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总书记法治思想研讨发言材料
按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近期集中学习了总书记法治思想,结合分管监督检查、会计事务管理、行政文教和社会保障工作,谈三点认识体会和落实打算。
一、以法治思维引领财政监督,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一是严格依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总书记法治思想强调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分管监督检查股,必须把依法监督作为最基本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对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检查、取证、定性、处理各环节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坚决防止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和程序倒置,确保每一份检查报告、每一项处理建议都于法有据、经得起复核。不能因为工作进度压力降低程序标准,也不能以口头沟通代替书面文书,把公开、公平、公正体现在具体监督案件中。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提升监督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部署,结合区级财政实际,把监督资源向行政文教、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倾斜。重点关注教育补助、社保基金、医保资金等领域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违规列支、拨付不及时等问题,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监督标准中,从单纯查合规向合规与绩效并重延伸。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向业务股室反馈,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规范,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风险。
三是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协同联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财政数据与业务数据的比对分析,提升疑点筛查和风险预警精准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减少人为干预,提高监督公信力。完善监督检查内控流程,推动财会监督与巡察、审计、纪检监察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对上级交办和审计移送的线索,按程序快查快办、按时反馈。作为分管负责人,主要任务是组织好监督检查股逐项抓好落实,不越位决策,也不缺位执行。
二、以法治规范会计培训,夯实财经秩序基础
一是突出新会计法培训,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新修订的会计法对会计信息质量、单位负责人责任和违法惩戒提出了更严要求,是当前全区会计人员培训的首要内容。分管会计事务管理股要把新会计法、财会监督工作意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纳入继续教育必修内容,讲清法律责任、执业边界和违规后果,推动会计人员从“会记账”向“依法记账、依法报告”转变。继续教育已具有法定强制属性,未按规定完成将影响会计人员职业资格延续和业务承接,要在培训组织中充分体现刚性约束,不能把继续教育当作可参加可不参加的一般性学习。
二是实施分类培训,提升实务合规能力。结合全区会计人员结构,区分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会计两类对象安排内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安排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操作、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企业重点安排新企业会计准则、数据资源入表、增值税法规及税务合规等课程。同时适应数字化改革需要,适量增加智能核算、电子凭证、财税数字化工具应用等实操内容,帮助会计人员在信息化环境下依法履职、规范操作。培训不追求大而全,突出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常见误区和薄弱环节。
三是严格培训管理,强化诚信约束。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面授机构备案管理,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开展不定期检查,防止培训走过场、学时登记不实、代学代考等问题。落实会计人员诚信建设要求,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人员,依规记录、约束和惩戒。分管会计事务管理股要把好质量关和数据关,定期核实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人员及时提醒督促,推动全区会计队伍既精业务、更守法规,从源头减少会计信息失真。
三、以法治理念管好民生资金,服务社保文教领域改革
一是严格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行政文教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把依法理财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绩效评价全过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优先保障教育、卫生、社保等重点民生支出,不因收入压力降低法定支出标准。组织行政文教股、社会保障股对资金拨付流程逐项梳理,明确每个环节的审核依据和时限要求,做到资金拨付有制度支撑、有绩效目标、有事后跟踪,防止资金一拨了之。
二是服务改革任务,强化合规审查。在推进全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坚持改革于法有据,主动配合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做好基金预算管理、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医保资金监管等工作。对涉及财政资金的政策方案,提前开展合规性审核和可承受能力测算,防止资金安排与上位法规政策脱节。针对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立法层级较低、职责边界不够清晰等问题,区级层面重点是严格按现行规章和上级文件执行,不自行突破、不搞变通,执行中发现堵点及时向上反映,提出合理建议,把改革风险控制在制度框架内。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堵塞管理漏洞。组织分管股室对社保基金、教育补助、医疗救助等资金管理中的岗位风险点再排查,完善岗位分设、授权审批、定期对账、内部稽核等措施,把权力制约落实到具体操作环节。加强与审计、纪检监察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协同,对审计发现和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股室和时限,逐项对账销号,防止屡查屡犯。
把法治要求转化为日常管理习惯,推动分管领域从“凭经验管理”向“依制度管理”转变,把总书记法治思想真正落到每一笔民生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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