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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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总结报告


一、创建总体情况


法庭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的工作思路,用足用好好“六清管理”这个有力抓手,按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要求,全面总结、审视以往工作中的问题,做到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推动重点工作,压实责任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创建示范工作。


今年以来,法庭不断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分工,进一步集合多元解纷力量,不断推动司法服务实现全域覆盖。通过开展法律辅导、诉前调解、巡回服务、法治宣传等工作,促进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更加畅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调处机制更加健全,诉讼与非诉讼方式衔接更加紧密,多元化解成效更加明显,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和诉前得到化解,实现“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二、创建举措和经验


(一)以党建带队建,不断加强法庭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法庭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将其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实践举措。教育干警深学笃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做实总书记法治思想,以学习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主线,进一步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能力水平,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开辟新境界。


二是始终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坚决贯彻落实省法院推动构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五牢记五融合”实施体系要求,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人民法庭职能职责,着重发挥人民法庭服务经济社会的功能作用,找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以“法治精准保障,护航乡村振兴”品牌建设为抓手,用品牌建设的理念、方法和机制提升法庭工作的整体效能,不断提升以司法服务转化为乡村振兴的发展优势、稳定优势。截至目前共开展党员大会18次,党课5次,主题党日11次,“为群众办实事”5次。


三是加强法庭干部队伍建设,立足岗位职责,全面提升法庭队伍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干警“能干事”的本领,依托庭务会议,常态化开展业务研讨、典型案件分析,不断夯实干警业务能力水平和法律执业素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工作大局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促进履职担当紧密结合,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把严管厚爱要求贯穿工作始终,激发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干净担当、真抓实干的内在动力。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庭务工作会议20次,组织法律知识学习研讨6次。


(二)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分工,诉讼服务整体前移


法庭持续加强立审执联动配合,加大财产保全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司法模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推动诉讼服务前移。将工作重心从被动处置转变为主动发现、主动预防,深入了解及时掌握镇区域范围内可能会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隐患,从区域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主动了解人民群众所想、所需和所求,实现矛盾纠纷的有效预防和多元化解。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工作,加强与社区网格共治共建,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网格管理和志愿服务,常态化走访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反馈建议。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院相关要求,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二维码”张贴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诉司法便民利民水平。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组成一审一助一书一警的最优办案团队,推动上门立案、联动调解、巡回开庭等便民服务实施,通过人民群众看得见、用得上、感受深的方式,实现司法服务效果的跃升。


在今年四月份,法庭在辖区内集中开展宣传高额彩礼治理工作,活动以走访宣传、案例讲解、释法答疑方式开展,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树立正确的婚姻观、价值观,营造健康、节约、文明的婚嫁新风尚。在四月份法庭还开展了保春耕普法宣传活动,实地走访了农资商店、森工、农户,积极落实惠农便农政策,维护乡村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优化完善繁简分流工作。对于家事、邻里、小额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将案件转办给法官或委派给调解组织(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对于无调解基础的小额诉讼纠纷,做好标记,及时转办至审理环节,进行便捷高效审理。通过发挥立案窗口“总枢纽”的调度、协调功能,形成分流引导、诉调对接、司法确认“三点一线”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格局,满足当事人一站式多元解纷需求,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三是规范诉讼保全工作。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和县法院立案庭的指导,为提高裁判结果兑付效率和成功率,法庭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流程,明确了操作规范。在立案阶段,向符合财产保全案件当事人发放《诉讼保全告知书》,告知财产保全的目的、内容、程序、期限以及财产保全对于依法保障合法权利的优势,对于经告知仍不保全的,在审判阶段再释明,尽可能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


四是积极探索创新司法模式。大力推动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使得矛盾纠纷化解打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提高司法效率和便利性。按照法庭实际,推动实施“假日法庭”,确保法律咨询、案件受理、诉前调解等工作在“八小时”外和节假日期间不停滞,有效解决群众“忙时没空办事、闲时没处办事”的困扰,获得群众好评。


五是深度应用智能化成果。强化“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的使用,积极与网格员、社区、调解组织开展线上及线下对接,及时做好工单接收、处理及办结反馈等工作,抓早抓小矛盾隐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三)集合多元力量,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以镇实际情况为载体,厚植“枫桥”土壤,让矛盾纠纷更多地化解在诉讼之前、消除在萌芽状态,打造“坚持党委领导、法庭职能前移、各方力量联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一是全面融入基层治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法庭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定期向镇党委和政府汇报辖区纠纷情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着力搭建人民法庭与党委、政府之间的综治联动、信息互通桥梁。


二是凝聚多部门纠纷化解合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衔接联动作用,集合“四所一庭一中心”和民政、住建、劳动等多家职能部门,建立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会商,增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属于“高发频发”的地域性、类型化矛盾纠纷,深入分析争议成因,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能力,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4件。其中“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化解了农贸集市摊贩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摊贩依法诚信经营,也为农贸集市的管理敲响警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集合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积极引进各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参与调解,选聘具备行业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的调解员,逐渐形成人民调解、特邀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形式参与的多方联动解纷模式。目前已经与蜂产品、菌类种植、林下经济产业等条线的龙头企业达成共识,协助人民法庭开展调解工作,弥补人民法庭专业领域知识的不足,为纠纷调解成功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引入地方支柱企业共建调解机制。结合镇林业转型发展实际,XX公司下设11所林场分公司,人民法庭聘请13名林场分公司干部职工作为调解员,充分发挥当地干部“人地两熟”的优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隐患。在镇域外的林场、村屯多点建立“诉前调解室”和“共享法庭”,通过视频远程法律咨询、调解、开庭,共享服务辐射周边林场、村屯群众,形成区域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助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四)延伸基层治理触角,实现司法服务全域全覆盖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司法服务“全域覆盖、全域联动、全域推进”。


一是着力打造“法官进村、就地解纷、诉不入庭”多元解纷模式,实现“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一林场一法官”全覆盖,法庭为社区、林场、村屯指派联络法官,公布了法官联系方式,充分发挥法官专业指导作用,为基层群众提供纠纷调解、信访化解、法律咨询以及普法宣传等多元化的司法服务活动,打通司法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今年以来,“一村一法官”化解矛盾纠纷3件。其中,在XX村村民因饲养动物死亡导致的赔偿纠纷中,“一村一法官”制度的实施和村委会联动配合,最终当庭给付赔偿金,双方握手言和。


二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纽带作用。法庭与各协作单位进一步建立指导协作关系,建立了社区、村屯、林场调解员常态化联络制度,聘请社区网格员、林企干部职工、村委会干部为调解员,建立网格员、调解员微信联络群,以定期社区、纠纷反馈的形式,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法庭全天候提供法律咨询,对于工作开展情况、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等,共同分析研判协调解决。


今年以来,加大与各协作单位的沟通联络,先后走访了XX社区、XX村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着力就矛盾排查化解、信息互通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合力,进一步优化了法院调查、取证、司法上门服务、法律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流程,为提高工作效率开展奠定基础。


三是夯实解纷基础,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走进开展巡回审判、法治教育等活动,对网格员、调解员、联络员等重点人员集中或点对点开展普法教育培训,提高其纠纷解决能力和法治实践能力,不断提升基层单位自治水平,让基层单位在法治轨道上参与纠纷化解、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大力宣传多元解纷优势,定期深入社区为居民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活动,扩大“枫桥经验”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打牢思想基础,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增强维权意识,提倡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行为自觉。


今年以来,法庭开展20余次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培训活动,活动以《民法典》、纠纷源头治理方式为主要内容,并通过“自甘风险”“高额彩礼”“精神赡养”“无因管理”“相邻纠纷”等典型案例,提升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和辖区居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能力。


三、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一是干警工作上过于谨慎,有瞻前顾后的思想,唯恐工作做得不到位。在工作中思想包袱重,不利于工作开展。二是进取精神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有时仅满足常规性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升。


四、下步评估打算及目标


一是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原则,积极推动“假日法庭”“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工作的落实,切实以人民群众的口碑检验工作成绩。二是深化矛盾纠纷多元治理工作。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为目标,对照方案要求,逐步开展各项工作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细化责任分工,夯实责任担当,坚决摒弃“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树立“无功就是过,庸碌就是错”的紧迫感,不负组织培养、群众期盼。


法庭将持续贯彻落实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贯彻“五牢记、五融合”要求,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和意识,落实“四化四解四到位”要求,奋力“三争”晋先,全力答好新时代人民司法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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