩考核程序方法。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构建上级同级下级评、群众评、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立体化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群众参与评价的机制和平台,让群众真正参与到干部政绩考核工作中来。三是强化政绩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政绩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改进工作挂钩,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日常监督问责刚性约束机制。一是注重工作协同。推动把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构建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的“大监督”格局,增强统筹衔接、融合推进的监督合力。二是聚焦具体问题。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中查找政绩观扭曲、权力观异化、事业观偏差等问题。三是从严监督问责。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及时预警纠治政绩观偏差,持续巩固“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对政绩观不端正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五)落实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一是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准边界尺度,把牢容错关口,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撑腰,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打击诬告陷害机制。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营造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关心关爱力度。完善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条件艰苦地区干部的具体措施,对实干担当、群众认可的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让干部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
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党员干部如何才能做出业绩、干出实绩、留下政绩?总书记强调“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并提出要“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这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
首先,发挥党性的决定性作用,廓清为谁创造政绩的误区。总书记指出:“说到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这一重要论述,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明确了根本的价值取向。党性强不强、纯不纯,直接影响着党员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牢固与否。党员干部拥有了坚强的党性,才能摒弃私心杂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党性坚强和正确政绩观都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要在强化党性锻炼中不断升华和校正,做在经常、融入实践,持之以恒、常修常炼。一是要把党性修养和党性教育结合起来。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在不断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中自觉校正政绩观;另一方面党政干部培训也要把政绩观教育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特别是在党性分析时嵌入政绩观,把政绩观是否正确作为衡量党性是否坚强的标志之一。二是要把理论学习和真抓实干结合起来。既要发挥科学理论的价值指引作用,使通过学经典、读原著所建立起来的理性认同成为正确政绩观的“底色”,也要发挥实践的重要作用,办实事、务实功、求实效,用真抓实干检验政绩观的“成色”。三是要把反面警示和正向引导结合起来。在剖析一些问题干部时,批评政绩观上的偏差,亮出“底线”“红线”,产生警示作用;同时在宣传优秀干部时,褒扬正确政绩观,亮明“标尺”“参照”,产生引导作用。
其次,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完善干部考核制度,明确创造什么样的政绩。干部考核是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和方法对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是干部选拔奖惩的有力依据。有什么样的“指挥棒”,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完善的干部考核制度能够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要健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指标体系、政策体系、考评体系。一是在考核主体上,建立多元化的参与机制。在完善上级、同级和下级三级考核主体的结构配比的同时,扩充群众参评的渠道,发挥人民群众作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全方位的监督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二是在考核内容上,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指标体系。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切实行动和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党员干部是否干出政绩的基本依据,督促激励他们更加深刻理解政绩的科学内涵,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步。三是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要更加合理充分。既要使考核结果成为选贤任能的重要参考,也要使其成为落实追责问责的重要鞭策,更要留有容错、纠错的空间。
最后,以工作落实为抓手,解决好怎样创造政绩的问题。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落实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一种工作态度,解决的是怎样创造政绩的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敢于创新开展工作,也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不要一换领导就“兜底翻”,更不要为了纯粹要政绩而“另搞一套”;既要做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强烈的那些看得见、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能够为后人打预算、作铺垫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匡正干的导向、增强干的动力、形成干的合力,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要破除只留痕、不留绩的虚招,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扫除发令多、服务少的官气,不生搬硬套、敷衍塞责,大抓落实、狠抓作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心系人民、造福人民。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真正做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站稳人民立场,带着群众感情做事情,立足群众观点看问题,心怀群众冷暖解难题,自觉用广大人民群众的“脸色”来检验自己工作和政绩的“成色”。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思想境界和责任担当,坚决杜绝出现“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满意的答卷。
十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正确把握好的“四对关系”
—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握好“上”和“下”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党性和人民性是一致的、统一的,对上负责、对下负责都要统一于为人民利益而奋斗,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统领发展,决不做只让领导满意却让群众失望的蠢事。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握好“有”和“无”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干事担事作为从政的价值所在,作为创实绩、树政绩的根本所在,恪尽职守、担当作为,迎难而上、敢于斗争,防止拈轻怕重、躺平甩锅、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等消极现象,以“有我”的担当和“无我”的境界书写时代答卷。
(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握好“近”和“远”的关系。党员干部要把近施和远谋结合起来,一棒接着一棒跑、一任接着一任干,立足当下但不只顾当前,着眼长远但不好高骛远,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久久为功的韧劲,踏踏实实把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握好“公”和“私”的关系。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眼中有大我、胸中装大局、脚下行大道,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谋划发展算大账不打小算盘,干事创业守大义不耍小聪明,以“计利当计天下利”的格局走好每步棋、服务一盘棋。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防止“八种倾向”,即: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倾向;盲目蛮干、不按规律办事的倾向;“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倾向;“装样子、搞花架子”的倾向;投机取巧、虚报浮夸的倾向;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倾向;“按下葫芦浮起瓢”、留下后遗症的倾向;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倾向等。
十二、新时代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
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系统工程,关键在于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领导干部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强化思想教育,筑牢信仰之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筑牢领导干部的思想根基,是根本性、先导性的工程。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引导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为谁树立政绩、树立什么样的政绩以及靠什么树立政绩等核心问题,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扎实开展党性教育和纪律教育。充分发挥党史的“教科书”“营养剂”作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基地、讲述党史故事等方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深刻感悟党的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三是创新运用典型教育。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一方面,深入挖掘和宣传那些一心为民、甘于奉献、善作潜绩的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深刻剖析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反面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完善考核机制,树立实干导向
考核评价是指挥棒、风向标。必须充分发挥考核的牵引作用,引导领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一是科学构建考评体系。要坚决破除“唯GDP论英雄”的惯性思维,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任务,构建涵盖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社会治理、风险防控等维度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要探索建立潜绩考核评价办法,关注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成效,激励干部既做显功也做潜功。二是不断优化考核方式。要改进考核方法,推动考人与考事、定性与定量、年终与平时相结合。强化常态化、近距离的日常考核,建立干部实绩档案。还要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考核的精准度和效率。要将群众评议、服务对象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政绩考核真正反映民声、体现民意。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牢固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用人导向,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挂钩。对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对政绩观存在偏差、工作不力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真正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机制。
(三)加强实践锻炼,提升履职能力
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靠过硬的本领和务实的行动来体现和落实,必须把实践作为最好的课堂。一是强化基层一线历练。要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信访维稳等复杂岗位和基层一线去“墩苗”历练。让他们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体察民情民意,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提升解决实际矛盾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从实践中深刻领悟“什么是真正的政绩”。二是注重重大任务磨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地方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有意识地让领导干部在推进重大项目、实施重大改革、应对重大事件中扛重活、打硬仗。通过交任务、压担子,锤炼其战略思维、改革创新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使其在攻坚克难中创造出实实在在的政绩。三是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应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渠道,定期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干部轮岗。这有助于拓宽干部的视野格局,增强干部的系统观念,全面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
(四)健全监督体系,强化问责纠偏
严密的监督体系和有力的问责机制是防范和纠正政绩观偏差的“防火墙”和“手术刀”。一是整合监督力量。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还要重视巡视巡察的“利剑”作用和审计的“经济体检”作用,将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其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全过程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强化问责追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因政绩观错位导致国家利益、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五)营造良好生态,激励担当作为
健康清朗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是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创造真政绩的丰厚土壤。一是精准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细化“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情形和认定标准,明确政策界限。对那些出于公心、担当尽责,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中出现无意过失和探索性错误的干部,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要大胆容错免责,为他们松绑减压、撑腰鼓劲,真正打消“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顾虑。二是健全澄清保护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规范信访举报秩序,营造风清气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的环境。三是加强组织关心关爱。健全和落实干部待遇保障、休假体检、心理关怀等制度,特别是要关心关爱在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工作的干部,
履职尽责的根本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实支撑。新征程上,唯有持续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深刻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才能不断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激发其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过硬业绩,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十三、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
(一)健全政绩观教育常态化机制
一要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作用。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为主要内容,在党校(行政学院)各类主体班次中常态化开设政绩观教育专题板块,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政绩观教育。还要挖掘红色革命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等党性教育资源,有效整合线上线下各类培训平台,针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教育,切实达到凝心铸魂、培根筑基的效果。
二要推动政绩观教育融入主题教育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将领导干部政绩观教育与组织生活有机融合,贯穿主题党日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全过程。通过定期交流研讨,对政绩观存在偏差的干部及时提醒教育,激励其主动担当作为。教育方法上,可结合正反典型案例开展教育,一方面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深入剖析反面案例的警示意义,推动问题整改,及时纠正偏差,切实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的思想防线。
(二)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一要牢固树立政治标准、基层实践和实干实绩相结合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中突出政治标准,健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机制,对政治表现进行动态评估和常态化识别。坚持实绩导向,全面开展干部“蹲点调研”,通过多渠道、全方位考察,确保选人用人真正体现事业需求和业绩导向。严格执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四个特别”要求,“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
二要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严格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加大不合格任职干部调整力度,破除干部“只升不降”的错误观念。通过制度创新,打破“干多错多、干少错少、不干不错”的怪圈,营造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同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度及主要领导交接制度,明确任期目标与责任,规范交接流程与内容,防止因领导干部频繁调动,而滋生的急功近利、“新官不理旧账”等短视行为。通过这些举措,促进领导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工作理念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坚定担当,推动各项事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政绩考核工作机制
1.坚持以目标结果为导向。在强化政治考察的同时,着力完善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体系,提升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具体而言,就是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在突出正确政绩观重点领域的基础上,增强指标针对性和有效性,合理增加可量化绩效比重,优化权重分配,实现显绩与潜绩的有机结合。要创新考核方式,多维度、全过程考察干部,提高组织部门、职能部门和群众的参与度,建立常态化近距离接触干部机制,完善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办法,真正做到以事察人、知事识人,把在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干部精准识别出来;要强化综合研判,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评价干部政绩,科学把握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历史基础与现实贡献、个人作用与集体协作之间的关系,防止新官上任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切实为真抓实干、着眼长远的干部提供有力支持。
2.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问题。应严格规范考核主体,依据集中统一原则,明确由一个或少数部门承担主要考核职责,切实整合现有各类考核事项;大幅精简考核频次,对不必要或重复的考核项目坚决取消或合并,从制度层面破解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的难题,真正为基层减负,确保考核工作有效发挥应有作用。
3.着力强化考核激励联动机制。应当建立及时、准确的考核结果反馈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被考核单位及干部个人反馈考核情况,既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要明确方向、提振信心,还要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与考核紧密挂钩的奖惩制度体系,切实解决考核中的平均主义和形式主义。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既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又严肃问责不作为现象,充分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四)强化日常监督问责机制
1.深化日常管理监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政绩观偏差问题明确界定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这充分表明严格监督管理是防止领导干部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的关键举措,必须持之以恒抓紧抓实。实践中,应坚持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协同推进,督促领导干部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将政绩观教育纳入干部监督全过程,结合巡视巡察、考核考察、主题教育督导等工作,做到学习情况必查、谈心谈话必问、民主测评必看、群众意见必听、工作落实必核,引导干部树立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优良作风。
2.强化专项治理与常态监督的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统计数据造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典型案件推动全面整改。将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重点内容,建立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治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政绩观偏差问题实行终身追责,坚决遏制急功近利的政绩冲动,营造真抓实干、造福百姓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
1.精准规范问责,实现压力传导与动力保护相统一。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问责工作必须凸显精准性,防止泛化、简单化。有关部门要完善问责工作流程,细化各环节操作标准。建立健全问责监督机制,及时纠正不规范的问责行为,对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倒查追责。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注重纪法情理有机统一,精准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和“四种形态”,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2.细化容错纠错实施机制。全面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细化容错纠错实施细则,消除干部“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针对当前机制落实中的难点,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宣传、开展以案释法行动、印发典型案例,加强工作指导,以实际行动指导鼓励基层真正做到敢容、会容,并且容到位,为干部担当作为撑腰鼓劲[4]。相关部门要通过政策宣讲、案例指导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引,帮助基层准确把握容错标准,做到敢容会容、容准容好。坚持容错与纠错并重,做好后续教育引导和关心帮扶,推动干部从“有过”向“有为”转变。
3.完善干部关心关爱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休假保障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休假制度。畅通干部诉求表达渠道,对涉及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要及时研究、积极采纳、定期反馈。注重从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让干部真切感受到组织温暖,激发干事谋事内生动力。
十四、实践进路:构建正确政绩观的长效保障机制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政绩焦虑”“数字造假”等问题,本质上是责任链条断裂与跟踪问效缺失的制度性反映,亟须构建正确政绩观的长效保障机制。总书记指出:“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培育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方法论指引。因此,要建立“理论认知—价值认同—行为养成”的闭环保障机制,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进路。
(一)构建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解决“政绩为谁而树”的思想根源问题
总书记指出:“理论强,才能方向明、人心齐、底气足。”他强调:“要善于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神动力。”以理论认知深化政治自觉,以价值引领推动实践创新,不仅是破解当下思想困惑的关键抓手,更是塑造以人民为中心、以历史为镜鉴、以实践为标准的政绩伦理的思想基础。
构建理论学习常态机制,需打造“经典原著+时代课题+实践案例”的立体化课程体系,并形成“理论教育夯实基础、案例分析深化理解、实践检验验证成效”的闭环转化路径。在理论教育层面,将政绩观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必修课程,通过研读《共产党宣言》《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经典文本,溯源马克思主义政绩观“政绩是人民实践的客观反映”的理论本质,破除“唯GDP论”“形象工程”等功利主义迷思;同步开设“新时代政绩伦理”“历史维度下的政绩评价”等专题模块,系统阐释政绩价值准则,强化领导干部的理论认同。在案例分析层面,建立“正反典型案例库”,既运用情景模拟、政绩观辩证沙盘等教学方法剖析“形象工程”“数据注水”等反面案例的危害机理,也提炼“塞罕坝精神”“脱贫攻坚政绩观”等正面典型的经验启示,形成“对照式学习”的警示效应。在实践检验层面,构建政绩观导向的量化考核评价体系,通过模块化课程设计与学分制考核管理,推动领导干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群众需求在哪里、工作重点就在哪里”的实践自觉,最终实现“经典原著—时代课题—实践案例—新经典案例”的循环提升。
确保常态化理论学习机制的长效运行,要建立“战略规划指明方向、要素配置提供支撑、动态评估促进优化”的支撑架构。制定政绩观教育的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明确党校培训、专题研讨、在线学习的课时要求与质量标准;整合党校、高校、智库等多方优质师资,依托“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打造智能化学习矩阵;通过政绩观测试量化领导干部理论认知水平,运用上级评价、同事互评、群众测评等多维评估办法进行考核;建立政绩观教育成效跟踪档案,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政绩取向进行长期观察。这一制度设计,既体现了战略规划的刚性约束,又兼顾了实践反馈的动态优化。
构建理论学习常态机制,既是破解“政绩为谁而树”思想根源问题的战略举措,更是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从外在规范转化为内在自觉的关键举措。领导干部将“以百姓心为心”内化为思维习惯与行为方式,实现从“思想改造”到“治理革新”的跨越。这种转变既体现为决策过程中“群众获得感”权重的实质性提升,更升华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政绩担当。正如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建设者用半个多世纪创造的“绿色奇迹”,正是正确政绩观与历史耐心相融合的生动写照。
(二)构建与时俱进的党性锤炼机制,解决“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困惑问题
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新时代领导干部要想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的政治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明的纪律作风,在工作中与时代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志同道合,就必须构建与时俱进的党性锤炼机制。
锤炼党性本质是政治人格的塑造过程,需要在持续的学习、实践、反思中实现自我革命。锤炼党性需把握政治、价值和实践三大核心维度,并在实践中形成闭环。在政治维度上,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重大部署与党中央战略意图保持高度一致。在价值维度上,需要实现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思想转变,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举措,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仆意识。在实践维度上,要培育“功成不必在我”的战略定力,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长期任务中,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评价机制,避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这种“三维一体”的锤炼机制,构建了认知、价值、实践有机统一的转化闭环,要求领导干部在践行正确政绩观时,必须实现政治立场与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同频共振、价值取向与人民群众期盼的高度契合、实践标准与历史检验要求的有机衔接。
构建与时俱进的党性锤炼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深刻反思自身的政绩观偏差。一是建立深度锤炼机制。领导干部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载体开展常态化自我检视,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直面政绩观偏差。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制度,对重大决策失误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执行责任也反思政绩导向偏差。二是完善决策追溯体系。对重点工程项目推行“全生命周期复盘”,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决策存证链,确保政策制定、资源调配、绩效评估等环节可追溯可问责。三是创新政绩评价模式。构建“群众满意度+专业评估得分+历史检验值”的三维考核模型,将“12345热线诉求解决率”“网络舆情正向指数”等纳入评价体系。四是筑牢思想防线。建立政绩观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构建政治风险预警体系,通过定期党性“体检”将作风要求转化为刚性约束;开展党性教育专项整治,以延安整风精神破解“空转虚化”痼疾,推动学习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构建与时俱进的党性锤炼机制,体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核心要义,更是将党性锤炼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形成了新时代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修课”。通过常态化锤炼党性,领导干部能够不断筑牢思想根基,确保政绩观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以与时俱进校准价值坐标,使领导干部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绩观上的偏差;用制度刚性保障实践成效,确保党性锤炼机制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深化。这既是对“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的深刻回答,又是解决“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困惑的现实支撑,彰显了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制度优势,更为新时代领导干部队伍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政绩观提供了实践方案,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重要力量。
(三)构建干事容错纠错保障机制,解决“靠什么树政绩”的制度创新问题
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为干事创业者构建容错保障机制,既破解了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瓶颈,又回应了“靠什么树政绩”的时代之问,让领导干部在改革创新中既能“放开手脚”又能“守住底线”。20XX年,中共中央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随后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或者容错纠错文件,这些政策文件从顶层设计到地方实践层层推进,不仅明确了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适用范围与操作程序,为干部干事创业划定了清晰的“安全区”,而且通过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内生动力,在全社会营造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从历史维度看,容错机制始终与中国共产党的制度创新同频共振。自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历经改革开放后的制度化探索,至新时代形成“三个区分开来”政策体系,其演进历程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鼓励领导干部担当的制度自觉。从理论维度看,容错机制通过“理解制度内涵、认同制度价值、践行制度要求、收获制度成效”的完整链条,激发了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改革创新的热情和积极性。然而,调研显示,当前机制制度执行环节的名实不符现象,迫切需要系统性改革以释放治理效能。容错机制运行面临象征性落实、政策核心标准缺失和制度衔接困难等问题。
一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象征性治理现象突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避责倾向,导致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规避性执行等问题;二是政策文本存在容错情形、认定程序、结果运用等核心标准“三缺”问题。陈朋针对基层干部对容错机制建设的感知和认识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1.35%的受访者期待政策条文更具体,33.05%的受访者期待典型案例指引,22.44%的受访者期待流程更简洁;三是制度衔接机制缺失,仅有少数案例实现事前备案与精准问责的有效衔接。这些实践困境折射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怕担责倾向,存在“不敢为”与“不愿为”的矛盾,最终导致容错机制出现局部“空转”。
破解干部队伍“不敢为、不愿为”问题,需打造“制度规范筑牢根基、法治约束强化保障、绩效考核激发动力、监督问责确保实效”的立体化保障机制。在制度设计上,推行清单化治理模式,细化容错情形认定标准,厘清“可容之错”与“不可容之错”的边界。如南京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二元结构,打破“洗碗效应”,有效激发领导干部敢闯敢试的内生动力。在法治保障层面,构建立法嵌入与程序闭环的整合型保障机制,既能保障程序正义,也可强化制度权威性。如杭州“事前备案、事中监督、事后回溯”的闭环程序,在招商引资、政策创新等12个领域建立配套机制,实施容错备案制,形成“备案—认定—处置”的法治化路径。在创新考核机制上,将“12345热线响应时间”“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率”等民意指标纳入考核。如2024年北京市“12345热线”指标诉求解决率和满意率分别达96.7%和97.0%。在监督体系上,建立“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审计机关+社会监督”的协同监督网络。如杭州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通过数据碰撞生成预警2万余条,查实率71.96%。通过制度创新,容错机制形成“正向激励激发担当、容错免责鼓励创新、偏差校正确保方向”的动态治理循环,既破解了“为官不为”,也回答了“靠什么树政绩”的时代命题,实现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
十五、努力创造为党尽责、为民造福的过硬实绩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当前,广西迎来了历史最好发展时期,必须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牢固树立“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笃行实干、久久为功,书写好新时代壮美广西的精彩华章,不负伟大时代、不负人民期盼。
唱响加快高质量发展主旋律。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发展观,才能完成好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广西深刻把握自身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和独特作用,注重策略方法、强化资源整合、创新应用场景,构建“北上广研发+广西集成+东盟应用”的发展路径,加快建设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打造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合作高地,为高质量发展开辟新赛道、注入新动能。我们将进一步优化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体系,健全涵盖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效益、资源消耗、债务风险等在内的综合评价机制,让质量和效益成为硬指标,坚决遏制“要速度不要质量”“顾当前不顾长远”“重经济不重环保”的粗放式发展,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扬长补短,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以高质量发展丰硕成果展现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力量。
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广西连续多年把八成左右的财政支出投入民生保障,实施一系列惠民实事工程,为农民工牵线搭桥、帮大学生就业落脚、促进教育医疗提质扩容、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供给,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国前列。业绩源于人民需要,成果交由人民评判。我们将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成效作为检验政绩的核心标尺,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在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用人民群众的“脸色”来检验工作和政绩的成色。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GDP快速增长是政绩,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总书记称赞“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我们牢记嘱托,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狠抓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八桂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我们将统筹建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一手抓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一手护自然生态生机盎然,坚决不要带污染、带血泪的GDP,纵深推进涉重金属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污染等问题排查整治,谋划建设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引领全区有色金属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筑牢我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
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广西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举全区之力支持柳州化债为突破口打响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攻坚战,建立全面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机制,强化边境地区综合治理,坚决守好祖国“南大门”。我们将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和系统治理,严肃查处盲目举债、数据造假、违规上马“两高一低”项目等问题,坚决守牢粮食安全、生态环保、安全稳定等底线,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广西,以边疆安宁、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实际成效体现政治担当和政绩标准。
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权力滥用是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也是造成政绩观错位的重要因素。广西坚决廓清“广西政治生态不错,反腐败任务不重”等错误认识,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把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刻汲取蓝天立、周家斌、彭晓春等案教训,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工程项目谋私贪腐等系列专项整治,部署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加大风腐“同查”力度,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一严到底的信号。我们将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扎实开展干部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为基层减负、向形式主义亮剑,以严的基调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引导广大干部锤炼党性、务实担当,从“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从“等等看”向“马上干”转变、从“找借口”向“找出路”转变、从“干一时”向“一直干”转变,使大家心更齐、“气”更清、劲更足,以良好政治生态保障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十六、不断完善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认真实施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健全监督问责约束机制,为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健全正确政绩观教育培训机制
政绩观问题说到底是思想认识问题,政绩观偏差说到底是思想认识错位,健全正确政绩观教育培训机制是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重要基础。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健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读书班、“第一议题”、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等具体制度,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突出抓好党性教育,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政绩。要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帮助干部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
(二)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
考核评价是干部干事创业“指挥棒”。总书记指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选任办法,既重能力又重品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使品德端正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要持续完善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施领导干部政绩正反双向评价,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群众满意感知等设置正向评价内容,结合面上典型表现、新型偏差倾向等设置负面评价内容,通过优化指标设计、改进方式方法,提高考核科学性、精准度,真正把“指挥棒”举起来、让“红绿灯”亮起来。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为党员干部立起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标尺。
(三)健全正确选人用人机制
有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就有什么样的政绩导向,正确的用人导向是指引干部成长进步、引领干部干事创业的风向标。要健全精准有效的知事识人体系,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的重要标准,把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健全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在正确政绩观引领下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进一步明确“下”的情形、优化“下”的程序、拓宽“下”的渠道、压实“下”的责任,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力度,坚决不用那些政绩观不正的干部,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保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稳定,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防止频繁调整诱发干部浮躁情绪、短期行为,坚决杜绝“击鼓传花”“新官不理旧账”。
(四)健全监督问责约束机制
树牢正确政绩观既要正向引导,也要反向约束。总书记指出:“一些干部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乱账,最后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这是不行的。我说过了,对这种问题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问责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规范行为、纠治政绩观偏差,严格按照正确政绩观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开展工作。要把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及时纠治政绩观偏差突出问题,对查明属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让党员干部真出业绩、出真业绩。要建立健全政绩观偏差问题倒查机制,突出跟踪式纠偏,持续巩固“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成果。要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全链条建立容错纠错制度,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高度统一起来,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营造鼓励干部勇于创新实践、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十七、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高质量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探索形成的工作方式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着重强调的工作策略方法,对我们做好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握正面清单。推动高质量发展,
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又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要求。在党员干部的所有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非观、政绩观,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好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从正面清单看,就是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总书记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世界眼光,胸怀‘国之大者’,把历史、现实、未来贯通起来,把中国和世界连接起来,增强战略思维能力,使我们制定的战略符合实际、行之有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的战略支撑。”党中央明确要求在粮食安全、风险处置、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实行党政同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领悟力,始终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悟透党中央决策部署“是什么”“为什么”,强化责任担当,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善于把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棋局,做到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认识和化解矛盾,是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在地方工作期间,总书记同志领导制定厦门15年发展战略、福州“3820”战略工程和浙江“八八战略”,都是在广泛问计、扎实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的。高频次实地调研、每决大事必先调研、每年定一两个重点调研题目、多方面谈话调研等,总书记同志为我们作出表率和示范。2025年4月,总书记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调查研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在确定发展思路和战略举措时注重体现自身特色、发挥比较优势。”要围绕高质量发展阶段新特征、科技新变化、人民新需要、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和空间布局等,紧盯问题短板及其根源,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处理好国内和国际、速度和质量、政治和经济、发展和民生、资源和生态、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自觉认识和更好遵循经济发展规律。通过问题表象看本质,探寻问题背后的内在规律,是做好经济工作的重要前提。顺应和运用好市场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就能够确保方向上不偏倚、质效上事半功倍。抓经济发展,既要在时间上认识、尊重、顺应规律,不超越阶段、超出条件安排,制定长远规划时保持历史耐心、反复研究论证、谋定而后动;又要在目标任务定下来后,雷厉风行抓落实、久久为功抓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全方位、开创性的成就,发生深层次、根本性的变革,根本就在于我们党高度自觉地顺应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始终走在正确道路上。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从繁杂问题中把握事物的规律性、从苗头问题中发现事物的趋势性、从偶然问题中揭示事物的必然性,持续积累和深化经济工作规律性认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提高把握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发展规律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使经济工作更加符合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提高服务群众本领。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鲜明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自觉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从人民群众的真知灼见中获取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灵感,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总结新鲜经验,让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着力提升专业化能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水平,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分工日趋复杂,形态更加高级,国内外联动更加紧密,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有专业化能力支撑。总书记强调:“无论是分析形势还是作出决策,无论是破解发展难题还是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都需要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全面增强各方面本领,广泛深入学习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社会、管理、生态、国际,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各方面的基础性知识,及时掌握前沿动态,自觉赶上时代潮流。有针对性地弥补知识缺陷、能力短板、经验弱项,全面系统学习并科学运用同履职尽责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适应全媒体传播格局,善于把握时、度、效,讲好本领域发展故事,凝聚最大共识。
着力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在地方工作期间,总书记同志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比如,在浙江鲜明提出“宁可十防九空,也不能万一失防”。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反复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切实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告诫全党时刻牢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党的大会报告强调,要“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在一个更加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我国发展”“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不断提高应急处突的见识和胆识,抓住要害、找准原因,整合各方力量、科学排兵布阵,有效掌控局势、妥善化解危机。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党员干部是否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直接决定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效,也直接决定着法治能否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总书记强调,“要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轨道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运用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创新驱动、维护社会公平,全方位推进经济领域法治建设,为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着力提高抓落实能力。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总书记同志在地方工作期间,高度重视抓落实工作,在宁德倡导“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精神,在福州提出“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要求,在浙江强调“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围绕抓落实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意图,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不轻易提新口号,不轻易改弦易辙,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抓住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分清轻重缓急,加强政策配套、协同攻坚、督察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