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十五五”开局目标,坚持突出重点、提高质量,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以“强作风、促发展”为抓手,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经济监测,实现GDP核算提质增效
紧紧围绕县委工作思路及“双过半”的目标任务,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县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一季度,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48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第一产业生产总值3.41亿元,同比增长4.3%;第二产业生产总值38.52亿元,同比增长3.9%;第三产业生产总值36.55亿元,同比增长6.1%。三产比例为4.34:49.09:46.57,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是4.07%、37.33%、58.6%,其中第三产业为拉动GDP增长的主要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增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96亿元,同比增长4.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0.07亿元,同比增长6.5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2%;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26.95亿元,同比增长10.0%;房地产销售面积52185平方米,同比增长-24.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4.8亿元,同比增长5.4%。
(二)聚力四农普查,推动宣传氛围走深走实
一是选取白良镇白良村作为试点村,该村耕地、农户规模适中,农业行类较为齐全,生产主体丰富,代表性较强。目前综合试点工作已全面完成,累计农户共登记短表(701表)673户,长表(702表)72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表(703表)7家。农户短表673户,其中常住户654户,本村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480户。试点期间,县普查办加强指导乡村两级做好试点登记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及时下发常见农产品目录,报表审核注意事项清单,收集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的意见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并逐一分析解决,积极对接省、市两级普查办对农业试点的调研指导工作。试点结束后,第一时间开展总结分析,综合分析试点数据结构、与常规台账、部门记录差异情况,全面复盘各环节工作,系统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为全面推进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为切实提升普查工作知晓率和普查对象配合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制定印发《万载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工作思路、内容、方式及时间节点,确保宣传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模式,线上依托“万载发布”视频号推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短视频,发动村干部在村(社区)工作群、朋友圈转发宣传;线下利用乡、村便民服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宣传标语,全方位拓宽普查宣传覆盖面,着力提升普查知晓率和群众配合度。
(三)聚严统计监督,保障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大统计监督执法力度。一是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健全统计数据核查机制,夯实统计法治基础。二是强化重点行业、关键指标数据核查,坚决防范数据造假行为,切实维护统计公信力。三是完善协同联动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上半年,能源专业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实地核查企业14家;商贸专业开展统计事前凭证抽核,当前共抽核68家企业,预计年底实现在库企业全覆盖;投资专业开展每月2000万元以上投资统计凭证核查,截止目前共抽查项目32个。
二、2026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深耕积蓄动能,夯实发展后劲
坚持把经济增长着力点放在经济建设上,把握下半年企业发展关键期,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持续推进企业及项目入规入统工作,确保完成全年企业培育入库任务。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企业入规入统服务保障,开展政策宣讲,组织新入规企业统计员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建立台账、报送报表;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梳理符合条件的培育清单,动态更新准规上企业储备库,逐一对接做好申报指导,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不断扩充全县统计在库单位规模,夯实经济增长统计基础,为准确研判经济发展态势提供坚实支撑。
(二)精细研判走势,精准监测经济
一是密切跟踪监测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投资、消费、服务业等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态势,及时预警预判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围绕“十五五”规划实施,强化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统计监测。三是深化统计分析方法,提升分析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四是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评估反馈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三)聚力普查攻坚,坚持久久为功
一是强化普查队伍建设。指导乡、村两级普查机构完成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以下简称“两员”)选派工作,并上报“两员”详细名单;落实两员经费、普查物资等各项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夯实两员队伍建设根基。二是推进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标绘。组织各乡镇完成普查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召开业务暨数据处理培训会,开展“两员”业务培训,确保8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三是抓实清查摸底。明确各相关部门需于7月前提供本部门行政数据,重点督促农业、林业部门及时更新土地和林地承包经营相关行政资料;后续通过资料比对、合并生成普查清查底册,组织普查员依据底册开展入户清查并审核数据,确保12月底前完成清查摸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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