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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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政策和措施,联防联控,创新工作模式,着力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建设,助力健康中国行动。


二、工作目标


(一)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将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项公共卫生政策,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二)环境支持。示范区建设与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体系整合。积极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


(四)健康管理。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口腔疾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慢性病防治中医药适宜技术,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健全慢性病医疗保障,促进医养结合,发展慢性病患者健康自我管理,完善健康管理服务。


(五)健康促进。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推进“一评二控三减四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健康细胞工程”,构建健康支持环境。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促进全民健身,推广运动处方,促进体医融合。开展烟草危害控制,引导居民合理膳食。


(六)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主要指标


(一)健康知识知晓率。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0%以上、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以上。


(二)健康行为形成率。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每人每天食盐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10%以上,每人每天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10%以上。


(三)慢性病早期发现率。医疗机构18岁以上就诊者首诊测血压率不低于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不低于90%。医疗机构开展肥胖与超重人群筛查,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维持健康体重的个性化健康指导,开展比率>85%。每两年体检1次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达到50%。


(四)慢性病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自我管理小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50%。


(五)慢性病控制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六)高危人群建档率。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血压偏高、超重、空腹血糖和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不低于30%;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四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不低于50%。


(七)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到100%;学生体检率不低于90%。


(八)口腔防治。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不低于60%,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


四、工作步骤


(一) 启动准备阶段(20XX年9月)。根据《山东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XX年版)》制定实施方案,把慢性病防控等健康措施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建设推进阶段(20XX年9-12月)。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政策和措施,努力实现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三)争创提升阶段(20XX年1月起)。巩固前期创建工作成果,对标自查,全力争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五、职责分工


(一) 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审核印发。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部门协调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二) 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


1.区委宣传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卫生与健康知识传播计划。


2.区融媒体中心要在各类媒体分别设置宣传倡导健康生活的栏目,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每月至少一次(新闻报道除外)。


3.区融媒体中心每月播放1次减盐公益广告片,每季度播放1次《盐与健康》科普电影。


4.强化健康生活方式与行动促进,区融媒体中心每月播放1 次公共卫生健康信息和公益宣传广告,主要以滚动字幕方式播放。


5.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融合,负责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


(三)区委编办


负责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科室及专业人员编制的核定和落实。


(四) 区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五)区教育和体育局


1.负责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0%。


2.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及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多部门联合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1次。


3.协助在社区建立健身场所,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不低于90%。


4.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前)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


5.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6.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7.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包含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授课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


8.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


9.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三减”(减盐、减油、减糖)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10.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及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90%。


11.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数量要达到同类学校总数的30%以上;组织落实无烟学校创建工作。


12.协助组织学校适龄儿童为重点的口腔检查、龋齿充填、窝沟封闭项目工作实施。


(六)区科学技术局1.将慢性病重点科研项目推荐列入区相关科技计划。


2.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中医药等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3.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倡导全区企业创建促进职工身体健康活动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2.负责全区企业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的开展,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


3.推进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工作,每年至少创建一家健康促进企业。


(八)区民政局


1.协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2.落实因病(特别是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致贫、困难家庭经济救助政策,提供人口死亡信息资料。


3.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工作。


4.发挥社会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九)区财政局


1.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安排专项经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


2.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管理规范。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且每年不少于业务总经费的10%。


(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将健康膳食与慢性病防治知识纳入公共营养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内容。


(十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将建立居民健身场所、宣传栏列入城乡创建规划并组织落实,为慢性病防控知识户外宣传活动提供支持环境;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十二)区卫生健康局


1.负责协调组织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议事协调机构,开展健康医院创建。


2.负责协调出台慢性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与慢性病防控和病人治疗相关公共政策。


3.负责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及慢性病防控队伍。


4.负责统筹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协助制定媒体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组织及配合相关单位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5.组织落实慢性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6.统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创造条件积极倡导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等。应用推广成熟的技术早发现早诊治患者,加强对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管理,并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7.协助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性健身活动方案,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8.开展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9.负责辖区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每五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0.协助动员社会力量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工作。


11.负责落实中医综合服务建设及中医药保健知识的宣传及技术推广。


12.在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监测点。


13.负责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组织落实无烟医疗机构创建工作。


14.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通过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三)区交通运输局


1.在公交站台及公共交通工具等显著位置,协助开展以慢性病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户外宣传等。


2.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3.负责落实本系统、车站及公交车内控烟工作。


(十四)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1.组织创建健康市场(超市、商场)。


2.组织食品商场开展低盐膳食宣传。


3.组织主要超市开设低盐、减盐食品专柜。


(十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负责禁止烟草广告工作。


2.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餐厅(食堂)的创建工


作,每年创建不少于2处,创建标准符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


3.在实施餐饮单位和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督促餐饮单位和单位食堂提高健康意识,落实减盐、减油、减糖工作措施,开展减盐培训以及低盐和减盐膳食宣传,建立菜品营养标签,建立食盐和调味品使用台帐,在对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管理中增加对减盐环节的监督检查。


4.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5.协助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及无烟公共场所建设工作等。


(十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在公共场所设置以慢性病及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主要内容的警语、标识、户外广告、宣传栏等。


2.规划和建设科学合理、适宜性好的主题公园、步道、步行道、自行车道。


3.建设1处健康主题公园及1处健康步道,维护健康主题公园及健康步道。


(十七)区统计局


负责为慢性病防控工作提供相关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十八)区医疗保障局


负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十九)区妇联


1.负责将减盐和低盐膳食等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和培训纳入妇联日常工作。


2.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之家、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作用,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家庭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宣传,创建健康家庭,强化妇女健康生活方式意识,引领家庭成员提升健康理念。


(二十)区总工会


1.指导工会建立职工参加健身活动和锻炼的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促进职工健身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单位工间操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维护职工健康权益,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体检机会,建立健康档案,每两年为职工提供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企事业单位覆盖率不低于50%。


3.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二十一)区直机关工委


负责协调和创建健康机关(单位),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二十二)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2.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辖区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


3.组织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融入本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并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考核。(二十三)各乡镇(街道)


1.创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区支持环境,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


2.协助开展社区健康家庭服务,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社区(村)占辖区社区(村)总数的60%以上。


3.统筹协调辖区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进行慢性病防控知识宣传。


4.负责协调和创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厅、健康食堂。


5.协助开展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调查、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为慢性病防控因素社会调查提供相关数据。


6.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群众性健身活动,鼓励广大职工和居民参与有益的健身活动。


7.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各项工作。


(二十四)区政府其他部门


1.依据创建工作指标需要,配合卫生健康局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2.负责本单位工间操健身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负责本单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体检的落实和健康档案的建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区级领导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制度,加大推进力度,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总体安排、协调调度、检查督导作用,及时跟进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进度完成指标任务,争取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评。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及时通报考核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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