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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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和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我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整改和民生保障精神,在此基础上,我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2个问题,逐条认领、逐项查摆。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存在落差,一岗双责压紧压实不实


一是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一岗双责压得不实。2024年4月巡察反馈后,我仅在4月29日主持召开一次巡察整改推进会,7月、12月未按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要求专题研判整改工作,导致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认领后跟踪不紧。巡察回头看发现,班子成员认领问题中2条边改边犯、2条整改不彻底,涉及社会救助动态复核、养老机构日常监管等领域。我作为班长,对班子成员“只抓业务不抓党建”倾向提醒不严,对一岗双责清单缺少季度核查,责任传导停留在签责任书、听汇报层面。


二是第一责任履职缺位,整改接力出现断档。2024年12月我调整到党组书记岗位后,未与原党组书记就巡察反馈问题逐项交接,未形成交接清单,导致欠款收缴不及时等历史问题推进迟缓。2002年至20XX年形成的个人借款15.4万元,至巡察回头看仍有3.79万元未收回,我未持续跟进研判,未专题听取财务和经办人员情况,收缴责任落在纸面。


三是政治生活锤炼不严,批评武器用得不多。筹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我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审核不细,未要求逐条逐项对照12个问题查摆,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未报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中,对分管领域存在的养老助餐点服务协议未签、备案不全等问题,点到即止,未严肃指出其背后管党治党责任缺失。2024年以来,全县61家老年助餐点中52家未签订服务协议、3家未备案,我未在党组会上对相关分管领导提出批评,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二)贯彻巡察整改部署存在差距,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尚未根本纠治


一是整改谋划前紧后松,台账销号把关不严。集中整改期后,我将整改工作交由分管副局长和办公室常规推进,未坚持每月调度。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2025年以来再次发生,采购碎纸机、移动硬盘、窗帘等4件、价值2.86万元未及时录入台账。我在听取资产清查汇报时,认为金额不大、不影响大局,未督促购置即登记机制落地,导致同类问题边改边犯。


二是攻坚克难韧劲不强,历史欠款清收不坚决。对2002年至20XX年个人借款15.4万元,我未组织党组集体研判分类处置,未对岗位变动、人员离职的借款人明确追缴责任。至2026年9月仍有3.79万元未收回,财务人员多次反映,我以历史遗留、情况复杂为由放缓节奏,未及时移送线索,未做到应收尽收。


三是项目督办力度不大,综合验收长期搁置。2022年3月开工的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后,至今未完成综合验收。我未亲自到现场督办,未倒排工期,未协调解决验收缺项,导致项目资料与现场进度不同步。2026年上半年党组会仅听取一次汇报,未形成督办清单,群众期待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迟迟不能发挥。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深入,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不彻底


一是社会救助精准监管不严,违规发放问题持续发生。2024年8月以来违规发放低保、特困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涉及8人、11.84万元。我作为党组书记,对救助资金政治属性认识不深,未推动公安、人社、医保数据交叉比对常态化,对乡镇核查处置只签批不督办,对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终身追责制度执行不严,导致死亡人员、家庭结构变更对象未及时清退。


二是养老服务日常监管流于形式,安全隐患排查不闭环。全县61家老年助餐点中52家未签订服务协议、3家未备案,9家金色晚霞助餐点均未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4家未落实食品安全公示,5家10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XX康养中心存在从业人员持证不达标、消防设施老旧问题。我未把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纳入党组重点督办,未建立问题、台账、整改、销号闭环,日常监管满足于听汇报、看报表。


三是殡葬公益属性回归不彻底,群众利益维护不坚决。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以来,辖区墓地日常运维、遗体出殡及墓穴填埋、墓地维修等核心服务未全部收回,长期交由个人承包经营,墓地2台拉运、填埋作业车辆由原承包方管控并额外收费。我未从政治高度认识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对县殡葬服务中心未办理事业单位合规手续、私自在XX银行开设账户、经营收入未收支两条线问题,督促整改不坚决,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


(四)落实三资管理政治责任不坚决,资产资金资源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新增资产漏登漏记。2025年以来采购碎纸机、移动硬盘、窗帘等4件、价值2.86万元未及时录入固定资产台账。我未组织全体干部系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未督促购置即登记、年度核查机制,对资产认定、采购验收、入账登记、调拨划拨、盘点处置各环节责任压得不实。


二是专项资金监管缺位,项目公益作用未发挥。2012年以来自治区先后三次拨付福利中心、敬老院设施项目专项资金250万元,民政局对资金使用失管失察,未做到专款专用。70万元购置的福利中心项目用地长期低价出租,137.75万元建设的敬老院项目建成后交由企业作为员工宿舍及库房。我在听取专项资金绩效汇报时,对重拨付、轻监管问题未严肃纠正,未建立闲置低效资产台账,未推动跨部门调剂和依法处置。


三是慈善捐赠设备闲置,资源配置使用不优。2024年11月XX慈善协会向3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格点捐赠食堂设备总价20.75万元,目前仍有35件、价值14.45万元设备闲置。我未对照慈善乐食坊慈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设施设备使用监管,未统筹调配到有就餐需求的助餐点,未建立捐赠设备登记、管护、使用台账,导致捐赠资源长期沉睡。


二、原因分析


(一)理论武装不深,政治判断力不强。对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整改和民生保障精神学习停留在读文件、记笔记,未转化为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对巡察整改政治属性认识不深,认为业务工作是局长和副局长的事,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即可,导致政治监督与业务监管两张皮。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我在查摆问题上避重就轻,对身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缺少斗争。


(二)责任担当不硬,头雁效应不显。作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得不牢,对巡察整改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不够。遇到历史欠款、项目验收、殡葬改革等硬骨头,存在求稳怕乱思想,怕得罪人、怕撕开口子,未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不严,满足于开会部署、签字背书,未把整改成效与履职评价、追责问责挂钩。


(三)宗旨意识不牢,群众感情不深。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坐在办公室听汇报多,深入乡镇、村社区、服务机构少。对老年助餐点协议未签、健康证过期、慈善设备闲置等问题,认为不是大事故,未从群众利益无小事高度严肃整治。对违规发放救助资金11.84万元,只看到追回资金,未深挖彻查漏洞和干部作风问题。


(四)纪律规矩不严,存在畏难避责的消极心态。专项资金、资产出租等廉政风险,存在怕惹矛盾难解决的消极心态,未主动运用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监督力量。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强调的严防隐形变异理解不深,对殡葬服务收支两条线、固定资产即登即录等制度执行缺少刚性约束,导致边改边犯。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扛牢第一责任。把党的二十届四中X会精神、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成果纳入党组第一议题,每季度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每半年对照研究巡察整改。我亲自牵头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逐条对照12个问题查摆,把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


(二)健全调度机制,闭环销号整改。2026年集中整改期每月一调度、后期每半年专题研究要求,2026年12月前对12个问题逐项核验。对2条边改边犯、2条整改不彻底问题挂牌攻坚,班子成员每月下沉分管科室检查1次。建立整改交接清单,将巡察整改纳入岗位交接核心内容,杜绝新官不理旧账。


(三)聚焦民生痛点,深化专项整治。推动公安、人社、医保数据交叉比对,2026年11月底前完成社会救助对象全面复核,对8人11.84万元违规发放资金追缴到位。对61家老年助餐点逐补签订协议、备案,清理过期健康证,督促9家金色晚霞助餐点制定应急预案。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2026年12月底前完成验收。在此基础上,压实养老服务四方监管责任。


(四)严管三资资产,扎紧制度笼子。全面清查福利中心、敬老院、慈善捐赠设备等资产,建立闲置低效资产台账,2026年10月底前完成35件14.45万元捐赠设备调配使用。严格执行殡葬收入收支两条线,关闭违规账户,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对2002年至20XX年个人借款15.4万元逐笔核查,2026年12月底前收回3.79万元或依规核销。


(五)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监督问责。巩固深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紧盯关键岗位干部,严查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整改推进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在党组会上通报,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审计、财政和群众监督,公开殡葬服务收费、救助资金发放、老年助餐点名单,以公开促规范。


以上对照检查,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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