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攻坚情况汇报汇编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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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攻坚情况汇报汇编30篇


目录


201x年度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坚决落实减排治污任务工作情况的报告2


20XX年厦门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5


崇左市龙州生态环境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13


郸城县201x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16


洞口县城管局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汇报19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关于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21


凤凰县环保局20XX年工作总结24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思路29


关于“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的报告34


关于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36[readpay]3[/readpay]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美丽莆田建设的决议46


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49


20XX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情况及20XX年工作安排49


鹤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52


蒋场镇环保督察整改及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汇报55


老君坡镇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58【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灵璧县关于20XX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的报告61


娄底市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66


洛阳市公开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68


沔城回族镇环保攻坚工作情况汇报71


日土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73


四平市关于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77


覃塘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82


关于20XX年本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84


芜湖市20XX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的报告89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93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20XX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97


阳泉市郊区环境保护局上半年环保工作情况汇报100


宜黄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104


关于20XX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107


驻马店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115


201x年度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坚决落实减排治污任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坚决落实减排治污任务”是地委、行署“七大攻坚战十四项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地委、行署高度重视,采取调研督办、召开现场会议,以及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巡查反馈整改工作为契机强化督导等方式,各部门、各县(市)区积极部署、协作发力,201x年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进展情况


(一)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加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呼玛县、塔河县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技术改造;松岭区、新林区、漠河市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已完成并稳定运行。呼中聘请专家现场调研论证,计划投资500万,改造方案正在编制当中。


(二)保障垃圾处理厂投产运行


呼玛县、漠河市垃圾处理场已建设完成并通过环保、住建部门验收;呼中区、新林区、松岭区、加区、塔河县垃圾处理场已建设完成并通过住建部门验收;同时,加区、松岭区、新林区、漠河市、呼玛县已启动存量垃圾风险评估工作,塔河县存量垃圾风险评估及污染治理工作已完成。


(三)加大热电厂脱硫、脱硝及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力度【更多免费素材,微 信lbgzkf1】


1.加格达奇热电厂90吨供热锅炉20XX年取暖季前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成并稳定达标排放。


加格达奇热电厂90吨供热锅炉及配套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工程,于201x年7月开工建设,201x年2月8日完成起炉调试,201x年10月稳定运行。热电厂90吨供热锅炉及配套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成后替代了热电厂原有老化的2台35吨锅炉。


2.加快新电厂及配套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彻底解决现有电厂设备老旧超标排放问题。


加格达奇区积极推进新建热电厂工程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除氧煤仓间36米第七层混凝土梁浇筑完工,化学水处理设备原水池管道连接完工;原水泵、消防水泵、反渗透设备正在安装,汽机主厂房28.97米混凝土浇筑完工、1、2机汽轮发电机基础完工。1#凉水塔人字形柱浇筑完成20根;2#凉水塔浇筑完成35模,水塔高度45.5米;烟囱已浇筑完成108.75米高。输煤栈桥碎煤楼二层钢筋绑扎完成,输煤廊道基础混凝土浇筑完工,#1锅炉低温再热器、一级过热器、三级过热器吊装焊接完成,旋风分离器吊装完成一个。地面组合前、右水冷壁下段完成,#2锅炉汽包吊装完成,循环水管道防腐已完成。烟风道制作完成56米,主设备及附属设备进场510车。


3.塔河热电厂加快改扩建工程进度,确保201x年供暖季前完成锅炉改造及除尘、脱硫、脱硝及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年底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申报大气减排项目,形成大气污染物减排量。


塔河热电厂新建两台锅炉项已完成所有前期手续,土建项目于7月份开工,分两个标段进行。一标段目前完成主厂房4m平台;水处理间;脱硫泵房的基础(含设备基础);消防水池阀门井;水泵房、碎煤机室及烟道基础,烟囱完成高度50米。二标段完成了消防泵房的事故照明电管、报警电管、消防水套管预埋;消防水池的吸水管、联通管、排污管、溢流管、套管;主厂房的0米层事故照明电管、报警电管以及消防水出户管预埋工作;脱硫间的消防水出户管。(完成总工程量的1/4)设备安装部分,到场设备共计13车次,410吨。1#、2#锅炉钢架已组装完成,锅筒吊装已完成,平台扶梯已完成60%(完成总工程量的1/3)因天气原因,本项目已于10月13日停工,预计于20XX年4月20日复工。201x年取暖期前改造完成。


(四)继续推动淘汰燃煤小锅炉


加区积极开展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计划淘汰燃煤小锅炉20台(工业锅炉4台,供热锅炉16台),目前已全部淘汰完成。


(五)积极推进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改造工作


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改造有效推进,计划29台。目前完成5台,其中,松岭3台、图强(新建)1台、加区和谐家园2台(1台15吨、1台30吨)、阿木尔2台。同时,新林区4台已完成招投标;呼中区3台已开工,地基建成,预计明年完工;塔河县十八站3台已完成初设。加区14台预计20XX年前全部接入集中供热。


(六)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


我区共有33个加油站需要进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201x年已完成13个,20XX年完成17个,累计完成30个。完成率达到90.9%,


(七)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流域环境监管,重点开展以清理各类污染源为主要内容,“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尤其突出抓好加区西小河上游养殖业粪便直排污染水体综合整治。


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清河行动。依法清除违法建(构)筑物91处,集中清理疏浚河道615.1公里,清理河道垃圾14.7万立方米,整顿河道非法采砂场8处,关闭入河排污口3处,清理河滩地198亩,聘请河道保洁员1390人,招聘义务监督员301人,配备垃圾清运车217辆,开展大型河道环境卫生集中整治75次。


2.积极推进西小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区政府高度重视西小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加格达奇区西小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清理排查排污口,河道治理,清淤疏浚,对河道两侧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对西小河沿线两侧23户养殖户进行了全面普查,成立了养殖户动员搬迁组,截至目前已与13户养殖户签订了搬迁协议,其余养殖户也在协调中。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同时集中开展西小河沿岸环境治理工程,一是沿岸绿化工程,对西小河沿岸现有绿化节点、景观进行补植和修复,做到增绿补绿。现已栽植榆叶梅、大叶丁香、金叶榆等树球1346株,糖槭、金叶榆、云杉、紫叶稠李等乔木381株,整理绿化用地3.04万平方米、播种草籽2.36万平方米、对长4.9公里的护坡进行草地修剪;二是西小河河道清淤维修,对总面积为9.15万平方米的西小河河底进行清理及平整、清淤总量5.01万立方米;拆除破损叠水坝13座、修复叠水坝6座;安装锁链护栏188米,修复护坡290平方米。


(八)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201x年黄标车淘汰任务


经公安部门按照使用性质、车辆类型、车辆所有权及所属县区等各项内容进行详细分类及排查,我区共有黄标车2411辆,2016年淘汰623辆,20XX年淘汰975辆,连续两年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任务。201x年省尚未下达淘汰任务。截止目前,已淘汰黄标车274台。


二、存在问题


(一)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进展缓慢。呼中区污水处理厂仍处于梳理产权关系,开展技术改造前期准备阶段,未启动改造工作。


(二)加格达奇热电厂新厂建设、塔河热电厂锅炉改造及脱硫、脱硝建设工作进展缓慢。由于201x年年底前项目建设未完成,不仅不能申报我区大气减排项目、形成大气污染物减排量,同时还未能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1项正在整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的时限完成整改。


三、工作建议及要求


(一)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改造工作,201x年9月末所有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全部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合理谋划加区新电厂建设工程、塔河热电厂改扩建工程进度,201x年供暖季前,塔河热电厂2台75吨锅炉、加区电厂新厂1台440蒸吨锅炉及除尘、脱硫、脱硝、在线监控等配套设施均建设完成投入运行。


201x年大兴安岭地区财政下达大兴安岭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及规范化联网建设项目资金41.94万元。目前,该项目设备正在安装调试,年底前实现与省平台联网投入运行。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


201x年12月26日


20XX年厦门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0-07-16


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厦门市委、市政府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创新导向,积极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全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助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不断推进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具体工作情况如下:【更多免费素材,微信da dawk01】


一年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高位运行,生态文明指数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一。一是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1-11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3,优良天数比例97.3%,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均为第5;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符合一级标准要求;PM2.5平均浓度22μg/m3,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准则》过渡期第二阶段标准。二是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流域国考断面好于Ⅲ类水体比例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Ⅰ~Ⅱ类水质比例66.7%;筼筜湖水质持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站位比例达66.7%,同比改善8.4%。三是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均为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四是生态绿化指标完成情况。森林覆盖率为42.07%,完成造林绿化12260亩,新增和改造提升城市园林绿地521公顷,完成53公里绿道建设。


一、深入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公文*思~^享公%众号]


(一)全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全面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1(总体实施意见)+8(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N(专项行动计划)”系列举措,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省生态环境厅助力我市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方案,全力推进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的四个方面12项具体措施。积极对标新加坡和深圳等国际国内先进城市,全面对照中国生态文明指数指标,研究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指标体系,着力固强补弱,奋力争先进位。启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开展主要目标指标和发展思路研究等5个课题研究;开展厦门市生态控制区规划建设管理研究,初步形成生态控制线分级管控意见。深入实施比国家、省更加严格的水、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


(二)坚决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强化环保网格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从实从严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市18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12项;交办的592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1-11月集美民兴工业、海沧新阳工业区、翔安东部固废中心废气扰民,投诉同比分别下降68.7%、41.3%和77.9%。全力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建立每日会商、挂钩督办、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有序完成个别谈话、资料调阅、现场检查、信访办理等各项配合工作,协同推进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问题立整立改。截至11月底,督察组下沉督察现场指出我市存在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其余12个问题正抓紧推动整改中;交办信访件500件,已办结297件、阶段性办结203件。


(三)坚决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配合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产和生态环境离任(任中)审计。对思明、同安、湖里和原海洋渔业局、水利局、市政园林局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或审计调查),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五个打通”扎实推进机构改革,整合六个部门职责,改变“九龙治水”,强化统筹监管,不断持续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职能调整,明确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深化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成效“三合一”考核,覆盖生态文明建设全行业全领域61个单位,考核结果运用于绩效和实绩考核,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绿色发展成为各级领导干部鲜明的工作导向。深化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生态环境共治共保,构建“一盘棋”联动格局,夯实厦漳泉大气污染、厦漳泉龙九龙江流域等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多边双边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区域协同责任意识。


二、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严格实施绿色决策。坚持把绿色发展、空间主体功能布局等内容列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生态红线、生态控制线、环境功能区划、环保总规与各类规划环评(包括环境准入特别限制措施)等9个图层全部纳入“多规合一”平台,形成完整的环境保护辅助决策体系。做好“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策划生成项目审查,截至11月底,共参与项目生成环保审查722个、工业项目生成6个、意见征集967个。强化规划环评与区域评估联动管控,完成污水布局研究及处理系统规划、高压电力网专项规划(2017-2035)和同安产业区等3个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审查工作,深化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完成新机场蔡厝片区和环东海域南部新城片区等2个重大片区区域评估试点工作,完成11个工(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的更新和公开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环境准入清单,实行区域环评“一本制”管理。新增的35个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厦门市产业布局规划,全部进入工业产业园区。


(二)发展壮大绿色产业。按照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要求,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积极调整优化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3家企业入选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百强,5家企业入选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火炬高新区列入福建省第一批绿色园区、国家工信部第4批绿色园区,11家企业列入省级绿色工厂名单。做大做强环保产业,规划建设高端生态环保产业园区,积极引进阳光控股在厦设立“一带一路”环保总部。前三季度,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0.5:41.7:57.8,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软件和信息服务营业收入增长9.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累计增速10.2%,占规上工业67.2%。其中,平板显示产值增长13.5%。利德宝电子、晋大纳米2家企业获评国家首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强力巨彩等10家企业上榜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厦门生物医药、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入选国家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阿里巴巴合作项目、滴滴南方总部等一批新经济项目签约落地,中国人工智能大赛永久落户厦门,全市预计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00家,累计达1926家。


(三)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不断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控制。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69家,建成率100%。前三季度,全市能耗总量同比增长4.07%,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7%,达到“十三五”期间年度能耗强度下降2.52%的序时进度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厦门低碳城市建设,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核查及落实省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情况自评估,督促全市8家重点碳排放单位按期完成履约工作。预计20XX年用水量低于目标值9.11亿。20XX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7.7m3,万元GDP用水量为14.0m3,预计20XX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和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均高于目标值。20XX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预计不低于20XX年(0.57)。耕地总面积为18708公顷,未低于规划期确定的耕地保有量(16847公顷);2015-20XX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共1977.18公顷,未突破规划确定的目标值(5914公顷);建设用地总量为57574公顷,未突破规划期确定的指标值(59113公顷);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为180.24亩/亿元,同比下降8.51%。完成省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年度控制任务,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比2013年削减13%,超额完成10%。


(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绿色交通获得第十届中华环境奖,出台实施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累计建成18个公交充电站,新增投放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1039辆,新增公交车线路11条,创新运行5G微循环网约小巴。加快建设厦门健康步道,全长23公里,串联起筼筜湖、狐尾山等“八山三水”,形成一条山海步行通廊。出台《20XX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加强生态环境教育宣传,依托社区书院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平台,开设1070门生态文明相关课程及活动,包含“垃圾分类”课程478门,累计开展生态文明主题讲座及活动1200多场次,参与居民6.7万余人次,使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成为市民文明新风尚。


三、精心呵护“厦门蓝”,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源减排。出台《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计划实施方案》,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发布实施国六标准通告,研究划定高排放车辆标准,划定第Ⅰ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加快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判定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为黄标车,20XX年1月1日起全市禁行、禁止本市过户。严格定期检验制度,强化在用车动态监管。1-11月共检测机动车6715辆次。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更新投放,1-11月更新投放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492台、出租巡游车514台、旅游客车33台;在用纯电动网约车1.2万台,一年累计可减少碳排放量超过30万吨,居全国前列。


(二)持续推进绿色海港空港建设。加快推进绿色海港建设,投资9954万元建成11套高压岸电设施,海港高压岸电建设覆盖率全省最高。积极引导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目前共连船63艘次,供电3090小时,供电量达120.5万度,超过去年30%以上。加大“油改电”力度,完成168台集装箱RTG“油改电”工作,新购置5台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推动港区试用电动堆高机和场内集装箱拖车和远海自动化码头(海沧14#、15#泊位)运输采用纯电AG。加快推进绿色空港建设,制定实施《厦门空港APU使用管理规定》,鼓励敦促航空公司签订协议,努力提升飞机桥电使用率,目前使用率已达90%。


(三)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按照《臭氧污染防控实施方案》《臭氧污染应急防控指南(试行)》规定,加强臭氧污染防控,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完成第三阶段4个行业VOCs整治环保验收,累计完成7个行业1025家企业VOCs污染整治工作。实施精准管控,1-11月,全市135个“一十百”精准治理工作项目全部完成。排查“散乱污”企业1398家,完成整治1381家,完成率达98.8%。巩固提升锅炉整治成效,57台需改造的锅炉及生活垃圾焚烧炉已完成改造10台。进一步拓展超低排放改造范围,率先在全省完成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同时推进3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已有4家热电企业11台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优化能源结构,在厦门机械工业园区、太古工业园等建成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降低煤炭比重。


(四)强力推进扬尘污染管控。按照《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扬尘管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常巡查、通报、约谈、信用评价、黑名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控尘机制。实行扬尘防治费用单列并配套出台计费标准。强化扬尘防治考评督查,聘请两名专家采取暗访的方式对各区各部门扬尘防治工作开展抽查。截至11月,共发出督查通报13份,通报扬尘问题45个,全部协调完成整改。推进机械化清扫率,岛内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岛外建成区机械清扫率达到80%。


(五)持续推进空气质量联防联控。持续推进厦漳泉联防联控联治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召开第三次联席会议。联合加强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完善和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充分运用生态云平台大数据管理等先进技术,加强区域空气质量变化分析、预判,为管理决策和污染管控提供技术支撑,提升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的科学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联合开展《厦门市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第四版)》修订。


四、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坚持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治理思路,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治理工作成效。加强对黑臭水体整治后的日常管养,实现水体无漂浮物、岸线无污水直排和无垃圾的“三无”目标。6处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建成区无新增黑臭水体。及时梳理新开发片区污水处理需求,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设,年内开工建设7个市政污水厂项目,其中杏林污水处理厂已建成通水。结合道路建设和老旧城区改造加快建设污水管网,1-11月累计完成污水管网建设84公里,完成投资5.5亿元,可按期完成年度90公里的建设目标。


(二)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20XX年7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昌升,市长庄稼汉共同签发20XX年第1号厦门市总河长令,发起全力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总动员。市河长办印发《厦门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全市九条溪流已完成“一河一档一策”编制并动态更新。全市14个小流域治理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争取上级“以奖促治”专项资金2138万元,累计完成投资额6419.5万元,占年度投资额94.56%。狠抓河道“清四乱”,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两轮排查发现问题222个,已全部整治完毕,实现动态清零。扎实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全市9条溪流465公里河道,共形成76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97亿元,已完成投资9021万元。推进全省河长制信息平台落地,跟踪落实各级河长、专管员巡河管河工作。发挥《特区新闻广场》《厦门日报》的“河长制河长治”专栏作用,强化督查检查。


(三)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制定实施《厦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特别限制措施(环保负面清单)》,在全省率先实行饮用水源地负面清单管理。推进自行梳理的136个问题整改,完成全市“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基础信息调查,古宅水库更新或增设7座界标、4副交通警示牌和7座安全告示牌;系统开展水质评估,评估结果连续8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考核标准;实行“321”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回潮现象和新增违法行为。


(四)打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进一步排查整治全市88个入海排污口,新增整改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55个。完善“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及各区沙滩保洁垃圾清理常态化机制,建立“天气预报式”的海漂垃圾收运预警体系,在国内首创无人机协助巡查海漂垃圾的监控和清理,截至11月,共打捞海漂垃圾9415吨,及时清运率100%。制定印发《厦门市九龙江—厦门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前三季度厦门湾局部海域直排海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总磷)排放总量3332.3吨,同比减少1436.6吨,削减30.1%。制定出台《厦门市九龙江口和厦门湾生态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厦门市九龙江口和厦门湾生态综合治理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强化九龙江口和厦门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船舶登记管理,1-11月新登记船舶162艘全部符合环保标准。实施《厦门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打通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个监管环节。


(五)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30个村庄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其中省级项目11个,市级项目19个),全年计划投资5180万元,至11月底,已完成投资4719万元,占比91.1%,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11月底,实施截污纳管项目380个自然村,已完成375个自然村,完成率98.7%;实施分散式治理674个自然村,已完成673个自然村,建成分散式处理设施536座,完成率99.9%。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行“户分类、村保洁、镇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分类处理模式,岛外四区共建成141个转运设施,累计购置342部垃圾收运车辆,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至海沧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及翔安东部固废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全市147个行政村的796个自然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93%。推进化肥减量化零增长和农药零增长减量化行动,截至11月底,化肥使用量1.16万吨,同比减少0.03万吨,减少2.6%以上;农药使用量338吨,同比减少10吨以上;均完成省级任务指标。


(六)打好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编制《产业空间规划》《工业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污水布局研究及处理系统规划》,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并纳入“多规合一”平台管理。全市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全部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控装置。省级以下工业园区仅同安工业集中区一家,已完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进一步优化工业空间布局,火炬高新区今年新落地项目共4个,均按产业类型进入相应园区。开展火炬管委会第三方治理试点,探索园区开展第三方治理服务内容及模式。


五、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推动落实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管控,完成136家企业土壤详查信息采集、线上内审和市级质控、风险筛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布设市控土壤环境风险点位,完成海沧、集美及同安三个区共计23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组织开展全市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建立96家企业全口径清单和整理分类,完成排放总量核算、减排工程核算。深化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切实防范耕地环境风险。


(二)大力推动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不断完善“体系完备、形式多样、功能齐全”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稳步向原生垃圾“零填埋”目标迈进。截至11月底,全市生活垃圾总产量约188.98万吨(含存量垃圾处理19.64万吨),100%得到无害化处理,回收利用率近30%,吨垃圾焚烧发电率提高30%以上;每天分出厨余垃圾700多吨、餐厨垃圾400多吨、有害垃圾近0.3吨、可回收物约300多吨,并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对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目前正抓紧编制实施方案。推动厦门绿洲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项目加快建设,预计年底可完成全部7个投资项目建设,迎接国家终期验收。


(三)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落实废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害垃圾中危险废物处置工作,全年共处置37.927吨。加强进口限制类固体废物企业环境监管,1-11月全市利用单位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现“零进口”。开展机动车维修保养企业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规范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实施港口船舶危废监管,督促完善制度、消除隐患。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考核,组织对去年考核企业“回头看”,考核20XX年度企业299家次。运用平台实时监管危废全过程,1-11月,工业固废处置中心累计收储危险废物10689.52吨、处置危险废物19733.41吨,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保持全省前列。


六、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一)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治建设。深入实施依法治市战略,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修法工作,重点推进《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完善,已列为立法计划法规备选项目。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各级环保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修订完善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机制,促进落实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管控措施。修订实施《厦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同安法院生态庭审结自建国以来我市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采矿案件,依法判令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1-11月,两级法院生态庭共受理涉生态环境案件371件,审结333件,其中刑事案件33件,占8.89%。


(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地见效。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暨厦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提出到20XX年开展六大行动、36项改革任务、58项改革成果,截至目前,已出台56项改革成果并组织实施(尚未完成的“碳排放交易总量设定和配额分配方案”“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等2项需待国家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后贯彻实施),形成一批具有厦门特色的改革经验,多规合一、垃圾分类、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获全国推广,筼筜湖生态治理、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排污权交易获全省推广,为福建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贡献厦门力量。新增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等9个国家和省级试点示范,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现场会、全国“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现场会和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现场会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现场会在厦门召开。20XX年《国家治理周刊》对4个直辖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发展质量进行排名,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名列第一。


(三)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坚持用实践检验改革成果,在改革和实践中追求发展生态文明,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结合城市发展定位、空间规划和保护格局,在全省率先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制订《厦门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实施《厦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19版)》,并融入厦门“多规合一”体系,建起了一张“生态绿网”。实行区域环评“一本制”,简化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核心区等8个片区和输变电行业项目环评管理,扩大和完善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1-11月,全市已有155个建设项目获益,累计节省审批时限3410个工作日。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修订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工作手册,推行建设项目新增总量在排污之前交易取得,实行储备排污权委托平台直接出让小微项目,并保障重点项目排污权需求。完成厦门市生态系统生产价值业务化年度核算(2018)工作,率先全国形成业务化核算能力。


七、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全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山水林田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制度,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强生态公益林封育管护,完成造林绿化12260亩,森林抚育42171亩,全市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达3782.38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1.65%;森林蓄积量为332万立方米,超过年度309万立方米目标;实施岸线修复工程,1-11月,修复岸线1.5公里,人造沙滩6万平方米,全市海域大陆岸线总长194公里,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为18.16%,逐步建成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开展红树林滨海湿地重构工程,20XX年种植红树林5公顷。厦门自然保护区合计13897.38公顷,超过考核指标。开展矿山治理,加强坡面浮土浮石清理和坡面复绿,完成新增年度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面积450亩任务。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8万亩,水土流失率已下降到5.5%,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加快水电开发造成的减水断流问题整改,11座水电站关停解列,29座水电站完成生态流量下泄设施改造、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纳入环保监控平台,全面落实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在促进电站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走在前列。


(二)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应急预案修编,按季调度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加强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市晖鸿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涉危化品企业环境安全检查,1-11月累计检查涉危化品企业139家次。持续开展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突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做好涉危化品规划环评工作,落实有关预防或减缓环境影响对策措施,今年全市未审批落户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妥善应对两起突发事件,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确保应对机制通畅完善。


(三)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以提高辐射环境监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为目标,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为抓手,严格辐射环境监管。全年监测检查核技术利用项目企业147家,抽查复查企业33家,进一步巩固监督检查成效。强化辐射监测,委托第三方开展日常监测、投诉监测和应急监测。配合做好省管2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检查。截至11月底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事项111件。落实放射源使用单位日常巡检管理工作,所有放射源单位均使用“一源一码”系统开展巡查。


八、加快构建生态治理体系,着力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一)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绿色金融、绿色信贷对绿色发展的推动作用。落实饮用水源生态保护补偿以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制度,20XX年共下达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23489万元(含翔安区承担的423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44万元,用于汀溪、莲花水库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以及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对辖内银行机构20XX年度绿色信贷业务情况开展奖励,累计审批通过12家银行机构的奖励申请,奖励金额1207万元。在全省率先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全年共承保企业221家,提供风险保障4.13亿元;实行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保费补贴30%的鼓励政策,年内共对66家企业保费补贴约45万。


(二)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管。制定实施《厦门市排污许可管理暂行办法》,完成金属表面处理等21个行业共233家企业的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并登载排污权,探索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布设39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和35个水质自动站,在119家排污单位229个点位安装自动在线监控,完成年度安装任务,定期分析通报环境质量,空气质量预警分析工作获得国家监测总站表彰。保持打击环境违法排污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先后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京津冀系列执法督查活动50批次145人次,有6批次17人次荣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省组织两次环境执法大练兵比武,厦门集体和个人名次均位居全省前列。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连续三年获评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市级先进集体。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运砂、倾废、通航海域整治等专项联合行动,厦门海域非法采砂案件逐年递减,在全省率先打赢违法采砂整治攻坚仗,得到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


(三)提升支撑保障能力。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强化执法能力。重视提高信息化能力建设水平,深入推进省生态云平台建设应用,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先后建成大气、水、机动车等智能调度指挥应用模块,其中,水环境调度指挥系统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生态”分论坛展示并全国推广,机动车环保管理平台在全省推广应用。新增建设重金属、新阳排洪渠、东部固废等三个智能指挥调度模块。着手开展臭氧形成机理和防控措施研究,科学精准的制定污染防控对策。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采集和录入全市12001家(个)普查对象信息,全面掌握全市污染源状况,代表福建省高质量通过生态环境部质量核查。


(四)构建良性互动的绿色行动体系。坚持把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纳入市、区党校教学体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新思想解读等专场辅导,全市市管干部和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5236人次参加了专题学习,并围绕绿色发展等开展研讨。专门开设《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生态文明打造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等课程作为主体班学员的必修课程,共培训处级以上干部2005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普及教育,“干部在线学习”开设64门相关课程,总点击量达17.5万次,参学人数9.84万人次。印发《20XX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的通知》,着重强调垃圾减量,党政机关实行无纸化办公,倡导“点餐适量,饮食光盘”,并把两项工作纳入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内容。一年来,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点”85个,市直单位垃圾减量工作覆盖面达100%。持续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分别有8家和4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累计完成130余万平综合节能改造,综合节能率均在20%以上。


尽管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的压力依然很大,污水收集处理、入海排污口整治、杏林湾水环境综合治理和臭氧污染天气应对水平等,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污染防治攻坚决胜之年、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开局之年,我市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践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高颜值厦门,努力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以实际行动当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崇左市龙州生态环境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一、20XX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升站位,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1.集中力量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20XX年,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龙州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有关整治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全面推进。目前,涉及龙州县8个问题的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我县已按时收集相关材料上报销号。


2.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分解20XX年6月7日至7月11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县的8批19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其中不属实件数2件,属实件数17件,2016年与20XX年均无重复投诉案件,截止目前19个信访案件都均已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二)坚持绿色生态,持续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1.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空气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一是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XX年,龙州县城空气质量有效天数364天,其中优良天数355天,污染天数为9天,优良率为97.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细颗粒物均达到或优于崇左市考核目标;二是强化调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铺开。今年以来,我县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空气质量,制定印发《龙州县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明确指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持续抓好工业污染源治理、餐饮业油烟整治、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控措施的落实,20XX年,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2.强化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是开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调整。20XX年,我县对平而河土美规划水源地进行了调整,调整为下冻镇春秀水库规划水源地,现已完成报告编制并获自治区批复,于20XX年11月30日向上级政府报送请示申请撤销平而河保护区目前待批复;二是全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对我县的2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完善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上报上级部门,总计排查出30个环境问题。目前,我县排查出的30个问题都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3.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管控。按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以及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动态排查工作要求,对我县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积极配合崇左市级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经排查,我县暂无涉重金属行业,无涉镉企业。


(三)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稳步推进。20XX年,共受理并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9件,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7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45份,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62个。完成辖区内的3家糖厂、3家纸业、1家县城污水处理厂、1家淀粉厂排污许可证核发,环评审批管理效能有效提升,为实体经济营造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先后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检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整治、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专业查污等专项执法行动,消除环境污染隐患。20XX年以来累计出动286人次,检查企业65家次,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查处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案1起,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使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查封扣押1起,移送拘留1起。二是及时受理办结各类环境信访投诉。20XX年以来我局共收到环境信访投诉案件39起,办结37起,处理率为100%,办结率为97.3%,与20XX年相比,案件投诉率同比下降40.2%,环境信访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


(五)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环境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对水口河八角、左江河棉江、明江河上金等3个断面的地表水每月进行一次水质监测,对我县在用的水口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个季度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经监测,我县3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Ⅱ类水质标准,均达到上级考核目标要求;二是对6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的废气、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经监测结果数据显示均达到排放标准;三是对7个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城市声环境有关标准要求;四是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20XX年,我县列入广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试点县,我局根据工作安排顺利完成了项目的选址和招投标工作,并完成年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所监测的环境空气、饮用水、县域地表水等项目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


(六)持续加强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一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XX年,我县投入45万元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对已建成的17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进行日常维护。同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农村环境治理投入,20XX年我县获得700万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确定在龙州镇、响水镇等2个乡镇6个行政村8个屯建设8套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目前项目已通过财政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准备开展项目招投标;二是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专项资金3358万元,主要用于建设龙湖环境修复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左江国家湿地公园等工程建设,目前三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资金已拨付100%;20XX年我县获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1779万元(其中200万元为20XX年结余资金)主要用于龙州县城饮用水源保护、观鸟基地至发现弄岗示范带生态修复与保护、上金乡人间仙境土地质量提升等工程建设,龙州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工程、观鸟基地至发现弄岗示范带生态修复与保护项目已完成招投标,目前已进场施工;上金乡人间仙境土地质量提升工程一期已拨付209万元,二期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工作。20XX年获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965万元,其中500万用于发展竹子种植育苗基地建设,465万继续用于左江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建设。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较低。龙州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不够协调一致,还需进一步统筹规划,齐头并进,提高总体水平。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垃圾收集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滞后,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然存在,农村环境整治任务依然繁重。


(二)环保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现环保工作面临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此次环保机构改革有部分环境监管职能划入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多名干部因工作需要抽调到其他单位工作,我局现有人员编制与其所承担的环境监测、环境监管任务极不相称,在工作力量、技术手段、监管能力等方面无法满足需要,工作处于被动。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源地保护,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确保水质继续改善达到上级下达考核目标要求;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污染治理;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二)强化环境监管措施,严格生态环保责任落实。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排污企业日常监管,积极完善污染源信息库,确保“双随机”监管覆盖辖区所有污染源。拓宽环境信访举报投诉渠道,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


(三)开展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在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上再加力提效。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事项,加快推进环保机构垂改工作,完成生态环境职能优化调整,加快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内设机构和下属二层机构设置,做好各项工作有效衔接,确保按时有序完成环保机构垂改各项任务。


崇左市龙州生态环境局


20XX年1月2日


郸城县201x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


为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精神,迎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按照丁市长讲话,在关键时期采取任何手断和做法,都不为过的要求,郸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县上下齐心协力,近阶段大气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措施得力,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3月份,郸城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共监测空气质量天数31天,优良天数23天,优良率达74%,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全年目标任务234天)的9.83%。


二、及时召开会议,制定下发文件


今年1月份至今,按照省市环境攻坚办会议要求,我县也分别及时召开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推进会、环境攻坚工作协调会、砖瓦窑厂商砼站规范整治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王仲田书记检查指示精神工作会议、郸城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工作会等十多次环保工作会议,安排布署了各项环保攻坚工作。为促进环境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先后印发了《郸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郸城县201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县环境攻坚办印发郸城县201x年大气污染防治6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县环境攻坚办关于印发郸城县201x年强化重型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10多个文件,下发环保督办通知30多个,转发省市通知12个,这些文件的印发,及时推动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种工作落实。


三、强化措施落实,开展督导检查


县委督查中心、县环境攻坚督查组及时开展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督查工作,3月份以来,县委督查中心共派出三个督查组,县环境攻坚办派出6个环境攻坚督查组,开展环境攻坚办专项督查50多次,督查人员达300多人次,督查发现环境问题315个,及时处理315个,其中停产98个,落实整改69个,清理取缔148个。


四、对照交办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从1月1日至4月20日,郸城县共接收省市环保督察暗访组交办转办各类环境问题共6批次,共82个问题,按时整改处理81个,1个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黑臭水体,正在有计划的进行治理中。这82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均已经按市攻坚办要求装订成书,并按时进行了回复。


五、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开展治理


(一)强化领导分工。全县32个副处级干部分别分包23个乡镇(办、区)的环境攻坚工作,分别为县委副书记崔卫国分包洺北办事处,县人大主任李建军分包汲冢镇,县政协主席姜永来、副主席王岩分包吴台镇,组织部长侯磊分包城郊乡,吴青锋分包钱店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智华分包石槽镇,王海英、王超分包李楼乡,吕振龙分包巴集乡,马超分包虎岗乡,胡友涛分包丁村乡,崔卫华分包新城办事处,张爱联分包双楼乡,张德峰分包南丰镇,王彪分包洺南办事处,周俊领、金仁旺、董连江分包东风乡,谢超分包汲水乡,肖炜分包胡集乡,李广肃、王洪彬分包宜路镇,李素梅、陈智勇分包白马镇,崔家龙、周岐岗分包秋渠乡,周威、张仁杰分包张完乡,陈凤祥、赵红建分包宁平镇,王辉分包高新区。县委书记罗文阁强调:各位副处级干部分包的乡镇已经定好,环境攻坚任务已经分配好,各位领导一定要抓好落实,亲自过问,亲自督促,和各乡镇(办、区)一样共同担责。


(二)加强道路扬尘治理。今年以来,我县空气质量不容乐观,特别是王仲书来周口检查指示后,我县压力重大,县城管局重是加强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城市主干道机扫次数增加2次以上,次干道增加1次以上,机械洒水增加2次以上,确保了城市道路扬尘污染。


(三)强加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今年全县施工工地33个,其中建筑施工工地30个,道路施工工地2个,洺河治理工程1个。县住建局、公路局、洺管委、县委督查中心和县环境督查组不间断开展环保督查工作,通过近期督查共发现施工扬尘问题48个,责令立即整改40个,立案处罚8个,有效地控制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四)加强企业无组织治理。今年,我县VOC治理企业4家,砖瓦窑厂无组织治理49家,50家商砼搅拌站,已经全面开展了治理任务,目前,已经下达VOC治理企业通知4家,县环保局抽调38人,组成5个执法组,出动执法车辆80多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300多人次,对不达标的49家砖瓦窑厂主要砖机等生产设备采取了贴封条,上链锁等方式,对45家商砼站采取贴封条、停电等措施,确保停产到位,治理整改到位后方可开工生产,确保了治污成果。


(五)严格公路沿线砂石料场清理取缔工作。全县共排查公路沿线砂石料场148家,目前,已经全部清理整治到位,地面复耕到位。在砂石料场的清理整治过程中,全县各乡镇领导高度重视,行动速迅,为加快进度,采取昼夜进行的方式,典型的有:胡集乡4月7日至9日,乡长杨光山亲自组织乡部分班子成员、环保办全体成员、国土所、司法所、派出所、电管站等38名人员,采取疏堵结合,教育为主,先后给全乡主干道10家砂石料场下达通知书,讲解省市县大气污染攻坚战相关政策,平均沟通6次以上,最后,出动大型挖掘机3辆,推土机1辆,清运车辆3辆,全面清理了10家砂石料场的物料,并进行了土地复耕处理,为了全面完成复耕任务,9日夜里,又对2家没有完成复耕料场,加班加点进行了复耕处理。具统计,县全在砂石料场清理整治过程中,抽调工作人员约2800多人次,出动挖掘机200车次,推土机80多车次,清运车辆2300多车次,清运砂石物料23多方,整治覆盖达35万多方,有效降低了砂石堆场的扬尘污染。


(六)加大城市清洁行动力度。近期,为有效防止城区扬尘污染,我县在开展“四城联创,三级同创”的基础上,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城市清洁行动,由县城管局牵头,文明办、爱卫会、各办事处、高新区、街道、社区、机关单位共出动人员约6300人次,出动机械清扫车辆150辆次以上、清扫面积约2800万平方米、清洗公共设施58个次、交通护栏40公里、绿化隔离带24公里、清理垃圾死角180多处,清运垃圾3500多方,淤泥300方。


(七)加强日常巡查和夜查相结合。县委督查中心、县攻坚办督查组近期不断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在白天督查的基础上,还不断加大夜间督查打击力度,4月15日夜12:00,县环境攻坚督查组联合县公安局对全县砖瓦窑厂夜里违法生产现象进行督导检查,经过夜间督导检查,发现有4家砖厂违法生产,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分别给予了拘留和罚款的处理,对这些环保违法行为给予有力地打击。


六、注重宣传报道,提高治理成果


郸城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切实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电视台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对各类违法行为和处罚拘留事件进行宣传报道,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污染攻坚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各乡镇、各督导组好的做法,及时报导,对群众反映强烈、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进行曝光,让群众了解环保,重视环保,为环保干事,干好事,提高治理成果。


郸城县环境攻坚办


201x年4月21日


洞口县城管局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汇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局严格按照《洞口县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洞办字[201x]7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和部署,现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精神和习主席关于环境保护一系列讲话为指导,坚定信心、下定决心、毫不松懈、紧抓不放,做到以人为本、全民共治,落实好各项治理措施,推动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岗位责任制。


成立以书记为顾问,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蓝天保卫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并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夯实各项责任任务,建立考核机制,要求局属各单位(二级机构)要明确责任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工作。严禁推诿扯皮,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按照《洞口县蓝天保卫战问责办法》(洞办发[2018]2号)严肃问责。


三、强化执法,全面推动空气治理各项工作。


(一)源头管理治好尘。一是加强监管,渣土所对所有开工建设工地实行24小时监管,做到监管时间上不出空档,管理区域内不留死角,监管内容上不漏项目,督促监管县城所有在建和拆除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必须落实“六个100%”要求;二是规范渣土运输,管住车。渣土审批手续的办理严格按照《洞口县县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不签订《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合同》、不按规定限时限路线运输、不实行全密闭运输的,一律不予办理渣土审批手续。对车轮带泥上路、沿途抛洒漏的渣土、砂石运输车辆、混凝土罐车与水泥搅拌车、建筑材料运输车、农用车辆与机械运输车等五类车辆,实行严格处罚。三是规范场地管理,管住场。对不围挡作业、不对进出口的路面进行硬化处理、不修建车辆过水槽和冲洗平台等保洁设施的建设施工场地一律不准外运渣土。各片区协助渣土所督促各类市政施工工程(电力电信、供水排水、燃气、道路等)一律围挡施工、规范施工,开挖泥土及时清运转运,做到“工完场清”。截止到六月底,我局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30份,查处违规运输渣土车辆15台次,无牌无证渣土运输车辆3台次,查处违规运输处置渣土案件18起,共处罚金10万元,到目前为止县城没有发生大的渣土运输撒落污染事件。


(二)喷雾作业降好尘。我局201x年底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经费中列支64万元,购置了一台抑尘车,用于县城抑尘降尘作业,在空气质量超标的路段和时段实施喷雾降尘,有效的缓解了扬尘污染。


(三)路面撒水除好尘。督促龙吉顺保洁公司加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的范围、力度和洒水频率,做到:1、高标准保洁。督促保洁公司对城区主要街道采取机扫为主、人扫为辅的三班制作业方式,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采取人扫为主、机扫为辅的两班制作业方式;保洁实行每日16小时制,居民区生活垃圾全部采用电动保洁车收集,保证了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密闭清运率达到100%,县城区环卫机械化作业率达35%以上。与园林部门对接沟通,安排环卫作业设备与园林冲洗同步作业,及时清洗绿化冲洗作业产生的泥污。2、加大力度巡查。加大对县城区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保洁服务的检查考核力度,坚持每日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月一考评,做到无缝隙监管,不留卫生死角。严厉查处城区乱倒垃圾、焚烧垃圾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做广泛宣传。


(四)专项整治治好排。今年我局多次联合环保部门对城区内的餐饮门店、夜宵摊点进行排查登记,开展油烟排放专项执法整治行动,要求所有店主、摊主签订承诺书;全面禁煤,严格要求落实“煤改气”,改进油烟净化设备,自备餐厨垃圾收集桶,搞好门店、摊点周边的“门前三包”工作。联合执法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36份,规范烧烤摊点20家,新增油烟净化设备2台,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环境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控制。


(五)教育劝导治好烧。严肃查处在城区范围内焚烧秸秆和垃圾的行为。责令龙吉顺保洁公司对其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一律禁止焚烧废弃物,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今年共接到擅自焚烧垃圾的投诉3件,对焚烧垃圾的当事人均已教育处罚到位。


(六)宣传严管治好炮。201x年我局专门成立了环保与禁炮执法中队,负责禁炮工作的宣传和查处。今年该中队出动禁爆宣传车30多台次,督促县城城区各单位与干部职工、街道办(社区)与居民签订“禁爆”责任状10000多份,对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能够及时收集反馈信息并采取行动、严管重罚,公示曝光。截止六月底共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3起,处罚46起,曝光25起,共处罚金2.4万元。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关于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东胜区委组织部:


20XX年在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手段,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高标准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


20XX年,我区共155项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其中有时限要求的任务124项,常态化任务31项。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截至4月30日共监测总天数121天有效监测天数121天,优良天数108天,优良率89.3%。二是蒙泰电厂1-7号锅炉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目前准备进行脱硝超低排放改造。三是内蒙古雪中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窑炉升级改造工程正在进行前期手续,计划5月份开工建设。四是中石化、中石油油气回收在线系统已向上级北京总公司申请专项资金,计划6月份开工建设。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装备制造基地中水再净化及输配水工程一期已具备供水条件,二期正在建设中;潮脑梁煤矿、纳源煤矿蓄水池已建成,中水输水泵站及管网已建成投入使用;赛台吉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开工,目前三库清淤完成,一库正在清淤;北郊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现办理前期手续。二是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水源名录、水源地源头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安全信息工作纳入常态按时公示;西柳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联网工程已完成。三是污水处理厂预警溯源、稳定达标提升工程方面,东胜区北郊污水处理厂应急改造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东胜区南郊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提升工程正办理前期手续,环评已通过专家论证,我分局正在审核批复,待手续齐全后开工。四是入河排污口治理工程方面,已对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建立一口一档,其中万利水质净化厂、南郊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已封堵,罕台水质净化厂已停止外排,待规范出来后进一步实施整治。五是地表水环境质量监管方面,赛台吉水库溢流口视频监控设备已安装,下一步申请联网;布洞沟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建成并进行了初验,待验收合格后申请联网。六是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方面,东胜区政府已对所有医疗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东胜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联合东胜区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实地调查指导。七是污水处理厂水质指标监测方面,北郊、南郊、罕台三家水质净化厂正在对余氯、粪大肠菌群在线监测设备进行考察询价。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渣场项目建设方面:鄂尔多斯市北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完成总体工程的80%。内蒙古鄂尔多斯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储灰渣场项目已完成立项、科研、环评、环评批复、安全评价。内蒙古国电东胜热电新建灰渣场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已进行公示、用地手续等节点工作,现在全力推进中。鄂尔多斯市大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封闭灰渣场项目已完成设计方案,方案论证阶段。二是共有两家重点监管企业(2020新增一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三是积极配合第三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经排查目前东胜区未发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重点监管企业正在制定土壤监测方案,待方案通过审核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一是柴登村目前常住人口387户,921人,现已完成户改厕131户,今年计划户改厕21户;在生活垃圾清理方面已出动180余人次,动用机械40台次,清理垃圾240余吨,生活垃圾全部集中由东胜区环卫局拉运至昌汉梁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饮水工程柴登村九社正在与电业局对接,通电后即可完成自来水正常饮用。该村畜禽粪便全部由附近村民收集回田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已达70%。二是海畔村目前常住人口303户,765人,其中已完成户改厕150户,今年计划户改厕15户;在生活垃圾清理方面已出动260余人次,动用机械57台次,清理垃圾610余吨,生活垃圾全部集中由东胜区环卫局拉运至昌汉梁垃圾填埋场处理;该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90%;该村畜禽粪便全部由附件村民收集回田利用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


(五)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一是灶火壕村常驻人口225户348人具备条件的已全部完成户改厕;撖家塔村常驻人口112户222人已完成户改厕39户,20XX年计划完成7户;折家梁村217户561人,已完成户改厕149户,20XX年计划完成15户;二是添尔漫梁污水处理站现完成建设浑水池500立方蓄水池一座,污水处理站及管网的地勘、测绘地形图、设计图纸已完成,已上报自然资源局受理窗口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三是经排查目前我区未发现农村牧区黑臭水体。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东胜区目前运营的加油站均已改造完成.有3家停业的未改造,其中亨通加油三站和三奇加油站位于包茂高速扩线拆迁范围内,拟拆迁。众友路桥加油站从2010年建成后从未运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法人代表邱永胜被判刑,无法取得联系。


(七)危险废物防治方面。一是39家2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已全版纳入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正在对在线联网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二是东胜区现有3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分别为:鄂尔多斯市万利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照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鄂尔多斯市鑫安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公司,其中鑫安报废汽车拆解公司为选址新建,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另2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正在做改造准备工作,按季度进行规范化考核。


(八)社会源固体废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目前,园区已入驻商户85家,其中塑料回收42户,废纸回收8户,旧家电回收2户,废铁、有色金属回收26户,废旧轮胎回收2户,废酒瓶回收1户,废旧骨头回收1户,废旧电瓶回收1户,废旧机油回收2户,从业人员900余名。涉及到危废的经营户,已在生态环境部门办理了相关经营资质。区商务局已协调园区管理方加强园区内环境整治和商户的管理,区环境监察大队每月对万利再生资源产业园进行日常检查;四是配套规范建设有害垃圾临时贮存设施正在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九)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方面。一是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矸石有少部分矸石用于砖厂制砖和铺设路基,目前煤矿正在与地方一家有资质企业洽谈合作煤矸石处置工作,另外正在与中煤地质总局合作开展矸石井下回填处理科研项目研究;二是目前已有101家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企业纳入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三是按照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疑似固体废物堆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68个斑块进行排查;四是南郊、罕台、万利污水厂所产污泥拉运至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公司用于生化培菌、北郊污水厂拉至乌审旗红峰再生资源研发有限公司和杭锦旗晶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五是辖区内渣场均按要求进行分类贮存固体废物。


(十)自然生态保护方面。一是聘请中国环科院编制湿地修复方案和规划,目前已完成六项修复措施,正在销号。二是非法占用草原问题,鄂尔多斯市琦泰溥能源科技公司补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相关手续,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补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相关手续,鄂尔多斯市远兴物流有限公司补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相关手续,已全部完成销号。三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按照《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及指标体系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创建申报工作,目前规划正在编制中。


(十一)环境监察执法方面。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32人次,检查排污单位203家408次,共查处存在的问题28项,对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一般行政处罚16起,处罚金额为327万元整。


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度表中涉及东胜区共计13项,已全部销号


(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各旗区整改任务表中涉及东胜区共计16项,已完成11项,未完成5项。未完成5项分别是:1、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查处力度不足,截至20XX年6月,全区仍有339家企业无证取用地下水9493万吨/年(剩余1家未完成)。2、全区现有占用草原开采矿山项目1536个,其中未经草原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1257个,违法比例高达81.8%,侵占草原126.7万亩。3、随着草原旅游的发展,旅游设施蚕食草原、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草原的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地方为了发展草原旅游,不仅缺乏统一规划,甚至肆意妄为、私搭乱建,对草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4、自治区共有71家占用草原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其中57家未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涉及草原24.7万亩。5、因矿产和旅游开发等原因配套建设的道路等设施对草原局部地区造成明显破坏。


三、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XX年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表中涉及东胜区共计9项,已完成并销号的8项,未完成1项(“矿山火区治理未完成2012年自治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问题需分年度完成,预计20XX年底完成)。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


20XX年5月8日


凤凰县环保局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12月16日)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实施意识形态引领,注重抓班子、定谋略、强队伍,以环境监测为依据、环境监察为依托,把牢经济建设中心,抓好污染源重点治理,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确保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坚持持续发展目标,全力以赴开展我县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境保护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县委常委和政府常务会做了专题研究,以凤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为领导机构,负责对全县突出环境问题和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交办、意见反馈指出突出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0XX年省环保督察有7个信访件、3个现场交办件共10件已于同年底完成销号;20XX年共15个反馈问题,其中已销号11个,整改完成待销号2个,余下城乡垃圾体系建设和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等2个问题由州统一制定方案执行。


(二)农村环境整治完成情况


20XX年凤凰县完成农村综合整治任务村40个,其中包括21个污水治理任务村。按照工作要求,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具体内容如下:1、污水沟清淤2200多米,污水收集暗沟770多米;2、新建垃圾池8个,垃圾箱20个,户内垃圾桶220个,垃圾运输车1辆;3、完成厕所改造1964户。截止目前,40个任务村已全部完工,12月完成验收。


(三)生态红线保护情况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再一次核实确认<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的函》(湘环函【2018】105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国土、规划、林业等相关部门和技术力量,对凤凰县生态保护红线图层进行再次核对审核,最终划定我县生态红线面积为274.27平方公里,全县国土面积1734.04平方公里。今年我县严格按“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开展执法,红线内企业全部完成退出,守住了生态红线底线。


(四)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夏季攻势


1、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20XX年PM².5年平均浓度下降到33μg/m3以下,PM10年平均浓度下降到63μg/m3以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4%以上。1-11月份,我县PM².5平均浓度为31μg/m3,PM10平均浓度为49μg/m3,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3.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18,较20XX年同期降低3.6%。二是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的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双100%,消除劣Ⅴ类水体达到100%;考核评价断面水质保持稳中向好趋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1-11月份,我县各地表水考核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达标率100%。三是土壤污染防治目标。184亩耕地污染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已按要求完成年度污染耕地整治任务。


2、全面完成夏季攻势任务。一是完成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9个任务已全面完成,20XX年无新增“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整改任务。二是完成小溪河综合治理工程任务。小溪河中心市场至花果山段、道门口至兰经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均已完成。三是完成划定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完成万溶江水库、龙塘河水库、大小坪水库等3个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环境状况评估、问题排查等工作,省厅已评审,待批复。四是建筑施工场地扬尘已按标治理。我县11个建筑施工场地已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任务,完成率100%。五是完成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资源亿家与佳和公司等2户大型规模养殖场的粪污设施已经完成改造升级,实现粪污处理设施全配套。六是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聚区)整治任务完成。县工业园管委会已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编制验收报告,于20XX年9月10日完成验收,已报请销号。


3、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项目情况


一是完成了省委巡视组“140万方历史遗留废渣”反馈问题的整改。根据现场调查,我县140万方历史遗留废渣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茨岩矿区宏鑫、新科达和银鹏三个尾矿库的废渣,约79万方,另一部分是散落山谷路边的历史遗留废渣,约有61.14万方。目前,三个尾矿库的废渣已完成整治,三个尾矿库已经闭库并覆土复绿,累计处理废渣79万方;已经针对散落谷路边的历史遗留废渣编制了整治技术方案,整改资金已落实,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露天矿山开采及加工行业整治工作开展顺利。全县露天矿山共55家。其中无证矿山15家已全部取缔。持证矿山40家中,已关停22家,5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保留矿山13家,完成整改进度98%。三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廖家桥污水处理厂施工进度80%;阿拉、禾库、吉信、茶田均已开工,预计明年8月完工。腊尔山、新场污水处理厂规划进场;木江坪、落潮井、千工坪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明年动工。城区沱江上游污水管网建设完成85%。四、是全县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已完成前期规划。住建局编制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目前,我县各乡镇均设置垃圾中转场所和垃圾焚烧站,并聘请保洁员,对乡镇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处置。


(五)依法依规加强环评审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要求,全面从严压实环境审批,确保各项技术指标达标。全年共审批项目37个,无违规审批现象。


(六)污染防治普查基础数据核查已完成上报。已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待省、州质量核查验收后形成相关数据并按省定数据研究施策。


(七)环境监察执法情况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由专人负责对我县饮用水水源的监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多种措施保护饮用水水源,将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对村民生活污水进行管网收集,防止直排;完成一级保护区内的桥梁上标识设置、防撞护栏安装、建设桥面径流收集等设施;完成饮用水源区域内的标识标牌安装工作和污水管网建设;组织专人力量对沱江河进行巡查,对在沱江河洗衣物洗菜的百姓进行解释、劝导。二是加大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协同县风景名胜管理处、县执法局、县市监局等部门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且无组织超标排放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和处罚,切实控制餐饮业对环境的影响。三是加大危险废物督查力度。根据州局要求将县垃圾处理填埋场纳入重点污染防治名录、年底补充完成企事业单位“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登记。经现场检查,我县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化管理均已达标,达标率100%。四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将日常污染源检查与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及其它各项工作相结合。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件,其中已结案10件,结案资金18.2万元,强化了对辖区内违法违规企业的监督管理。


(八)公众诉求环境问题应对处理


我局设立了环境信访接待室,建立健全信访规章制度,更新了“12369”环保投诉热线,明确专人负责,对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及时登记、受理、转送、交办。今年,我局共受理信访件70件次(含12369受理投诉60件次),其中本级信访部门、州环保局转信访件6件,均已处理完成。办结及回复率100%。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进一步增强了干群关系。


(九)创造性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水环境日”、端午节等节庆日以及综治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相关团队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在电视台继续开设“环保剧场”,适时结合节假日对改编的“保护地球”歌曲、《大话环保》系列漫画进行网络影响扩大宣传,组织各乡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进行环保讲座培训,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并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自觉保护好我县生态环境。


(十)配合开展的其他工作


1、意识形态建设情况。今年,我局紧跟县委县政府步伐,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常规学习认真抓牢抓实党建工作,严格按第二批次学习要求推动主题教育开展。通过“党建+”模式学习,实施党建引领,全局党员干部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增强了“四个定力”、践行了“两个维护”。


结合党建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全局员工开展网络生态安全学习,做到不信讹传谣。对网络舆情实行专人负责,网络发文严格执行“三审制”,严控重大风险。


2、积极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我局自9月开始,在县委领导下积极进行环保领导小组资料建设和进入平台处理,牵头并督促相关单位保持工作进度和资料上报,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指标。


3、踏实开展脱贫攻坚。今年,我局上下齐心,严格实行精准扶贫帮扶责任制,将帮扶责任落实到人,对象落实到户,干部对贫困户数据入脑入心。保持每月一次集中走访,配合攻坚办开展“空城行动”计划,组织实施扶智——“产业帮扶”与扶贫——物资发放两结合进行扶贫,切实完成了我局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4、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廉政建设,进行廉洁从政登记,抓好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加大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力度,今年共完成人大政协提案各2个。


5、抓好综合安全治理。自2月以来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扫黑除恶活动月活动,进行专项知识答题测试。


6、保持和跟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数据的上报,及时更新小康社会推进资料。


7、积极进行五个文明建设和其他建设。参加并进行了相关培训,整理完成了州重点标兵单位的资料建设。保持更新网络数据和动态。积极申报民族创建,推动民族团结建设;加强法制学习和提高法治政府在本单位的建设力度,推进全局廉政建设;配合风景名胜管理处,制订了道路交通管理方案,严格控制重型机动车入城行驶;积极配合禁毒委开展禁毒宣传;配合食安委开展食品行业安全整治行动。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扛牢压实责任,狠抓环保督察整改。对标对表中央和省环保督察要求,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按照“六个一”要求,完善基础工作,抓紧问题整改销号,对正在推进、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倒排工期、挂账督办、加快进度,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长抓不懈。转变作风抓整改,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抓落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务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更好实效。


(二)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XX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XX年)》收官之年,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但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要坚持绿色发展,加强源头防治,着力调整经济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精准治污,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实施一批污染治理工程,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依法监管,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协同发展,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部门齐抓共管,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推进城乡同治,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整体合力。


继续突出“矿业环境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三大重点,强化“转型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三大举措,利用“督察问责、监管执法、宣传教育”三个手段,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科学支撑”三大保障,坚持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以“三大保卫战”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基本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基本实现“天蓝水清”和土壤环境质量稳定的向好目标。


(三)贯彻《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转型。一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中央和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抓好整改落实,严肃督察纪律,强化督察整改,严格责任追究。二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强化执法层级责任,推进综合执法,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监管执法。三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确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总规矩,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四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监控,建立对生态环境全天候、全范围、无死角信息化监控,加强日常监管和线下监控,强化监控信息响应,加强监控信息应急处置。五是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格局,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总体格局,生态环境系统“四纵”垂直管理格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横”协作格局,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推进的系统格局和全民参与的社会格局。六是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健全法规标准,完善保护政策,加强科技支撑,扶持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加强基层创建。七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数据,加强监测数据采集,强化大数据集成、数据分析及应用。八是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能力,提升监测、执法、督察和宣传发动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到2021年,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全面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大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总体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任务要求基本适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明显提升的总体目标。


(四)积极申报污染治理项目,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一是申请上级专项资金3994万元,实施凤凰县沱江河城区段(堤溪至桃花岛)治理工程,建设堤溪、桃花岛湿地公园,进行生态湿地建设,对植被、水生植被恢复重建,沿岸景观建设及生物多样性建设。二是申请上级资金5992万元,实施凤凰县乡镇饮用水水源综合整治工程,对两林乡大小坪水库、阿拉营镇塘桥水库及落潮井乡龙塘河水库建设围栏、标识标牌,种植生态涵养林,退耕还林,并对水库周边生活污染源进行治理。三是申请上级资金2800万元,实施凤凰县新场镇历史遗留采矿废渣综合整治工程,对项目区域内约3.7km河道底部及两侧约6000m²的废渣进行清运并安全处置,同时对河道进行护坡及生态恢复。四是申请上级资金200万元,实施凤凰县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健全我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完善监测基础设施配置,提高监测技术水平,提高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为全面掌握我县土壤环境质量提供基本保障。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思路


2020-03-24


20XX年,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三十个专项行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性进展。蓝天保卫战实现历史突破。在全省首个建立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管家服务体系”,实现精准治污;成立大气污染防治专职巡查组,对大气污染源进行24小时无间断、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转办督办;中心城区扭转了空气环境质量排名靠后的窘境,20XX年市中心城区PM2.5、PM10年均值为29微克每立方米和5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9.4%、12.1%,降幅均为全省第一,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1.2%,同比上升4.1%,空气质量列全省第二,首次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实现历史性突破,文明市长在省环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赣州大气治理的“三铁经验”得到炼红省长高度肯定。碧水保卫战硕果累累。地表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首位。年初召开水质分析会议,按流域特征全面分析地表水水质现状,存在问题和水质提升路径,并通过预警提醒、通报、约谈等方式,突出整治超标水、降类水,20XX年未出现劣V类水,全年国考、省考断面优良率分别为96.79%、96.96%,远高于考核目标值。饮用水安全有效保障。中心城区外8个县(市、区)建成县级以上备用水源,省级考核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达99.27%。黑臭水体整治卓有成效,投入近5亿元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全市5处黑臭水体整治全部完成。其他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全市新(改)建污水管网124.5公里,19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全部完成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在线监控。净土保卫战纵深推进。土壤污染详查扎实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固废危废监管持续增强,钨渣处置渠道得以疏通,《钨渣处理处置地方性规范(指南)》编制完成,争取生态环境部支持实行钨渣水泥窑协同处置豁免政策,建成投运信丰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会昌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协同处置项目及赣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等项目,全市土壤环境安全事故连续四年保持“零发生”。


(二)环保督察整改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省环保督察反馈的共101个问题,完成整改27个,其余基本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7个通过销号,销号数量全省第二;全面规范和加快信访件整改销号,在全省率先出台信访件销号办法,环保督察转办属实的1034件,已解决922件,解决率89.2%。


特别是5个重点、难点问题得到突破性进展。稀土尾水处理站建设问题,7个稀土尾水处理站(龙南县5个、定南县2个)已全部建成运行,均实现达标排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函件指出3个处理站存在的问题均整改到位。瑞金万年青环境污染问题,水泥厂内部整改已经到位,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签订协议533户,占总任务数的92.5%,拆除房屋282户,累计发放补偿资金2.27亿元;赣县红金工业小区搬迁问题,第一批、第二批共102家企业已完成搬迁,已投入资金20亿元左右;废弃稀土矿山治理问题,应拆除的69个车间已全面拆除,限期整改的80个车间中全部完成整改。市一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内排水口整改全面启动,合流排口治理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47%,一二水厂取水连通工程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全市整改工作得到中央环保督察办、省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的充分肯定。


(三)农村污水治理亮点纷呈。克服工作任务极端繁重的情况(全省需整治建制村3300个,我市承担1840个建制村的整治任务,占全省总任务数的56%),累计争取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15亿元,率先在全省开展专项规划整治,目前全市20个县(市、区)均已正式启动,共整治建制村1493个,占全市建制村的43%。大力兴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790个农村中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点812个,数量居全省首位。同时,注重在实践创新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赣南经验”,如石城县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引进第三方负责项目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妥善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后期运维的问题,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肯定并作为全国典型经验进行推广。此外,在崇义县、信丰县开展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在瑞金市、上犹县开展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均取得良好成果。


(四)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再创佳绩。崇义县继去年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后,今年再次被评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寻乌县、石城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通过考核验收,还有8个乡镇和10个村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命名。


(五)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总书记保持战略定力的要求,从严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20XX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78起,处罚金额4060.8919万元;办理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87件,其中查封扣押56件、限产停产15件、移送行政拘留11件(拘留8人)、移送污染犯罪刑事拘留5件(拘留8人)。坚决不搞“一刀切”,杜绝简单粗暴执法,在全省地级市率先出台《关于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意见》,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生态环境系统修复治理走在全省前列。累计投入138.43亿元用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85平方公里、崩岗35座、持证矿山619公顷,19家矿山企业列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寻乌模式”得到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及省委书记刘奇的高度认可,财政部江西监管局对试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创新实施东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投入33亿元用于东江源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共拒绝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污染、高能耗等不利于环保的项目462家,出境广东断面水质呈改善趋势,20XX年寻乌兴宁电站断面稳定Ⅱ级达标,成效得到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和广东省的成分肯定,成为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工作的典范。目前,第二轮补偿协议已经正式签订。


(七)生态环保基础短板加快补齐。大力实施投资总额达135.8亿元的《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完成投资51.3亿元,信丰县和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中心城区建设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黑烟车抓拍监控系统、8个县备用水源项目、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等一大批治根本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成投运。


(八)生态环境机构改革激活一池春水。市本级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市生态环境局1月24日正式挂牌成立,机关内设科室于6月份挂牌,市本级行政编制增加36%,内设科室增加40%。县级生态环境机构垂改工作积极推进。县级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测站全部挂牌成立并平稳运行,人员编制已按要求到位,18个县级生态环境机构人员编制同比新增353名,同比增加62.92%,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大大增强。


(九)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依法取消5项涉及环评行政许可中的4项,仅保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也下放至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跨区域及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项目仍由市级审批)。大幅减少编制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数量,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告知性备案,20XX年市级审批项目不到60个,占比5%。最大限度争取省级审批权限下放,目前,我市与省会城市南昌享受同等级别的审批权限,全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按行业推进我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年下发排污许可证1656张,有效促进全市经济绿色转型发展。降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面取消环境评估费、环境监测费、排污费等所有对企收费事项,深入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收到的4件企业诉求事项全部办结。


(十)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压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紧扣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习11次,针对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5篇,主题教育期间推动解决了黄沙尾水处理站“四合一”论证等重难点问题,成效得到省委巡回指导组的肯定,在全市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得到炳军书记肯定。成功迎接市委第六轮巡察“回头看”并强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反馈的1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4个。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意见精神,持续深入整治生态环境领域“怕、慢、假、庸、散”顽疾,严肃查处环保系统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全市生态环保领域政治生态保持风清气正。【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此外,我市环境信访维稳、环境宣传教育、污染源普查、苏区振兴等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赣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20XX年市生态环境局荣获全省首批及时奖励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通报嘉奖。根据目前与省生态环境厅的对接情况,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各项考核指标大部分居于全省前列,综合考核进入全省前三。


二、20XX年主要工作思路【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20XX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环保督察整改的收关考核之年,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X会精神,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重点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整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示范创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完成环保督察整改目标任务,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打造革命老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赣州样板”。【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一)继续抓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强化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环节监管,严格落实每日调度工作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的动态实际情况,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盯紧医疗污水排放关口,加密水质应急监测,继续落实日查日报制度,指导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和接纳定点医院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规范处置医疗污水,保证达标排放;继续实行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每日巡查、每日报告制度,重点巡查威胁水源安全的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倾倒等问题,加密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关注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监测,确保疫情期间饮水安全。


(二)全面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突出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市一水厂水源地排水口整治工作,上半年要完成一二水厂取水连通工程,20XX年9月底前完成一水厂水源地排水口治理工程;瑞金万年青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按整改方案要求搬迁到位;赣县红金工业园搬迁工作,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搬迁工作,10月底前完成赣县区红金工业园一期范围内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搬迁成果验收;赣州稀土矿山(一期)环评变更、地下水污染防治、应拆除车间的恢复治理和保留车间的整改等难度大的问题,要跟踪督办,确保达到时序进度,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全面完成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信访件销号。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37个问题要挂图作战,定期调度,采取通报、约谈、移交问责等处理措施,督促所有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实施问题和信访件销号集中攻坚行动,分批次推进销号,年底前实现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转办信访件基本完成销号。


(三)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方面,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全面完成377家“散乱污”企业整治;淘汰城市建成区所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中心城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能源替代;着重抓好各县餐饮油烟问题整治及中心城区规模以上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严禁野外焚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实行市县建成区全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大力实施精准治污,强化中心城区五区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升空气优良天数比例。碧水保卫攻坚战方面,突出整治超标、降类水体,巩固消灭劣V类水成果,特别是一季度出现水质超标的崇义、南康、龙南、定南、信丰一定要查清、整治污染源,必要时要上工程性措施,确保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完成县级及以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问题整治,建成龙华江水厂—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和各县备用水源,保障饮水安全。净土保卫攻坚战方面,推进土壤环境详查,完成耕地土壤环境分类清单编制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调研,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完成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20XX年底前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强化危废监管,推进钨渣运输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豁免政策落地实施,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四)持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快推进东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实施;基本完成生态环保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力度,全南、寻乌、石城等地要争取创建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大余、上犹等地要争取创建省级“两山”基地或省级生态县,切实通过创建来推动治理能力、保护水平的提升。[公文*思~^享公%众号]


(五)助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服务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提高审批效能方面,要开展环评编制提速行动,对环评从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进度行为,实行专人跟踪调度,情节严重的将列入年度环评机构考核“黑名单”。对属于县级审批的重点项目,各地要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即报即办,决不能拖延审批时间。要尽快研究制定赣州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清单内的项目按行业分类实施豁免审批、应急审批或告知承诺制审批等特殊政策,推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统筹调剂总量方面,对相关污染物总量能够在市县两级统筹解决的,全部按照“即报即办、先办后统、全市统筹”的原则给予审批;需要省级统筹调剂的,各地要报市局汇总、协调解决。同时,各地要积极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加大落后产能淘汰,为新上的更加环保、更加绿色的重大项目腾出总量空间。优化监管方式方面,要制定赣州市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有关要求,采取差异化生态环境监管措施。20XX年底前,对与疫情防控物质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已安装在线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企业,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复产复工企业出现轻微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并审慎向社会公开。


(六)大力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完善环委会制度,压实生态环境责任。充分运用环委会这一平台,抓好市县环委会的运转,落实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生态环保责任,要开展制定党委机关和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二是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排污许可全覆盖的要求和“摸清底数、排查无证、分类处置、整改清零”的工作步骤,4月底前完成24个行业的清理,9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任务,全面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的工作目标,从严落实排污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实行生态环境领域诚信“黑名单”动态管理。健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赣州数字环保二期项目建设,实现生态环保智慧决策。开展县级以下水源地监测,建设一批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完成水站建设任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加大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化解力度,开展重点领域应急演练。着力培养选拔高素质生态环境干部,推荐市县两级干部到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跟班学习,加大市县干部交流使用,努力打造一支生态环保铁军。


关于“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卫教组发〔2019〕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牵头的“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最新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气环境治理情况


(一)完成情况。达到考核指标,已完成。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6天,达标率为89.3%,与去年同期(优良天数308天)相比优良天数增加18天;PM10平均浓度82μg/m3,与去年同期(102μg/m3)相比下降19.6%;PM2.5平均浓度33μg/m3,与去年同期(35μg/m3)相比下降5.7%。


(二)主要工作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了《20XX年度中卫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推进会5次,现场督查调研2次,及时分析研判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标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早着手、早谋划,制定印发了《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工作方案》,从6月底开始提前进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阶段。


2.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为加快沙坡头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速度,分级划定了沙坡头区大气污染防治严管区域、重点管控区域等,明确了不同管控区域工作要求;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联合执法检查,对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对大气污染防治、企业自行监测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两个国控站点(环保局站和官桥站)周边布设了30个微观站点,进行大气污染溯源监控;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督察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三个检查组,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检查,将检查发现的污染问题及时上传至“中卫大气网格化督察小组”AAA群,对检查发现的300余起大气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针对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变差、施工工地扬尘、裸露空地扬尘及秸秆焚烧等大气污染管控不到位情况下达了督办、预警函共计15份。下达工作情况通报6次,编印督查简报26期。


3.开展大气专项执法。为推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转好,自7月中旬起,采取“白+黑”模式,重点对市辖区铁合金、电石、钢铁等涉气企业开展大气专项执法检查。


二、水环境治理情况


(一)完成情况。达到考核指标,已完成。20XX年1—12月,黄河下河沿和金沙湾断面总体水质达到Ⅱ类,黄河支流泉眼山断面总体水质为Ⅱ类;国控香山湖总体水质为Ⅱ类。中卫市第一排水沟水质总体为Ⅱ类;中卫市第四排水沟、第九排水沟、中宁县北河子沟总体水质为Ⅲ类;红柳沟(南河子沟)入黄口水质为Ⅳ类,5条重点入黄排水沟均达到或优于自治区考核目标。4个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


(二)主要工作成效


1.落实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中卫市20XX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


2.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完成了第四排水沟水质提升工程、海原县南坪水库和老城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沙坡头区第九排水沟入黄口综合整治工程、中宁县鸣沙镇等8个集镇污水集中处理站、中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项目。


3.加强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突出问题必查的形式,对两县一区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2份、整改通知2份、预警函6份、督办通知6份。


4.建立水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库。组织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对辖区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建立了20XX年中卫市水环境治理项目库,9个项目入围国家及自治区水专项项目库,19个项目进入保护黄河母亲河水环境治理项目储备库,为推动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资金保障。


三、土壤环境质量情况


(一)完成情况。达到考核指标,已完成。


(二)主要工作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整体安全稳定可控,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得到保障。


1.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印发了《中卫市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20XX年度中卫市“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和牵头部门,强化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落实。


2.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控。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为农用地分类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了土壤污染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原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修复后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方案》,严控污染地块进入建设用地环节。


4.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督促17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企业用地自行监测;开展了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和重金属排放量的核算。


5.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印发《中卫市20XX年涉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中卫市20XX年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组织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在17家重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点、贮存点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家,建成了中卫工业园区危废处置中心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联单管理制度,受理了32家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监督转移危废量1.5万吨。


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


阶段性任务已完成。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宁夏的41项问题中,涉及我市的19项,目前已完成18项,剩余1项为地下水修复,已列入“回头看”方案一并整改。20XX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宁夏的57项问题中,涉及中卫的17项,目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0项,剩余7项正在按时序推进。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XX年1月14日【更多免费素材,微 信lbgzkf1】


关于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07/14)


20XX年8月24日,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意见以来,我市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教训,认真制定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有效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打牢整改基础。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安排学习专题,认真开展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组织专题学习研讨2次,连续两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举办全市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举办的培训班中设置生态环境保护课程。通过学习培训,全市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进一步深化,全面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公#文思*享~公众%号]


(二)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即知即改。为推动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进驻督察结束后,我市根据督察组初步反馈的问题,先后2次向相关县区和部门交办问题清单,在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市环委会全体会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对相关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省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我市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后,坚持问题导向,对督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认真研究,制定了《天水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出3个方面42项问题,提出119项具体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督导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也对照全市整改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本县区、本部门整改方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组织领导,定期部署推进。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或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月28日,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林铎、省长唐仁健对中央环保督察、“绿盾”行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关批示精神,听取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问题整改工作。20XX年10月份整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8次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50余次,对涉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河长制落实等工作进行了8次实地调研和明察暗访;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先后10余次对各县区、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也多次对分管领域内的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督查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先后5次组成检查组对河长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落实落地。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区、各市直相关部门签订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靠实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同时,市政府安排5000万元资金,与兰州银行合作设立总额为3亿元的“环保基金”,专门用于支持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为推动全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强化督查调度,确保整改到位。按照省上整改工作清单化调度要求,市整改办坚持每月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推动工作落实。不断加大现场督办和明察暗访力度,20XX年10月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市级层面督导检查5次,其中20XX年10月份开展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XX年5月份开展的整改“回头看”督导检查由市直重点任务整改单位负责同志带队,全市两区五县督察督导实现全覆盖。对调度和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县区和部门下发问题交办清单,对重点事项进行挂牌督办,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五)严肃执纪问责,推动责任落实。省级环保督察进驻期间,对群众举报信访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给予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10人,约谈44人。对省级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认真调查,形成问责处理意见后与省督察办进行了衔接沟通,待进一步调查完善后进行问责。20XX年10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先后召开约谈会2次,市大气办、水办、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召开约谈会4次,就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对相关县区、部门和企业进行了约谈,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量。一方面,强化行政职能和执法职能。组建成立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组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市本级和秦州区、麦积区实行一个执法层级,五县分局和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进一步理顺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另一方面,增加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编制。克服行政编制紧缺困难,市生态环境局增加行政编制18名,增加科级领导职数16名,为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安排急需紧缺引进人才1名,较好地解决了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此外,我市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和执法锻炼,20XX年以来,先后选派18人参加国家和省上举办的环境执法干部岗位培训,选派60余人次参加国家和省上开展的各类执法检查活动,选派1人到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挂职锻炼,进一步提升了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坚持依法行政,严惩违法行为。结合“重拳出击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25件,其中四个配套办法案件37件,行政处罚案件88件,累计罚款291.85万元。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查处力度,截至5月底,全市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8件,其中四个配套办法案件4件,行政处罚案件24件,累计罚款144.66万元。同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省级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60件,提起公益诉讼11件,法院判决或调解结案10件,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问题,形成了强有力震慑。


(八)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市级新闻媒体,在天水广播电视台和天水广电网开设“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立查立改”专栏;在天水日报开设《环保进行时·全域无垃圾我们在行动》《全域无垃圾曝光台》《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天水》《曝光台》等栏目;在天天天水网开设“环保进行时—打好防治攻坚战,建设山清水秀新天水”专栏,子栏目开设“环保进行时”“曝光台”“环保小知识”“环保公益广告”;在天水晚报定期投放专题报道,大容量、多视角、全方位宣传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营造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天水绿色发展崛起”的主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今年“六·五”环境日,市委、市政府联合秦州区委、区政府举办了大型主题宣传活动,设立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投诉等咨询台,并邀请12家环保企业现场开展环保产品推介活动,其他县区也分别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紧盯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个方面42项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的原则,结合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真碰硬、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市政府印发《天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XX年)》《天水市20XX年度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具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不定期深入现场进行调研督查,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1.全面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对各县区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开展淘汰或治理工作,对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进行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秦州区热源厂5台116MW燃煤锅炉及配套供热管网建成投运并完成项目验收监测。对全市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为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印发《天水市能源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比重。20XX年底重新启动清水县白驼镇60兆瓦风电场项目建设,并积极规划我市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布局,争取将其纳入全省分散式风电开发规划。积极向省发展改革委争取光伏扶贫指标,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装机76.1兆瓦,其中清水县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系统817户2.4兆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2座50兆瓦,武山县村级光伏电站48个23.7兆瓦。“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下达清水县光伏扶贫指标50兆瓦,目前正在有序建设中。


3.积极推进城乡冬季清洁供暖。印发《天水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积极实施县区城乡结合部及周边乡镇居民取暖土炕、土灶、小火炉煤改气、煤改电或洁净煤替代工程,20XX年全市共完成“三改一补”改造任务5万户,20XX年“三改一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4.进一步加强煤质管控。全市共建成投运煤炭一级配送市场8家,布设煤炭二级配送网点256处,初步形成了以一级市场为核心、二级销售网点为支撑的煤炭销售网络。持续加强煤炭经营场所运营管理,要求各煤炭经销商建立购销台账,做到销售可溯源;督促煤炭经营场所大力完善“三防”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硬化储煤场地,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有效减少了扬尘污染。同时,不断加强煤质检验能力和频次,市场监管部门筹资10万余元购置各类煤炭检验检测设备,20XX年共抽查煤炭产品165批次;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共抽查煤炭产品140批次。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煤炭,均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了后处理。


5.不断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督促各建筑工地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措施,在城区重点施工工地安装了PM10、PM2.5微型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调度管理。市政府委托北京环卫集团全面接管秦州、麦积两区城区环卫管理,新购置道路洗扫车7辆,强化城区主干道定期洒水和机械化清扫,城区机扫率达到80%以上。


6.全面关闭取缔“土小企业”。20XX年,全市共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产手续不全的黏土实心砖和小石灰企业306家,并督促各县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已关闭的“土小企业”逐步进行取缔或升级改造。截至20XX年5月底,已完成升级改造44家,完成拆除和土地恢复194家,剩余68家正在按照计划逐步进行清理取缔。同时,积极扶持新型隧道窑、旋转窑砖瓦企业建设,要求新建和升级改造项目全部安装脱硫除尘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7.认真开展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露天禁烧秸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各部门严格落实禁烧规定,严厉查处各类焚烧行为。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全面规范和整治露天烧烤,坚决取缔市区道路、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店外设炉灶、流动经营等餐饮摊点。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对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庆典开业、婚丧嫁娶日等重点时段加强监管,对城市烟花爆竹禁燃区严防严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秦州、麦积两区餐饮门店清洁能源使用率和油烟处理设施安装使用率均超过95%,五县超过80%。


8.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印发《天水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天水市实施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省级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报废各类老旧机动车2191辆,其中小型车1575辆、大型车616辆。严格设定限行区域,督促县区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农用三轮车、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和大型车辆穿越城区限行禁行区域,并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限行道路和绕行路线。对确需入城行驶的大型货车和重点工程建设渣土运输车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由生态环境、建设、交警等部门联审联批后方可在规定时段上路行驶。秦州区在重点路段安装了3处渣土车抓拍系统,对违法禁令标志和限时规定的渣土车实行24小时全天候抓拍。同时,不断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将机动车环保检验列入车辆年检前置条件,对未通过机动车检测机构环保检验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年检;对外省市转入的车辆,一律先进行尾气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注册登记,确保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符合政策标准。


9.积极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切实加强天水中材水泥、甘谷祁连山水泥、天水天祥水泥等水泥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监管,强化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快涉气企业污染治理,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要求,完成了和谐建材、长城新科等单位废气排放治理。


10.持续加强“冬防”工作。印发《天水市2018—20X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水市20XX年大气污染“冬防”攻坚行动督查方案》,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冬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大气办在全市抽调70名环境执法人员,不间断对各县区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冬防”强化督查,市生态环境局县级干部每天带队开展夜间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冬防”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轻了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


通过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20XX年1至5月份,剔除沙尘天气后,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7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3%;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4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5%;二氧化硫(SO2)浓度均值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3%;二氧化氮(NO2)浓度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8%;一氧化碳(CO)浓度均值为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臭氧(O3)浓度均值为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全市优良天气139天,同比增加13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为4.37,同比下降8%。


(二)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印发《天水市20XX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时向县区和部门分解交办年度具体任务,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1.认真开展流域水质达标治理。20XX年,编制完成了《渭河流域天水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共有总投资20.48亿元的17个项目列入了水污染防治中央储备库,并于20XX年相继实施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今年以来,积极组织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申报水污染防治项目,编制完成了《20XX年度渭河流域天水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共包括28个项目,总投资40亿元,准备申请进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目前正在和省上积极对接。截至目前,我市葫芦河水质保障及生态修复工程现已完成各类土方开挖42万方,完成资金额达4000万元。藉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实体已完成总量的80%,累计完成投资3亿元,三期即将启动实施。颖川河马跑泉段防洪及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现已完成污水管道铺设500米,实现河道疏浚清淤泥12万立方米、清理垃圾4.2万立方米。通过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将有效改善我市流域生态环境,确保渭河各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2.全面落实“河长制”。市水务局联合9个河长制成员单位印发《天水市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在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制定联席会议、问题及线索处理、信息报送、案件移送和工作考核等5项工作制度,畅通了沟通渠道,充分调动了各部门的监管力量,形成了工作合力。市生态环境局在现有监测断面基础上新增设25个河长制监测断面,实现跨市和跨县区所有流域断面水质全监测,为地表水水质分析和治理措施制定提供了数据支撑。


3.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日处理能力8万立方米的成纪净水厂及配套的12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已全面建成投运,剩余6公里尾水排放管网正在结合藉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二期)进行建设。成纪净水厂的稳定运行,有效缓解了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压力。麦积、秦安、甘谷、清水、张家川5县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置设施已建成投运。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秦安县污水处理厂工程主体已完工,设备安装已完成60%;张家川县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基础开挖,正在进行池体垫层浇筑;天水市污水处理厂秦州分厂、麦积分厂、甘谷县污水处理厂、清水县污水处理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设计处理标准为一级A的武山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正在进行设备安装,污泥干化设施将与该工程一并建设,预计年底建成投运。积极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秦安县莲花镇、甘谷县磐安镇、张家川县龙山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武山县鸳鸯镇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同时,持续提高全市中水回用率,市污水处理厂麦积分厂、清水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已建成运行,其余县区也加大了中水绿化回用率,目前全市中水回用率达到20%。


4.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XX年,全市城区建设完成污水收集管网58.76公里,先后完成了对市区藉河沿线主城区、五县新城区等区域的污水收集处理。今年以来,持续深入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重点实施藉河七里墩段至麦积峡口段、麦积区颖川新城等污水管网敷设,提高了全市污水收集能力。截至目前,两区城区污水收集率达到95%,五县城区平均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


5.全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印发《天水市2018—20XX年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20XX年完成列入建设部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的豹子沟、麦积区东排洪渠出口治理工作及11条沟渠治理工作基础上,20XX年实施了秦州区南沟河、麦积区罗家沟等21条沟渠截污治理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6.认真实施加油站双层罐改造。根据全省“十三五”加油站防渗漏改造任务,我市需改造的正常运营加油站共85座,目前已完成66座。剩余19座中,17座预计年底完成双层罐改造,2座计划进行迁建。


7.积极整改水源地道路穿越问题。秦州大道穿越西部水源保护区整改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导流槽已建成,计划建设的9个应急池建设工作预计6月底完成。针对麦甘公路穿越甘谷县东北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组织编制《麦甘公路穿越甘谷县东北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进行整改施工。针对天定高速穿越秦州区、甘谷县水源保护区问题,我市多次与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协调对接,督促落实整改,目前整改方案已编制完成,待专家评审通过后将立即开工建设。


8.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清水县、张家川县千人以上乡镇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清水县城区水源地调整报告已上报省政府等待批复调整。张家川县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完成东峡、石峡水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XX年5月28日,市委主要领导深入一线,对市区东部、西部两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办。各县区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有效消除了环境隐患。


截止5月底,渭河桦林、葡萄园2个国考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全部达到地表水III类考核目标要求;渭河北道桥国考断面主要污染物氨氮均值为1.34mg/L,较去年同期下降13%。5个省考断面中,牛头河倪徐家水质综合评价结果为III类,虞关、毛坝水质综合评价结果全部为II类,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渭河伯阳桥、葫芦河1号省考断面主要污染物氨氮均值分别1.002mg/L和1.29mg/L,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市级西十里、慕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三)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市政府印发《天水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十三五”规划》和《天水市20XX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1.认真组织实施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天水鑫烨化工公司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于20XX年3月10日正式开工,截至目前已完成场地整理和整体实验室搭建,建成围挡,临建厂房地基已处理完毕,预计年底完工。秦州区娘娘坝镇柳林村——河口村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修复项目已完成前期招标手续,前期工程合同已签订,正在开展场地风险评估,编制实施方案。


2.加快垃圾填埋场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垃圾填埋场建设标准,完成秦安县、清水县、张家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整体验收工作。秦州区、武山县、张家川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建成投运;秦安县已完成招投标,正在施工;甘谷县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20XX年全部建成运行。


3.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聚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尾菜处理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业绿色循环发展,20XX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示范604万亩,化肥利用率达到38.1%;回收废旧农膜7042吨,回收率83.1%;蔬菜主产区处理尾菜59.28万吨,治理尾菜污染面积54.06万亩,尾菜处理率达42.2%;无公害农药使用面积305.3万亩,农药利用率达38.3%;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五料化”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52%。为进一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XX年印发《20XX年切实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天水市20XX年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截至5月底,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60多万亩;回收农膜(含废旧棚膜)7052吨,回收率达45.16%;处理尾菜12.66万吨,尾菜处理率达35.4%。


(四)不断加大自然生态保护


1.加快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印发《天水市20XX年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一线、两山、六园、六河、八带、三十九片、七镇二十四村”国土绿化布局,全年计划完成国土绿化49.1万亩,总投资5.3亿元。20XX年,全市完成春季营造林28.48万亩,占年度计划的58%;全民义务植树762万株,占计划的93%;完成道路水系绿化960.5公里,四旁植树296万亩,育苗10830亩,为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进一步明确管理权属,将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及两侧外延52米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管理权属全部划归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结合异地扶贫搬迁工程,持续开展保护区移民搬迁工作。按照保护区河道两侧各52米的保护范围,对保护区流域内7村617户2846人、426.9公顷耕地进行重新核定。截至目前,保护区52米范围内352户中有193户930人已订购安置房,该项工作计划于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


3.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区矿权退出工作。市政府印发《天水市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处置办法》,指导全市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截至目前,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8个矿业权(7个探矿权,1个采矿权)已全部退出,其中以注销式退出的4个,以扣除式退出的4个。6个矿权手续已办结,剩余2个正在联系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办理中。


4.积极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印发《天水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全市河道采砂管理现状和非法采砂情况,查清非法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清理整治非法砂场,确保全市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依法、有序、可控,切实保障了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水生态环境安全。其中,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麦积区九峪沟、新阳镇赵家村、甘谷县大像山镇黄家村兴隆石料厂、杰泰石料厂、秦安县伏二林砂场均已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治或取缔。


5.建立健全地下水资源保护机制。印发《天水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地下水超采区分年度治理计划。完成《天水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十三五”规划》《天水市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报告》《天水市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指标报告》等技术报告,指导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


6.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对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内的灌区实施高效节水改造工程,采取滴灌和高标准低压管道灌溉等方式减轻地下水用水量,20XX年实施高效节水农业1.37万亩。稳步推进地下水开采井封填工作,对公共供水能力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逐步关停自备井;对年久失修、成井条件差或因混合开采导致越流污染的进行永久填埋;对成井条件好、出水量大、配套设施完好的封存备用。20XX年,全市共封填地下水开采井27眼,压减地下水开采量32.8万立方米。同时,加快实施水源置换工程,年最大供水量5548万立方米的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正在加紧建设,预计9月底通水,建成后地下水开采将得到有效控制,届时将有效解决我市地下水超采问题。


7.有序推进地下水监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地下水用水户计量设施安装,截至目前,完成超采区范围机井计量设施安装86眼,计划到20XX年全面完成超采区内规模以上灌溉机井计量设施安装工作。


8.持续开展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20XX年,组织完成全市水电站水资源论证审查与复核、复评工作,完成全市6座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已由省水利厅核定批复。印发《关于配合做好全市水电站引泄水流量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市6座水电站泄水监测设施安装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联网上传。


(五)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实事求是、抓实见效、善作善成的原则,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9”实施意见和方案,明确了今明两年9个方面的整治目标任务,深入谋划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结合经济条件和管理能力,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群众接受的改厕模式。截至5月底,全市共建成户用厕所3215户,正在建设6525户。二是全域推进“垃圾革命”。新配备垃圾箱(桶)5.7万个,新建垃圾填埋场5处、垃圾屋73座、垃圾收集点3170个、垃圾临时处置点84个。清理粪堆、土堆、柴堆2900吨。三是以“三清一改”为重点,持续推进“春节战役”“春季战役”。5月底启动了“夏季战役”,目前开展环境集中整治150余次,出动清运车辆4610余辆次,清理生活垃圾2.66万吨,拆除残垣断壁23611米,清理河道134公里、畜禽粪污738吨、农业生产废弃物2210吨,整治村内乱搭乱建14300余处,拆除空心院落9890个,整理沟渠534公里。四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定《天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将麦积区、清水县确定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试点县区,各选择5—10个不同类型的村庄开展试点,其他县区各选择1—2个条件较好的村庄开展试点,今年共向省生态环境厅上报51个基础条件好、项目实施积极性高的试点村,待省生态环境厅批复后启动实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村级污水处理站12个,在建2个。


(六)积极开展工业园区整治改造提升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水市工业园区(集聚区)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污水、固体废物全收集全处理,从源头上杜绝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引进。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绿色崛起的决定和省政府绿色生态产业体系规划,围绕全市重点发展的十大绿色生态产业链(集群)建设及相关配套服务,以促进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重点,根据生态环保要求、产业政策和园区发展定位,督促园区进一步完善产业准入、环境准入和项目准入制度,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严控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要求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经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园区规划又发生重大调整变化或者规划实施5年以上的园区,重新或者补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跟踪评价。对工业园区产业政策、环境准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环保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等情况进行逐个摸排,为全面整治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两年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标国家和省上要求,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环境质量还不稳定。虽然今年1至5月份,全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总体还不稳定。大气方面,PM2.5整体下降幅度较小,日常监管稍有松懈即可能导致无法完成年度考核任务。水方面,渭河北道桥国控断面仍存在季节性超标问题,还需进一步强化治理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二)污染防治资金缺口较大。由于我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大,且投资回报较小,无法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单靠政府财政资金又难以持续有效推进。为解决环保资金短缺问题,虽然市政府与兰州银行共同设立了“环保基金”,用于支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但与高额的资金需求相比缺口还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改项目的实施。


(三)部分问题整改进展缓慢。虽然去年以来陆续实施了一大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项目,但受工程项目资金短缺、建设周期较长等因素制约,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油站双层罐改造、水源地道路穿越问题整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部分煤炭市场“三防”措施落实等整改任务进展较为缓慢。此外,我市受“两山夹一沟”地理环境所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时无法回避村镇,导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原住居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且整治工作量大面宽,还需分年度逐步推进;个别小吨位供暖燃煤锅炉位置特殊,无法并入大型热源厂,为保障民生供暖,提标改造后仍在使用。


(四)环保能力建设依然薄弱。近几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虽然我市通过机构改革增加了人员编制,但生态环境系统队伍力量和能力不足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面对量大面宽的工作,工作人员疲于奔命的现象依然严重。同时,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还未得到实质性加强,执法力量依然薄弱,执法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加之现有执法仪器设备和手段不足,没有专门执法车辆,执法服装配备不齐,影响执法效率,导致餐饮油烟、建筑扬尘等已完成整改的任务出现反弹趋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的巩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坚持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着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集中力量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等历次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加大资金投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抢抓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快补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短板,省上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以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等重大政策利好,结合我市实际,科学谋划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同时,积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到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项目中,补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


(三)认真查漏补缺,突出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提升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督促检查,重点加强对“土小企业”、河道采砂、餐饮油烟等易反弹问题的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见底见效、清仓清零。


(四)加大督查问责,推动整改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交办群众信访案件“清单管理、挂牌销号、随机抽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生态环保工作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对督查调度中发现的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工作失职失责的人员,及时收集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委监委进行问责,通过有力地执法执纪问责,推动各方面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


(五)健全完善机制,形成良好工作格局。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调整情况,尽快修订完善天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建立联动执法、监督考核、执纪问责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进一步靠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全市“大环保”工作格局。


(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强化日常监管。持续深入推进环保机构改革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结合全市人员编制实际,逐步合理增加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系统人员编制,积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着力打造环保铁军。同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交叉执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暴力抗法的企业和个人,结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排查问题线索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依法打击处理,形成强有力震慑,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XX年6月28日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美丽莆田建设的决议


(201x年8月30日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x-08-31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国家永续发展,关系民众民生福祉。党的十九大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对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围绕“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发展战略,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力争位居全省前列;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总体形成。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为了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法律的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美丽莆田建设,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坚持理论引领,践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提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等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是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路径。福建是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是践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总书记同志对我市木兰溪治理、湄洲岛保护等十分重视、牵挂于心,多次现场调研并作出重要批示。全市人民牢记习总书记的重要嘱托,勠力同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莆田建设深得民心、深入人心,“美丽莆田”已成为城市亮丽名片。


同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保持和改善优良环境质量面临较大压力,与创建美丽中国示范区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践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做到坚定不移、贯穿始终、全面落实,把我市建成践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先行区、示范区。


二、坚持党的领导,担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党的领导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美丽莆田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总书记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推动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莆田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尽快出台《莆田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三大目标,突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领域,强化绿色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三大基础,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动力,以压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抓手,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坚持环境法治,构建生态文明法律制度体系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法律制度。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载入国家根本大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保障。要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发挥法律制度的引导、规制功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要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地方立法的优先领域,加快制定和修改完善东圳库区水环境、城乡环境卫生、城市生态绿心、园林绿化、山体、湄洲岛、城市内河和南北洋水系、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地方性法规,用最严格最严密的法律制度守护好莆田的碧水、蓝天、净土。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抓好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废止、修改或制定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违反上位法规定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制统一。


四、坚持依法监督,推动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领域,以问题为导向,用好用足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加大水体、土壤、大气、森林、海洋等领域生态环境的监督力度,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和经济政策、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支撑,建立健全环境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督促各有关方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责任担当,实行严格的环境执法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坚持精准施策,创建美丽中国示范区


加快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推动实现美丽莆田生态环境的“高颜值”和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坚持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打造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大力培育壮大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绿色产业,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开展全民绿色行动,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攻坚木兰溪流域水质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替代和锅炉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提升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垃圾分类处理、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划定和严守生态红线,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改革完善环境监管、经济政策、法治、能力保障、社会行动等体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深度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莆田模式、莆田样板,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出更多有效的经验模式和制度成果。


六、坚持全民共治,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生态文明建设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伟大事业。全市上下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构建合力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莆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依法推动企业主动承担全面履行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规范自身环境行为,推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各级人大代表要发挥表率和带动作用,通过构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开展“治污攻坚战、代表在行动”、中华环保世纪行等活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和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培训体系,加大生态文明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曝光突出问题,报道整改情况,鼓励和引导每一位公民积极行动起来,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广泛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形成“生态保护人人参与、清新环境人人共享,美丽莆田人人呵护”的强大合力。


全市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创建美丽中国示范区而努力奋斗。【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


20XX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情况及20XX年工作安排


(县水利局县河长办)


根据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总体工作安排,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牵头2项工作,分别为“坚决打好抚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协同推进两项工作,分别为:与县生态环境局共同牵头“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与县畜牧水产局共同牵头“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县河长办和我局全力落实各项攻坚战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完成和进展情况[公文思@*享^%公众号]


20XX年,围绕“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实施方案要求,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承办,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及转办信访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整改问题共计15个,已完成整改任务13个,整改率达86.6%,分别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1个,完成整改1个;长江经济带环保审计存在问题4个,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2个即全县15座小水电站环评报告在20XX年底完成,航埠中学后面入河排污口整改在20XX年3月底完成;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问题4个,完成整改4个;抚州市“共抓大保护”执法发现的问题3个,完成整改3个;市人大抚河行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3个,完成整改3个。具体工作进展情况:


(一)打好抚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方面


1、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


根据《20XX年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我办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编印《20XX年崇仁县河长制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从四大方面26个小点进行了详细安排,分别从进一步深入推进河长制,大力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全力开展崇仁河、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清河行动,着力推进崇仁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确定河长制工作总体思路、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对完善组织体系、加强领导、宣传、督察督办等河长制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2、落实好“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20XX年,我办根据市办要求编制了“一河一策”方案,20XX年,对全县流域面积50km2以上15条河流的“一河一策”编制方案进行落实,并完善了“一河一档”工作。


3、开展“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


20XX年开春,水利局在官洲湿地公园启动“20XX年春蕾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启动仪式,全年围绕六大类监督执法任务内容,分别开展了河道清障、涉河建设项目清理、水利工程、水利设施保护、水资源、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水利建设市场等方面监督执法,有力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有效维护我县河湖正常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推进崇仁水生态文明建设。


4、开展崇仁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开展崇仁河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从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水域采砂等5个方面纳入专项整治内容,整治范围涉及全县15个乡镇。其中:


——生活污水及垃圾整治:20XX年实施了县自来水公司原河道取水口至永胜桥段500米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全县共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设施5座,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县本级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正有序推进。


——工业污染整治:将金安纸业公司污水纳入园区污水管网,天行化工企业排污自动监控系统并联网运行,从严落实崇仁河两岸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20XX年底力争全面完成化工污染清理整治工作。


——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抓好畜禽养殖“三区”规划落实,全县禁养区畜禽养殖场通过20XX年关停6家、20XX年完成关停15家,20XX年底已全部关停到位,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96.80万亩,加大了有机肥资源化利用。


——水域采砂整治: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行河道采砂“五定”现场监管制度,加强“严打、严查、严管”工作力度,“买砂难、管理弱、秩序乱”三大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开展河岸线保护利用专项检查,清理“四乱”,依法整治违法占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行为。


(二)打好消灭V类及劣V类水攻坚战


消灭V类及劣V类水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全市1个劣V类水断面中,我县未出现过V类及劣V类水县界断面;20XX年,我办制定了《崇仁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专项行动1-10月问题排查中发现4座V类及2座劣V类水小(2)型以上水库已全面整改到位,为确保水质维持在Ⅲ类水以上的标准,开展了全县涉磷排放企业排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整治,对全县143座小(2)型以上水库按要求进行综合治理,并于20XX年10月全部达到Ⅲ类水水质,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水质监测,提升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污染治理设施不规范、不运行、偷排、漏排现象,确保总体水质不降。


(三)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方面


我局与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了20XX年度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工作,认真梳理本辖区入河排污口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加强对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督促和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现有3家规模以上的入河排污口和10处规模以下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发现问题的六家桥南岸排涝闸入河排污口已修正为南岸排涝口,金安纸业入河排污口通过取缔、封堵完成整改,航埠中学后入河排污口正在整改,预计月底整改到位销号。完成天行化工和县垃圾填埋场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10处规模以下的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登记手续。


(四)打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我局与县畜牧水产局在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中,取消网箱养殖,清理了围网养殖,拆除拦鱼栅、增氧机等养殖设备,143座小(2)型以上水库全部退出承包养殖,实行人放天养,禁止在水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和生物复合肥养殖。配合水产局关闭禁养区养殖,加强了渔政执法监管,查处各类违法捕捞船、电鱼、毒鱼、炸鱼等不法行为。


二、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抚河流域及崇仁河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的关键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省、市环委会今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落实《崇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仁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持续开展抚河流域崇仁河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崇仁河流域生活污水和生态垃圾污染、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水域采砂等4个方面的问题摸排,制定问题台帐,强化整改督办,持续改善崇仁河流域生态环境。二是强化消灭V类及劣V类水工作。进一步根据《崇仁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消灭V类及劣V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问题摸排,建立问题台帐,强化工作举措,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加强水生物治理,坚决遏制水质反弹,确保我县河库水质全面改善。三是深入推进“清河行动”。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部门联动、综合施策、水岸共治,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四是继续开展好入河排污口专项行动。针对各乡镇、高新区管委会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动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建立台帐,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治的排污口进行统计分类,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对手续不完善、但经论证符合设置条件的入河排污口按管理权限补办审批手续,处置不符合要求的排污口,确保县城区段入河排污口全面纳入污水管网,并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


为确保打赢20XX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效,一要努力提升工作基础,加快农村源头治理。启动农村门塘水系连通工程规划和建设,实施重点河段生态提升工程,先行推进我县5个乡镇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建设。二要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河湖管控信息化水平,加强实时监测设施建设,发挥好“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监测功能”;提高河湖管控社会化水平,发挥“河湖卫士”志愿者覆盖全县主要河流的日常巡查,进一步扩大民间河长、企业河长规模;提高河湖治理科技化水平,积极推广应用食藻虫等水生态修复治理新技术。三要努力提升工作协同,畅通部门运行机制。压实各级河长责任,按照不同层级河长管理范围,分类细化实化各级河长任务,明确河长履职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标准,推进河长制工作见实见效;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明确部门分工和责任,细化工作标准,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工作目标,推动各部门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既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20XX年,本专业委员会将在县环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努力提升各项工作水平和成效,为我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建设贡献力量。


鹤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x年04月23日


省环保厅:


近年来,鹤壁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环保厅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根本性、长远性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


一、201x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情况


(一)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是主要空气质量指标“两降一增”。201x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均下降8微克,在省内7个通道城市排名第1位;PM10平均浓度为120微克/立方米,同比均下降8微克,在省内7个通道城市排名第4位;优良天数达到225天,同比增加21天,在省内7个通道城市排名第1位。特别是11、12月份,全市上下背水一战冲刺60天,PM2.5、PM10平均浓度、空气优良天数绝对值均居全省前三名,下降率和增幅均为全省第1名。二是秋冬季空气质量同比大幅改善。201x年10月-201x年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74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30.2%,比环保部要求秋冬季改善目标值18%高12.2个百分点,降幅在“2+26”城市中排名第7位,在省内7个通道城市中排名第1位;重污染天数15天,同比下降58.33%,比秋冬季改善目标值15%高43.33个百分点,降幅在“2+26”城市中排名第11位,在省内7个通道城市中排名第1位。三是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20XX年,我市五个河流出境断面中卫河五陵和王湾、淇河前枋城和小河口等4个断面全年全部达到省定目标要求;汤河耿寺断面去年6月份以后达到省定目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100%。【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二)重点任务较好完成。一是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完成了集中供热供暖任务,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26.3万平方米,气代煤、电代煤53554户。燃煤散烧得到有效治理,依法关闭或改建33个民用散煤销售点,全市2个洁净型煤生产供应中心、22个配送网点建成投用。1063家“散乱污”企业全部整治到位。扬尘污染防治效果明显,施工工地全部履行开复工制度,落实“三员”管理制度。在省强化督导组指导下,开展了“斩断尘源行动”“净空行动”。在进入城区的主要路口设置限高杆装置,有效遏制道路抛洒和扬尘污染问题。工业企业管控得到加强,完成了13个燃煤锅炉、7家水泥企业特别排放值提标治理、82家VOCs综合治理任务。机动车管控效果显著,全市共淘汰黄标车18772辆、老旧车5883辆。在全省率先对城区主要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后机动车污染对PM2.5最大贡献率从限行前的56%下降到33%,限行后15天,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0天。生活源污染得到控制,全市建成区内所有2514家餐饮单位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全年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二是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浚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淇县县城污水处理中心扩建2个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建成投运。72个畜禽养殖、34个南水北调沿岸排污单位、29个农村环境、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4家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等全部整治到位。


(三)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高规格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市委书记亲自任指挥部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市级领导分包联系县区环保工作;成立综合督察组,专职督察、问责、追责;市人大、市政协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点视察调研内容,监督推进重点工作开展。二是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研判机制。聘请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在全市重点区域布设了82个微型监测站点,建设了精准监控与大数据应用平台,形成了重点区域环境监测网格。坚持环保、气象、专家组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制度,在重污染天气出现时提前预警,做到及时、科学应对。三是健全“人防加技防”的快速反应机制。在市、县、乡、村四级配备环境监管网格长1016名,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4468名,与微型监测站点实时监控信息统一接入大数据平台,一旦发现指标偏高,相关网格员15分钟内赶到现场,排查解决。四是强化督查、铁腕治污的督查机制。建立了市综合督导、行业专项督导、县区属地督查的三级督查机制,全年督导检查两万余人次,发现整改问题5000多个。在全省率先组建了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全年办理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15起,刑事拘留16人,行政拘留189人。纪检监察部门对环境攻坚不作为、慢作为者严肃问责,全年共问责371人,其中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124人,科员及其他人员234人。五是建立全民治污机制。以“同呼吸、共命运、齐努力”为主题,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学校,充分利用“两台两报”“两网两微”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实施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建立了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形成了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201x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


201x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继续高举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优化三大结构,突出三项管控,完善四项制度,开展六项行动,重点打好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一)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要做好8项工作,确保PM2.5平均浓度61微克以下,PM10平均浓度110微克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20天以上目标。一是推进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5%以上,浚县、淇县集中供热普及率平均达35%以上;煤炭消费总量年度下降3.2%以上;全市新增热电联产供热能力30万平方米;生物质发电装机力争达到5.7万千瓦以上;力争全市管道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达到1.2亿立方米以上。二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建立市、县、乡联动监管机制,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巡查检查,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三是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售油等违规销售行为。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在城市主要进口、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遥感监测设备;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路线,完善制定机动车管控实施方案。禁止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柴油车。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加快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四是强化工业企业排放治理。化工、有色行业要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成钢材、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五是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成立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对全市露天矿山进行深度整治。严格落实冬季“封土行动”。六是严格重点时段污染管控。进一步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科学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坚持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七是强化重点区域污染管控。严格落实《河南省城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管控指导方案》,建立重点区域责任承包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巡查,优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八是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政策。


(二)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要把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水污染重点工程投入力度,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出境河流断面全部稳定达标。重点要做好4个方面工作,一是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开展交通运输业水污染防治,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环境保护。保障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防治地下水污染,确保全市饮水安全。三是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努力保障河流环境流量,开展清河行动,节约保护水资源,逐步恢复水生态,开展骨干河道生态建设,积极推进水网建设,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四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环境执法监管,防范水环境风险。


(三)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做好9项工作,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等主要目标。一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掌握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类型、分布极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二是建设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三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四是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五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六是完成全市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全面摸清全市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制定整治方案。七是严格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排放,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企业和生产设施。八是开展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完成重点监管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九是完成停用和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排查。


201x年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是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齐头并进,任务更加繁重,压力更加巨大。鹤壁市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克难攻坚,务实重干,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开启“品质三城”建设新征程,建设天蓝、水绿、土净的美丽鹤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蒋场镇环保督察整改及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汇报


2019-08-12


我镇严格按照《关于建立环保督察整改及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月调度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扎实开展工作,现将蒋场镇环保督察整改及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蒋场镇委镇政府全面贯彻总书记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牢记总书记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嘱托,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组织观看了国家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相关警示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学习,组织了专题研讨,提升了全镇党员干部环境保护意识。


二、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清“四乱”工作


按照市河长办要求,全面启用手机APP掌上巡河,做到河湖长巡河可视化、轨迹化,切实保障巡河频次。各级河长按照巡河要求按时巡河,目前没有发现不巡未巡现象发生。根据天门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蒋场镇河湖长办制定了《蒋场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到18个村(居)。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此次专项行动将采取“河长挂帅、水利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河道管理及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制度,目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基本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四乱”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河湖安全运行、危害河湖生态健康的违法行为,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我镇结合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对田间地头药水袋、农药瓶、塑料进行清理,并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以化肥、农药"减量化、合理化"使用为重点,鼓励、引导农户和大户实施种地、养地结合,走可持续循环发展之路,达到了农药化肥减量、利用率提高的目的,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得到有效遏制,农业面源污染程度降低。[公文思*享公^~众号%]


四、孙潭湖退养还湖工作情况


镇委镇政府制定了孙潭湖退养还湖实施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对孙潭湖进行重点整治。整治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终止承包合同,已于20XX年4月25日完成;第二阶段恢复原貌,主要工作内容为砍伐承包主沿岸树木,搬迁养鸭户,拆除看护房及鸭棚,挖除湖中围圩,重新补水等,已于5月25日完成;第三阶段绿化美化、恢复原貌后,拟对围堤全部植绿复绿4000株。全程预计总投资60万元。目前,孙潭湖经过20余天的攻坚克难,共拆除了大坝7处、鸭棚2500平方米,挖圩土方15115方,清除树木2000余株、渔网1500余米,清理渔船等设备12余台。


五、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情况


我镇召开了秸秆禁烧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健全领导班子,完善秸秆禁烧工作制度;全镇范围内累计张贴了通告15000余份;设立了永久宣传牌宣传;各村在主要路口悬挂5条以上宣传标语,各田块设立80余块宣传责任牌;镇成立督导专班和巡查专班,在全镇范围24小时不间断进行督导和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现了今年夏收“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


六、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与综合利用工作情况


我镇召开了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统一认识,明确举措,对我镇90户养殖场分别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目前我镇已拆除中小养殖场42家,整改30家。下一步,我们将再加力度,重拳出击,精准整治,确保关停全部到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中小养殖场将严格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使用,对重点大户重点检查督导,坚决打击偷排直排。


七、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情况


我镇以全市整体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为契机,严格把握市指挥部要求的污水处理工程时间节点,加紧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目前我镇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毕并投入试运营,二期管网工程即将启动。【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dadawk01】


八、杨家新沟治理情况


杨家新沟(蒋场段)上游由张港镇河山村进入我镇,经孙岭村、官祭口村、将军路村、李场村出我镇进入汪场镇境内,全长10.5km。


杨家新沟由市统一进行规划整治,整改内容:土方清淤、沟底衬砌、生态护坡、水闸和过水涵洞修建。目前已治理完成。我镇河长为镇长周柱兵,实行一月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备了保洁员2名,每月不少于三次河道保洁并上传图片于工作群。目前我镇李场段水质为四类。


九、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情况


今年我镇继续全面开展清洁家园“十户联创”活动,实行党员干部包示范户,示范户带一般户,户户争当清洁户,年终评选清洁农户“十户联创”优胜单元。我们要求保洁员认真开展工作,优化服务,按时开展垃圾清扫和清运工作,针对节假日等高峰期工作任务重的实际,适当增加清运次数,保证了村民房前屋后、通村道路等干净整洁,集并点无散落、堆积垃圾,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认可。


十、天门河沿线排污口清查整改情况


蒋场镇原有唯一的排污口位于四万桥前边(蒋场中学旁)。镇组织人员对排污沟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清除沟边杂树杂草、塑料垃圾及生活垃圾。投入了3万元资金,组织船挖机对镇区排水沟进行了疏挖,疏洗300米,建立了排污口公示牌。目前排污口已并入污水处理厂。


十一、厕所革命工作情况


我镇原有23个村(居),现合并为18个村(居),常住居民居10396户,具备建设条件户9100户,计划建设农村公共卫生厕所22个(包含2个示范点)。市布户厕总任务为6800户。目前,已完成录入农村总户数4116户,公厕完成数为8座。我镇将农村厕所改革工作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负责,用现场会促进带动工作,多次互相学习,比进度,比质量,比安装,比环境,把“厕所革命”工作作重心,实地考核,及时整改,做到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确实体现“利为民所谋”的服务心,将“厕所革命”工作落到实处。


老君坡镇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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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老君坡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努力营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采取“三抓三深化”的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环保责任,坚决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1)镇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镇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质量改善趋势要求提出相关措施。


(2)完善制度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各村、镇属各单位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考核问责机制,每年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村、镇属各单位,并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靠实工作责任,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深入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


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1)大力加强网络宣传力度,利用AAA群,镇村社干部工作群,集镇逢集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2)开展镇、村、社三级专题讲座活动,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作为重点宣讲内容,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把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要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工作组对镇域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扬尘防控,散煤销售,秸秆焚烧、畜禽粪便,废水排放,废膜回收、垃圾乱丢的现象进行督查整改。镇、村、组干部全员参与,层层抓好落实。各村加大检查力度,实行日督查、日通报、日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每天报送巡查检查结果,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刻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切实增强保持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责任、履职尽责。按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负总责”和“依法保护、职责法定”的要求,分管领导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镇属单位及各村委会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各村各单位的环境保护职责。


2.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承担起环境保护责任主体意识,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靠实工作责任、落实上级环境保护决策部署。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镇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环保意识不高。一是乡镇对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重经济、轻环保”的观念依然存在;二是镇村社干部及部分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不强,对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性不够;三是群众环境意识淡薄,爱护环境并主动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不够,乱倒生活垃圾,乱排生活污水现象严重。2.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环保经费得不到保障。由于农村道路条件限制,垃圾车不能进去,导致很多村社组内部的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村级环保工作经费又得不到保障,给村集体经济带来压力。3.乡镇环保队伍建设完善,人员素质低。“头重脚轻”的问题比较突出。乡镇环保人员数量及业务素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缺乏必备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继续深入实施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强化生态环境效益和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等五大专项行动,全力提升乡村生态文明水平。一是继续加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镇域内已建成垃圾池的基础上,争取购进大型垃圾车一辆,巡回各村各单位及时处理生活垃圾,彻底扭转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无处处理的被动局面,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二是继续加大重点整治力度。对沿路、镇区街道的墙体违规广告、破烂门头、小广告等进行全面清理清除;对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进行整治;同时重点整治乡村社道路、河道、交通沿线、背街小巷、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范围内存在的乱扔乱堆、乱占乱摆、乱标乱贴、乱排乱架、乱养乱放等乱象全面治理。三是加大散煤惩处整治力度,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散煤点销售进入二级市场或村级配送网点,规范散煤市场经营。四是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经常性开展燃煤锅炉摸底排查工作,动员群众改电、改气、新型能源等,减少污染。三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已制定的各项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及生态环保工作消极应付、不负责任、网格内卫生清理不彻底的单位、村委会负责人,严格按逐级约谈或发函等方式问责问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灵璧县关于20XX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的报告


20XX年07月09日


县政府:


根据要求,现将20XX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同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对表,切实把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环保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学习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县委常委会议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6次、县政府专题会议4次、县长办公会议2次,全县各级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县环委会组成人员,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主任;调整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办公室。定期研究、调度环保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机制。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修订《灵璧县环境保护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灵璧县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形成以考核倒逼责任、以责任倒逼落实的工作机制。印发了《中共灵璧县委灵璧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到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合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制定了《灵璧县污染防治攻坚包保方案》,充分发挥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部门在污染防治攻工作中的先锋带头作用,形成“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广泛参与、全面覆盖”的污染防治攻坚三级包保责任体系,初步形成了高位推动、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四是强化调度督查。建立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周调度制度和环委会月例会制度,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组建5个环保督查组,分别由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任组长,抽调10名业务骨干,进行常态化督查。完善环保举报平台,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精准整治,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二)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质量:1-6月我县PM2.5浓度均值为4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1%,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29天,同比增加23天,全市排名靠前。


水环境质量:1-6月监测的我县5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其中2个断面水质均值达到或优于水质目标,达标率为77%。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第一季度我县获得生态补偿350万元(1月得到400万,2月得到300万,3月赔付350万元)。


(三)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聚焦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采取联合执法、强化巡查,约谈交办、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主城区大气污染监管力度,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一是开展大气污染专项督查,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限期整改。上半年共开展督查200人次,检查污染源325个,交办突出问题36个,通报典型环境问题20个,召开约谈会3次,约谈15人次。二是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采取差别化管理、错峰生产等措施,切实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三是巩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成果。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联合执法,主城区餐饮业基本实现油烟净化器安装全覆盖。今年来,全县共整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单位140家,取缔露天经营场所摊点5家。四是抓好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早谋划、早启动,强化宣传、压实责任;升级改造蓝天卫士,对县禁烧办现有大屏进行升级搬迁,增加显示屏、和解码器等硬件设备,扩大监控大屏信号线路接入量和监控区域覆盖面,总投入300余万元。目前蓝天卫士200个400万像素高清摄像头基本覆盖监控全县域,为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各类险情提供科技支撑。午季禁烧实现零火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严格执行主城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政策,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3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12起,非法渠道进购烟花爆竹案件5起,共查扣超量存储烟花爆竹2300余箱,收缴非法渠道进购的烟花爆竹1980余件。强化建筑工地监督管理,城区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均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制度。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大小河流16条、水库8座分别明确县、乡、村三级河(段)长636人。一是实施唐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唐沱河水质提升一期工程自20XX年11月30日开始,至20XX年3月18日完工,共疏浚36条大中沟,其中大沟10条、中沟26条,总长度为121.31公里,总投资2157.18万元,目前已全部竣工。唐沱河水质提升二期工程自20XX年3月31日开始,项目涉及灵城、杨疃、尹集、浍沟、韦集、黄湾、娄庄、向阳、虞姬、禅堂等10个乡镇。工程建设内容为疏浚大沟19条,中沟30条,总长度245.96公里,新建涵闸9座,总投入资金为5119万元。目前,工程已于6月5日全面开工,截至6月25日,工程已完成长度130.28公里,土方工程已完成272.96m3。二是全面开展“清河行动”。对涉及的10个乡镇支河支沟进行整治,清理枯死水草、绿苔等杂物漂浮物。1-6月,共出动挖掘机数107台次,小型打捞船只82余艘,水面清洁船4艘,人工数2100余人次。清河行动共清理秸秆、枯草垃圾、菹草等水生植物7500立方米;清除堤防违法耕种2410亩;清理违法拦河渔网、网箱、围网共32处。同时,在主要河道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并加强河道巡查,坚决杜绝非法网箱养鱼现象反弹。三是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截至目前,南李沟已全面完成治理工作,已初步达成“水清、岸绿、景美、灯亮”让群众满意的宜居环境的治理目标。运石河、大李沟、团结沟已完成截污纳管工程。吴沟、凤河截污纳管工程已完成总进度约80%。岳罗河截污纳管工程已完成总进度约95%。环城河前期已完成河底清淤、护底及南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因原设计不合理,经完善设计方案后,今年五月中旬开始进场施工,目前该施工队伍正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布置、环城河内环场地树木迁移、截污纳管施工,完成钢板护桩420米,围堰2处。吕沟计划7月底完成截污纳管工程。岳洪河2万吨/日黑臭水体生物修复工程二期工程已完成招标工作,对岳洪河上游再铺设1公里生物湖泊净化器双耦合微生态生化床设备并通过验收,现正常运行,20XX年1-5月,水质均已达到Ⅲ类标准。四是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妥善处理处置污泥,实现稳定运行,确保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五是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建设。灵璧县1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进入试运营阶段,韦集、杨疃、向阳、黄湾、尹集、娄庄、浍沟、禅堂、尤集、大庙、虞姬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出水达标;冯庙、高楼、朝阳、下楼、大路、渔沟、朱集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曝气调试。六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围绕集中式水源“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63处,制作并张贴警示标志牌63处,常态化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违法养殖和肆意排污问题查处工作。七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XX年上半年全县50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均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7%。


八是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5处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建档立卡、树立公示牌,达标排放。九是加强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今年来,先后与固镇县、五河县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对跨界河流沱河水质联合采集检测,实现监测数据共享。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土十条》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建立污染地块名录。目前,灵璧县疑似污染地块3家,即灵璧县金牛化工有限公司(原灵璧磷肥厂)、灵璧县通达化工有限公司和灵璧县化肥厂。二是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对灵璧县金牛化工有限公司(原灵璧磷肥厂)地块进行评估及修复治理。三是矿山生态修复。20XX年确定了12个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涉及开发区1个、朝阳和渔沟11个。目前开发区东叶家村西南850m处叶庙山东坡采石厂已全部完工并组织专家实地验收;渔沟镇和朝阳镇共11个项目已完成招标工作,中标方正在组建项目部,组织机械进场。四是持续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活动,今年来,立案查处2起非法转移固体废物行为。五是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风景名胜资源监管,严肃查处磬云山国家地质公园违法建设,依法拆除采石场废弃宿舍、皮革厂废弃厂房、仿古建筑及鸡舍等建筑物,加快推进磬云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六是紧紧围绕20XX年植树造林工作任务,完成人工造林10958亩、石质山造林900余亩。七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整治。实施15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7个;持续推进厕所改造。户厕录入系统共计11029户,装配式户厕涉及11个乡镇35个行政村,已完成硬化工作。完成装配式户厕11个乡镇33个村8173户(包括系统外)移交工作。砖砌式户厕(包括系统外)共计完成砖砌式户厕验收4091户。改造公厕1200座。


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XX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的大部分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20XX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5个,已完成21个,剩余4个完成时限为今年底;20XX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28件已全部完成;20XX年省政府下达《整改任务书》中剩余2个突出环境问题未完成;20XX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涉及我县4个已全部完成;20XX年中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县信访问题17件已全部完成;20XX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33项,除思想认识类为全市公共件外,尚有9个问题未完成;20XX年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县信访问题120件已全部完成;20XX年省“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涉及我县14件已全部完成。全面提升环境监察监测水平。一是强化环境监察人员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今年来,先后派出异地执法人员30人次,集中培训人员200人次,参加环保大讲堂100人次。二是开展“强素质、大练兵、树标杆、造铁军”活动。通过学习,强素质;实战,大练兵;比武,树标杆;教育,造铁军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执法能力。三是推进环境监测监察队伍改革。根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县生态环境局积极与县人社、编办协调,研究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于20XX年12月启动县环境监测监察机构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合成竞聘人员最后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并兼顾在岗人员个人意愿,顺序选择李辉等29人到县环境监察大队上岗,选派杨荣玉等33人到乡镇(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工作,王海峰等9人直接过渡到环境监测站工作。目前,以上人员入编手续及工资核定已办理结束。四是设立20个乡镇环保工作站,增加104个编制,组织举办了环保工作站人员业务培训班,组建起城乡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切实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五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1-6月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起,查封违法企业1家,限期整改企业1家,行政处罚6家,罚款145.2万元,到位罚款45.2万元。六是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按照《灵璧县排污许可登记工作方案》,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全县污染源进行再排查、再核实,确保不漏一家、应发尽发。今年来全县应办理排污许可企业共977家,其中应发证企业48家,已发证企业16家,应登记企业931家,已完成登记企业867家,尚有64家企业正在进行登记。所有排污许可工作将于20XX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七是加大投入,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虞姬乡、禅堂乡、黄湾镇等7个乡镇建设7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目前7个站点已建成并试运行,待验收。


(四)资金投入使用情况。今年来,年我县累计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资金19333.2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资金5448.7万元,市级资金15万元,县级资金13869.5万元。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8896.2万元,其中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投入3122万元;绿化和扬尘管控投入1401万元;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3831.2万元;秸秆发电奖补资金542万元。[公文思%享公众号#*^~]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1816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816万元;“旱改水”项目1000万元。


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345万元,黑臭水体治理60万元;重点河流治理220万元;其它投入65万元。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投入8276万元,其中垃圾清运保洁3596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线三边、美丽乡村、改厕)4200万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2506万元;闵庄垃圾处理厂生态修复工程5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乡镇、部门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定位不准,“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思想和行动还未真正适应环保新形势需要。二是环境监察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力量与企业数量、监控任务和执法要求相比,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执法人员编制较少、执法装备较差的现状尚未改变,相关执法部门协同执法的合力尚未形成,存在职责不清、不愿担当、被动应付、推卸责任问题。三是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部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相对缓慢,甚至出现整改不彻底、流于形式、死灰复燃、问题反弹迹象。四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需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农村环境保护基础投入不足,农村面源污染依然较重,与振兴农村战略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五是环保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树牢。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出现层层递减现象,部分企业守法自觉性不高,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六是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相关历史遗留问题需进一步重视。虽然环境监察监测人员编制、待遇得到有效解决,但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工作经费及历史欠账仍要加快解决,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常开展和队伍稳定。七是全民环保意识需进一步强化。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尚未完全改变,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还未充分激发。


三、下ー步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县将深入实施《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公文思@%享~*公众号#]


(一)持续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省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确保所有问题按时见底清零。


(二)持续抓好大气污染减排。重点做好“五控”,即“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一是启动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二是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专项行动;实施重点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三是控制机动车船排气污染,加快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开展重型柴油车及非道路运输机械超标排放治理;四是控制各类扬尘污染,实施冬季“封土行动”;五是控制露天焚烧,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禁燃禁放放烟花爆竹,做好秋季禁烧工作。


(三)持续抓好水环境污染整治。重点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打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规范化建设。二是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全面完成城区11条河道截污纳管,高标准完成唐沱河支干支流治理。三是打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继续推进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


(四)持续抓好土壤污染防控。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全面排查整治土壤污染隐患,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组织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和地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生态修复。


(五)持续抓好环保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生态环保考核和投入机制,制定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生态建设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完善农村环保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确保农村环保事业发展;完善生态环保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确保工业企业“三废”排放达标率。继续实行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推动工业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完善生态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违法环境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加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公众参与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保的渠道,加大生态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持续抓好环保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强环保系统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同时,加强关键环节权力制衡与监督,加强重点岗位的监督和绩效考评,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公正、透明。严格环保执法检查,强化环保法规定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公安行政拘留等四个配套办法落实到位,及时修订、完善、出台环保相关规章制度及地方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乡镇、县直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提高环保工作水平。加强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切实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做细、做实。维持队伍稳定,切实做好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和环境监测监察垂改工作。


娄底市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


201x-07-20


结合《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x年度工作方案》,以两办名义制订出台了《娄底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天蓝水净地绿)201x年度实施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娄底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综合数据统计:共7处,6处已开工;1处已完工,无黑臭现象。


二、全市共103家禽兽规模养殖场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具体落实情况如下:1、涟源市15家养殖场要进行环境污染治理任务,已关闭退养2家,其余正在制定方案,预计年底完成任务。2、新化县36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任务现在已完成了前期工作,已开工5家,其余正在准备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建设,计划年底前完成。3、双峰共37家需整改,4家养殖场已退养,完工一个,开工8个,其余的正在进行改造之中。4、娄星区10家,正在制定方案,预计年底可完成。5、冷水江市共5家,其中1家已退出,2家拟退出,2家开工建设。


三、娄底市高排放公交车辆淘汰任务:目前完成2辆(冷水江市淘汰),娄星区的高排放公交车80辆淘汰任务正在推进中,201x年9月30日前可按期完成淘汰高排放公交车辆的工作任务。


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1、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1#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预计6月底可调试并正式投运;2、华润电力(涟源)有限公司2#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预计7月份中旬开始启动。


五、滞后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设任务:所有项目已完工,其中3个项目已召开验收会议,出具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后完成验收。


六、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1、娄星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201x年底已全部建成,并且在线监控系统已安装并网,实现实时数据传送,正在试运营,计划于今年6月份竣工验收。污水管网正在完善中;2、娄底经开区一工业园的废水已于201x年4月份接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工业园因总截污干管未建成,目前废水经企业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排入涟水,正在进行截污干管建设的前期工;800t/日的涉重金属废水预处理厂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7月初投入试运营,8月底全部竣工交付使用,运行后将园区含重金属废水经预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3标准后再排入娄底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3、娄底高新区循环化改造项目第一期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25.44亩,采用改良A2O工艺,项目于201x年4月28日正式开工,11月完成工艺管道安装和污水处理设备安装;12月完成设备调试、实验室设备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细菌培养;12月28日竣工投入调试运营,在线联网正常。目前全长8500m的工业污水管网已全部建设完成,生活污水管建成2800m。201x年1月1日至5月31日委托给涟源市海川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调试运营技术服务。201x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委托给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试运营技术服务;4、新化县:(1)游家工业园污水处理厂:201x年9月正式开始施工,201x年5月10日已全面竣工。201x年5月15日,预处理单元已通清水进行设备调试;5月25日,氧化沟水解酸化池通清水调试;5月28日,已全面通污水进行调试运行。出水口COD、氨氮监测设备与市级污染在线监测平台联了网;总氮、总磷、总镍三台监测设备正在政府采购当中,将于近期安装到位。污水收集主管网已全部铺设到位;(2)向红工业园污水处理站:201x年9月建成一个日处理可达120吨的污水处理站,目前该站运行正常,201x年11月底安装了COD、氨氮、总镍三台监测设备,并与市级污染在线监测平台联网。游家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后,向红工业园所有园区污水经过提升泵站全部排入游家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污水收集主管网已全部铺设到位;5、双峰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管网正在完善,将于6月底运行;6、冷水江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建成,管网正在建设中,目前南线沙塘湾局部管网尚未覆盖。


七、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任务:1、冷水江市中泰矿业有限公司及冷水江市银鑫选矿厂已整改到位;2、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整改,南矿废石场淋沥液收集系统已完工;北矿废石堆场收集池、截洪沟、挡土墙施工完成。淋溶雨水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或北区废水站处理,目前正在建设管网和泵房;3、冷水江市狮子山锑业有限公司正在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好废石堆污染防治设施,现已基本完成废石场截洪沟的建设,挡土墙的建设完成60%;4、双峰包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与原商谈的相关企业和公司已暂停合作,正寻求新的企业和公司商谈外运和处置问题。


八、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共22个水源保护区,其中15个已完成整改,7个正在治理,正在全力推进。


九、县级以上超标排污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任务:已对冷水江市垃圾填埋场依法依规立案查处,9月30日前可完成。


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取缔任务:永丰镇四安埠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进入扫尾阶段,已完成工程的95%。


十一、娄底市城市规划区内重点行业工业企业为钢铁行业,正在与市经信委加强联系,制定可行的城市规划区内建材、钢铁、有色、火电、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工作方案,下一步将督促涟钢、冷钢做好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工作。


洛阳市公开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2020-08-20


20XX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二“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15天的专项督察工作,20XX年5月16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我市研究制定了《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洛阳市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报省政府批准同意。洛阳市按照督察组要求和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省政府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对洛阳的新赋能定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突出战略位置,把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认真研究部署,深挖问题根源、狠抓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实现全面彻底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一)整改任务全面推进。《整改方案》共涉及整改任务46项。其中,共性任务12项,个性任务34项。市委、市政府全面对照整改任务,细化实化121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截至20XX年7月底,46项整改任务中,37项已完成,9项达到序时进度需持续整改。在督察期间交办的226个群众举报件和122个现场督办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XX年以来,洛阳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势头。截至8月18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47?g/m?,同比下降24.2%,降幅在汾渭平原、河南省均排第一;PM10平均浓度80?g/m?,同比下降25.9%;降幅在汾渭平原排第一、河南省排第二;优良天数为158天,同比增加48天。


(三)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坚持标本兼治,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统筹有序推进城区高排放企业搬迁改造,加快推动铸造、耐火材料、化工等行业32家企业退城入园,协同推进全市“三散”污染治理。产业结构加快调整,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5.1:44.6:50.3,万元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47%,降幅大于全省2.5个百分点。全市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


(四)人民群众广泛认同。全面深化环保领域改革,扎实提升“三散”污染综合治理水平,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为基本要求,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统筹各级力量、夯实层层责任,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洛阳市“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同志任第一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宛康同志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市专项督察整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工作组、追责问责组、信息宣传组,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推动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彻底整改。


(二)坚持高位推进。坚决扛实扛牢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力亲为抓整改。李亚同志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和攻坚调度会对整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刘宛康同志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推动问题整改。李亚同志、刘宛康同志及分管副市长多次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调研督导和暗访督察,提高整改标准,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精细化管控制度、环境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环境问题举报查处制度、公安环保联合执法制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洛阳市20XX年VOCs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洛阳市渣土车(商砼车)运输管理办法》《洛阳市20XX年“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方案》《洛阳市20XX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四)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洛阳日报、洛阳广播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等宣传媒体,及时公开重点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一方面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加压紧逼、督促整改,确保交办问题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参与环保整改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委牵头,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参与,对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逐一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依法依规追责。


三、下步工作重点


深入学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各级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定走绿色发展之路,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压实各级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做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强化整改工作合力。加强对责任单位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的监督,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压实整改牵头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责任单位配合责任,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彻底解决整改工作中沟通不畅、发力不均等问题。


(三)完善整改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调度,认真落实“四单制”要求,强化节点意识,压实各级责任,严格整改标准,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按时限完成、见底清零。对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真督实查较真碰硬。持续改进督查方式,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一些“说而不听、听而不做、做而不实、实而不严”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纠正;对虚假整改、应付整改、表面整改的现象,决不姑息迁就;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顶格处理,发挥应有的警示震慑作用。


沔城回族镇环保攻坚工作情况汇报


201x年以来,沔城回族镇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环境治理要求,筑牢生态环境优势。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准绳,以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任务为目标,将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围绕从源头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以“五项措施”着力抓好全镇环保工作,切实维护好沔城碧水蓝天。


一、五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201x年我镇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责任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实行一级抓一级,级级负责制。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考核,促进了环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为更加广泛地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污染防治,我镇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为重点,结合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宣讲课等形式在校园内进行环保宣传及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全镇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同时我镇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发展无公害绿色产业,减少化肥、农药、地膜的使用。同时,通过宣传植树造林政策,提高了农村绿化覆盖率,使广大群众不断提高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自觉参加农村环境污染治理。


(三)认真开展祥查,掌握污染底数。整合现有相关环境调查数据,并充分了解我镇土地利用情况,以全镇12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的农用地为重点,开展全镇环境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环境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二是积极引导推动生态农业,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投入品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关于农产品产地和农产品生产的环境管理规定。减少城乡生活污染。建立镇、村(居)、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


(四)突出难点重点,开展污染整治。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环境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耕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我镇将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各村需全面了解本村的环境状况,不定期巡查,对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的,上报镇并及时督促企业采取防治措施。


(五)实施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我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清洁生产、对生态环境有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畜禽养殖项目坚决予以说不。另一方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源给予严格监督和严厉查处。二是建设环境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全街道环境环境监测点位。在耕地、水源地及周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等区域,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定期开展环境环境质量监测。


二、主要工作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攻坚


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反馈我镇后,镇党委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镇农委、旅游办、七红村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内纪律处分。同时,加大对莲花池的整改力度,终止了与湖北仁和物业公司原合同,将莲花池围堤全部予以拆除。同时,安排农业专班对莲花池水面进行流转,共涉及七红村1、2、3、4、7组水面共430多亩,农户350户已经全部流转完成。


(二)绿色家园化工厂治理攻坚


我镇绿色家园化工厂经常排放刺鼻性气体,将生产废水排放到洛江河,村民用河水灌溉后,导致田地没有收成。镇委镇政府第一时间积极响应群众反映情况,要求绿色家园沔城工厂已于201x年12月停产,并启动搬迁工作,201x年底将全部搬迁完成。我镇将全力配合,确保顺利平稳搬迁。


燃煤锅炉淘汰攻坚问题攻坚


我镇涉及需淘汰燃煤锅炉8台,其中绿色家园4台,该工厂已启动搬迁工作,锅炉已全部停用并去功能化。盛利食品2台,该公司已新购天然气锅炉并投入使用,燃煤锅炉已完成去功能化。福江汉木业1台,已改电导热油炉,旧锅炉已拆除。祥发农产品1台,该公司已停产1年多,锅炉已完成去功能化。


(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问题攻坚


针对养殖场部分养殖户环保设备不达标的问题,镇委镇政府收到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专班负责,全镇42家大小畜禽养殖户,已全部整治完成。禁养区8户养殖场已全部拆除,限养区其中4户安装了皮带运输设备,9户养殖场申请安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现已全部投入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一)健全环境污染防控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环境污染治理方案精神,按照市政府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部门进行问责,通过落实各方责任,形成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污染防控工作格局。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投入,加快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加快对传统型农产品加工的改造。


(三)积极推动公众参与。开展以环境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普及环境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不断提升全民法制理念倡导文明、低碳、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日土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日土县委员会日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土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日委发[2019]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公文思@~享*公众%号]


(一)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组织好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我县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户外咨询、张贴宣传挂图、拉挂横幅、媒体宣传、上街宣传、派发环保资料等形式进行环保知识宣传,共发放环保宣传册(单)3000余册、污染源普查宣传册8000余册、宣传海报、环保小卡片500余份、环保垃圾袋1000余个,悬挂横幅20条。结合宣传部全县干部职工周四理论学习会和县委党校专题班,开展以生态环保为主题的宣讲会3次,受教人员达1000人次。


(二)坚决打贏蓝天保卫战


编制实施《日土县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以“五控”(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为抓手,确保我县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1.大力推进沙尘防治。一是开展义务植树工作。20XX年县城完成义务植树30余田,种植苗木2600余株(青杨1500株、沙棘300株、班柳60株、红柳200株),对机关单位庭院、干部职工住宅区房前屋后进行了绿化。二是开展国土绿化,消除“无树村、无树户”工作。20XX年,我县宜造林区10个行政村的国土绿化工作已按照“人均五棵树”的标准全部实施完成,共计种植231亩(其中地区指标的4个行政村,要求试种100亩,种植班公柳、沙棘、红柳等16700株,验收表明实际完成种植81.4亩、25073株)。为确保国土绿化工作顺利推进,我县海拔超过4300米高寒区的3个行政村提前完成了科学试种工作,试种树种为红柳和班公柳。20XX年,我县除东汝乡阿汝村、松西村两个行政村外其余11个行政村均按照《日土县20XX年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任务分解表》完成国土绿化高寒区科学试种及补植补栽工作,两年累计完成绿化236亩(地区指标的四个行政村试种面积已达100亩),在去年消除“无树村”的基础上,今年已基本消除“无树户”。[注:从20XX年阿汝村、松西村国土绿化科学试种苗木成活情况来看,因其海拔过高、气温极低,不适宜种植苗木,故20XX年阿汝村、松西村各试种5亩披碱草。三是开展防沙治沙工作。日土县20XX年防沙治沙工程,建设规模为5276.9亩(其中,城镇居民沙害治理276.8亩,封沙育林(草)5000亩)。该项目20XX年开工实施,已实施完成90%,预计20XX年年底实施完成;二是日土县20XX年防沙治沙工程,建设规模为2747.9亩(其中,人工造林131.0亩、封育2616.9亩)。该项目20XX年开工实施,实施完成75%,预计20XX年完工。


2.严格扬尘监管。县住建局制定《20XX年日土县房屋市政扬尘治理考核实施方案》、《20XX年日土县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和《日土县扬尘治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并对县域建设工地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考核。对县域卫生区域进行划分,责任到人,实施每日洒水。二是经核实,我县不存在新(改、扩)建城区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三是采取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对辖区内商业街、河北大街片区30余家餐饮业进行排查,整治油烟排放问题11个。对县城所有烧烤摊位进行倡议,发放倡议书30余份,严禁露天烧烤。


3.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目前已对县城5家汽修厂进行摸底排查,并下发责令整改书2份,要求相关汽修厂限期整改。


4.打好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方案,自县城路面硬化结束后,8月13日,日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日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发《关于对县城重点路段设置限高杆的通告》的通知,在县域重点路段设置限高杆,限高杆设置高度为2.5米,禁止重型货车在重点路段通过,并明确规定限高路段,有效降低重型车尾气排放对环境卫生质量的影响。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县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


5.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制定印发《日土县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划定我县禁燃区范围,并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对县城禁燃区内3个燃煤锅炉进行了查封,所有查封的燃煤锅炉均已换成清洁能源燃烧机,燃烧生物质颗粒,县域内完成燃煤锅炉改造升级工作。因地制宜、加快实施冬季清洁取暖五年规划,县城已实现集中供暖。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1.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一是由生态环境局日土县分局牵头对县城备用水源开展水源技术划分工作,已完成备用水源技术划分和整改工作。二是制定《关于日土县20XX年水源地保护方案》,转发《阿里地区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治理实效。三是强化县城集中式水源监督管理,按照饮用水水源“321”巡查制度(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每月巡查不少于3次,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要求,由生态环境局日土县分局联合水利局、住建局、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县城饮用水水源点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居住、涉及放牧等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问题。20XX年,巡查饮用水源地共计8次(预计第四季度再巡查2次),发现问题共计5个,已整改完成。四是继续实施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工程,根据《西藏自治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藏环发【2014】42号)的划分标准,制定《日土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并对辖区13个行政村和2个乡(镇)水源地进行网围栏界限保护和界标,设立相关标志、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有力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防止人类及牲畜活动对水源地造成污染。辖区农村饮用水大都是地下水,主要保护措施为:取水口维修工程、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周围垃圾清运、C25硬化导流地面、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及新建蓄水池和洗衣台等内容。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对饮用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国家三类水质以上标准,并及时公开监测信息。五是制定《日土县充实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小组,切实保护日土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障全县供水安全。


2.加强入河排污口综合治理。为加快推进我县入河湖排污口规范整治,对全县入河(湖库)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通过实地拍摄、源头寻找、现场走访等方式,重点排查我县辖区内餐饮业、重点河湖、旅游景区是否存在设置排污口情况。20XX年,共排查7次(预计第四季度再排查1次),未发现我县辖区范围内设置入河(湖库)排污口现象。建立完善了县城集中式水源“一源一档”工作台账,并及时动态更新。


3.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为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综合质量,我县制定了《日土县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日土县20XX年旧城区、旧住宅区和小街小巷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日土县关于开展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将县域环境整治工作落实落地。《日土县文化和旅游局景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建立班公湖旅游景区管理制度,交通局牵头组织辖区群众不定期对国道沿线白色垃圾进行清理,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环境良好。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我县与上级部门和第三方先后进行三次地接关于生态红线划定增值区域和减值区域,初步面积为47078.92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比例饿为61.06%。我县也积极反馈相关问题。但最终通过的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相关文件或批复未下达。


2.提升土壤环境质量。积极开展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扎实推进20X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建成简易垃圾填埋点一座,发放垃圾压缩车1辆,大(中)型垃圾铁皮箱5个。结合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联合驻村工作队,动员广大村民集中清理村内、村外的垃圾堆,捡拾村庄及219国道、景区周边的白色垃圾,推动垃圾分类,建立垃圾可回收长效机制。


3.坚决打好“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在禁止“白色污染”相关工作开展以来,县领导小组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安排布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各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户等。对违反环保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公开销售、使用的禁用商品进行收缴。


4.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转发阿里地区《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对我县9家涉危险废物产废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汽修厂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固体废物的规整,我局联合交通局对县城汽配修理部废机油、废防冻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场内固废规整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个,没收了2家汽修厂排污许可证,现已整改完成。辖区20XX年无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发生。


(五)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全面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由阿里地区住建局为项目法人,西藏建投为代建公司,从20XX年5月22日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程总量30%。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优化调整监测点位布局,20XX年10月14日,我县积极协助开展阿里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点位核定定位工作,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查我县7个点位,预计到20XX年,我县至少建设1套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


二、存在的问题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农村饮用水划分工作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打算


(一)着力抓好环境网格化监管,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对从事环境日常监管工作的各乡镇环保工作人员开展“轮训”,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水平。


(二)采取定期不定期拉网式检查,创新环境执法机制。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力度,通过查处一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方”作用,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大合力。


(三)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培训。以“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营造人人践行绿色理念、人人支持绿色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日土县分局


20XX年10月29日


四平市关于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XX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XX年11月末,46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4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督察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反馈问题整改[老笔杆子laobiganzi^#%@公众号]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把督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由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福春书记和灵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也积极参与和协助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齐力整改的良好氛围,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锁定问题清单,把反馈意见作为“第一靶向”。四平市坚持从省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出发,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出4个方面、15类、46项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5个县(市)区和38个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优化了“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将督察问题信访案件拉条挂账,强化实地核查和专项督查。对督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坚决杜绝“一刀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级督察交办的435件信访案件现已整改完成430件。


三是盯紧两个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第一目标”。市委、市政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先后出台了《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我市还编制印发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市领导包保制度。为确保市领导包保制度有效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领导包保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局领导牵头,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五个工作组,配合做好工作对接、资料收集、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市领导“双包保”制度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察整改人员配备。经四平市委研究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择优抽调十名后备干部和硕博研究生借调到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两年,组成市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专职从事督察整改工作,大幅提升了对我市各项整改任务的实地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上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21个,信访案件207件,现场检查点位528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分别列出了生态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下发通报,并对90余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形成“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开展市级督查。为推动各地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属地责任,拓展和延伸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我市于8月中旬开展了为期10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此次督查由五名副市级领导带队,分为五组分别进驻五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参照省级督察模式开展工作。共调阅资料748份,个别谈话75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十批次203件信访案件,下达责令改正30家,停产1家,关停取缔2家。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下发督办函51份。对各级督察整改问题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10月下旬,各督查组正式向各地反馈,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做到了既查点又查面、既查标又查本、既督政又督企,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四平市着力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立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落地。20XX年已下发提示函、预警函和督办函105份,并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县区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问题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追责问责252人次,特别是对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已追责问责38人,树立起了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的督察整改工作导向,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


(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上下坚持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标志性战役为载体,聚焦水、气、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XX年)》和《四平市20XX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深入推进61个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现完工51个,在建10个。四平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4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由15.5万吨/日提升至26.5万吨/日,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郭家店镇、孤家子镇等5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6万吨/日;9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20.5公里。南、北河截流干管已完成36公里,建成区排水管网长度301公里,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6公里;市区累计改造海绵城市老旧小区117个,40个自备水源小区全部改造完成。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强化畜禽粪污监管,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完成高效灌溉农田4.4万亩。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深化“走遍四平”工作,完成铁东120万立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铁西112万立存量垃圾完成筛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3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710个,改造农村厕所1.3万户。全市75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屯全覆盖。20XX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我市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制定下发《四平市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方案》和《四平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47台20蒸吨及以上锅炉完成升级改造,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开展了“两清单、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达到100%;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对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进行了修订,严格落实13家供暖企业错峰起炉、4家水泥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等措施,并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1-11月空气优良天数264天,同比减少1天,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增加5天,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同比减少2μg/m3。


三是全面启动黑土地保卫战。加快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292万亩,新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0万亩。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69个地块的用地信息数据采集和质控工作。持续开展“清废行动”,规范固体废物存贮、处置与管理,市、县、乡、村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铁西区112万立方米存量陈腐垃圾筛分项目已全部完成垃圾筛分全部。我市192家加油站、755个地下油罐,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改造。


四是深入开展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同步发力,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完成河边、路边、村边、城市周边“四边”植树7421.6公顷,累计投入4225万元、植树4343.3万株。集中开展矿山整治,拆除118家证照不全的采矿企业生产设备,完成矿山复绿189.1公顷,一举解决了存在近50年的矿山无序开采乱象。强化水源涵养保护,完成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拆除二龙山、下三台、山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违建53处,安装围栏21043米,修复拆除违建后裸露地面4.7万平方米,生态放流鱼苗45万尾。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我市林木绿化率达2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20XX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五)改善能源结构,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推进“多规合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生物质燃料建设,全市建成及在建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9个,建成后预计年产25.8万吨秸秆成型燃料。保证天然气供应,天然气使用量逐年提高,20XX年天然气用气量预计达到5300万立方米。


(六)强化铁腕执法,实施管家式服务。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强化司法联动,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监督体系,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持续强化环境监管,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铁腕治污。制定了辖区生态环境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制度、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出台了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平台。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是实行管家式服务。加快优化分级审批管理,有效落实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实现网上材料申报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部门间联合检查力度,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共核发9个行业72个排污许可证;提供技术服务,今年以来,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次进行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问题20余项。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聚焦以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环境日宣传,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辟随手拍、生态环保整治进行时、热点聚焦等专栏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情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四平市整改任务进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还比较严峻。在环境质量方面,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水质还未实现稳定长期达标,受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水质易出现反弹。空气质量方面,“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污水管网还不完善,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线占比仍然很高,由于资金困难,污水处理运营难度大。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农业种植污染普遍存在。在能力建设方面,基层监管能力薄弱,普遍缺少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专业人才和设施,综合执法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出现监管空白。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督察整改任务。高度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算清楚整改任务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明确整改目标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标整改、对表落实,推动剩余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案件和问题清仓归零。


(二)聚焦重点问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四平建设。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维护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覃塘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


根据《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XX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现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贵港市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贵政办发〔2020〕3号)、《贵港市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贵交运输〔2020〕12号)、《贵港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印发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覃塘区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在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举全局之力,齐抓共管,确保完成20XX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及20XX年覃塘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开展机动车维修业户排查整治


现阶段我局重点对覃塘城区范围内的机动车维修业户开展全面的排查整治,发放门前五包责任书,督促机动车维修业户按照创卫标准做好门前卫生工作,做到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设施、包文明。对污染严重的实行搬迁或停产措施,不符合经营条件的机动车维修业户集中统一进行取缔。


(三)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大气污染培训教育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向道路运输企业发放《致贵港市渣土、散装物料运输企业和驾驶员朋友们的一封信》,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和措施,督促运输企业将扬尘治理有关知识纳入驾驶员日常学习内容,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过程中加入大气污染有关知识,确保运输车辆驾驶员熟悉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文明规范驾驶车辆。


(四)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检测不合格的营运货车(含老旧柴油车)一律不予办理营运证件,对为货车弄虚作假提供便利、捏造虚假的排放、装载性能等检测数据的机动车检测机构要进行严厉处理,一经发现至少三个月内不采信该机构的检测数据。


二、存在问题


我区尚未成立运输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编制未落实,现有6个工作人员都是临时抽调组成,人手不足,相关的业务工作不便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成立覃塘区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积极争取早日解决运输管理机构成立及人员编制的落实问题。


(二)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总书记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理念和牢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加强协同治理,增强责任担当,着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覃塘区交通运输局


20XX年5月11日


关于20XX年本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20XX年12月31日在上海市嘉定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滕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就20XX年本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守环境安全底线,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实施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水、气、土等专项计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20XX年1-11月,我区空气质量AQI优良天数累计280天,同比增加24天,优良率达到84.1%,同比上升7.2个百分点;PM2.5浓度平均值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40微克/立方米)下降10%;苏州河-黄渡国考断面达标,18个地表水环境质量市级考核断面达标17个,同比增加1个达标断面。


一、总体情况


(一)明确职责,持续健全“大环保”格局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根据《嘉定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意见》和《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环保工作责任体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领全局,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区、镇、村居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基本形成,进一步突出了党政同责,强化一岗双责。【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二是推进机构改革。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本轮机构改革中,新组建区生态环境局。在原区环保局职责的基础上,将区发改委、区农委、区规土局及区水务局部分职能予以整合,进一步理顺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的职责分工,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将原环境监察支队扩容组建了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全面加强了环保领域的一线执法力量,为构建大环保格局奠定了基础。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完善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明确大气、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考核目标,加强对街镇和委办局的考核,强化条块的环保责任制。把村居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网格化联勤考核,推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对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把环保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等指标切实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


(二)全力以赴,扎实落实督察迎检整改工作


一是落实市级督察迎检整改工作。20XX年4月4日-24日,上海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区迎检工作积极有序,配合督察工作扎实有力,即知即改工作及时有效。7月2日,上海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反馈了《嘉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督察组肯定了近年来我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但也明确提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大量导入,我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愈加凸显,存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固废监管不到位、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和环境监管能力有待加强等五个方面20个问题。我区对这20个问题进行了再细化再分解,形成了41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方案,向市政府报送《上海市嘉定区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整改。截止11月底,我区应完成整改事项6项,实际完成14项,24项达到序时整改进度,有3项因建设工期等原因未达序时整改进度,但也在全力推进中。[公文^%思*享#公众号]


二是做好中央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今年7月11日-8月11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上海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区迎检工作总体有序有力。累计接受转办单102个,问询4次,递交调阅材料43批次、366项,收到信访交办件228件(数量仅次于浦东和闵行,位于全市第三),下沉督察检查6批次24个点位。我区边督边改,期间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08批次2963人次,责令整改109件,立案处罚85起,处罚金额1249万元,查封扣押1家,刑事拘留1人,累计报送督察工作报道信息503条并按要求及时上报228件信访办理情况。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尚未正式反馈,我区在持续做好信访督办件办理销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重金属、中小地块工业企业等专项整治,把督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推进,不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齐心协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滚动实施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加强。推进安亭污水厂三期、污水管网和通沟污泥处理站建设,完成29个市政混接点、319个企事业单位混接点、129个沿街商铺混接点、11个小区以及174个其他混接点改造;完成42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移交接管工作,实现供水企业管水到表,解决好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问题;完成4250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实现全覆盖。758个居住区46.1万户实现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151条路段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实施分类上门收集和844个居住区建设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网点。推进分类投放点改造,全年新改建800个分类投放点和垃圾箱房。完成北区残渣填埋场升级改造,外冈再生能源利用中心正常运行,稳步推进建筑垃圾、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将有效解决我区建筑垃圾和湿垃圾的处置问题。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塔城东路(和政路-澄浏中路)林荫道创建工作,新建14591平方立体绿化和12.08公里绿道;积极推进嘉定再生能源利用中心周边生态廊道和吴淞江等重点生态廊道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彭门湿地生态修复项目,有效改善我区生态环境。


二是统筹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扬尘污染方面,多管齐下,强化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大力推行以组团式和机械化保洁为主的保洁模式,扬尘污染明显道路机扫率和冲洗率达到100%,基本实现我区易造成扬尘污染的道路实施重点治理全覆盖;并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偷乱倒案件,规范运输处置行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日常监管;继续推进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不定期开展工地码头扬尘专项执法检查;同时聚焦全区28个大气环境监测点(4个空气质量监测站、6个降尘点、18个道路扬尘监测点)开展无人机空中巡查,发现污染隐患,及时整改。工业企业治理方面,完成51家企业VOCs治理任务,试点37家区级重点企业有机废气精细化管理,并对161家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持续推进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低氮化提标改造,推进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大幅减少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移动源方面,全面完成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游船码头、内河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新增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29辆,公共充电桩90个;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共有公共充电桩3292个、专用充电桩4553个,提前并超额完成20XX年底达到2300个公共充电桩建设目标。


三是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水环境治理,推行河长制,对每一个考核断面明确整治任务,确保完成入河污染物削减总量的目标,持续改善断面水质。通过疏拓河道、沟通水系、整治岸线、绿化种植等综合性措施,增加水体库容量,增强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全面提升水环境面貌,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20XX年,完成河道综合整治15.6公里,断头河整治33条段,消除劣V类水体540条段。加强水环境预警监测,对国考断面苏州河79条支流和18个市考断面所在河道的67条支流进行水质监测,每月开展定期监测和及时预警;规范河湖水质监测及疏浚底泥监测工作,定期对25个消黑消劣监测断面、137个村级河道和34个街镇地表水断面开展地表水质量常规监测,并对31条河道、45个点位的疏浚底泥进行监测,为水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加强水环境周边整治,持续排查和整治河道周边污染源,结合“清废行动”,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堆点的排摸整治。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利用无人机、水下探测等手段对国考、市考断面附近河道的污染源进行排查和梳理。


四是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对20XX年的68家调查企业完成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完成13家企业采样监测工作;加强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监管。确定土壤重点监管企业17家,督促企业开展土壤地下水隐患排查工作。不断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共完成23块地块的场地调查工作。加强“五违四必”整治后地块土壤环境监管,排摸疑似污染地块42块,加强监管,确保土壤和地下水安全。有序开展我区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方案报告评审工作,积极落实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制度。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全过程环境监管


一是便企利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区域统筹、准入评审和环评管理等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合法、合理、效能、监督的原则,强化政务公开力度,对设定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生态环境、水务、绿化市容等审批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发布正面清单、联动规划环评、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共享环评监测数据等措施,规范完善行政审批的制度和流程,着力构建规范、透明的审批运作机制。


二是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多部门多次联合开展环保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如涉VOCs排放企业执法检查、扬尘污染治理联合执法、燃料抽检联合执法检查、一类水污染物执法、黑臭河道治理联合执法、危险废物规范化和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等。截止到11月底,生态环境、水务、绿化市容、城管、建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共出具相关处罚决定书2076个,罚没金额累计4390万元,查封扣押8件,限产停产5件,移送行政拘留9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7件。同时深化行刑对接,进一步健全环保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制度,并将环境违法与企业诚信体系、企业评议和生态损害赔偿等挂钩,实施联惩联治。同时持续做好辐射安全管理,规范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开展了年度辐射安全演练,防范风险。


三是加强宣传,强化信访舆情调处。深入基层进行《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讲,组织召开重点监管企业培训会议,明确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宣传契机,通过网站、微博、AAA等新媒体渠道,开展案例主动曝光、环境执法行动专题报告等活动。针对督察和日常暴露出来的重点难点信访问题,区政府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专项研究,重点推进,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及早解决;针对环境类群体性事件,多部门联合,通过召开面对面现场解答会等形式有效化解群体性信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全区上下的努力,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面貌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特别是通过中央和市两次生态环保督察,我区环境质量仍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和个别环保督察整改落实难等问题。


1、环境质量改善难度依然较大。大气环境质量整体稳定趋好,但离完成明年考核目标PM2.5达到37微克/立方米还存在一定难度;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存在个别考核断面达标困难、水质容易波动等问题;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还需进一步加强。


2、环境日常监管压力依然较大。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我区有6000多家工业企业污染源,监管人员相对较少。部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实,“环保管家”、第三方服务等社会治理机制还处于探索推进阶段,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压力较大。


3、部分督察整改落实难度依然存在。根据两次督察情况,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个别事项如涉重金属整治依然存在问题。个别信访件,如交通噪声、废气扰民等,涉及面广、较为复杂,办理难度大,目前正在全力推进中。


三、明年重点工作


20XX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的规划愿景,加快建设创新活力之城,打造美丽嘉定。


一是生态文明优先,高标准编制好生态环保规划。明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编制之年,我们要将最新的生态环保理念、最高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好新一轮生态环保规划,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硬约束,真正做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建设同规划、同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和其他中心工作同协调、同安排,绿色低碳发展和创新转型发展同推进、同落实。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严要求落实好督察整改工作。全区上下要根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以督察整改为契机,重点聚焦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单位的职责,逐一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区政府也将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把自查自纠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敷衍整改”等现象,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对标目标任务,举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我们将以保障公众健康为核心,继续推进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加快推进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明年全面完成;继续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核心,加强VOCs全过程管控,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聚焦扬尘综合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强化扬尘污染的区域防控,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聚焦企业入河排污口监管,进一步加强河道周边污染源整治,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强化河湖综合治理,实现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确保土壤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全面加强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的规范化综合利用和处置。


四是强化综合执法,守底线加强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深入实施《环境保护法》,切实加大执法监管、纪律监察、环境监测和社会监督力度,全民参与,规范重点企业行业管理和总量减排,提高环境监管效率和效果。加强重点区域管控,继续推进行刑对接工作,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城市环境安全。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提升环境安全、污染事故、重大舆情等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五是层层压实责任,精细化完善环境治理机制。按照全市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强生态环护队伍建设,健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党政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责任新机制,加大对环境损害责任的追究力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和市场惩戒。稳定增加环保投入,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0XX年,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凝聚形成全社会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把嘉定打造成创新活力之城而努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芜湖市20XX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的报告【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2020-07-09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0XX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管生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高位统筹谋治污,上下协同齐攻坚。上半年来,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靶向施策抓重点,组织召开8次相关会议,发出“动员令”,要求加紧加快推动污染防治和督察整改工作进度;市领导深入现场开展督导21次,下沉一线,聚力攻坚破难点,挂出“作战图”,要求责任单位敢担当、勇作为,破除“等靠要”,坚决完成疑难问题整改;强化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常态发力聚焦点,制定“任务书”,细化责任分工;市环委办定期通报,加强调度除盲点,绘制“时间表”,上半年已向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发出提醒单52份,协调各相关单位按序时进度全力以赴推动污染防治攻坚。


尽职履责强担当,紧盯任务保目标。印发《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和《20XX年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做到“责任清”;出台《芜湖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芜湖市20XX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芜湖市20XX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细化任务目标,做到“任务清”;制定《20XX年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深化问题排查,做到“问题清”。构建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改革创新强基层,坚定信念塑铁军。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生态环境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污染防治攻坚力量持续充实。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推进镇街环保工作站设立工作。加强基层网格化环保力量技能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污染防治攻坚铁军。


(二)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稳中向好。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7%,降幅位居全省第四,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8.5%,同比提高20.5%,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二;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标准,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要求;积极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新兴铸管弋江老厂区5号地块土壤修复项目被列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全市固废(危废)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未发生生态环境安全事件和重大涉环群体性事件;生态环境教育宣传蓬勃开展,“芜湖生态环境”AAA公众号长期居于生态环境部政务AAA榜单前列,3月份位列副省级以下城市排行第3名。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公文@#思%~享公众号]


(三)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市始终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纵深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绿色发展”;谋划生态乡村建设,提升社会“绿色福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持生态“绿色优势”。着力构建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的生态文明建设样板。


1.以“攻城拔寨”的气势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加快推进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为本地环境腾出容量。成立帮扶小组深入企业“送政策、送服务”,解决实际难题。二是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治理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471项大气治理任务。三是出台芜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市域所有镇(街道)试点开展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打通大气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


2.以“燕子垒窝”的恒心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建立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与考核机制,对33个地表水断面进行监测预警并将27个河流控制断面纳入水质考核。二是压实管理职责,完成县级及以上城镇水源调查评估,更新全市96个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三是加快推进6个乡镇政府驻地和20XX年25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治理设施施工。


3.以“抓铁有痕”的志气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强重金属排查,保护耕地安全,完成6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整治。二是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新兴铸管弋江老厂区5号地块土壤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已通过省专家评审。三是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无为市严桥镇、红庙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应用试点。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芜湖市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试行)》、《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压实固废产生和利用处置单位主体责任。


4.以“猛虎捕食”的干劲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一是形成机动车污染联合监管执法模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模式在全省率先落地;二是实现机动车污染遥感监测能力,建成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平台监测点位17个,道路机动车空气污染监测自动站17处;三是优化黑烟车有奖举报机制,修订《芜湖市举报冒黑烟机动车奖励暂行办法》;四是强化机动车环检机构管理,出台《芜湖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计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5.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系统开展加强农业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印发《芜湖市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细化31条举措,由点到面全面推行,取得实质性进展。


6.以“棋子落盘”的巧劲打好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以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减排、扩容”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环境治理改善“三水并重”。大力开展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全力推动黑臭水体治理。排查整治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对发现的57个问题积极推动整改,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保障水平。【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7.以“凤凰涅槃”的决心紧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XX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全省144个问题中涉及我市7个,已完成整改销号3个;20XX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意见涉及我市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15个;20XX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市问题92个,已整改销号78个;上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群众投诉信访1129个,已备案销号1103个。省交办我市“6+12+N”问题共计124个,已整改销号75个。对以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整改办已组织开展两轮抽查复核工作,建立完善“排查-整改-再排查-再整改”整改工作机制。


我市紧紧围绕“三大保卫战”和“七大标志性战役”,狠抓重点场所污水收集处理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秸秆禁烧专项执法等行动,检查企业362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60人次,罚款金额246.33万余元,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起,成功磋商1起,积极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污染“4+1”工程,持续开展“七大行动”,加快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


(四)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规范统筹资金投入。一是制定出台《芜湖市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财政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资金筹集、分配、监管和监督检查,统筹安排1.5亿元用于相关工作。二是加速基础设施公益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类绿色发展项目,上半年纳入省绿色发展行动项目库重点建设项目28个,完成投资5.45亿元。三峡集团芜湖项目公司上半年完成污水管网新建、管网排查整治、污水处理厂扩建等项目投资约7.17亿元。全市绿色发展重点项目不断推进,形成“谋划一批、推进一批、实施一批、建成一批”的梯次接续良好格局。


争取上级资金投入。20XX年上半年我市纳入中央生态环境储备库项目160余个,总投资约10.12亿元,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27亿元。水污染防治5个项目投资8.27亿元,大气污染防治149个项目投资1.04亿元,土壤污染防治1个项目投资0.37亿元。


优化生态补偿工作。一是按照《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开展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目前我市获得补偿金收入250万元。二是完善市级生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印发《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补充完善原《暂行办法》。目前全市13个水质断面产生污染赔付金300万元,产生生态补偿金合计450万元。19个生态补偿微型水站正加快推进建设。三是建立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投入7000多万元建成74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站点。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当前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一)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压力依然较大。我市产业结构偏重,仍然以重工业为主要产业,水泥、钢铁、化工、玻璃等六大高耗能行业齐全;能源结构偏煤,煤炭消费在水泥、钢铁、电力等工业行业中占比依然偏高,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仍需加大调整优化力度。


(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式依然严峻。当前生态环境污染历史欠账短时间难以全部解决,主要体现在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平衡,重建轻管问题严重;市政污水、雨水管网混接治理、破损维修任务繁重;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等污水排水管理还有提升空间。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有待时间检验。通过复核抽查、暗访排查等形式,发现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仍存在压力传导不够、问题出现反弹、整改标准不高,部分工程类问题整改进展滞后的情况。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呈现的环境效益仍有待时间检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市上下将始终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瞄准目标任务,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瞄准目标,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和决胜之年,我市将以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总体目标,致力于抓污染物减排,抓环境治理,抓源头防控,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努力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三)按时保质,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避免把整改工作等同于一般业务,坚决反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不贰过”的决心力争所有问题见底清零。


(四)压实责任,大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森林及实地资源保护,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坚定不移实施“1337”绿色行动,努力扩大生态空间和生态容量,维护我市生态安全。


(五)完善体系,促进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开展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进一步倡导绿色生活,鼓励绿色消费,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


(六)继往开来,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生态环境部要求,积极推进“七大体系”建设,即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积极谋划我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芜湖市人民政府


20XX年7月3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11-14


省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新乡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持续推进67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截至20XX年9月1日,已完成整改任务25项,剩余42项均已达到序时进度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政治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做好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新乡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张国伟和市长王登喜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确保组织有力、高位推动。二是摆在突出位置。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推进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主动深入现场调研,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累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工作推进会30余次,研究出台了《新乡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新乡市污染防治攻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新乡市生态环境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等11个相关制度规范、方案办法。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围绕各自职责,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营造工作氛围。邀请专家对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培训辅导,在市委党校增加生态文明教学内容,并通过印刷《生态文明知识读本》、集中专题辅导、生态文明知识竞赛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自觉践行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二、积极整改,有效落实各项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67个具体问题,按照可操作、可跟踪、可考核的原则,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全面实施整改任务清单化管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落实到位。


(一)坚持原则,聚焦目标任务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市各项工作;坚持长短结合、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有效解决督察反馈的各类问题;坚持长效管理、巩固成果,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二)综合施策,推进结构调整


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攻坚方案,明确提出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关停落后火电机组、淘汰关停水泥落后产能,规划建设了绿色纤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航空航天、生物与新医药、机器人等13个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


在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中,先后印发了《新乡市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19-20XX年)》《20XX年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方案》《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台账》等。上半年,全市(含长垣)规上企业煤炭消费610.75万吨,同比下降14.4%,其中,非电行业煤炭消费292.1万吨,同比下降27.4%;统调公用机组煤炭消费318.6万吨,均完成省定序时进度。


在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中,着力提高货物铁路运输占比,构建“多节点、全覆盖”的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和“四纵三横一联络线”的高速公路网,实施了G107新乡境改建、新晋高速、兰原高速封丘至原阳段等项目,逐步形成环城快速交通系统,制定了《新乡市重型车辆绕城路线实施方案》,优化和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三)标本兼治,打好“三大战役”


制定下发《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统筹兼顾,多策并举,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在蓝天保卫战方面,严格落实《新乡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建立了责任体系、监测监控体系、考核体系和排查治理机制、跟踪监督机制、奖惩激励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控排、控油、控车、控尘、控煤和控烧六个方面,全面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暨“三散”治理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大力推进散煤治理替代工作,全面开展“散尘”污染治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在碧水保卫战方面,印发《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体系三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5万吨/日,纳入省政府考核的7条河流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今年上半年水质改善情况居全国第15位、全省第1位,提前一年半达到了国家、省规定的河流水质标准。


在净土保卫战方面,制定新乡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等,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类别划分。开展了凤泉区大块镇块村营污染农田土壤修复试点项目和牧野区王村镇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工程试点项目,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防范化解土壤环境风险。


(四)多措并举,形成整改合力


一是提升管理能力。整合环保攻坚队伍,将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一线,实施分包强化督查。配备执法车辆和执法记录仪,以及无人机、执法箱、微型拍摄设备、望远镜、红外摄像机等装备,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能。


二是严格环境执法。截至8月16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1193起,查封扣押125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5起38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3起15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26件,罚款4297万元。


三是形成联动联控。在整改过程中,各县(市、区)、相关市直部门按照整改方案和市整改推进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左右衔接,较好地解决了部门之间、各县(市、区)间的任务衔接与配合,实现了工作的整体推进。


四是编发工作战报。建立环保问题举报群,开展“环境违法随手拍”活动,成立专门机构收集整理各类问题,每日编发战报报送市领导,及时反馈至各责任单位排查处理并进行跟踪督办。目前,共编发战报104期。


五是提升监控水平。筛查全市所有涉气企业,按照“应安尽安”的要求,对所有燃煤、燃油、生物质锅炉及4吨/小时以上燃气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对无组织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对所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用电量实施在线监控,并对重要工序安装视频监控,持续完善自动监控体系。


六是强化科技支撑。开展“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深入了解企业面临的污染治理难题,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环境保护管理能力和治污水平,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新乡日报开设《环保攻坚同期声》《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进行时》等专栏专题,新乡广播电视台开设《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进行时》《向污染宣战创碧水蓝天》等专栏,播发相关节目40多期,形成全民参与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


(五)创新机制,严督查促整改


建立整改任务台帐,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实施六个层次的督导检查,强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一是市委、市政府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县处级干部带队,每周开展重点督查;三是市直各部门牵头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行业督查;四是各县(市、区)领导干部带队,定期开展区域督查;五是市环境监察支队驻县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督查;六是市环保督察办公室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督查。


(六)严肃追责,倒逼工作落实


根据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移交我市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对涉及的12个县(市、区)、2个管委会、6个市直部门共40人(43人次)进行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25人、乡科级干部15人;给予政纪处分9人次,组织处理34人次,7个责任单位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完善机制,巩固督察整改成果


(一)制定实施《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已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解决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使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制度更加细化,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体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体系三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关于河长制的要求,编制了12条市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制定了《新乡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暂行)》《新乡市基层河长巡查制度》等文件,建立完善河长会议制、巡河制、市级河长对口协调单位工作制等长效管理机制。


(三)大力推行企业环境保护5A管理办法。为激励和引导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倒逼企业转型升级,研究制定了《新乡市涉气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分级管理评价办法》,依据企业的达标排放情况、环保守法记录、产业布局、清洁生产水平、企业规模、产业发展方向等六大方面,将企业分为1A-5A五个级别,实施重污染天气不同级别“一厂一策”管控措施,有力提升了企业治污内生动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目前已有3780家企业完成了初步自评,下一步将开展市级审定工作。


(四)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制度。针对环境污染工作中存在的压力传导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研究制定了《新乡市污染防治攻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乡镇考核办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路检路查工作考核办法》《关于“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量化问责的通知》《生态环境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等系列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进一步压实污染防治责任,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在此次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推动下,新乡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截至8月31日,我市PM10平均浓度100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13;PM2.5平均浓度55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5;我市优良天数136天,同比增加七天,是全省目前优良天数同比唯一增加的地市。1-7月份,我市8个责任目标断面平均水质均达到了省定目标要求,卫河流域水质达到了地表水Ⅳ类标准,水质改善明显。


下一步,新乡市将坚持以环境污染防治“三体系、三机制”为统领,以“严格环境执法,实施精准治污,推动绿色发展”为主线,继续深化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加压奋进,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特此报告。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乌兰浩特市分局20XX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情况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推进工业废气治理项目进度,兴安热电除尘、脱硫、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完成项目审批,预计年底正式开工;乌钢10㎡竖炉半干法脱硫除尘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施工和数据上传及验收,下一步将对项目环评进行验收;二是推进我市建成区及周边燃煤小锅炉整治,计划对11家企业12台燃煤锅炉进行清理整顿,现已整改完成10家企业11台锅炉,并要求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按期拆除燃煤锅炉,不能接入热网的改用清洁能源,全面完成后可削减二氧化硫8.9165吨,氮氧化物3.399吨;三是改善企业扬尘治理,乌钢1号、2号、3号料场封闭项目已全部投产使用。四是对建成区内散煤经销点开展专项检查,取缔市区内14家没有环保设施的散煤经销点。五是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持续推进餐饮业油烟油污治理,不断改善我市空气环境。


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推进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管网项目土建部分已全部完成,整体工程完成70%,利环、利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预计年底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是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程,预计年底全部完成。三是持续加强巩固河湖流域治理,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XX年8月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污染补偿金核算结果通知单》中,我市洮儿河斯力很断面因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在考核断面国家年度考核中为我盟争取到2个采分点。四是持续推进20XX年乌兰浩特市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其中COD削减量为25.065吨,氨氮削减量为0.207吨,预计本年底完成减排工作任务。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与金源达重化工、奇峰医疗垃圾处理厂、绿洁垃圾处理厂等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年底前完成企业土壤环境的自行监测。二是对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进行调查、对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查,未在我市发现疑似污染地块和新增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三是督促企业在做好固废危废处置工作的同时,做好网上直报工作,对固废、危废处置全过程实现网上的动态监管。四是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要求医疗废物的运输及处置必须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医疗单位危险废物处置活动。


二、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情况


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反馈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8项,1项问题正在加快推进实施中。20XX年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反馈8项问题已完成整改6项,2项问题正在推进整改。草原生态环境问题反馈意见5项,其中4项已完成整改,1项正在推进当中。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督办21个案件全部完成整改。


三、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情况


我市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改善民生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县域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坚持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步。坚持力量向生态环保聚结、资源向生态环保聚合、要素向生态环保聚集,着力破除要素、资金瓶颈制约,组织推动全市各行业、各部门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各项工作,通过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逐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各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共同打造生产生活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红城。通过不断努力,圆满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并于11月16日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上,荣获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荣誉称号。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基地创建情况


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对于推动地方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市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要求,正在编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基地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并将全部二十项创建指标分解到各责任部门,形成创建合力,力争完成“两山”实践基地的创建。


五、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乌兰浩特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市范围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我市于20XX年底正式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XX年已完成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入户调查等工作,20XX年按照阶段性工作部署要求开展名录核实比对工作,对普查数据进行多轮审核并核算,不断完善数据质量,确保普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截止目前,乌兰浩特市五类源数量分别为工业源企业251家,其中运行企业173家,停产企业74家,关闭企业4家。生活源锅炉43家54台(锅炉),行政村6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4家,入河排污口2个,农业源35家,移动源37家。


六、“散乱污”企业治理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处理原则和责任分工,制定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并成立乌兰浩特市“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取“升级改造、整合搬迁、关停取缔”三种方式,做到“升级有标准、搬迁有去处、取缔要坚决”。截至目前,共排查企业300余家,排查出“散乱污”问题企业4家,鉴于这4家企业无法采取升级改造和整合搬迁的现状特点,将其纳入为关停取缔类企业,以避免企业污染周边环境。


七、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情况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业企业废气、扬尘治理,固废、危废收集处置情况排查,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涉水企业水污染防治等多项行动,全面推动了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二是加强监察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等监察形式,全力惩处问题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办理案件74件,已全部依法依规进行整改。三是高度重视群众信访案件和舆情动态,全年收到321件环保举报案件和舆情信息均得到妥善处理,举报案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四是抽调3名执法人员赴西安参加定点帮扶督查工作,完成了生态环境部下达的督察任务,利用专项执法行动和异地交叉执法的契机,丰富执法经验。同时通过全员、全年、全过程开展执法大练兵的活动,夯实执法队伍的专业水平。


八、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严格按照监测频次和要求对我市辖区内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大气降水、沙尘、功能区噪声和环境噪声、排污企业单位展开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以及委托监测,全年共收集有效监测数据6752个,截至目前,全市水源地水质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三类水标准要求,全市优良空气占比为97%。


九、生态环境基础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要求,深入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主动对接、现场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31件,指导业主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131件。积极向上争取环保专项资金共计2460万元,分别用于整治乌兰浩特市建成区及周边燃煤锅炉、乌兰浩特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技改及封场绿化、乌兰浩特市利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环保项目,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在呼和马场引进自治区环投公司秸秆焚烧发电供热项目,总投资7000余万元。按照“十四五”规划工作的总体安排,确定全市43个项目符合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十四五”规划要求,并报至盟生态环境局备案。深入开展我市20XX年度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完善并动态更新了一部分水源地基础数据。完成了我市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及预警的各类资料收集工作。20XX年全年,由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向我市11家重点行业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围绕20XX年环保中心工作,以学习宣传落实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为抓手,组织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市民的环境意识、环境道德、环境法制、环境科普知识水平,广泛利用双微平台、设施公众开放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阳泉市郊区环境保护局上半年环保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保持监管、执法力度高压态势,确保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质量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一、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环境指标喜忧参半。1到6月,SO2浓度均值为51μg∕m3,比去年同期上升50.0%;NO2浓度均值为51μg∕m3,比去年同期上升34.2%;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106μg∕m3,比去年同期下降7.8%;CO浓度均值为2.6mg∕m3,比去年同期下降3.7%;O3浓度均值为205μg∕m3,比去年同期上升22.8%;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51μg∕m3,比去年同期下降15.0%。(注:监测数据来源于阳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未经省站审核)今年1到6月份,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03,全省区县排名85位,全市排名第三。原因分析:SO2指标升高是因自动监测站零点、质控调整以及三都村南侧无组矸山自燃造成;NO2指标升高是因燃气大型货车的增加和荫营东大街夜间大量大型车辆通行造成;臭氧指标升高是因进入夏季气温较上年同期偏高造成,特别是午后低空臭氧超标明显。


1到6月,我区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中新店村为Ⅳ类水质,河南村、山底村、白泉村和辛庄村为劣Ⅴ类水质,其中市考核断面辛庄村氨氮浓度均值为8.01mg/L,比去年同期上升171%,化学需氧量浓度均值为31.3mg/L,与去年持平。原因分析:今年的雨水较去年偏少,造成生活污水稀释量少,引发多项指标浓度增高。


2、污染减排严格控制。一是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5月13日接到解限通知,期间共有45个项目通过评审,有11个项目进入公示阶段,有31个项目下达批复通知,网上登记表备案项目11个;对具备领证条件的98家企业核发了山西省新版排污证,涉及7个乡镇22个行业。二是累计完成21个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申请批复,其中16个建设项目直接纳入郊区环境总量、5个建设项目通过占用初始定量等方式获取总量。三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共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4次,均为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累计持续时间1755小时。全区240家企业纳入2018-20XX年应急预案响应范围,实现了全覆盖。通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减排措施、实行区域联动、执行错峰生产、加强道路保洁、严格环境监管等措施,有效减轻了重污染天气的影响。


3、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目前保安煤业、旧街煤业、新景矿、固庄煤矿矸山治理项目通过省级验收。荫营煤矿、燕龛煤矿、平坦镇桃林沟村先生沟近期开展验收工作。二是重点企业深化治理。冀东水泥脱硝工程、阳泉煤业发供电分公司脱硫脱硝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进入调试阶段;燕龛煤矿储煤场煤棚主体基本完工;固庄煤矿封闭储煤场改造项目已完成工程的60%。三是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已进入产排污量核算阶段。四是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已按照要求将88家企业纳入环境统计并完成上报。五是热点网格监管体系,全市热点网格监管工作从今年4月初开始试运行,目前已建立健全了区、乡、村三级网格员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起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处置问题的闭环管理机制,以最快速度发现和处置大气污染问题。六是“夏季攻坚”行动,区大气办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对工地扬尘、道路管控、工业企业、无组织扬尘、矸山治理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臭氧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下达重点行业深化治理、夏季攻坚调度令2份,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燃煤锅炉淘汰、扬尘问题、在线自动监控建设、矸山生态修复督办函11份。开展了荫营镇区、桃林沟景区餐饮业油烟整治联合行动,同时针对6月份镇区空气环境质量较上年较差的情况,实地研判,召开工作安排会,对镇区柴油车管控、工地、烧烤、企业无组织排放均按任务分工做到责任到人,扭转6月份空气质量下降的态势。七是宣传工作。6·5世界环境日主题是“美丽家园,我们在行动”,对郊区各行业治理标杆企业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势大力宣传。同时,举办了“美丽家园,我们在行动”书法、美术、摄影展。通过宣传活动,使企业重点行业深化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到了家喻户晓,提升了企业主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4、重点行业深化治理全面铺开。区委、区政府制定了《阳泉市郊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深化治理实施方案》,目标是全面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治理,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淘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自动监控升级管控的治理工作。6月6日,区政府组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全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深化治理暨夏季攻坚行动动员大会。目前,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是集中培训了15家环保咨询机构,且全部分配到乡镇为企业进行环保治理服务咨询,“量身定做”一企一策,确保顺利推进深化治理。二是针对扬尘污染比较大的现状,再一次召开涉煤行业深化治理推进培训会议,要求按照方案规定,先期开展治理和环保监管设施的安装。三是区分局各副科以上领导实行包乡镇负责制,分片区分行业分别召集企业召开环保治理工艺及时间安排会,再一次明确标准、工艺及完成时限。同时按照省、市要求,3家砖瓦窑企业深化治理及在线监控安装调试已进入收尾阶段,下星期调试。全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和华润燃气积极对接,由华润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在9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5、环保督查整改基本完成。一是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4月30日圆满完成2018-20XX年第两轮22批次督查,共下达我区环境督办问题187个,其中车辆苫盖问题7个、工地问题6个、燃煤锅炉问题3个、企业环境问题109个、散乱污问题52个、道路扬尘问题10个,所有问题都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进行了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和取缔。二是接受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察。共交办郊区19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3件,完成率91.1%,剩余问题均正积极进行整改。三是从5月8日起,生态环境部开始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第三轮环保督查,目前共发现10个问题(一个不属郊区),主要涉及扬尘污染及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其中立案查处3家、下达整改通知5份。四是全省开展的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在全省电视电话会以后,区政府及时召开工作安排会,初步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对照十项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同时针对郊区实际,增加了矸山治理、油烟管控、降尘管理三项工作。目前,省检查组下达问题清单4个,已全部按照职责分工下达到各职能部门,确保问题按期完成。


6、环境监察不断加强。一是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结合全省开展的违法排污行为大整治行动,大力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加大抽查、夜查的频次和强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调查核查企业162家,依法对其中的32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共下达罚款58.59万元;对13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供电部门申请对其采取了断电的强制措施;对3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下达了查封决定书,对其污染设施或设备进行了查封;对12家企业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要求其进行停产整改。二是及时处置环境信访问题。1-6月共接到有效信访104件,已办结100件,办结率为96.1%。三是规范管理建立调度制度。为保证环保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分别就生态环境部强化督察、扬尘调度、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对、矸山生态治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荫营镇区环境质量整治、燃煤锅炉、降尘调度、夏季攻坚调度、柴油车排放达标等采取“周调度、月通报”制度。


7、环境执法监测正常开展。一是确保空气自动监测正常运维。及时与运维人员沟通协调,切实保障自动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按时完成数据统计和对比分析等工作。二是为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提供依据。今年以来,共对阳泉市华岭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十几家企业开展了污染源现状摸底监测,对阳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平阳路一期附属李家庄河道改造工程等3个污染源开展了监督性监测。6月份开始,配合市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空气降尘监测,其中郊区有冀东水泥、平坦镇政府、街上村、白泉村、三泉村5个点。三是积极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目前我区有4家企业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传数据信息,16家企业在阳泉市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上传数据信息。四是按照上级安排今年6月底前已完成温河和荫营河两个出境断面省级自动监测站的建设,目前站房及内部设施已安装到位,自动监测设备调试正常,监测数据按时上报。现在正在进行路面硬化工程。


二、存在问题


一是环境基础脆弱。我区环抱市区,驻地国有重污染企业多,重点工程扬尘污染多,交通干线道路扬尘多,环境治理历史欠帐多,“散乱污”企业多,对于环保工作取得现有成效来说,极易反弹;二是绿色发展理念仍需进一步树立。尽管企业环保治理水平得到了一定提升,但存在被动应付、被动整改、被动投入现象,新上项目还存在档次不高、结构不优问题等;三是协同管理和执法水平仍然不高。全区还没有真正形成合力攻坚的氛围,环境监管水平、环保执法能力在精细管理、精准施策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与中央提出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以及与严格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较大差距。四是信息中心扩容提标和运行与热点网格第三方运维急需资金投入需纳入财政预算和人员补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撸起袖子加油干,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力推进环保工作“三基建设”,努力实现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新的台阶。


1、紧盯“基本目标”不放松,在指标完成上有新提高。一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全面完成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市下达的大气约束性指标。二是全区3个乡镇级水源保护地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温河水质持续改善。完成市下达的水污染减排任务。三是有效管控环境风险,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2、夯实“基础工作”上台阶,在环境整治上有新突破。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力推进《阳泉市郊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深化治理实施方案》的落实,组织专家队伍抓紧落实“一企一策”,提出治理方案,完成深化治理;按照《阳泉市郊区降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继续强化治祼、控煤、抑尘、管车等措施,确保全区降尘量明显下降。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以“五水同治”为载体,开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情况调查,编制治理规划,年内完成2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西南舁乡、河底镇、杨家庄乡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快煤矿工业污水防治、荫营镇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河底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将完成温河和荫营河两个出境断面省级自动监测站的建设,现已完成站房和河道采水系统等各项工程,建设、自动监测设备调试正常,监测数据按时上报。三是打好净土守卫战。按照《阳泉市郊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督促汉河沟尽快完成土壤验收工作,加强涉重企业管理。把完成矸山治理工作的工程作为标杆,带动其他工程,以此积极推动全区范围内无主矸山治理工作。


3、提升“基本能力”出实招,在监管水平上有新作为。一是严格行政审批。严格项目准入,减少审批环节,提升服务效能,营造“六最”营商环境。二是加强环境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检查;充分用好“千里眼”网格热点系统,及时化解热点,提高监管效率;发挥“12369”电话热线、AAA、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作用,加大环境信访问题处置力度,及时回应群关切;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积极探索黑白名单制度。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从重、从快、从严原则,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一批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动查办四类案件取得成果,加大对全区生态环境的整治力度。


总之,我们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魄力和干劲,努力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七十周年。


宜黄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19-02-12 [公文思%^~享#公众号]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中共宜黄县委办公室、宜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黄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9月19日,全面启动了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全县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行动,围绕清得干净、拆得彻底,稳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个月来,我县城乡环境得了明显改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注重经常,全面开展“洗城”行动


我县城市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硬件条件较差,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先天不足。面对现状,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中,我们从实际出发,对城区街面出店经营、乱堆乱放、乱设广告牌匾等影响环境的城市“大花脸”现象进行大力整治。按照《宜黄县市容环境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街面管理细化网格、责任到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治理城市乱象。三个月来,共出动干部职工11000余人次,清理出店经营2300余处、占道1100余处次、乱堆杂物450余处;拆除破损、不规范广告牌匾310余块;清除小广告、乱贴乱画3350余处;拆除悬挂条幅200余幅;治理门店装修垃圾乱倒420余处(次),清理河道岸滩菜地30余处,面积2400余平方米,拆除河道岸滩乱搭棚屋12处,面积430余平方米。


二、拆临拆违,全面清理陈年垃圾


一是联合乡镇党委、政府,调度第三方公司全员参与,集中力量,逐镇逐村推进,对全县所有村庄房前屋后陈年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根据各村庄实际,科学布置垃圾收集点,加强对垃圾收集点的监督管理,保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处理率两个100%;三是强化农村保洁员管理,保洁员工资按时足额到位,确保了农村保洁员队伍的稳定。同时,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保洁员按时上岗,落实责任,11月中旬,在迎接国检工作中,检查人员现场反馈情况也十分满意;四是采取每半月一评比的方式,对乡镇拆临拆违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在三个来月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中,12个乡镇累计拆临拆违面积62.7万余平方米。


三、突出重点,部门联动共同整治


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中,我们始终紧扣饮用水源保护区、河道、沟渠、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从务实的角度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


20XX年9月12日,对宜黄河城区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区一家砖厂,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进行了全面拆除和清理,拆除主厂房及附属建筑物4栋,拆除面积1186平方米,并将原生产的50余万块成品砖转移撤离至宜黄河100米保护区外,清理拆除后建筑垃圾60余吨。20XX年10月2日,针对城区六里铺桥下、橡皮坝河段尚有部分群众长期种菜、乱搭棚屋等不良现象,我们整合城管、建设、水利、凤冈镇等部门力量联合行动,依法依规予了全面清理和拆除。此次行动共清理菜地9处,1100余平方米;清理河滩沿线积存垃圾50余吨,拆除沿线棚屋5处,130余平方米。集中重点整治,为我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树立了新标杆。【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四、领导表率,全民参与氛围浓厚


一是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积极参与,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20XX年10月21日、11月6日,县委书记姚飞翔、县委副书记、县长叶峰、副县长杨越武、赵似珍先后两次亲临活动现场,参加在曹山路、宜临公路开展的城区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二是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突击队、青年志愿者突击队、企业群众代表队适时开展集中性环境整治攻坚活动,以主干道、河道、学校和水源地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使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净化”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了全民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20XX年9月份以来,我们先后三次组织党员干部突击队、青年志愿者突击队、企业群众代表队共计290余人次,参与百日攻坚“净化”行动,在全县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突出专项治理,扛起“共抓大保护”责任 


(一)结合实际,进一步夯实建筑施工和扬尘治理工作


为做好建筑施工和扬尘治理工作,减少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抛洒、遗漏等污染环境现象,根据《宜黄县城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管理实施办法》,我们以抓“三个到位”为突破口:一是抓施工现场生态围档到位,围档高度不低于2米;二是抓工地出入口冲洗平台和喷淋雾化机安装到位;目前,已在美墅金街、县委党校、妇幼保健院、清华公园里、水北上上城等建筑工地率先建立了示范点,在其它工地推广,逐步实现全县所有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不污染环境,三是抓运输车辆加盖密闭运输到位。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始终做到持续发力不放松,定期设点管控,确保渣土运输车辆基本做到遮盖密闭运输。同时,通过加大对城区洒水和雾化降尘作业等辅助手段,有效降低了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狠抓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截至20XX年11月30日,我县8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已录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


(二)严管严控,餐饮业油烟治理常态化“回头看”


为加强城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治理、改善空气质量,我们制定了《宜黄县城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在20XX年10月23日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经常性“回头看”,期间,重点对餐饮业油烟超标排放行为或直排行为进行查处。9--12月份,共收缴反弹的露天烧烤机5台次,责成3家餐饮服务业经营者限期安装油烟净化器,消除直排油烟行为。目前,县城区主街道实现了无露天烧烤现象,餐饮业油烟治理“回头看”常态化对巩固整治成果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


(三)全面禁燃,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


20XX年10月,经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和县委第59次常委会研究,我县正式印发了《宜黄县城市建成区和建成区外重点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宜办字【2018】120号)。按照实施方案,城管局、公安局、环保局、市管局、房管局、教体局、民政局、凤冈镇政府等相关单位联合行动,于20XX年11月8日正式启动了全面禁燃禁放工作。


为营造禁燃禁放工作宣传氛围,我们组织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咨询活动2次;相关责任单位各行其责,分头深入各个小区、社区、沿街商铺广泛宣传,利用电视台、AAA公众平台、中、小学校、商家LED屏、车载喇叭等渠道,发布、播放禁燃禁放工作的有关管理和处罚规定,确保禁燃禁放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宣传活动启动以来,共张贴《公告》50余张,发放宣传单5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60台次,营造了浓厚的禁燃禁放宣传氛围。截止目前,共收回《承诺书》31000余份,查处违规燃放行为3起,训诫、处罚3人。两个月多来,我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收效明显,城市建成区内和建成区外重点场所基本实现了无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持续发力,铁心硬手治“两违”


在“两违”整治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一手抓严打、控新增;一手抓处理、去存量”的原则,以铁的手腕、铁的决心和不厌其烦的恒心抓整治。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控违拆违行动50余次,拆除违章建筑面积4670平方米。


20XX年7月我县“两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通过市里验收。存量“两违”处理成效明显,截止11月底,规划区共查处“两违”建筑689宗(其中补办手续处理681宗、集中拆除8宗),查处占地面积9.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93万平方米,集中拆除存量“两违”8宗,拆除违章建筑面积0.8103万平方米,处理率达到96.2%;与7月份验收时相比提高了三个百分点,收缴各项处罚款6317.75万元。


七、完善机制,加强问责


按照《宜黄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净化”行动考核实施办法》,采取集中检查考核和日常巡查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和相关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跟踪问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巩固百日攻坚“净化”行动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认识,正视差距,狠抓整改,不怕暴露问题,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佳,反弹明显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不回避、不庇护,确保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足发展。


关于20XX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在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周代军


2020-05-12[公文思^享公众号@~*]


各位代表:


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全面监督、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抓紧抓好,不断加大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全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全市自查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力度,全面打响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得到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20XX年5月,我市在四川省委、省政府20XX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中排名全省第五,被评为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市。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有力有效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一)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眉山清”再次显现。市、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改善。20XX年,岷江干流眉山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为Ⅲ类,与去年同期相比,总磷下降9.6%、氨氮下降15.8%;青衣江水质保持Ⅱ类;纳入国、省考核的8个断面水质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优良水体比例为50.0%(省定目标为25%),劣V类水体控制比例为0(省定目标为12.5%)。全市17条河(湖、渠系)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水体9条,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眉山清”水生态环境已经深深映入老百姓心中。


(二)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眉山蓝”已为常态。20XX年,环境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PM2.5年均浓度36.4微克每立方米(省定目标46.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基准年改善率全省第一。优良天数313天,优良率达到85.8%(省定目标80.2%),同比基准年改善幅度全省第一,PM2.5年均浓度从基准年的全省第19位上升至第12位,优良率从基准年全省第20位上升至第13位。全市全年首次未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瓦屋与峨眉同框再现,最美“眉山蓝”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三)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眉山绿”成为底色。20XX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92.2%,高于市定目标任务(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9%,完成市定目标。20XX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已达30万吨/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得到规范处置或综合利用。


(四)总量减排指标全面完成,为眉山高质量发展腾出绿色空间。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对重点行业和区域实施专项整治,COD重点工程减排量3848.19吨,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441.71吨。大力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实施煤改气、煤改电项目66个,淘汰落后的造纸、砖瓦产能19家,累计削减二氧化硫3824吨、氮氧化物1759吨,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四项指标预计实现减排14.1%、21.2%、20%和7.91%,均能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为高质量发展腾出了环境容量,提供了发展空间。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坚持“三个强化”,全力构筑齐抓共管顶层设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书记和市政府市长为双组长的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市级层面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区县级层面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XX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7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听取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半年推进情况工作报告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情况报告。全面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迎检和问题整改工作。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议多次听取和审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提出审议意见。完成了市人大代表13项有关生态环境工作建议和市政协委员11项有关生态环境工作提案的办理工作。党政齐抓共管,人大政协监督协调,高位组织推动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不断深化和健全。


二是强化部署推进。先后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会,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现场推进会,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视频会精神暨问题整改安排部署会,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恳谈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眉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了《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对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责任目标。


三是强化保障力度。市委市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强。20XX年,在职能目标考核中,共下达了13项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分值为16.75分,占职能目标分值权重的27.9%,比20XX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其中生态县洪雅县,分值为18.5分,占职能目标分值权重的30.8%。在重点工作考核中,共下达了8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分值为23.8分,占重点工作分值权重的19.8%。资金争取投入不断加大。20XX年,全市各级财政(不含扩权县)环保投入达7.96亿元,较20XX年全年增加5.99%;共争取到中、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79亿元,超全省平均水平39.5%,同比20XX年的1.69亿元增加65%,超市定目标1.14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9%。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数据质量通过省级质量核查。


(二)聚焦“三个突出”,全力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一是突出领导率带。9位市级领导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涉及的54个问题,实行全覆盖包案并全过程督导。今年以来,市级包案领导多次亲自带队,直面问题、直插现场,对问题整改工作逐一开展调研督导和现场检查。20XX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先后25次带队现场督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整改办于4月、7月对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公~文思@*享公众%号#]


二是突出完善机制。聚焦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和“回头看”交办件,明确各区县、部门“一把手”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分片督导机制,局班子成员分头到联系县(区)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抓紧推动整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立督查工作组,分组下沉、驻点督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住建系统涉及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项检查排查。市水利局建立分片包干、分流域排查的污染源排查机制,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带队每月开展流域污染源排查工作,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市整改办定期对各县(区)、市级部门(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对督查结果专题通报。充分发挥市12345、12369热线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持续推进环保诉求办理。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来,受理环保诉求15202件,办件满意率94.57%。截至20XX年12月底,已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200余个点位开展核查,以高压态势倒逼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突出重点问题。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对具有共性特征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推进整改。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突出问题整改,分类细化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法,既解决突出问题,又帮助企业找出路,进一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彭山区引进2台大气气溶胶激光雷达扫描仪,在城区多处高楼流动布点,对城区重点区域进行扫描,找出城区颗粒物污染比较严重的区域,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提供精准科学的数据支持。青神县积极联系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委托开展环保合同管理服务,对工业园区及全县70家企业切脉问诊,点对点地帮助企业查问题找办法,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截至20XX年12月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3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7项;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293件,已完成整改289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举报件71件,已完成整改68件;省环保督察发现28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7个;7个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20XX年5月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恳谈会排查梳理的134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80个。


(三)实施“六大行动”,全力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


一是实施小流域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行动。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全市新建及提标升级205座污水处理设施任务中,165座投入运行或调试,40座在建,完成污水管网建设874.388公里。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精细化、专业化运营管护,确保出水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处理模式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10.8万个,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受到省委邓小刚副书记、省政府杨洪波副省长充分肯定。


二是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强力推进化肥减量。总结推广“有机肥+滴灌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三种减肥模式和“秸秆肥料化”大田减肥模式,形成符合区域实际的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强力推进农药减量。积极实施精准施药、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措施,扩大统防统治范围,减少农药用量,确保全市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全市集中打造65个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点,累计示范面积41035亩。


三是实施水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强力推进水产养殖污染防控治理。严格采用“生态循环池+生态治理池”模式对养殖尾水进行生态治理,确保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已治理3万亩,推广水产健康养殖面积8.67万亩,取缔江河、渠道网箱养鱼设施1070只,面积38040平方米。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力推行以种定养、种养结合、综合利用、循环发展。建设完善粪污贮存和处理设施,减少畜禽养殖场臭气排放,配套足够消纳粪污的还田用地。建成种养循环示范基地14个,实施畜禽养殖场种养循环提升工程216个,推广异位发酵床粪污水零排放治理技术试点405个,关闭治理效果差、存在污染隐患的养殖场51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8%。


四是实施工业污染治理行动。强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配套人工生态湿地建设,实施深度处理。加快推进工业重点污染治理。全面排查泡菜食品行业高浓度盐水治理现状,出台相关奖补机制,完善治理措施,促进泡菜行业高质量发展。完成尼科国润废弃堆场整治,有序推进广益磷化工磷石膏堆场整治。强化工业企业非法排污执法监管。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机制。对工业企业达标情况开展排查、监测、评价,对不能达标企业实施达标改造。严厉打击和处罚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管。


五是实施生态治理行动。实行人工湿地生态治理。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按照1方污水配套10平方米人工生态湿地的原则,全面建设配套人工湿地,形成污水处理厂化学处理+人工湿地生态治理双重治理体系。截至20XX年12月底,已建设完成787.6亩人工湿地。实行立体廊道生态治理。在重点小流域两岸建设立体生态廊道,实施生态隔离。完成在重点小流域河势稳定、水流平缓、水面开阔区域,实施生态浮岛建设,增强污染因子消纳能力。在球溪河(北斗段)、通惠河、东坡湖先行开展人工生态浮岛建设试点。20XX年11月26日,省委副书记邓小刚、副省长杨洪波调研球溪河“河长制”工作时,对我市创新采用人工湿地改善提升尾水水质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六是实施小流域污染治理监管行动。推进河长制治水落地见效。坚持市政府常务会每月听取一次小流域治理情况汇报,定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整改任务形成常态研究机制;每月开展小流域污染源排查,解决问题,实现河长制“既有名、又有实”。实施流域水质监测攻坚。定期开展手工采样监测和水质变化情况分析,对水环境异常变化做到及时响应、快速应对和妥善处置。在重点小流域探索水质自动站“微站”建设,实施24小时全天候监控。实施从严执法监管行动。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侦办一批重点案件。利用好“双随机”机制,采取不同方式,督查重点排污单位。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全面规范执法提高水平。


(四)强化“五大攻坚”,全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


一是强化工业企业专项整治攻坚。对砂石、砖瓦、建材、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促进整合升级。对1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达标排放。开展工业窑炉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加快窑炉治理;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的全过程减排。


二是强化城市管控水平提升攻坚。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市精细化管控,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道路扬尘、建筑扬尘、餐饮油烟等得到有效控制。建成环境空气质量监管平台和93个微观监测点位,建立监测数据分析、平台预警、网格点长巡查、行业部门处理的大气网格化管理体系。


三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开展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专项检查,防止检验作假、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执法检查,建成4套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对出入城货车排放情况实时监控,在主要路段设卡,对货车排放情况进行抽检。对加油站油品质量进行抽查,对不达标的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开展抽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重点区域禁止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四是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攻坚。牢牢把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秸秆综合利用、禁烧补贴等“三个关键”;坚持当天灭火到位、当天训诫教育到位、当天按照一般程序立案到位、当天负面曝光到位、当天清除黑斑到位、当天启动追责程序到位等“六个当天”制度;秸秆集中焚烧得到有效管控,未出现秸秆集中焚烧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现象。


五是重污染应急专项攻坚。科学制定《眉山市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和编制应急减排清单,建立成都平原经济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联系会议,实行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和重大会议保障。20XX年首次未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甚至冬季雾霾高发、频发季节未出现中度污染,污染程度明显降低。


(五)开展“三项工作”,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一是开展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完成全市235家在产、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基础信息调查和市级质控。强化土壤污染重点风险源监管,完成全市13家省控、53家市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签订。完成金象化工产业园区、天府新区仁寿视高区域、市利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中机眉山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现状调查和评估。实施重点区域土壤风险管控,防止对饮用水水源、周边农用地和居住用地等造成土壤风险隐患。


二是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完成281家工业企业、211家医疗机构、150家机动车维修单位、11家科研院所类产废单位和7家其他产废单位的申报登记工作。大力开展“清废行动2019”,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10个问题点位,第一时间开展核查,确定1个不属于问题点位,9个立查立改点位,目前,9个问题点位已完成整改。我市四川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在全省13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骨干项目率先建成,提前8个月全面完成任务。全市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已达到30万吨/年,数量和处置能力位居全省前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快建设做法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三是做好创新探索工作。大力推进四川启明星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项目,解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难题。在全省率先创新采用“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市政污泥低温干化+高温焙烧固化”的处理思路,将含水率80%左右的市政污泥脱水至含水率30%左右,使得污泥易贮存、易运输、易加工,为后期的资源化利用提供可能。运行效果稳定、处理成本较低、环保优势突出,为污泥的科学、合理处置开拓了一条新路,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受到生态环境厅的高度肯定。目前,1条日处理50吨烟气余热低温污泥干化生产项目已经投运,另外一条150吨/天的(一期)处理市政污泥干化线项目主体已建成,正在调试。


(六)做好“三项服务”,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做好环评审批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对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保姆式”服务。先后为金象化工产业园区万华化学、甘眉工业园区方大炭素等10余个重点项目做好了环评审批服务,为正大养殖场、仁寿德康慈航种猪场等10个民生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服务企业,为企业申报排污许可证提供专家咨询、业务指导。20XX年,全市审批项目环评372个,环评登记备案项目1393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51个。


二是做好执法监管服务。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配合省厅组织的20XX年成都平原大气和岷江、沱江流域专项执法检查,大力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试点工作。20XX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900余人次,检查企业1300余户次;全市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86份,处罚金额1675.436万元;实施配套办法案件28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5件、限产停产案件7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6件。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办,努力让眉山人民享有更多蓝天白云青山绿水。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服务。积极做好新闻宣传。依托眉山日报、市广播电视台等市级媒体和中夹、省级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以全国人大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采访宣传活动和全市4次新闻发布会等为契机,在近20家中央主流媒体充分展示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成果。形成了“全域安全饮水工程、全域污水治理工程、流域生态治理、污泥干化循环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态治理模式”五个亮点。在中央级主流媒体刊登重点稿件53篇,省级媒体刊登重点稿件97篇,市级媒体刊登重点稿件300余篇。扎实开展社会宣传。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环保大讲堂、各级党政干部培训班等节点平台,开展主题宣传教育、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组织主题演讲和摄影比赛等,以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受众。在各类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推送环保公益短信20万余条,播放公益视频15万余频次,参与群众20万余人,官方AAA、微博信息全年累计阅读人数9.1万余人,累计阅读次数57万余次。通过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活动,逐步转变广大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认识,引导其不作环境问题的旁观者、指责者,争作解决环境问题的参与者、贡献者。


(七)推进“两项试点”,坚持先行先试示范带动


一是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试点。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厅“排查、监测、追溯、整治”要求,眉山市在全省率先行动,在醴泉河等5条重点小流域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试点,通过无人机空中拍摄、工作组现场核查、排污口溯源等开展拉网式入河排污口排查。已完成醴泉河、毛河、球溪河、粤江河、越溪河等5条重点小流域排查。20XX年12月上旬,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了岷江眉山段入河排污口排查。


二是开展“三线一单”编制试点。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试点工作,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总面积210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9.52%,其中生态红线464.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5%。根据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以及环境现状分析,将全市划分为41个环境综合管控单位,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个,重点管控单元32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


三、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全国、全省横向对比,与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相比,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有较大差距。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在经过20XX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XX年“回头看”的高强度工作后,特别是20XX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没有指出眉山相关问题的情况下,有的干部片面认为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做得很好了,思想上出现了厌倦情绪、松劲心态。二是改善成果不稳定。总体来看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但个别地方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招法还不准、工作力度还不大。有的区县和行业主管部门基础工作不扎实,治标多于治本。如重点小流域断面水质虽有改善,但还不能持续稳定达标。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幅度较大,但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全市土壤监测受限于技术能力,难以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特别是土壤重金属、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监测能力亟待提升。三是整改推进不平衡。个别地方和部门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片面强调客观困难,主观努力不够,太和片区等历史遗留下来的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治理不力,推进滞后。


四、20XX年主要工作打算


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X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以推进污染防治“八大战役”为重点,坚守生态安全底线,切实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准备,努力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为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眉山作贡献。


(一)主要环境指标


1.水环境质量指标:20XX年,全市17条河(湖、渠系)水质目标为:青衣江保持地表水Ⅱ类,岷江、毛河、思蒙河、金牛河、球溪河、越溪河、锦江、安溪河、通济堰灌区、黑龙滩灌区、沙溪河、王店河和东坡湖达到地表水Ⅲ类,醴泉河、通惠河、粤(鲫)江河达到地表水Ⅳ类,锦江支流柴桑河从7月起消除劣Ⅴ类、达到地表水Ⅳ类。全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实现辖区70%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2.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任务,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6.4微克每立方米以内,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5.8%以上。青神县全面稳定达标,其余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土壤环境质量指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得到安全贮存、规范处置或综合利用。


4.总量减排方面:SO2、NOx、COD、NH3—N等四项减排指标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比例达到省定目标任务要求。


5.生态环保督察方面: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任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要求。


(二)主要工作举措


1.全面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制定《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编制创建规划,主动对接汇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创建成功。


2.全面实现环境质量达标。一是大气环境质量达标。20XX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要实现全面达标。重点做好“五个方面”攻坚。实施工业企业废气整治攻坚行动。全面开展工业炉窑清理排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实施城市环境精细化管控攻坚行动。加快微观空气站点建设和运行,实现乡镇全覆盖。加强工地扬尘管控。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统筹开展车、油、路专项整治。加强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用油品的抽查。实施生物质禁烧攻坚行动。加强春、秋季秸秆禁烧的管控。做好重点节日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攻坚行动。优化应急预案,加强联防联控。二是水环境质量达标。锁定目标任务,实施六大举措:强化流域治理。在重点流域建设生态廊道和生态浮岛,做好域污染综合整治。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市205个新建及提标升级改造的污水处理厂(站)建成投运,实现126个既定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工业污水防治。加强高浓度盐水和涉磷企业整治,解决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不完善、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溢流等问题。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4.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全域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完成“引青入东”主管网贯通。加快完成青衣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强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岷江为重点,开展市级17条河(湖、渠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强化危险废物监管。重点做好家具、化工、制药等重点行业危废监管。强化工业固废管控。重点做好磷石膏堆场、芒硝排土场等综合利用整治。强化破产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做好迪美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瑞能硅材料有限公司等破产企业遗留废弃物的清理整治。


3.全面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争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资金。抢抓成德眉资同城化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机遇,重点围绕流域治理、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争取中、省项目和资金支持。二是提高审批效率服务重大项目。深化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调整环评审批权限。三是腾出绿色发展空间。大力推进工程减排,为大项目、好项目落户眉山腾出环境容量。四是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坚持新老有别、平稳过度原则,妥善处理排污许可证与环评制度的关系,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建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研究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工作,市级层面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保护约谈(恳谈)会。各区县(园区、新区)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每个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专题督查推动一次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各级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监管责任。


5.全面做好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一是锁定整改时限。对超期未完成整改的6个问题和1个信访件,确保在今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对要求今年完成的15个问题、6件信访件,务必按时完成,并打好提前量。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实行领导督导制、定期约谈制等,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加强督查调度。市生态环保督察办牵头,对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实行月调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及时开展约谈、严肃问责。四是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区)、园区对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主动,力争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问题。


驻马店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x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2月26日向我市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驻马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分解、细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绿色崛起、生态振兴战略,坚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改革发展全过程各领域,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整改、标本兼治,通过一个个环境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不断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整改原则


一是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总书记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用督察整改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二是依法依规,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精准治理、科学治理、堵疏结合,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和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一刀切”行为,同时严把复产验收关,加强执法检查,从严做好复产核查工作,逐一核实整改内容和整治情况。


三是压实责任,整改到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决摒弃“唯GDP论”。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核查,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厘清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以严格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在紧盯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从提升思想认识、完善长效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不断扩大专项整治成效,不断遏制污染增量消减污染存量,扎扎实实解决一批困扰群众已久的环境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三、主要目标


驻马店市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我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重点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结合我市当前环境污染防治形势,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在我市发生。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及推动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防范环境风险、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为我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乃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四、整改措施


针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细化,制定《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共分解整改任务6类52项,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逐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确保整改任务和措施真正落细、落实。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公@文思*享^公#众号~]


1.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市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一次、市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一次研究环保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同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保工作,切实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2.全面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体系,细化、实化、量化各地、各部门责任,严格依法落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建立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驻马店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二)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


优化产业结构。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着力优化空间布局,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培育新动能,着力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推进化工产业转型集聚发展,立足区域比较优势和产业基础,把握未来发展趋势,建立“一核两带三板块”的新型工业化战略布局,坚决清理重大违规项目。以实施《驻马店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XX年)》为抓手,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力争到20XX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战略性支柱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以上,传统优势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基本形成,过度依赖传统产业和传统产品的发展格局基本扭转。


优化能源结构。以消减煤炭消费总量和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为重点,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到20XX年,全市(含新蔡县)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7%左右,控制在679万吨以内(其中:非电行业控制目标为362万吨,统调公用燃煤机组控制目标为317万吨)。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和供应保障能カ。以气化驻马店为目标,形成中心城区和辖区内所有乡镇居民全部使用管网天然气;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7%。


优化运输结构。增加铁路货运比例。积极发展铁路运输,以不断完善铁路网布局为着力点,强化铁路纵向通道建设,解决东西向铁路能力不足问题。配合全省铁路网规划,加快推进南阳至驻马店至阜阳铁路、濮阳至潢川铁路、月山至随州铁路等规划建设工作。以推动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为重点,鼓励电力、水泥、化工、医药、汽车制造等大型生产企业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支持煤炭、建材、化工等大型专业化物流园区、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积极推进企业自建铁路专用线对外开放共用。铁路集疏运配套系统更加完善,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同时优化骨干公路网布局,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衔接,持续推进107国道绕城项目,加快推动汝河航道治理和洪河航运开发工程研究工作。


(三)坚决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扬尘治理、工业废气、城市清洗、渣土车治理、油品治理、农村污水、农村垃圾、清河行动、畜禽养殖、农村面源污染等11个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好转,水环境持续改善,土壤环境有效管控。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持续加大扬尘污染管控。紧紧围绕“防尘、抑尘、控尘、降尘”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扬尘监管、强化拆迁(拆除)工地扬尘防治、强化渣土车扬尘治理等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扬尘污染治理开复工验收备案制度,持续开展扬尘治理晨查、夜查、突击检查行动。二是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每周五组织各单位、乡镇(街道),发动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单位开展一次城市清洁活动,确保达到“以克论净”标准,确保道路清扫到位、保洁到位。三是强化VOCs排放控制,降低臭氧超标天数。加强全市医药制造、有机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行业及加油站、油库、油罐车等涉VOCs污染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设施排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指导油库、加油站、喷涂、包装、印刷等生产经营企业,在高温天气合理调整经营、生产时间,避开高浓度臭氧产生时段,增加我市优良天数。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根据医药、水泥、铸造、化工、砖瓦、石材、施工工地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和污染治理水平及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预警时,实行绿色环保调度,严禁“一刀切”,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全面提高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解决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2.保持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持续向好态势。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开展河流“三清一净”清河行动,以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工业废水、河道整治等为治理重点,围绕水质目标,坚持一河一策、精准治理,明确重点任务、治理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强化监督检查,20XX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其余县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大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拆除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设施,建立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饮用水源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机制。强力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确保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深入开展“两减一控”,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3.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一是抓好试点带动。我市作为省政府明确的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市,要注重先行先试,突出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试点引领推进先行区建设工作,探索符合我市实际具有我市特点的土壤污染治理模式和经验,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加强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管理,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建立污染地块名录,确保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要求。


(四)严格环境准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严格环境准入。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按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新改扩建化工、医药、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禁止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以及耐火材料、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等行业新建、扩建以煤炭为燃料的项目和企业。


强化日常监管。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逐步建立以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为核心的“一证式”环境管理模式。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超标排放、无证排污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的依法予以查处。


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深入推进“双随机”检查常态化,日常监管实行属地网格化管理,保持严执法、“零容忍”高压态势,建立健全“红黑榜”发布制度,落实环境信用评价激励和惩戒机制,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序推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健全联合调查程序、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机制。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和环境信访问题反映突出的县区开展集中检查,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坚决铁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和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恶意违法行为的排污单位实行“零容忍”,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绝不让排污者将污染成本转嫁给社会,使环境守法成为新常态。


健全监管体系。实施环境监管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完善网格责任制和运行机制。持续强化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联动响应机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完善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快推进跨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信息宣传组、追责问责组;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整改领导机构,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有序推进整改。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部署安排落实到位,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时限,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统筹兼顾、标本并治,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同时,对所有问题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专栏、户外广告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公开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畅通“12369”环保投诉热线,常态受理环保投诉;开设环保“曝光台”,公开曝光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人和事以及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四)开展专项整治。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鼓励举报等措施,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同时持续开展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扬尘、餐饮油烟等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力量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全域清河与黑臭水体、城镇垃圾处理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不断遏制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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