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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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题党课上的讲话


贯彻落实总书记基层治理重要论述,全面高效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上一堂专题党课,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全面分析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如何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以平安建设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重要成就,续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总书记强调,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总书记还深刻指出,“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作为全县政法战线的骨干力量,同志们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下面,我围绕四个方面,与大家交流学习体会和工作思考。


一、深刻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治安方略,是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内在要求。我们要从政治高度、历史维度和现实角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领导“中国之治”的宝贵经验


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平安中国建设的根本保证”,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全面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中国成为世界上公认最安全的国家之一,是世界上命案发案率最低、刑事犯罪率最低、枪爆案件最少的国家之一。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我国创造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的重要奥秘。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要求


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社会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所在。我们要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基层治理和社会治安做得更扎实。要弘扬好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互礼让、以和为贵,解决好民生问题,化解好社会矛盾,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建议》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包括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扎实推进,并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四)树立正确政绩观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着重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总书记深刻指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把握好三个关键:一是要明确政绩为谁而树。政绩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政绩,归根到底要体现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上,而不是体现在台账多漂亮、汇报多精彩上。二是要明确树什么样的政绩。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既需要解决眼前突出问题,也需要久久为功夯实基层基础。三是要明确靠什么树政绩。总书记特别叮嘱:“要树牢正确政绩观,发扬钉钉子精神,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坚持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清醒认识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严峻形势


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2025年上半年,全国刑事、治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1.6%和1.1%,命案数同比下降8.8%,未发生影响恶劣的极端案件。全国2848个县级综治中心已正式运行,实现有牌子、有场地、有力量、有机制、有效果的“五有目标”。但也要清醒看到,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大,国内经济运行面临挑战,矛盾纠纷总量呈不断上升态势,矛盾化解和风险防范基础性工作还有不少短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新形势下仍面临一些新挑战。


(一)国际形势深刻演变带来的外部挑战


国际形势的复杂变化对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深刻影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外部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手段更加隐蔽多样,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更加尖锐复杂。一些境外势力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风点火、挑拨离间,企图破坏我国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社会矛盾多元叠加的内部压力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70%,人口高度集中、流动性显著增强,城市运行与社会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物业管理等矛盾纠纷多发频发。矛盾纠纷总量呈不断上升态势,且呈现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诉求复杂化的特点。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叠加,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有的地方存在“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工作推进层层衰减,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三)新型违法犯罪带来的治理难题


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依然高发,受害群体呈现年轻化、老龄化双向攀升的新特征。网络犯罪、跨境赌博、毒品犯罪等呈现智能化、隐蔽化趋势,打击难度不断加大。同时,社会治安治理面临警力有限与风险激增的结构性矛盾。传统治理手段难以有效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科技赋能和社会动员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存在的短板


调研发现,基层治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网格存在“虚格空岗”的问题,实名包保的责任没有压实。社区权责严重不对等,职能部门随意把高难度工作下压给社区,导致社区“有事无人管、有人无权管”。综治中心虽然硬件建起来了,但“联而不动、协而不同”的困局并没有真正打破。有的地方信息化建设滞后,数据共享不畅。治理主体的结构性失衡问题仍然存在,政府力量过强,社会治理资源分散。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社会治理效能,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五)错误政绩观带来的工作偏差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一些地方和干部也存在政绩观偏差问题。有的重“显绩”轻“潜绩”,热衷于搞“亮点工程”“盆景项目”,忽视打基础、利长远的基础性工作;有的重形式轻实效,台账做得漂亮、汇报讲得精彩,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并没有真正提升;有的急功近利,对矛盾纠纷采取“捂盖子”“摆平”的方式,没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留下隐患;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存在文牍主义和繁琐哲学。总书记强调要“坚决反对文牍主义和繁琐哲学,更加重视评价工作实绩和发展实效”。我们必须坚决纠治这些政绩观偏差,切实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


三、如何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必须以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指引,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要运用“科技+群众路线”的方式,夯实基层基础,切实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牵引,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基层治理根基


总书记强调,“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要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让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高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探索深化网格化党建等方式,将网格作为加强治理、服务群众的基础单元。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要坚持把党组织建在综治中心关键岗位,明确党员干部牵头负责矛盾分流、资源协调等核心工作。推动党建与综治深度融合,让党员在矛盾调解一线、治安防控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发现纠纷苗头,就地化解矛盾。


(二)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必须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要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筑起真正的铜墙铁壁。


具体而言,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立体化防控网络。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基层专门力量建设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消除治安隐患。升级“雪亮工程”,推进视频监控全覆盖。二是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打电信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管控。严密重点部位防控和社会面巡控,最大限度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处置在源头。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要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动态排查、全量研判、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把各类风险隐患、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社会治理前沿阵地


综治中心是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矛盾风险的基层重要平台。目前,全国已建成2849个县级综治中心,实现了县级行政区划全覆盖。2025年推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976.4万件。全国99.9%的县级综治中心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或“综治中心”统一命名并对外挂牌。各地普遍设立群众接待大厅和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对群众各类诉求的“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我们要对标中央关于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规范化部署要求。深化“常驻、轮驻、随驻”工作机制,推动公安、司法、信访、住建等部门的数据向综治平台汇聚,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改变过去各部门力量分散、“单打独斗”的局面,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


(五)加强科技赋能,提升智能化治理水平


科技是增强基层治理效能的强大引擎。要持续强化科技信息化集成应用,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通过开发智能化风险预测预警模型等方式,加强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动态监测、研判分析,提升智能感知能力、风险预警能力和事件处置能力。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


但也要注意,科技赋能不是科技投入越大越好,要坚持以“够用”为原则,避免一味“超前”、不讲成本、大投入,造成资源浪费。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六)走好群众路线,凝聚共建共治共享合力


必须继续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坚定不移地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化、群众化的新途径。坚持专群结合,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深化群防群治工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动员组织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充分调动多方治理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广泛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活动,通过各种制度安排和方式将人民群众动员组织起来。


(七)健全法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


面对社会治理领域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始终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宽领域、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充分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法律手段,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分止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意识和习惯。


(八)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社会治理工作实践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要牢牢锚定群众所需,求解衣食住行的烦恼、守护生老病死的安康、回应酸甜苦辣的倾诉,用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际成果,不断垒筑起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坚实基石。


第二,坚持实干出政绩。实干不容虚功,实绩拒绝水分。要自觉按规律办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决策前深调研、重论证。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弄虚作假,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每一个矛盾纠纷的化解、每一起案件的侦破、每一次隐患的排除,都是实实在在的政绩。


第三,坚持统筹“显绩”与“潜绩”。不慕昙花一现的热闹,惟求根深叶茂之长青。应不计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一任接着一任,久久为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既需要快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需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基础性工作,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为长远发展夯基垒台。


四、以平安建设新成效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平安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平安的保障。2025年,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全局,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重要部署。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无论是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建议》提出的“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求,还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坚持守牢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重点任务,都离不开基层治理。我们必须以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体政法干部要深刻领悟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精髓,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立足自身职责,坚持干字当头,履职尽责、攻坚克难。要增强政治能力,沉着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带来的挑战。


(二)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牢牢守住政治安全底线。完善捍卫政治安全体系,坚决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二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紧盯防范重大风险,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深入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涉法涉诉等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工作模式从被动处置向主动治理转变。大力推行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提高风险主动发现预警、高效化解处置能力。


三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紧盯经济、民生等重点领域,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


四是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治理力量从“分散作战”向“攥指成拳”转变,服务模式从“被动响应”向“主动靠前”升级。落实实名登记、实名包保、实名追责,同步推进网格能力增强计划。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


五是加强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牵引,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让“有事找综治中心”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确保综治中心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前沿阵地。


(三)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政法铁军


要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推动干部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前提下大胆干事。要引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增强本领、担当作为、争创佳绩。加强基层专门力量建设。


(四)完善考核评价,树立鲜明导向


要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把矛盾纠纷化解率、治安案件发生率等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关键依据。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及时批评纠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引导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


(五)营造良好氛围,凝聚社会共识


要深入开展全民普法,以法治赋能全县高质量发展。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局面。让平安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同志们,基层安则天下安。总书记强调,“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必须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治安方略,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内在要求。全体学员作为全县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深刻领悟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精髓。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要深刻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清醒把握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志们,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新的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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