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县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局安委会各成员股室(单位):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住建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坚决维护安全稳定政治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强化责任担当,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牢掌握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加强安全生产分析研判,摸排查清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扎实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主要领导带头,深入企业、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督导,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为“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步骤及安排时间
组织检查阶段(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组织检查组对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大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责令停工整改。
整改销案阶段(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3日):各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提交整改报告。对未在限期内整改销案的企业,组成督查组进行立案调查“回头看”。
总结提升阶段: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取得的成效和发现的不足,确定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在2023年3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清单、整改情况报局安监办。
三、深化安全监督检查,全力保障安全形势稳定有序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紧围绕《全市2023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着力解决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供水、自建房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隐患。结合节后复工复产情况,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一是严格落实“危大工程”管控措施。按照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管控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辨识、编制、审核、论证和验收等程序执行情况。二是强化施工现场“三类事故”安全防范。对在建工业厂房、钢结构工程、临时工棚、高边坡、起重机械设备、管线沟槽等重点项目、重点部位,严格落实防风、防雨、防雷等安全防范措;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部位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防护棚、防护网等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三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现场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存)放、用火用电、消防通道、灭火器配置、临建内防火等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易燃材料管理混乱、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动用明火等问题发生。同时,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隐患突出的项目严格实行挂牌督办、通报、行政处罚等制度,扎实推进问题隐患整改。
(二)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一是持续深入排查整治瓶装燃气企业和使用瓶装燃气的餐饮、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对不符合用气环境和用气条件的用气户(含居民用户、工商用户、企业用户),督促燃气企业出具书面告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用气户,要依法处理,燃气企业停止供气;继续全面排查整治使用50公斤液化石油气气瓶的餐饮场所,对同时使用“环保油”和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一旦发现,要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查处,并停止供气。加快餐饮场所燃气智慧报警装置的安装进度。二是加强燃气场站和管线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燃气场站的安全检查,对燃气企业场站装卸区、储存区、充装区、调压区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安全阀、压力表、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保障燃气场站的正常运行。督促各燃气企业加强对施工区域的管线巡查,项目建设单位要与燃气管道权属单位签订保护协议,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气管道保护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保护方案进行施工,必须探明燃气管道的具体位置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三是压实燃气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督促燃气企业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送气员安全管理,全覆盖开展入户安检和宣传,完善入户安检台账。(责任领导∶)
(三)全面排查整治城市供水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对管网设施的巡查检修,及时排除故障隐患,提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管网设施在受冻和融冰过程中受损;落实物资调集和储备工作,保障正常生产和应急处置需求,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防范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故障及冻裂泄漏事故,要迅速组织抢修,防止出现大范围、长时间停供现象。(责任领导∶)
(四)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一是紧盯重点领域。要扎实推进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确保经营性自建房危房管控整治措施到位,按照“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的要求,严禁危房用作经营、使用情况发生。全面推进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准确录入归集平台。要严格按照“即查即改、分类整治”的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做好分级分类管控,对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的自建房要加强日常巡查,安排专人实时动态监控,坚决杜绝人员回流。对已采取管控措施的C、D类危房,要根据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要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工程解危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压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针对媒体和网民反映的自建房领域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核实,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建筑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解释引导。(责任领导)
(五)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围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自有办公用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风险。建筑施工方面排查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消防安全日常检查情况;城镇燃气方面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安装情况,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用气安全管理情况;自有办公用房方面排查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及维护情况,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及应急演练情况。(责任领导)
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隐患,落实清单管理,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及预案“五落实”要求,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全面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未消除不得开(复)工、复产,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加大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项目,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顶格处罚,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追责,切实营造严防严管、严查严罚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实施江西省房屋与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十个一律”措施的通知》《赣州市房建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联动惩戒措施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责任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联动惩戒。
五、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关键岗位值守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做到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应急通信畅通。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有序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组织应急处置,安全撤离人员和停止相关作业,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事故扩大。全国“两会”期间,实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各单位于每日下午15:30前向局办报告情况。全国“两会”闭幕后,请各单位将督查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送至局安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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