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发放材料款清偿责任书
甲方:
乙方(项目承包人):
为严肃认真、积极有效地贯彻执行当前国家、省、市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公司在春节前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杜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民工上访事件的发生。经双方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双方共同催帐义务:
双方应抓住当前各级部门督查清偿拖欠工程款的有利时机,互相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向业主单位追讨拖欠工程款。
二、甲方责任:
1、对追讨到位的工程款,甲方尽快拨付乙方。
2、支持乙方运用法律手段向业主单位催讨拖欠工程款。
三、乙方责任:
1、获得工程款的项目部,要把偿付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首要支出。
2、付清民工工资之后,余下资金要及时偿付材料商材料款。
3、积极催收工程款,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来源。对次月无工程款到位情况,同意公司财务在到期工程款中按需预提好工人工资,对无工程款到位又无条件预提的,应提前筹借资金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
4、对拖欠材料款不能支付的,要与材料商协调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杜绝引发民事纠纷。
四、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未及时拨付到位工程款而引发双方劳资纠纷,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若因乙方将工程款挪作他用而引发劳资纠纷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五、处罚:
1、除合同或协议书约定工资暂扣部分外,必须按月全额发清农民工工资。对经查实未按规定发清情况,接受公司按拖欠工资额的五倍处罚。
2、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拖欠工人工资的项目承包人,禁止参加招投标。【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3、若因拖欠材料款、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民事刑事案件的,除承担相关民事刑事责任外,将向乙方索赔相应比例的经济损失,并加处罚款(3万元—10万元)。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实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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