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汽车质押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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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汽车质押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大架号为:_______,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机动车登记证书       □


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


身份证原件 □


身份证复印件 □


车钥匙_______把 □


保险 □


车船使用税 □


购车发票 □


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_______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_______。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_______%;叁拾日(月)利息_______%;综合费用_______。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保证条款:


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更多免 费素材,微信lbgzkf1】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_ 乙方(质押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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