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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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材料汇编


市委宣传部 司法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努力营造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国家、省和鸡西市“八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一、以总书记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总书记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readpay]3[/readpay]


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总书记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X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建设法治虎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虎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普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我市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聚焦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守法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总书记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重点课程,结合学习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总书记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市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和《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加强宪法实施宣传。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等宣传载体,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和“宪法边疆行”暨边关普法活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宣讲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大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力度。组织编印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普法作品,组织民法典宣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利用各种媒体和案例宣传民法典,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崇尚法典精神共创美好生活”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防范风险等与优化营商环境、创建文明城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涉外法律法规,围绕我市的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和边防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族宗教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与文明城市创建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组织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市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年度述法,完善领导干部法治教育配套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开展专兼职法治副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全市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覆盖性轮训。持续举办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活动。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整合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加大与农业、农村和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解读社会问题、引导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各群体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实施全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通过有步骤、有重点持续推动,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法治文化阵地内容上要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功能上要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公园、长廊、广场建设,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支持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和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着力提升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建设现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到2025年,市内至少再建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长廊)、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法治文化阵地,打造虎林普法宣传教育高地。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丰富法治文化产品,组织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建设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新发展。加强对法治文化历史和代表性人物事迹、精神宣传。围绕反映东北抗联精神的虎头地下要塞遗址博物馆等红色文化基地,推动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和退役军人为重点,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模范守法家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121+N”人民调解多元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社区)和谐美丽。


深化依法治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贷、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减少和杜绝校园犯罪。


深化依法治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观念。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章,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进法治化行业治理。


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贯彻落实《法治虎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虎林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虎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将普法贯穿法治虎林建设全过程


把普法融入立法调研过程。在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调研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和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范围,回应社会关切。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落实虎林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制定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推动执法办案过程中落实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庭审、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和社会管理全过程。推动法律工作者履行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与做好释法析理工作相结合,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落实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管理对象普法力度,落实落靠普法责任。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工作要求,提高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执行力,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


(二)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的力度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鼓励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发展公益性普法组织力量。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成员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加强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相补充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便捷化。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载体作用,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题专栏,对社会热点从法律层面及时回应,对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各媒体要承担公益普法的社会责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的密度


创新普法内容和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引导自媒体制作普法精品,提高普法效果。创新普法方式,推动融“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时代虎林法治传播体系建设,增强市民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打造智慧普法新模式。充分发挥各执法、司法部门公众号优势开展普法宣传,形成多点互动传播。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党委(党组)要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单位(部门)“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聚焦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守法普法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队伍和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对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普法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普法人员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予以保障。


(四)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各单位(部门)要定期向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报告年度(阶段)普法工作实施情况。


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开展中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加强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普法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市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


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XX年)顺利实施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公民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2021年至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五年。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做好我省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总书记法治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X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全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法治海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新要求,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和主动性,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普法,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


—坚持系统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总书记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总书记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治海南建设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效和创新实践,推动总书记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更好地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学习宣传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维护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注重通过典型民事案件以案释法,提升民法典学习实效。推动各级机关单位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公园、广场。在每年5月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


(四)深入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法律地位及实践价值;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等基本内容;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市场主体保护、加强风险防范、商事纠纷解决、追究侵权责任等相关规定;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事主体注销条例、商事调解条例、破产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法规制度和规则体系,促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组织开展“我为自贸港建设学法懂法宣法守法”主题宣传活动。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全民普法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离岛免税等法律法规,促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省建设。大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农业农村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大力宣传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海南省地方性法规规章,促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六)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教育、医疗、养老、劳动、食品安全、社区管理服务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海南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金融投资、非法集资、安全生产、消防、禁毒、扫黑除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七)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党章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注重发挥各类廉政、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基地作用,增强党内法规教育实效。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网络学法、法律考试、警示教育等学法实践活动。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每人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不少于1次。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年度述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分学段开齐开足法治课程,丰富教学方式。推进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完善兼职法治副校长管理制度。持续抓好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到2023年,全省50%以上市县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完善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推动形成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格局。


(三)加强村(居)民法治教育


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充分运用海南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各级公共法律实体平台,为村(居)民提供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要调解、寻鉴定、学法律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电视夜校、农家书屋等平台,开展经常性法治教育,引导村(居)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


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企业普法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各职能部门及行业组织作用,定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学法活动,掌握与企业运行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促进依法经营。


(五)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


注重分层分类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宗教人士等群体法治教育,提高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对来琼、在琼外国人士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


(六)注重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


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社会规范,融入各类创建标准,渗透到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促进全社会树立规则意识,让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要完善制度保障,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海南建设相衔接,健全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展览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到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有1个规模化的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展示馆等),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橱窗)等阵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城区带状公园、湿地公园、街心公园、旅游景区、美丽乡村等文化建设项目,建设法治文化景观带。加强对已建成的法治文化阵地管理,着力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开展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命名活动,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精品创作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发挥地域、部门、行业特色文化优势,推动法治文化与海南民俗文化、行业文化、地域文化、旅游文化、华侨文化融合发展,形成富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鼓励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产品建设,推出一批展现海南时代风貌、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化产品。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建立网上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研究海南特有的文化积淀,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探索形成一批有辨识度的法治文化产品。


(三)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把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作为文化惠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演和展示力度,提升法治文化的吸引力,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分享法治文化发展成果。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注重利用赛事、研讨会、博览会、交易会、电影节等国际交往场合,加强对外法治文化传播和交流,传递海南法治好声音。


五、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完善“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机制,因地制宜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道德“红黑榜”、议事堂等有效做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分步骤、有重点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平均每20户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全国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争创15个以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深化依法治校


落实依法治校总体要求,切实履行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师生权利保护救济机制,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的学校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高校要重点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防范和整治校园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等突出问题。完善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三)深化依法治企


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加强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以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和依法合规运营管理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四)深化依法治网


加强网络和数据相关立法工作,落实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推动现有的法规规章适用到网络空间。提升网络媒介素养,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法治教育,深化“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海南活动,深入实施中国好网民和网络公益工程,引导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持续开展“净网”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网络空间风清气正。


(五)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成员提供法治培训、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实现行业协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六)深化专项依法治理【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惩治走私、盗抢骗、黄赌毒、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强化“三无”船舶、离岛免税“套代购”、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生态环境、扰乱市场秩序等重点问题治理,促进全国最安全地区建设。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区域治理法治状况研究评估考核,推进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在立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立法机关在法规规章制定、修订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法规规章出台后,通过立法机关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机制,及时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众对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认知。


在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过程中实时普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出台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建立普法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强化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联动响应、联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推进“全岛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鼓励建立专业化、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注重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法学科研教育等机构中选聘人才,切实发挥普法骨干作用。发展普法志愿服务事业,把普法志愿者队伍纳入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培养普法志愿者品牌团队。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社会普法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建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激励嘉许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社会普法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普法


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发布制度,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例予以发布。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强化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责任,完善落实公开开庭、互联网庭审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典型案件及时解读等以案普法工作机制。


(四)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加强对个性化普法产品的创作、引导和应用,建立推广快乐普法APP等趣味学法平台,不断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构建融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省级普法融媒体平台,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联互融。加强市县普法融媒体平台建设,着力构建省、市县普法融媒体传播矩阵。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建设集法律法规查询、信息发布、知识解读、数据分析、学法考试、以案释法案例库、督导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海南省智慧普法平台。发挥“‘学习强国’海南学习平台”“海南法律服务网”“海南普法”公益短信等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平安海南、法治政府、文明创建等考核内容,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适时修订《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全民普法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二)落实普法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各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要全面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节)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紧抓住智慧普法、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基层依法治理、普法责任制落实、基层队伍建设等基础环节,注重从政策、制度、经费、装备等方面,推进重心下移,强化支持保障,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加强普法工作人员能力建设,5年内市县(区)普法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普法骨干轮训不少于1次。发挥法学院校、律师协会、法学会等智库作用,建立省级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各级政府要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绩效管理考评系统,完善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形成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普法绩效评估机制。结合工作推进要求,开展规划实施情况日常监督、年度检查、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按规定表彰和奖励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经验做法,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在全省人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防办、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办各直属单位:


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正确领导下,全省人防系统顺利实施并圆满完成了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XX年),全社会法治人防意识明显增强,人防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有力推动了全省人防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人防建设,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转发〈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赣发〔2021〕19号)要求,结合全省人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总书记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普法工作,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责使命,以提升公民法治人防素养和深化人防依法治理为重点,以增强人防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健全人防普法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人防,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人防篇章。


到2025年,全省人防法律法规知识广泛普及,法治人防理念牢固树立,法治人防机制继续完善,法治人防实践不断推进,人防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法治人防建设更加适应人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二、把握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各级人防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集中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加强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和理论阐释,注重发挥各类人防宣传阵地及融媒体平台作用,推动总书记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省人防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知识考试机制。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大力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人防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


(四)大力学习宣传人防专业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严格落实省普法办、省人防办《关于加强人防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赣人防发〔2021〕12号),健全人防办、普法办长效互动的人防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执法和普法相结合、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大力宣传人防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人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大巩固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五)大力学习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防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宣传教育。


(六)大力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全力提升社会法治人防素养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人防素养。抓好关键少数,将人民防空教育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和执行人防法律法规的意识。加强全省人防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落实党组织会前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提高人防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人防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人防领导干部应当学习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人防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和完善人防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学法守法用法考评机制,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各级人防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


(二)提升人防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加强人防专业法律知识学习教育,提高人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和人防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人防执法权的意识。加强与履职相关的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学习教育,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日常培训,适时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和旁听庭审等活动,为人防行政执法人员提升法治素养创造条件。推进人防系统公职律师建设。


(三)提升人防行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素养。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时组织人防行业从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研讨、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人防行业从业企业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提升青少年法治人防素养。将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纳入教育主管部门和初级中学的重要工作内容,学校应将人防知识教育列入课程计划,保证必要课时,确保教学任务落实。人民防空知识教学由各学校相关学科教师兼任,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人防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培训,逐步建立一支较为稳定的教学骨干队伍。修订完善人防知识教育读本,结合军训、课堂教育、教育场馆体验、防空防灾演练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教育实效,厚植人防法治意识。


(五)提升社会公众法治人防素养。加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重要经济目标单位、房地产开发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和防空警报器设点单位等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人防进社区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积极性,积极探索人防进社区的内容、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


四、深化人防领域依法治理


(一)健全完善人防法律制度。积极协调推动出台省政府规章《江西省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管理办法》,适时修订完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人防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深入推进人防“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和人防职能转变,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创新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积极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运行体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和公众监督程度,努力提升人防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强人防建设监管,深化人防依法治理,重点针对防空地下室建设面积和易地建设费减免缓问题加大违法整治力度,防范人防规划不落实、人防工程布局不合理、人防联审联验不顺畅、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发生。落实聘请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合规管理嵌入人防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发挥民防协会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三)完善正向激励引导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依法依规大力表彰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身边人防先进典型。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适时在各类平台通报曝光违反人防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全社会敬畏法律意识。深入推动“信易+”示范创建,提升人防行业守信者社会获得感,维护人防行业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人防行业氛围。


五、加快法治人防文化建设


(一)运用人防资源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认真抓好人防疏散(教育)基地、人防宣教馆等人防宣传教育场所建设。注重人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人防法治文化作为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组成部分,依托教育馆、科技馆、展览馆、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场所,实施人防法治文化惠民工程,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人防法治文化需求。


(二)繁荣法治人防文化作品创作。不断繁荣法治文化,倡导鼓励创作人防法治文化作品,适时组织优秀作品征集、评选、展示等活动,把人防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表演、电视片和动画视频制作,以及画刊、图书、挂图、折页等编印产品,提升人防法治文化作品质量。


(三)丰富群众性法治人防文化活动。注重培育人防法治精神,结合人防知识宣传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社会公众参与其中,从而潜移默化地学法、信法、守法。每年结合“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10·31”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日、“12·4”法治宣传日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有一定规模和声势的集中宣传活动,大力普及人防法律法规、防空防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采取知识竞赛、摄影图片展、文艺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让群众学得会、记得住,取得良好普法效果。


(四)弘扬红色法治人防文化。江西是新中国人民防空的发祥地,具有丰富的红色人防资源。各地要结合实际发掘红色人防资源,总结其中的红色人防法治资源,重点加强苏区人防建设研究,提炼苏区人防法治精神,指导现今人防发展。


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


(一)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具体人防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使普法更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要在解决具体法律问题、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开展专业、精准、高效的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办事。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法治人防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精准普法不断走深走实。  


(二)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全程普法。在人防立法过程中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在执法、司法、行政复议过程中实时普法、全程普法,努力做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在人防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中,不失时机进行宣传教育,引导诉求人理性平和表达意愿、解决纠纷。选择一些重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警示违法后果,增强人防法制宣传教育的说服力。


(三)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全时普法。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切实加强人防门户网站、人防刊物建设,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数字电视、数字出版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宽人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在人防宣传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更加注重培育法治理念,更加注重培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向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育公民法治信仰转变。大力推进“智慧普法”行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灵活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扩大人防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七、完善普法工作体制机制


(一)健全普法协调推进机制。各级人防部门要协调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和军事机关政治部门,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国防教育、社会公共安全教育和公益宣传教育体系,深入开展人防法制社会化宣传。要充分发挥人防指挥部作用,通过人防指挥部协调推进人防普法工作。上级人防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二)拓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制度,定期开展履职评议活动。健全以案普法制度,组织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开展人防领域典型案例年度征集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建立人防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健全完善台账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销号管理。在人防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宣传人防法律法规,积极协调大众传媒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制作刊播人防普法公益广告、开设人防法治栏(节)目,针对人防领域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完善社会普法工作机制。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民防协会以及人防专业队、人防志愿者队伍在普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人防公益普法,巩固发展社会普法大格局。


八、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人防部门要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人防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建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年初拟定工作计划,分解落实任务,纳入目标管理,年中随机检查督促,年底考核成效,推动工作落实。机关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要结合职责任务,积极面向社会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人防部门要健全完善法治人防建设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人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人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鼓励引导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宣传人防法律法规,提高法治人防宣传实效。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内容,并作为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落实工作经费。要结合普法工作实际,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专款专用,并逐年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四)健全考核体系。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系统、实用、科学的法治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依据“八五”普法内容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对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人防“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阶段性检查,努力推进全省人防“八五”普法工作健康发展。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文如下。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XX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重要成果。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制定本规划。【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一、以总书记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总书记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总书记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X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总书记法治思想【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深入学习宣传总书记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总书记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总书记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总书记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理论研究,推动宪法类教材和图书的编写、修订、出版。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基础上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适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需要,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探索设立“法学+教育学”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等项目,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持续举办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全国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三)完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强边疆地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支持边疆法治文化长廊建设和普法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市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阵地内容上要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功能上要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加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发挥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扩大影响力。建设网上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加强对我国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


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明确保护责任,修缮相关设施,完善展陈内容。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传播和国际交流


以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为着力点,突出对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讲好中国遵循国际法故事,对外宣示我国积极维护国际法治、捍卫国际公平与正义的立场主张。注重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法治作用。编写涉外案例资料,对我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加强当地法律宣传。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加强对我国法域外适用研究,推动海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举办法治国际论坛,宣介好总书记法治思想,开展与世界各国法治文化对话。坚持贴近中国实际、贴近国际关切、贴近国外受众,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积极对来华、在华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探索实行积分制,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


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通过立法机关新闻发言人等机制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在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加强相关普法工作。法律法规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人民群众需要法律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强化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功能,推动与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络平台的信息共享。建立全国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发挥“学习强国”等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和党内法规信息平台,及时更新数据,免费向公众开放。


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国(省、市、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及时制定、修改地方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为全民普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撑。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省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普法办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军队的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划进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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