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XX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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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对当前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再分析、再研判,对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才,X同志通报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XX同志和XX同志分别作了安排,我都同意,请大家务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安全之责


道路交通安全,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是安全生产工作中覆盖面最广、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联系最直接的领域。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


从刚才通报的情况看,当前我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甚至可以说十分严峻。今年1月至5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1起,造成8人死亡、129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13.27%、14.29%和19.44%。这一组冰冷的数据背后,是8个生命的猝然逝去,是数十个家庭的巨大悲痛,更是对我们安全管理工作的沉重拷问。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双双上升,清晰地表明我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长期积累的风险和隐患已经到了一个集中暴露的关口,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监管存在短板漏洞,一些领域的安全风险不降反升,这为我们敲响了最响亮的警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每一次事故的发生,都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都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现实考验。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特别是进入8月份以来,全区上下迅速行动,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8月15日的数据显示,全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15.24%和17.48%。这一降一升的鲜明对比,充分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是有成效的,只要措施得力、责任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完全可以稳控向好;另一方面,更说明了当前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弹,成果极易丧失。因此,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坚定信念,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务实的作风,迅速扭转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二、聚焦关键环节,以超常的力度举措根除风险之源


开展此次集中整治,绝不是一阵风、走过场,而是要下一番“绣花”功夫,打一场动真碰硬的攻坚战。根据区委、区政府审定的《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此次整治行动将聚焦人、车、路、企四大关键要素,构建“1个总方案+5个子方案”的推进体系,力争到2026年底,实现“杜绝较大及以上等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双下降、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的总体目标。行动从4月份已经开始,将持续到11月,现在已经进入了集中攻坚的关键阶段,各单位必须对照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是要在“路”的治理上实现全覆盖无疏漏。道路是交通安全的基础载体,道路隐患是引发事故的直接温床。必须对全区路网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扫除”。


一要深化风险评估。要依据《长治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国省道、县乡村道,特别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视距不良、穿村过镇等事故多发和高风险路段,进行新一轮的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二要推动设施升级。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要对照排查出的隐患清单,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对于防护设施缺失或不达标、警示标志标线不清、路面破损、路口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要加快实施“微改造”和精细化提升工程。要特别关注农村道路,补齐安全短板,提升“两站两员”实体化运行效能,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留白。


三要强化秩序整治。公安、城管等部门要联合行动,针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严重影响通行安全的顽疾,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XX公路等重点路段,要拿出切实可行的长效治理方案,还路于民,确保道路畅通。


二是要在“车”的管控上做到源头严防动态严管。车辆是交通活动的主体,管住车就管住了安全的关键。必须构建从准入到运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一要严把源头关。要深化“两客一危一重”等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行动,严格车辆登记、检验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行驶。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改装机动车的行为,从源头上切断风险链条。


二要强化动态监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运用卫星定位、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实现对重点营运车辆运行轨迹的全程实时监控,对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行为,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干预、第一时间处置。


三要严查“百吨王”。要常态化开展对“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货车的专项治理,公安、交通部门要深化联合执法模式,在重点货运通道、矿区、工地周边等关键节点设置联合治超点,实施精准打击,形成强大震慑。


三是要在“人”的执法上坚持零容忍高压震慑。驾驶人的交通行为直接决定了道路的安全状态。必须用最严厉的执法纠正最危险的违法行为。


一要保持严管态势。公安交管部门要最大限度将警力下沉路面,采取错时执勤、流动巡逻、精准布控等方式,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农村地区的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问题,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广泛开展劝导和执法活动,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要突出精准打击。要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精确掌握重点违法行为的高发时段、路段和重点人群,实施靶向治理。对“飙车炸街”等新型违法行为,要露头就打,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宁。


三要深化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以案说法、事故警示、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让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四是要在“企”的监管上压实主体责任倒逼履职。运输企业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责任主体,抓企业就是抓住了安全管理的“牛鼻子”。必须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要开展全面检查。应急、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所有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两客一危”企业,对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动态监控制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车辆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对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二要实施分类监管。要根据企业的安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精细化的监管措施。对安全管理规范、风险等级低的企业,要予以支持和鼓励;对存在较多问题、风险较高的企业,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密检查频次,实施“红黄绿”赋码管理,必要时采取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


三要推行责任捆绑。要探索建立将企业生产、运力新增、评优评先等指标与其市场准入、运力新增、评优评先等直接挂钩,以经济和行政手段倒逼企业主动落实安全责任。


三、强化组织保障,以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整治之效


集中整治工作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责任是否落实、机制是否健全、督导是否严格。全区上下必须咬定目标、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要健全责任传导链条。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坚决扛起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切实守好自己的“责任田”。公安、交通、应急管理、住建、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监管真空的现象。各运输企业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将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员工。


二要构建协同共治格局。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任何一个部门单打独斗都难以奏效,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部门协同与群策群力。要发挥好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加大路面管控和执法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行业准入和源头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和指导协调。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要树立鲜明督导导向。没有严格的督导考核,责任就容易悬空,工作就容易落空。必须把督查问效贯穿于集中整治的全过程。


一要强化过程督导。区委办要会同区纪委监委、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建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开展常态化督导暗访,对责任落实、隐患整改、宣传警示等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通报、约谈提醒。要建立“部署—落实—督查—整改—销号—回头看”的全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所有问题都整改到位、见底清零。


二要严格考核排名。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效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排名”。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问题突出的,要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倒查制度。在整治期间,凡发生生产安全交通事故的,都要分层厘清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行“双倒查”,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责任重于泰山,希望大家立即行动起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扎扎实实地把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好、落实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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