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流程图
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工作任务:在县委、政府领导下,指导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析研判重大事项;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扫黑除恶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个人向县委、政府提出处理建议)
挂牌督办案件 提请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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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法委) (工作任务: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促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组织政法部门对疑难、重大案件进行分析研判)
线索备案 汇报工作 线索备案 汇报工作 打击处置工作组(公安局) (工作任务:对各单位报送的线索建立台账、梳理分类,分析研判,登记录入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系统,并对线索进行核实、侦办)
报 送
交办案件 提请案件会商
分析线索后,不具备核查条件的,发回线索来源单位补充条件 分析线索后,不属于涉黑涉恶线索的,移交相关单位查处 分析线索后,属于涉黑涉恶的,由公安局侦办 核实后,属于涉黑涉恶的,依法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院依法审判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核实后,尚不构成涉黑涉恶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
纪委监委在受理信访举报、管理问题线索、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线索 监督执纪工作组(纪委监委) (工作任务:建立线索台账,优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依法依纪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监督)
移 交
报送
其他成员单位:在工作中,排查本行业、本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法院、检察院:对近年来已结和未结的涉黑恶、职务犯罪、经济、刑事、信访案件进行倒查,从中发现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 公安局:加强对重点人员、场所、行业、领域和日常警情进行排查;梳理近年来信访治安和刑事犯罪等案(事)件,串并分析,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司法局:组织发动刑满释放、社区矫正“两类”人员检举揭发,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组织部、民政局:在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村(居)“两委”成员背景审查、换届选举中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纪委监委:对近年来已结和未结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及巡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排查,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市场监管局:对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信访局: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商贸物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信访案件进行排查,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部门 排查 线索 上级交办线索 群众举报线索 政法委:对近年来挂牌整治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排查,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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