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知识技能和守法意识,使公司的安全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防止工伤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全体员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相关方人员。
(三)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等。
(四)职责
1.生产技术处
1.1负责宣传国家、市、区和集团的安全方针、规定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2负责组织和安排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合同方员工的内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及安全意识培训。
1.3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
1.4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确保有效。
1.5负责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实施、监督。
1.6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及时提出安全培训计划报行政人事处,并组织实施。
2.行政人事处
2.1及时安排新入职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2.2及时安排转岗人员接受部门的教育、培训。
3.财务审计处:负责按时支付外部安全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费用。
4.其他部门
4.1负责提出本部门人员的安全、职业健康和消防方面的教育、培训。
4.2负责本部门员工的部门(分厂)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3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安全、职业健康和消防方面的教育、培训。
4.5负责本部门定期识别培训需求,及时上报生产技术处、行政人事处。
(五)具体要求
1.形式可以采用,但不仅限于以下形式:
1.1报告,讲课、考试验证、以及座谈、安全知识竞赛及安全日活动;
1.2安全教育展览、宣传挂图、事故案例、黑板报、简报;
1.3现场教育、 安全会议、班前班后会等。
2.对象与内容
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1.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1.2公司、生产技术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2.1.3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1.4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1.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2操作岗位人员
2.2.1对操作岗位的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厂)级、部门(分厂)级和班组级,分别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2.2对新上岗的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2.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有:
1)安全性能;
2)安全技术规程;
3)安全防护;
4)事故应急措施等。
2.2.4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部门(分厂)、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2.5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职业卫生知识;
5)消防安全知识 ;
6)有关事故案例等。
2.2.6部门(分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工段、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2.7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2.8复工教育、培训
1)对以下情况的人员,在恢复生产前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因其他原因影响需要停产3个月以上的部门(分厂)人员。
3)因工伤休息超过3个月以上的部门(分厂)人员。
4)一线员工休假在3个月以上的部门(分厂)人员。
2.3 特种作业人员
2.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2.3.2特种作业主要包括: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
4)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5)其它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特种作业目录执行。
2.3.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2.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3.5特种作业操作证要复审。
2.3.6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2.3.7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
2.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4.1定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4.2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4.3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6)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2.4.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3)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4)拒绝违章指挥;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其他有关规定。
2.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2.5全员教育、培训
2.5.1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由各部门领导(或主管)负责实施。
2.5.2全员安全教育每年至少一次。
2.6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
2.6.1实习人员必须按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2.6.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由生产技术处和行政人事处对其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配备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后,并由专人带领进入生产现场。
2.6.2对来到公司承担维修、服务的所有合同方单位,相关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合同方单位告知,必须安排足够的时间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教育、培训,否则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2.6.3对一些优秀的合同方和长年有业务往来的合同方的日常安全培训工作,也可由生产技术处委托相关责任部门来进行。
2.7日常安全教育
2.7.1各部门每月要有部门月度安全例会,班组要有周安全例会。班组每日开工前要有十五分钟的班前会。
2.7.2每月安全例会,生产技术处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事故通报,分析事故案例。分厂(处室)必须在周例会上向所属区域进行传达,并结合本分厂实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组织好班组员工的讨论,在生产过程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3.考核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负责考核、发证。
3.2 内部考核结束后,由组织培训的部门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测试,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80分的要重新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3考试成绩优异的学员,相关部门应将其成绩纳入到安全业绩考核中。
4.效果评估
4.1培训结束后,组织培训的部门应组织学员对培训教师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4.2应采纳学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水平。
4.3 生产技术处也可对参加培训的学员的培训效果进行抽查。
5.档案管理
5.1 上述所有培训都要有培训记录。
5.2培训记录要字迹工整,不得涂抹,不得用铅笔记录,保持整洁。
5.3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卷要永久保管,其他记录保存5年。
5.4 档案借阅、销毁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奖惩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人员,按公司相关奖惩制度执行。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安全秩序,预防意外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保证安全生产,创造一个稳定、文明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目标
2.组织机构和职责
3.安全投入
4.法律发规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教育培训
6.生产设备设施
7.作业安全
8.隐患排查
9.危险源监控
10.职业健康
11.应急救援
12.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四)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重点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强不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抵制。
2.查制度:重点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看有没有无章可循的现象;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看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的情况;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看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事情的情况。
3.查设备:重点查机械、电气设备、仪表、厂房建筑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查运输车辆、交通道路、信号标志是否完好;查安全装置、防护器材、防火设备是否灵敏有效。
4.查领导:重点查是否把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查是否抓紧安全生产教育,严肃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查是否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规章制度,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狠抓不安全因素的整改。
5.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的职权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5.1监督检查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各项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
5.2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的执行情况;
5.3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5.4发现危险征兆或不安全因素,提出防范和整改意见;
5.5对可能酿成重大灾害的问题,及时报告和报警;
5.6对不听劝阻、无视警告,造成严重后果者,提出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意见。
6.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形式
6.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6.1.1结合“安全月”活动开展和上级部署进行。 (2)公司级安全检查,每月一次,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和上级部署进行,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召集各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采取发动职工自查和检查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和整改情况交生产技术处汇总上报、存档;
6.1.2分厂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两次,由分厂负责,召集工艺、设备、安全等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各部门汇总到公司生产技术处;
6.1.3工段及班组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由工段及组长负责发动全班进行,工段及班组长负责汇总上报分厂。
6.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6.2.1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厂房建筑,停送电,运输车辆,交通道路,危险物品等;
6.2.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厂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领导;
6.2.3专业性安全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进行复查验证。
6.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6.3.1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等;
6.3.2季节性安全检查要及早准备,不误季节,措施落实;
6.3.3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并发动职工做好预防工作,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汇总。
6.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6.4.1每一个生产工人都必须执行班中的巡查制度;
6.4.2每一个工段及班组、工人都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6.4.3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6.4.4检查中发现问题,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并整改。
6.5临时突击性的安全检查:
对紧急情况下的抢修,新工艺、新设备的投产,窑检修、设备大修,重大项目检修等,应进行临时突击性安全检查。
6.6安全生产检查注意事项:
6.6.1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四结合”:领导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普遍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与临时性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6.6.2要狠抓安全整改的落实,指定专人,限期消除。要防止走过场,图形式;
6.6.3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要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年度大修内限期进行解决;
6.6.4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三不交”:工段及组能整改的不交分厂,分厂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6.6.5各级领导对认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发生事故和拖延消除不安全隐患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对新工人的三级教育,公司级教育由生产技术处领导负责,内容为:
1.1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1.2安全生产的重要素义;
1.3公司安全生产的概况和特点;
1.4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注意事项和规定,劳动纪律;
1.5防毒防尘、职业健康、灭火器材简介 、事故案例。
1.6新工人进入公司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天,接受教育的职工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分配到部门。
2.部门级教育,由部门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内容为:
2.1部门安全生产的实施情况;
2.2部门生产的特性和机械设备的特点;
2.3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
2.4部门范围内的不安全因素与预防方法。
3.工段及组级教育,由班长负责,内容为:
3.1岗位的各种规章制度;
3.2岗位生产特点,安全装置,工具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3.3岗位易发生的事故,预防措施及以往的教训。
4.凡新工人进入公司,经三级安全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成绩记入个人工作档案;考试合格者允许上岗,不合格者指定专人进行再教育直到合格。无操作证者不得单独上岗操作。
5.实习、培训人员虽经三级教育,但不得顶岗独立操作。进入公司的外包工、临时工应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按其工作性质分别进行各级安全教育,但不得顶岗独立操作。
6.职工内部调动的安全教育
6.1部门内部调动,须经工段及组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分配工作;
6.2本公司部门之间调动,须经公司、部门、工段及组三级教育,考核合格,才能分配工作;
6.3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应由接待部门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导。
7.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
7.1从事特殊工种,必须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7.2对特殊工种,主管部门每年要组织培训一次,在培训学习中,主要以专业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进行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7.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7.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时,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8.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
8.1各级领导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的教育,使职工自觉的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8.2公司生产技术处应利用幻灯、宣传画、黑板报、安全技术简报(通讯)、事故展览、安全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8.3各级领导,要经常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安全技术问答事故应预案演练等安全活动;
8.4生产技术处、行政人事处应组织职工定期的安全生产活动。活动的内容为:
8.4.1学习文件和通报;
8.4.2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知识;
8.4.3参观安全生产展览,观看安全、劳动保护科教影片;
8.4.4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8.4.5组织安全技术操作表演;
8.4.6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8.4.7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情况和不安全隐患整改等,开展安全活动要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并要讲求实效;
8.4.8系统检修期间,安全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必须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8.4.9对重大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8.4.10职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属单位或安全技术部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事故责任者复工时,要经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事故性质、责任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8.4.11展开安全竞赛、安全评比活动,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奖励,反之,对忽视安全造成事故者要严肃处理。
(六)安全技术考核
1.行政人事处应对职工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技术考核(两考一评),考核成绩要予以公布,并记入职工个人工作档案,作为晋级条件之一。
2.凡未经安全技术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而上岗操作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所造成的事故,要追究领导责任。
3.特殊工种安全技术考核,由生产技术处根据证件年审周期会同有政府关部门进行,并将考核成绩记入特殊工种作业证,凡未经年度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从事专业性作业。
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总结和部署公司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细则
1.公司安委会会议组织
1.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季度首月与月度安全例会合并召开,由生产技术处组织,特殊情况可由安委会副主任决定变更会议时间或召开临时安委会;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
1.2会议程序及内容
1.2.1 传达和学习上级部门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或有关材料。
1.2.2 安委会委员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需要协调的事项。
1.2.3行政人事处保卫汇报本季度治安安全工作及下阶段治安安全工作重点。
1.2.4 生产技术处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和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提出安全防范工作重点。
1.2.5组织审定通过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已发生事故的处理决定。
1.2.6生产技术处处长对各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并安排公司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1.2.7 安委会领导对会议小结,并对下一阶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1.2.8 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安委会主任同意。
1.3 会议落实
1.3.1 会议纪要由生产技术处整理并下发各单位。
1.3.2 各单位对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按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
1.3.3生产技术处负责对会议纪要的执行过程及结果的监控和考核。
1.3.4 会议纪要的验证由生产技术处负责。
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2.1会议组织
由生产技术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公司各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的公司安全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定为每月十五日以前召开,遇特殊情况由生产技术处通知提前或顺延。
2.1.1安全工作例会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各单位负责人或专(兼)职安全员。
2.1.2生产技术处可以根据公司安全形势和安全管理工作需要,通知召开全体专(兼)安全员或部分单位安全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
2.2会议程序和内容
2.2.1 传达上级部门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或学习安全生产法规、管理信息和有关材料。检查安委会会议纪要落实情况。
2.2.2 与会人员汇报本单位上月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的安全环保工作计划,重点是隐患自查、事故(含未遂事故)发生情况以、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等。
2.2.3 生产技术处通报上月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检查以及事故发生、处理情况;并对各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
2.2.4 生产技术处处长作会议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2.2.5 公司领导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2.2.6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3 会议落实
2.3.1 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2.3.2 生产技术处对会议纪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证并纳入考核。
3.班组安全会、班前会。
3.1 会议组织
3.1.1 班组安全例会、班前会(交接班会)由班组长或当班负责人组织并主持召开。
3.1.2 班组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班组全体职员参加。工段分管段长必须参加,分厂(处室)分管领导每月参加班组安全会不得少于一次。
3.1.3 班前会于每班次上班前15分钟召开,由当班人员或交、接班人员参加。
3.2 会议程序和内容
3.2.1 班组安全会:
1)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四不伤害”防护知识以及各项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通报等材料。
2)小结和布置班组阶段性安全工作。
3)查找本班组岗位安全隐患。
4)提出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讨论解决办法;或者结合有关事故案例、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危害进行讨论,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5)开展本岗位反习惯性违章的讨论。
6)开展其它形式的安全活动。【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3.2.2 班前会【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1)完成交接班工作,并进行交接班人员签到。
2)布置当班工作任务,同时布置作业安全防范事项指定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
3)检查职员劳保用品穿戴和身体、精神状态以及防护用具配备情况。
3.3 会议落实
3.3.1 两会参加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确因作业需要等原因经主持人同意请假的,由会议记录人在记录中注明。
3.3.2 两会内容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由责任人负责落实,所在班组、工段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进行监督。
3.3.3 对班组安全例会、班前会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实行严格的督促检查并纳入考核。
3.3.4 生产技术处组织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3.3.5 所属单位分管领导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
3.3.6 工段负责人每周进行一次检查。
3.3.7 会议的验证由所在班组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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