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协会乱象专项整顿工作总结报告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顿工作总体情况
自专项整顿工作部署以来,我部门坚决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将建筑行业协会整顿作为行业监管的重点任务,统筹谋划、压茬推进。一是迅速组建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牵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整顿时间表和任务书。二是全面摸清底数,对辖区内建筑行业协会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三是坚持分类施策,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处置,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一般性问题限期整改销号。截至目前,专项整顿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主要乱象问题整治情况
(一)协会内部管理混乱问题整治
内部管理混乱是部分建筑行业协会长期存在的顽疾,也是此次专项整顿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整顿之初,排查发现,部分建筑行业协会在党建引领、章程执行、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一是党建工作薄弱,少数协会党组织形同虚设,党的领导在协会运行中未能切实体现,重大事项决策未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党建与业务脱节现象较为突出。二是章程执行不严,部分协会在实际运作中明显偏离章程规定,理事会、监事会职能虚化,决策权力过度集中于个别负责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收支账目不透明、会费收支混用、未按规定接受年检审计等问题,部分协会甚至长期未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四是办事机构人员管理混乱,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不清、绩效考核缺失,协会日常运转依赖少数人拍板,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低下。
针对上述问题,我部门督促相关协会依法修订完善章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理事会、监事会运作,明确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财务管理方面,要求各协会严格执行国家社会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审批、资金使用、账目公开机制,全部按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检审计。对党建工作薄弱的协会,指导其依规组建党组织,将党建工作纳入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经过集中整治,辖区内建筑行业协会内部管理混乱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健全,内部运转日趋规范。
(二)换届乱象问题整治
换届选举是社会组织依法运行的重要程序,也是滋生乱象的多发环节。排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建筑行业协会在换届选举中存在多种违规行为。
一是超期不换届现象突出。部分协会以“工作衔接需要”“疫情影响遗留”等理由,长期拖延换届,届期大幅超出章程规定,负责人长期霸占职位,严重违反社会组织按期换届的法定要求。二是换届程序严重不规范。少数协会在换届过程中,未按规定提前报备,未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核准,甚至存在不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通讯方式代替正式换届选举等违规行为,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受到严重质疑。三是候选人选审核缺失。部分协会换届前未按规定开展拟任负责人人选审核公示,负责人人选审核走过场,内定现象严重,导致换届选举结果失去公信力。四是操控换届选举。个别现任负责人采取限制参选资格、控制候选人提名程序等手段,变相操控换届走向,排斥异见会员,选举程序严重违规。
在整治过程中,我部门逐一核查各协会换届情况,对存在超期不换届问题的协会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换届选举;对换届程序存在严重违规的协会,依法责令重新进行换届,并在换届全程派驻工作人员监督指导。同时,严格要求各协会换届前30日履行人选审核报备手续,未经审核的人选不得作为候选人参与选举,违规选举结果一律不予登记。经过整治,各建筑行业协会换届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换届选举程序更加规范,会员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三)业务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整治
业务活动是行业协会存在的核心价值所在,也是违规问题最为集中的领域。排查发现,部分建筑行业协会在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部分协会借开展行业评比表彰之名,向参评企业违规收取高额费用,且评比标准不透明、评审程序不规范,存在明显的“花钱买奖”现象。此类行为严重扭曲了行业正向激励机制,加重了建筑企业负担,损害了行业协会的专业形象。二是依托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会员入会、违规收取会费。部分协会将入会与企业资质申报、项目承接等行政事项挂钩,利用与行政机关的历史关联强迫企业入会,并违规设定名目繁多的会费标准。三是违规开展培训及认证活动。少数建筑行业协会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开展资质认定、职业技能培训并收取费用,培训质量低劣、认证结果缺乏权威,却向建筑企业收取高额认证费,严重侵害了企业合法权益。四是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和关联企业。部分协会以拓展业务为由,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和关联企业,将协会资源输送至关联企业,并利用协会平台为关联企业揽取商业利益,严重破坏了协会的非营利宗旨。
整治工作中,我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建筑行业协会开展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凡未经依法审批备案的,一律停止开展并予以公告。对违规强制入会、违规收费问题,依法责令涉事协会退还多收费用,并按规定核定合理会费标准,明令禁止将入会与行政审批事项挂钩。对违规培训认证和违规设立关联企业问题,责令相关协会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协会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同时,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将各协会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检查重点内容,形成有效约束。
(四)离退休干部兼职问题整治
离退休干部在行业协会兼职问题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也是本次专项整顿的重要内容之一。
排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建筑行业协会在聘用离退休干部兼职方面存在明显不规范情况。一是超龄兼职问题突出。按照规定,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但部分建筑行业协会存在聘用年龄超过70周岁的离退休干部担任会长、副会长等主要职务的情形,且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程序严重违规。二是超届兼职问题普遍。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兼职不超过两届,但个别协会通过变相调整任期、频繁修改章程等方式,为离退休干部兼职超届提供便利,实质上形成长期把持协会职位的格局。三是违规取酬问题严重。离退休干部在协会兼职期间,不得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额外利益。但排查发现,部分协会以“工作经费”“补贴”等名义,向兼职的离退休干部变相支付较高报酬,严重违反了纪委有关规定。四是在职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也有发现。少数建筑主管部门在职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违规在已脱钩的建筑行业协会兼任职务,且未经审批,干部管理纪律执行不严。五是未按规定年度报告兼职情况。部分兼职离退休干部未按规定于年底向所在单位党委以书面形式报告履职和取酬情况,监督程序形同虚设。
针对上述问题,我部门联合组织人事部门,对辖区内建筑行业协会离退休干部兼职情况开展专项清查,逐人建立台账。对超龄、超届兼职问题,依法责令相关协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人事调整;对未经审批擅自兼职的,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审批备案手续或辞去兼职职务;对违规取酬问题,要求涉事协会清退违规报酬,并对相关兼职人员进行规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清查整治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深层原因分析
通过专项整顿,我们深刻认识到,建筑行业协会乱象的形成,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因素,既有制度层面的漏洞,也有执行层面的失责。
一是脱钩改革成效尚未充分巩固。部分建筑行业协会虽然完成了与行政机关的名义脱钩,但在实际运作中仍与行政机关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靠山吃山的旧习惯没有根本转变,行政色彩依然浓厚,自我革新、市场化运作的内在动力明显不足。
二是党建引领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一些协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均未得到有效发挥,工作与业务两张皮的现象较为突出,党组织对协会工作的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有待强化。建设部门作为建筑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存在监管频率不够高、监管手段不够丰富、对违规问题处理不够及时等问题,事前预防作用发挥不足,问题处置多停留于事后补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专项整顿不是终点,规范管理是长期课题。下一步,我部门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建筑行业协会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形成建设主管部门与民政、纪检监察部门的长效监管机制,将建筑行业协会合规化建设情况纳入行业综合检查范围,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和处置反馈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会员单位依法举报违规行为。
二是深化党建引领机制。督促指导辖区内建筑行业协会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实现应建尽建,配强党组织书记,推动党组织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党建工作纳入协会年度检查和评估指标体系,以党建质量提升带动协会整体规范程度提升。
三是推动协会转型提质。引导建筑行业协会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行业自律、服务企业、反映诉求、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等职能,摒弃依靠行政资源牟利创收的旧模式,探索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新路,在政府购买服务、行业自律体系建设、绿色建造推广、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实现协会自身价值与行业发展需求的有机统一。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督促各建筑行业协会依法定期公开协会负责人信息、财务状况、业务活动、会费标准等重要信息,自觉接受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透明促规范,以公开保公信。
专项整顿是一场自我革命,也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深刻变革。我们将以此次整顿为契机,持续推动建筑行业协会走向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轨道,为建筑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行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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