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委常委、秘书长在市委党校上的授课(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XX市委常委、秘书长在市委党校上的授课
同志们:
今天,很高兴来到市委党校,与秋季主体班的各位学员一起交流。当前,全市上下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实践新篇章。在这样的关键时期,市委决定在党校举办这次专题辅导,主题是“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作风保证”。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对基层干部的深切关怀,对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坚定决心。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干部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力量。他们的状态如何、干劲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落地生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就像“牛皮癣”,反复发作、久治难愈,像无形的枷锁,束缚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消耗了他们抓落实、谋发展的宝贵时间和精力。文件会议过多过滥、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过度留痕、责任“甩锅”、APP打卡排名……这些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仅让干部疲于应付、苦不堪言,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
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此洞若观火,始终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论述,一针见血地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强调要“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要求“纠正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不开不解决问题的会,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总书记的谆谆告诫,振聋发聩,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从制度层面根治这一顽疾,2024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8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这是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专门为基层减负制定的制度规范,标志着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新阶段。《若干规定》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精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
今天,我主要围绕“深刻领会减负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减负工作的重点任务、切实推动减负工作落地见效”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同学习《若干规定》精神,交流认识和体会。
第一部分:深刻领会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大意义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才能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认为,其重大意义至少体现在以下四个维度:
第一,这是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最终要靠基层来落实。如果形式主义盛行,导致中央的好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变形走样、落不了地,或者基层干部被无谓的事务缠身,无法集中精力抓贯彻、抓执行,那么“两个维护”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整治形式主义,让基层轻装上阵,就是为了打通政策落实的“中梗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这绝不是一般性的工作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我们必须把贯彻执行《若干规定》、为基层减负,作为检验是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第二,这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密切党群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最大危害,就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干部整天忙于“文山会海”、应付检查、填报表格,哪还有时间和精力深入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去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长此以往,必然疏远同群众的感情,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基层减负,实质上就是为服务群众“加时”,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群众坐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第三,这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关键举措。总书记深刻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层层加码下指标,过度追求“留痕”,背后往往是扭曲的政绩观在作祟。《若干规定》明确其制定目的之一,就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积极担当作为,有更多精力抓落实”。通过减负,就是要纠正“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偏向,把干部从无效内卷、空转消耗中解放出来,把时间和精力真正用到干实事、求实效上,营造崇尚实干、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第四,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的作风保障。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面临的发展任务异常艰巨繁重,改革发展稳定面临诸多风险挑战。越是任务重、挑战大,越需要优良的作风来保障,越需要基层干部心无旁骛、聚精会神地抓发展、促改革、保稳定。如果基层干部依然被形式主义捆住手脚,如何能冲锋陷阵、攻坚克难?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就是为发展清障、为实干赋能,让广大基层干部能够卸下包袱、放开手脚,在推动XX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篇章的新征程上奋勇争先、挺膺担当。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这为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引。
第二部分:准确把握《若干规定》的重点任务与核心要求
《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内容系统全面,要求具体明确,靶向精准,操作性很强。我们必须逐条学习、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概括起来,重点任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切实精简文件,推动文风“瘦身健体”。“文山”是基层的一大负担。《若干规定》从数量、质量、审查三个环节提出了硬约束。一是严控数量。实行计划管理、总量管控和发文立项制度,严格控制临时性、配套类、分工类发文。年度发文数量一般只减不增,超过上年度要书面说明。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部门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特别要警惕以“红头”变“白头”、正式改便笺、多文合一等方式规避管理。二是提升质量。大力倡导“短实新”文风。除部署综合性工作外,地方和部门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4000字。文件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着重提政策措施,一般不必大段阐述形势意义。配套文件不得简单照抄照搬上位文件。三是加强评估审查。制发文件必须进行“减负一致性评估”,加强政策性、合规性审查。原则上不要求基层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制定配套文件。除专门文件外,不得在文件中随意对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创建示范、达标、“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等提出具体要求。这要求我们各级机关在动笔之前就要先想想,这个文件是不是非发不可?能不能再短一点、再实一点?
二、严格精简会议,提升议事决策效率。“会海”同样消耗巨大。《若干规定》对会议的计划、规模、效率作出了严格规定。一是严控数量频次。实行计划管理。本系统综合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业务工作会议能并则并、能简则简。严禁对上级精神“开会传达不过夜”。未经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不得随意召开直达基层的会议(含视频会),已经直接开到基层的,不得层层再开。已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专门开会。要特别防止年底年初会议扎堆,切实减少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村(社区)书记、主任参加的会议数量。二是控制规模规格。严控参会范围,只安排与主题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坚决不搞层层陪会。由分管负责同志召集的会议,一般不要求下级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部门会议未经同级党委批准,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会。要打破“看领导级别定参会级别”的惯性思维。三是提升质量效率。坚决开短会、讲短话。主要负责同志讲话或会议主报告不超过1小时。控制发言时间,不搞一般性工作汇报和表态。会议会期要压缩,能开半天的不要开一天。大力推广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形式。
三、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为基层卸下“千斤重担”。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方式不当,是基层干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若干规定》对此作出了系统性规范。一是严格计划备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涉及地方的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内每部门原则上不超过1项,同类合并,多部门联合。未经报备不得开展,计划外确需开展的要一事一报。严禁打包计划、拆分执行,严禁以调研之名行督查考核之实,调研结果不得作为考核问责依据。上级部门开展的,一般不要求地方层层配套开展。二是改进方式方法。这是一大亮点,直指痛点。督查检查考核调研,不得动辄要求见主要负责同志,不得频繁要求基层填表报材料。不得将获得领导批示、刊发文章信息等作为考核内容。坚决不把是否开会发文、拍照留痕、制作学习笔记等作为评判工作优劣的标准。工作刚部署就安排督查检查考核,这是典型的折腾基层。督查检查考核原则上不召开动员会、反馈会。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不得以问责代替整改。三是严控总量。省市县三级要统筹对基层的督查检查事项,防止多头重复、集中扎堆。县及以下单位的所有考核事项要合并开展,分别由市、县、乡统一组织实施,其他单位不得单独开展。这意味着,基层迎检备考的压力将得到根本性缓解。
四、规范借调干部,稳定基层工作力量。“上面千把锤,下面一颗钉”,如果连“钉”都被频繁抽走,基层工作如何运转?《若干规定》亮出了“红线”。一是“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这是刚性规定,原则上不得借调。同时,严禁以工作专班、跟班学习、交流锻炼等名义变相借调。二是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确需借调的,必须聚焦工作急需,从严控制数量,履行党组(党委)审批和报同级组织部门备案程序。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延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且需征得派出单位和本人同意。这为基层留住人才、稳定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规范政务APP管理,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随着数字化发展,政务APP过多过滥、强制使用、打卡排名等问题成为新的负担。《若干规定》开出“药方”。一是清理整合。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原则上最多运行1个面向基层的政务APP,其填表报数功能一般不向下延伸到县级。现有多个的要清理压减整合。各地区要对面向县以下单位的政务APP进行清理整合。二是严格建设管理。立项需审核,纳入统一监管,未经批准不得新建。已有行业统一APP的,应向地方开放权限,推进系统互联互通,地方不再重复建设。三是防止功能异化。严禁强制推广下载、考核通报安装使用率、强制定期登录。不得将政务APP异化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查检查线上化的载体,不得将点赞量、投票数、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考评依据。非必要不得强制要求基层通过APP上传工作照片、视频和轨迹。这旨在让数字技术真正为基层赋能,而不是增负。
六、规范明晰基层权责,筑牢减负“制度堤坝”。责任无限、权责不对等,是基层负担重的重要根源。《若干规定》致力于厘清边界。一是建立健全职责清单。省级要指导建立并动态管理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推动责权一致、责能一致。村(居)委会依法履职,不得将其作为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务的责任主体。要统筹规范各类“某长制”、网格员等,不得随意新增事项。二是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不得擅自将未列入清单的职责事项下放或变相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不得随意以落实属地管理、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制度上墙等方式转嫁工作任务和责任。对已下放事项要清理规范,基层接不住、管不好的要及时收回。三是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精简整合各类村级工作机制,未经省级批准不得要求村级设立各类机构并挂牌。省级统一规定村(社区)挂牌数量、名称和式样。大幅减少要求村(社区)出具的缺乏法定依据的证明。四是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大幅减少种类数量,未经批准不得新增。市县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及乡镇(街道)不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不搞创建结果排名。注重实效,不得搞“运动式”、“作秀式”,不得脱离实际、举债搞创建,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
此外,《若干规定》还对调研陪同、信访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等作出了规范要求。这些规定,构成了一个严密的全链条减负制度体系,体现了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的坚定决心和科学方法。
第三部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减负工作落地见效,为“十五五”开局凝聚磅礴力量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若干规定》已经绘就了“施工图”,现在的关键就是“钉钉子”,一锤接着一锤敲,确保各项规定在XX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结合我市实际,我提几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学深悟透”上见真章。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位在座的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若干规定》与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深刻认识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是可抓可不抓的“软任务”,而是必须抓好的“硬杠杠”;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久之策。要准确把握《若干规定》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为基层减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以上率下,在“带头执行”上作表率。“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整治形式主义,必须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要带头严格执行《若干规定》。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带头改。要带头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带头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带头抵制各种增加基层负担的行为。要坚决防止用形式主义做法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决不能“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上级做给下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才能形成层层减负、人人实干的良好局面。
三、聚焦突出问题,在“靶向整治”上求实效。减负不能大而化之,必须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准识别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比如,文件会议是不是真的减下来了?督查检查考核有没有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政务APP清理整合到位了吗?向基层转嫁责任、摊派任务的现象还有没有?对于基层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拿出硬招实招,开展专项整治。最近,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连续公开通报了多批典型问题,包括摊派报刊订阅、考核指标繁杂导致数据造假、调研层层陪同、盲目决策建设“半拉子”工程、牌匾整治“一刀切”、花钱买“百强县”排名等。这些案例触目惊心,教训深刻。我们要以案为鉴,主动对照检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在我市发生。
四、健全长效机制,在“常治长效”上下功夫。形式主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不能指望“一阵风”,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建立健全我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要完善文件会议计划管理和总量控制制度,探索建立督查检查考核统筹整合和备案审查机制。要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动态监测基层负担情况。要把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减负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其固化为制度规范。
五、注重减负赋能,在“激发活力”上促担当。减负是手段,赋能是目的。减掉的是不必要的负担,增加的是干事创业的空间和动力。要在减负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基层的赋能支持。要推动编制、职数、待遇、培训等资源向基层倾斜,帮助基层干部提升能力素质。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把减负带来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一线工作中去,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学习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契机,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谋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实践新篇章、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我的报告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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