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版 本:1.0
保险经纪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人事管理制度目录
1、新进人员(招聘)暂行规定
2、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3、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4、管理及技术人员任职条件规定
5、业务人员聘用办法
6、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7、实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
8、工资管理办法
9、绩效考核办法
10、计划生育暂行规定
11、员工休假制度
12、员工请假制度
13、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办法
14、作息时间与值班规定
15、办公职场管理暂行规定
16、员工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17、奖励与惩罚办法
新进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保险经纪行业需要,保证公司新进人员的素质,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业务开拓能力强的员工队伍,根据《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中从业资格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进人原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发展、业务开拓需要新进人员,要严格控制数量,从严掌握进人标准,保证质量。
第三章 进人对象
第三条 公司新进人员是指:
1、人才市场引进的应届大专(高等)院校毕业生;
2、从事保险或保险经纪行业的专业人才;
3、非保险专业特需人才。
第四章 进人条件
第四条 思想表现方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较高,工作勤奋,服从分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保险经纪行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第五条 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和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 学历及其他要求:
一、本年应届毕业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与公司业务相关专业;
2、精通一门外语,略懂第二外语;
3、学校内表现及成绩优秀者。
二、保险专业新进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专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2、从事保险业务五年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
3、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及市场开拓能力;
三、非保险专业新进人员应具备以下之一条件:
1、具有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五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公司特需专业;
2、具有管理及从事专业技术市场开拓经历八年以上者;
3、有大型外资企业从业经历五年以上或海外培训、工作两年以上经历并相关专业者。
第五章 审批程序
第七条 书面请示: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人员的部门,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呈报书面请示,说明需新增加的人数、条件及工作安排等情况,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室同意。
第八条 公开招聘:根据总经理室同意招聘的人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并将拟录用人员报总经理室审批。
第九条 录用:经总经理室批准的新进人员,人事档案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保管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第六章 工资待遇
第十条 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章 管理
第十一条 各部门领导对试用、实习(见习)人员既要严格管理、合理使用,又要关心爱护、指导帮助,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 新进人员在试用、实习(见习)期间,要忠于职守、服从分配、团结同志、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三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一)到六(三)个月,大专(高等)院校毕业生入司或入司前参加工作不满一年者,实习(见习)期为一年;
第十四条 在试用、实习(见习)期间有以下行为者,不予签定劳动合同:
1、政治上、经济上犯有严重错误,或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
2、严重违反保险经纪行业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1)、组织纪律性差、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的;
2)、不能适应或胜任本职工作,本部门又难以安排其工作的;
3)、团结合作精神差,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
4)、因其他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
第八章 担保推荐规定
第十五条 新进人员必须有担保信誉的担保人推荐并负一定的担保责任,如被担保人有重大经济及品质问题将追究担保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如无担保人担保,个人条件突出者,经公司组织考察也可录用。
第九章 纪律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总经理室批准的人数严格把关,未经批准擅自接收或降低条件接收人员,结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在录用人员过程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十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地进行,现规定如下: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为临时工的管理、招收、录用、考察、辞退的管理部门。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室对各部门的定员定编,对必须使用临时工的岗位,由部门提出使用临时工的书面报告,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招收及办理手续。
三、技术岗位的用工,使用部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推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并试用一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可录用。
四、凡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安排体检,合格后办理有关手续。
五、已录用的临时工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岗前教育(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等),合格后持上岗通知单到部门报到,并凭通知单到相关部门领取工作服、餐卡等。
六、临时工报酬以实际工作日计发工资,原则上以岗位及技术等级由双方协议商定工资,每月10日发上月工资。
如中途辞退的,工资则以实际工作日连续计算,一次结清。
七、临时工因故不能上班的,必须提前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工资,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扣半天工资,其他违纪违规视情节而定。
事假、病假实行无薪制。
八、对工作成绩突出、有杰出贡献者,可由部门提出,公司进行表彰及奖励。
九、凡发现下列情形者,予以辞退;
1、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的;
2、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3、工作失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5、不服从管理及工作安排的;
6、有偷窃行为或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
7、有其他错误行为的。
十、对必须辞退的临时工,由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交人力资源部,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若不办理离职手续,则由担保人和所在部门负一切责任。
附件:1、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临时工登记表
2、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员工推荐担保表
3、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六章 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七章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九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为本公司,能够依法支付工资、交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本办法所称劳动者为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依照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及向各地派驻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依照本办法。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四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员工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劳动合同包括内容: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动报酬。
(五)社会保险。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八)双方认为需要规范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除第五条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有关规定及其他事项。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公司提供合同文本。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 双方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九条 员工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对员工规定的各项义务,并享受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期间,可以中止履行:
(一)员工应征入伍;
(二)遭遇不可抗力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暂时不能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选择任何一种形式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应当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一般1-3年。
首签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期限内。试用期限按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确定。
(一)公司新进员工初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
(二)刚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按照国家规定实习一年的见习期,不约定试用期。
第十五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一)劳动者在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本法第二十三条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 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记载变更的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
劳动合同未变更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或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加条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一)调整岗位;
(二)员工内部待岗的;
(三)员工由公司出资培训的;
(四)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在本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第二十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情形:
1、发现提供虚假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职业技能、健康证明等;
2、完不成公司规定的业绩考核标准(按试用期限,业务岗位每月业绩指标1万元,管理岗位对照职责考核);
3、达不到公司规定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情形:
1、一年内迟到、早退、溜号累计20(含)次以上;
2、年内累计代打卡5(含)次以上;
3、无正当理由上下班不打卡,累计20(含)次以上;
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经常旷工一年内累计15个工作日的,经教育不改的;
5、上班时间做或在电脑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如打牌、玩游戏、聊天等发现5次以上的;
6、索取、提供虚假证明;
7、消极怠工,导致应完成而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外派逾期不归的;
9、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恐吓威胁上级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社会秩序的;
10、挪用公款、贪污、盗窃、行贿受贿、走私贩私等行为的;
11、为谋取高佣金,误导客户,减少保险责任、提高保险费率;
12、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13、唆使、引诱或串通客户,向保险人进行欺诈性索赔;
14、侵占、截留、滞留或挪用赔款或保险金;
15、在投标活动中,个人以补充协议、约定、备忘录等方式向招标方变相支付费用或给予其他利益;在招标活动中,个人以补充协议、约定、备忘录等方式向投标方变相索取费用或其他利益;
16、在其他公司兼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具体情形包括:
1、违反《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被保险监管部门查处或被吊销《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的;
2、不按公司业务流程操作业务的,给公司或客户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
3、侵害客户利益,引起公司与他人发生法律诉讼的;
4、泄露客户商业秘密或隐私,造成客户损失和投诉的;
5、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违规将公司业务转让给其他经纪公司或私自将客户直接介绍给保险公司获取利益的;
(四)因吸毒、斗殴等行为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五)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1 个月的工资:
(一)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一次培训或者调整一次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因公司机构网点的撤并,无岗位调整产生冗员;
(四)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能依据第二十二条解除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
(二)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员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通知公司。若员工不按规定提前通知公司,按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不低于本人1个月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出具书面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员工应当在10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移交2)物品移交3)款项移交) 。若员工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交接,公司通过法律途径。
第二十七条 公司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 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经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员工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业务发展与经营需要;
(二)完成个人业务指标或考评等级为良好以上;
(三)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条 续订合同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司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向员工提出续订意向,征求员工的意见。对从事涉及公司商业秘密、重点业务和重要管理岗位工作的员工,公司应于劳动合同期满60天前,征求员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如员工不同意续签,应将其调离上述岗位,并进行离岗审计。
(二)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续订问题进行协商。
(三)双方当事人续订合同书。
第七章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条 公司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确定员工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工资分配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 员工休息、休假、退休、患病或负伤、失业、生病、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劳动合同日常管理
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必须按照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工会应依法参与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员工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员工对劳动合同履行有任何异议,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反映,人力资源部将给予积极解决和解释。
如对人力资源部解决和解释仍有异议,员工可向工会反映,由工会与公司管理层及人力资源部协商解决。
第九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司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员工或有关各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员工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第三十七条 对员工的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仅限于下列情形:
1、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2、违反保守秘密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
第三十八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培训费用包括:【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一)公司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公司引进员工所支付的考试考核费、体检费、交通费等。
(二)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是指员工在培训期间公司为其支付的工资、交通住宿费、师资费、学习资料费、学历教育费、考试费、培训考察费、出国培训费等费用。参加多次培训,各次培训费用累计计算。违约金具体计算办法是:
1、定服务期限的按服务期等分培训费用,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计算;
2、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培训费用,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计算;
3、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九条 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设计方案,客户风险评估报告、营销渠道、产销策略、经营计划、业务状况、人员情况、客户资料、各类经营统计数据、规章制度、公司业务往来等经营文件、财务资料、程序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维护公司的权益。不得泄露公司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将公司受委托的业务介绍、转让给其他公司。
? 第四十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由总经理室确认。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公司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竞业限制的员工在两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保险公司、经纪公司、代理公司、公估公司工作,或者自己创办有竞争关系的公司。
员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 附则【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管理及技术人员任职条件规定
为规范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用人制度,建立起一支富有竞争力的员工队伍,现对公司管理及技术人员任职条件规定如下:
本公司所有录用人员应思想品德良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无经济问题,符合国家用工条件,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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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经济(含财会、管理下同)、金融专业本科,保险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从事保险工作七年以上,经济、金融工作十年以上;
(三)具有经济、金融类中级职称或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
(四)担任过保险公司县支公司经理或地区(市)支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或国家中型以上企事业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对具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外资保险公司工作经历,或经济、金融类高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部门副职
(一)具有保险专业大专、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从事保险工作五年以上,经济、金融工作八年以上;
(三)具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或经济、金融类中级职称;;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对具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保险机构担任相应职务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风险管理高级工程师、项目(客服)高级经理(待遇等同于部门副经理,条件突出者可等同于部门经理):
(一)具有经济、金融、机械、电子、建筑、水利、化工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连续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或从事保险工作五年以上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对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有国外名校硕士以上学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部门经理助理、风险管理工程师、项目(客服)经理
(一)具有保险专业大专以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二)从事保险工作四年以上,经济、金融工作六年以上;
(三)具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或经济、金融类中级职称;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对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行政主管、风险管理助理工程师、项目(客服)助理
(一)具有保险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从事保险工作三年以上,金融或经济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行政助理、技术员、文员
(一)具有保险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从事保险工作一年或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三)具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业务人员聘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用人制度,建立起一支富有竞争力的员工队伍,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业务拓展系列人员。
第二章 员工聘用
第三条 公司所有聘用员工应思想品德良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一般应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无经济问题和不良记录,符合国家用工条件,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 公司展业员工分为试用员工、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及高级业务经理五职级。
第五条 所聘员工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
第六条 试用员工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客户资源;
●具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
●具有一年以上保险从业经验;
●年龄在20-40岁,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试用期累计完成佣金2.5万元。
第七条 试用期满,符合转正条件者,由本人申请,人力资源部核准,总经理室批准,办理转正手续。
第八条 试用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聘用为相应职级。
1、业务主办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2、业务主管
●具有硕士学位,一年实际工作经验。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保险经纪工作一年或保险工作二年以上。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保险经纪二年或保险工作四年以上。
3、业务经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保险经纪工作一年或保险工作二年或实际工作三年。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保险经纪工作二年或保险工作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保险经纪工作四年或保险工作六年。
4、高级业务经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保险经纪工作二年或保险工作三年。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保险经纪工作三年或保险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从事大项目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保险经纪工作六年或保险工作八年以上,具有从事大项目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5、部门经理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保险经纪工作二年或保险工作三年。
●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保险经纪工作三年或保险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从事大项目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保险经纪工作六年或保险工作八年以上,具有从事大项目的协调和组织能力。
第三章 员工晋级
第九条 公司每年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重新确定职级。
第十条 每一职级员工应完成相应的业务指标。
1、业务员
●个人佣金全年8万元以上。
2、业务主管
●个人佣金全年10万元以上。
3、业务经理
3.1业务经理三级
●个人佣金全年12万元以上。
3.2业务经理二级
●个人佣金全年15万元以上。
3.3业务经理一级
●个人佣金全年18万元以上。
4、高级业务经理
4.1高级业务经理三级
●个人佣金全年20万元以上。
4.2高级业务经理二级
●个人佣金全年30万元以上。
4.3高级业务经理一级
●个人佣金全年5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 员工晋级原则上不予越级晋升,有特殊贡献者除外。
第十二条 员工无违纪违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晋级:
1、超额完成本职级业务指标的1.5倍。予以晋升一职(级)。
2、连续两年完成本职级的业务指标。员工可以晋升一职(级)。
3、完成业务指标突破50万元以上。由公司评委会确定是否越级晋升。
4、完成本职级的业务指标,同时个人所经纪的项目获公司优秀项目奖。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降一(职)级:
1、违反从业规范,受到公司处分。
2、当年完成本职级业务指标70%以下。
3、连续两年未完成本职级的业务指标的80%。
第十四条 员工晋升程序:
1、本人申请;
2、公司评委会考核。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实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
总则
为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所称竞争上岗,是指公司在选配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岗位,通过一定范围内的公开竞争产生人选,然后按规定程序择优任用的一种选拔任用方法。
竞争上岗应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评议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竞争上岗应在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竞争范围
实行竞争上岗的岗位包括:
(另行公布)
第五条 竞争上岗原则上在公司总部实施,有的岗位根据需要,也可在全国各地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对不适宜公开竞争的职位,不列为竞争上岗的范围。
第三章 基本条件和资格
第六条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任职条件试行规定》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竞争上岗人员一般应逐级参加竞争;
(二)具备竞争职位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八条 为鼓励竞争,促使优秀人员脱颖而出,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越级参加公开竞争。
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 竞争上岗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公布岗位。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公布竞争岗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等事项。【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二)公开报名。一般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自荐报名,也可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
(三)资格审查。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由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选,报总经理室审批。
(四)考试或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竞争人选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理论、业务知识和综合管理能力等。也可组织领导、专家对竞争人选的基本条件、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演讲答辩。考试(测试)合格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演讲。演讲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工作设想,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辩。【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六)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考试(测试)成绩合格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七)组织考核。根据竞争人员考试(测试)和演讲答辩成绩以及民主测评结果,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位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核对象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四个方面,重点要考核工作实绩。
(八)公示。在公司范围内公示七天,广泛征集群众意见。
(九)决定聘任。由公司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人员的聘任。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条 竞争上岗工作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进行,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实施竞争上岗时应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演讲答辩的评判工作,人数一般为5-7人。
第十二条 要切实加强对竞争上岗的领导,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明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同时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竞争上岗健康、有序进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驻外客户服务中心管理,传播公司企业文化,规范驻外客户服务中心的从业行为,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派驻外地人员为公司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总部派赴注册地以外的客户服务中心工作 的员工(驻外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除外)。
第二章 人员调配
第三条 公司派驻外地客户服务中心的人员实行轮换制,任期两年。期满,如工作需要,征得本人愿意,经批准可延长任期。实行轮换制的人员由有关部门抽调,期满或工作期限未满,但需要进行调整的,原则上由原部门负责接收安排。
第四条 派驻人员根据各驻外客户服务中心的具体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人选,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后选派。
第三章 公司派驻客户服务中心人员工作职责【更多免费素材,微 信lbgzkf1】
第五章 派驻人员直接向总公司负责,日常工作接受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领导。
第六章 派驻人员根据客户服务中心的需要与总公司各相关部门进行联络。
第七条 参与客户服务中心的业务拓展工作,协助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做好业务管理工作,为客户服务中心的业务发展提供服务。
第八条 负责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严格按照银行帐户管理规定的要求管理客户服务中心帐户。
第九条 督促客户服务中心按时将各项财务单据寄送公司。
第十条 按总公司的规定及时划转客户服务中心的佣金收入。
第十一条 按照驻外客户服务中心的业务流程,及时将业务管理部要求的各种业务单据(委托书、询价单、建议书、保单复印件等)报送总公司。
第十二条 负责客户服务中心业务单证的接收、保管、发送、回收、销号、存档等工作。
第十三条 按时填报总公司要求的各类报表。
第十四条 派驻人员应调查分析当地的保险市场状况,向公司总部提出市场情况分析报告。
第十五条 派驻人员应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工作情况,报送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第四章 派驻人员的考核
第十六条 派驻人员实行与公司同步考核,并由总部和网点进行双向考核。
第十七条 对考核优秀的派驻人员总公司予以奖励,对不称职的视情况予以换岗、降级或中止劳动合同。
第五章 休假及差旅费报销
第十八条 派驻人员享受公司规定的带薪休假待遇,具体规定按《公司员工请假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派驻员工(派驻户籍所在地除外)每年可享受探亲假,费用报销按《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派驻员工请假应事先征得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的同意,请假超过3天或离开客户服务中心所在地的,应同时向总公司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章 工资及补贴
第二十一条 派驻员工的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按公司相关规定核定。
第二十二条 派驻员工享受与公司本部员工同等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 根据派驻地区的不同,派驻人员可享受地区差异补贴(见附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工资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工资政策及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遵循“效益优先、兼顾公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第二章 工资体系
第四条 公司员工分为行政、技术、销售三大类职系。针对三大职系,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不同工资体系,行政和技术职系实行岗位工资制,销售职系实行与销售业绩相关的年薪工资制。
第五条 行政职系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人员;技术职系适用于从事风险工程技术、业务管理、客户服务等技术支持工作的人员;销售职系适用于从事业务销售人员。
第六条 公司根据工作岗位,将行政职系分为文员、行政助理、行政主管、部门经理助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六职级,每一职级分六档。技术职系分为技术员(项目(客服)助理(二级))、风险管理助理工程师(项目(客服)助理(一级))、风险管理工程师(项目(客服)经理(二级))、风险管理工程师(项目(客服)经理(一级))、风险管理高级工程师(项目(客服)经理(高二级))、风险管理高级工程师(项目(客服)经理(高一级))、技术总监七职级,每一职级分八档。销售职系分为业务主办、业务主管、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特级业务经理五职级。
第三章 工资结构
第七条 行政及技术岗位员工工资收入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销售岗位工资收入由年薪和绩效工资组成。
第八条 岗位工资
根据岗位价值、学历要求、所需专业知识、技能、工作难度及责任等因素而支付的工资,岗位工资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第九条 实行年薪工资制员工每月预发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薪制标准公司另发文规定。
第十条 绩效工资
公司根据工作业绩的优良程度和公司经济效益状况而支付的工资,用于鼓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确定。并于部门工作成果、经营状况挂钩;与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工作表现挂钩。
第十一条 试用期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见附表一)。
院校毕业生在公司的第一年为见习期,表现优良者可提前半年转正,见习期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见附表二)。
第十二条 临时用工工资标准
公司原则上不使用临时用工,遇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室批准,临时用工工资标准执行协议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章 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每月10日按上月实际考勤情况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将提前或顺延。新进人员当月工资,按照其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 公司在发放员工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以及应由员工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调休者,公司发放加班费。每月按21.75个标准工作日计算,计算基数为岗位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在政策规定期限内的探亲、婚、丧及带薪休假期间的工资照常发给;女员工产假期间工资按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
第十七条 经领导批准员工请病、事假者,根据请假天数在工资中进行相应的扣发,扣发标准为本人日工资与病、事假天数之积。日工资计算为本人岗位工资除以标准工作日。【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员工全月病假,病假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全月事假不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 员工旷工按日工资标准的四倍扣发工资,旷工五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且不受当地最低保障线的限制。
第十九条 员工在待岗期间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
第五章 工资调整
第二十条 公司适时调整工资标准
1、公司将根据劳动力市场价位、社会整体工资水平等因素调整
2、公司将随着企业经济效益调整岗位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新任岗位或职务原则上对应岗位职级的最低薪档,若员工在学历、同等职位工作经验、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等方面较为突出,可在对应岗位范围内上浮1-2个薪档。
第二十二条 身兼数职的员工按其最高的岗位确定其岗位工资,不得享受数岗的岗位工资。副职主持工作的员工,按正职下调1个薪档。
第二十三条 员工岗位根据《公司管理及技术人员任职条件试行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室确定。
第二十四条 员工因岗位或职务变动按重新确定的职级发放,并于次月起调薪。
第二十五条 员工连续二年评定优秀者,可在现岗位内晋升1个薪档。
第二十六条 因重大贡献或技术创新,经部门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可予以晋升一职级或在同一职级上晋升1-2薪档。
第二十七条 对年度内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员工,给予降级、待岗或劝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员工全年累计缺勤满60天(含)以上者,取消工资晋升。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室负责解释修改。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
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
试用岗位
工资标准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经理助理级
主管级
主管级以下【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附表二
见习期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
文化程度
工资标准
研究生
双学位
本科
专科
绩效考核办法
公司主要从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进行考评,为公司明年经营目标制定及员工发展、激励等提供依据。
一、考评目的
1、充分发扬民主意识,通过多方位考评方式,对员工的业绩、态度、能力等方面做出客观、公正的考评,认真分析员工的能力和不足,对不足方面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
2、公司努力建设一支有激情、有能力、有创新的员工队伍;营造具有较强凝聚力、团结向上的公司氛围。
二、组织领导
年度员工考评工作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进行,成立考评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室成员、计财部、人事部、员工代表(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公司正式员工,具体按以下规定进行:
1、总经理室成员参加考评,其中总经理考评遵照董事会的要求另行安排;
2、入司试用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不参加评议;
3、应届毕业生进行总结,不确定等级。
四、考评内容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考评从业绩、态度、能力方面进行。业绩: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相关部门服务、部门管理等考评;态度:对待工作的态度和工作作风,分为责任心、纪律性、执行力等;能力:完成任务所具备的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素质技能,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团队精神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上级、同级、下级考评,员工由上级、同级考评。
具体内容见附件(一)、(二)、(三)
五、考评评分和综合评定等级
1、考评表中的所有指标均按“优、良、合格、及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评定,等级如下表:
等级
优()
良(B)
合格(C)
及格(D)
不合格(E)
定义
超出目标
达到目标
接近目标
基本接近目标
低于目标
评分标准:“”等评分为100分;“B”等评分85分;“C”等评分为75分;“D”等评分为60分;“E”等评分为50分。
2、考评委员会根据考评情况按不同类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综合评定个人等级。综合评定结果分为五个等级:“优、良、合格、及格、不合格”。
六、考评方法
1、每位员工根据年度制定的工作目标,填写《考评目标达成表》,并交由上级考评打分。
2、全方位,每位员工(含本人)分别根据“附件四表一、表二”内容考评、打分;考评表分二种:附件四表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考评表;附件四表二:员工考评表。
3、考评评分权重:
(1)总经理室成员=总经理40%(附件1) +总经理室其他成员及部门经理35%+员工25% (附件4.1、4.2表)
(2)部门经理=分管总经理40%(附件1) +总经理室其他成员及部门经理35%+员工25% (附件4.1、4.2表)
(3)员工=部门经理40%(附件2)+ 部门经理以上35%+员工25% (附件4.1、4.2表)
七、时间安排
1、下发文件,各部门召开部门会议,布置年度总结
个人年度总结内容是对一年来工作的回顾,目的是总结经验教训,扬长避短,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争取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好的成绩,要求每个员工认真对待。
部门经理的个人总结可以结合部门工作一并写,主要内容是2007年完成业绩和目标达成情况;团队建设、公司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提高措施及实施具体步骤;明年确保达成的业绩指标、工作计划及建议。
2、撰写年度总结和填写个人目标考评表,交上级领导并沟通考评。
3、召开全体员工大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述职。
4、员工大会同时发放考评表,并于当日填写完成交人力资源部。
5、人力资源部汇总考评情况,并将结果上报考评委员会,由考评委员会确定员工综合评定等级。
八、考评结果
1、考评结果反馈。
人力资源部将考评委员会的综合评定等级情况反馈给员工。分管总经理室成员选择有关部门员工面谈。
2、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对员工表彰奖励和培养指导的重要参考依据。连续两年考评优秀的员工晋升工资或升职;对考评不合格员工进行职位或岗位调整或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1、主管以上目标考评表(管理、业务)
2、员工目标考评表(管理、业务)
附件1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以上目标达成考评表(管理)
被考评人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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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工作内容
目标完成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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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拟完成目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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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计划意见
考评人意见: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以上目标达成考评表(管理)
分类
项目
权重
考评要点
自评
上级评分
行为
能力
工作态度
责任心
8
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自觉主动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责。
执行力
8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完成各级领导下达的工作。
纪律性
6
遵守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而努力,不违反从业规范和业务规程。
工作激情
8
工作上富有热情,有能动性,不断激励、挖掘潜力,提高技能。
工作能力
业务水平
5
具备工作上必备的知识,接受新知识,不断提高技能,能解决部门业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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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决策
能力
5
抓住关键环节,有效处理问题,带领本部门员工实现组织目标。
【更多免 费素材,微信lbgzkf1】
组织协调
能力
5
上下沟通、横向协调,组织人、财、物等各项资源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和计划。
指导能力
5
能对员工进行正确的工作指导,明确的培养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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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
创新能力
5
工作有新思路、新见解;善于开拓本部门新的业务领域;有步骤地对本部门工作实施创新并富有成效。
全局意识与团队精神
5
集体观念与合作意识,对组织目标的认同感,领以及是否服从和尊重领导,与同事和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部门内有凝聚力。
工作目标
工作业绩
40
完成公司下达业务指标或部门工作目标及部门职责
小 计
100
考评结果
最终考评得分:
考评人签字:
日 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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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理以上目标达成考评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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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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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经理以上目标达成考评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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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要点
自评
上级评分
行为能力
工作态度
责任心
4
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自觉主动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责。【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执行力
4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完成各级领导下达的工作。
纪律性
4
遵守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而努力,不违反从业规范和业务规程。
工作激情
4
工作上富有热情,有能动性,不断激励、挖掘潜力,提高技能。
全局意识与团队精神
4
集体观念与合作意识,对组织目标的认同感,领以及是否服从和尊重领导,与同事和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部门内有凝聚力。
工作能力
业务水平
4
具备工作上必备的知识,接受新知识,不断提高技能,能解决部门业务问题。
领导决策
能力
4
抓住关键环节,有效处理问题,带领本部门员工实现组织目标。
组织协调
能力
4
上下沟通、横向协调,组织人、财、物等各项资源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和计划。
指导能力
4
能对员工进行正确的工作指导,明确的培养发展计划。
开拓
创新能力
4
工作有新思路、新见解;善于开拓本部门新的业务领域;有步骤地对本部门工作实施创新并富有成效。
工作目标
工作业绩
60
完成公司下达业务指标或部门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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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评人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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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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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拟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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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意见
考评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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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权
重
考评要点
自评
上级评分
行为能力
工作态度
责任心
6
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自觉主动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责。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纪律性
6
遵守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而努力,不违反从业规范和业务规程。
执行力
6
正确领会领导工作思路意图,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及流程,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
工作激情
6
工作上富有热情,有能动性,不断激励、挖掘潜力,提高技能。
合作精神与全局意识
6
集体观念与合作意识,对组织目标的认同感以及是否服从和尊重领导,自觉与同事和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工作能力
专业知识
6
具备工作上必备的知识,钻研业务、虚心好学,工作或展业中遇事有独立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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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能力
6
接受新知识,不断提高技能,能解决部门及本岗位的业务问题。
服务意识
6
能自觉加强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为相关部门或客户提供热情周到服务。
工作效率
6
办事利索,富有成效,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开拓创新
能力
6
能提出新的工作方案,有效地改进工作;能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利用新方法、新手段,富有创新成果。
工作目标
工作业绩
40
完成公司下达的业务指标或完成工作目标。
小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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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考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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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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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目标达成考评表(业务)
被考评人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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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目标完成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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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工作内容
拟完成目标
1
2
3
4
5
6
计划意见
考评人意见: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员工目标达成考评表(业务)
分类
项目
权
重
考评要点
自评
上级评分
行为能力
工作态度
责任心
4
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自觉主动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责。
纪律性
4
遵守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而努力,不违反从业规范和业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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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
4
正确领会领导工作思路意图,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及流程,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
工作激情
4
工作上富有热情,有能动性,不断激励、挖掘潜力,提高技能。
合作精神与全局意识
4
集体观念与合作意识,对组织目标的认同感以及是否服从和尊重领导,自觉与同事和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工作能力
专业知识
4
具备工作上必备的知识,钻研业务、虚心好学,工作或展业中遇事有独立的见解。
业务能力
4
接受新知识,不断提高技能,能解决部门及本岗位的业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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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意识
4
能自觉加强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为相关部门或客户提供热情周到服务。
工作效率
4
办事利索,富有成效,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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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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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出新的工作方案,有效地改进工作;能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利用新方法、新手段,富有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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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公司下达的业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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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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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响应国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基本国策,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及《南京市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部门经理组成,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由人力资源部或工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 结婚登记及假期规定
第三条 凡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职工,持本人书面申请、部门领导审批意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审批及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持证明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书。
第四条 对已到国家法定年龄但未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坚持申请结婚的职工,要做好思想工作,如有特殊原因要求领取结婚证者需经经办部门核实情况后报计生领导小组决定。
第五条 双方符合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重新组合家庭的,初婚一方符合晚婚者,也执行上述规定,如双方均为再婚者,可享受法定婚假三天。
第三章 生育保险规定
第六条 为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员工在生育期间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公司依法参加社会生育保险。
第七条 女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
1.女员工生育或得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女员工生育或者流产时的本人缴费工资由社会保险处()支付;
2.女员工怀孕后的产前检查费、因生育或者流产、引产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和医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社会保险处()报销。
3.对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员工,发给一次性生育性营养补助费,其费用由社会保险处()支付,标准为本市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
第八条 女员工生育前应办理产假手续,产假90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规定,另增加产假30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女员工,根据医院证明,给予20天至30天的产假;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产假42天。
男员工在配偶分娩期可休护理假15天。
第九条 女员工在生育后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材料:
1.独生子女证;
2.住院小结或流产证明;
3.医疗费用单据;
4.结婚证。
第十条 女员工在生育期间停发工资,由社会保险处()按规定支付。
第四章 节育规定
第十一条 施行节育手术的男女员工经医院证明,可休假时间:放置节育环2天;经批准取环休息1天;输精管结扎休息10天;输卵管结扎休息25天。以上假期工资全发,医疗费用全报销,不计入包干。因节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也享受以上待遇。施行绝育手术的员工(40岁以下)给予一次性营养补贴100元。
第十二条 凡上环、结扎后又怀孕做人流者经医院证明,怀孕三个月以内的休息14天,医疗费全部报销,不计入包干。婚后未育(符合晚育条件)因避孕失败第一次做人流者,同以上待遇;二次或二次以上者,术后休息时间按事假处理,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已生育的女员工必须落实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凡未采取长效措施,术后休息时间按事假处理,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对未婚先孕或无计划生育第二胎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五条 公司每二年组织已婚妇女做一次妇科检查。
第五章 独生子女福利规定
第十六条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员工,每年发给儿童保健费40元,直至子女年满14周岁。
第十七条 独生子女的教育费用报销年度为“男单女双”,具体标准为:入托每月报销托费50元,学前班每学期报销20元,小学每学期5元,初中每学期7元,高中每学期18元。
第十八条 独生子女医疗费执行公司医疗费管理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休假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员工年休假规定如下:
1、凡符合规定享受年休假的员工均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根据本人业务情况安排休假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2、凡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均可休假,不满一年的,待年满一年后第二年享受。
3、休假标准为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每年休假五天;工作年限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七天;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工作年限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十四天。
4、年休假可冲抵病事假。
5、当年休过婚假、产假、探亲假、当年病假累计十五天以上的员工不可重复享受。
6、各部门安排休假应在6月至10月底之间集中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正常工作。(并将休假计划于每年6月底前送交人力资源部。)
7、在休假期间员工不得参与聚众赌博等其它违法活动,并注意出行安全。
8、休假期间其工资待遇不变。
请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进一步明确员工请假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实施范围与要求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支付工资的全体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员工和临时聘用员工),如请假者,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每个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公司对模范遵守纪律者,予以表扬和适当奖励;对经常迟到、早退和旷工者,视情况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
第五条 作息时间:
1.每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7月1日至10月31日)为: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每年冬季作息时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00
3.其余作息时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第三章 请假类别与时间
第五条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凭医院病假证明(在指定劳保医院或因急病在附近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经领导同意批准给假。
第七条 工伤假:须凭医疗单位证明和员工所在部门的事故报告,由公司报公司所在地劳动管理机关认定。
第八条 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丧假、探亲假的享受标准:
1、休假:按休假制度执行;
2、婚假:一般三天,晚婚(指男满二十五岁,女满二十三岁)十五天;
3、产假:按《南京市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执行;
4、护理假:男职工在配偶分娩期可休的薪护理假十五天;
5、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女职工,每天上下班可推迟或提前一小时用于哺乳;
6.施行节节育手术的男女职工经医院证明,可休假时间:放置节育环二天;经批准取环休息一天;输精管结扎休息十天;输卵管结扎休息二十五天;上环、结扎后怀孕人流者经医院证明,三个月以内的休息十四天;
7.丧假:员工直属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去世,可享受三天有薪丧假,路程假另算;
8.探亲假:未婚员工探望居住在地区以外的父母时,每年一次20天;已婚员工探望居住在地区以外的配偶时,每年一次30天;已婚员工探望居住在地区以外的父母时,四年一次20天;路程假另算;
第九条 事假:员工因事确需请假,应呈书面报告,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 请假批准权限
第十条 一般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由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室成员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请假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含)由部门经理审批;请假1天以上至3个(含)工作日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以上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 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必须事先按照批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凡是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因患急病或有急事,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时,应电话联系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四条 员工请假回公司上班时,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预计不能按时销假,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有特殊原因者,回公司上班后,应及时说明理由并补办手续。
第六章 员工考勤管理
第十五条 考勤方式
公司实行打卡,要求员工上下班都必须由本人打卡,不得代打卡。
第十六条 未打卡处理
未打卡的员工(按规定申请休假或请假的员工除外)必须到人力资源部申报原因, 由本人填写《未打卡原因申报表》,部门经理签字,并根据未打卡原因按下列规定处理:
1.因直接公出不能按时打卡的或应当天公出不能返回的员工应提前填写《公出单》,不能提前确定的应于第二天上午及时补办手续;
2.出差的员工须提前一日填写《公出单》,注明出差起止期限,并及时将《公出单》报人力资源部;
3.代打卡或被打卡的,每次各扣100元,并通报批评;
4.上下班未打卡、又无申报原因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考勤监督
部门负责人应对所属员工的考勤严格监督执行,如不依照规定手续按时办理或有其它隐瞒蒙混行为的,一经查出将受连带处分。
第十八条 考勤奖惩
1.奖励。公司对无迟到、早退、出满勤(培训、会议)的员工予以奖励,年末发“满勤奖”,并对出勤率高的部门进行表彰。员工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等重要条件之一。
. 2.凡未经批准、未按时出勤(含培训、会议)的人员,均按以下规定处罚
迟到/早退
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如发生此类情况,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含30分钟以内),每迟到/早退一次,在当月工资中扣20元。
(2)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旷工半天论处。
旷工
员工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双倍工资;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公司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探亲路费报销办法
第一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公司负担。
第二条 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四十五周岁以上或连续乘火车十二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第三条 乘轮船的,报三等舱位费。
第四条 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报销。
第五条 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第六条 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 可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第七条 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坐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塌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单据报销。
第八条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公司负担。
第九条 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十条 职工探亲途中经过不通火车、汽车和轮船的地方,确需乘坐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可凭据按实报销。
第十一条 已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一年可以报销一次路费。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超过本人标准工资30%部分,四年可以报销一次。
第十二条 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公司可按规定给予报销一次往返探亲路费。但职工本人当年不得再报销探望配偶的路费。
作息时间与值班规定
第一条 作息时间规定
根据金融特点,结合季节昼夜长短的变化和公司具体情况,将公司作息时间规定如下:
1.每年夏季高温作息时间(6月1日至10月31日)为: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2.其余作息时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第二条 值班工作规定
1.法定节假日值班安排,由办公室确定值班名单,同时落实带班领导。
2.公司设立值班室,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期间受理电话,应详细记录来电单位、通话人姓名、来电时间、联系电话和来电内容。重要电话,及时整理好电话记录,并报告有关领导。
3.遇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将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态以及报告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整理成电话记录。向领导报告前,尽可能向有关方面核实情况,避免发生差错。
办公职场管理暂行规定
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规范办公职场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前台工作规范
1、前台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化淡妆,着职业装整洁、大方。
2、有客人到来,应主动招呼,礼貌相迎,热情询问来客的身份、来访目的等,并及时做出安排。当客人离去时,要目光相送,重要客人要起身相送。
3、接到打进的电话,响铃三声之内接听,首句为“你好,恒泰”,态度诚恳,不与通话者顶撞、争执。接转电话,要做到精力集中、准确无误。对有关事项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转告。
4、维护前台区域的卫生和物品的有序摆放,注意保持公司整洁、美观的形象。
5、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区域,特殊情况应请示领导后请其他员工代班。
二、办公区域工作规范
1、员工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周一至周四:男员工须着衬衣,系领带,穿西装(根据季节另行要求);女员工须着正装,避免露透,不得穿超短裙,无袖上装和拖鞋。周五:可着休闲装,但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上班。有客户来访或其它重要活动者仍应着平日工作装。
员工必须悬挂员工卡上岗,举止端正,对人热情礼貌。
2、保持办公环境优美,桌面整齐摆放办公用品,不得乱放杂物,个人用品保持清洁并妥善放置。下班后办公桌面不得存留资料文件。
3、维护职场地面清洁,废弃物一律置于废纸篓,不得乱扔。
4、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场所吃零食;公司职场内禁止吸烟,遇特殊情况会客室、小会议室等场所除外。
5、办公场所说话、走路要轻声,不得大声喧哗,上班时不得串岗,不得在前台、公共走道等地长时间逗留。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办公区域。
6、上班时间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章、杂志、书籍;不得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得玩游戏、聊天;不得在电脑上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7、各种办公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办公室。私人大件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带入办公室,更不能长期存放于办公室内。
8、保持办公电话畅通,不准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9、爱护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要注意节约纸张和耗材,不准用公司传真机、复印机收发、复印私人文件。
10、进入封闭办公区域时应注意礼貌,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能进入。
11、除相关管理人员外,任何员工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室。使用会议室、多功能厅需提前告知办公室。
12、保持职场内严谨、有序、文明、祥和的氛围;不得大声喧哗、说笑。
13、下班后员工应自觉检查有关电气设备,并关闭电脑、电灯、和空调等,切断电源,值班人员离司时需巡视检查锁好门后才能离开。
14、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员工上、下班各自刷卡进出公司并记录考勤;不得在职场滞留过夜,因工作需要加班,须提前到办公室做好加班登记并负责公司安全关闭锁好门窗。遇非上班时入司,离开时需按自动门操作规定锁好大门,若员工最后离司后未锁住大门公司将严罚。
三、饮水和吸烟管理规范
1、茶杯摆放整齐,注意保持桌面整洁,节约用水,茶水、杂物不得倒入水池和地上,保持水池内及周围地面的干净、整洁。
2、员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前往电梯间吸烟。烟头要熄灭后放入垃圾箱,不得随地乱扔,更不能扔到花盆、水池、洗手间里。
3、保持洗手间整洁。节约用水、用纸,爱护卷纸架、水龙头等器具。
四、职场安全
1、我公司作为金融企业,一直是防火、防盗的重点单位。员工要保管好自身物品,看护好公司的公共财产;
2、不要将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里;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进办公区域,有事离开要将抽屉和房门锁好。遇陌生人员进入,员工要主动询问、招呼。遇到情况立即与办公室联系。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员工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经研究决定,对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特制订如下办法:
一、员工继续教育类型与形式
继续教育的类型,包括学历进修、岗位培训、职业(执业、从业、行业)技能资格、学术活动等类型。
(一)学历进修:是指通过教育进修,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专科以上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包括:硕士学历或学位、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专科学历等国民教育系列。
(二)岗位培训:是指为适应工作岗位需要,提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而进行的非学历教育。主要包括:员工岗前培训、国内外短期进修班(含专题研讨、理论进修、访问考察等)、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等。
(三)职业(执业、从业、行业)技能资格考证:是指因工作需要,在职参加与本专业业务有关的社会职业(执业、从业、行业)技能资格的考证。
(四)学术活动:公司支持员工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包括国内外学术交流、科研论文和课题评比等活动。
三、员工参加继续教育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符合工作需要,不影响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学历进修,必须在公司工作2年以上。
四、继续教育审批与管理
(一)学历进修
为有效提升员工素质,优化员工学历结构,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在职学历教育。在职学历教育的审批与管理,由个人提出申请或持“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申请表,填好表内相关内容后流程进行审批(见附件1)。经批准同意并取得了学历证书员工奖励标准为凭相关证件报销一次考试的报名费、培训费(50%)和指定考试用书书籍费(自学考试报销考试报名费和考试用书书籍费)。
(二)岗位培训
1、新员工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国内外短期研修
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公司有计划地选派骨干参加国内外各类短期研修,短期研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短期研修人选、研修专业、研修地点及经费由总经理室确定。
3、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专业技术考试和专业技术业务培训。其应与其工作岗位相一致。取得了专业技术证书员工奖励标准为凭相关证件报销一次的报名费、评审费、培训费(50%)和指定考试用书书籍费。
(三)职业(执业、从业、行业)技能资格培训
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与本岗位(专业)相关的社会各类职业(执业、从业、行业)技能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员工奖励标准为凭相关证件报销一次职业技能考试的报名费、培训费(50%)和指定考试用书书籍费。经批准同意取得保险经纪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必须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课时,需外出培训的费用由公司统一办理,对未完成的规定课时的人员费用由个人承担,同时取消相应补贴。
(四)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由总经理室确定安排。
五、其它
1、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和公司建立员工继续教育信息档案制度。员工每次参加各类培训取得的证书、获奖资料,应及时到人力资源登记,留存复印件备案并存入本人档案。
2、员工学历进修的专业需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岗位)相一致(或相近),否则,其培训学习费用自理。
3、参加各类继续教育的,均需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否则按公司请假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处理。
4、继续教育期间,应严格按批准的培训进修形式、专业、时间等学习,不得擅自调整。确需改变或调整的,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其培训结果不予确认。
5、员工继续教育,应尽量不占用工作时间。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批准培训进修:(1)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未履行岗位职责的;(2)未完成工作量或业务指标的;(3)上一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4)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7、凡接受公司安排参加各类继续教育的,须签订继续教育协议书(见附件2)。继续教育延长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的终止之日的次日。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者,按双方签订的继续教育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附则
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
附件:1、《员工继续教育奖励申报表》
2、《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协议书》
3、《员工继续教育登记卡》
附件1
继续教育申请表
姓 名
年 龄
职称
证书名称
资格
级别
发证时间
发证
单位
申请
金额
报名费
培训费
考试指定用书
书籍费
合计
人力
资源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总经理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请申请人将考试的报名费、培训费、书籍费原始发票附后。
附件2
继续教育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继续教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同意,由甲方出资送乙方参加 单位在 举办的 培训班,培训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培训费用为 元,差旅费为 元。
二、乙方愿意与甲方在双方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结束后,延长劳动服务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未满劳动服务期,乙方提出调离甲方,应退还培训费,其退还标准为:培训金额/应服务期限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限至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期满为止。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作为双方正在履行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3:
员工继续教育登记卡
姓名
职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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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职位年限
学 历
时 间
培训课程/
内容
获得证书或证明
文件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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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与惩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励
第三条 奖励范围对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着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专利等知识经济领域取得重大成果或显着成绩的;
3、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显着成效的;
4 、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着成绩的;
5、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它应给予奖励事项。
第四条 奖励种类
1 、精神奖励。
(1)记大功;(2)记功;(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 、物质奖励
(1)一次性资金;(2)加薪;( 3)晋级;(4)其他。
第五条 奖励标准。具体奖励标准另定。
第六条 其他奖励规定。
1 、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进行奖励;
3、公司可通过带薪疗养、学习进修、出国培训、住房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七条 奖励程序
1、员工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项记入员工档案。
第三章 处罚
第八条 处罚种类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记过;(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 )辞退
第九条 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触犯法律被管制、劳教、判刑;
2、记大过后仍再犯;
3、盗劫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6、多次欺诈、谩骂、威胁领导;
7、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8、有重大泄密行为;
9、故意造成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重大损失。
(二)乙类过失
1、损失或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2、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领导;
3、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4、泄露公司机密;
5、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6、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7、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灾难发生;
8、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三)、丙类过失
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物品、设备;
2、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3、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4、连续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5、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6、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恶劣、语言粗暴;
7、造谣生事。
(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浪费公司财物;
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离逃者;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洁者;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第十条 处罚标准
辞退
记大过
记过
警告
备注
甲类
√
视情况进行工次性罚款罚款额酌情确定
乙类
√
丙类
√
丁类
√
第十一条 旷工、病假、事假
1、员工旷工
(1)、旷工1 天,扣除当月工资10 % ;
(2)、连续旷工超过5 天或一月内累计旷工10 天以上,辞退。
(3)、迟到、早退3 次折算旷工计半天;迟到、早退6 次折算旷工计1 天。
2、病假
病假1 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5 %。
3、事假
事假1 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 %。
第十二条 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再享受。
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处理,并予以辞退。
3 、对连续3 个月工作没进展或没有盈利的部门,部门负责人予以降职或免职。
4、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自订立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责任人与参与者赔偿。
5、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责任,视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书面警告以及以上处罚,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3)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 、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员工在受罚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表现良好,可减轻或撤销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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