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委政法委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
近期,通过深入学习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全市主动创稳推进会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我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重大命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政法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其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书记,我深刻体会到,正确的政绩观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体现为政治忠诚的底色、主动创稳的成效、法治保障的温度、队伍建设的硬度。结合XX县实际,我从以下四个方面谈几点体会:
一、筑牢政治忠诚,以“两个维护”校准政绩观方向
正确的政绩观,首先来源于正确的政治方向。总书记强调,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我们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政绩观的正确与否,核心在于是否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我们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全县政法系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把“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透、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实到位,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所追求的政绩是符合党的意志、符合人民利益的政绩。
二是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议大事、抓大事、谋全局”。作为县委政法委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必须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在工作中,我们不仅要看案件办结了多少、打击处理了多少人,更要看是否把好了政治方向、是否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是否保障了县委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这才是政法委书记应有的政绩观。
三是把讲政治融入业务工作。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在具体业务中,就是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办事情。比如在处置涉稳风险时,不能只看是否平息了事态,更要看是否消除了政治隐患;在优化营商环境时,不能只看办了多少涉企案件,更要看是否营造了公平透明的法治生态。
二、深化主动创稳,以“底线思维”体现政绩观担当
正确的政绩观,必须要有担当的勇气和实干的作风。当前,主动创稳是政法工作的主旋律,也是检验我们政绩观是否正确的“试金石”。总书记告诫我们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这就要求我们绝不能追求表面上的“风平浪静”,而要追求深层次的“长治久安”。
一是前置防线,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以前有的同志认为,不出事就是最大的政绩。但正确的政绩观告诉我们,不仅要确保不出事,还要能预知风险、防范风险。我们建立情报信息引领机制,落实重点人员分级管控和命案智能预警,就是要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这恰恰是最大的政绩。
二是源头治理,变“事后处置”为“事前化解”。矛盾纠纷如果不在源头化解,小事就可能拖大、大事就可能拖炸。我们推行“分级分类调处、三级协同办理”模式,推动9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让群众在家门口解决问题,减少诉讼增量,降低社会对抗,这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政绩观的生动体现。
三是夯实基础,变“一时平安”为“长治久安”。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我们深化“网格+”融合机制,攻坚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就是要打造一支永不撤退的基层治理力量。把基层基础夯实了,平安建设才能行稳致远。
三、强化法治保障,以“人民满意”衡量政绩观成效
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最好的民生福祉。我们要把“人民至上”刻在心上,用法治力量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大局。我们紧扣XX县“工业主导、农业优先、文旅融合、数智赋能”发展定位,主动把政法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开展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打侵企违法犯罪,畅通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真正的政绩,不是看开了多少罚单、查了多少企业,而是看是否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让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二是强化执法司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政法工作的灵魂。我们发挥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库作用,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坚决纠正执法司法中的偏差。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才是政法工作最硬核的政绩。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急难愁盼。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我们严格落实“第一时间现场指挥、第一时间处置到位、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的工作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在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诉求。群众点赞的口碑,才是我们最大的奖杯。
四、锻造过硬铁军,以“自我革命”坚守政绩观底线
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靠人来落实。队伍不过硬,再好的蓝图也是一句空话。总书记要求我们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我们必须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持续深化“铸忠诚警魂”活动,为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一是铸牢忠诚之魂。持续加强政治建警,教育引导全县政法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在思想上固本培元,才能在行动上不走偏锋,才能确保我们追求的政绩是忠诚于党的政绩。
二是提升履职之能。正确的政绩观需要过硬的本领支撑。我们聚焦实战实用实效,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只有本领高强,才能创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政绩。
三是绷紧纪律之弦。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廉洁从政、干净干事。我们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数据政绩”,以清正廉洁的形象取信于民。
四是凝聚奋进之力。团结就是力量。我们坚持从优待警与从严治警相结合,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风清气正、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只有全体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汇聚起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政绩观是面镜子,映照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作为新时代的政法委书记,我将始终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以此次研讨为契机,进一步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把政治忠诚作为第一标准,把主动创稳作为第一责任,把人民满意作为第一追求,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保障,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和美XX、康养XX、魅力XX、平安XX、文明XX贡献全部政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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