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章程模板【9章34条】,条条细分、面面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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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章程模板【9章34条】,条条细分、面面俱到



_____分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由自然人组建


第四条 公司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readpay]3[/readpay]


第五条 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 分公司负责人姓名或者名称


负责人名称: 身份证号:


负责人住所:


第十条 负责人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总公司出具证明。


第四章 公司的机构极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负责人是公司的出资人,负责人享有以下权利:


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负责人负有下列义务: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 负责人会行使下列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选举和更换由负责人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或有重大活动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分、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召开正式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会议,就当于会议召开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执行董事


第十九条 本公司选举执行董事(兼分公司经理)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拟订合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确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第二十四条 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更多免 费素材,微信lbgzkf1】


第二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二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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