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联合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提升我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农村居民喝上“放心水、安全水”,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及省、市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2026年农村供水重点工作任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县水利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2026年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联合监督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能力为核心,通过卫健与水利部门的职能互补、协同作战,全面排查农村集中供水风险隐患。重点围绕水源保护、净化消毒设施配备与运行、水质自检与监测、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等关键环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2026年全县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工程规范化管理提升: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实现联合检查全覆盖;对小型集中供水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80%。督促供水单位严格落实运行管理责任,完善卫生防护措施。
(二)水质合格率稳步提高:重点解决部分工程净化消毒设施“配而不用、用而不效”的问题。通过联合督导,确保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合格率达到既定考核目标,杜绝发生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执法联动的卫健水利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向纵深发展。
三、检查范围与对象
全县所有已建成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包括乡镇供水厂、联村供水站、单村供水工程)、千吨万人水源地。重点检查近年来水质监测不合格、群众投诉较多、水处理设施简陋的供水单位。
四、主要检查内容
本次联合检查实行“查资料、看现场、快检测、访用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包括:
(一)水源地卫生防护与水利设施(水利部门牵头)
1.水源保护区划定:检查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是否依法划定,是否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千人以下工程是否落实了必要的防护措施。
2.水利设施运行:检查取水构筑物、调节构筑物(水池)、输配水管网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或老化严重问题;检查是否落实水池“两把锁”管理等安全防护措施。
(二)制水工艺与水处理设备(两部门联合)
1.净化消毒配置:检查供水工程是否按要求配备消毒等水处理设施;重点检查消毒设备(如次氯酸钠投加器、二氧化氯投加器等)是否安装到位并能正常开启使用。
2.设备运行维护:检查净化消毒设备的日常维护记录、药剂投放记录,是否存在闲置不用或随意关闭现象。
(三)水质检测与卫生管理(卫健部门牵头)
1.水质自检能力:检查千吨万人水厂水质化验室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开展日检9项指标检测;小型工程是否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测。
2.卫生许可与体检:检查供水单位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3.现场水质快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对出厂水的游离余氯、浊度、pH值等指标进行快速检测,初步判定水质状况。
(四)运行管护与供水服务(两部门联合)
1.“三个责任”落实:检查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是否在媒体公示,责任人是否履职尽责。
2.应急与收费:检查供水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检查水费收缴及使用台账,了解是否建立“以水养水”长效机制。
五、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联合检查时间为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3月6日-3月10日)
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各乡镇政府、供水管理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立行立改。
(二)联合实地检查阶段(3月11日-3月26日)
由县卫健委、县水利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实地检查。
分组进行:分片包干,利用农村供水“红黑榜”等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
现场办公: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消毒剂投加不规范、卫生档案不健全等,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或《水利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总结提升与“回头看”阶段(3月27日-3月31日)
两部门联合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分析报告。对整改期限到期的单位进行“回头看”抽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进行查处或通报批评。
六、职责分工
(一)县卫健委:负责牵头组织卫生学检查。重点监督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人员健康、消毒设施运转及水质消毒效果;负责水质卫生监测与评价;依法查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县水利局:负责牵头组织工程运行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地安全、工程设施完好率、管护机制落实;督促供水单位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水质采样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水利工程缺陷(如管网老化、水源不足)纳入维修改造项目库,优先安排资金解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同发力。农村饮水安全是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卫健、水利两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络员制度,避免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形成“水利管工程、卫健保水质”的强大合力。
(二)问题导向,闭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复投诉的“浑水、缺水”问题,要重点督办,确保群众诉求落到实处。
(三)严格纪律,注重实效。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深入现场。检查过程要留存影像资料,检查结果要客观公正。对检查中走过场、敷衍塞责导致发生饮水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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