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人才工作运行机制若干工作制度范文(1)
为探索和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制度的政策导向作用,推进人才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形成有章可循的良好人才工作机制,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出台人才工作运行机制若干工作制度。
一、x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人才工作的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2、对人才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研究制定并完善全区人才制度、工作意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
3、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的工作,推进人才结构调整和人才资源开发。
4、负责全区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全区优秀人才的表彰奖励,安排部署全区人才工作重大活动。
5、负责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的整体安排,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6、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有关人才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安排,听取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人才工作的情况汇报。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人才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1)负责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督促并检查全区人才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协调安排需要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的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和有关会议,组织协调全区人才工作的重大活动。
(3)牵头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工作的综合性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批转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意见。【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4)完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委组织部
(1)承担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人才办”)的日常工作,对全区人才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2)积极开展调研,牵头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全区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有关政策。
(3)牵头组织开展各类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建立健全中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协调开展各类人才的培训工作。
(4)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人才,负责区级领导联系优秀人才的管理指导工作。
(5)按照领导小组决定安排的项目,管理使用好人才资金。
(6)办好《红土地党建》网站人才工作栏目,加大人才工作和人才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3、区委宣传部
(1)参与重大人才政策的制定,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对意识形态部门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直接掌握和联系新闻宣传系统优秀人才,建立全区宣传系统人才信息。
(3)负责人才工作政策、人才工作典型经验和优秀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将人才工作纳入全区宣传计划并负责实施。
(4)完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区职业成人教育培训中心【更多免 费素材,微信lbgzkf1】
(1)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重大人才政策的制定。
(2)负责对区职业成人教育中心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直接联系和掌握系统优秀人才,建立本系统人才信息。
(3)负责全区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人才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4)完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全区重大人才政策的制定,研究制定加强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2)建立健全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数据库,开展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的管理督促工作。
(3)建立各类人才培训基地,制定人才培训规划,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开展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工的学习培训。
(4)为科技人才搞好科研开发积极搭建平台,组织科技人员参加各种科技交流与合作,鼓励科技人员为科教兴区作贡献。
(5)负责全区的人才引进工作。积极调研,建立紧缺人才目录,制定吸引紧缺人才的办法和措施。
(6)拟定人才流动的相关规定和办法,负责全区人才市场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发展、依法规范全区人才市场。
(7)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制度改革等综合管理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党政人才宣传力度,积极向上级部门推荐优秀党政人才。
(9)完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区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特区管委会
(1)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全区重大人才政策的制定,研究制定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2)建立健全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管理督促工作,协调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典型进行宣传,积极向上级推荐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4)完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区科协、区农业局
(1)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全区重大人才政策的制定,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2)建立健全全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系统科技人才数据库,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领导干部联系农村实用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对农村实用人才典型进行宣传,积极向上级推荐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4)完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区林业局、区水务局
(1)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全区重大人才政策的制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林业和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参与区高层次人才尤其是林业和水利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人力资源开发,组织实施林业和水利人才培养工程。
(4)建立健全林业和水利系统科技人才信息库。
9、区财政局
(1)参与全区重大人才政策的制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改善和提高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有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研究制定有关人才资金投入及管理的规定、办法。
(3)负责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的年度预算审定、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
(4)负责对财政系统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5)完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区教育局
(1)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全区重大人才政策的制定,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参与全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人才培训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人才培训基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4)负责联系和掌握一批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加快骨干教师群体人才梯队的培养,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人才信息库。
(5)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指导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6)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和考核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才典型进行宣传。
(8)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9)完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区卫生局
(1)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全区重大人才政策的制定,制定和实施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医疗卫生系统优秀人才,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人才信息库。【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3)负责对全区医疗卫生系统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4)完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职责任务
1、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及政府有关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政策和制度。
2、讨论研究需要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和需要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下发实施的重要工作。
3、研究落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重大活动及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4、通报全区人才工作有关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根据相关部门的反映,分析研究人才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协调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人才工作事项和重点调研课题等。
6、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人才工作事项。
(二)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
1、联席会议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才办负责人召集。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为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的分管领导。
2、联席会议原则上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3、联席会议议题由区人才办提出,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并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需在会议召开一周前报区人才办。
4、联席会议召开后,由区人才办负责编印会议记录,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并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1、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要负责做好与区人才办及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工作,及时通报本单位人才工作重要事项,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会议召开前,各有关部门应就会议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3、联席会议结束后,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确定的工作,各有关部门应按照部门职责在规定时间内落实。
三、人才工作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一)通报内容
1、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需要向区人才办通报的事项:
(1)中央和省、市委及政府主要领导在本地、本单位调研、考察时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
(2)各成员单位制定的人才工作政策、规定、制度及人才工作规划和培养计划;组织优秀人才评选和表彰奖励活动;举办高层次人才考察、疗休养及国(境)内外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人才工作方面的重大活动等。
(3)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人才工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情况。【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4)各成员单位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变动情况。
(5)专家及社会各界对我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2、区人才办需要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的事项:
(1)中央和省、市委及政府有关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会议、政策和部署;中央和省、市委及政府主要领导在我区调研、考察时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人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2)全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开展人才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3)全区范围内开展的有关人才工作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情况。
(4)各成员单位向区人才办通报的有关情况。
(5)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二)通报形式
各成员单位向区人才办通报,一般采取书面的形式。区人才办通过印发文件、会议纪要、《x组工》等刊物,以及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向区人才办通报的事项一般应每季度报送一次;特别重要、时效性强的事项,应及时通报。
2、需要向区人才办反馈意见的,各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做好反馈工作;需要向报告单位反馈意见的,区人才办要及时协调沟通,做好反馈工作。
3、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要负责做好通报事项的审核把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抓人才工作责任制度
(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实行“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是做好本部门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服务人才,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广纳群贤。
(三)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要组织召开1次人才工作专项党(工)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人才工作。应急的人才工作或特殊需要研究讨论的人才方面事宜,也可随时开会。
(四)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以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常规工作的扎实开展。
(五)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每年要抓1个人才工作联系点,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增强人才工作的实效性。
五、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
(一)每位党政领导干部都要联系1-2名优秀人才。区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优秀拔尖人才,由区人才办确定;镇(街道)和部门党政领导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本地、本单位所管辖的各类优秀人才,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上报区人才办备案。
(二)每名领导干部可采取座谈、走访、慰问等方式,了解、掌握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要求,积极帮助优秀人才排忧解难。
(三)了解联系对象在科研工作、学科建设、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和技能提高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向联系对象介绍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倾听他们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相关部门要搞好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的情况总结,对于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宣传报导。
六、联络员制度
(一)联络员组成
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荐一名素质好、有一定协调能力的干部(原则上要求为职能科室中层以上干部)从事联络员工作。确定后的人才工作联络员如有变动,须及时报告区人才办。
(二)联络员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以召开联络员会议为主,由区人才办负责召集。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交流工作情况,研究探讨人才工作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意见。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采取书面寄发资料、培训、访谈等形式进行。
(三)联络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人才方针政策,及时向区人才办反映各项人才方针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对全区人才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2、负责本单位年度及阶段性人才工作目标的实施,及时研究制定完成本单位目标分解任务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并督办、执行。
3、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本系统、本工作组人才的基本情况,并做到人才信息库的定期更新,向区委组织部人才科和本单位提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与区人才办的具体联络工作,向本单位传达区委有关人才工作的决策及指示精神,及时向区人才办反馈本单位人才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报送本部门人才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5、加强同本系统、本工作组人才的联系和交流,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区人才办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6、切实做好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的服务和督促落实工作,主动为联系工作提供方便,各人才工作组联络员要积极督促优秀人才完成联系工作,按时将联系情况上报区人才办。
七、人才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一)区人才办每年年初印发本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全区人才工作的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并下发至各镇(街道)和区属各单位。各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在每季度的最后1个月的月底前,把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报区人才办。
(二)各成员单位每年12月上旬,要向区人才办报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计划,由区人才办编制人才工作要点。有需要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问题或重要情况,随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人才办,由区人才办向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各成员单位召开有关人才工作的重要会议或出台重要政策之前,要征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并将有关情况向其他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同时报区人才办备案。
(四)各成员单位都要确定1名人才工作信息员,每个月要向区人才办报送1条人才工作信息。
(五)镇(街道)和其他部门于每年11月20日前,向区人才办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八、人才统计制度
(一)人才调查统计工作由区人才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合作完成。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调查统计工作。调查统计的主要内容为“六支人才队伍”的规模、构成、分布、供需等情况。
(二)调查统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党政人才队伍的调查统计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的调查统计工作,区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信息化局、特区管委会负责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调查统计工作,区科协、区农业局负责全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调查统计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社会工作人才统计工作。
(三)以全区人才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人才调查统计每年至少开展2次,每年12月15日前,各成员单位将年度人才统计结果及时备份保存,并上报区人才办。对于上报的人才统计报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要签字,并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四)各单位在完成定期全面调查统计的基础上,要采取抽样调查、专项调查、重点调查等科学方法,综合利用有关部门的行政记录、统计资料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提高调查统计的准确性。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全区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并注意及时更新数据库。
(五)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统计年报汇总和上报任务,填报的数据要按照统一要求,做到准确、完整,无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审阅、报送手续齐全,符合规定。
九、调查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
(一)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调研工作纳入人才工作计划,通过对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每年初,区人才办结合全区人才工作实际,确定调研课题,落实到各镇(街道)和区属相关部门,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自选题目进行调研。
(三)各镇(街道)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要完成1个调研课题,并形成调查报告。区人才办定期开展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对于优秀的调研成果,要及时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阅,并向省、市相关部门推荐发表。
(四)加强对人才工作的检查督导,特别对各镇(街道)和区属各部门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决策的情况,常规性工作和人才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市委组织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领导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督导。
(五)检查督导工作主要由区人才办负责,也可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派有关单位或专人进行。
(六)区人才办每年年底,结合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的开展,进行一次人才工作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对人才工作重点项目和上级部署的重大工作任务,随时进行督查。检查督导工作主要采取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走访和查阅资料、听取情况汇报或采取召开调度会、报工作材料等方式进行。
(七)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情况的报告,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以文件形式印发,通报全区。
x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范文(2)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 中共x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是x市委议事协调机构。
第二条 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由市委书记担任;副组长2名,分别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和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成员若干名。
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委人才办),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委组织部分管人才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第四条 领导小组包括若干成员单位,由市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人民团体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主要承担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履行承担的人才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成员单位可以调整增减。
第五条 成员单位指定相关内设机构为人才工作联络机构,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同市委人才办联系。
二、职责任务
第六条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研究制定我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三)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协调发展,服务x发展重大战略,研究处理全局性、战略性人才工作重大问题。
(四)统筹实施“人才雁阵”行动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协调推进引才、聚才、铸才、育才、扶才、优才工作。
(五)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完善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机制。
(六)加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督促指导人才工作重大部署落实。
(七)组织开展人才政策和理论研究,总结宣传优秀人才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典型经验,推动形成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八)向市委汇报人才工作重要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议制度
第七条 领导小组实行集体研究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凡涉及全市性的人才工作政策、规定及重大问题,须经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再按程序办理实施。
第八条 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议题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九条 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成员单位或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提前报送市委人才办,或由市委人才办向有关单位征集后,报组长或副组长审定。
第十条 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重要文件,须提前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涉及人才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事项经商议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由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作出的决议,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或以文件形式印发给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县市区。
第十三条 对于需要协商的一般性事项,以送阅文件、征求意见、召开市委人才办办公会等形式,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或成员单位沟通协商,由组长或副组长审批决定。
四、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成员单位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一)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指示或批示、参加的重要活动。
(二)部门单位制发的有关重要政策文件、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本系统本领域人才工作重大改革举措。
(四)本系统本领域人才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和获得重大奖项。
(五)年度重点工作、重大专项任务、牵头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人才活动开展情况。
(六)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重大课题研究成果。
(七)成员和联络员异动情况。
(八)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实行责任分工制度。领导小组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部署、年度人才工作要点和重点工作任务等,市委人才办及时分解,明确分工,提出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各责任部门单位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第十六条 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召集参与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任务落实。
第十七条 实行重要信息通报制度。领导小组通过印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等形式,及时向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通报:
(一)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有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或批示精神。
(二)领导小组重要工作安排和议定的重要事项。
(三)各县市区、各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
(四)领导小组成员异动情况。
(五)需要通报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实行督查问责制度。领导小组可采取经常性与专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强化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人才政策落实不力,人才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问责。督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
(二)年度工作要点及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情况。
(三)重大人才专项实施和完成情况。
(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五)需要列入督查范围的其他事项。
五、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县发展和改革局人才工作制度范文(3)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人才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我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各项职能,协调、推进全我局人才工作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2.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实行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是做好本部门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服务人才,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广纳群贤。
4.做好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人才工作任务。
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讨主要内容
1.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2.会议由组长或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并且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组长请假,并委托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3.会议议题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由领导小组成员或人才工作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议题或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4.会议重点审议有关人才工作规划、决定、意见等重要措施,安排部署年度人才工作,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会议作出的决定或提出的意见,局人才办要做好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筹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2.督促局服务站工作人员配合经贸局服务站开展好人才服务工作。
3.督促我局担任乡村振兴顾问的同志为包扶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出谋划策。
4.督促干部完成干部网络学院在线学习。
x县水务局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范文(4)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x县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工作安排,切实抓好水务系统人才工作,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高层次人才在推动x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x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x人领发〔2022〕x号)结合实际,特建立x县水务局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体要求
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工作应坚持为党聚人才的目标,通过建立联系、问政问策、解决困难、提供服务等措施,把水务系统人才团结和集聚到x县水务事业中来。
第二章 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所指领导干部主要包括:x县水务局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
(二)联系的高层次人才应包括x县水务局及其x县水务行业领域(辖区)内以下人员:
1.在职在岗的正高职称专家或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岗人员;
3.获得双学士学位、无学位研究生的在岗人员;
4.单位聘任在岗的7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5.聘任在岗的高级技师;
6.受x县以上党委、政府委托承担重点任务、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门人才;
7.获得省以上政府特殊津贴、州管理专家补贴的在岗人员;
8.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会计师、造价师、经济师以上的财务人员;
9.受省级表彰的农村拔尖乡土人才,获得高级职称的民间艺人。
第三章 服务内容
(一)宣传政策方针。走访联系人要向服务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州、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x县人才工作政策,介绍全县人才工作重点计划和开展情况,引导人才更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加强政治引领。走访联系人要主动推荐优秀人才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重视在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且愿意加入党组织的优秀人才吸纳入党。
(三)搭建谏言平台。发挥好高层次人才参谋助手作用,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围绕x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工作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向服务对象问计问策,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对服务对象所属领域的重大项目,邀请参与事前研究、事中施行和事后监督评估,发挥专家人才的智囊和参谋作用。
(四)鼓励创新创业。鼓励支持服务对象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创建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积极帮助服务对象申报省级、州级、县级各类科研项目、人才项目和平台建设项目,整合部门政策资源,减少行政干预和事务干扰,为人才干事创业提供良好保障。
(五)关心关爱服务。走访联系人要主动了解服务对象的学习、科研、工作和生活情况,在重大节会、生日或取得重大成就等有意义的时间节点做好走访慰问,体现人文关怀。倾听他们的呼声,对存在的人才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解决,以优良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拴心留人。
第四章 联系方式
1.每位领导联系1-2名高层次人才;
2.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应以面对面交流为主,可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交流,也可利用深入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等机会上门走访联系服务对象,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走访座谈不少于1次;
3.对服务对象建立档案,以便掌握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同时将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的结果记录在案;
4.通过联系服务,了解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每次联系都要详细填写《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记录卡》,分别于每年6月25日、12月25日汇总报送至县委人才办。
第五章 其他
1.由x县水务局办公室负责梳理汇总联系走访的高层次人才名单,x县水务局党组负责研究安排联系对象。
2.如局党组、联系对象有工作变动、职务调整、重大奖惩等情况,x县水务局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局党组报告,走访联系人或联系对象工作(职务)变动后,应及时作相应调整,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3.本制度由x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x市人才联络服务工作制度范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x市委 x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林邑聚才”计划的若干措施>的通知》(x发〔2018〕15号,以下简称“林邑聚才”计划),加大人才联络服务工作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构建人才联络服务工作机制,提升人才联络服务工作质效,在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园区分中心)以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人才服务窗口;以市政府驻外机构、人才中介、异地商会等组织机构为依托,建立区域引才联络站;明确人才联络员,为人才在郴创新创业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
第三条 人才联络服务工作在中共x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共x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组织、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市县两级科技、工信、教育、卫健、商务、财政等相关单位、园区共同参与,协同推进。
第二章 人才服务窗口
第四条 窗口设置。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园区分中心)以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人才服务窗口,明确1名以上人才联络员,由人社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窗口的人员配置和管理工作,其日常运行接受行政审批局或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考核管理。
第五条 工作职责。坚持“热情主动、细致周到、便捷高效”服务理念,实行“一次性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为人才提供方便、快捷、人性化的“一站式”服务。
(一)政策咨询。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宣传我市人才工作和人才政策,并做好有关人才政策、待遇申报流程等的解释说明工作。
(二)受理申请。负责受理有关人才待遇及服务事项的申请,并按要求收集申请材料。
(三)建立台账。负责登记申请信息,整理申请材料,建立受理信息工作台账。
(四)移送材料。负责将受理的申请信息及材料移送至相关职能部门。
(五)情况跟踪。负责全过程跟踪了解人才申请事项的办理情况,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申请人。
(六)收集意见。负责收集人才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县市区委人才办汇报有关情况。
(七)其他事项。根据人才工作发展需要,按要求须纳入人才服务窗口办理的事项。
第六条 管理考核。窗口在同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人社部门制定具体的运行管理办法。市委人才办定期对窗口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检查结果纳入人才工作绩效考核内容。每年评选一定数量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窗口和人才联络员。
第七条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参照本制度有关人才服务专窗相关规定,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人才联络服务工作。
第三章 区域引才联络站
第八条 区域引才联络站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建设、人才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依托市政府驻外机构、人才中介、异地商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在全国各地开展招才引智等工作。
第九条 申请设立区域引才联络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位于产业密集、企业集中、人才集聚、交通便利、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二)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设备,配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或2名以上兼职工作人员。
(三)跟当地政府、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社会团体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与相关产业、行业领域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具备及时、精准吸引人才来郴创新创业的相关实践经验和条件。
第十条 联络站需开展以下工作:
(一)宣传x经济社会建设成果和产业发展战略需求,宣传人才政策、发布人才需求,联系人才来郴创新创业、科研攻关、技术开发等。
(二)以乡情为纽带,通过“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引导郴籍人才把更多更新的理念、项目、技术、信息,以及更多更好的资本、人才引来x,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
(三)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关联企业人才需求情况,掌握所在地对口专业人才状况,为专业人才与需求企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促进人才引进与企业项目精准对接。
(四)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咨询、产业指导、文化共建等联谊联创活动,促进柔性引进相关专业人才。
(五)配合政府做好人才引进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经审核认定的联络站,授予“x市区域引才联络站”,并按绩效评估情况可给予不超过20万元经费支持,分2年拨付,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对接活动等必要开支。
第十二条 区域引才联络站申报管理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联络申报。市委人才办同有关单位进行前期联络,向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提出设站建议,或由相关组织机构向市委人才办提出设站申请。
(二)考察审批。市委人才办对拟设站的组织机构进行考察,提出建站意见后按有关程序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经费拨付。对经审批同意设定的人才联络站,按照规定将资助经费拨付至人才联络站或主管部门。
(四)绩效评估。市委人才办会同人社、科技、商务等相关部门每年度对联络站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绩效评估,考核评估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经费。联络站工作期为2年,工作期满后,视工作开展情况再决定是否继续设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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