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区“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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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区“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分析当前我区此类场所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外相关事故的惨痛教训,对我区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压实。刚才,区应急管理局的同志通报了前一阶段的摸排情况和典型问题,区经信局的同志也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我都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以最高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安全生产是发展的底线,是民生的保障,更是必须坚决扛起的政治责任。审视当前,我区安全生产的“基本盘”总体稳定,但潜藏的风险和深层次的矛盾不容有丝毫低估,特别是“厂中厂”“园中园”这一特殊形态,已成为滋生事故的温床和安全监管的“老大难”问题。我们必须用最清醒的头脑、最深刻的认识,来把握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从全国范围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应急管理部7月上旬发布的通报,2026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较大及以上事故数量同比有所下降。然而,这组数据背后,是局部地区和特定行业领域的事故多发频发。工贸领域的火灾、爆炸事故,建筑施工领域的坍塌事故,依然在不断敲响警钟。这些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发生在管理混乱、责任不清的生产经营场所,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与“厂中厂”“园中园”的风险特征高度吻合。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特大火灾事故,如“11・21”安阳火灾事故,一把火烧掉了42条鲜活的生命,起火原因就是企业违规电焊作业,而事发厂房内存在多家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消防设施缺失,最终酿成惨剧。这些血淋淋的教训,深刻揭示了“厂中厂”“园中园”模式下,一旦风险失控,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恶性后果。


从今年上半年的新事发故事看,风险警报从未解除。就在2026年上半年,佛山市发生的“6・2”较大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安顺市发生的“5・26”沼气中毒事故,同样导致3人死亡。这些发生在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虽然未被直接标记为“厂中厂”事故,但其暴露出的管理混乱、责任悬空、违规作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与我们今天所面临的风险根源高度同构。它们再一次警示我们,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任何一丝侥幸的心理,都可能打开“潘多拉魔盒”,引发难以挽回的灾难。我们必须将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


从我区自身情况看,风险隐患存量巨大,不确定性增多。根据近年来的摸底数据,我区作为工业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截至2024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达752家,其中电气机械、通用设备制造业等是我们的主导产业。可以预见,到2026年的今天,这一数字只增不减。在这些企业背后,隐藏着数量更为庞大的“厂中厂”“园中园”租赁单位。这些场所往往呈现出“散、乱、小、差”的特点,产权方、出租方、承租方等多方主体交织,安全责任链条极易断裂。就在2023年,我区工矿商贸领域就发生了3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这些数字警示我们,安全生产的警钟必须长鸣。当前,我们对全区到底有多少“厂中厂”“园中园”,里面有多少家企业,分别从事什么行业,存在哪些重大风险隐患,这些基础性的底数还不够完全清晰、不够绝对精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区的“厂中厂”“园中园”安全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非根治不可的地步。


二、深刻剖析根源,以最准靶向准确把握“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管理的症结所在


“厂中厂”“园中园”的安全问题,表象在现场,根子在管理。要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就必须深入肌理、解剖麻雀,把问题的根源和症结找准、找实、找透。综合各方面情况看,主要矛盾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主体责任悬空,形成“管理真空”。这是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一些产权方、出租方,错误地认为厂房、园区一租了之,自己的责任就尽到了,抱着“收租”的心态,对承租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更有甚者,为了利益最大化,将厂房层层转租、分包,形成“二房东”“三房东”,导致管理关系更加复杂,安全责任被无限稀释。而承租方,特别是大量的小微企业、小作坊,自身安全管理能力严重不足,安全投入意愿不强,甚至为了节省成本,在安全上“偷工减料”。出租方不想管、承租方不会管、政府部门难以全覆盖监管,最终在同一个屋檐下形成了“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管理真空,安全风险自然积聚发酵。


二是准入门槛过低,导致“风险混居”。许多出租方在招引企业入驻时,只重经济效益,忽视安全评估。只要给钱就租,不对承租方的生产工艺、使用物料、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这就导致大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甚至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散乱污”“黑窝点”混入其中。更为危险的是,不同风险等级、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企业被“拉郎配”,混杂在同一栋建筑、同一个楼层。比如,将电焊、喷漆等动火作业车间,与存放布料、海绵等易燃品的仓库安排为“邻居”;将人员密集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置于一墙之隔。这种“风险混居”的格局,极大地增加了风险耦合叠加的可能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火烧连营,造成“小火灾、大灾难”的严重后果。


三是隐患顽固复杂,呈现“动态增量”。“厂中厂”“园中园”由于历史形成原因和现实管理缺失,安全隐患往往具有顽固性和复杂性。违章搭建的泡沫彩钢板房,作为临时仓库或员工宿舍,是典型的“移动炸弹”;为了空间利用最大化而堵塞、占用的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生命的“堵途”;私拉乱接、超负荷运行的电气线路,如蜘蛛网般盘根错节,是火灾的“引信”。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些隐患还呈现出“动态增量”的特点。老的隐患还没整改完,随着企业的频繁变更、生产工艺的随意调整,新的隐患又不断滋生。今天查完是合规的,明天可能就偷偷加了台设备、改了间仓库,这种动态变化给我们的监管和企业自身的管理都带来了巨大挑战。


四是人员素质参差,安全意识“普遍淡薄”。安全生产,人是决定性因素。“厂中厂”“园中园”内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背景复杂,很多人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风险辨识能力严重匮乏。一些企业负责人自身也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之甚少,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根深蒂固。消防演练走过场,安全培训当耳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屡禁不止。这种从管理者到一线员工普遍性的安全意识淡薄,使得各项安全制度形同虚设,安全设施沦为摆设,构成了安全生产链条上最脆弱的一环。


三、采取超常举措,以最实作风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问题已经摆明,症结已经找准,关键在于行动和落实。全区上下要以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雷霆行动”为总抓手,拿出超常规的决心、超常规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坚决彻底地整治“厂中厂”“园中园”安全隐患。特别是今天参会的各位出租方负责人,是园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担起责任。


第一,聚焦源头管控,坚决守住安全“入口关”。一切风险,始于源头。把好入口关,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安全管理。


一要严格准入审核。各出租方必须立即建立并严格执行承租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必须对承租方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法定资质进行审查,必须对其生产工艺、使用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危险特性进行风险评估。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属于淘汰落后工艺的企业,坚决不能“请进来”。


二要明确责任划分。必须全面推行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要用法律条款的形式,逐条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责任。特别是要明确出租方负有对园区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任,承租方负有服从统一管理、落实自身主体责任的义务。协议不能成为一纸空文,要成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和追责问责的铁证。


三要建立统一管理体系。出租方绝不能只当“甩手掌柜”,必须建立起覆盖整个厂区、园区的统一安全管理体系。要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用电用气等进行统一维护和管理;要对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一协调,对动火、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进行统一审批和监管;要定期组织所有承租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第二,聚焦动态清零,全力打好隐患“歼灭战”。存量隐患是现实的威胁,必须坚决清除;增量隐患是未来的风险,必须有效遏制。


一要开展拉网式大起底。各街镇、平台要会同应急、经信、消防、住建等部门,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厂中厂”“园中园”进行一次无死角、全覆盖的拉网式大排查。要彻底摸清园区总数、出租方信息、承租企业数量、行业类别、从业人数、危险源状况等关键底数,建立详尽的电子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要实施分类分级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采取“关停一批”的铁腕措施,绝不姑息;对存在较多一般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实行“整改一批”,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对基础较好、管理规范的,要作为标杆示范,“提升一批”,以点带面。


三要强化高风险作业监管。必须紧盯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出租方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批报备制度,承租方实施此类作业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严格落实现场风险辨识、安全交底、专人监护等措施。对违规动火、无证作业等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罚一起。


第三,聚焦基础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硬件短板”。坚实可靠的安全基础设施,是抵御事故风险的“铜墙铁壁”。


一要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各出租方要立即对园区内的消防水源、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保,确保这些设施数量充足、完好有效。对于先天不足、标准偏低的,要下决心投入资金进行增配和改造,这个钱不能省,要“保性命”。


二要保障生命通道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生命通道”。必须坚决拆除一切违规设置在通道上的隔断、障碍物,严禁在通道内堆放货物、停放车辆。要组织力量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生命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无阻。


三要推进建筑结构安全改造。要重点针对使用泡沫彩钢板等易燃材料搭建的违章建筑,下定决心,全面拆除。这些建筑火灾荷载大、蔓延速度快,是造成群死群伤的罪魁祸首。同时要聘请专业机构对厂房建筑的主体结构进行安全鉴定,对那些擅自改变了建筑使用功能、增加了荷载的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加固或整改。


第四,聚焦常态长效,全面筑牢安全“责任链条”。安全生产是一场持久战,必须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才能久久为功。


一是要配齐专职管理力量。各出租方,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园区,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不是摆设,要赋予他们检查、制止、报告违章行为的权力和责任,切实发挥其“前哨”作用。


二是要加强宣传培训演练。要改变过去“要我安全”的被动局面,营造“我要安全”的主动氛围。出租方要定期组织所有承租单位的负责人和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风险辨识、应急逃生等知识的培训。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覆盖所有单位的综合性应急疏散演练,让每个人都清楚在紧急情况下该怎么办、往哪里跑。


三是要强化信息报备和监督。要建立租赁信息动态报备制度。承租企业发生变化,承租方要在规定时限内向属地街镇和相关部门报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和“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的频次与力度,对责任不落实、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大震慑。


安全生产工作,既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希望大家立即行动起来,把今天的会议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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