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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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心得体会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对于区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来说,肩负着指导全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身处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关键枢纽,既是党的创新理论的“宣传员”,又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施工员”,更是党员干部作风形象的“监督员”。岗位特殊、职责重大,更须以党性为根、人民为本、实绩为要,在统筹谋划中谋长远之策,在服务基层中解急难之盼,在日常督导中求落实之效。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对“为谁树政绩、树何种政绩、如何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下面,我结合自身思想实际、岗位职责和工作实践,与大家交流几点想法:


一、以思想淬炼为“指南针”,校准政绩观的根本坐标


思想引领行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从思想根源校正偏差、强基固本。通过系统学习,我深切体会到,正确的政绩观,实质上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方面的集中展现。


(一)以政治引领强化责任自觉。总书记强调:“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细悟“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深刻内涵,将为民服务的价值理念转化为时时放心不下的行动自觉,从思想根源上消除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错误倾向。要深刻理解责任不仅是权力赋予的使命,更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更在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每项党建任务都当作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为民服务的落脚点,在组织建设中夯实战斗堡垒,在党员教育中筑牢信仰之基,在作风监督中涵养清风正气。


(二)以制度规范压实责任链条。工委的政绩,不在于启动多少大项目,而在于是否有效引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将心思和精力放在为人民服务上。要真正把党建责任压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把服务效能体现在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群众办事的“关键一环节”、基层反映的“高频堵点上”。多一些“润物细无声”的制度供给和机制创新,少一些“轰动效应”式的形象工程;多一些“钉钉子”精神的久久为功,少一些“短平快”思维的急功近利;多一些直面矛盾的担当作为,少一些回避问题的“选择性失明”。多一些“解剖麻雀”式的调研问需和精准施策,少一些“拍脑袋”决策的主观臆断;多一些“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气度,少一些“出彩优先”的政绩冲动;多一些“板凳甘坐十年冷”的定力坚守,少一些“立竿见影”的浮躁心态。


(三)以一线历练提升责任能力。正确的政绩,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考验的实际成绩,既包含显而易见的“显绩”,也包括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工委的工作,多涉及思想政治工作,聚焦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其成效往往难以用具体数据衡量,更多体现为一种“潜绩”。要聚焦机关工委工作重点难点任务,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引育留用等重点领域主动领题破题,在破解问题中锤炼“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和专业能力。要主动参与基层一线工作,在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中心工作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把责任担当转化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实际行动,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顶得上、打得赢,以实际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


二、以为民服务为“主引擎”,清除政绩观的灰尘污垢


共产党人的政绩观根植于党的性质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决定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为人民出政绩。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清造福人民的意蕴承载、强化服务人民的价值追求,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增强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对照党章党规、群众期望、先进典型,我深入剖析自身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发现仍有一些“思想垢”需要经常清扫。


(一)清除急于求成的浮躁心理。有的党员干部在基层落地的适配性、党员群众的真实获得感关注不足,忽视了“盆景”易成、“风景”难就的客观规律;对长效机制建设思考不深,存在“活动一过、热度即退”的倾向。这本质上是人民立场尚未完全扎根、宗旨意识仍需淬炼的表现——把“做了”当成“做好”,把“有形”等同于“有效”,实则是政绩观上“本末倒置”的苗头。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不计较个人功名,努力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对当务之急立说立行、紧抓快办,对长期任务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努力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清除脱离基层的思维定式。工委的工作职责是指导机关各单位的党建工作,但机关单位众多、情况复杂。在工作中,有时习惯于按照统一的方案和模式推进,对不同单位的行业特性、党员构成、业务差异等“本地化”因素研究不深,提出的指导意见有时“隔靴搔痒”,不够精准,未能完全做到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要坚决反对热衷于对上表现、不对下负责、不考虑实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不能追求“短、平、快”政绩,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讲真话、察真情、报真数,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党员、干部要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让“群众点题”真正化为“群众点赞”。


(三)清除重痕轻绩的行为惯性。在日常工作中,为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有时会不自觉地陷入“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怪圈,过分注重工作台账、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痕迹”是否完美,而对这些工作背后党员干部的真实想法、基层单对实际困难的关注不足,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实效性。要以党性为魂、人民为本、实绩为要的知行合一者,把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党建引领中强根基、在服务基层中见真章、在破解难题中求突破;坚持“显绩”与“潜绩”统一,既抓立竿见影的机制优化、品牌创建,更重润物无声的思想浸润、队伍锻造、制度沉淀,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把成效落在实处。


三、以转变作风为“压舱石”,践行政绩观的实干担当


知为行之始,行为知之成。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体现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之中。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第一政绩是为民造福”,把岗位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主阵地、检验党性修养的试金石、锤炼实干本领的大考场。


(一)成为勤学深思的“笃行者”。树立与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是党员干部的终身任务。要深入学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命题,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锤炼党性、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实际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文山会海”隐形变异、党建业务“两张皮”、党员教育管理实效性不强等堵点难点,带头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既看“门面窗口”更查“后院角落”,既听“顺耳话”也听“逆耳言”,真正把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对策提实。


(二)成为求真务实的“实干者”。实干担当是党员干部最鲜明的底色、最硬核的本领、最可贵的品质,是检验党性纯度和人民立场的试金石。面对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我将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心中有底”的执行力,把每一项任务都当作政治答卷来对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紧密联系2026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把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到服务机关党建提质增效的整个过程。在工作里,多一些既“身入”又“心到”的调研,少一些“走马观花”般的检查;多一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少一些不切实际的指令要求。用心用情做好每一件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小事”,努力创造经得起检验的成绩。


(三)成为严于律己的“守护者”。作为工委干部,岗位特殊,更应在纪律作风方面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要始终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坚持从小事小节守起、从日常言行严起,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以“慎独慎微慎初”的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行为堤坝。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评判,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自身的实际行动,维护机关工委干部的良好形象。


我的发言结束了,有不当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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