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林业和草原局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问题和对策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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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林业和草原局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问题和对策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大兴调查研究工作要求,2026年9月,县林业和草原局组成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数据比对、外地经验研究等方式,对全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XX县立足森林资源禀赋,把林下经济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围绕林药、林菌、林蜂、林旅等方向持续用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值效益稳步提升,联农带农初见成效。截至2025年底,全县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到38.13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突破21.86亿元,1万余户农户在林下经济链条中实现增收。2026年有望达到28亿元以上。林下经济已成为县域林业产业转型和山区群众增收的重要支撑。


(一)资源条件与发展定位


XX县位于XX省XX市,森林资源丰富,林地面积大,森林覆盖率保持较高水平,发展林下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全县林地资源类型多样,气候温润,雨量充沛,适宜多种中药材、食用菌、蜂类生长繁育。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林下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总体布局,提出以“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林下经济”为突破口,同步发展林菌、林药、林蜂、林旅四大林下特色种养产业,推动林下经济从零星分散向规模化、集群化方向转变。县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持续加强林下经济调度、技术指导和主体培育,推动林下经济与生态保护、林长制改革、国家储备林建设、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从资源利用潜力看,全县林下经济利用面积已由20XX年前后的12亿元产值阶段发展到2024年的21.86亿元产值阶段,增长势头明显。相关报道显示,2023年1月全县林下产业年创产值12亿余元,2024年林下经济总产值突破21.86亿元,反映出产业进入较快增长期。全县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89万亩,其中石斛4.6万亩、草果5.2万亩、重楼5200亩、黄精2200亩、白花蛇舌草3000亩、白芨500亩,2024年中药材产值达到20亿元。林下经济利用面积38.13万亩,较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10.89万亩高出27.24万亩,说明林菌、林蜂、林旅等业态也占有一定比重。


(二)产业规模与产值效益


从林业总产值看,2023年全县实现林业总产值32.9亿元,其中第一产业26.3亿元,第二产业5.4亿元,第三产业1.2亿元。第一产业占比达到79.9%,第二产业占比16.4%,第三产业占比3.6%,说明林业产业仍以种植养殖和初级产品供给为主,加工增值和第三产业发展空间较大。2023年,全县核桃、澳洲坚果、糯橄榄和草果发展规模分别达到41万亩、3.88万亩、3万亩和5.2万亩,产值分别达到1.7亿元、1.24亿元、0.15亿元和2.14亿元。其中草果作为林下种植的重要品种,种植面积5.2万亩,产值2.14亿元,已成为林下中药材中规模较大、覆盖面较广的品种之一。


石斛产业是XX县林下经济最具辨识度的主导产业。2023年末,全县石斛种植规模达到4.25万亩,采收鲜条11250吨,建成年产100万盆花卉种植示范基地2个,建成年出圃种苗1000万株以上的石斛种苗繁育基地2个,打造完成1个省级、2个市级、4个县级示范基地,实现石斛全产业链总产值75亿元。2024年,全县石斛种植面积达到4.6万亩,鲜条产量保持较高水平,种苗繁育能力进一步增强。石斛产业已初步形成集种植、加工、销售、康养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条,紫皮石斛产量占全国较高份额,成为全县林下经济中最具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


胡蜂产业是XX县林下养殖的特色亮点。2023年,全县胡蜂产业产值达到4900万元。相关企业以“租金+薪金+分成”模式带动农户增收,2025年预计繁育蜂王70万只,产值700万元;放养胡蜂1200巢,带动800余户增收,户均年收益达到1.8万元。胡蜂养殖具有投入相对较小、林下空间利用充分、产品附加值较高等特点,已成为林下养殖的重要补充。除胡蜂外,全县还发展蜜蜂养殖、地方山羊养殖、生态鸡养殖、栎果猪养殖等林下养殖业态。相关数据显示,全县蜜蜂养殖达到2.68万巢,山羊存栏约17.08万只,胡蜂养殖规模在2.68万至4万巢之间,林下养殖年收入达到800万元以上。林下养殖虽然总体规模不大,但特色鲜明,对山区农户增收具有直接带动作用。


林下采集业和林旅产业同步发展。全县林下茶园面积达到10.98万亩,竹笋、食用菌等林下采集品种逐步形成一定规模。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民宿体验等业态依托优质森林景观加快发展,部分乡镇依托峡谷、瀑布、原始森林等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和康养产业。2023年全县林业第三产业产值1.2亿元,虽然占比不高,但增长潜力较大。林下经济总产值中,中药材产值20亿元,占21.86亿元的91.5%,说明林下种植尤其是中药材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林菌、林蜂、林旅等业态尚未形成足够体量。


(三)主导品种与区域布局


从品种结构看,XX县林下经济形成以石斛、草果、重楼、黄精、白花蛇舌草、白芨、冰球子、天麻、毛茨菇等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体系,以胡蜂、蜜蜂、生态鸡、地方山羊、栎果猪等为主的林下养殖体系,以竹笋、食用菌等为主的林下采集体系,以森林观光、森林康养、民宿体验等为主的林旅体系。石斛和草果是两个面积最大、产值最高的林下中药材品种,重楼、黄精、白花蛇舌草、白芨等品种规模相对较小,但单价较高、市场前景较好。冰球子、天麻、毛茨菇等新兴产业正在培育,未来有望成为新的增长点。


从区域布局看,各乡镇依托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初步形成差异化格局。XX镇XX社区石斛产业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石斛种植成为当地群众主要收入来源。XX镇2024年重楼种植200余亩,预计产值超过360万元,同时发展地方山羊、栎果猪、林下养鸡等产业,小米地、邦工、勐蚌等地发展森林旅游。XX乡、XX镇建有特种养殖区,发展栗果猪、七彩山鸡等特色养殖。XX村发展林下旅游,依托森林景观和民族风情吸引游客。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劳力入股的“三入股”模式整合林地1200余亩,建成中药材种植基地14个,成为林下中药材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典型。XX蜂业有限公司以“租金+薪金+分成”模式带动800余户增收,2025年预计繁育蜂王70万只,产值700万元。这些典型表明,林下经济已在部分乡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但全县面上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从经营主体看,全县拥有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3至14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10家,涉林企业692家。林农专业合作社社员13000余人,带动农户25000余户,或带动1.3万户农户。经营主体数量虽然不少,但多数规模偏小,带动能力有限。全县林下经济从业农户1万余户,与全县农户总数相比覆盖面仍然较窄。石斛、草果等产业带动农户数量较多,其中石斛、草果两项产业曾带动4万多户,林药产业链带动3万多户农民致富,核桃种植带动3.7万农户增收。这些数据表明,林下经济对联农带农具有重要作用,但利益联结机制仍需进一步健全。


(四)政策支持与推进措施


近年来,XX县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县域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措施。《XX县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包含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条款,提出全面落实省、市级制定的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县财政对石斛产业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资金,20XX年对符合条件的仿野生石斛种植户给予每亩2000元补助;对胡蜂产业2018年安排50万元资金用于基地建设及企业发展;对草果、重楼等林下中药材种植优先给予贴息贷款扶持。全县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贷款资金实施林下经济项目,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用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盘活集体林地经营权,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打造市级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示范点。税收方面,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农林牧渔业所得,按规定享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这些政策措施对林下经济起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专项性、系统性、精准性仍有不足。


(五)典型模式与乡镇实践


全县林下经济在实践中探索出若干典型模式。一是“三入股”模式。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劳力入股方式整合林地1200余亩,建成中药材种植基地14个,农户通过土地租金、务工薪金、入股分红获得多重收益。二是“租金+薪金+分成”模式。XX蜂业有限公司带动800余户农户发展胡蜂养殖,户均年收益1.8万元,形成企业供种、农户养殖、企业回收的紧密联结。三是“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石斛产业依托公司、合作社、基地和农户,形成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链条,2023年末石斛种植规模4.25万亩,全产业链总产值75亿元。四是“国家储备林+林下经济”模式。以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为平台,同步发展林菌、林药、林蜂、林旅,既解决造林投入问题,又拓展林下经济空间。五是“林旅融合”模式。部分乡镇依托森林景观、峡谷溪流、传统村落发展森林旅游、民宿康养,推动林下经济向第三产业延伸。这些模式各具特色,但总体仍处于点状示范阶段,尚未在全县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认为,XX县林下经济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与全县广大林农增收致富期盼相比,仍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统筹谋划不足,顶层设计滞后


国务院和省市发展林下经济实施意见下发后,XX县尚未出台专门针对林下经济的系统性实施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现有政策多散见于经济稳进提质、乡村振兴、林业产业等综合性文件中,林下经济专项政策缺位。《XX县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虽然包含支持林下经济条款,但多为原则性要求,缺乏对产业布局、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扶持标准、考核评价的系统安排。全县虽成立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但部分成员单位思路不清、职责不明、举措不多,联席会议机制不健全,林业、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旅、财政、金融、自然资源等部门之间协调不够,未能形成有效合力。政策扶持存在短板,石斛产业每年不低于100万元、胡蜂产业50万元的财政资金规模,相对于38.13万亩林下经济利用面积和21.86亿元总产值而言,撬动作用有限。扶持资金分散在石斛、胡蜂、中药材等特定产业,缺乏普惠性、引导性、杠杆性安排,政府引领作用有待加强。


(二)产业规模偏小,结构层次不优


从规模看,全县林下经济经营主体数量较多,但500亩以上规模的企业很少,分布不均衡,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涉林企业692家,但国家级龙头企业仅1家,省级龙头企业13至14家,市级龙头企业10家,龙头企业总体数量不足、体量不大、带动力不强。林下经济经营多以家庭农场、合作社和经营大户为主,管理较为粗放,科技含量较低,产业集聚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抵御风险能力较弱,辐射带动效益不明显。从结构看,2024年林下中药材产值20亿元,占林下经济总产值21.86亿元的91.5%,石斛、草果两个品种又占中药材的绝对比重,品种结构单一问题突出。林菌、林蜂、林旅等业态体量偏小,胡蜂产业2023年产值4900万元,仅占林下经济总产值的2.2%左右。2023年林业总产值中,第二产业5.4亿元、第三产业1.2亿元,合计仅占20.1%,精深加工和第三产业明显滞后。林下经济仍以卖原料和初制加工为主,产业链短、附加值低,抗市场波动能力弱。


(三)要素保障不力,融资用地困难


资金方面,不少林农想发展林下经济,但缺少启动资金,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金融产品不多,很多经营主体存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全县林下经济规模和体量小,向上争资困难,财政专项资金额度有限,社会资本投入不足。石斛产业每年不低于100万元、胡蜂产业50万元的扶持资金,难以满足基地建设、种苗繁育、加工设备、品牌推广等环节需求。林权抵押贷款、林业碳汇质押融资、林农小额信用贷款、联户联保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不足,VEP项目、国储林项目等融资渠道利用不够充分。用地方面,林下种养殖设施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森林旅游、康养等建设用地受生态环境准入、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制约,部分林地区位处于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无法改造或流转,限制了林下经济发展。多数林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薄弱落后,开发利用成本高,影响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热情。技术方面,林下经济发展科技人才匮乏,基层林业技术人员不足,受配套技术、疾病防控、自然灾害、兽害影响,林下经济经营相对脆弱。


(四)科技支撑不强,精深加工链条偏短


全县林下经济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科技含量低,管理模式传统粗放,缺乏深加工和产业链延伸,产品附加值低。石斛产业虽然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75亿元,但林下经济统计口径中中药材产值20亿元,说明大量加工增值和品牌溢价未充分体现在林下种植环节,种植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有限。草果、重楼、黄精、白花蛇舌草等中药材多为初级烘干、分拣、包装后外销,精深加工产品少,中药饮片、提取物、保健品、日化产品等开发不足。胡蜂产业以蜂王、蜂蛹、蜂毒等初级产品为主,产品研发和标准制定滞后。林下采集业中竹笋、食用菌加工多为传统作坊式生产,标准化、清洁化、规模化水平低。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不够紧密,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新模式示范不足,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全县林下经济缺乏统一的种苗标准、种植标准、加工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难以支撑高端市场开拓。


(五)品牌建设滞后,市场影响力不大


林下经济缺少强有力的龙头企业和大型经营主体带动,现有家庭农场、合作社和林农多以卖原材料或简单初制加工为主,产品影响力不大。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大多品牌意识不强,品牌建设能力较弱。石斛、草果、重楼、黄精、竹笋等产品品质较好,在县内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但品牌建设滞后,宣传营销不到位,甚至一些产品和品牌本县人都不熟悉。全县缺乏统一的林下经济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小散弱,没有形成叫得响的拳头产品。石斛产业虽然具有较高知名度,但品牌溢价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草果、胡蜂、林菌等产品品牌辨识度低,市场认知度不高。品牌包装、品牌标准、品牌运营不统一,线上销售渠道和直播电商利用不充分,面向不同消费群体的精准宣传不足。市场监管和质量管理有待加强,林产品溯源系统建设滞后,“绿色牌”“生态牌”“健康牌”没有充分转化为市场竞争力。


(六)联农带农机制不紧,增收辐射面有限


全县林下经济主要发展模式还是以家庭农场或经营大户流转集体、林农林地自我发展为主,类似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取林农以林地入股分红方式参与中药材种植、XX蜂业有限公司以“租金+薪金+分成”带动农户的案例仍然偏少。林下经济发展对全县林农覆盖面不大,2024年带动1万余户农户,与全县农户总数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尚未普遍建立经营主体和林农利益紧密联结的联农带农机制,部分农户仅获得一次性土地租金或季节性务工收入,难以持续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合作社带动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合作社运行不规范,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监督机制不健全。林农参与林下经济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抵御市场风险、自然风险能力弱。林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部分林农担心失去林地经营权,参与积极性受到影响。


(七)基础设施配套滞后,抗风险能力偏弱


多数林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薄弱落后,林下经济基地道路通达率、电力保障率、通信覆盖率不高,生产资料运入和产品运出成本高。冷链物流、仓储烘干、初加工设施不足,鲜活产品损耗较大。森林旅游、康养基地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系统等配套不完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有限。林下经济保险产品少,政策性保险覆盖不足,中药材价格波动、病虫害、兽害、洪涝干旱等风险对经营主体影响较大。部分经营主体规模小、资金少、技术弱,遇到市场波动或自然灾害容易陷入困境,产业韧性不足。


(八)政策落实存在温差,服务管理不够精准


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林下经济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谋划、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部门间联动机制不完善,管理服务分散,政策宣传不到位,许多林农对扶持政策知晓率低。林地流转服务、项目审批、用地保障、金融对接等环节仍存在堵点。部分林地因自然保护区规定无法改造或流转,政策体系尚不完善,落实力度不够。林下经济统计监测体系不健全,产值口径、面积口径、带动农户口径不统一,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力量薄弱,培训针对性不强,林农掌握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不足。营商环境仍需优化,政企沟通、纾困解难、要素保障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三、下一步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建议,坚持高位推动、规划引领、政策集成、龙头带动、科技赋能、品牌引领、联农带农、三产融合,推动XX县林下经济由起步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跨越,力争到2030年全县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到70万亩,综合产值向百亿产业目标迈进,把林下经济打造成为县域经济新增长极和乡村振兴重要支柱。


(一)坚持高位推动,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调整优化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文旅、市场监管、金融、科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推进,年终进行考核评价。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统筹协调、规划编制、技术指导、主体培育;农业农村局负责林下种养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振兴局负责衔接资金支持、联农带农机制建设;财政局负责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保障;文旅局负责森林旅游康养;市场监管局负责品牌培育和质量监管;金融机构负责信贷产品创新。乡镇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把林下经济发展纳入林长制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压实乡镇和部门责任。


(二)强化规划引领,明确产业发展目标


尽快编制《XX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坚持近中远期结合,明确产业布局、发展思路、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规划应衔接国家储备林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全域旅游规划,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按照“一镇一品”“一片一品”思路,指导乡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优化存量、扩大增量。建议到2027年,全县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到50万亩,综合产值达到35亿元;到2030年,利用面积达到70万亩,综合产值达到60亿元,向百亿产业目标迈进。重点做强石斛、草果、重楼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冰球子、天麻、毛茨菇等新兴产业,提升林菌、林蜂、林旅产业比重。明确重点乡镇、重点村、重点基地、重点企业、重点品牌,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林下经济产业体系。


(三)加大政策扶持,破解资金用地瓶颈


设立县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整合林业发展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特色农业扶持资金、文化旅游发展资金,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用于基地建设、种苗繁育、加工提升、品牌培育、科技推广、贷款贴息。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林下种植、养殖、采集、旅游项目给予奖补,对获得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地理标志产品的经营主体给予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林业碳汇质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林农联户联保贷款,探索林下经济VEP项目、国家储备林项目融资模式。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认真实施国土绿化、水土保持、国家储备林等项目,完善林区基础设施。用地方面,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用林政策,鼓励村集体、合作社、农户以林地资源入股企业,推广“林业标准地”经验,用足用好国有林场优良森林景观和闲置资产,探索点状供地、弹性供地,破解森林旅游、康养用地瓶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林下经济所得按规定减免税费。


(四)培育壮大龙头,延伸精深加工链条


坚持扶优扶强,整合资金、土地、技术、数据等要素向龙头企业倾斜。支持国家级、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产值过亿元、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领军企业。到2030年,力争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2家以上,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20家以上,市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30家以上。引导龙头企业建设标准种植基地、精深加工园区、冷链物流中心,发展石斛饮片、石斛保健品、石斛日化品、草果调味品、重楼提取物、胡蜂蜂毒制品、食用菌即食产品等精深加工。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完善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改造、标准制定,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培育林下经济产业化联合体,推动种植、加工、销售、旅游一体化发展。


(五)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标准化水平


加强与XX农业大学、省级林业科研院所、中医药大学等高校院所合作,建立林下经济专家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产业技术研究院。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重点突破石斛仿野生种植、草果高产栽培、重楼林下育苗、胡蜂人工繁育、食用菌林下栽培、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建立县乡村三级林下经济人才队伍,培养一批林下经济乡土专家、技术能手、经纪人。参照培养蚕桑技术人才做法,从种植、养殖、加工、流通、营销等环节培养实用人才。制定林下经济种苗标准、种植标准、养殖标准、加工标准、质量标准,推行标准化生产。建设林下经济质量追溯体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加强林下经济保险产品创新,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提高抗风险能力。


(六)实施品牌战略,拓展市场营销渠道


汲取茶叶等产业品牌“小散乱”教训,着力打造林下经济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按照“一个区域产品一个品牌”或“一类产品一个品牌”模式,把全县同类林下经济产品纳入同一品牌打造,统一品牌包装、统一品牌标准、统一品牌运营。探索“1+N”模式,即1个区域公用品牌加N个企业商标,整合资源、品牌。突出林下产品“绿色有机无公害”特点,切实做好“三品一标”和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培育石斛、草果、胡蜂、林菌等知名品牌。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质量管理,推行林产品溯源系统。采用自媒体、视频直播、电商平台、展会推介等多种形式,面向不同群体精准宣传。建设林下产品交易市场、电商服务中心、直播基地,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支持企业参加省内外农产品博览会、林产品交易会,提升XX县林下产品市场影响力。


(七)完善利益联结,增强联农带农实效


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乡村振兴的重大举措。组织林农通过入股、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参与林下经济发展,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租金+薪金+分成”“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劳力入股”等模式。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与林农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让林农通过入股分红、经营收益、务工就业等多种途径得实惠、增收入。规范合作社运行,完善财务管理、收益分配、民主监督制度。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保底收购、二次分红、风险共担条款。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林下经济,盘活集体林地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到2030年,力争林下经济带动农户达到3万户以上,户均年增收5000元以上。


(八)补齐设施短板,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加大林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投入,将林下经济基地道路、电力、通信、灌溉、冷链物流等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建设一批林下经济产业路、生产便道、灌溉设施、电力保障工程、通信基站。支持建设冷链仓储、烘干加工、分拣包装、物流配送等配套设施,降低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完善森林旅游、康养基地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标识系统、智慧旅游设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林下经济项目审批、用地保障、金融对接、政策宣传服务。建立政企沟通平台,定期收集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困难。加强林下经济统计监测,统一产值、面积、带动农户等统计口径,提高数据质量。


(九)深化三产融合,拓展森林康养旅游


依托优质森林资源,推动林下经济与旅游、文化、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发展森林观光、森林康养、森林研学、山地运动、民宿体验等业态,打造一批森林旅游精品线路和康养基地。挖掘石斛、草果、胡蜂等产业文化,建设石斛博览园、胡蜂科普馆、中药材体验园,推动“林下种植+加工体验+康养旅游”一体化。结合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培育一批林旅融合示范村、示范点。支持发展高端林旅康养、生态民宿、森林人家,提升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到2030年,力争林下经济第三产业产值占林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15%以上,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格局。


(十)严格考核督导,推动任务落地见效


把林下经济发展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设置利用面积、总产值、龙头企业培育、品牌建设、联农带农等指标,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建立林下经济重点项目库,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动态调整。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提醒。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典型模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技术服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调研组认为,XX县林下经济资源禀赋优越、产业基础初具、市场空间广阔、政策机遇叠加。只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系统推进,就一定能够推动林下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全县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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