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上的发言
同志们: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和中办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要求,我们今天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这次读书班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领会《通知》精神,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的理念,以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下面,我围绕学习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谈四点认识和体会。
一、以学铸魂固根本,在深学细悟中校准政绩航向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是衡量领导干部从政价值的基本标尺","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是必须回答好的根本问题。对于法院而言,司法审判是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我们的政绩直接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审理中、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每一份裁判文书的说理论证中。如果政绩观出了偏差,就会导致偏离法治轨道、损害司法公信、侵害群众利益的严重后果。我们必须把学深悟透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校准政绩航向,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是深学重要论述,筑牢思想根基。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研读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系统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要深刻理解"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格局,准确把握"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的辩证关系,切实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立场问题。要将学习与学习总书记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深刻认识公正司法与正确政绩观的内在统一性,明确法院系统的政绩最终要体现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上,而不是体现在数字好看、排名靠前上。要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读书班、支部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全覆盖,确保每一名干警都能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从思想深处打牢正确政绩观的根基。
二是精读政策文件,把握形势要求。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将法院工作自觉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要系统学习党的大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形势新要求,认清法院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中肩负的职责使命。要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司法纪律规定,明确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要将学习"十五五"规划建议与谋划法院"十五五"工作思路结合起来,找准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法院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三是践悟实践要求,强化知行合一。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要深刻认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在具体办案中检验政绩观是否端正: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是否坚持实事求是,不搞虚假结案、不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指标;是否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审判,不因外部压力和人情干扰而偏离法律;是否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深刻反思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政绩观偏差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以查促改正偏差,在刀刃向内中纠治顽瘴痼疾
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敢于正视问题、勇于刀刃向内。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当前,法院系统在政绩观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重数量轻质量,片面追求结案率、调解率等指标数据;有的重眼前轻长远,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有的重形式轻实效,热衷于造声势、出风头,搞"花架子"工程;有的重个人轻群众,把个人升迁看得比群众利益还重。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纠正,就会损害司法公正,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我们必须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深入查摆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一是深入查摆问题,找准偏差根源。要按照《通知》要求,通过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反映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在审判质效方面深入查摆:是否存在片面追求结案率而忽视案件质量的问题,是否存在为了数据好看而搞"突击结案""程序空转"的问题,是否存在重判决轻调解、重结案轻执行、重效率轻公正的问题。要在司法作风方面深入查摆:是否存在对待当事人态度冷漠、推诿扯皮的问题,是否存在司法便民措施流于形式、群众获得感不强的问题,是否存在重裁判轻释法说理、"一判了之"的问题。要在内部管理方面深入查摆:是否存在选人用人唯"指标"论、唯"数据"论的问题,是否存在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干警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正向激励不够的问题。要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查摆走过场、搞形式。
二是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见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等不拖、务求实效。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整改与中央巡视整改相结合、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相结合、与"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相结合、与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相结合,做到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对于审判质效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立即纠正不合理的考核指标设置,取消不符合审判规律的排名通报,引导干警把精力集中到提升案件质量上来。对于司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变化、得到实惠。要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调度、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三是开展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信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要集中整治"指标至上"的问题,坚决纠正不顾审判规律、片面追求数据指标的错误做法,建立科学合理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引导干警把"质量优先、兼顾效率"落到实处。要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严肃查处办案超期、程序违法、执行不力等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集中整治司法不廉洁的问题,对以案谋私、徇私枉法、充当诉讼掮客等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干警从文山会海、过度留痕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到办案上、用到服务群众上。要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让群众可感可及,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以制促治建长效,在建章立制中扎紧制度篱笆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能仅靠一时的教育引导,更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形成长效保障。总书记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于法院而言,审判权、执行权、管理权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乎司法的公信权威,必须从制度机制上筑牢防线、堵塞漏洞。我们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查找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以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一是完善考核评价,树立正确导向。考核评价是"指挥棒""风向标",考核导向是否正确,直接决定政绩观是否端正。要全面审视现有考核评价体系,坚决清理纠正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指标设置。要建立以办案质量为核心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降低结案率、调解率等数量指标的权重,增加案件质量评查、当事人满意度、裁判文书质量、服判息诉率等质量指标的权重。要完善法官业绩评价制度,注重对法官办案能力、审判水平、司法作风的综合评价,避免简单以数据论英雄。要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对踏实肯干、公正办案、群众口碑好的干警给予表彰奖励,对弄虚作假、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的行为严肃问责。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警撑腰鼓劲,消除后顾之忧,让干警安心、安身、安业。
二是健全审判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审判管理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要围绕审判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进一步完善审判权责清单,明确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权限,确保权责明晰、各司其职。要健全案件分配机制,完善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制度,防止"人情案""关系案"。要完善合议庭运行机制,落实合议实质化要求,避免"合而不议""形合实独"。要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要完善裁判文书审核把关机制,加强类案检索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要深化司法公开,持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三是强化监督制约,筑牢制度防线。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要完善院内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督察室、审务督察的作用,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定期排查审判执行、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基建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健全记录、报告、通报制度,筑牢防止权力干预的"隔离墙"。要完善问责机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严格追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制度真正"长牙""带电"。
四、以民为本验成效,创造经得起人民检验的实绩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体现在为民造福的实际成效上。总书记深刻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对于法院而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检验司法政绩的根本标准。我们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查摆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整改整治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成效接受群众评判,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核心的期待。要牢固树立"办案就是办人生"的理念,引导干警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审理每一起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既注重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又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要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把法理、事理、情理讲清楚、讲透彻,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信服。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主动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化解不满情绪,促进服判息诉。要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法院最大的政绩。
二是坚持司法便民,回应群众期盼。司法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要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司法服务中。要持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让群众"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办所有事"。要加强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等便民举措,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要加强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妥善处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以暖心的司法服务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三是坚持服务大局,彰显司法担当。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融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围绕"十五五"规划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件,助力美丽中国建设。要深化国际商事审判机制改革,提升涉外司法能力和水平,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法院力量。
同志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也是一次深刻的党性锤炼。让我们以此次读书班为新的起点,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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