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汇编【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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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汇编(35篇)


1.“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急预案4


2.步仙镇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10


3.丹棱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13


4.东莞市农业农村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38


5.杭州市城站广场管理委员会防雪抗冻应急预案74


6.杭州市富阳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83


7.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readpay]3[/readpay]


102


8.杭州市余杭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预案109


9.湖州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137


10.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雨雪恶劣天气应急预案170


11.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应急预案173


12.路桥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177


13.眉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208


14.千佛山街道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急预案236


15.黔南州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预案245


16.歙县应急管理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282【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7.湘西自治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295【更多免费素材,微信dadawk0 1】


18.岳阳县华润燃气公司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323


19.高峰乡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应急预案329【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20.关于应对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预案333


21.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341


22.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抗雪防冻应急预案349


23.华西办事处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工作应急预案373


24.黄市镇低温雨雪天气应急预案380


25.临武县交通运输局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应急预案382


26.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扫雪防冻应急预案386【更多免费素材,微 信lbgzkf1】


27.钱塘新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400


28.涡阳县水利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419


29.五河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应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预案422


30.西湖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431


31.永康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457


32.雨雪冰冻低温天气城市供水防冻、抢修应急预案482


33.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1489


34.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2493


35.张黄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案497




“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急预案


为做好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工作,确保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故,特制定郎溪县交通运输局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组织,加强工作领导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由夏程祥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安办(应急办),联系电话0563-7012708。


二、层层包保,落实各自责任


主要任务:保障县域内国省道、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和公路附属设施的齐全、货运车辆、两客一危、在建工程项目、渡口的安全监管。


总负责人:包德平局长


(一)国省道、县乡公路


1.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县域内公路安全畅通工作。主要有应急物资、大型机械和应急人员的准备;及时做好应对冬季恶劣天气等突发情况所需应急物资、大型机械的准备,储备足够的除雪除冰工具、物资;重点落实冰雪灾害隐患路段的抢险机具及队伍,随时保证灾害发生时机械、人员、物资都跟得上;确定应急任务的相关人员和应急的机械车辆,保证一旦受领任务,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如冰冻天气行驶所需防滑链等器材,御寒,保暖,抗饥,常用药品等物资的筹措准备,以便应急时使用。加强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及时排查雨雪冰冻可能造成的路阻险情。灾害造成交通中断时,应急队伍发动一切力量,立即组织抢通并及时修复;一时无法抢通的,采取修筑临时便道、架设便桥、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等措施尽一切可能保证公路运输安全通行。对易积雪冰冻路段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行车安全。(负责人:向霆,联系电话:13966229303)


2.成立五个包路小组


第一组组长  李朝会(副局长)


人  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皖PG166S。包保线路:G235北段、十夏路、十定路、梅定路、梅石路。


第二组组长  王平(副局长)


人  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皖PJ168T。包保线路:钟梅路、S202、环龙须湖绿道、S203。


第三组组长  陶维祥(副局长)


人  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皖PGL989。包保线路:山幸路、幸飞路、跑飞路、黄湖路、飞毛路。


第四组组长  方威(执法大队书记)


人  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皖P7T605。包保线路:G235南段、十姚路、G318。


第五组组长  汪莉(办公室主任),


人  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铲雪机械1台,应急车辆皖PP1068,包保线路:祥花路、山南路、南管路。


铲雪机械联系人:向霆,联系电话:13966229303


3.成立应急分队


负责人王平(副局长),主要负责县域内交通道路应急抢险、畅通保障,协助全县交通道路应急抢险需求增援;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应急抢险任务。


成  员:执法大队30人、公路养护中心10人。


(二)两客一危一货车辆


责任单位: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各类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及时发布客运班线的运行情况,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避免因雨雪冰冻天气客运班线停开而出现旅客大量滞留现象。加强运力协调,严格运输调度纪律,对冰冻严重难以保障安全的线路和路段,要采取改线、改道、改班等措施。对无法改线、改道的班次,应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班的立即停班。同时加强驾驶员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应对能力,确保驾驶人员的身心素质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客运负责人:陈明华,联系电话:13865338869;危(货)运负责人:胡耀,联系方式:13966165199)                                   


(三)水上安全


建平镇、涛城镇政府负责水上安全工作。建平镇具体负责王家铺渡、吊书铺渡、南门渡、中滩渡渡口的安全监管;涛城镇具体负责后乐渡、合溪渡渡口的安全监管。加强应对低温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的防御能力,做到“早准备、早预防、早发布”,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及时发放到位。南门渡、中滩渡、后乐渡、合溪渡渡口已停渡,属地镇政府加强监管,禁止摆渡;王家铺渡、吊书铺渡等客流量较大渡口,为水上交通安全重点监控点,实施重点监控和督查。(建平镇政府负责人:夏和斌,联系电话:17756360501;涛城镇政府负责人:柏亚辉,联系电话:13965415690)


(四)在建以及未交工的工程项目


局重点项目办负责组织安全畅通工作,规划科、质监站协助实施。


1.郎溪县第一联合圩下半部中桥河堤除险加固工程-新建吼儿桥工程,施工单位安徽宇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秦磊,联系电话:13739282603 )


2.长江经济带郎溪县城乡流通体系提升项目(一期)-美丽公路,施工单位为安徽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安怀,联系电话:17755259332)


3.S202三标,施工单位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方有超,联系电话:18655136900)


4.S202四标,施工单位安徽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代元阳,联系电话:15255124215)


5.G318国道郎溪县十字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安徽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程裕磊,联系电话:18655323581)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协调联动


1.客运、货运车辆运力由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协调;


2.应急机械、物资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调运和储备;


3.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信息资料,及时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


4.遇突发事件,各单位按各自职责,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应对。信息及时上报主管局,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处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有序。


5.加强应急值班,保障通讯畅通。值班监督电话:0563—7012702。




步仙镇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2021年01月12日


为维护我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提高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要把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我镇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我镇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思想上、措施上、行动上认真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步仙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为:镇党委书记高兴球任组长;镇长黄海任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受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区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定时汇总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通行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送。


三、明确工作职责


各村(居)委会做好本村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安排相关人员到岗值守,加强对片区的动态管理和监管力度;落实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片区道路扫雪除冰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做好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维护交通运输秩序,负责协调道路安全管理和抢险工作,保障安全畅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落实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应对恶劣天气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出行,关系到我镇综合管理的正常秩序。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人员落实到位、物资调配到位、行动迅速到位。抗灾工具、融雪防冻物资必须安排专人保管和维护,确保急时之用,把雨雪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更多免费素材,微 信lbgzkf1】


(二)明确责任,反应迅速。各村、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人,要确保对讲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畅通,迅速到指定地点就位,并及时开展清扫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害,明确一名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要按照有关信息报告制度迅速逐级上报,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


(三)提高要求,讲究方法。应对恶劣天气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在扫雪除冰时,以人工清扫为主。除雪要做到及时清扫,确保雪中路通,雪停路清。清除积雪,应达到无漏段、无积冰、无残雪、路面见底的标准。要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告知校车司机在恶劣天气做好车辆技术状况检查,保证校车安全。各部门要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车辆及人员意外伤害事故。




丹棱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021年06月16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科学、有序、高效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眉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眉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行、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4.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1.4.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1.4.5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和发挥县人武部、武警丹棱中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县应急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日常工作由县应急委办公室(县应急局)承担。负责督促落实县应急委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决策部署;调查、研究、分析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向县应急委提请需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建议;牵头开展应急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位;配合、协助上级应急委开展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协调、指导、监督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和行业管辖范围内的防范、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受灾群众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完成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协调调动消防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队伍以及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负责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同县财政局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统筹指导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配合有关县级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救灾应急补助资金;负责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油气长输管线保护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粮食和物资的采购、储备、调运等相关工作;参与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


县经信局: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生产和调运。


县教体局:负责学校和校园安全,有序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必要时采取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停课等措施;配合乡镇政府,提供应急避难场所,做好受灾人员和群众的临时安置。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重要场所秩序;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遇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和志愿服务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中央、省级、市级财政申请抢险救援救灾补助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全县林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和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森林受灾情况。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供气、道路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除雪除冰和抢修等;指导、监督和管理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报送因灾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受灾情况;核定因灾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受灾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交通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道路中断抢修等情况。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供水设施的抢修,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水利设施受灾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低温雨雪冰冻灾情信息,指导全县农业抢险救援救灾、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等工作;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农牧渔业等受灾情况。


县文广旅局:负责组织指导地方做好旅游景区抢险救援救灾和防灾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视灾害情况协调、督促临时关闭旅游景区;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景区旅游者滞留等情况。


县卫健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或专家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的合法经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协调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道路及其他市政设施正常运行、除雪除冰和抢修等,报送因灾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受灾情况。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做好宣传工作,配合做好预警等信息发布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发布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团县委:负责根据灾区需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害应对和灾后安置工作,做好应急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的报名、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


县红十字会:负责筹措社会物资和资金,配合协助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抢险救援、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等工作;视灾害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负责协调军队有关力量参与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道路(桥梁、隧道)抢通、稳定秩序等行动。


武警丹棱中队:视灾害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负责担负抢险救援、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县应急委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做好通信设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安全工作,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


县供电公司:负责供区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灾害期间保障抢险救援电力供应和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


其余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范应对工作。县应急委根据需要组织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应对处置工作。


2.3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时,县应急委下设“6+N”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救援救灾组、基础设施保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治安维稳组、医疗卫生组和其他工作组(N)。工作组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融媒体中心。


工作职责:协助组织实施应急处置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急处置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全县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媒体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应急处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2.3.2救援救灾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武警丹棱中队、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团县委。


工作职责:开展灾区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做好相关预警;编制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类社会力量和应急装备等资源。


2.3.3基础设施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旅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保障工作;城市市政设施的保障和维护工作;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确保各项基础设施正常运转;架设应急通信和电力设备,保障重要部门、灾区通信和电力畅通;负责灾害期间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


2.3.4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


工作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设施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2.3.5治安维稳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工作职责:开展灾区的社会治安维稳和市场秩序稳定工作,保障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3.6医疗卫生组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3.7其他工作组


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设置。


3预警级别与发布


3.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1.1Ⅰ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4个以上乡镇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20毫米以上,县气象台发布上述地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3.1.2Ⅱ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3个以上乡镇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县气象台发布上述地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3.1.3 Ⅲ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2个以上乡镇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县气象台发布上述地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以上预警信号。


3.1.4Ⅳ级预警


全县部分地区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个以上乡镇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县气象台发布上述地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以上预警信号。


3.2监测预报


县气象部门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的提供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和提高准确度,及时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结果。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对本行业可能受威胁的对象进行分析预测,并开展相关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3.3预警发布


县气象部门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和应急广播等各类渠道,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以及通信运营企业,景区、公路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县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Ⅱ级及以上响应


4.1.1启动条件


超过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时,启动Ⅱ级及以上响应。


4.1.2启动程序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县应急委牵头,立即组织力量开展Ⅱ级及以上响应先期处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报告。由上级按照规定启动响应。


4.1.3响应行动


(1)县应急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委等有关单位报告并在严重灾情时请求专业支持;


(2)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县应急委成立灾害应对指挥部,启动“6+N”工作组,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工作组组长;“6+N”工作组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灾区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应急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4.1.4响应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时,向上级报告,由上级按照规定结束响应。


4.2 Ⅲ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县境内1/3(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滞留车辆排队10km以上、30km以下;公路、车站滞留人员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援人数10万人以上;


(3)因低温冰冻不可抗力直接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4)因灾倒塌及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千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


(5)其他需要启动相应的条件。


4.2.2启动程序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县应急委牵头,立即组织力量开展Ⅲ级响应先期处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报告,由上级按照规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2.3响应行动


(1)县应急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应急委等有关单位报告并在严重灾情时请求专业支持;


(2)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县应急委成立灾害应对指挥部,启动“6+N”工作组,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组长,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灾区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应急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4.2.4响应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时,向上级报告,上级按照规定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4.3Ⅳ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县境内1/5(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滞留车辆排队5km以上、10km以下;公路、车站滞留人员1千人以上、1万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援人数1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因低温冰冻不可抗力直接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


(4)因灾倒塌及严重损坏房屋1千间(或2百户)以上、1万间(或3千户)以下;


(5)其他需要启动相应的条件;


4.3.2启动程序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县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建议,县应急委主任批准。


4.3.3响应行动


(1)县应急委办公室及时向县应急委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县应急委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2)县应急委视情况派出工作小组到受灾较重的乡镇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4)灾区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应急委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乡镇可向县应急委报告,由县应急委请求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3.4响应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时,由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县应急委主任批准,县应急委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5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灾情发生后,县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组织县级媒体进行公开报道。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各乡镇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文广旅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气象局和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县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县应急委。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乡镇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


7应急保障


7.1通信交通保障


县经信局组织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灾区与各级指挥中心、各部门(单位)间的通信畅通,组织协调灾区通信抢修和恢复工作。县文广旅局组织、指导、协调灾区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按照职能职责,优先保障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权,组织灾区交通疏导和管制,保障抢险救援救灾主要道路畅通,密切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7.2应急队伍保障


灾害应对处置中应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发挥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抢险救援救灾中突击力量的作用,发挥专业救援队伍骨干力量,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辅助力量的作用。动用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丹棱中队支援地方抢险救援救灾,经县政府同意后,通过县人武部、武警丹棱中队按规定程序办理。


县级有关部门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选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技术人才,组建专家队伍,为灾害监测预报、分析研判、抢险救援救灾、灾害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定各队伍联络人,协助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日常联络、应急调度、信息传递、灾情调查和报告等工作。


县应急委可根据灾害程度和范围,调动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调用和征用运输工具、物资、设备、人员等,抢险救援救灾过程中要保障社会救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7.3物资及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和乡镇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资金的年度预算和保障工作,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安排和拨付应急救灾资金,确保应对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做好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装备和器材配备,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完善物资调运机制。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可自行储备,也可委托相关企业或组织代为储备管理。


7.4社会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加强灾区的治安管控,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破坏抗灾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持群众撤离和队伍转移秩序、保障安置点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7.5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县教体局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培训,定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8灾后恢复重建


8.1受灾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情况的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按照规定报经审批和实施。


8.2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协助乡镇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及时下拨灾区。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指导灾区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8.3恢复重建工作由受灾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并在县应急委的指导下,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县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印发实施,并报县应急委办公室备案。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编修、印发和备案工作。


9.2监督检查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领导下,由县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到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本行业内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9.3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对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4预案解释【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dadawk01】


本预案由县应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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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业农村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2021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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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对接《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明确农业农村局预防、防御、抢险、救援和灾后应急处置具体包括暴雨、洪水、干旱、台风、风暴潮、雨雪冰冻等因素引发的灾害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实现本系统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以下简称:三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文)《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汛〔2015〕2号文)《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754-2017)》《抗旱预案编制导则(SL590-2013)》《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办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三防专项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市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内的三防应急工作。具体包括暴雨、洪水、干旱、台风、风暴潮、雨雪冰冻等因素引发的灾害的预防、抢险、救援、灾后应急处置及相关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三防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防御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不断提高防御工作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风冻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二)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防御和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科学化水平,增强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统一领导,协同应对。充分利用应急资源,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作用,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四)依靠科技,快速反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防御水旱风冻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及早预警、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单位概况


2.1单位三防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的水旱风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旱情监测;负责指导、督促农业养殖户应对水旱风冻灾害,及时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的农作物和农业设施进行安全防护;指导、督促渔港、渔船、水产养殖业的水旱风冻灾害防御工作;根据气象部门预警,指导、督促、核查渔船归港避风和渔排人员上岸避险,协助镇街(园区)做好渔排人员安全转移工作;指导、组织灾区开展农业灾情的调查核实和灾后复产工作。


2.2防御现状


未雨绸缪,提前落实农业生产救灾物资储备,强化应急保障。根据气象、三防部门预警情况,召开紧急会议,部署落实。通过短信、农信通、QQ群、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指挥系统等渠道将预警信息发送至镇街及农户和船主,提醒做好防御措施。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三防、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发展动态。加强值守,及时掌握灾情。派出农技人员到实地现场,指导救灾复产,尽最大程度降低因灾损失。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局三防领导小组


3.1.1局三防领导小组组成


市农业农村局是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设立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三防领导小组,在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系统的三防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农业三防工作的副局长(常务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执法一科、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科、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技教育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广东省渔政总队东莞支队(以下简称“市渔政支队”)、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组成。单位三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局执法一科统筹安排。


3.1.2局三防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部署农业(渔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作出启动应急预案或宣布应急解除的决定,向灾区派驻农业(渔业)抗灾救灾工作组,协调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3.1.3局三防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执法一科:负责“三防”工作的总协调和牵头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渔业)自然灾害受灾情况报送,汇总全市农业(渔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农业(渔业)受灾情况,及时编报《突发事件信息专报》、《农业受灾情况统计表》以及各类工作报告总结;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资金与农业救灾补助资金的安排计划;组织协调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担任市三防成员单位联络员(指定1-2人),负责与市应急局、市三防办、市气象局的协调沟通,参加市三防防灾减灾工作部署、会商会议等,及时了解掌握农业(渔业)重大自然灾害动态,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通知);防汛Ⅱ级、防风Ⅲ级、防旱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启动应急联合值班工作机制。


(2)办公室:负责协调局内相关科室单位落实三防工作责任;负责对外新闻媒体的联系,审核把关对外报送笔杆子公文铺(新闻通稿)。


(3)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科:督促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赔付工作;加强农业救灾资金监督管理。


(4)市场信息与交流合作科:协调开展灾区农产品价格监测。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协调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种植业管理科:负责收集各镇街种植业灾情数据,并对数据的合理性进行核查,必要时配合或主动与三防、民政、气象、保险等部门开展数据的横向审核,审核后交执法一科跟进后续工作;防汛Ⅱ级、防风Ⅲ级、防旱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参与局应急联合值班;协调、组织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救灾复产工作;加强种植业防灾减灾建设,提高技术服务能力。


(7)畜牧兽医科:负责收集各镇街畜牧业灾情数据,并对数据的合理性进行核查,必要时配合或主动与三防、民政、气象、保险等部门开展数据的横向审核,审核后交执法一科跟进后续工作;督导镇街畜牧兽医部门组织畜禽救灾、灾后复产服务工作;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根据应急响应级别组织调拨消毒药,督导受灾地区落实消毒、免疫、检疫等措施,组织协调种畜禽及消毒药等应急物资供应;督导各镇街做好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置工作;防汛Ⅱ级、防风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参与局应急联合值班;组织协调市疫控中心参与救灾复产工作。


(8)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负责了解、收集和掌握台风影响海域情况,及时向局三防领导小组提供台风信息,为局三防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对灾后渔船和受灾渔民恢复生产的指导工作,保障渔业灾后及时恢复生产,保持渔区稳定;负责统计全市渔业受灾损失情况,审核后交执法一科跟进后续工作。防汛Ⅱ级、防风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参与局应急联合值班;组织协调市渔政支队开展救灾复产工作(并根据《东莞市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开展实施)。


(9)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负责协调各镇街农业部门及时组织发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技术人员和农机具投入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农业复产服务工作;防汛Ⅱ级、防风Ⅲ级、防旱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参与局应急联合值班。【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10)科技教育科:组织灾后农业科技服务;参与农业生产救灾技术指导。


(11)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防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为害;指导受灾与复产农作物肥水管理;协助指导毁损农田复耕;协调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根据救灾抢险工作需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动员农机大户投入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农业复产服务工作。


(12)市渔政支队:负责我市船籍渔船和渔港监督管理;负责渔业船舶信息系统和渔港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管理;负责渔政支队值班室渔业防台风值班安排,及时通知各镇组织、督促渔船回港避风;维护渔港水域及避风锚地的秩序,疏导、协助当地镇政府转移水上人员上岸避风;防汛Ⅱ级、防风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参与局应急联合值班;协助当地政府和市水上搜救分中心实施渔船避险救助工作(并根据《东莞市渔业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开展实施)。


(13)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负责协助落实救灾备荒种子贮备,做好灾后农作物种子的调配与供应;为种植业救灾复产提供技术支撑。


(14)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镇街畜牧兽医站机构对受灾地区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强制免疫项目),对易感动物进行监测。组织疫病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


(15)市粮作花卉研究所:为种植业救灾复产提供技术支撑。


(16)香蕉蔬菜研究所:为种植业救灾复产提供技术支撑。


(17)生物技术研究所:为种植业救灾复产提供技术支撑。


(18)畜牧研究所:为养殖业救灾复产提供技术支撑。


3.1.4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处置的原则,三防领导小组应从本系统专家库中选择与事件处置相关的专家形成专家组,参加水旱风灾害和重大工程险情会商,对出现的险情制订抢险方案和紧急处置措施,制订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配置方案,为市三防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保障。


3.1.5现场指挥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灾害发生后,按市三防指挥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令,局三防领导小组指定现场处置组长,率领相关职能保障部门人员组成现场指挥工作小组,并迅速赶赴受灾现场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服从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并及时向局三防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3.2各镇街(园区)农业部门三防工作小组


各镇街(园区)农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三防工作小组,落实本系统基层方面的三防工作。


4预警预防


4.1预案方案完善


根据市三防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部门)的三防应急预案,同时将三防内容纳入本单位(部门)的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


4.2值班值守


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值班工作,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及时传达。


4.3督导检查


局三防领导小组适时组织有关科室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现场实地调研、检查和指导的方式,对全市本单位(部门)三防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4.4参与市三防指挥部会商


市三防指挥部定期会商安排在汛前、汛中、汛后各一次。


(1)汛前会商:根据对雨量、台风、风暴潮、水情、地质灾害、干旱等的预测,研判本年度三防形势以及前汛期态势,各单位根据职责拟定应对措施,并做好相应的工作部署。


(2)汛中会商:根据前汛期的水、雨、风、工、灾情以及相应的防御救灾部署做出总结,对后汛期的三防形势进行研判,并做好相应的工作部署。


(3)汛后会商:对整个汛期的水、雨、风、工情以及相应的防御救灾部署做出总结,并对非汛期的水、雨、风、旱情做出预测预报,保障好非汛期的灌溉、供水等。


不定期会商分为不定期技术会商和不定期综合会商。


(1)不定期技术会商: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事件(如极端性天气状况、工程险情、重大活动等),分析研判气象、水文、海洋、干旱等自然状况,为防御工作部署提供依据。


(2)不定期综合会商:技术会商的基础上,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及专家参加,主要分析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部署具体防御工作。


4.5宣传、培训及演练


(1)广泛宣传三防知识,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和防灾减灾意识。


(2)定期组织本单位(部门)三防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根据实际组织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参加。


(4)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的应急演练。


4.6预警预防信息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局执法一科牵头发通知到局内人员、镇街农业部门和我市种养户,相关成员科室、单位配合通过应急通、农信通、工作群组、短信、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指挥系统等方式,向镇街种养户、农机户、渔船船主及渔港(渔业企业)负责人发送预警预防信息,提醒做好灾害防御措施。


(1)收到市气象、水文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更多免 费素材,微信lbgzkf1】


(2)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地区,当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干旱、霜冻等渐进性自然灾害趋重。


(4)其它突发的农业(渔业)重大自然灾害。


4.7预警预防准备


4.7.1组织、思想准备


不断完善农业(渔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渔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主办:各成员单位)


4.7.2预案准备


根据农业(渔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渔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科学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主办:局执法一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4.7.3物资及技术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渔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渔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督导农业部门协调做好相关防汛物资贮备和供应。(主办: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市渔政支队、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局执法一科)


4.7.4适时防控


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风暴灾害前,协调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持续干旱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时,建议本级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接到干热风等灾害报告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执法一科)


5应急响应


5.1总体要求


5.1.1应急响应分类分级


(1)按灾害类型,应急响应分为防汛、防风、防旱、防冻四个类别。


(2)防汛、防旱、防风每类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防冻应急响应不划分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灾害实际情况和市三防办的要求适时启动应急响应。


5.1.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当市三防指挥部宣布启动防汛、防风、防旱、防冻应急响应时,局三防领导小组同时启动相应类型(级别)的应急响应。根据市三防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转变或终止的指令,转变或终止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


(2)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由局三防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会商,Ⅲ级应急响应通知由局三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Ⅱ级应急响应通知由局三防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Ⅰ级应急响应通知由局三防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商。防冻应急响应通知由局三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


(3)每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包含本级别以下的所有应急响应的工作要求。


(4)当水旱风冻灾害超出本单位三防领导小组处置能力时,可向市三防指挥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请求支援。


5.1.3联合值守


启动应急响应时,我局需按照《东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合值守工作制度》(东防〔2020〕1号)派员到市应急管理局(市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


5.2先期处置


当发生突发险情或灾情时,灾害发生地三防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当出现或预计将出现险情时,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实施抢险,控制险情进一步恶化,并及时报告本级三防指挥机构。


5.3应急响应措施


发生水旱风冻等自然灾害时,根据市防总发布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由局三防领导小组工作组(局执法一科)组织启动局三防工作程序。


5.3.1防汛应急响应措施


5.3.1.1防汛Ⅳ应急响应措施


(1)派员参加市防总会商。局三防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会商,局三防成员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主办:局执法一科)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发出防御工作通知,指导、督促受洪水威胁区域的农业从业者做好防洪安全检查工作,疏通农田排水沟渠,加固生产棚架设施、畜禽栏舍、鱼塘堤坝、临时工棚等,做好农业生产各项防洪安全措施,并开展隐患巡查工作。(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4)及时统计并向上级报告灾情和防灾减灾工作进展情况。(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5)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救灾复产指导意见,必要时向灾区派出救灾复产工作组。(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6)积极争取上级和市财政生产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消毒药水和应急粮食种子等安排调拨计划。(主办:局执法一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7)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Ⅳ级应急响应期间及灾害发生后,局三防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局内实施总指挥协调,局三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开展相关防御工作。(主办:局内各有关科室、单位)


5.3.1.2防汛Ⅲ应急响应措施


(1)派员参加市防总会商。局三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局三防成员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主办:局执法一科)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加强协调本行业防御措施的落实,组织对已落实措施进行检查;检查种植业防御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做好农作物抢收和安全转移准备;视情开放应急避护场所,指导做好受影响区域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4)收集、核查灾情、险情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5)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救灾复产指导意见,必要时向灾区派出救灾复产工作组。(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6)积极争取上级和市财政生产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消毒药水和应急粮食种子等安排调拨计划。(主办:局执法一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7)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及灾害发生后,局三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在局内实施总指挥协调,局三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开展相关防御工作。(主办:局内各有关科室、单位)


5.3.1.3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派员参加市防总会商。局三防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局三防成员和有关专家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主办:局执法一科)


(2)参加市三防指挥部设立的市现场指挥部,督促、指导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派员到市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


(4)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进一步强化管理,调配行业抢险救灾力量协助受影响地区开展本行业抢险救灾工作;派出工作组对农村防汛情况进行指导;开放应急避护场所,通知受威胁区域村民安全转移,做好人员安置工作。(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5)核实、更新行业受灾情况,及时续报。(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6)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救灾复产指导意见,必要时向灾区派出救灾复产工作组。(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7)积极争取上级和市财政生产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消毒药水和应急粮食种子等安排调拨计划。(主办:局执法一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及灾害发生后,局三防领导小组副组长在局内实施总指挥协调,局三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职能开展相关防御工作。(主办:局各有关科室、单位)


5.3.1.4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派员参加市防总会商。局三防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商,局三防成员和有关专家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主办:局执法一科)


(2)市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宣布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以下简称“五停”)的一项或多项必要措施后,把防汛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全力做好防汛工作,并根据市三防指挥部指令,指导、督促、协调本行业内落实“五停”措施。


(3)参加市三防指挥部设立的市现场指挥部,督促、指导地方进一步做好抢险救援和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4)派员到市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


(5)发出防御工作通知,派出工作组对农村防汛情况进行指导;全面核查市三防指挥部各项通知、指令等的落实情况;加大投入,全力协助灾害发生地开展本行业抢险救灾工作;检查受威胁区域村民安全转移情况,确保村民生命安全;核查、更新灾情、险情、临险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全面开放受影响区域应急避护场所,指导地方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确保受影响区域全部人员得以转移并妥善安置。(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6)核实、更新行业受灾情况,及时续报。(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7)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救灾复产指导意见,必要时向灾区派出救灾复产工作组。(主办: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局执法一科)


(8)积极争取上级和市财政生产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消毒药水和应急粮食种子等安排调拨计划。(主办:局执法一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9)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及灾害发生后,局三防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局内实施总指挥协调,局三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职能开展相关防御工作。(主办:局各有关科室、单位)【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5.3.2.1防风Ⅳ应急响应措施


(1)派员参加市防总会商。局三防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会商,局三防成员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主办:局执法一科)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密切关注热带气旋最新情况,发出防御工作通知,督促、指导本行业各单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开展本行业防风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指导、督促受台风威胁区域的种养殖户落实防风安全措施,疏通农田排水沟渠,加固生产棚架设施、畜禽栏舍、鱼塘堤坝、临时工棚等;及时通知、督促海上渔排、船只做好回港避风准备,明令禁止台风期间渔船出航作业。抢险救援力量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队伍和装备,视情开展抢险救援。(主办:局执法一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


(4)及时统计并向上级报告灾情和防灾减灾工作进展情况。(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5)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救灾复产指导意见,必要时向灾区派出救灾复产工作组。(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6)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Ⅳ级应急响应期间及灾害发生后,局三防领导小组负责人在局内实施总指挥协调,局三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开展相关防御工作。(主办:局内各有关科室、单位)


5.3.2.2防风Ⅲ应急响应措施


(1)派员参加市防总会商。局三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局三防成员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主办:局执法一科)


(2)派员到市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


(3)发出防御工作通知,加强协调本行业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组织对已落实措施进行检查;组织对海上风险、等重点环节进行再检查、再落实,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省防总。组织海上作业平台和渔船渔排人员撤离、船舶回港或者离港避风,确保全部落实到位。严格贯彻防风“五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开展人员转移安置工作。(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4)及时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报告市三防指挥部。(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5)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救灾复产指导意见,必要时向灾区派出救灾复产工作组。(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6)积极争取上级和市财政生产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消毒药水和应急粮食种子等安排调拨计划。(主办:局执法一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7)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及灾害发生后,局三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在局内实施总指挥协调,局三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开展相关防御工作。(主办:局内各有关科室、单位)


5.3.2.3防风Ⅱ应急响应措施


(1)派员参加市防总会商。局三防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局三防成员和有关专家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主办:局执法一科)


(2)派员到市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


(3)发出防御工作通知,进一步强化落实本行业的各项防御措施;加强管理,严令禁止渔船出海、冒险航行;对行业内各类隐患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协助受影响地区开展本行业抢险救灾工作;核查、更新灾情、险情、临险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全面核实防风“五个百分百”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受影响区域全面开放应急避护场所,做好人员安置工作。抢险救援力量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协助灾害发生地政府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工作。(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4)核实、更新行业受灾情况,及时续报。(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5)组织协调局防灾减灾小组和有关专家,必要时向各镇街派出防御工作督导组。(主办: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6)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救灾复产指导意见,必要时向灾区派出救灾复产工作组。(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7)积极争取上级和市财政生产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消毒药水和应急粮食种子等安排调拨计划。(主办:局执法一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及灾害发生后,局三防领导小组副组长在局内实施总指挥协调,局三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职能开展相关防御工作。(主办:局各有关科室、单位)


5.3.2.4防风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派员参加市防总会商。局三防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商,局三防成员和有关专家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主办:局执法一科)


(2)市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宣布采取“五停”的一项或多项必要措施后,根据市三防指挥部指令,指导、督促、协调本行业内落实“五停”措施。


(3)派员到市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4)发出防御工作通知,派出督导工作组进行现场指导;调动一切力量,全面投入抢险救灾救援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园区)组织做好农作物抢收工作;检查受威胁区域渔民、村民安全转移情况,保障渔排人员全部上岸避风,确保村民生命安全;对船只实行严格管理,确保出海渔船百分百回港,回港船只百分百落实防灾措施;全面核实防风“五个百分百”落实情况,确保受影响区域全部人员转移并妥善安置。(主办:局执法一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


(5)核实、更新行业受灾情况,及时续报。(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6)组织协调局防灾减灾小组和有关专家,必要时向各镇街派出防御工作督导组。(主办: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7)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救灾复产指导意见,必要时向灾区派出救灾复产工作组。(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8)积极争取上级和市财政生产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消毒药水和应急粮食种子等安排调拨计划。(主办:局执法一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9)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及灾害发生后,局三防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局内实施总指挥协调,局三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职能开展相关防御工作。(主办:局各有关科室、单位)


5.3.3.1防旱Ⅳ级、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派员参加市防总会商。局三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主持会商,局三防成员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主办:局执法一科)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时派员到市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


(3)每天上午9时向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报送旱情监测信息;督促、指导灾区减少农田浸灌用水,控制水量消耗;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的防旱措施。(主办:局执法一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4)及时统计并向上级报告灾情和防灾减灾工作进展情况。(主办:局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执法一科)


(5)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救灾复产指导意见,必要时向灾区派出救灾复产工作组。(主办:局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执法一科)


(6)积极争取上级和市财政生产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和应急粮食种子等安排调拨计划。(主办:局执法一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7)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防旱Ⅳ级、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及灾害发生后,局三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在局内实施总指挥协调,局三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开展相关防御工作。(主办:局内各有关科室、单位)


5.3.3.2防旱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1)派员参加市防总会商。局三防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商,局三防成员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主办:局执法一科)


(2)派员到市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


(3)积极贯彻落实防旱抗旱相关措施。会同市水务局做好应急灌溉计划,做好农作物的保苗工作。(主办:局执法一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4)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主办:局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执法一科)


(5)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救灾复产指导意见,必要时向灾区派出救灾复产工作组。(主办:局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执法一科)


(6)积极争取上级和市财政生产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和应急粮食种子等安排调拨计划。(主办:局执法一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7)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防旱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及灾害发生后,局三防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局内实施总指挥协调,局三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开展相关防御工作。(主办:局内各有关科室、单位)


5.3.4防冻应急响应措施


(1)派员参加市防总会商。局三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主持会商,局三防成员参加,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主办:局执法一科)


(2)加强值班,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的防冻措施,提前做好农业防寒保生产工作,加大对农林牧渔业生产防寒保暖工作指导。(主办:局执法一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


(3)核实、统计本行业因灾损失情况。(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4)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救灾复产指导意见,必要时向灾区派出救灾复产工作组。(主办:局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执法一科)


(5)积极争取上级和市财政生产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消毒药水和应急粮食种子等安排调拨计划。(主办:局执法一科、畜牧兽医科、种植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科、市渔政支队、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


(6)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防冻应急响应期间及灾害发生后,局三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在局内实施总指挥协调,局三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开展相关防御工作。(主办:局内各有关科室、单位)


6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渔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根据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市县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对受农业(渔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影响重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市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6.2物资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期,相应级别的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渔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渔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渔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渔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农业(渔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渔业)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7善后工作


7.1加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7.2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7.3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7.4督促、帮助、指导灾后渔船和受灾渔民恢复生产的工作,保障渔业灾后及时恢复生产,保持渔区稳定。


7.5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落实灾后农业(渔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渔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8附则


8.1本预案中农业(渔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渍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风雹(含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沙尘暴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8.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东莞市农业农村局防汛防旱防风应急子预案》同时废止。




杭州市城站广场管理委员会防雪抗冻应急预案


2021年07月18日


为切实做好城站广场防雪抗冻工作,积极有效组织防雪抗冻救灾抢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场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政发〔2005〕1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和《杭州市城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2019版》、《上城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2020版》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城站广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明确责任分工。


进一步加强城站广场防雪抗冻的领导,建立城站广场防雪抗冻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吕朝阳(城站广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庭满(城站广场管委会副主任)


邢智华(站前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晶辉(城站广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钱  佳(城站广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苗  军(交警三中队队长)


蔡志洪(城站运管所所长)


罗  宏(小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冯建军(城站城管中队中队长)


陈金根(小营环卫所党支部副书记)


(一)统筹协调组


组  长:刘庭满(兼)


组  员:管委会全体人员


职  责:做好五大职能部门(站前派出所、城站城管执法中队、交警三中队、城站运管所、小营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与区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同时做好管委会内部人员的调度工作。


(二)应急抢险组


组  长:张晶辉


组  员:经营部全部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监控室、高配室、维修组)


职  责:做好防雪抗冻常用物资(草片、麻袋、融雪剂、铁锹等)储备工作,并做好机械设备和设施的排查工作,检查危旧房以及高空广告灯箱是否牢固,防雪抗冻期间按照指令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和救援,排除险情。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钱  佳


组  员:办公室全体人员


职  责:组织动员后勤保障人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做好值班人员食品、药品、雨衣、套鞋、手电筒等物资准备,做好滞留旅客临时安置点和食品、饮用水的准备,协助抢救伤亡群众。


(四)宣传报道组


组  长:许康勇


组  员:各部门信息员


职  责:及时掌握广场防雪抗冻动态,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报送和舆论宣传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确保形成合力。


广场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防雪抗冻期间相关管理工作。


1. 站前派出所工作职责: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在保安力量上广泛部署,充分利用保安队伍,勤巡查、勤疏导,防止广场发生人群拥挤和踩踏伤人事故;及时处置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广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监督。


2. 交警三中队工作职责: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加强路面巡查,做好广场道路疏通工作;加强广场路面信息通报力度,一旦出现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广场进出车辆受阻、滑坡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广场管委会;会同运管等职能部门,充分考虑天气变化,做好城站地区交通组织的应急预案。


3. 城站运管所工作职责: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制定灾害天气或意外情况下广场道路运输和旅客疏散预案,联合交警部门排查、疏散客运车辆,确保广场交通畅通。


4. 小营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协助管委会做好广场商户的管理工作,督促商户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同时确保广场食品、药品安全。


5. 城站城管中队工作职责: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协助管委会维护广场秩序,协管人员配合做好广场滞留旅客的疏散工作,对广场范围内的盲流、乞丐进行劝离、安置,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


6. 保洁公司:全面负责广场的清扫保洁工作,按标准实施24小时不间断保洁;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一旦客流增多保洁无法跟上时,及时进行调配,确保广场环境洁、优、美;遇强降雪、冰冻天气,广场保洁队要服从广场管委会的统一指挥,以防雪抗冻为重点工作。


三、雨雪冰冻来临前的准备工作


(一)温馨提示


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出的雨雪冰冻警报,通过广播、LED大屏等形式提前向商户、旅客发出温馨提示,具体应包括雨雪冰冻天气报告、求助电话告知、出行提示等内容。


(二)安排值班


根据寒潮雨雪冰冻天气预报启动本预案时,适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公开值班电话。物业管理经营部应组织应急抢修队伍24小时值班,并准备相关工具,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后快速反应及处理。


(三)加强巡视


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增加人员加强巡视,以减少灾害天气条件下的不安全因素,杜绝事故隐患。重点须巡视下列部位:


(1) 交通道路、桥梁路面:是否有大面积的积雪、结冰;


(2) 广告牌及灯箱:支架是否牢固,能否抵挡强风、积雪的侵袭,是否需要加固;


(3) 建筑外立面:查看面砖及其他装饰物,有否松动或有被强风刮落的可能;


(4) 窗台、屋顶:防止花盆、雨伞等有高空坠落风险,造成过路行人车辆安全的物品摆放;


(5) 空调室内外机:锈蚀情况,是否需要加固或更换;


(6) 水管及主要的雨污水管道:是否畅通,有无杂物堵塞;


(7) 车辆停放状况:所有车辆是否按规定有序、安全停放;


(8) 排水泵:运行情况及是否设定在自动运行状态;


(9) 公共设施:裸露在外的市政、自来水、燃气管网、环卫设施等状态,是否需要采取保暖加固措施。


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加固、维修或处理措施。


(四)物资准备


从雨雪冰冻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方面考虑,准备必要的物资,具体应包括:


(1) 融雪剂、铁锹等工具;


(2) 食品、药品、饮用水储备;


(3) 应急照明工具;


(4) 防止树木倾倒的加固材料;


(5) 必要的雨具;


(6) 排水泵;


(7) 消防器材。


四、雨雪冰冻来时应急处置


(一)加强巡查


1.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主要管理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做好相关的值班记录,负责紧急抢救灾害工作。加大对广场的巡逻频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响应,快速妥善处置,努力将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雪情冻情灾情和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报告上城区抗雪办。


2. 维修人员应对暴露在外的市政、自来水、燃气管网、环卫设施等公共设施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抗压能力较差的危旧房等加大隐患排查,落实整改,及时清除积雪,防范因积雪导致的安全事故。


3. 保洁公司应成立应急队伍,对可能造成积水结冰路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清除路面积水积雪,清扫地面垃圾、杂物,避免垃圾被冲进排水渠道,造成堵塞,确保道路畅通。


(二)及时加固、排堵


当发现有建筑、设施有倒塌危险时,应在第一时间设置安全隔离带,采取措施予以加固;若出现排水不畅或排水设备运行不正常的情况,及时排堵并抢修有故障的设备,必要时应启用备用设备,为积雪化水排水提供保障。如事件紧急,应立即要求相关部门应急抢修队伍予以支援。


(三)停电处置


如因雨雪天气造成供电困难,应立即启用双路供电及应急电源,并及时联系供电部门了解停电原因及后续恢复供电计划,采用通告广播等有效方法,通知商户以及旅客。若天暗影响视线,应启用备用照明设施(尤其在公共通道、主要出入口等关键部位),确保广场安全。


报警、消控中心须及时切换供电电路或启用备用电源,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有效运行。


(四)及时处理积雪积水积冰


如发现有大面积积雪积水积冰,影响人员或车辆的正常通行,或有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应及时组织力量化雪化冰排水,尽快恢复道路畅通。


(五)隔离事故易发场地,做出明显标志


加强对事故易发地段的检查,如有安全隐患,及时划定隔离区域并设置标识标牌,保持标识清晰有效,如有标识标牌缺失,及时增补,防止人员、车辆靠近受到损害。


(六)出现事故的处置


雨雪造成建筑物倒塌、树木倾倒等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专业职能部门汇报,对事发场地做出明显标识,做好相应的隔离防护,尽量减小损失。


五、雨雪冰冻过后的处置


1. 组织各工作人员检查管辖范围内是否有损伤物体,并协助各部门做好相关书面统计登记;


2. 组织各维保人员检查管辖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运作是否正常、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无堵塞等,确保无异常情况;


3. 检查广场范围内的治安及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查看地面泊位上车辆停放情况,为旅客提供其他特殊情况的帮助等;


4. 保洁公司要组织相关清洁人员,做好广场范围内卫生情况的检查工作,及时处理灾后垃圾、杂物等,并进行必要的消杀;


5. 管委会工作人员应及时统计上报有关受损资料。




杭州市富阳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2021年06月13日


为切实做好我区抗雪防冻工作,积极有效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发〔2018〕1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防指〔2019〕3号)、《富阳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富政函〔2014〕16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富阳区范围内发生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地区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富阳区抗雪防冻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各乡镇(街道)指挥机构组成。富阳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承担全区抗雪防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增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总 指 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农业分管副区长、区政府城建分管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富阳广播电视台、富阳日报社、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公安富阳分局、区住建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富阳分局、生态环境富阳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供电公司、富阳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电信富阳分公司、移动富阳分公司、联通富阳分公司、区气象局、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开发区集团、富春山居集团、杭州富春湾集团 、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工作职责


1.区防指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富阳区抗雪防冻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与乡镇街道的救灾工作,联络驻杭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2.区抗雪办职责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抗雪防冻工作会商。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警局分管领导担任。根据区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抗雪防冻工作,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害救援工作;处理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抗雪防冻方面的问题。区委宣传部: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抗雪防冻新闻发布;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督促、指导区级新闻媒体做好全社会参与抗雪防冻工作的舆论宣传。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承担低温雨雪冰冻重点灾害点位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区人武部:组织调动民兵、预备役参与全区抗雪防冻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调驻杭部队支援地方抗雪防冻的抢险救援工作。区发改局: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抗雪防冻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区经信局:指导工业企业做好抗雪防冻工作,负责协调抗雪防冻用盐的组织供应。区住建局:负责组织、督促在建工程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实施人员转移,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内人员的安全,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做好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学校危房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学校危房避灾措施,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根据天气预报及时与乡镇(街道)研究决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事宜;做好因雨雪冰冻灾害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群众应急避难场所。公安富阳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天气重要城镇、重点部位、主要交通道路,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协助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接收、发放捐赠款物,做好受灾困难人员的救济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本级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富阳分局: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区城管局:负责统筹指导城区公共基础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保障城区正常运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所辖运输企业和营运道路、在建工程、客运场站、码头、渡口等责任单位落实抗雪防冻安全措施和应急抢险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种植业、畜牧业的抗雪防冻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期间蔬菜等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山塘水库、农村供水工程等水利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做好抗雪防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星级以上景区和旅行社做好游客紧急疏散工作。区卫健局:负责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生态环境富阳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此生、衍生灾害导致的危化品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区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发布暴雪和低温冰冻预警;灾害发生时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适时加密预报时次;协助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统计、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区广播电视台、报社:负责抗雪防冻等救灾宣传工作,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汛情警报。国网富阳供电分公司:负责抗雪防冻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工作,做好电力设施应急处置工作。区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华数:负责所辖通信设施、基站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和灾后抢修;做好抗雪防冻期间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信息网络和通讯平台通畅。区城建集团:负责城区供气、供水、排水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城区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按要求落实并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物资、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准备等工作,负责居民生活应急供水保障。区交通集团:负责管养道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等抢险工作,保障道路畅通;负责所属客运企业运输安全,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停班、停运措施;督促下属企业、在建项目落实抗雪防冻安全措施,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区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落实好清除树木积雪的消防车。其他成员单位按各其职责,做好相关抗雪防冻工作。


五、预警分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预警信息按照“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气象部门依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18〕12号)发布暴雪低温冰冻灾害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等级分级如下: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六、应急响应


区防指根据区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和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抗雪防冻工作。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 区抗雪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等部门会商。


2. 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 区抗雪办视情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进行动员部署。


4. 区抗雪办值班。


5. 区气象局每日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城区、道路等运行情况。


6. 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报告工作动态。


7.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每日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防指副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 区防指副指挥或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会商。


2. 区防指副指挥或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3. 区抗雪办主任值班。


4. 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启动值班。


5. 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业务科长进驻区防指值班。


6. 区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交警大队)、区城管局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铁路通行运输情况。


7. 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6时报告工作动态。


8.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 区防指总指挥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国网富阳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 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乡镇(街道)。【更多免费素材,微 信lbgzkf1】


4. 区防指副指挥值班。


5. 区防指所有成员单位启动值班。


6. 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国网富阳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7. 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 区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城建集团、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灾情信息。


9. 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6时报告工作动态。


10.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乡镇(街道)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区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 区防指指挥组织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国网富阳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会商。


2. 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 根据需要并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 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 区防指总指挥值班。


6. 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国网富阳供电公司、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7. 区四套班子领导到各联系乡镇(街道)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8. 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9. 区气象局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期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富阳分局、区城建集团、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每日8时、12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灾情信息。


10. 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工作动态。


11.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乡镇(街道)每日8时、12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建集团、区交通集团、区城管局环卫处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必要时,区防指提请区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和军队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发电机、铲车、草包、融雪剂、防冻用盐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区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防冻用盐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华数为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备队伍,积极配合区防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各乡镇(街道)应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防指应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八、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九、应急响应结束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或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防指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十、救灾与重建


(一)针对当年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二)各乡镇(街道)、各区级相关部门每年2月底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一、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加强抗雪防冻知识培训。


(二)演练


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杭州市富阳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试行)》(富气防办〔2015〕3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2021年02月01日


为依法、科学、高效、有序防范和应对台风、汛情、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给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提高交通运输防灾抗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对台风、汛情、雨雪冰冻等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三)方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安全第一”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处置”的原则。


二、应急工作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成立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三防”应急指挥部),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应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局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各局属单位、机关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在区委、区政府和杭州市交通运输局领导下,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指挥工作;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三防”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决定系统“三防”工作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带班值守、会商研判、下达指令等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三防”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局分管安全应急工作的局领导兼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日常工作;传达贯彻执行“三防”应急指挥部各项指令;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和各单位提供气象、水文等预警信息;指导、监督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应急抢险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设备、防汛物资等应急资源准备工作;编制、修订全区交通系统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演练;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值班值守、会商研判、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三)成员部门及职责。


局属各单位参照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做好本单位“三防”应急管理工作;公路中心、运输中心和各执法中队具体执行各项应急救援保障任务;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抢险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设备、防汛物资等应急资源准备工作;编制、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演练;及时反馈现场应急处置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带班值守、会商研判、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机关各科室负责做好值班值守、后勤保障、对外宣传、人员调配、效能监察、经费保障、科技信息化支撑、运力物资协调等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及职责。根据应急工作实际需要,“三防”应急指挥部可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抢险救援组、督查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分工落实“三防”应急各项任务。(详见《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指挥调度手册》)


三、预防预警


(一)监测预警。局指挥部应当加强对台风、汛情及雨雪冰冻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对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开展风险评估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及时接收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发布,局属各单位、执法中队应及时向管理对象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防汛和抗击雨雪冰冻工作。


(二)预防行动。局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时,各单位应及时检查本单位应急车辆、队伍、通讯、物资、装备的准备情况;检查所辖区可能受灾害影响区域的交通设施、重要点位准备情况,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四、应急响应


根据区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指令,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对应启动、调整、结束相应应急响应等级。遇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指令不一等特殊情况,以区应急指挥部指令为准。


根据影响范围和程度不同,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一)I、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I级响应时,总指挥主持会商;启动Ⅱ级响应时,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三防”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均需参加。


1.局安监科、行管科、建设科、法制科等业务科室要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分析台风、汛情、雨雪冰冻发展趋势,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做好与区应急指挥部对接联系,及时将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到位;负责与横向部门的沟通协调。


2.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局领导带班值守,做好后勤保障;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报送重要信息,保证24小时落实人员值守,及时收发上级有关指令、文件。


3.落实领导带班,相关业务科室参与,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强化信息网络保障,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和灾情情况,协助提供决策支持;负责与杭州市局和区应急指挥部联系沟通;负责信息收集和指令发布,每天6时、10时、15时前按照有关预案规定向区应急指挥部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信息。


(二)Ⅲ、Ⅳ级应急响应。“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局安监科、办公室、行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法制科及局属各单位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参加,提出抗灾工作意见建议,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


(三)调整和结束。收到上级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解除应急响应指令时,“三防”应急指挥部和各单位相应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相关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24小时内向局指挥中心报备。【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二)应急资源保障。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资源采取系统自备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优先调用系统自备资源。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装备、应急物资,动态更新基本信息数据库。有条件的,还应加强应急抢险基地建设。


(三)培训和演练。局属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应急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企业两个层面应急知识储备,并按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六、灾后恢复


(一)救灾。遭到毁坏的公路、航道、桥梁以及防灾抗灾专用通讯设施应尽快组织抢修并恢复功能。


(二)应急资源补充。针对应急实战中暴露出的应急资源短缺及物资消耗实际,及时补充完善。


(三)总结评估。每次灾害过后,各单位针对抗灾抢险各方面各环节进行分析评估,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以进一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局安监科牵头制定,经批准后实施。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时修订。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三防”应急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三防”应急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局“三防”应急指挥部或报请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区应急指挥部给予表彰;对在“三防”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局“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2021年08月23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我区洪水、台风、山洪、干旱、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障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灾减灾总目标,坚持早分析、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落实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充分发挥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织指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提升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能力。


(三)编制依据【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试行)》《杭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余杭区范围内洪涝台旱冰雪等自然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防范及应急处置。洪涝台旱冰雪灾害主要包括:江河洪水灾害、山洪灾害、内涝灾害、台风灾害、地质灾害、干旱灾害及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五)工作原则


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区防指


我区设立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省防指、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区防指指挥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区防指副指挥由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担任,区防指成员由承担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任务的区级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区防指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区防指报请区政府适当调整。


区防指职责:拟订防汛防台抗旱政策、法规和制度,组织制订江河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灾情,组织实施防汛防台措施,应急期间统一调控和调度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组织指挥协调抗雪防冻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地和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


区防指成员单位名单、职责及组成人员另行公布。


(二)区防指办


区防指下设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指办”),负责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区防指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林水局分管副局长、区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区住建局分管副局长、区气象局分管副局长、规资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区防指办职责:承办区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指导水旱灾害、冰雪灾害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负责抗洪抢险、抗雪防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必要时,受区防指指挥委托,区防指办可组织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


(三)区防指总值班室


区防指启动Ⅱ级(特殊情况下Ⅲ级)应急响应时,组建区防指总值班室,设在区应急指挥中心。除防指办外,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林水局、区气象局、区人武部、市规资局余杭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融媒体中心、国网余杭供电公司、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余杭大队派人员参加值班。


(四)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组


1.综合文秘组:负责综合笔杆子公文铺、简报信息等材料起草工作。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2.监测预报和风险管控组:负责风险监测、研判、提示、管控等工作。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林水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气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体局等参与。


3.舆情信息组:负责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开展舆情监测分析,组织发布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审核有关新闻稿件。该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旅体局等参与。


4.抢险救援组:承担较大以上洪涝台旱灾害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投入抢险救援,联系驻杭部队、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及应急救援等工作。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林水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国网余杭供电公司、余杭电信公司、余杭移动公司、余杭联通公司等参与。


(五)镇街指挥机构


各镇、街道(平台、管委会)设立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


(六)基层防汛组织


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要求,明确职责和人员,在区级防指和乡级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三、应急准备


进入汛期或冰雪灾害多发期,区防指成员单位、各级政府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洪水、台风、干旱、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及地质灾害等各类灾害性天气预报后,区防指成员单位及各级政府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灾害发展趋势,按照各自职责,落实人员物资,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隐患排查及整改,做好启动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监测预报预警


区气象局、区林业水利局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应加强对暴雨、洪水、台风、地质灾害、干旱、暴雪、冰冻的监测和预报,将结果报告区防指,并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应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成果报告区防指。


区气象部门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杭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按照职责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水利局实现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共享共用;面向公众联合发布有关灾害预警信息。


区林业水利局根据《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和权限,及时发布江河湖库洪水、山洪预警和干旱信息;水利工程险情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发布预警。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组织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按照职责向公众统一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定期会商制和日报制。在汛前、入梅、出梅、台风来临前、汛后组织定期会商,必要时根据防汛形势随时会商;汛期,气象部门每日一次,水利、自然资源部门每周一次向同级防指报告监测、预报、预警、调度信息,每周一分别报告上周天气情况、水雨情等和本周预报信息。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报送,为区防指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应急响应启动后,按响应行动规定报送。


五、风险识别管控


(一)风险识别


汛期,区气象局、区林水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城管局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行业(系统)开展会商研判,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区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镇街进行会商,识别和研判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区气象局、区林水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应分析行业(系统)的隐患风险,列出风险清单、提出管控要求并报区防指,由区防指统一向有关镇街、平台发送风险提示单。


(三)风险管控


镇街、平台根据风险提示单,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并报区防指。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督促地方落实管控措施,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交通管控等信息,实现风险闭环管理。


六、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事件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冰雪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冰雪应急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具体事件分级标准见附表有关内容。


(二)应急响应


洪涝台旱冰雪灾害事件发生后,灾害影响地区政府和防指应按照本地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上报。当发生本预案规定的事件时,区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具体应急响应行动要求按照附表有关内容执行。


(三)信息管理【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有关镇、街道报送区防指办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区防指负责人同意后,可向上一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报告。


4.区防指办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和市防指,并及时续报。


(四)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1.区防指根据洪涝台旱冰雪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区的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2.鉴于台风往往带来强风、高潮和暴雨,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台风、防汛应急响应。


3.区防指可视具体情况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具体情况按照附件3有关内容执行。


(五)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1.江河洪水


(1)属地镇街、水管单位按经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水利工程;


(2)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属地镇街、水管单位应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巡堤查险,其中西险大塘及南北湖堤防百米一人巡塘由区防指发布通知,属地镇街组织人员开展巡塘工作。必要时报区防指请求驻杭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3)当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区防指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单位,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滞洪区分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区防指、镇街、平台应做好物资装备、人员队伍抢险准备。


西险大塘防洪抢险工作按照《西险大塘余杭段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专业预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四岭水库防洪抢险工作按照《杭州市余杭区四岭水库安全应急预案》等专业预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


(4)滞洪区调度运用。区防指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适时决定做好北湖、南湖滞洪区启用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分洪设施的启用和无闸分洪口爆破准备;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方案规定的条件时,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由区防指批准下达命令实施分洪。


(5)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以确保大中型水库、重要堤防为主要目标,全力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参照《东苕溪特大洪水紧急分洪实施方案》和《东苕溪特大洪水紧急分洪人员转移预案》。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区防指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非常滞洪区使用。超标准洪水发生时,北湖、南湖滞洪区已启用,青山水库、四岭水库、水涛庄水库均达到防洪高水位,东苕溪流域全线超保证水位。为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根据《东苕溪特大洪水紧急分洪实施方案》,有序进行非常滞洪区的分洪。中、北苕溪紧急分洪时序为:潘板圩区(3980万方)、澄清圩区(2880万方)、张堰圩区(1227万方)、永建圩区(含仇山圩、新北塘圩,16064万方);南苕溪紧急分洪时序为:永建圩区(含仇山圩、新北塘圩,16064万方)、七里圩区(400万方)。若东苕溪余杭站、瓶窑站未达到紧急分洪水位,西险大塘发生重大险情,并预计无法控制时,则可就近选择非常滞洪区紧急分洪,以利于西险大塘险情处置。具体分洪工作按照《东苕溪特大洪水紧急分洪实施方案》实施。


全力做好人员转移。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技术措施基本上已用完,而重点工作是及时进行人员转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永建、潘板、澄清、张堰等圩区按照预案,有序组织人员转移工作;小流域山洪危险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接到转移命令后,由当地镇、村组织人员转移;城区和平原地区内涝造成受淹的,及时转移至公共避灾场所,来不及转移的可暂时转移至坚固建筑物上层,联系等待救援。


2.台风灾害


(1)区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发布台风预报信息及预警信号,报告区防指成员单位和属地镇街;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部署防御台风各项准备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按预案进岗到位。


(2)区气象部门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台风暴雨量级和雨区预报,水文部门应根据气象部门的降雨预报,及时作出江河洪水预报;各防指成员单位、镇街平台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区防指发布防台风动员令,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视情况关闭旅游景区、山区农家乐景区。


(3)台风可能经过或严重影响的地区,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梯次转移。


(4)必要时,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停运和封闭交通道路等措施。


3.山洪灾害


(1)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时,有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应对行业、辖区内做好防范山洪灾害预警宣传工作,做好山洪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2)山区小流域降雨量触发山洪灾害预警警报后,林水、气象部门应立即向区防指报告,并同时向当地镇街政府通报;区防指收到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镇街和单位发出警报;镇街政府和有关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立即进行研究,对危险区域作出评估,立即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3)山洪灾害发生后,区防指组织林水、自然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4)若山洪灾害引发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造成堰塞湖,区防指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灾害扩大。


4.城市内涝


(1)当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时,有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应及时开展排涝设施、排水管网、城市低洼地区、过街地道等设施检查,做好应急排涝准备工作。


(2)内涝灾害发生后,区林水局应当加强水利工程调度,有效降低内河水位,区城管局、属地镇街应当及时调度大功率移动排涝设备,开展城市低洼积水地区、下穿隧道等易涝积水点的排涝抢险,尽快排出涝水,恢复生活生产秩序。


(3)区防指组织应急救援抢险,实施危险区域、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进行临时安置。


(4)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好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压力。


5.水利工程险情


(1)当出现水利工程险情(堤防决口、水库溃坝、水闸垮塌等)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东苕溪干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小(二)型以上水库溃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和市防指。


(2)区防指负责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理,及时向影响区域发布预警,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并实施交通管控。


(3)区防指全力组织抢险,区林水局提供技术支持,当山塘水库、水闸垮塌、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险情,区防指会同区林水局派出技术专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


(4)加强险情判断,必要时做好弃守准备。


(5)应当地防指请求,上级防指组织协调、调动防汛抢险物资和救援力量。


6.干旱灾害


(1)区林水局、区气象局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上报区防指,掌握旱情变化情况。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2)分析水资源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调度和用水管理。


(3)采取开源节流、限水调水、应急送水,实施跨流域(区域)引调水等措施。


(4)条件许可时区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7.雨雪冰冻灾害


(1)当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雪、低温、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时,有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应对行业、辖区内做好抗雪防冻预警宣传工作,做好抗雪防冻准备工作。


(2)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交通、公安部门负责城区以外公路的除冰、除雪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引导撤离安全行驶;城管部门、各镇街和相关单位做好城区道路的清扫工作;区林水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林业、农作物的防冻指导工作。其他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负责做好有关工作。


8.地质灾害


(1)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地质灾害预警后,有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应对行业、辖区内做好防范地质灾害预警宣传工作,预警监测人员开展地质灾害巡查。


(2)发生地质灾害前兆,巡查人员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镇街政府和有关单位得到警报后,迅速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识,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避让,开展抢险救援。


(3)地质灾害发生后,区防指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灾害扩大。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六)抢险救援


各镇街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援工作,当本地区抢险救援队伍或物资不足时,可请求区级防指支援;需跨镇街调拨物资装备和队伍的,由区级防指统一调度。重大灾害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设立统一的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根据灾害预报、灾害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向可能受灾重点地区预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


区防指统筹协调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组织专家支援地方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区防指要求,区人武部、驻地部队组织所属民兵、武警、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区防指统一指挥消防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等力量参加抢险救援。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一般及以上灾害的抢险和应急救援,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区林水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住建句、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立足抢早抢小、抓早抓小,组织、督促、指导行业(系统)的抢险救援工作。


(七)信息报送


区防指应及时向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报告防御工作动态;必要时,采用应急信息专报形式向区领导报告洪涝台旱重要信息、风险隐患研判及防御工作情况。


区防指负责归口报送和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各类信息,统一发布灾情险情,较大以上灾害事故信息30分钟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送区防指。


应急响应结束后,区气象局、区林水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城管局等成员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主要特征性数据等基本情况报送区防指,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在3日内将总结报送区防指。


(八)信息发布【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2.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防御动态等信息,由区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部队的,由部队有关部门审核。


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局部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等有关信息,由镇街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同时报区防指备案。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上级防指。


七、灾后处置


(一)灾后救助


洪涝台旱冰雪灾害发生后,各级地方政府和防指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防汛防台抗旱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和《杭州市余杭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灾后救助工作。


(二)调查评估


洪涝台旱冰雪灾害发生后,由区防指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洪涝台旱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评估报告并报区政府。


(三)征用补偿


1.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物资,应当及时归还并适当补偿;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2.根据区防指防洪抗旱调度指令,对启用滞洪区及非常滞洪区、水库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库因抗旱保水影响正常效益发挥的,有关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补偿。


(四)恢复重建


1.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和防指应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2.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水毁工程,应作为应急抢险工程,简化流程,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3.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工作评价


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区信息化建设规划,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区防指成员部门资源、实现上下级应急管理调度指挥,建成余杭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平台,保障信息安全畅通,提高预警预报和应急指挥能力。


2.通信管理部门应将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通信保障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确保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应急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二)资金保障


1.应急抢险及救助资金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涝台旱冰冻的工程修复以及受灾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


2.应急、财政、发改、水利、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做好救灾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使用。


(三)宣传发动


1.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的责任。


2.汛期、旱季或雨雪冰冻易发期,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


3.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工作。在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四)物资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2.区防指、区防指成员单位及各镇、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应当按照当地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需要储备物资,针对当年物资消耗情况,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重要水库、水闸、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3.各有防汛防冻抢险救灾应急保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相关的抢险物料、救生器材和抢险机具等防汛防冻抢险救灾物资的来源,以备应急用。


(五)应急抢险队伍


1.应急抢险队伍组建应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队伍相结合,实行军(警)民联防。防汛防台抢险队伍必须在每年汛前组织好,要求人员精干、组织严密、责任分明。


2.应急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汛前防汛指挥部要主动与人武部门联系,通报防御方案和防洪工程情况,明确部队防守任务和联络部署情况。


九、监督管理


(一)预案管理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区防指办备案。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报区防指批准执行。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水闸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区防指办备案。


当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由区防指办组织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区防指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习。


(二)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前发《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防汛防台抗旱抗雪应急预案>的通知》(余政办〔2008〕156号)同时废止。


十、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6.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8.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9.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10.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11.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12.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13.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14.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机构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取河道水、后用水库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湖州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021年04月01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 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 或者避免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 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 象法》《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 规和《湖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 亡、重大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本市以外发生的,可能对我市人员进出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严重 影响的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公众健康 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属地为 主,部门分工负责,强化信息共享,注重统筹协调,加强资源整 合,形成应对合力。


强化基层,提高能力。发挥基层力量,认真抓好农村、社区、 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措施,提高基层 防灾避灾能力。


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 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提高科 学应对水平。


 1.5 工作重点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市场商品物资供应和价格稳定; 保障电力供应和通信安全畅通;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保障农林业作物生产安全、企业生产安全;保障城乡建筑、市政 设施、重要公共设施等易损工程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信息知情权, 稳定公众情绪,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舆论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领导机构


湖州市减灾委员会作为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 灾害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雨雪 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1 市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


副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气象 局局长(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副指挥)。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 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综合执 法局、市大数据局、市红十字会、市气象局、市银保监局、市城 市集团、市交通集团、市产业集团、湖州电力局、电信湖州分公 司、移动湖州分公司、联通湖州分公司、铁塔湖州分公司、石化 湖州分公司、石油湖州分公司、湖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高速 交警湖州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慈善总会、市保险协会等部 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2.1.2 市指挥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防御 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下设监测预警、交通运输 保障、民生保障、生产保障、应急救援、新闻报道和后勤保障七个应急响应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


(1)监测预警组:由市气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负责雨雪冰冻 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灾害预警信息。 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公室要求 做好相应工作。


(2)交通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轨道中心、市交通集团、高速交警湖州支队等部门组 成。负责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确保畅通; 协调落实客运站、停靠船舶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各 单位按各自职责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 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3)民生保障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 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集团、湖州电 力局、电信湖州分公司、移动湖州分公司、联通湖州分公司、铁 塔湖州分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水、电、气、油等必要生活物资 保障和通讯等安全运行。负责在校学生、养老机构等安全及基本 生活保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生活免受影响。负责向指挥部 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4)生产保障组:由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市 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 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农业、林业、企业、旅游景区等防御雨 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救灾恢复生产。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 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5)应急救援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 健康委、湖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组成。 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向 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相 应工作。


(6)新闻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新闻传媒中心、市 新闻办、市网信办等部门组成。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 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工 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7)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 局等部门组成。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物资的保障 和监管。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办 公室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2.1.3 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 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市指挥部上报 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市委宣传部: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 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市指挥部办公室共同拟定防 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实施市指挥 部的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网 上舆论引导;组织宣扬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抗灾自救的典型事迹。


(2)市新闻传媒中心: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雨雪冰冻 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气象预报、预警信 息、灾情信息),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必要时提请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增加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维护社会稳定;承担重点物资紧急调运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铁 路运输保障工作;指导电力企业做好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救 援供电保障工作。


(4)市经信局:协调指导企业防御和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指导、协调和督促市级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通信 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调配应急机动 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 物资的生产。


(5)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防御雨雪 冰冻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极端天气时停课等 应急措施;指导学校开展雨雪冰冻防御和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工作。


(6)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 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期间,协 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7)市民政局:指导监督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临 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引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参与防 灾、救灾、减灾活动。


(8)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保 障工作。


(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指导因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 预警、应急技术支撑、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工作;指导林业气象 灾害防御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10)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灾害影响期间灾区环境污染情况 监测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议。


(11)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 建筑工地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绿 化除雪除冰行动,指导相关企业对受损供气供水管网进行抢修。


(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维护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运输 秩序,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配合受灾地区 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 障;组织公路、水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 船舶的通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 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高速公路通行、养护管理;组织开展 内河水上搜救;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13)市水利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工程等防御雨雪冰冻和灾 后恢复工作。


(14)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雨雪冰冻防御和灾后农业救 灾恢复生产;负责市级农作物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 排;监督、指导农家乐、民宿防御雨雪冰冻灾害;负责农业灾情 调查核实。


(15)市商务局: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协调应急成品油保障;负 责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和调用。


(16)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 配合灾区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 疏散工作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开展防灾知识宣传。


(17)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 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雨雪冰冻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卫 生部门和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 生和流行。


(18)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雨雪冰冻灾害 应急处置工作;联系、协调驻湖部队、武警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的 有关事宜;组织协调灾害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监督、 指导危化、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19)市国资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企业参与重要物资 保供和抗灾救灾工作;参与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


(20)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和保障食品、产品质量安全;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灾区市场价格监督和检查,打击价 格违法行为,保持灾区市场稳定。


(21)市体育局:负责公共体育设施、体育经营活动和体育 行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体育活动和体育系 统单位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22)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灾害影响期间城市环境、市容等 监督管理工作。


(23)市大数据局:组织、协调雨雪冰冻应急救援公共和专 业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雨雪冰冻抢 险救灾工作的大数据支撑。


(24)市红十字会: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及时 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 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灾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25)市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 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负责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 和评估工作,为市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 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会同宣传、新闻主管部门开展 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6)市银保监局:督促保险公司做好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 后的理赔工作。


(27)湖州军分区:组织指挥所属民兵分队参加抢险救灾; 办理市政府提出的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协助 做好担负抢险救灾任务部队的相关保障和宣传报道工作。


(28)市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抢险救灾, 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 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29)高速交警湖州支队:负责做好高速公路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交通管理工作,按照程序对外发布高速公路路况信息,及时 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和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30)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做好灾害影响期间消防安全管 理、隐患排查和灾情救援工作。


(31)市城市集团:负责做好受损供水管网以及区域内受损 供气管网的抢修。


(32)市交通集团: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城乡 公交保障工作及相关企业防御雨雪冰冻天气工作。


(33)市产业集团:协助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做好景区景点以 及相关企业单位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


(34)湖州电力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位用电的供应;及 时组织受损电力设备设施的抢修,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 民生活用电,尽快恢复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35)电信湖州分公司、移动湖州分公司、联通湖州分公司、 铁塔湖州分公司:负责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 传递工作,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36)石化湖州分公司、石油湖州分公司:负责做好应急所 需的油品保障。


2.2 指挥部办公室


2.2.1 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 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市气象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综合 协调和日常工作。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雨雪冰冻灾害的日常 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全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 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市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灾害及 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工作简报;


(4)负责建立市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机制, 督促检查、协调联络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 应急工作,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 问题;


(5)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


(6)负责收集整理成员单位上报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和 灾情动态,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并及时通报;


(7)负责拟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 案及内容,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调查评估工作;


(9)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咨询机构 依托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家咨询机构,主要参与雨雪冰冻灾害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 和处置评估等工作,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 建议。


2.4 区县应急机构 各区县政府应设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市指挥机 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防御雨雪冰冻 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3 灾害分级 按照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 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3.1 特别重大(Ⅰ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 的,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 2 个以上区县级行政区域范围积雪深度在 30 厘米以上,或持续 3 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 20 厘米;或者监测或预 报 2 个以上区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 20 毫米以 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 3 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 2 个以上区县 级行政区域范围日最低气温在零下 10℃以下。


(2)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30 亿元以上。


(3)造成市内高速公路网中断,经抢修 48 小时无法恢复通 行;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中断,火车站列车无法正常运行。上述情 况致使市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市域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市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市电网减供负荷达 30% 以上,对全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全市大范围交通、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 本生活必需品短缺,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需要省或市政府组织协调应急 处置的。


 3.2 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 的,为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 2 个以上区县级行政区域范围积雪深度在 20 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 2 个以上区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出现雨 淞、冰凌直径在 10 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 2 厘米以上;或者 监测或预报 2 个以上区县级行政区域范围持续 2 天以上日最低气 温在零下 8℃以下。


 (2)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10 亿元 以上、30 亿元以下。


(3)造成市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经抢修 24 小时无法恢复通车;或者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火车站大 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上述情况致使市内或与市外交通运输受 阻或中断情况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市域内,产生重大社会 影响。


(4)造成市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市电网减供负荷达 20%以上、30%以下;或一个区县电网减供负荷达 90%以上,对工农 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全市较大范围的交通、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 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 影响。


(6)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市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3.3 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 的,为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持续 2 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 10 厘米;或者 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 5 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 1 厘米以上。


(2)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 上、10 亿元以下。


(3)造成市域内高速公路或国、省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者 严重影响铁路、公路运输秩序,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 消。上述情况致使本市境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 客滞留在城市,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市域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 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市内交通、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6)其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需要市政府应急处置的。


3.4 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 的,为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在 10 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 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


(2)造成 1 人以上、3 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1 千万元 以上、1 亿元以下。


(3)造成某一区县级行政区域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 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某一区县级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破坏,引发停电事 故,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某一区县级行政区域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 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 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需要区县级政府应急处置的。


4 预警和预防机制


4.1 监测预警


(1)气象部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 过各种媒体发布低温报告、降雪程度和路面结冰等预警信息。具 体按照《湖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实施。


(2)电力、交通、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 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做好雨 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报 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3)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的正 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汇总和分 析研判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各 成员单位。


4.2 预警预防行动


每年 12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0 日为本市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 键期。遇有特殊情况,市指挥部视情宣布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 期提前或者延长。


(1)在防御关键期,各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建立 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主要做好雨雪冰冻天气气象监测、预警 信息收集;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农林渔业等影 响信息收集;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评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 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成员单位;检查、督 促、协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传达市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2)电力、交通、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商务、 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 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雨雪冰冻 灾害防御措施。


(3)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 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 能造成的损失。


4.3 预警支持系统 加快全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灾害信息 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属地为主、条块结 合、分级响应”原则,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性质、级别和影响程 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5.1.1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Ⅰ级、 Ⅱ级、Ⅲ级)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市指挥部迅速启 动本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 作。并向省政府及有关省厅部门和周边市报告或通报情况。


(1)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 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 报意见,应急、公安、交通、电力、通信、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分析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市指挥部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 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市委、 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部署雨雪冰冻 灾害防御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传达市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 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报告市指挥部领导,并上报市 委、市政府,通报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技术指导,调配 抢险物资,联系湖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通 过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防御 灾害的工作情况。


(3)灾害发生地的各区县指挥部由本级总指挥或党委、政府 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市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雨雪冰冻灾害 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 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道路交通主干道、 铁路、航道以及电网、通信、供水、供气管网、地质灾害隐患点 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雨雪冰冻围困群众。 及时将雨雪冰冻灾害情况报上级指挥部办公室。


5.1.2 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雨雪冰冻灾害,灾害发生地各区县政府迅速启动相 应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本地区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区县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 做好雨雪冰冻灾情汇总。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发展趋势和灾害 影响情况,掌握重要信息。必要时,市指挥部召集主要成员召开 分析会商会,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市委、市政府,通报 成员单位。市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视情给予应急支援。


5.2 分类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根据雨雪冰冻天气所造成的影响和灾 害类别,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 响应行动。 气象部门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气象保障服务,在启动本预案 的同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保障行动方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单位负责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旅客大量滞 留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交通运输保障行动,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电力、通信等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电力供应、通 信传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 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经信、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 引起的工业、农业、林业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 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公安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道 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与保障,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供水、供气等公共 设施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 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其它种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 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视情况启动相 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5.3 先期处置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 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 好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 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 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4 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Ⅱ级、Ⅲ级) 发生后,受灾地政府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 2 小时内将本地区 的初步灾情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 本行业受灾情况,在 2 小时内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各地区、各 行业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5.4.1 气象信息 当监测出现或预报持续积雪深度超过 10 厘米;或者监测或预 报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 5 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 1 厘米以上。气象部门应在 1 小时内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2 交通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市内交通、铁路等场站、运输线结冰、 积雪,引起交通受阻或中断,交通、公安等部门应于事发 2 小时 内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3 公共设施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供电、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出现线 路结冰、受损等情况时,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在 2 小时内向市 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4 农林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使农业、林业、渔业等农业生产受到影响, 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5 其他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使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行业 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5 指挥协调


5.5.1 启动预案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 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市政府或市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5.5.2 应急处置


(1)气象信息监测 气象部门继续加强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市 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2)交通运输畅通 交通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迅速组织力量对因遭受雨雪冰 冻灾害中断的国省道和高速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 交通大动脉的畅通;建设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 行动,路长制责任单位对责任路段迅速开展除冰雪行动,确保城 市主要道路的通行;高速交警部门与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 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视情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 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高速公路人员和物资运输的 正常进行。交通、交警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清除公路积雪,加强设 施维护,组织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道路 运输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清除客运站场积雪,确保客运班车正常营 运。港航部门加强辖区水路和运输的管理,确保辖区内人员、物 资等运输的安全畅通。


(3)能源物资供应 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外联系、横向协调 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供电、发电、石化(石油)等能源企业, 全力保障能源物资的供应。


(4)基本生活供应 商务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 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建设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 用气的正常供应。


(5)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电力、建设、通信等部门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采 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基本功能,最大 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


(6)医疗卫生救护 卫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机构的救护力量,对因灾受伤的人员 进行医疗救护,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 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防止灾后 疾病流行。


(7)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要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人员 大量滞留的交通枢纽治安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


(8)人员转移安置 各级政府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管 理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因雨 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 基本生活保障。


(9)部队力量支援 驻湖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要积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组织部队官兵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 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动用驻湖部队支援地方抢 险救灾,由地方政府提出需求,通过同级军事机关按规定程序办 理,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


(10)次生灾害防御 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强监测、管理和巡 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 地质灾害、管网爆裂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5.5.3 扩大应急 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市指挥部指挥、调 用全市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驻湖部队、省驻湖 单位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级预案或市内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时,市 指挥部或市政府迅速报请省政府及有关省级部门,给予指导和应 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或协调周边地市给予支援。


5.6 社会动员 各级政府迅速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必要时,可 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5.7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 雨雪冰冻防灾救灾等信息,由市指挥部审核和发布;涉及雨 雪冰冻灾情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审核和发布。 雨雪冰冻防灾救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区县级以上雨雪冰冻 灾害应急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 对市内有重大影响的雨雪冰冻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 损失等消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 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交通(含城市公交)等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 热线和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市指挥部办公 室协调有关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统一发布。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以及电信、移动通讯 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雨雪冰冻信息及时以播发、刊登和短 信形式发布。


5.8 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 府或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救济救灾 各级政府和商务、应急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 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 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 题。具体按照《湖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2 医护治疗与卫生防疫卫生部门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 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雨 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 防止灾后心理障碍的产生。


6.3 基础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建设、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 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 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6.4 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 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 重建。


6.5 保险理赔 银保监局督促保险公司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 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 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和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 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 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驻湖部队、市武警支队支援雨雪冰 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行动的力量调用,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组织 实施。


7.2 资金保障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 照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原则,分级负担。


7.3 通信保障 市经信局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具 体按照《湖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7.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 输和车辆调配,具体按照《湖州市突发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 障行动方案》组织实施。


7.5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灾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 时供电。


7.6 物资装备保障 各级政府和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建设、电 力等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 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 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7.7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 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 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7.8 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和应急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避险)场所,设 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 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7.9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 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具体 按照《湖州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和有关方案 组织实施。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与演练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 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 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 置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 急人员的素质。


(3)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雨雪冰冻灾 害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不 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抢险队伍要针对当地易发的险情开展专项 应急演练。


8.2 调查评估


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 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 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市政府。


9 责任与奖惩


公民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参加雨雪冰冻应急救援工作期间, 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 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 奖励。对因职责范围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雨雪冰冻应急 救援工作迟缓、不力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依法提 请追究刑事责任。


10 附则


10.1 名词说明 所有气象数据为气象观测站观测数据,或气象台站预报数据。 道路结冰是指等级公路结冰。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 本数。


10.2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 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 各区县政府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报上级政府备案。


10.3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10.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湖州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09〕4 号)同时废止。



界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雨雪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2021年02月09日


为有效应对暴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和应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城市道路交通及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本着善谋善成,实干实效的原则,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2021年雨雪恶劣天气应急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特成立以市委办副主任、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宏伟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雨雪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工程管理处,由市政工程管理处刘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工作部署。


二、分工及职责划分


1.市容颍南中队、城市控违颍南中队:颍南片区,责任人:王军;


2.市容东城中队、城市控违东城中队:东城片区,责任人:李帅;


3.市容西城中队、城市控违西城中队:西城片区,责任人:李富准;


4.渣土中队:调度渣土公司车辆和装载机,责任人:张永鑫、王丹;


 


5.环卫处:城区主干道,责任人:黄洪德;


6.园林处:城区内公园、游园、广场,责任人:张洪飞;


7.市政工程处、路灯所:五座下穿涵(界临郸、界黄路、界光路、东旭路、光武大道)及东升路大桥、沙河大桥,责任人:刘飞;


8.应急队:乡镇控违及局机关,责任人:范建光


9.局机关:后勤保障及工作协调,责任人:李雨生


三、工作要求


(一)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在恶劣天气来临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各行动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包括天气预报及有关部门的相关通知,以便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强化值班应急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随时做好应急准备,所有人员应保持手机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恶劣天气,及时调度,迅速出击,解决难点,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落实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根据情况及时充实配备行动人员和应急设备。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一旦遭遇恶劣天气,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和信息互通,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展开应急处置工作,着力在保持道路畅通。同时,各有关单位要把必备的铁锨、洋镐等应急抢险工具配备齐全,并做好人员安全防护工作。


(四)压实责任严格监督。局督查考核股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消极,行动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推动不力、进度滞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且造成后果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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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求,为切实做好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组  长:贺华勇


副组长:李  智、才  源、吴建红、陈  越


组  员:各科室长、各园区主任、服务外包单位负责人


应急突击队:各园区、服务外包单位成立应急突击队


二、指导思想


树立“抗大寒、防大灾,打持久战、攻坚战”的思想,总结以往在抗击暴风雪、防冻除雪方面所取得的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区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到“四保”,即“保过江通道、保交通要道、保重点敏感地段、保交通立交桥”,确保全区平安稳定。


三、责任分工


组长贺华勇主任全面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班子成员负责联点园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中心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联系配合秀峰公园。


生产科:负责总体调度,负责联系配合月湖公园。


技术科:负责联系配合社区公园。


督查科:负责全区路段的巡查工作,负责联系配合青竹湖片区。


管理科:负责全区路段的巡查工作,做好古树名木防寒防冻处理,负责联系配合风光带。


采购科: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科室、各园区密切关注天气和气温变化,加强巡查力度,重点对主次干道、公园景区、游道两侧高大乔木的巡查,确保及时排除大型乔木断枝的隐患,随时掌握辖区范围内的绿地植物及设施设备情况,及时清理树木丛中的堆物杂物,清除枯枝败叶、死危树等,对有倾斜隐患、支撑不稳定的植物,及时进行加固支撑,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防寒防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提前做好常绿植物保暖工作,尤其对新种植物和耐寒性比较差的植物应采取包裹包扎,做好树木刷白、灌足防冻水等有效措施,确保绿化植物顺利过冬。


2、加强调度,落实责任


强化各科室、园区应急调度,建立信息网络,层层落实责任。各科室、园区要加强路段督查工作,确保路段各项管养工作落实到位。维护作业人员必须着园林工装,严格按照园林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确保安全作业。


五、工作措施


采取主管领导负责制,一个科室对接一个园区,每个园区要组建10人突击队,把所有维护人员分为两组,轮流值班,做好值班工作,所有人员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处置设施破损、树木倒扶、110接警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队长为主任和副主任,安排好交通工具、应急处突工具及备用物资。如遇冰冻冰雪恶劣天气,发现险情,突击队在半个小时内赶到指定地点进行排险应急处置,15分钟电话汇报,60分钟内书面材料报告,所有工作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如有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请各部门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强化工作举措、加强人员保障,重点开展“防、扫、清”,确保我区园林绿化紧急应对处置效果到位:


1、加强防冻工作。重点是“五纵五横、街角花园、创人民满意公园”新栽种植物的防冻保护工作。


2、加强扫雪工作。重点是公共绿地、公园游步道的抗冰除雪工作。


3、加强清障工作。重点是道路绿化带等断枝、倒树的及时清理工作。


4、加强安全工作。重点是作业车辆、人员安全;公园游乐场馆和设施安全等。


5、加强信息报送。从应急预案发布起,每天下午3点前将各园区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和相应图片报送生产科。


六、物资安排


每个园区要求保证两台应急处突车辆,50把铲子、30把锄头、30个扫把、1把油锯、10把手锯、30根竹竿、融雪剂0.5-1吨、工业盐1-2吨、麻袋300-500个等,各园区准备好所有应急物资,随时待用。



路桥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021年09月18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全面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或避免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台州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台州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路桥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区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区与外地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区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这条主线,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坚持快速反应、有效应对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监测、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坚持立足基层、依靠群众的原则。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发挥基层力量,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


2  灾害分级


按照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和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2.1  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凡出现以下雨雪冰冻天气或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3个以上镇(街道)范围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3个以上镇(街道)范围雨淞、冰凌直径在2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主城区日最低气温在零下10℃以下。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20亿元以上。


(3)路桥境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区电网减供负荷达30%以上,对全区乃至全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全区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全区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5)其他严重社会影响,需要省、市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2.2  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凡出现以下雨雪冰冻天气或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3个以上镇(街道)范围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或者3个以上镇(街道)范围雨淞、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者主城区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在零下8℃以下。


(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


(3)路桥境内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经抢修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导致市区内外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情况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路桥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区电网减供负荷达20%以上、30%以下,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全区较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全区较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6)其他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市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2.3  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凡出现以下雨雪冰冻天气或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1)1个以上镇(街道)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或者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


(2)造成2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境内国省道严重受阻或中断,致使市区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全区部分地区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6)其他较大社会影响,需要区政府应急处置的。


2.4  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凡出现以下雨雪冰冻天气或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1)1个以上镇(街道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者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


(2)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境内公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引发停电事故,对当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主要镇(街道)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需要相关镇(街道)应急处置的。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各地应急机构等组成。


3.1  领导机构


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区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路桥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1.1  区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区气象局局长(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副总指挥)


成员:区应急办、区气象局、区人武部、区武警中队、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市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林局、区卫计局、区旅游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供电局、区新闻信息中心、区广电中心、区电信分局、中国移动路桥分公司、中国联通路桥分公司等相关负责人组成。


3.1.2  区指挥部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3.1.3  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区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区应急办:负责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督促、检查区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军队、武警参与地方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


(2)区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负责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为区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3)区人武部:组织指挥部队、民兵预备役官兵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区政府提出的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协助做好路桥境内参加抢险救灾部队的相关保障工作;会同宣传、新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4)区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5)区委宣传部:负责会同区指挥部办公室共同拟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实施区指挥部的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引导。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6)区发改局: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等监测,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商品价格,维护社会稳定。


(7)区经信局:负责协调企业防御和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指导企业做好民工合理流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及时指挥、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8)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9)区公安交警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区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雨雪冰冻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10)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区雨雪冰冻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指导灾区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11)区财政局: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2)区住建分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和风景区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以及受损供气供水管网的抢修。


(13)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运输秩序,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配合受灾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公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14)区农林局:负责农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区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组织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做好抗灾救灾油料安排;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负责林业、果树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果树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区级抗灾林木花卉种子种球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林特产业灾情调查核实。


(15)区卫计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雨雪冰冻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卫计部门和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6)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疏散工作,开展防灾知识宣传。


(17)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因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


(18)区供电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尽快恢复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协调相关电力企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联系国家、省、市电监会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有关事宜。【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9)区新闻信息中心、区广电中心: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区通信部门:做好通信设施维护和检修,保障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通信网络正常运行;必要时,调派应急通信设备和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21)其他有关部门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3.2  综合协调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3.2.1  区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区指挥部办公室成员由区应急办、区气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农林局、区住建分局、区民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办主任、区气象局局长兼任,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实施气象、交通、电力、农林、住建等主要成员单位的联合办公。


3.2.2  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雨雪冰冻灾害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区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工作简报;


(4)建立区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机制,督促检查、协调联络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6)收集整理成员单位上报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和灾情动态,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并及时通报;


(7)拟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及内容,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新闻发布工作;


(8)组织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调查评估工作;


(9)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  专家咨询机构


依托区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家咨询机构,主要参加雨雪冰冻灾害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和评估等工作,为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3.4  各地应急机构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实际情况设立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4  预警和预防机制


4.1  监测预警


(1)气象部门加强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低温报告、降雪程度和路面结冰等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号按照《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实施。


(2)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防范工作,并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


(3)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2  预防行动


每年12月至次年3月为本区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遇有特殊情况,区指挥部视情况宣布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提前或者延长。


(1)在防御关键期,各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主要做好雨雪冰冻天气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农林渔业等影响信息收集;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评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成员单位;检查、督促、协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传达区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2)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


(3)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3  预警支持


加快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升级、改造,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性质、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5.1.1  特别重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发生或预报将有特别重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区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区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按规定上报市政府,视情况向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和周边区(市)提出支援请求。


(1)区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各有关部门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区指挥部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部署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工作。


(2)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传达区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报告区指挥部领导,并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技术指导,调配抢险物资,联系武警支援灾区抢险救灾;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灾害的工作情况。


(3)灾害发生地的镇(街道)指挥部由本级总指挥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雨雪冰冻围困群众。及时将雨雪冰冻灾害情况报上级指挥部办公室。


5.1.2  较大、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Ⅲ级、Ⅳ级)


发生或预报将有较大、一般雨雪冰冻灾害,灾害发生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本地区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做好雨雪冰冻灾情汇总。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发展趋势和灾害影响情况,掌握重要信息。必要时,区指挥部召集主要成员召开分析会商会,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成员单位。区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视情给予应急支援。


5.2  分类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根据雨雪冰冻天气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在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气象部门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气象保障服务,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旅客大量滞留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交通运输保障行动,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电力、通信等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电力供应、通信传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农林管理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农业、林业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与保障,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住建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其它种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视情况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5.3  先期处置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4  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Ⅱ级、Ⅲ级)发生后,受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1.5小时内将本地的初步灾情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1.5小时内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各地、各行业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5.4.1  气象信息


当监测出现或预报将有4个以上镇(街道)日平均气温≤0℃,或最低气温≤-5℃,或有积雪、冻雨、雨淞和道路结冰时,气象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2  交通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区内交通运输线结冰、积雪,引起交通受阻或中断,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应于事发2小时内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3  公共设施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供电、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出现线路结冰、受损等情况时,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4  农林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使农林等农业生产受到影响,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5  其他信息


因雨雪冰冻天气,使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5  指挥协调


5.5.1  启动预案


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区政府或区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5.5.2  应急处置


(1)气象信息监测


气象部门继续加强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区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2)交通运输畅通


交通部门和公路经营单位迅速组织力量对因遭受雨雪冰冻灾害中断的国道、省道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的畅通;建设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市内道路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交警部门与交通、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视情况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公路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


(3)能源物资供应


经信、供电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外联系、横向协调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供电、发电、石化(石油)等能源企业,确保煤炭、电力、油料等能源物资的市场供应。


(4)基本生活供应


发改部门加强居民必需生活品市场价格等监测,必要时,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确保价格稳定。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建设规划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5)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电力、建设、通信等部门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


(6)医疗卫生救护


卫计部门迅速组织医疗机构的救护力量,对因灾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护,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防止灾后疾病流行。【更多免费素材,微 信lbgzkf1】


(7)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人员大量滞留的交通枢纽治安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


(8)人员转移安置


各级政府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9)部队力量支援


驻路武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要积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组织部队官兵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动用驻路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由地方政府提出需求,通过同级军事机关按规定程序办理,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具体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建立浙江省应对突发事件军地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10)次生灾害防御


公安交警、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加强监测、管理和巡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地质灾害、管网爆裂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5.5.3  扩大应急


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区指挥部指挥、调用全区各地、各部门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驻路部队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级预案或区内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进一步扩大,区指挥部迅速报请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或协调兄弟县(市、区)给予支援。


5.6  社会动员【更多免 费素材,微信lbgzkf1】


各级政府迅速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5.7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由区气象部门发布。


(2)雨雪冰冻防灾救灾等信息,由各地指挥部审核和发布;涉及雨雪冰冻灾情的,由各地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3)雨雪冰冻防灾救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或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对区内有重大影响的雨雪冰冻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


(4)交通(含城市公交)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区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电信114或手机短信平台统一发布。


(5)报刊、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以及电信、移动通讯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相关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形式发布。


5.8  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区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  后期处置


6.1  救济救灾


各镇(街道)和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具体按照《台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2  医护治疗与卫生防疫


卫计部门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救助,防止灾后心理障碍的产生。


6.3  基础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建设、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6.4  灾后重建


受灾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5  保险理赔


各保险企业做好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保障


镇(街道)和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7.2  资金保障


区财政部门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具体按照《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组织实施。


7.3  通信保障


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具体按照《台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7.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具体按照《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组织实施。


7.5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灾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6  物资装备保障


镇(街道)和区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建设规划、电力等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7.7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具体按照《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治安维护应急行为方案》组织实施。


7.8  避灾场所保障


镇(街道)和民政、建设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7.9  医疗卫生保障


卫计、农林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具体按照《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为方案》组织实施。


8  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与演练


(1)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2)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3)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抢险队伍要针对当地易发的险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8.2  调查评估


区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区政府。


8.3  奖惩


对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抗灾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附录


建立健全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应急机制。区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为方案名录如下:


(1)雨雪冰冻灾害气象保障应急行动方案(区气象局牵头负责制定);


(2)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旅客滞留应急处置及交通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制定);


(3)雨雪冰冻灾害电力设施恢复及电力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区供电局负责牵头制定);


(4)雨雪冰冻灾害通信设施恢复及通信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区经信局负责牵头制定);


(5)雨雪冰冻灾害公安交通保畅通应急行动方案(区公安交警负责牵头制定);


(6)雨雪冰冻灾害农业林业生产应急行动方案(区农林局负责牵头制定);


(7)雨雪冰冻灾害安全供水、供气应急行动方案(区住建分局负责牵头制定);


(8)雨雪冰冻灾害商品物资供应应急行动方案(区商务局负责牵头制定)。


10  附则


10.1  名词说明


所有气象数据为气象观测站观测数据,或气象台站预报数据。道路结冰是指等级公路结冰。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应急办、区气象局牵头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


各镇(街道)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上级政府备案;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区应急办备案。


10.3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应急办、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10.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眉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021年04月14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市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科学、有序、高效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眉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行、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4.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1.4.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1.4.5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和发挥眉山军分区、武警眉山支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组成


市应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日常工作由市应急委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承担。负责督促落实市应急委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决策部署;调查、研究、分析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向市应急委提请需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建议;牵头开展应急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位;配合、协助省应急委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协调、指导、监督较大和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和行业管辖范围内的防范、险情灾情应急处置、受灾群众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完成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调动消防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队伍以及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救灾工作;负责指导县(区)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负责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对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市委网信办:统筹指导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配合有关市级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救灾应急补助资金;负责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油气长输管线保护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粮食和物资的采购、储备、调运等相关工作;参与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生产和调运。


市教体局:负责学校和校园安全,有序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必要时采取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停课等措施;配合属地政府,提供应急避难场所,做好受灾人员和群众的临时安置。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重要场所秩序;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对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遇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和志愿服务活动。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做好抢险救援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中央、省级财政申请抢险救援救灾补助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供气、道路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除雪除冰和抢修等;指导、监督和管理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地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指导属地部门报送因灾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受灾情况;核定因灾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受灾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道路中断抢修等情况。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供水设施的抢修,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水利设施受灾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市农业低温雨雪冰冻灾情信息,指导全市农业抢险救援救灾、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等工作;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农牧渔业等受灾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协调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市文广旅局:负责组织指导县(区)做好A级旅游景区抢险救援救灾和防灾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视灾害情况协调、督促县(区)临时关闭A级旅游景区;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景区旅游者滞留等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或专家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的合法经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林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和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开展灾后生态修复;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因灾导致森林受灾情况。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做好宣传工作,配合做好预警等信息发布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发布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市通发办:负责组织指导通信企业做好通信设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安全工作,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畅通。


团市委:负责根据灾区需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害应对和灾后安置工作,做好应急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的报名、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


市红十字会:负责筹措社会物资和资金,配合协助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眉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抢险救援、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等工作;视灾害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负责协调军队有关力量参与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道路(桥梁、隧道)抢通、稳定秩序等行动。


武警眉山支队:视灾害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负责担负抢险救援、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任务。


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市应急委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国网眉山供电公司:负责供区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负责灾害期间保障抢险救援电力供应和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


其余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范应对工作。市应急委根据需要组织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应对处置工作。


2.3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时,市应急委下设“6+N”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救援救灾组、基础设施保障组、交通运输保障组、治安维稳组、医疗卫生组和其他工作组(N)。工作组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2.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广播电视台。


工作职责:协助组织实施应急处置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急处置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全市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媒体对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应急处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


2.3.2救援救灾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眉山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眉山支队、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团市委。


工作职责:开展灾区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做好相关预警;编制抢险救援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统筹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协调各类社会力量和应急装备等资源。


2.3.3基础设施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通发办、国网眉山供电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保障工作;城市市政设施的保障和维护工作;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确保各项基础设施正常运转;架设应急通信和电力设备,保障重要部门、灾区通信和电力畅通;负责灾害期间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


2.3.4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


工作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水路设施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协助做好滞留人员的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2.3.5治安维稳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工作职责:开展灾区的社会治安维稳和市场秩序稳定工作,保障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参加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组织公安机关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3.6医疗卫生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灾区的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3.7其他工作组


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设置。


3预警级别与发布


3.1预警级别


按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3.1.1Ⅰ级预警


全市出现持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2/3以上县(区)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2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上述地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3.1.2Ⅱ级预警


全市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2以上县(区)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上述地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3.1.3Ⅲ级预警


全市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3以上县(区)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上述地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以上预警信号。


3.1.4Ⅳ级预警


全市部分地区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个以上县(区)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区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上述地区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以上预警信号。


3.2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的提供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和提高准确度,及时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结果。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对本行业可能受威胁的对象进行分析预测,并开展相关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3.3预警发布


气象部门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和应急广播等各类渠道,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单位以及通信运营企业,景区、公路和铁路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播报和转发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Ⅰ级响应


4.1.1启动条件


市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市境内2/3(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滞留车辆排队50km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4万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援人数100万人以上;


(3)因低温冰冻不可抗力直接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及严重损坏房屋20万间(或7万户)以上;


(5)其他需要启动相应的条件。


4.1.2启动程序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应急委牵头,立即组织力量开展Ⅰ级响应先期处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委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由省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省应急委主任批准。


4.1.3响应行动


(1)市应急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及省应急委等有关单位报告并在严重灾情时请求专业支持;


(2)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市应急委成立灾害应对指挥部,启动“6+N”工作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工作组组长;“6+N”工作组由牵头部门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灾区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市应急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4.1.4响应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时,由省应急委办公室报省应急委主任批准,由省应急委宣布终止Ⅰ级响应。


4.2Ⅱ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市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市境内1/2(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滞留车辆排队30km以上、50km以下;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2万人以上、4万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援人数5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


(3)因低温冰冻不可抗力直接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及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3万户)以上、20万间(或7万户)以下;


(5)其他需要启动相应的条件。


4.2.2启动程序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应急委牵头,立即组织力量开展Ⅱ级响应先期处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委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由省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省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4.2.3响应行动


(1)市应急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及省应急委等有关单位报告并在严重灾情时请求专业支持;


(2)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直接指挥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市应急委成立灾害应对指挥部,启动“6+N”工作组,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组长,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灾区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市应急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4.2.4响应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时,由省应急委办公室报省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由省应急委宣布终止Ⅱ级响应。


4.3Ⅲ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市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市境内1/3(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滞留车辆排队10km以上、30km以下;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援人数10万人以上、50万人以下;


(3)因低温冰冻不可抗力直接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4)因灾倒塌及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千户)以上、10万间(或3万户)以下;


(5)其他需要启动相应的条件。


4.3.2启动程序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建议,市应急委主任批准。


4.3.3响应行动


(1)市应急委办公室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市应急委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市应急委视情况派出工作小组到受灾较重的县(区)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4)灾区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市应急委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5)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县(区)可向市应急委报告,由市应急委请求驻眉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3.4响应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时,由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市应急委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4.4Ⅳ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市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市境内1/5(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滞留车辆排队8km以上、10km以下;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5千人以上、1万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援人数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因低温冰冻不可抗力直接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


(4)因灾倒塌及严重损坏房屋5千间(或1千户)以上、1万间(或3千户)以下;


(5)其他需要启动相应的条件;


4.4.2启动程序


发生或可能即将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由市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建议,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4.4.3响应行动


(1)市应急委办公室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县(区)传达应急委有关指示要求;


(2)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3)灾区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市应急委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发动群众清除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4.4.4响应终止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经或趋于结束,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时,由市应急委办公室报市应急委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市应急委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5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稳定、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灾情发生后,市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路况信息、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组织眉山日报和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报道。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报告责任和评估单位


各级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体、公安、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商务、卫生健康、文广旅、应急管理、气象、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由市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并上报市应急委。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情况,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应急保障


7.1通信交通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灾区与各级指挥中心、各部门(单位)间的通信畅通,组织协调灾区通信抢修和恢复工作。文旅部门组织、指导、协调灾区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优先保障抢险救援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权,组织灾区交通疏导和管制,保障抢险救援救灾主要道路畅通,密切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7.2应急队伍保障


灾害应对处置中应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在抢险救援救灾中突击力量的作用,发挥专业救援队伍骨干力量,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辅助力量的作用。动用眉山军分区、武警眉山支队支援地方抢险救援救灾,由灾区当地应急委提出需求,通过同级武装部按规定程序办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选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技术人才,组建专家队伍,为灾害监测预报、分析研判、抢险救援救灾、灾害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定各队伍联络人,协助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日常联络、应急调度、信息传递、灾情调查和报告等工作。


灾区应急委可根据灾害程度和范围,调动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调用和征用运输工具、物资、设备、人员等,抢险救援救灾过程中要保障社会救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7.3物资及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资金的年度预算和保障工作,一旦发生灾害,要及时安排和拨付应急救灾资金,确保应对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做好专业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装备和器材配备,制定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完善物资调运机制。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可自行储备,也可委托相关企业或组织代为储备管理。


7.4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的治安管控,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破坏抗灾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持群众撤离和队伍转移秩序、保障安置点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7.5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与自救互救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教体部门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单位)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培训,定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8灾后恢复重建


8.1受灾地区人民政府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情况的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8.2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及时下拨灾区。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指导灾区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8.3恢复重建工作由受灾地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并在市应急委的指导下,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


9附则


9.1预案管理


市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本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县(区)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印发实施,并报上级政府部门备案。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按照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编修、印发和备案工作。


9.2监督检查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领导下,由市应急委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到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本行业内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9.3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对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9.4预案解释【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本预案由市应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9.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千佛山街道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急预案


2021年04月29日


为提高管理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援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千佛山辖区安全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千佛山辖区实际,制定“千佛山街道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急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置辖区总体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气象灾害


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特大暴雨、大雪、沙尘暴、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城市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1个或多个省(区、市)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2、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3、较大气象灾害包括:


(1)因灾死亡人口3至10人;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5000人以下的;


(3)因灾倒塌房屋1000至5000间;


(4)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绝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10%至20%的;


(5)直接经济损失100万至1000万的。


4、一般气象灾害:


受灾损失未达到较大标准的灾害为一般气象灾害。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全面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质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遇到的各类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3、统一领导,责任到位。成立千佛山街道办事处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处置相关各项工作,分级管理,上下联动,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到位。


4、各级分工,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科室、社区,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5、多方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中的作用,共同完成应急救援减灾任务。


四、应急队伍保障


1、应急队伍建设


公安、消防、市政、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是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的基本力量;建立专业应急队伍,是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的骨干力量;驻区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突发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的后备力量


2、社区和志愿者应急队伍


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队伍,以在第一时间减少损失。


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装备、培训、演练、救援行动人身保险等问题,由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和帮助


3、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Ⅳ级)和较大(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街道办事处按照预案调动相应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置。


4、应急队伍演练


各类应急队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生产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应急预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


根据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要求,办事处应急领导机构要定期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检验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财力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办事处财政所要在年度预算中以适当比例安排政府预备费,作为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优先用于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处置工作。同时,设立应急专项资金并建立快速拨付机制,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日常维护、队伍培训、演练、科研等经费,由相关部门纳入年度计划投资和预算,按规定程序申报解决。


鼓励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公民、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购买财产保险,并为其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资金援助。


(五)物资保障


行政办是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重要物资及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应急储备和供应工作。


药品(含医疗器械)的应急储备和供应由区卫生局负责。


(六)医疗卫生保障


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准确掌握急救资源状况,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长等情况,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紧急救治能力。


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治疗等阶段,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调动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七)人员防护保障


人防站要结合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建设,规划足够的突发公共事件人员避难场所。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八)基本生活保障


街道办事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九)治安保障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建立警力分布动态数据库,制定维护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的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五、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专项或部门预案演练方案并组织实施。


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检验协同能力、熟悉指挥机制和处置程序,了解资源需求情况,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进一步完善和改进预案。


(二)宣传和培训


1、宣传教育


全面加强制定应急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宣传教育规划,编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的各类宣传品。


街道办事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本单位、本地区人员的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学校负责组织在校学生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2、培训


全面深入推广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以提高管理人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以及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施错数


1、加大巡查力度,保障辖区在遇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的安全稳定。全面加大对辖区企事业单位、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对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能力和监察力度。


从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应急救援预案、职工的安全培训、特种行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到消防设备、加压泵房、电梯等设施的维保和规范管理等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大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处理。


2、加大宣传广度,营造社区安全氛围。利用社区黑板报、宣传栏、大屏幕、宣传横幅,一封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张贴各类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的各类宣传品,结合 “千佛山街道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急预案”开展各类相关活动。


3、加大责任强度,加强特殊时期安全值守。做到安全责任到人,在做好平时安全防范值守工作的同时,在重点时间点,全面做到全天24小时全面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做到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黔南州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预案


2021年10月18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全州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建立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和有效运行机制,促进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维护全州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贵州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黔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黔南州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以及相邻市(州)发生的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对我州造成重大影响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1)以防为主,抗救结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2)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对本辖区的防范应对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防范应对有关工作。


(3)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有效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水平,做到精准预报、及早预警、快速响应、科学处置。


(5)信息公开,正确引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正确引导舆论,弘扬社会正能量。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州级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根据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预警及灾害发展,州人民政府设立州应对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防凝冻指挥部”),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全州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州防凝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在州应急局,承担局防凝冻指挥部日常工作。


2.1.1州防凝冻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


指挥长:州人民政府分管州应急局的副州长


副指挥长:州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局的副秘书长、州应急局局长、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州交通运输局局长、武警黔南支队副司令员、都匀军区战备建设处处长。


成员:州委宣传部,州应急局、州发展改革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大数据管理局、州生态移民局、州林业局、州气象局、都匀军分区、武警黔南支队、州消防救援支队、成都铁路局凯里车务段都匀站、高铁都匀东站,都匀供电局分管负责同志。


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局局长兼任,州应急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


2.1.2州防凝冻指挥部的职责


州防凝冻指挥部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指挥、协调、监督全州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研究决定保民生、保交通、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的重大工作措施,统筹指挥较大级别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配合省级开展重特大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1.3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担州防凝冻指挥部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州防凝冻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建议,传达省、州防凝冻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受灾情况和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动态;统筹、协调州防凝冻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完成州防凝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4州防凝冻指挥部督导检查组


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建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指导、检查和现场实地调研等方式,围绕防范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地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1.5州防凝冻指挥部专家组


州防凝冻指挥部从相关部门和单位选聘专家,建立州应对低温雨雪凝冻灾害专家库。发生低温雨雪凝冻灾害时,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遴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专家组职责:参加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会商,为州防凝冻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保障;参与指导低温雨雪凝冻灾害的监测、预警、响应、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工作。


2.2县级应急指挥部


县级人民政府设立应对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对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3预报预警与会商研判


3.1预报预警信息


(1)气象信息:州、县两级气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实时低温雨雪凝冻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州气象局负责全州低温雨雪凝冻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对天气影响作出评估,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州防凝冻指挥部及相关部门。


当过去24小时已经出现或未来72小时可能出现凝冻天气时,每日发布所在区域未来24小时至72小时凝冻天气预报,达到低温雨雪凝冻天气灾害预警信号标准的,州、县两级气象台站应按照灾害天气预警信号标准,发布相应等级的低温雨雪凝冻天气灾害预警信号。预测结果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送。


(2)凝冻天气信息:每年冬季为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御期,州防凝冻指挥部根据州气象局建议,可适当调整。州气象局在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御期每周日向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全州过去一周低温雨雪凝冻天气监测情况和未来一周预测预报结果。


(3)灾情信息:主要包括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信息和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受灾情况。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发生后,成员单位应及时向本级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报受灾情况;各级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于重特大灾情,县级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应在灾害发生后2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并续报灾情核实、应急处置等情况,为抗冻救灾工作提供基本依据。


3.2会商研判


(1)灾前会商:州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凝冻天气预报预警后,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分析研判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风险,及时作出安排部署。


(2)灾中会商:根据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和灾情发展变化,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联合会商,对灾情可能发展的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安排部署下一步防范应对工作,为是否启动应急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内容


4.1.1应急响应分类分级


按灾害程度,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4.1.2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根据受灾程度和会商成果,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Ⅳ级应急响应由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领导签发,Ⅲ级应急响应由州防凝冻指挥部副指挥长签发,Ⅱ级应急响应由州防凝冻指挥部指挥长签发,Ⅰ级应急响应由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发。


4.1.3应急响应要求


(1)州防凝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州、县两级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向州防凝冻指挥部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2)州防凝冻指挥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派出工作组,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和检查。


(3)监测预报单位应当做好低温雨雪凝冻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4)综合保障部门应当做好通信、交通、物资、市场供应、能源、供水、医疗、资金、治安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5)行业职能部门应当落实防御和应急处置措施,做好灾情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6)抢险救援力量应当做好队伍、装备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


(7)交通部门(公交车、出租车显示屏)、气象部门(“国突”系统、“贵州预警发布”机器人)、高速公路业主(高速公路显示屏)、新闻媒体、通信运营等单位(企业)应当及时向公众播发预警信息。


(8)每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内容包含本级及以下所有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要求内容。


(9)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事发地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处置;必要时,由省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协调。


(10)当事态超出本级防凝冻指挥部处置能力时,及时向上级防凝冻指挥部请求支援。


(11)州防凝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职责任务的单位(部门)、县(市)防凝冻指挥部应按规定,及时向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应急响应启动、灾情、防范应对工作等信息。


4.2先期处置


当发生低温雨雪凝冻灾害时,灾害发生地县级防凝冻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州防凝冻指挥部上报相关情况,为抗冻救灾提供决策参考。


4.3指挥与协同


4.3.1州防凝冻指挥部指挥与协同


(1)以通知、工作提示等方式向有关地区、有关单位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并做好跟踪、指导及落实工作。


(2)督促、指导受灾地区防凝冻指挥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视灾情发展派出工作组,开展现场督促、指导和检查。


(4)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联动,共同做好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5)统一调派抢险救援力量、专家队伍、救灾物资等参与抢险救援。


(6)及时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应急厅报告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情况。


4.3.2现场指挥部指挥与协同


当发生重特大级别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后,在省级指挥机构未设立前,我州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其指定负责同志担任,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省级现场指挥机构成立后,按程序进行指挥权移交,州级现场指挥部并入省级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级别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后,根据需要在重灾区临时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长负责制,现场指挥长由州防凝冻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指定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部通常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技术服务组、现场抢险救援组、转移安置组、医疗救护组、现场秩序维护组、交通运输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发布组,各工组牵头单位、协同配合单位由现场指挥长根据抢险救援需要确定。


(1)现场指挥部办公室。①负责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开展抗冻救灾的指挥调度工作;②负责传达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决定和省、州防凝冻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州防凝冻指挥部报告前线的各种重要情况;③及时传递公布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和有关信息,强化协调服务工作,保证指挥部与工作组、工作组与工作组之间信息传递高效通畅;④负责收集汇总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现场抢险救援进展、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和装备投入、各级财政投入和灾情等信息。


(2)现场技术服务组。①负责现场风险研判并制定现场救援技术方案供现场指挥部决策。②负责收集分析现场灾情发展趋势,及时研究抗冻救灾措施。③负责向现场指挥部办公室适时提供本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进展情况。


(3)现场抢险救援组。①按照州现场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派应急救援力量、救灾物资、抢险装备器材。②负责统筹现场救援力量,合理分配抢险救援任务。③参与冻损电力、交通、通信、供水等公共设施抢修。④负责统计到达救援现场的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抢险力量,装备数量、名称以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按时报送现场指挥部办公室。


(4)转移安置组。①负责组织因凝冻天气受困于公路、车站、码头、机场人员的转移疏散。②负责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③负责伤亡人员善后和安抚工作。④负责向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送转移安置人员数量、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调拨和发放情况。


(5)医疗救护组。①负责组织医疗机构专家和业务骨干第一时间进入抢险救援现场开展医学救援。②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③负责遇难者遗体DNA比对。④负责向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送投入的医疗救护资源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


(6)秩序维护组。①负责抗冻救灾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保障交通畅通。②核实受灾死亡人员身份。③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护,保障社会和谐稳定。④负责向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送投入维护现场秩序的力量和工作进展。


(7)交通运输保障组。①负责组织做好道路除冰融雪和交通管制,保障“生命线”畅通。②负责第一时间开设通往抗冻救灾现场的“绿色通道”。③负责调集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人员转移所需的运输车辆。④负责向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送投入运输车辆数量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8)后勤保障组。①负责组织向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人员提供食物、饮用水和成品油等。②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现场应急供电、应急通信、应急供水保障。③负责向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送后勤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9)新闻宣传发布组。①负责现场各媒体工作者的登记管理,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活动。②负责制定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召开现场新闻发布会。③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害险情情况公告,及时、准确报道灾害险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④密切关注境内外媒体对有关事件报道,跟踪舆论动态,加强互联网监控,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工作,防止恶意炒作。⑤负责向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送新闻宣传发布工作进展情况。


当发生一般级别低温雨雪凝冻灾害时,由县级防凝冻指挥部牵头处置,必要时州级防凝冻指挥部派出工组组进行指导。


4.4启动应急响应


4.4.1启动抗凝冻Ⅳ级应急响应条件、程序及工作措施


(1)条件: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抗凝冻Ⅳ级应急响应:


①预计未来24小时全州有3个及以上县(市)出现凝冻,并持续时间达2天及以上;或预计未来24小时有3个及以上县(市)将出现10毫米以上的降雪天气。


②全州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


③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造成2个县(市)境内主要公路运输、铁路运输、高铁运输受阻或中断24小时,对群众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④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造成2个县(市)境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中断24小时;或造成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⑤其他经州防凝冻指挥部认定的一般低温雨雪凝冻灾害。


(2)程序:抗凝冻Ⅳ级应急响应由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响应建议,经州防凝冻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启动。


(3)工作措施:


①州防凝冻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坐镇指挥,主持召开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发展趋势会商,部署防范应对工作;下达启动抗凝冻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发布相关工作信息;视情派出工作组;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县(市)防凝冻指挥部联动配合,共同抗灾。


②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发展动态,传达省、州防凝冻指挥部防范应对工作部署;做好资料信息收发工作;督促、指导受灾地区防凝冻指挥部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措施。


③启动抗凝冻Ⅳ级应急响应时,监测预报单位每天加密向州防凝冻指挥部报告凝冻天气监测、道路交通管制、班车(出租车、公交车)停运情况、市场(水、电、煤、气、米、面、粮、油、蔬菜等)供应情况、物价情况以及各类应急抢险救援情况。


④行业职能部门督促、指导本行业落实好防范应对工作措施,核实、统计本行业因灾损失情况。


⑤综合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积极贯彻落实防范应对工作决策部署。


⑥抢险救援力量根据州防凝冻指挥部的调度,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⑦新闻媒体单位组织做好凝冻天气、灾情及抢险救援工作报道,通信运营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灾情预警等应急公益性短信息的发布工作。


⑧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点单位(部门)还应按职责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保民生。督促、指导做好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排查,及时妥善安置困难群众;提前开放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保交通。督促、指导做好重点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和分流指引工作;协调做好公路的除雪除冰工作;协调做好因灾滞留交通站、管制路段、服务区等滞留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保供电。督促、指导加强对重点输电线路、变电站巡查,及时组织线路除冰融冰,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落实农村小水电站防御措施和受损输电线路的抢修。


保供水。督促、指导落实城市(镇)供水系统防御措施和受损供水管网的抢修;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防冻措施和受损供水管网的抢险。


保通信。组织、指导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运营商及时抢修受损通信光缆、微波站、增音站、基站等通信设施,维护通信网络正常运行。


保安全。督促、指导做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严密防范凝冻灾害天气引发各类生产安全耦合事故。


保稳定。督促、指导做好汽车站、码头的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安置、疏导因灾滞留人员。


各县(市)防凝冻指挥部贯彻落实省、州防凝冻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视情启动相应级别的抗凝冻应急响应,做好本辖区的防范应对工作。


4.4.2启动抗凝冻Ⅲ级应急响应条件、程序及工作措施


(1)条件: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抗凝冻Ⅲ级应急响应:


①全州有6个及以上县(市)出现凝冻,持续时间达3天及以上;或过去24小时有5个及以上县(市)出现10毫米以上的降雪天气,且降雪天气持续。


②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全州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③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造成我州境内主要公路干道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24小时;或州内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或州内高铁站部分列车延误或取消;或民航机场较多航班延误或取消,致使我州州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24小时,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④造成我州主要城市城区或3个以上县(市)境内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中断;或造成我州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⑤其他经州防凝冻指挥部认定的较大低温雨雪凝冻灾害。


(2)程序:抗凝冻Ⅲ级应急响应由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响应建议,经州防凝冻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后启动。


(3)工作措施:


①州防凝冻指挥部指挥长坐镇指挥,主持召开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发展趋势会商,部署防范应对工作;下达启动抗凝冻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发布相关工作信息;派出工作组;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县(市)防凝冻指挥部联动配合,共同抗灾。【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②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发展动态,传达省、州防凝冻指挥部防范应对工作部署;做好资料信息收发工作;督促、指导受灾地区防凝冻指挥部落实防范应对工作措施和抢险救援工作。


③启动抗凝冻Ⅲ级应急响应时,监测预报单位每天6时、8时、10时、12时、14时、16时、18时、20时、22时、24时向州防凝冻指挥部报告凝冻天气监测、道路交通管制、班车(出租车、公交车)停运情况、市场(水、电、煤、气、米、面、粮、油、蔬菜等)供应情况、物价情况以及各类应急抢险救援情况,遇特殊情况可加密频次。


④行业职能部门、综合保障部门、各抢险救援力量根据州防凝冻指挥部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抗凝冻相关工作部署。


⑤新闻媒体单位组织做好凝冻天气、灾情及抢险救援工作开展情况报道,通信运营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情预警等应急公益性短信的发布工作。


⑥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点单位(部门)还应按职责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保民生。督促、指导做好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排查,及时妥善安置困难群众;提前开放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基本生活需要;落实煤电油运输调度和协调保障措施,以及工业用煤、成品油的协调和紧急调度工作;组织协调灾区粮、油加工、供应和市场调控,保障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粮、油供应。


保交通。督促、指导做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和分流指引工作,保障运送救援物资、人员车辆畅通;实施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除雪除冰和路面养护工作,组织公路、水路抢险抢修保畅通;加强重点铁路路段、站台巡查排查,做好高铁、铁路除冰工作,优先安排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保供电。督促、指导强化重点输电线路、变电站巡查,及时组织线路除冰融冰,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用电需要;落实农村小水电站防御措施和受损输电线路的抢修;组织指导中央在黔南国有大中型电力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做好铁路(高铁)的供电线路巡查,及时组织开展供电线路融冰除冰作业,保障供电正常。


保供水。督促、指导落实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城镇房屋、建筑工地防御凝冻灾害措施和受损供气供水管网的抢修;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防冻措施和受损供水管网的抢险,同时做好凝冻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的水利工程次生灾害的防御。


保通信。组织、指导移动、电信、联通、铁塔等通信运营商及时抢修受损通信光缆、微波站、增音站、基站等通信设施,维护通信网络正常运行。


保安全。督促、指导落实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严密防范凝冻灾害天气引发各类生产安全耦合事故。


保稳定。督促、指导做好火车站、高铁站、机场、汽车站、码头和大型商场的安全稳定工作,安置、疏导因灾滞留人员,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⑦各县(市)防凝冻指挥部贯彻落实省、州防凝冻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抗凝冻应急响应,做好本辖区的防范应对工作。


4.4.3启动抗凝冻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条件、程序及工作措施


4.4.3.1抗凝冻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程序


(1)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经会商研判后,由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响应建议,经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启动抗凝冻Ⅱ级应急响应:


①全州有8个及以上县(市、区)出现凝冻,持续时间达7天及以上,且预计凝冻仍将持续;或过去24小时有7个及以上县(市)出现10毫米以上的降雪天气,且降雪天气持续。


②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全州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造成州内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或州内铁路干线运输中断,州内主要火车站当日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或高铁运输中断,州内主要高铁站当日部分列车延误或取消;因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州内各主要城市或公路、汽车站、各类服务区、机场等公共场所,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更 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④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造成州内重要城市或州内的交通、供水、供气、通信等大范围中断24小时以上;或造成全州较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⑤其他经州防凝冻指挥部认定的重大低温雨雪凝冻灾害。


(2)当发生或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经会商研判后,由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响应建议,经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启动抗凝冻Ⅰ级应急响应:


①全州有10个及以上县(市)出现凝冻,持续时间达10天及以上,且预计凝冻仍将持续;或过去24小时有9个及以上县(市)出现10毫米以上的降雪天气,且降雪天气持续。【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②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全州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造成州内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中断,州内火车站列车无法正常运行;或者高铁运输中断,州内高铁站列车无法正常运行;或因交通运输中断,致使州内及毗邻市(州)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州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④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造成10个以上县城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大范围中断,粮、油、汽柴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市场价格上涨,并对社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


⑤其他经州防凝冻指挥部认定的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凝冻灾害。


4.4.3.2抗凝冻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措施


①在省级现场指挥部未成立之前,由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主持召开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发展趋势会商,部署防范应对工作;下达启动抗凝冻Ⅱ级或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发布相关工作通告。


②报请省防凝冻指挥部启动省级Ⅱ级或Ⅰ级应急响应。


③州防凝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派员到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随时调度各方面情况;州防凝冻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县(市)防凝冻指挥部开展各项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④省级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州级按程序进行指挥权移交,配合省防凝冻指挥部开展各项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5应急响应级别转变或结束


4.5.1应急响应级别转变


(1)州防凝冻指挥部根据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形势发展,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2)原应急响应级别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社会发布。


4.5.2应急响应结束


(1)当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得到有效控制,且抢险救援工作基本完成后,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向州防凝冻指挥部提出结束应急响应建议,经改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审批的领导同意后,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结束应急响应。


(2)县级防凝冻指挥部视灾情发展趋势自行结束本辖区的应急响应,并向社会发布。


5抢险救援


5.1抢险救援基本要求


(1)低温雨雪凝冻灾害抢险救援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总责,当地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2)防凝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形成部门协调联动,行业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快速出动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按照预案程序和职责抓好落实,确保人员安全。


(3)鼓励社会团体或个人自愿参与抗凝冻工作。


5.2抢险救援力量


州级抢险救援力量体系包括主体救援力量、抢险排险骨干力量、技术支撑力量、补充救援力量。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驻黔南解放军、武警部队为主体救援力量,各行业专业技术队伍为抢险排险骨干力量,州抢险救援专家队伍为技术支撑力量,社会救援队伍为补充救援力量。


(1)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抢险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调派抢险救援力量协助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县级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向州人民政府或州防凝冻指挥部申请调用抢险救援力量,支援灾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社会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抢险救援的补充力量,根据险情灾情需要,由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统筹调度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州抢险救援专家队伍由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害影响范围等其他因素,从州应对低温雨雪凝冻灾害专家库中选取并组建,负责支援灾区研究、处理抢险救援重大技术问题。


5.3抢险救援时机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州防凝冻指挥部统筹协调州级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当发生供电、供水、供气等设备发生大面积损害、居民无法正常生活等情况,超出县级防凝冻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急处置能力时。


(2)受灾地区防凝冻指挥部向州防凝冻指挥部请求支援时。


(3)其他需要采取应急抢险救援的情况。


5.4抢险救援实施


抢险救援由州防凝冻指挥部统一指挥,形成各类抢险救援力量有序联动、跨区域抢险救援力量支援的运行模式。


5.4.1抢险救援


(1)灾情发生后,州防凝冻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组织会商,协调综合性消防队伍、驻黔南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各类专业队伍等抢险救援力量,调度各类抢险救援物资展抢险救援工作。


(2)灾情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和主管单位应立即组织本行业专业抢险队伍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州防凝冻指挥部。当超出县级人民政府或本行业抢修救援能力或需要协调其他行业进行抢修或救援时,可以提请州防凝冻指挥部统筹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


(3)灾情发生后,驻黔南解放军、武警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等各类抢险救援力量根据州防凝冻指挥部指挥调度,向灾害发生地调派队伍、装备、物资等,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州防凝冻指挥部组织社会救援队伍,支援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灾情发生后,州防凝冻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人民政府负责为抢险救援提供物资、资金、车辆、油料、电力、通信、医疗、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5.4.2应急支援


(1)当接到灾区防凝冻指挥部支援请求时,州防凝冻指挥部应根据当地应急抢险救援开展情况,实时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和灾区防凝冻指挥部相关人员召开会商会议,分析当前形势和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应急支援方案。


(2)根据会商成果,州防凝冻指挥部派出工作组,现场督促、指导灾害发生地的应急支援工作。


(3)根据会商成果,州防凝冻指挥部派出应急支援专家组,支援地方研究处理抢险救援重大技术问题。


(4)根据会商成果,州防凝冻指挥部统筹协调驻黔南解放军、武警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事先预置的抢险救援队伍、装备及物资,支援当地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必要时,州防凝冻指挥部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向灾区增派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5.5抢险救援结束


当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或人员得以安全解救时,州防凝冻指挥部适时结束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后期处置


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州防凝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各尽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灾后处置工作。


州防凝冻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或企业负责做好灾后处置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灾后处置工作,包括:灾区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和家园重建等。必要时,可向州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6.1救灾救济


(1)灾害发生后,救灾救济工作由受灾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县级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收集统计灾情并上报至州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灾情的救灾救济工作,要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防凝冻指挥部具体部署。


(2)州防凝冻指挥部有关单位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救灾救济相关工作。


6.2恢复重建


较大及以上级别低温雨雪凝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州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属地县级人民政府配合;一般级别低温雨雪凝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各有关单位分工协作。水利、电力、交通、建设、通信、教育等部门应迅速组织力量对受灾地区受损的水利设施、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市政设施、通信设施、校舍等进行修复和重建。


6.3社会捐赠和救助管理


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捐助社会救济资金和物资。州应急局负责统筹安排社会救济资金和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捐赠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6.4保险


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积极参加保险;提倡和鼓励保险公司参与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公众或企业购买了家庭财产险或自然灾害险等相关险种并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按规定理赔。


6.5调查分析、后果评估和总结


(1)较大及以上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发生后,州防凝冻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灾害进行调查、核实,加强技术指导,对灾害影响和防灾抗灾救灾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编写典型案例。一般级别由县级防凝冻指挥部负责。


(2)州、县防凝冻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对本行业受灾及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州、县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队伍保障


7.1.1专家队伍保障


发生低温雨雪凝冻灾害时,州防凝冻指挥部应根据灾害特点,选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技术人才,组成专家队伍,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7.1.2抢险救援队伍保障


(1)各级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应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装备。其中,调动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有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需要,组建或者明确相关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承担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组织和参加应急队伍、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义务,鼓励社会公众参加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各级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统筹调度。


7.2物资储备与调用保障


(1)抗凝冻抢险救援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由各级防凝冻指挥部办公室统筹储备。


(2)抗凝冻抢险救援物资可以由相关部门自行储备,也可以委托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代为储备。


(3)各级防凝冻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单位应制定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计划,根据本地区灾害特点、人口数量和分布情况,做好抢险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补充等工作,并建立抢险救援物资与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对接机制。


(4)各级防凝冻指挥部根据防范应对工作需要,依法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


(5)各级防凝冻指挥部依法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事后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7.3资金保障


(1)各级政府应建立凝冻灾害抢险救援资金保障机制,统筹开展凝冻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


(2)各级防凝冻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经费,必须按规定专款专用。


(3)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拨付低温雨雪凝冻灾害抢险救援所需经费。


7.4人员转移保障


(1)各级防凝冻指挥部和相关单位负责编制人员转移方案,明确转移工作流程、转移人员数量、转移线路、安置点设置和通知、转移、安置等环节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


(2)人员转移、安置重点对象包括:老屋留守及独居老人、留守儿童、外来临时务工人员、工矿企业人员、施工工地人员等。


(3)人员转移工作由各级政府负责,各相关单位协助组织实施,驻黔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转移救援,当地武警、公安等部门负责协助并维持现场秩序。


7.5综合保障


7.5.1信息与通信保障


(1)各级防凝冻指挥部应当建立单位值班电话、传真以及单位联络人员联系电话等联系机制。


(2)通信管理部门应当按区域配置应急通信设备,保障灾害发生后各级防凝冻指挥部通信畅通。


(3)在紧急情况下,通信管理部门可指挥协调通信运营企业现场部署应急通信车,提供卫星电话等应急通信设备,供通信中断受灾区域抢险救援使用。


7.5.2安全防护保障


7.5.2.1社会治安保障


抢险救援期间,公安机关应督促和指导受灾地区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管控,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破坏抗灾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7.5.2.2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1)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应急避难场所台账,以便妥善安置灾民或需临时接受庇护的群众。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工作,设立标志,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


(2)应急避难场所可设在救助站、敬老院、机关、学校等公共设施内,但必须符合选址合理、布点科学及建筑安全的条件,能满足紧急撤离、就近疏散、避开危险的要求,同时具备供水、供电、住宿、供暖等生活保障基本设施。


(3)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工作,及时向公众发布全州应急避难场所的数量、位置、容量、路线、开放情况等信息。


7.5.2.3抢险救援人员安全防护保障


(1)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应急抢险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要对抢险救援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方面的知识培训。


7.5.2.4社会弱势群体安全防护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的转移、疏散和安置,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7.5.3交通保障


(1)交通运输部门应做好抢险救援所需车辆调配方案,为抢险救援队伍、物资输运及临险人员转移提供交通工具保障。必要时,民航监管部门和铁路部门参与此项保障工作。


(2)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应指导、协调相关单位为抢险救援提供交通秩序和线路保障,保障抢险救援车辆优先放行、快速通行。必要时,抢险救援车辆可以通过应急车道赶赴灾区。


7.5.4油料保障


(1)石油供应单位应建立油料预置机制,应指定应急保障供油联络人对接用油保障事宜。当应急响应启动后,提前向可能受灾地区优先调运油料。


(2)抗凝冻期间,石油供应单位应设立应急加油通道,对抢险救灾车辆及设备优先安排加油。


(3)紧急情况下,在受灾地区参与抢险救援的车辆或设备需用油时且距离加油站较远时,石油供应单位应当安排运输工具及时运送油料赶赴受灾地区。


(4)当油料供应不畅时,石油供应单位应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由当地油料供应监管部门协调解决。


7.5.5供电保障【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电力主管部门应优先保障各级防凝冻指挥部办事机构、机关、医院、学校、通信、石油化工、应急抢险等单位的电力供应,必要时提供临时电力供应。


(2)用电重点保障单位应按国家标准或者相关要求配备自备应急电源,满足长时间停电情况下的电力供应需求。


(3)供电部门应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排险除险抢险,确保重点保障单位供电。


7.5.6供水保障


供水管理部门应优先保障机关、医院、学校、通信、石油化工和应急抢险等单位的用水需求;及时抢修受损的供水设施。


7.5.7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部门指导、协调做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所需药品、器械等应急保障工作;组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受灾地区,指导、协助当地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8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抢险救援中有立功表现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而贻误抢险时机、阻碍抢险救援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2预案管理


预案由州应急局制订,报州减灾委批准后实施。预案实施后,州应急局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订后报州减灾委审批。各级人民政府应参照本预案修订、完善本级预案。


8.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州应急局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歙县应急管理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021年01月29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全县应急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更多免费素材,微 信lbgzkf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歙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 管理体制


1.4.1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1.4.2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县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2 组织体系和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领导机构。县应急管理局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相关业务股室的局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本局各股室,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办公室:根据指挥长指令,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处置意见,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接收传达上级决策部署和局领导指示要求并督办落实。负责本局应急处置后勤综合保障。


(2)应急管理信息中心:承担应急值守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灾情信息的研判、综合、分转。发布灾害信息预警。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协调指挥应急专业队伍,承办消防救援队伍调动有关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民兵应急队和蓝天救援队参与应急救援。组织指导应急救援社会动员。


(3)应急管理股:负责灾害处置相关舆情监测应对。负责建立县低温雨雪冰冻救助专家库,组织召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联席会议,协调有关专家和救助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应急救援;负责局机关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系统、通信网络运维技术保障。


(4)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负责灾情信息的接收和报送及救灾物资保障。【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5)安全监管一室、安全监管二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灾害的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2现场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局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工作组,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队,有关成员单位参加,赴事发现场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3应急专家组


县应急管理局设立县灾害应急救援专家库,根据救援需要,成立应急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参加救援。应急救援专家主要职责: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参与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和审查。


2.4县有关单位和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


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局应急指挥部按照《歙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协调气象、县交通(公安交警)、供电、供水(水利)、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监测预警、道路畅通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护等处置措施,灾害发生地乡镇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开展自救及核灾报灾相关职责。


3 预防和应急准备


3.1 灾害防御规划 


各乡镇应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防御规划,统筹安排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


3.2 队伍准备


各乡镇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


3.3 培训与演练


各乡镇应组织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乡镇以及县直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4 灾害应急救援知识宣传


各乡镇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4 预测与预警


4.1 预测及信息报送。


4.1.1 各乡镇应加强与气象部门关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测会商,将会商结论报送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应每天向指挥部报送监测预报信息。


4.1.2 当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各乡镇应每天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灾情信息和应对措施建议;当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重大灾情时,应随时提供信息。


4.2 预警分级


按照低温雨雪灾害的影响范围、强度和危害程度,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警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


4.2.1 Ⅰ级预警:全县出现持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2/3以上乡镇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县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气象局发布上述地县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4.2.2 Ⅱ级预警:全县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2以上乡镇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县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局部地县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气象局发布上述地县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4.2.3 Ⅲ级预警:全县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2以上乡镇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县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气象局发布上述地县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橙色以上预警信号。


4.2.4 Ⅳ级预警:全县部分地县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有2个乡镇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大部地县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气象局发布上述地县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黄色以上预警信号。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启动


达到预警级别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讨论。由指挥部研究决定启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并及时报告上级应急部门。


5.2 应急响应行动。


5.2.1 Ⅳ级应急响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主持召开会议,制定Ⅳ级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每24小时向市应急局和县委、县政府报送一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灾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


5.2.1.1 与县气象局一起组织天气加密观测,增加天气预报会商次数和预报时次,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5.2.1.2 县应急局应组织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根据灾害损失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协助各乡镇政府组织转移安置倒房和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根据灾情需要及时下拨救灾应急款物,督促各乡镇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负责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适时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协调灾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5.2.1.3县应急局应组织开展预防性检查、督查,组织专业救护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管,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2.1.4 协调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传播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2.2 Ⅲ级应急响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1小时内召开会议,制定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每12小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一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灾情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


5.2.2.1 与县气象局一起组织天气加密观测,增加天气预报会商次数和预报时次,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5.2.2.2 县应急局应组织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根据灾害损失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协助各乡镇政府组织转移安置倒房和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根据灾情需要及时下拨救灾应急款物,督促各乡镇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负责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适时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协调灾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5.2.2.3县应急局应组织开展预防性检查、督查,组织专业救护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管,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2.2.4 协调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传播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2.3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指挥部主持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响应工作,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


5.2.3.1 与县气象局一起组织天气加密观测,增加天气预报会商次数和预报时次,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5.2.3.2 县应急局应组织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根据灾害损失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协助各乡镇政府组织转移安置倒房和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根据灾情需要及时下拨救灾应急款物,督促各县县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负责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适时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协调灾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5.2.3.3 县应急局应组织开展预防性检查、督查,组织专业救护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管,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2.3.4 协调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传播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2.4 I级应急响应。启动I级应急后,指挥部主持召开会议,部署应急响应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随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奔赴救灾现场开展救援;随时调用各种应急物资、装备、技术人员,及时补充应急物资和装备。向县政府汇报并配合各有关部门多渠道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县应急工作的支持。


5.2.4.1 与县气象局一起组织天气加密观测,增加天气预报会商次数和预报时次,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5.2.4.2 县应急局应组织灾情核查和综合上报;根据灾害损失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协助各乡镇政府组织转移安置倒房和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根据灾情需要及时下拨救灾应急款物,督促各乡镇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负责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适时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协调灾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5.2.4.3 县应急局应组织开展预防性检查、督查,组织专业救护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管,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2.4.4 协调其他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应急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传播预警信息,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5.3 应急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过程结束,灾害已得到有效控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讨论后提出终止建议,报指挥部研究决定,由应急启动人发布终止令。


6 灾后恢复与重建


6.1 善后处置。


6.1.1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1.2 各乡镇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定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


6.1.3 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6.2 社会援助


各乡镇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6.3 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灾害评估报告并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情况、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对应急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等。应急部门应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并整理归档。


7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应急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政府上报信息。


各乡镇的信息,由本乡镇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8 保障措施


各乡镇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8.1 人力保障


各乡镇应根据本地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


各乡镇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8.2 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协调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的地方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8.3 基本生活保障


县应急局应会同事发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民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 附则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本预案组织修订和演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湘西自治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


2021年01月26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湘西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重建等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2.1应急指挥机构


州人民政府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指挥部),州人民政府州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州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副州长、秘书长任副指挥长,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州应急管理局、州气象局、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西支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武警湘西支队、州消防救援支队、吉首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州教体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文旅广电局、州林业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水利局、州红十字会、州疾控中心、国家电网湘西供电公司、湘西银保监分局、中国电信湘西分公司、中国移动湘西公司、中国联通湘西分公司、中石化湘西分公司、中石油湘西分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州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由州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州指挥部


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2.2.2州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州指挥部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与州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邻州县市区的联动协作机制;传达州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督促、协调州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完成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应急工作小组


预案启动后,州指挥部下设预测预警组、扫雪除冰组、交通秩序组、应急救援组、医疗防疫组、市场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7个应急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1)预测预警组:由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州气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对即将发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的预报和已发生灾情的监测工作,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可能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2)扫雪除冰组:由国家电网湘西供电公司、州公安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统筹牵头,在州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全州城乡供电线路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确保全州正常供电、主要道路畅通。


(3)交通秩序组:由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湖南高速警察湘西支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指挥,落实疏导、管制、分流等相应的管控措施,保障主要交通干道的畅通与安全;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维护春运交通运输秩序等。


(4)应急救援组:由州应急管理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吉首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湘西支队牵头,各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组织相关专业力量,安排机关应急救援突击队,组织协调部队、民兵、志愿者和社会各方力量,听从州指挥部安排对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除冰,对危险区域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转移。


(5)医疗防疫组:由州卫健委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疾控中心等单位参加。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疫情监控信息和防控意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救灾药品、器械监管和供应。


(6)市场保障组:由州工信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商务局等单位参加。主要负责指导电力生产、供应和使用,协调成品油和燃气保障供应,及时掌握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和需要,监测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保障粮食、蔬菜、肉类、日用必需品等民生重要物资的市场供应,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7)宣传报道组:由州委宣传部牵头,州直各新闻单位、州委网信办等单位参加。主要负责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相关信息;密切关注州内外舆情,加强舆论引导。


2.2.4州指挥部成员单位


州政府办:汇总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州委、州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军队、武警、消防救援等单位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州应急管理局:承担州指挥办公室的各项日常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情况;传达贯彻州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督促、协调州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州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受灾地人民政府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预案管理,指导协调成员单位编制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子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矿山、危化等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负责提出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灾民救助安置,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州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分析评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危害,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意识。


州委宣传部:制定新闻宣传预案,负责应急信息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州指挥部的指令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跟踪报道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协助开展灾害和突发事件预防、应急、自救、互助等知识的公益宣传。


州委网信办:负责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舆论管控工作。


州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保障电力供应,协调电力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救灾物资计划审定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及投资;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州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保障通讯通畅;协调有关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督促做好园区、厂区及周边道路的扫雪除冰,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协调工业企业搞好市场供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


州住建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扫雪除冰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督促直管危旧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加固,防止因灾坍塌;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落实扫雪除冰工作和开展自救;根据需要,协调做好建筑工地相关作业机械、人员的征调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自来水、燃气的正常营运,加强供应设施的防冻、检查、维修、抢修等工作。负责制定本级城区扫雪除冰具体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协调主城区扫雪除冰工作,落实主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主要桥梁的扫雪除冰工作;加强扫雪除冰专业力量建设及扫雪除冰专业设备设施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宣传发动、监督检查沿街、沿路各单位按照环卫责任制的要求,落实扫雪除冰工作;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防止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建立救灾抢险应急小分队,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防冻、抢修等工作。


州交通运输局:检查客运站场的扫雪及防冻安全工作,做好公交车辆雨雪冰冻天气的行车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旅客乘车出行安全;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扫雪除冰突击队,配备相应铲雪机械,负责组织国道、省道和县乡道积雪路段的清扫除冰,主要桥梁坡道冰雪的清理,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储备一定数量的融雪剂,做好随时供给准备;负责加强航运船舶的安全监管,及时做好船舶停航、锚泊的安全监管,协调做好有关应急封航停渡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州公安局:负责市区公安自建的主次干道、重要节点视频监控与指挥部的信息共享;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的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受威胁重点地段和区域群众的安全转移疏散。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冰雪天气的交通指挥,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向指挥部反馈全州道路交通状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做好交通指挥疏导;提醒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保障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安全通畅。


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西支队:负责本区域高速路段冰雪天气的交通指挥,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向州指挥部反馈全州道路交通状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做好交通指挥疏导;提醒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保障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安全通畅。


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根据冰冻雨雪天气应对处置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提升应对能力,在组织上、技术上、设备上、材料上做好充分准备,防患于未然,按相关规定坚守岗位。


州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救灾需要,及时组织消防救援队伍担负抢险、营救人员及执行有关重大决策实施的任务。


吉首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协调民兵参加扫雪除冰、抢险救灾、疏散转移安置灾民等工作。


州教体局:督促学校做好校区及门前道路的积雪清理;负责做好学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滑防冻常识教育、紧急情况下组织实施停课措施及其他紧急行动的配合工作。


州民政局:负责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安全管理;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州财政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和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做好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


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警、抗灾防御和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组织实施低温天气动物疫情综合防控措施,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及调查核实农业灾情等工作。


州卫健委:负责做好全州卫生行业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做好受灾地区和灾民安置点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医疗卫生信息,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州文旅广电局:负责督促景区在冰雪灾情发生时组织游客有序安全撤离,协调开放有条件的旅游景区作为应急避险场所;做好旅游设施受损情况调查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


州林业局: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林业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力量、有关专家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险情分析和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州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应急救援使用的食品、医疗器械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强制检验与计量管理;对市场活动和商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采集市场价格信息,分析预测市场价格走向,及时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负责督促、协调、检查城区农贸市场及其它市场的扫雪防冻和安全防范工作,特殊情况下依法采取封市措施。


州商务局:负责督促商贸、成品油经营场所、流通企业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值班值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州水利局:组织协调各级水域及水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评估;搞好水源调度;做好农村饮水工程的防范工作,组织实施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重建。


州红十字会:通过红十字会向国内外发出救助呼吁,组织社会募捐筹集救灾款物,协助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必要时组织红十字会救援队参与灾区灾民赈济救援和物资发放工作。


国家电网湘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电力供应,承担低温灾害天气电力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现场处置、抢险队伍支持,确保电力设施设备安全,供电畅通。


中国电信湘西分公司、中国移动湘西公司、中国联通湘西分公司:全力做好灾害期间的通讯保障;负责及时组织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设备,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华润燃气公司:负责保障燃气供应,承担低温灾害天气燃气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现场处置、抢险队伍支持,确保燃气设施设备安全,供气畅通。


中石化湘西分公司、中石油湘西分公司: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必要时组织流动加油车对因灾滞留车辆进行燃料补充作业。


除上述责任部门和单位外,其余州级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及时响应,迅速做好各自办公区域、门前“三包”区域的扫雪除冰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编制本级应急预案,并报州减灾委(设在州应急管理局)备案。


2.3专家组


州指挥部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为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3.1监测预警


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改、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分析预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造成的影响及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2预防行动


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我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州指挥部可视情提前或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


各部门在防御警戒期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收集工作,研判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


(2)州气象局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报告州委、州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3)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落实灾害防御措施,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4)各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3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各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要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将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初步灾情上报州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


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和地点、影响范围、已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已经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下阶段工作措施及需请求解决的事项等。


4.应急响应


4.1灾害分级


按照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4.1.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预计州内积雪深度在5厘米以上,或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以下,且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境内公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3)造成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4)造成境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4.1.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直径5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8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境内高速公路或国道省道严重受阻或中断,致使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3)造成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4)造成城区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造成某县市(区)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4.1.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境内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出现直径在1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境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州内主要火车站大量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致使州内或与州外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州内或高速公路上,或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造成州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全州电网减供负荷达10%以上、30%以下,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4)造成州内城区或部分乡镇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州较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4.1.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境内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出现直径在2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州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中断,州内主要火车站列车无法正常运行,大量旅客滞留在州内,或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造成州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州电网减供负荷达30%以上,对全州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更多 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4)造成州内城区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州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分级响应


4.2.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州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全州的应急处置工作。


(1)州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通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发改、公安、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防御对策。


(2)州、县市(区)、乡镇指挥部办公室、主要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州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灾情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


(3)各级各部门及时动员部署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巡查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4.2.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州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全州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州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通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发改、公安、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防御对策。


(2)州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州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灾情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调配抢险物资,协调救援力量,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灾害防御信息以及政府应对灾害的工作情况,引导公众主动、积极防灾抗灾。


(3)各级各部门及时动员部署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4.2.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Ⅱ级)


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州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全州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州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通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发改、公安、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防御对策。必要时,州指挥部向灾害发生乡镇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2)州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州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灾情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调配抢险物资,协调救援力量,联系部队、武警、民兵等救援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协调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灾害防御信息以及政府应对灾害的工作情况,引导公众主动、积极防灾抗灾。


(3)各级各部门及时动员部署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电网、通信、供水、供气、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4.2.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Ⅰ级)


由州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州指挥部在省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


4.3.1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巡查,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保障,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3.2处置措施


(1)气象监测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州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


(2)人员转移安置


各级各部门组织力量转移居住在危险地区的群众,民政等部门做好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工作。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用于转移人员的安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的,各级各部门应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安置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医疗卫生救助


卫健部门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因灾受伤人员,为因灾伤病人员、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因灾受损人群、滞留旅客等进行心理干预,对灾区进行消毒、疫情监控,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4)交通疏导


交通运输部门对因灾受损国、省、县、乡道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畅通;住建部门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通畅;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与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气象等部门的配合,做好交通分流组织工作,确保运输正常。


(5)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运输、电力、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公共设施,尽快恢复各类公共设施基本功能,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6)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做好重点部位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秩序维护,特别要做好人员大量滞留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等交通枢纽的治安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3.3扩大应急【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当灾害影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超出本州应急处置能力范围的,州指挥部可报请省指挥部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援。


4.4社会动员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抗灾救灾,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社会车辆、物资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5信息发布


州指挥部会同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应对工作情况。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分工,通过有效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


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州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湘西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湘西广播电视台及其他新媒体或手机短信发布信息。


4.6应急结束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处置


5.1总结评估


州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州委、州政府。


5.2恢复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统计汇总灾害损失,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尽快恢复当地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应急管理、发改、水利、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和及时下拨恢复重建资金。


电力、交通运输、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5.3保险理赔


湘西银保监分局督促、指导保险公司依法及时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气象等部门为保险企业的保险赔付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积极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6.2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6.3基本生活保障


发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依程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商务、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6.4物资装备保障


各级各部门尤其是交通运输、住建、电力等部门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发改、工信等部门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盐业等企业,确保煤、电、油、盐等物资的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


6.5交通与通信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


6.6医疗卫生保障


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AAA(短信)、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全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7.2责任追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州应急管理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州人民政府修订完善本预案。


州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州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岳阳县华润燃气公司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2021年01月25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为规范本公司遭受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紧急处置体系,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公司内部的雨雪冰冻灾害救援工作,合理配置各类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因雨雪冰冻灾害而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安全平稳运行,促进企业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应对冰冻雨雪等灾害性天气与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行以及影响职工身心健康的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企业安全与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


1.4.2加强督查、主动防范的原则;


1.4.3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


1.4.4快速高效、果断处置、全力抢险的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由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组织,统一指挥抗灾救灾工作。【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岳阳县华润燃气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总 指 挥:刘拥军


副总指挥:许小星、都小燕


成    员:周倩倩、章洪、伍亮、杨润娥、龙于廷、张正高。


2.2主要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企业重大雨雪冰冻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对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根据灾情变化研究抗灾救灾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各单位在灾情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应急组织机构各级人员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3应急响应


3.1信息传递


应急响应后,各级部门及时准确向应急组织机构汇报灾害情况,在应急总指挥的领导下组织救灾工作。


3.2值班制度


生产中心值班人员在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3现场指挥


现场应急指挥和协调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3.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各类应急组织机构抢险救援人员必需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各单位根据各自部门的实际情况配备应急工具及安全防护装备。


4 突发雨雪冰冻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4.1应急反应原则


凡气象台发布大雨、大雪等紧急情况时,企业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发生雨雪冰冻事件时,事发单位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雨雪冰冻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应急反应措施


4.2.1应急指挥组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雨雪冰冻事件的处理。


(2)根据雨雪冰冻事件处理需要,调集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3)划定控制区域:根据事件的发生情况,对事件发生区域进行封锁。


(4)保证安全生产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防止灾害性天气的多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5)定期与季节性相结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事故隐患和苗头,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方案。


(6)做好生产装置、办公区域的抗灾能力,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


4.2.2应急措施


(1)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准驾人员低温冰冻天气的驾驶培训教育,切实做好公司在用车辆的防滑措施,确保低温冰冻天气出行注意事项,包括出行前检查轮胎、制动、灯光等装置;行车通过冰雪湿滑路段,严格控制车速,不可紧急制动、急打方向;减速行驶或乘坐公共交通汽车出行等


(2)切实加强气源应急保供。针对上游天然气供应趋紧的【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情况,运行部要按照“保民用、保重点、保稳定”的原则,提早


部署,通过积极筹措气源,分级制定响应,争取多方支持等措施,上下联动,24 小时坚守,确保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市民安全过冬。


(3)切实加强设备防冻保养。场站要强化设备巡检的执行力度,对场站设备和所有的调压设备进行全方位维护和防冻保养,把各类设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加强所属区域内的管网设施巡查维护力度,对沿线阀门井、调压箱、出地管防护设施等逐个进行检查;清除井阀室内积水以防冰冻;确保调压箱内压力表、阀门等设施完好,小区出地管防护设施完好齐全,严防路面冰冻危及到燃气管道安全。


(4)切实加强低温用气告知。客服部在入户安检时,要对


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仔细查看压力表、紧


急切断阀、计量表、软管等燃气设施是否因受冻破裂损坏,同时


告知用户严寒天气燃气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4.2.3医疗卫生机构


做好雨雪冰冻事件引发的人员伤害的救治工作。


4.3突发雨雪冰冻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雨雪冰冻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彻底消除后方可终止。


5雨雪冰冻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急救机构


公司应加强雨雪冰冻事件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制订雨雪冰冻事件可能引发的各种危害的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雨雪冰冻事件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2物资、经费保障


5.2.1物资保障


要建立处理雨雪冰冻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5.2.2经费保障


公司要保障雨雪冰冻事件应急处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


5.3通信保障


雨雪冰冻应急组织应保障通讯畅通,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 预案的制定


根据雨雪冰冻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的雨雪冰冻事件应急预案。


7演练


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雨雪冰冻事件的应急演练。


8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高峰乡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应急预案


受强冷空气影响,我乡当前最低气温已达到0°及以下。据气象预报,本月下旬还将有一次明显的雨雪天气过程,并有明显降温,我乡面临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仍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省、市、县减救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乡实际,特制定高峰乡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为提高全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行、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村(居)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三、组织保障


高峰乡成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蒋立权担任政委,乡长张然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副乡长蒋业生和人武部长方存春担任副指挥长。成员:吴光文黄俊韦东胡孝俊汪涛


陈金仓汪家春胡竞成韦发仓徐家淑


张川林黄强国王晶晶华兴福黄从树


孔林程从雨汪根元查贵旭韩俊松


汤凤奇曾亿山王国运武立祥丁波


武磊刘欢朱苏安韦峰方晓


韦良才李家树袁少华董树平张广松


四、工作职责


1、党政办负责信息报告和综合协调工作。


2、安监所负责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负责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倒塌民房重建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


3、水利站:及时组织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障全乡交通畅通。


4、经发办:负责保证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5、卫生院:负责做好医护人员和救灾工作准备,组织协调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6、派出所: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车辆正常行驶时,对车辆通行进行合理分流,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7、林业站: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林农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赴灾区对林农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尽快恢复林业生产。


8、高峰中心学校:负责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做好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做好教育部门灾情的核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9、国土所:负责组织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


10、国网山七供电所:负责加强对乡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和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企业和居民正常用电。


五、工作要求


元旦即将来临,各村(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开展防范雨雪冰冻风险的隐患排查整改,强化应急准备和抢险救援,扎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灾害。



关于应对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规范全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提高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特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作为灾害性冰冻雨雪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坚持防灾和救灾并重;坚持单位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救援、灾后重建.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成员


镇政府设立了低温冰冻雨雪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低温冰冻雨雪灾害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钟左朋


  副组长:龙学辉、周建华、邹春华、钟承云、熊业旺、廖作辉、余锐、邹意坚、巫小良、赖勋 


   成 员:王萍、魏海宁、罗嗣海、聂冯孙、张志刚、叶春宵、廖作龙、各村蹲点镇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村主任、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交警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邹意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低温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确定全镇冰冻雨雪灾害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确定灾害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指导全镇应对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传达上级应对冰冻雨雪灾害领导组的决定、指示,负责全镇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灾害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灾情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负责镇应急指挥部指示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指示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与各单位的联系,处理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宣传办:负责电视、广播等媒体及时播报冰冻雨雪灾害预警信息和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媒体搞好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指导开展低温冰冻雨雪灾害应对工作. 


  民政所: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及灾情的核查和上报;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农办: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作物冰冻雨雪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协助村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集镇土地办:负责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制定和实施紧急避险及抢险救援预案.


水务站:负责制定和实施水利设施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预案;


自来水公司:负责及时抢修供水设施,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需要.


  网络公司:做好灾区电视、广播设备设施的恢复工作.


动物防疫检疫站:负责制定和实施畜牧业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因灾被困畜禽的紧急转移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动物疫情发生,及时对因灾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交警部门: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养路队:负责奉上公路、罗兰公路,除雪除冰工作,特别是罗坊大桥的除冰、除雪工作.


  学校:负责校舍安全检查和学生放假返家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位,专人负责,确保师生安全.


林业工作站:负责制定和实施林木及林业设施冰冻雨雪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林木进行评估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卫生院:负责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综合管理;组织灾区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供电所:负责所属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社区和农村生活用电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要.


敬老院:负责院内风险隐患排查,做好老人防寒保暖工作,确保在院人员安全.


移动和电信等通讯部门:负责做好通讯设施、设备的抢修工作,提供技术保障,确保在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天气期间通讯保持畅通.


各村蹲点镇干部:督促、协助所在村(社区)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工作.


各村(社区):制定村组道路巡查方案,成立应急分队,轮流上路,加强疏导和值守.切实做好辖区内冰冻雨雪灾害应急等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危旧房、桥梁、用火用电等安全排查.


  四、信息报告和预警


(一)加强信息预警预告.加强对冰冻雨雪天气的监测、预报,完善工作手段,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导和帮助.将采集的准确、客观、真实的信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召开村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二)加强值班工作.各村、各单位1月23-24日取消双休日休息,照常上班,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并将加盖公章、含联系电话的值班安排表于1月22日上午下班前分别报镇党政办,联系电话:4501001.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值班纪律,负责人要身体力行,带头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对值班制度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要立即追究责任.


五、应急处置


(一)指挥与协调.本方案启动后,镇应对冰冻雨雪灾害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全镇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各单位要遵照镇指挥机构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现场控制.险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区域、地段、重点人群和财物进行保护.


(三)交通管制.根据灾情的需要,灾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得到指挥部同意后,依法采取管制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路段),对确需进入或通过的,要严格手续,并保障安全.


(四)抢险救助.遇重大灾情,领导小组各成员立即集结抢险队伍并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组织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镇卫生院应紧急派遣医务人员,为因灾致病致伤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五)安全防护.在处置灾(险)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险)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危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六)调集征用.根据当前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七)信息报道.领导小组要将灾害监测预警和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按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向上级应对冰冻雨雪灾害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通过媒体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要依法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在出现卫生、环境事件的事发现场,相关部门要做好污染物收集、清理.征用了物资、设施、设备或其它财产的,要及时归还或按规定予以补偿.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制定计划,恢复重建.


(二)社会救助.镇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引导广大人民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三)调查总结.应急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包括:因灾事件的影响范围、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原因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及其间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措施建议,需表彰或追究责任的单位、个人等,报上级应对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党委、政府联合表彰,并报上级应对冰冻雨雪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能,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所有干部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请假.主要负责人离开辖区的,必须向镇应对冰冻雨雪灾害领导组长报告;若系人为因素致使急险事件未得到妥善处置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为依法、科学、高效、有序防范和应对台风、汛情、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给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提高交通运输防灾抗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杭州交通运输系统对台风、汛情、雨雪冰冻等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三)方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安全第一”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处置”的原则。


二、应急工作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雨雪冰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三防”应急指挥部),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应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局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及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领导下,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指挥工作;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三防”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决定系统“三防”工作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带班值守、会商研判、下达指令等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三防”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办公室主任由局安全监督处负责人兼任。管理中心协助承担相关事务性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日常工作;传达贯彻执行“三防”应急指挥部各项指令;向“三防”应急指挥部和有关单位提供气象、水文等预警信息;指导、监督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应急抢险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设备、防汛物资等应急资源准备工作;编制、修订全市交通系统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演练;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值班值守、会商研判、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三)成员部门及职责。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钱塘新区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参照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做好本地区“三防”应急管理工作;


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队、发展中心根据“三防”应急指挥部或属地政府指令,具体执行各项应急救援保障任务;负责落实本单位应急抢险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设备、防汛物资等应急资源准备工作;编制、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演练;及时反馈现场应急处置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建议;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带班值守、会商研判、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


机关各处室负责做好值班值守、后勤保障、对外宣传、人员调配、效能监察、经费保障、科技信息化支撑、运力物资协调等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及职责。根据应急工作实际需要,“三防”应急指挥部可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抢险救援组、督查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分工落实“三防”应急各项任务。(详见《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及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指挥调度手册》)【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三、预防预警


(一)监测预警。局指挥中心应当加强对台风、汛情及雨雪冰冻等灾害的监测预警,对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开展风险评估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及时接收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发布,各区、县(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港航、交通执法队应及时向管理对象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防汛和抗击雨雪冰冻工作。


(二)预防行动。局指挥中心发布预警信息时,各单位应及时检查本单位应急车辆(船只)、队伍、通讯、物资、装备的准备情况;检查所辖区可能受灾害影响区域的交通设施、重要点位准备情况,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四、应急响应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防指、市抗雪办发布的应急响应指令,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对应启动、调整、结束相应应急响应等级。遇省交通运输厅、市防指、市抗雪办指令不一等特殊情况,以市防指、市抗雪办指令为准。


根据影响范围和程度不同,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一)I、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启动I级响应时,总指挥主持会商;启动Ⅱ级响应时,常务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三防”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均需参加,必要时可通过视频连线等方式与相关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商。


1.局安监处、运输处、规建处等业务处室要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分析台风、汛情、雨雪冰冻发展趋势,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做好与省厅、市防指、市抗雪办的对接联系,及时将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到位;负责与横向部门的沟通协调。


2.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局领导带班值守,做好后勤保障;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送重要信息,保证OA系统24小时落实人员值守,及时收发上级有关指令、文件。


3.管理中心领导带班,相关业务处室参与,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强化信息网络保障,及时传达上级指令和灾情情况,协助提供决策支持;负责与省厅相关中心联系沟通;负责信息收集和指令发布,每天7时、11时、16时前按照有关预案规定向省厅、市防指、市抗雪办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信息。


4.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队、发展中心领导带班,并安排处级以上领导进驻局指挥中心,局指挥中心为其安排专门指挥席位,负责分线指挥,具体落实船舶、车辆停运,紧急驳运,抢通保畅等各项工作措施;


5.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队、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项预防管控和抢险保畅措施,并按照市局指令,每天6时、10时、15时前通过应急工作群向局指挥中心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信息。


(二)Ⅲ、Ⅳ级应急响应。“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局安监处、办公室、指挥中心及直属单位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参加,提出抗灾工作意见建议,各单位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值班值守。


1.管理中心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每天15时前按照有关预案规定向省厅、市防指、市抗雪办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信息。


2.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队、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项预防管控和抢险保畅措施,并通过应急工作群向局指挥中心报送灾情和工作举措信息。【更多免费素材,微 信lbgzkf1】


(三)调整和结束。收到上级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解除应急响应指令时,“三防”应急指挥部和各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视情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必须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相关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24小时内向局指挥中心报备。


(二)应急资源保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资源采取系统自备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优先调用系统自备资源。交通执法队、港航执法队、发展中心和各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运输工具、机械装备、应急物资,动态更新基本信息数据库。有条件的,还应加强应急抢险基地建设。


(三)培训和演练。各有关单位应切实加强应急教育培训,提高行业、企业两个层面应急知识储备,并按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能力。


六、灾后恢复


(一)救灾。遭到毁坏的公路、航道、桥梁以及防灾抗灾专用通讯设施应尽快组织抢修并恢复功能。


(二)应急资源补充。针对应急实战中暴露出的应急资源短缺及物资消耗实际,及时补充完善。


(三)总结评估。每次灾害过后,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抗灾抢险各方面各环节进行分析评估,查找问题,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以进一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局安监处牵头制定,经批准后实施。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时修订。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三防”应急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三防”应急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指挥部或报请省交通运输厅、市防指、市抗雪办给予表彰;对在“三防”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局“三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三防”应急预案>的通知》(杭交发〔2014〕75号)同时废止。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西湖西溪景区抗雪防冻工作,积极有效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最大限度降低雨雪冰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保障景区园林绿化及文化景观遗产的安全,维护景区社会稳定,确保道路通畅和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景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3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杭防指〔2019〕3号)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和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发生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属地责任单位负责本地区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部门、属地单位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


四、工作重点


(一)组织开展西湖西溪景区范围内抗雪防冻的抢险处置工作;


(二)组织转移危险区域、危旧房、建筑工棚的人员,并做好临时安置和管理工作;


(三)开展市政道路(园路)、公用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巡查及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四)落实防冻抗雪物资设备的采购、储备、调拨、配发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做好户外广告、古树名木、行道树和公园绿化等的安全处置工作;


(六)一旦发生西湖、西溪湖面冰冻,山林、园区游步道大面积结冰等极端情况,强化西湖、西溪湖面和山林、园区游步道的管理工作,确保景区和游客人身安全。


五、组织机构体系及主要职责


区设立抗雪防冻组织指挥机构。西湖街道、各公园管理单位、文博单位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抗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


(一)区级抗雪防冻组织机构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设立抗雪防冻指挥部,由区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区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1.区防指成员单位


区党政办公室、区组织部、区宣传统战部、区平安建设办公室、区财政局、区风景园林局、区文物遗产局、区湿地管理局、区经济发展局、区社会发展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机关党委、景区公安分局、景区市场监管分局、景区交警大队、景区消防救援大队、西湖街道、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水域管理处、区城市管理保障中心、区综合事务保障中心,以及各公园管理单位、文博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2.区防指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西湖西溪景区抗雪防冻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区和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联络辖区内驻杭部队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值班值守工作的协调及后勤生活补给等保障工作,并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大事项及紧急信息。


(2)区组织部:负责发动各级党员干部参与道路积雪清理及救灾抢险工作的动员部署。


(3)区宣传统战部:配合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


(4)区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时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信访事项等平安建设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区风景园林局:负责组织、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组织建设单位和责任主体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根据要术后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配合做好建设工地人员转和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负责指导属地责任单位做好辖区内危旧房的应急管理工作,并配合做好人员紧急撤离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公园、景点绿化管理部门及时清除辖区园林树木积雪,力保树木不压损、少损失;负责指导、督促管理单位对有险情的行道树进行扶正、加固和清理,做好名木古树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区属单位做好山林、花卉苗木圃地防雪抗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区属在建、已建人防设施责任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


(7)区文物遗产局:负责低温、冰冻及降雪天气下的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


(8)区湿地管理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西溪湿地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抗雪防冻工作。


(9)区经济发展局: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及招商单位做好抗雪防冻工作。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期间农贸市场的蔬菜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10)区社会发展局:组织协调辖区部队、西湖街道民兵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并指导农业、教育、民政、卫生系统的抗雪防冻应急工作。组织、督促各村、社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督促、指导农业企业及农户做好农业生产的抗雪防冻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做好体育场馆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并配合各单位做好避难人员的安置工作。


(11)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城市化管理的道路、桥梁、隧道等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妥善处置城市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督促市政部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协调和督促各城管执法队伍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


(12)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较大及以上抗雪防冻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监督、指导辖区内抗雪防冻设施的规划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4)区机关党委:负责宣传、组织发动机关党员干部参与道路积雪清理工作。


(15)景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保障社会秩序,确保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16)景区市场监管分局: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和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17)景区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将路面积雪状况通报区抗雪办,并与区抗雪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立临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疏导交通;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保障抢险救援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实时路况提出清雪的重点路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清雪工作,保障交通安全。【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18)景区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区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9)西湖街道: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村、社区和辖区企事业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辖区内道路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负责辖区机关事业单位清雪工具的保障和道路、桥梁清雪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做好市民群众参与抗雪防冻的社会动员工作。配合做好抗雪防冻期间农贸市场的蔬菜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20)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负责协调辖区内通信设施的抗雪防冻安全管理,保障抗雪防冻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通讯畅通;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应急指挥保障,协助区抗雪办完成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21)水域管理处:负责指导西湖水域范围内各经营单位的防雪抗冻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码头责任单位落实防雪抗冻安全措施,组织应急抢险。做好湖面冰冻情况的监测工作,发现湖面结冰时应在在西湖沿线定点设置救援点待命。落实西湖引配水设施防冻工作。


(22)区城市管理保障中心: 负责交通道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确保区管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按要求落实并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物资、机具设备和应急抢险队伍的准备等工作。负责协调抗雪防冻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确保党政机关、抗雪防冻指挥机构、市政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重点防范设施的正常电力供应;负责协调做好户外道路照明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协调电力部门的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和设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辖区范围内的供气、供水、公交、排水、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


(23)区综合事务保障中心:做好抗雪防冻期间应急指挥中心网络服务保障。负责名胜区机关院内的清雪工作。


(24)各公园管理处、文博单位及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辖区内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在西湖、西溪湖面结冰时,西湖各沿湖单位和西湖西溪旅游管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制订落实管理方案,做好扩音器、竹杆、警戒带、救生圈、对讲机等管理、救援物资的准备工作。安排执法、保安人员在西湖、西溪湖岸线及重点隐患部位24小时轮班值守,第一时间设立警示标识,第一时间劝导、制止游客进入西湖、西溪湖面或存在风险隐患的栈道、塘堤。各沿湖单位沿西湖湖岸线和内塘沿线拉设隔离带、隔离栏,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内容为:湖面结冰,危险勿入)。各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是沿湖单位)、村庄、社区做好宣传告知工作,要求其加强内部管理,严禁人员进入西湖、西溪湖面。


(二)日常办事机构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区风景园林局、城市管理局、社会发展局、景区交警大队分管领导担任。经区指挥部同意,区抗雪办主任可组织会商部署抗雪防冻工作。


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抗雪办指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公园管理单位、西湖街道和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及企事业单位抗雪防冻工作,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以及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工作。负责雨雪冰冻天气气象工作衔接;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统计、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


(三)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


各公园管理单位、西湖街道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抗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抗雪防冻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完善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村(社)、景点和企事业单位落实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辖区内道路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负责非主干道路、桥梁清雪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做好市民群众、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抗雪防冻的动员工作。


六、预警分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预警信息按照“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依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办发〔2018〕12号)发布暴雪低温冰冻灾害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等级分级如下: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更多免费素 材,微信lbgzkf1】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七、应急响应


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区抗雪办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或市抗雪办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组织区风景园林局、城市管理局、社会发展局、景区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并指派人员进驻指挥中心。


2.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区抗雪办视情对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4.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落实应急指挥保障,协助抗雪办加强值班。


5.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5时报告工作动态。


6.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或市抗雪办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宣传统战部、风景园林局、文物遗产局、湿地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会商并进驻指挥中心。


2.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对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3.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值班。


4.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5.区风景园林局、湿地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景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6.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或市抗雪办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长组织区抗雪办主任、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平安建设办公室、风景园林局、文物遗产局、湿地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等部门主管领导会商并进驻指挥中心。


2.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区防指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对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4.区防指指挥长值班。


5.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6.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7.区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平安建设办公室、风景园林局、文物遗产局、湿地管理局、社会发展局、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景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8.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或市抗雪办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区主要领导进驻指挥中心。区防指指挥长组织区抗雪办主任、区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等部门主管领导会商并进驻指挥中心。


2.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根据需要并报经区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区防指指长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和各基层主要领导参加。必要时,提请区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区防指指挥长值班。


6.区领导班子成员到各基层单位、重点部位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7.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区级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1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9.区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景区交警大队、景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10.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八、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景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必要时,区防指提请管委会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发电机、铲车、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应组织落实本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视情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综合指挥保障中心要积极协调杭州电信、杭州联通、杭州移动、华数集团为西湖西溪景区建立通信与信息保障队伍,必要时积极配合区防指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利用卫星通信、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区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该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西湖街道应重视村(社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及物资储备。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各单位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防指应建立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九、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宣传统战部负责协调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游客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十、应急响应结束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市级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抗雪办将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十一、救灾与重建


(一)发生灾害后,区各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损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针对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三)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每年2月底前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二、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1.抗雪防冻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原则,由区防指统一组织,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


2.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合理设置课程、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分类指导。


(二)演练


1.各基层单位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模拟西湖景区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三、附则


(一)管理与更新


当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由区抗雪办负责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西管办〔2020〕5号)同时废止。


(三)责任追究


对抗雪防冻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华西办事处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工作应急预案


近段时间,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区将连续出现低温、雨雪和凝冻天气,灾害天气一旦形成预计会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交通运输造成严重影响。为扎实做好我办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根据《西秀区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预案》文件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我办在近期低温雨雪凝冻天气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结合我办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华西办事处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殷红霞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宋玉兴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汪政磊  党工委副书记


       严  波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甘  伟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张  军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杨登俊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吴   楠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周  鹏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全忠祥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昭春  党工委委员、财政分局局长


       卢学勇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吴灿贤  党工委委员、国土所所长


       张   健 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张  衡   督查办负责人


       尚  浩  林业站站长


       邓大强 交管站站长


       苏胜兰  农服中心主任


       陈红忠  人社中心主任


       董延伟 安监站负责人


       各村(居)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张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办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作为全办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工作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办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工作,分析全办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形势,研究解决保民生、保交通保供电、保安全,保稳定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各单位,部门组织开展全区一般及以上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传达办事处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示,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受灾情况和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动态;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协调做好低温雨雪凝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新闻报道和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应急处置的舆论引导。


(三)专项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 军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王祥 党政办负责人


董延伟 安监站负责人


职责:负责传达贯彻落实省、市,区应对低温雨雪凝亦天气工作的要求部署;制定救援物资储备、生活物资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方案并督促实施;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送和保管:负责统筹协调相关机构的生活物资保障、应急教援设备、物资调配工作;负責会议组织、笔杆子公文铺起草、信息汇总信息报送、指挥调度等工作;落实区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强化对工作情况的调度,适时掌握工作动态。


2.农业农村运行保障组


组长:周 鹏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苏胜兰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职责: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农业防御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受灾困难群众及时实施临时救助;负责协助交警部门做好农村公路交通分流,交通管制等工作,保障农村公路通行:配合做好农村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督促对农村公路开展路面除雪除冰和养护带理工作;根据职能职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现场处置及应急教援组


组 长:张军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张健  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董延伟 安监站负责人修改


成 员:各相关办公室主任


职责:按照区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及时调应急救力量,救灾物资,抢险装备器材;负责统筹现场教援力量,合理分配抢险救援任务;参与冻损电力,交通,通信,供水等公共设施抢修:负责统计到达救援现场的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抢险力量,装备数量,名称以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按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年关将至,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将持续,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各村(社区)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总结以往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的经验教训,站在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冰雪灾害预警不解除,工作不松懈。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领导要迅速分赴各村(社区),指导、督促抓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办事处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安排全办的应对工作。各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相应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监测预警。要及时掌握气象部门对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提出防范应对建议。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各种形式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普及防灾避险知识。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村(社区)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转变作风,加强服务。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社区)值守办公室要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所有值班人员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出现灾情,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不得耽搁延误。要加强沟通协调,遇有突发性情况及灾害发生要及时上报办事处。


(五)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对应参照西府办发〔2020〕82号文件附件《西秀区应对低温雨雪凝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中明确的各区级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三、应急救援


1.进入应急状态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启动本预案,各救援小组及各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随时上报有关情况。


2.通讯联络组在收到救援电话或者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按照组长的指示通知各小组启动应急预案,调度安排应急救援人员、车辆、物资,督促各小组及时开展救援。


3.现场救灾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利用技术设备积极救治受伤人员,施救事故车辆;指挥受灾人员进行自救互救,减少损失;适时增补救援人员,增强救援力量;必要时,对灾害现场周围的居民、学校进行疏散,防止灾害蔓延。


4.善后稳定组要从快处理善后事项,进快转移受伤人员,及时将重伤员送进附近医院,制定事故处理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死伤家属的安抚工作和思想工作,维护正常的交通和生产秩序,严格新闻采访程序,客观公正地宣称报道,客服不良影响。


5.后勤保障组要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调剂有关物资、器材、设备,保证应急救援急需品,并为各组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四、相关事项


1.各部门、各救援小组随时准备执行救援任务。


2.加强值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黄市镇低温雨雪天气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目标


据省、市气象台预测:13日至16日受强冷空气南下影响,我省将有一次寒潮大风、低温雨雪冰冻过程,此次过程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雨雪相态复杂。其中13日晚至14日为过程最强影响时段,大部分地区最低气温将降至0℃以下。受其影响,部分地区将出现道路结冰、低温冻害等灾害,为避免灾害天气对我镇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电力通讯、农林业生产、群众生活等方面造成较大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强化工作部署,加强应急联动,强化提示警示,全力保障本镇群众生产生活持续平稳。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早部署、早落实,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防御和减轻低温大风、雨雪灾害等工作。


三、组织领导


组  长:罗艺(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雷忠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谭琨、刘新华、张云风、邓志良、黄双峰、李勇、伍志勇、刘丽、李青松、谭江成、刘洪良、周孚军和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组织书记。所有单位都必须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和信息渠道畅通。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


四、具体要求


一是各镇所单位负责人、各村村干部要高度重视,进入抗灾救险临战状态,确保人员包区域、包行业领域到位,干部要靠前指挥,发挥带头作用,人员要在岗在位,要保证通信畅通,信息沟通,情况互通。


二是加强对易冻路段、农村危房、塌方路段、地质灾害点等地段的巡查,在易结冰路段树立“路面结冰”警示牌;准备工用盐撒盐化冰;组织人员清冰并且维持交通秩序。


三是做好低温雨雪天气的安全用电用煤及取暖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村村响、AAA群、短信向村民和单位职工发布预警通知,提高防范意识,增强干部群众紧急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镇不发生一起用电用煤及取暖等安全事故。


五、责任分工


(一)道路交通(刘新华负责)


在易结冰及急弯、陡坡等路段树立“路面结冰”警示牌;在桥梁、坡段及事故易发路段组织人员撒盐清冰并且维持交通秩序。


(二)农业农村(李清文负责)


组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指导村民抗灾,减少农林水牧等任务产品的损失,同时预防老旧房屋坍塌。


(三)后勤保障(邓志良负责)


组织镇民政部门准备好救灾物资。


(四)关爱老党员、老干部、老革命(黄双峰负责)


组织对全镇特困老党员、离退休老干部等送温暖。


(五)企业(刘新华负责)


巡查企业安全工作,为企业实际解决困难,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保证生产正常。


(六)国土地质巡查(谭琨负责)


组织镇自然资源所加强地质灾害点巡查,避免地质灾害发生。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对工作,根据12月13日全市应对低温雨雪天气紧急视频会议和郴州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郴应急委办发【2020】15号)文件要求,为及时、妥善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临武县交通运输局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黄兴旺


副组长:邓学文


成 员: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局属各单位和郴汽集团临武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局各股室负责人。


各单位要分别成立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应急处理公路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


(三)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送交通部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四)应急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断,公路交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旅客运输所需的车辆等。


(六)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新闻媒体宣传组织等。


三、各相关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因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交通阻断或人为破坏造成道路中断时,及时组织人员、机械、物资进行抢修,保障公路畅通。


(二)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根据全县营运客车总数的5%预留机动运力,将应急车辆的单位、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车辆车号、座位数等情况登记造册。在运输高峰时段,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满足各类道路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三)运输企业【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1、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上报县局应急指挥办公室,随时报告事件动态;


2、全力维护运输秩序,保障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3、发生旅客大量滞留时,为旅客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4、预留一定数量的客、货车辆作为应急抢险运力。


四、应急处置


(一)公路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公路应急预案,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应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2、出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造成公路通行困难时,协调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造成公路阻断的路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抢修,必要时开辟绕行线路。


3、储备好应急物资。及时储备好除雪铲冰的物资和设备工业盐、融雪剂、铲雪机械等,随时备用。


(二)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在突发事件中,需要调集车辆等运输保障力量时,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立即开展工作,启动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行车安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预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3、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运输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抢运紧急物资。


4、确保运输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三)新闻宣传应急处理


各单位应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单位经确认后要第一时间向县局报告有关情况,县局将按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扫雪防冻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冰冻雨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应对冰冻雨雪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保证全系统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危害,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正常,按照《南京市雨雪冰冻天气扫雪防冻应急预案》和《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路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2冰冻雨雪灾害


冰冻雨雪灾害是指由降雪(或雨夹雪、霰、冰粒、冻雨等)或降雨后遇低温形成积雪、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城市道路交通运行,影响到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基础物资的保障和供给,并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一种气象灾害。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对《南京市雨雪冰冻天气扫雪防冻应急预案》的响应。在市交通运输局管辖的行政区域和行业领域内,因受冰冻雨雪灾害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引发行业突发事件时,适用本预案。


1.4 应急处置原则


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统筹安排,规范有序,科学应对的原则进行处置。坚持提早预防,充足准备,把维护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需基本物资的道路运输保障作为核心任务,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重中之重。


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防范重于救灾,立足于桥梁、陡坡等道路交通重要部位不积、不冻、不滑、不堵;公路运行要先疏通,后畅通,先干线,后支线;旅客运输要先安全,后通行,先短途,后长途;城市公交要坚持先干线后支线,干线中优先保障运输量大,枢纽功能强的线路;对边远农村公交线路,积极主动请求属地政府支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扫雪防冻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副局级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交通运输局机关各职能处室和行业管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局扫雪防冻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公路畅通保障组,水上畅通保障组,城市公交保障组,公路客运保障组,民航运输保障组,宣传报道组。


2.2 工作职责


总指挥职责:统一领导全市交通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响应省厅、市政府对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处置的要求,决定“灾情预警、预案启动”等重大信息的发布;统筹调度全系统应急资源;负责或指示局应急指挥中心,完成市交通运输系统内外资源协调和应急联动处置等任务。在出现重大情况或需要发动其他社会力量时向市人民政府汇报。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抢险救灾运输的具体工作。


综合协调组职责:综合协调组设在局应急处,由应急处、局办公室和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组成。按照指挥部要求,以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中心)为主,完成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灾情跟踪以及授权调度等任务;以应急处为主,完成综合协调、灾情调查,原因分析和总结评估等任务;负责全系统范围内冰冻雨雪应急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有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检查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以办公室为主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市政府、省厅等上级部门报送紧急重要事项的任务。


公路畅通保障组职责:主要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城市道路管理中心等组成,按照市局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快速路、桥梁和绕城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


公路客运保障组职责:主要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等相关行业管理单位等组成。负责公路客运运力筹措和调控、旅客集散等应急处置等工作。


城市公交保障组职责:主要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市公交集团等组成,负责公交运力调控、公交保障、应急支援、重点站场及售票点疏运等工作。


水路畅通保障组职责:主要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和航道事业发展中心组成,负责做好全市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职责:主要由局办公室和宣传处组成,做好防抗雪灾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公路和水上突发事件的宣传动员、新闻报道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指导并统一局属行业部门的宣传报道。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局扫雪防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获取市政府或气象部门发布的有关冰冻雨雪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由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向局系统各单位发布。


3.2 预防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时节特点,依据冰冻雨雪灾害的监测信息做好以下预防工作:


 ⑴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⑵开展冰冻雨雪天气条件下的生产安全和应急等相关技能培训;


 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⑷组织应急物资、装备的检查、补充和整修;


 ⑸开展冰冻雨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


 ⑹开展应对冰冻雨雪灾害的应急演练;


 ⑺加强应急值守;


 ⑻做好应对冰冻雨雪天气的其他各项准备。


4 预警


根据《南京市扫雪防冻应急预案》,我市雨雪气候分级如下: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毫米以上。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下。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下。


根据冰冻雨雪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程度,将冰冻雨雪造成的风险等级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Ⅳ级)。具体标准依据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等级信息。由局应急指挥部授权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发布预警信息。


5 应急响应


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局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处,同时向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反馈情况。


5.1公路畅通保障组


5.1.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气象监测和各类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


5.1.2全面掌握管辖公路路况,组织雨雪期间的道路巡查,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行动,适时启动《南京市公路保畅通应急预案》,不等不靠,先行处置,在桥梁、陡坡等交通节点雨雪冰冻前采取防冻措施;


5.1.3依照管理职责,采取“定人、定责、定路段”的“三定”措施,有效处置冰冻雨雪;养护应急处置中心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针对灾害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不能解决的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1.4路政、养护部门做好公路、桥梁、施工路段作业现场的巡查。对路面、桥梁、施工路段、公路安全设施、行道树、公路边的山体、沿河(湖)以及易水毁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1.5冰冻雨雪灾害造成公路中断或通行困难时,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协助相关部门疏导交通和维护交通秩序;对受伤害人员实施简单医疗救护措施,并向专业救援机构报告;各收费站应当开足收费道口,增加工作人员,加快通行速度;


5.1.6相关部门落实通信、应急值班与信息报告、生活后勤等保障措施。启用应急经费和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5.1.7绕城高速、桥隧公司要积极配合路政大队和交警大队,在接受省公路路网调度指挥中心的指令同时,启动本单位预案,除冰扫雪,尽快满足通行条件,确保全省全市高速公路路网及时恢复运行,不拖后腿。


5.2城市公交保障组


5.2.1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东山公交集团公司要适时启动《南京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大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的公交运营工作,提高各部门在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冰雪天气对公交运输的影响,努力使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公交运营正常秩序。


5.2.2安全保卫部门应及时对重点线路、桥梁、隧道、场站进行安全巡视,冰雪天气的次日,凌晨4点前对重点线路、桥梁、隧道、场站进行安全巡视,及时排查隐患,并将相关信息与单位领导小组汇报。各汽车运营公司安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对公司所辖路线进行安全巡查,排查隐患,并将信息上报安全保卫部。各汽车公司车队队长、安全员对车队所辖线路进行安全巡查,排查隐患,并将信息上报分公司。


5.2.3当冰雪天气状况发生后,各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组织人员到达站场,做好安全教育指导,在站台内设立专人防护引导,做好清扫工作,防止乘客摔伤,并做好对滞留乘客的宣传安抚工作,防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群体性事件,确保运输安全稳定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5.2.4机务保障部门要指导各汽车运营公司机务部门做好车辆安防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各汽车运营公司机务部门组织维修人员对所属车辆安装防滑设备、设施。各公交线路保留适量应急车辆储备。完善车辆应急抢修机制,各汽车公司保修厂成立应急抢修小组;贮备相应车辆抢修物资,确保所有抢修人员、物资、设备能迅速集结调用。


5.2.5各汽车公司机务经理、机务科长、厂长在冰雪天气发生后的当日晚上,组织维修作业人员做好所有车辆的机务保障工作,必须确保车辆的出行安全。


5.2.6当发生冰雪天气状况影响运营时,营运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应本着“保安全保畅通”的原则确定应急调整方案和车流疏解方案,及时收集现场信息,根据天气情况、道路情况实时调整行车计划并及时告知公众,向公众告知雪灾情况可能会发生由于人员拥挤不能运营准点,影响交通安全的线路会停开,并将停开线路公布,及时通知服务中心向公众解释,并请求政府部门给予支持帮助,清扫积雪,保证道路畅通,及时恢复停开线路,力争尽快恢复正常行车秩序。


5.2.7物资供应公司合理储备抗雪、防冻物资(防滑绳、防滑链、工业盐、铁锹、雨靴、雨衣、铲雪板、草包等),并在大雪、冰冻天气来临前及时发放各生产经营单位,并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及时补充相关物资。


5.2.8信息部门要及时将安全提示信息发送至运营车辆告知每一位运营驾驶员,每间隔一小时发送一次,做到及时提醒。通过信息平台对路况及驾驶员动态进行监控。


5.2.9各公共交通营运单位应落实保洁人员做好场站扫雪工作,对场站地面积雪进行快速清理,确保在头班车运营发车前将场站内积雪全部清扫完毕,如遇严重雨雪灾害,组织相关作业人员支援,若仍无法及时解决,将情况上报至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5.3公路客运保障组


5.3.1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要适时启动《节假日道路旅客运输应急预案》;及时准确掌握跨省市长途客运情况,协助相关客运企业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检查督促并配合运输企业做好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对全市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运输市场正常秩序。


5.3.2 长途客运集团要适时启动《恶劣气候条件下紧急处置预案》:【更多免费素材,微信dad awk01】


5.3.2.1指定专人了解本地区及有关外省市气象预报,掌握不利于行车安全的气候变化和路况变化,及时上传下达。


5.3.2.2遇有大面积大雪、冰冻,相关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待命。由董事长、总经理牵头成立临时领导小组,发布预案启动命令,停班、发班等有关事宜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行动。


5.3.2.3遇有大雪封路,公司暂停所有长途班次,视情况限制开通短途班次。如有长途班次在途中路遇大雪封路,要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就近进入停车场休息,如道路长时间不能开通,要妥善安置好乘客。


5.3.2.4各行车单位必须常备充足有效的防滑链、三角木等防滑应急设备,在能够预见到气候变化的情况下,长途班车必须配有防滑设备才能允许发车。


5.3.2.5在春运高峰期间,汽车站应请求武警、交警支援,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5.3.3 南京站、南京南站集城际高铁站、长途客运站、轨道交通站、公交枢纽站、地下停车场、地下出租车停靠站于一体,客流量巨大。


由南京站和南京南站分别牵头成立应急协调组织机构,在各自区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他单位或公共区域的突发事件时,可按照各自的应急预案先行处置,并向应急协调组织机构通报相关情况,相互支援;


遇有大面积大雪、冰冻,各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内部应急预案,做好旅客分流疏导工作,为滞留旅客提必要的帮助,妥善安置好旅客。


5.4水上畅通保障组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航道事业发发展中心等部门职责范围内,要加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减轻冰冻雨雪灾害对本市辖区港口码头、内河通航水域等造成的危害,保障水上运输以及码头的装运作业秩序正常。


5.4.1检查辖区内船舶、水上设施的处置冰冻雨雪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5.4.2加强对冰冻雨雪灾害期间的内河航运秩序管理,及时掌握各辖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动态,全面了解灾情,督促相关单位迅速采取防灾、抗灾和救灾措施;


5.4.3及时协调、处理冰冻雨雪灾害期间内河水域突发性公共事件;


5.4.4当陆路因冰冻雨雪严重灾害而交通中断时,有能力组织水上运输社会运力,确保生活必需品能通过水上运输进入我市。


5.4.5加强对港口码头的作业安全监管,协调港口和码头等相关单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消除危化品存储和管道运输设备等,在低温环境下的安全隐患,确保港口运营正常。


6 后期处置


6.1 响应结束


当冰冻雨雪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根据市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结束冰冻雨雪灾害应急响应的指令,通知相关单位。


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在南京气象台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根据市应急指挥部解除应急状态的通知,转入常态管理。


按照国家统计部门的要求,核实和统计局所辖范围的受灾情况,及时上报。


6.2 灾后生产恢复与后期次生灾害预防【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灾情得到控制后,各单位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抢修严重受损的基础设施。


对应急中征用的物资,报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置。


6.3 灾害影响评估与应对工作总结


每次警报解除后,局属各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局应急处报告本次灾害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事故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


每年各单位应针对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找出问题,从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完善预案,以进一步做好冰冻雨雪灾害预防工作。


7 附则


7.1 奖惩


7.1.1 对在处置冰冻雨雪灾害过程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7.1.2 对在处置冰冻雨雪灾害的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扫雪防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并负责管理。每5年对本预案进行修订,由南京市交通运输局扫雪防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钱塘新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新区抗雪防冻工作,积极有效地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维护城市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类等级及防御指南》、《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和《钱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钱塘新区范围内发生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强化应急处置为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二)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充分依托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相关职责,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街道、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四)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防御分级、分行业管理。街道负责组织好本辖区冰雪等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及时清除道路积雪和冰冻,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全力保障江东大桥、运河二通道、德胜快速路等重要桥梁和路段不受较大影响。


(二)及时转移危旧房、建筑工棚等危险区域的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落实市政、公用、交通、电力、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


(四)做好户外广告、行道树、古树名木的安全处置和保护工作。


(五)落实抗雪防冻物资设备的采购、储备、征集、调拨等工作。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钱塘新区抗雪防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是新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新区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区指挥部成员


区指挥部总指挥由管委会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


管委会办公室、政法委、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经发科技局、社会发展局、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建设局、招商与人才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公安分局(交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新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机关党委(文明办)、总工会(团工委、妇工委)、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城市有机更新指挥部、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公司、杭州大江东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沙街道、白杨街道、河庄街道、义蓬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消防救援大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下沙运管处、钱塘新区供电公司、公交公司、电信分公司、杭州东能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杭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杭州钱江燃气公司、杭州大江东能源有限公司、乔司监狱。


2.区指挥部职责


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以及指导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二)综合协调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抗雪办),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1.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


区抗雪办成员单位由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公安分局(交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钱塘新区分局、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区抗雪办设在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区抗雪办主任,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分管领导为副主任。


2.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雨雪冰冻灾害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新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区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处置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工作简报;


(4)建立区指挥部办公室与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机制,督促检查、协调联络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协调处理在实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有关问题;


(5)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6)收集整理成员单位上报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和灾情动态,并及时通报;


(7)组织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受灾情况的调查评估工作;


(8)负责协调保障参加区指挥部值班及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抗雪防冻值班加班人员的饮食,核销相关费用。


(9)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其他应急机构


各街道须设立抗雪防冻应急指挥机构,在区指挥部(抗雪办)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应根据需要设立抗雪防冻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和督导本行业、本系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预防机制


1.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气象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当气象预测未来三天可能出现对新区有影响的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时,及时向管委会分管领导做好汇报。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区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雨雪冰冻灾害前期防范和应对工作。


3.区抗雪办及时传达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各成员单位、各街道根据各自职责和领导小组要求,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前期防范和应对工作。充分储备草片、融雪剂等应急物资,检修抗雪机械设备,确保物资器材充足,设施设备完好。


5.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展覆盖全区范围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增强公众防灾和避险意识,提高自救能力。


六、预警分级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8〕12号) 的规定。 具体预警信号等级及含义如下:


(一)暴雪预警信号的含义


蓝色预警信号:预报未来有大雪,12小时内降雪量(指纯雪融化为水的量,下同)将达4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1-3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黄色预警信号:预报未来有暴雪,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3-6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较大影响。


橙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降雪,预报降雪将持续,且未来6小时内累计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有6-10厘米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积雪,预报降雪持续,且未来6小时内累计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或降雪量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将持续;可能或已经出现10厘米以上积雪;对交通、农林业生产、人民生活有严重影响。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的含义


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2小时内路面温度低于0℃,将有降雪(水)天气或道路已有积雪(水),积雪(水)路面将出现冰冻,对高架道路和桥梁交通有一定影响。


橙色预警信号:预计6小时内路面温度低于0℃,将有降雪(水)天气或道路已有积雪(水),积雪(水)的城市主干道和干线公路有冰冻,高架道路、桥梁、乡村公路、景区道路有严重冰冻,对交通有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将对交通造成严重的影响。


七、应急响应


区指挥部根据区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一)暴雪蓝色、黄色预警或道路结冰黄色预警后进入三级应急响应


1.响应目标:城市运行正常、社会稳定;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


2.响应措施:


(1)区抗雪办及时传达区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上报党工委、管委会,通报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技术指导,调配抢险物资;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灾害的工作情况。


(2)党群工作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提供及时向公众播发暴雨(台风)预警信息的媒体平台,便于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天气实况、道路交通等动态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引导公众做好出行安排和防寒保暖等防灾避灾措施。


(3)经发科技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做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


(4)社会发展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极端天气下职工安全和误工处理工作;巡查发现和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5)财政金融局负责预防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更多免费素材, 微信lbgzkf1】


(6)教育与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督促学校落实抗雪防冻工作,停止学生户外活动;负责加强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测,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做好各类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低温暴雪冰冻引发其他疾病的预防措施宣传。


(7)公安分局(交警)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道路巡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易发生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


(8)建设局负责对管辖的公路和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及行道树进行扶正、加固、除雪等工作;负责组织、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在建工地的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实施人员转移;督促属地街道(平台)做好危房、住宅小区车棚等建筑物安全巡查,做好人员撤离工作;负责维护新区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营运秩序。


(9)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危化企业做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负责组织、督促各街道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抗雪防冻各成员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管辖的城市道路、立交及大型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对管养的行道树进行扶正、加固和除雪,指导街道(平台)开展所辖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负责所管辖的城市河道水利工程设施的防御冰雪工作;及时通报气象信息。


(11)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雨雪冰冻和融雪融冻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2)建设局、市运管局下沙管理处负责维护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营运秩序。


(13)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促重点商贸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综保区内企业做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负责牵头协调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负责根据新区救灾物资储备计划需要,购置和管理救灾物资,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做好随时调拨准备;负责抗灾救灾所需的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的调运。


(14)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林业(苗木)、水产养殖业做好农业防雪抗冻工作;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苗木)、水产养殖业等受灾受损情况统计和上报;负责区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设施的防御冰雪工作。


(15)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经营秩序。


(16)各街道(平台)、村(社区)加强值班,分管领导到岗到位;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做好抗雪防冻工作;负责辖区农业、畜牧业、林业(苗木)、水产养殖业等受灾受损情况统计和上报;负责具体实施辖区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做好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加强危房、农业大棚检查,必要时实施人员撤离。


(17)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雨雪冰冻灾害中的抢险救援工作,积极配合抗雪防冻各成员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18)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维护、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


(19)水务公司、燃气公司负责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和抢修,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20)电信公司负责加强基站设施运行状况监控,做好抢险抢修;根据需要负责通过手机短信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1)机关党委(文明办)、总工会(团工委、妇工委)等根据区指挥部指令,发动机关各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扫雪除冰活动;发动各企事业单位开展门前清雪除冰工作。


(22)其他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组织落实本部门(行业)的防雪抗冻工作。


(23)社会单位做好本单位人员、设施及重点防范部位的防雪抗冻工作,积极参与抗雪防冻公益“送温暖”活动,沿街单位落实“门前新三包”,及时清扫积雪、积冰。


(24)公众注意收听、收看雨雪冰冻天气信息,合理安排出行,积极参与抗雪防冻公益“送温暖”活动,及时清扫门前积雪、积冰。


(二)暴雪橙色预警或道路结冰橙色预警后进入二级响应


1.响应目标: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和学校停课。


2.响应措施: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政法委指导各街道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公安分局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2)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大江东公路管养)负责组织沿街商户及相关企业等单位开展门前清雪除冰活动,开展公益爱心活动,为一线的市政、环卫、绿化等工人送“温暖”。


(3)建设局根据天气情况,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作业,组织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


(4)教育与卫生健康局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并决定学校停课事宜;指导各医疗机构,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5)公安分局(交警)视情况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市政道路清雪除冰,开展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6)社会发展局加强对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发现,及时劝导进入救助站,实施必要救助;负责督促辖区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必要时暂停(或关闭)景区(点)的户外旅游项目,关闭户外游乐场所。


(7)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开放避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指导各街道及有关单位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8)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居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9)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林业(苗木)、水产养殖业开展抗灾救灾,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并上报。


(10)宣传部门组织各类媒体宣传平台,便于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气象预警和提示信息,以及道路交通、航班、列车等民生信息的发布工作。


(11)水、电、燃气、电信等单位落实应急队伍,加强巡查,及时抢修,保障群众基本供给和安全;电信公司做好暴雪冰冻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全网发布推送工作。


(12)各街道(平台)、村(社区)加强值班力量,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开放避灾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温暖”帮扶救助活动,组织沿街单位开展门前清雪和公益送“温暖”等活动。


(13)公众减少外出和户外活动。


(三)暴雪红色预警或道路结冰红色预警后进入一级响应


1.响应目标: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必要救助;各部门信息发布和查询渠道畅通;实施交通管制,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学校停课。


2.响应措施:在三级、二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综保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大江东公路管养)落实市政、环卫、绿化等工人抗雪防冻劳动保护,限制户外连续工作时间。


(2)建设局落实建筑工人抗雪防冻劳动保护,停止建设工地户外、高空施工(或作业)。


(3)教育与卫生健康局落实校园各项抗雪防冻措施,学校一律停课。


(4)社会发展局协同街道、村(社区)做好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


(5)各街道(平台)、村(社区)党政主要领导到岗到位,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6)公众尽可能停止户外活动。


八、应急终止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九、灾情排查统计和上报


各街道(平台)、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专人深入受灾地区,逐街、逐村(社区)、逐户进行排查受灾情况,确保灾情损失查清、查准、查实。指定专人负责灾情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以最快速度将管辖范围灾情予以上报区指挥部,同时要动态掌握灾情损失发展。


十、救灾与重建


有关责任主体要积极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社会发展局和应急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协调和配合属地街道,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教育与卫生健康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健康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积极采取措施减少灾后疾病暴发风险,必要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3)建设局指导街道(平台)和企事业单位对受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4)水、电、燃气和通讯公司负责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管道设施、电网、变电站、通信基站等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5)保险部门根据灾情及时办理保险理赔事项。


十一、工作要求


1.各街道(平台)应设立抗雪防冻工作机构,负责管辖范围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防范、应对与处置工作。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本级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抗雪防冻的应急处置能力;落实抗雪防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等工作,保障抗雪防冻等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


2.区各职能部门(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抗雪防冻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防范、应对与处置工作。应根据本部门职责,科学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合理安排保障经费,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所需应急物资,履行好应急处置任务,切实做好防雪抗冻各项工作。


3.区内各新闻媒体、大型公共场所及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互联网、电子显示屏、AAA等传播手段,及时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南;在极端灾害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危害(或橙色预警以上)时,应加大播放频次;各通讯公司要通过手机短信向区内广大市民发布。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要根做好单位、家庭和个人的防雪抗冻工作。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十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涡阳县水利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为做好应对强冷空气造成的雨雪冰冻,防止因强冷空气造成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制定涡阳县水利局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雉河供水公司负责对全县79处水厂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防准备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室外裸露管道及水龙头等,须用棉麻织物、塑料泡沫等保温材料包裹,做好保温。可将旧棉絮、草垫等保暖物品覆盖在水表井(水表箱)内的供水设施上。下雪后及时将水表井盖上的积雪清除,避免积雪融化后流入水表井内。


2.水表井更换保温材料,首先要查看水表及水管底部是否垫实,确认无误后,用蛇皮袋或其他包装袋装好保温材料,扎口不要太紧,填实水表井,抄表时逐袋取出,既方便抄表又保持表井清洁。


3.室内供水设施一般都是裸露的,一般情况下,请将裸露的水管、水表包上一层棉织物保温;临睡前关好门窗,尽量提高室内温度。


4.夜晚应关闭厨房、厕所对外以及所有背阴房间的窗户,保证室内的温度在零摄氏度以上。


5.气温降至零下5摄氏度时,最好在晚间用水后,稍稍拧开龙头使管内水处于流动状态,防止冻结。


6.阳台等露天的水管更要注意保温,防止水管冻住影响室内水管用水。


7.如遇停水,晚上做好贮水准备,以避免给次日凌晨生活造成不便。对确已冻住的水管,可以用电吹风烘吹,或用毛巾包裹后慢慢用温水浇淋,切不可用火直接烘烤或用开水解冻。


8.凡外出两天以上,请关闭水表后的自来水阀门,排空管道及用水设备,如太阳能内的自来水,以防止水管冻裂或冻结,造成漏水淹泡,给您生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9.长期无人居住的用水户,尤其是天气最为寒冷的12月、1月、2月,无人居住请及时办理用水报停手续;关闭表前水阀排空管道内余水。


二、水利在建工程


水利在建工程一律停工,待天气回暖后复工。对近期正在实施的施工项目,如混凝土浇筑体等要采取保暖防冻措施,防止因雨雪冰冻造成质量问题。


三、涵闸工程


1.涵闸工程电力线路要做好防冻准备工作,防止线路结冰坠断造成人身伤害。各涵闸要做好拉闸限电准备工作。


2.涵闸启闭设备柴油机要将冷却水放尽,防止水箱机壳冻裂,造成物质财产损失。


3.涵闸管理人员在涵闸管理过程中要注意防滑,防止涵闸检查管理过程中滑倒或滑入水入,造成人身伤害。


4.各涵闸管理人员要做好24小时值班准备,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听从水行政主管部门调度。


5.涵闸管理员在保暖防冻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预防工作,防止因取暖造成煤气中毒。



五河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应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2021年04月02日


为进一步做好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保护好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能力,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序、高效开展雨雪冰冻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监视雨情、雪情、险情和灾情,认真采取各项防范措施,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所,局属各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三)及早部署,有效应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冰冻灾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预警,全面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工作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努力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主次干道城市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


(二)青年圩广场基础设施及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三)城区垃圾中转站及垃圾处理场等环卫基础设施及市容环境卫生;


(四)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工作、及督促加强防护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县城市管理局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领导,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成立局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欧明久


副组长:谢怀铁、刘华胜、祁开军


成  员:张跃林、王俊山、朱永旺、张  程、刁元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华胜任办公室主任,谢怀铁任督查组组长。


(二)职责分工


1、办公室(负责人:张跃林)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局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日常工作;收集和掌握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各种防范措施;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工作;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工作,及时做好宣传报导工作。


2、督查组(负责人:朱永旺)


局督查组全程督导各科室、大队应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


3、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刁元西、张程)


负责组建扫雪除冰应急队伍,参与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除雪除冰工作;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和沿街商铺清扫积雪;负责协调青年圩广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应急抢修、抢险、除雪除冰工作;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期间管辖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广告商和广告泊位使用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防灾减灾工作。


4、环卫所(负责人:王俊山)


负责做好城区内环卫设施雨雪冰冻期间重点部位(包括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等)安全排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做好城市道路的除雪除冰以及灾后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清扫、运输、处置工作正常运行;督促各家环卫公司成立应对雨雪冰冻及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应急队伍;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防灾减灾和灾后城市环卫设施恢复运行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保障(负责人:谢怀铁)


组建扫雪除冰应急队伍,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


(二)物资装备保障(负责人:刘华胜)


局办公室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融雪剂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三)演练保障(负责人:张跃林)


定期组织应急管理工作的业务技能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启动预案,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工作。【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六、预警和应急启动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强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本应急预案预警等级分为一般(黄色预警,Ⅲ级)、较大(橙色预警,Ⅱ级)和重大(红色预警,Ⅰ级)三个等级。  


(一)雨雪冰冻黄色预警时


1、应急领导小组及各组成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负责人欧明久负责任务分配;办公室根据天气预报发布预警号令并收集情况、上报信息、保障物资供应、准备融雪剂;督查组上路督促、检查,监督各部门按时完成应急任务;环卫所负责督促各家环卫公司进行路段清扫、垃圾清运、清扫积雪和垃圾、督促检查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是否正常运转,垃圾是否及时出城、垃圾填埋场是否进场车辆顺畅、场内垃圾是否及时处理;行政执法大队下辖市容大队负责管辖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广告商和广告设置使用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执法大队所有队员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待命。


2、要求一线环卫工人全员上岗,节假日、双休日停止休息。


3、清理积雪以机械和人工清雪为主。各家环卫公司承担的日常环卫工作应全面展开。


(二)雨雪冰冻橙色预警时


1、应急领导小组及各组成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负责人欧明久负责任务分配;办公室根据天气预报发布预警号令并收集情况、上报信息、保障物资供应、准备融雪剂;督查组上路督促、检查,监督各部门按时完成应急任务;行政执法大队下辖市容大队负责管辖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广告商和广告泊位使用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环卫所负责督促各家环卫公司进行路段清扫、垃圾清运、清扫积雪和垃圾、督促检查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是否正常运转,垃圾是否及时出城、垃圾填埋场是否进场车辆顺畅、场内垃圾是否及时处理。


2、全局所有人员全员上岗、上路,节假日、双休日停止休息。


3、应急管理小组应及时将灾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建议县政府组织各单位、部门集体扫雪,建议县委、县政府督促城关镇、东刘集镇、公路局等有关部门保障垃圾运输沿线公路畅通。【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4、环卫负责人祁开军负责组织三台铲车上路作业。


5、清雪方式采取人工清雪与机械清雪相结合。机械清雪路段为104国道及淮洪新河北坝路段(国防路北至金安驾校,南至淮河大桥、淮洪新河北坝路段1台铲车)、环城路、大桥路(包括环城北路、环城西路、大桥路,1台铲车)、城南(包括兴县路、惠民路、龙岗路、彩虹大道1台铲车);环卫工人重点清扫淮河路、浍河路、青年路等主要路口、上下坡、公交站台等。各家环卫公司承担的工作按先急后缓的原则进行,全面铺开。


(三)雨雪冰冻红色预警时


1、应急领导小组及各组成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负责人欧明久负责任务分配;办公室根据天气预报发布预警号令并收集情况、上报信息、保障物资供应;督查组上路督促、检查,监督各部门按时完成应急任务;行政执法大队下辖市容大队负责管辖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广告商和广告泊位使用单位落实安全措施;环卫所负责督促世博环卫公司进行路段清扫、垃圾清运、清扫积雪和垃圾、督促检查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是否正常运转,垃圾是否及时出城、垃圾填埋场是否进场车辆顺畅、场内垃圾是否及时处理。


2、全局所有人员全员上岗、上路,节假日、双休日停止休息。


3、应急管理小组应及时将灾害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建议县政府组织各单位、部门集体扫雪,建议县委、县政府督促城关镇、朱顶镇、公路局等有关部门保障垃圾运输沿线公路畅通。


4、环卫所负责组织铲雪车上路作业。


5、清雪方式采取人工清雪与机械清雪相结合。清雪作业按雪中除雪、夜间除雪、科学撒布融雪剂的原则,安排雪前准备、雪中作业和雪后环境恢复各项工作。


5、清理冰雪的优先顺序为:新青年桥、彩虹桥—城区“十”字路-主干道主要道口-公交站台-小街巷主要道口-青年圩广场。


城市的主、次干道的积雪可先将路面积雪推向道路一侧,供车辆通行后再逐步实施清理。


人行道、慢车道上的积雪原则上实行门前三包,由市容执法大队督促各家自扫门前雪。


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积雪应先清出部分路面供通行使用,雪后再逐步扩大通行面积。车行道和人行道清除的积雪应尽可能减少占道。


七、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局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


八、有关要求


(一)熟悉应急方案。各有关科室、大队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本预案要求,熟悉应急方案流程,将各项应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局上下高度重视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的应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保证城区出现突发事件能及时处理。机关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所负责人要坚守岗位,狠抓落实,不能怠慢、麻痹,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加强应急值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所等各科室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雨雪冰冻灾害性情况,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上报。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要求,把相关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运行。出现险情灾情,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各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对工作不力、撤离职守、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事故和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西湖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区抗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冻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全区公共设施安全、正常、有序运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防指〔2019〕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西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特修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3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18〕9号) 、《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防指〔2019〕3号)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湖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因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更多免费素材,微信 lbgzkf1】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镇街、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


西湖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承担全区抗雪防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增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1. 区抗雪防冻指挥部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抗雪防冻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部署落实灾后恢复生产和建设工作。


2. 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全区各职能部门、镇街抗雪防冻工作。区委区政府值班值守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事项报告、跟踪和处置协调工作。


区人武部:组织指挥民兵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协调驻辖区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及时准确地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动员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群众,共同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区直属机关党工委:负责宣传、发动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区数据资源局:负责保障抗雪防冻应急指挥系统,接入城管(河道)、气象(卫星云图)、农业农村(林水)、规划和自然资源(地质灾害)、文广旅体(风景旅游)等部门的监测预警系统和相关数据接入。负责辖区内移动、电信、联通、华数等通信企业的衔接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避灾安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危化品的储存、经营及采矿区、尾矿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抗雪防冻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发改经信局:监督、指导各地除雪抗冻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和区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协调抗雪防冻工业用盐的组织供应,协调抗雪防冻期间电力、通信保障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指导各镇街做好抗雪防冻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负责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组织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实施人员转移,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内人员的安全,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做好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在建、已建人防设施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组织清除人防设施出入口、进出通道及相关道路的积雪;必要时开放交通方便、安全可靠的人防设施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督促、指导做好区属人防设施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负责做好危、旧房等构筑物的安全巡查、抢险、加固和维护工作,做好人员撤离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做好受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供水、供气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负责制订西湖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备案,指导全区农业防冻抗雪工作,全面排查农业生产设施和临时棚舍,指导农业企业及农户做好农业设施大棚的防风除雪抗冻和及时采收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做好经济林、竹林、花卉苗木圃地、古树名木防雪抗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海塘、水库等水利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学校危房等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危房避灾措施;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严禁在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大规模户外活动;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及时视情研究决定全区中小学校停课事宜;做好因雨雪冰冻灾害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群众应急避难场所。


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旅行社、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指导各主体做好体育场馆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配合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本级财政承担的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卫健局:负责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指导,避免发生疫情;指导、督促受灾镇街卫生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药品的组织供应。


区民政局:负责掌握相关灾情信息,牵头做好老年人、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保障和救助安置工作;支持培育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负责接收、发放捐赠款物,做好受灾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做好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区管道路、桥梁等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妥善处置城市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大型户外广告牌的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保障社会秩序,确保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西湖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将路面积雪状况通报区抗雪办,并与区抗雪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立临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疏导交通;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保障抢险救援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实时路况提出清雪的重点路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清雪工作,保障交通安全。


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区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路面、树木积雪的清除等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负责做好各长途汽车站乘客安全运输和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及时播报客运交通信息,负责做好与省、市道路管理中心有关抗雪防冻的联络工作。


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供销联社:负责提前储备和协调抗雪防冻物资,随时接受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物资调配任务。做好农资淡季储备和灾后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


西溪谷管委会、云栖小镇管委会、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美创中心:对所在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实行重点关注,如积雪等现象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镇街,并协助做好抗雪防冻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做好相关抗雪防冻物资储备。【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西湖投资集团:负责做好所管辖单位的抗雪防冻组织工作,建立一支50-100人的应急救援机动队伍,配齐配足必要的装备。


之江经营管理集团、西湖文旅集团:负责做好所管辖单位的抗雪防冻组织工作。


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组织所属在建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做好相关抗雪防冻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抗雪防冻抢险设备、物资和工程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工作,为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工作提供机械设备和专业人员指导。


西湖供电分公司:负责抗雪防冻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确保党政机关、抗雪防冻指挥机构、市政公用设施、新闻媒体等重点部位、重点防范设施的正常电力供应;做好户外道路照明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成立应急抢修队伍,配合做好设置在所属范围内的水泥杆、路灯杆等相关设施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应急处置工作。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抗雪防冻期间的燃气保障和安全用气,确保居民、商户等正常燃气供应;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突发情况的抢修任务;负责加强燃气管道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燃气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


华数集团西湖分公司:负责向市民提供抗雪防冻相关信息、温馨提示等综合信息服务。


杭州电信公司西湖分公司、杭州移动公司西湖分公司、杭州联通公司西湖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抗雪防冻安全管理,保障抗雪防冻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通讯畅通。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立辖区抗雪防冻分指挥部,负责本辖区的抗雪防冻工作,制订本级抗雪防冻预案。做好抗雪防冻设备、物资储备及抗雪防冻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根据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指令启动预案,具体组织辖区力量实施抗雪防冻工作,建立科学化、网络化抗雪救灾工作体系。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清除辖区内主、次干道及两侧人行道、街巷、桥梁、住宅、绿化(行道树)、公共厕所等设施的积雪。与本辖区道路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签订扫雪协议,并纳入“门前新三包”检查管理范围。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均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和保障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区抗雪办)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人武部、西湖交警大队、西湖城投集团分管负责人兼任。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经区指挥部同意,区抗雪办主任可组织会商部署抗雪防冻工作。


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等工作。


五、预警分级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六、应急响应


各相关部门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 区抗雪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 区抗雪办视情连线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4. 抗雪办值班。


5. 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6.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5时报告工作动态。


7.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市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 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防指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部门和镇街。


3. 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值班。


4. 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5.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6. 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业务科室负责人进驻区防指值班。


7.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8. 相关成员单位行动:


(1)西湖交警大队负责加强道路巡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易发生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


(2)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督促学校落实抗雪防冻工作,停止学生户外活动。


(3)区民政局负责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4)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5)区住建局负责组织、督促户外施工(作业)情况,落实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开展建筑工棚、城市危房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实施人员转移。


(6)区城管局负责辖区内道路、高架、桥梁、河道等公用基础设施的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及时清除园林树木积雪,负责倒伏树木清除,保障道路畅通;督促广告公司、业主对户外广告落实检查,拆除违章广告,落实加固镂空等安全防护措施。【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负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做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


(8)区卫健局负责加强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做好各类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低温暴雪冰冻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宣传。


(9)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


(10)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负责客运交通安全。


(11)各街道、社区基层,履行属地抗雪防冻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辖区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做好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加强危房检查,必要时实施人员撤离。【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2)其他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落实防雪抗冻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由区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 区防指指挥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 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4. 区防指副指挥值班。


5. 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指导工作。


6. 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7.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8. 区人武部、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9.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10. 相关成员单位行动:


(1)区公安分局视情开展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2)区教育局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并视情决定相关学校停课事宜。


(3)区民政局负责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4)区商务局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居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5)区住建局根据天气情况,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或作业),组织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


(6)区城管局落实环卫工人防雪抗冻工作,组织绿化抗灾救灾,掌握受灾情况。


(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开放避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8)区卫健局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9)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必要时暂停(或关闭)景区内的户外旅游项目(或户外旅游场所)。


(10)西湖交警大队视情况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做好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11)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协助做好滞留旅客的沟通、疏导、运输和服务等工作。


(12)各街道、社区基层组织落实、开放避灾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温暖”帮扶救助活动。


(13)其他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落实防雪抗冻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区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 区防指指挥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 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 根据需要并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 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 区防指指挥值班。


6. 区四套班子领导到镇街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7. 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 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7时、11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9. 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1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10. 区人武部、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投、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11. 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落实防雪抗冻工作。开展全民动员,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启用扫(铲)雪机械并组织应急小分队支持重点地段的积雪清扫,防止积雪凝冰。加强道路安全防范,对部分道路视情关闭或实施交通管制。


12. 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7时、11时、15时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镇街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区人武部、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必要时,区防指提请区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发电机、铲车、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各镇街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联通、移动、华数等相关单位,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通信、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区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该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更多免费 素材,微信lbgzkf1】


抗雪办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防指应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八、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九、应急响应变更与结束


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区影响情况的变化,区防指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防指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十、救灾与重建


(一)发生灾害的当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损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针对当年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三)各镇街每年3月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一、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1. 抗雪防冻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原则,由区防指统一组织,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


2. 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合理设置课程、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分类指导。


(二)演练


1.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二、附则


(一)管理与更新


当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由区抗雪办负责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西湖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西政办〔2018〕9号)同时废止。



永康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为了保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1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江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永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市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市与外市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市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各司其责。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及时有效。


(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镇(街、区)应急机构等组成。


2.1领导机构


成立永康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1市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气象局局长和市人武部分管领导(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副指挥)。


成员: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市人武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台、市旅游局、市发改局、市粮食局、市供电局、市水务局、移动永康公公司、电信永康分公司、联通永康分公司、铁路永康火车站、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2.1.2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2.1.3各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市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市应急办:负责汇总各镇(街、区)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督促、检查市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部队、驻永武警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好有关抗灾救灾办文办会等工作。


(2)市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负责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为市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3)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市政府提出的军队支援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会同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4)市委宣传部: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指挥部的新闻发布,组织协调对外宣传报道,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引导。


(5)市经信局:负责协调企业防御和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统筹安排防灾用电;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和供应。


(6)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7)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市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雨雪冰冻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雨雪冰冻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指导灾区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9)市财政局: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0)市国土局:负责组织因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


(11)市建设局:负责城市供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监督管理。


(12)市城管局:负责城市市政、园林、公用及环卫基础设施等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以及受损供气管网的抢修。


(13)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公路运输秩序,协调、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配合做好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协调交通抢险救助,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船只,加强公路、水路运输保障;组织修复因灾毁损公路;督促业主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14)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全市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组织蔬菜等商品的生产和供应;做好抗灾柴油的安排;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15)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灾区疫情防控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6)市广电台: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播发气象、灾情信息,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17)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开展防灾知识宣传。


(18)市发改局(物价局):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等监测,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社会稳定。


(19)市林业局:负责林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全市抗灾林木花卉种子、种球储备和应急调用安排;负责林业灾情调查核实。


(20)市供电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尽快恢复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


(21)市水务局:负责自来水供水公用基础设施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监督管理。


(22)市粮食局:负责灾区粮食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并保障应急供应。


(23)移动永康公公司、电信永康分公司、联通永康分公司等通信企业: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及时指挥、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24)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指导保险企业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参保标的损失赔付工作。


(25)铁路永康火车站:负责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妥善安置并组织运力疏散市内因灾滞留旅客;负责协调并落实优先安排防御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


2.2综合协调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2.2.1市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指挥部办公室由市急办、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供电局、市农业局、林业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市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期间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应急办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实施气象、交通、供电、农业、林业、民政等主要成员单位的联合办公。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工作。


(2)负责传达市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


(3)建立市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督促检查、协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4)收集整理成员单位上报的应急工作和灾情动态,并及时通报。


(5)组织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评估工作。


(6)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咨询机构


建立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专家咨询机构,主要参加雨雪冰冻灾害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和处置评估工作,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2.4镇(街、区)应急组织机构


各镇(街、区)应设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3、灾害分级


按照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和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四级。


3.1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2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日最低气温在零下10℃以下。


3.2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20毫米以下;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3厘米以下;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在零下8℃以下、零下10℃以上。


3.3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监测或预报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20厘米以下;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2厘米以下。


3.4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


4、预警预防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为本市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遇有特殊情况,市指挥部视情宣布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提前或者延长。各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在防御关键期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


4.1气象部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和预报,按规定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低温报告、降雪程度和路面结冰等预警信息,各级传媒应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免费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4.2电力、交通、建设、城管、农业、林业、国土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


4.3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区)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4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的性质、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5.1.1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Ⅰ级、Ⅱ级、Ⅲ级)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市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向金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周边县(市)提出支援请求。


(1)市指挥部指挥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公安、交通、电力、通信、建设、农业、林业、国土等部门分析雨雪冰冻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 市指挥部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2)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传达市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报告市指挥部领导,并上报市委、市政府,通报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技术指导,调配抢险物资,联系市人武部、武警部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灾害的工作情况。


(3)灾害发生地的镇(街、区)指挥部由本级指挥部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雨雪冰冻围困群众。及时将雨雪冰冻灾害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5.1.2 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雨雪冰冻灾害,市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本地区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收集,做好雨雪冰冻灾情汇总。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发展趋势和灾害影响情况,掌握重要信息。必要时,市指挥部召集主要成员召开分析会商会,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并上报市委、市政府,通报成员单位。市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视情给予应急支援。


5.2分类响应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根据雨雪冰冻天气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在市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气象部门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气象保障服务,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运输管理部门和单位负责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旅客大量滞留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交通运输保障行动,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电力、通信等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电力供应、通信传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农业、林业管理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农业、林业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公安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与保障,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由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其它种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视情况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5.3先期处置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街、区)政府或基层组织、单位要立即向市政府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4信息报告


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后,受灾地区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1小时内将本地区的初步灾情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1小时内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区)、各单位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5.5指挥协调


5.5.1启动预案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情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市政府或市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5.5.2应急处置


(1)气象信息监测


气象部门继续加强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频次,及时向市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2)交通运输畅通


交通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对因受雨雪冰冻灾害中断的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实施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的畅通;城管部门要迅速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公安交警与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高速公路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


(3)能源物资供应


经信、商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外联系、横向协调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供电、燃气等能源企业,确保煤炭、电力、油料、燃气等能源物资的市场供应,


(4)基本生活供应


物价部门加强居民基本生活品市场供应和需求监测,必要时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采取干预措施,确保价格稳定。经信、商务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城管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胀气的正常供应。


(5)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供电、城管、电信等部门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


(6)医疗卫生救护


卫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机构的救护力量,对因灾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护,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作废,防止灾后疾病流行。


(7)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要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人员大量滞留的交通枢纽治安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


(8)人员转移安置


各级政府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适时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9)部队力量支援


驻永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要积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组织部队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具体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建立浙江省应对突发事件军地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执行。


(10)次生灾害防御


公安、国土、城管等部门要加强监测、管理和巡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地质灾害、管网爆裂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5.6社会动员


各级政府迅速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5.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由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


(2)雨雪冰冻防灾救灾等信息,由市指挥部审核和发布;涉及雨雪冰冻灾情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3)雨雪冰冻防灾救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市政府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对市内有重大影响的雨雪冰冻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报道。


(4)交通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通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应急联动中心短信平台统一发布。


(5)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以及电信、移动通讯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雨雪冰冻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形式发布。


5.8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市政府或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救济救灾


各级政府和民政等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具体按照《永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2医护治疗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加强灾害现场疫情防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灾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重点人群进行心理干预,防止灾后心理障碍的产生。


6.3基础设施恢复


电力、交通、城管、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6.4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制订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5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6.6调查评估


市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雨雪冰冻灾害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市政府。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政府和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和成立相应的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驻永部队、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骨干作用,积极调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应急队伍。


7.2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 【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7.3通信保障


移动、电信、联通永康分公司组织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7.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7.5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灾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6物资装备保障


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建设、城管、电力等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7.7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7.8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和民政确定本地区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7.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8、监督管理【更多免费素材,微信lbgzkf1】


8.1宣传、培训与演练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3)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抢险队伍要针对当地易发的险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8.2奖惩


对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抗灾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名词说明


所有气象数据为气象观测站观测数据,或气象台站预报数据。道路结冰是指等级公路结冰。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府办、市气象局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


各镇(街、区)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备案。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预防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名录如下:


(1)雨雪冰冻灾害气象保障应急行动方案(气象局负责牵头制定);


(2)雨雪冰冻灾害公路运输滞留旅客应急处置及交通保障行动方案(交通局负责牵头制定);


(3)雨雪冰冻灾害电力设施恢复及电力应急保障行动方案(供电局负责牵头制定);


(4)雨雪冰冻灾害通信设施恢复及通信保障行动方案(移动、联通、电信永康分公司分别负责制定);


(5)雨雪冰冻灾害公安交通保畅通应急行动方案(公安局负责牵头制定);


(6)雨雪冰冻灾害农业生产应急行动方案(农业局负责牵头制定);


(7)雨雪冰冻灾害林业生产应急行动方案(林业局负责牵头制定)


(8)雨雪冰冻灾害安全供水行动方案(水务局负责牵头制定)


(9)雨雪冰冻灾害商品物资供应应急行动方案(经信局负责牵头制定)


9.3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9.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雨雪冰冻低温天气城市供水防冻、抢修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有序、有效地应对极寒天气对供水设施的影响,迅速开展预防和抢修工作,避免或减少财产损失,保障城市供水,公司本着“预防为主、有序应对、快速抢修、保障供水”的原则,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防冻抢修应急组织机构


为顺利有效地组织开展防冻抢修应急工作,公司成立防冻抢修应急领导组,指挥和执行应急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曹骏


副组长:张金福、陈辉明、潘辅国、张晨;


成员:王馥俊、邱昊、黄国庆、钱建中、郭愉琴、王正齐、高毅、韦志国、姚宏慧、向泽平、黄永刚。


二、应急队伍设置


防冻抢修应急领导组下设机电设备保障组、应急抗灾抢修组。


三、人员安排与职责


“机电设备保障组”:负责供水机组、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时开展设备抢修工作,保障龙须湖水厂及、恒压泵站、开发区、城南、郎源水库等泵站的正常运行。


组长:张金福(1380563****)


副组长:黄国庆(1385633****)


成员:王正齐、高毅、韦志国、李哲、李鹏、夏梦琦。


“管网抢修组”:各抢修组应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在公司供水区域内,根据城市布局和划分的责任区,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开展抢修防冻抗灾救灾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停水。


1、管网抢修一组:


组长:曹骏(1396619****);副组长:张晨(1380563****)


成员:何先斌(1505633****)、严定海、陈世保、程霁鹏、李佳玮。


责任区域:郎川大道以北范围。


2、管网抢修二组:


组长:潘辅国(1895635****);副组长:向泽平(1395656****)


成员:狄红慧(1879228****)、王赟、喻守前、吴守明、贾朝玮。


责任区域:开发区范围。


3、管网抢修三组:


组长:陈辉明(1396622****);副组长:黄永刚(1363721****)


成员:李祥细(1825630****)、刘国庆、斯超、戴立、吴大勇。


责任区域:郎川大道以南、中港路以北范围。


4、管网抢修四组:


组长:王馥俊(1363721****);副组长:邱昊(1396621****)


成员:薛建家、张勇、王鹏、王一帆、吕伟建。


责任区域:中港路以南范围。


5、管网抢修机动组:


组长:李建国(1595563****)。


成员:王爱国、杨雷。


根据预计响应级别,各责任区可划分为若个责任小区,由各责任部门分组负责小区的抢修工作;各责任区负责人确定抢修参与人员名单,并划分抢修小组。对武警、消防、政府重要机构等单位的供水设施提前进行巡查,采取保暖防冻措施,紧急情况下,优先保障武警、消防、政府重要机构等单位的抢修与应急供水。


四、物资保障


针对持续雨雪低温冰冻天气,按要求做好抢修材料储备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采购库存新型水表保暖盒、保温毯,对地埋式表箱、小区墙式水表箱内水表进行防冻保暖。采购制作保暖毯,对地埋式水表进行防冻保暖。


2、采购库存远传集抄水表,普通水表,以备及时更换。


3、办公室负责应急抢修期间的车辆调度工作,根据具体任务,可临时租用社会车辆。


五、预防工作、响应级别及响应程序


预防工作:每年冬季来临前,按照要求,开展防冻保温检查工作,实施一次保温设施检查工作,对小区水表安装保温套、对地埋式水表箱铺设保温毯,安排抄表人员在抄表时对表位、单元内水管、阀门(是否有锁阀)保温措施进行检查,记录汇总存在问题,提出保温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报公司审批后实施整改,整改由公司统一实施,且确保在低温天气来临之前整改结束。


预案响应级别条件、响应行动:预案响应级别主要根据天气气温、冻灾程度、报修工作量设定不同级别,原则上按下列条件设定预案级别及响应行动:


根据气温变化、冻灾程度、报修工作量等因素,将响应级别划分为两个级别:


1、三级响应条件:日最高温度低于0℃至-3℃。


2、二级响应条件:日最高温度低于-4℃至-8℃。


3、一级响应条件:日最高温度低于-9℃以上。


根据预案启动的级别,将响应行动划分三个级别:


1、三级响应行动:启动三级响应时,主要由经营部负责,根据保修情况,派出维修小组,有序进行防冻抢修,保障供水。


2、二级响应行动:启动二级响应时,各片区组织抢修人员到位待命,根据冻灾程度及报修情况,派出维修小组,有序进行防冻抢修,保障供水。


3、一级响应行动:启动一级响应时,公司各部门抽调人员加强防冻抢修力量,必要时征集社会力量参与,由防冻抢修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派出应急防冻抢修小组,在各区域内有序进行防冻抢修、同时,根据冻灾情况,合理进行龙须湖水厂供水调度,开启应急泵站,全力保障城市供水。


六、报修、维修程序


防冻报修程序:用户可通过网站客服热线、营业厅、抢修人员手机等各种途径报修,报修一律通过公司报修,公司根据住户区域,分别交送各抢修组进行抢修。


维修程序:各抢修组应按照本预案要求,对抢修人员进行小组分组,明确各小组负责的抢修区域。预案启动后,在抢修期间,负责包括水表维修更换、管道止漏、单元立管及阀门维修等。


维修工作中,涉及更换水表的,应及时按换表流程记录水表信息和底度;完成抢修后,恢复水表和管道的保温设施,防止二次受冻。


七、信息发布


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应急抢修工作信息,负责与上级信息部门对接,做好对外供水设施防冻保温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接待和处理来电来访、群众投诉工作。


八、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供水设施防冻抢险预案的响应级别及响应行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后,由本公司宣布启动与终止。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冰雪灾害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配合密切,行动统一,高效、有序应急救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冰雪灾害的影响,确保全市道路畅通、运输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刘德英局长为组长,陈贤康、俞之伟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工程科、局行业科、公管所、公路段、港航处、质监站、各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公交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工作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交通运输系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三、应急处置职责分工


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整理交通运输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应急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和维稳工作。


局工程科:及时掌握全市公路通行及交通在建工程应急情况,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在建工程应急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点路段安全畅通,并将辖区内道路通行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局行业科: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掌握天气变化、道路畅通及运输车辆通行等情况,及时通报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畅通交通运输工作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指挥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运输和安全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协调处置各种应急事项。


公路运输管理所:跟踪了解雨雪、冰冻严重地区公路通断情况,督促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确保安全行车,必要时停运或中途停车休息;准备应急车辆,做好应急运力储备,科学合理调度,及时疏运因雪阻造成的滞留旅客;指导、教育各运输单位驾驶员开好安全车;及时向运输企业公告封道线路。


公路管理段:加强全市公路特别是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高挡墙和高路堤等冰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公路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积雪、冰冻严重路段交通疏导,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准备铲雪车、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高空作业车、安全设施抢修车、洒水车、应急照明灯、铁锹、草包、防滑沙等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并保证车辆、机械性能完好。一旦发现雪堵、塌方,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立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进行封道,并及时通报封道情况。


港航管理处:加强恶劣气象条件下水路运输、渡口、渡运的安全监管,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运输船舶安全操作和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及时将大风、大雾等情况通知各水运单位和渡口;督促港口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装卸作业处理,必要时停运、停渡。


质监站: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建设指挥部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交通工程指挥部:加大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物、简易宿舍等的安全管理,严格防范因灾致人伤亡事故;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工地应暂停施工;确因工期、质量因素需要施工的,应督促加强安全防范。


各运输公司:根据天气和道路畅通状况,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必要时采取停运等措施,确保安全行车;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备防滑链等应急物资,全力保证运输安全。


公交公司:加强在途车辆的安全监管和信息预警,及时调整行车计划;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城区道路巡查,组织人员及时除雪,保证公交线路畅通,公交运行安全。


四、应急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状况的中长期预报,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是要对因雨雪冰冻影响可能造成的道路堵塞封闭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责任,明确应急人员,储备应急物资。


三是要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密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是要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和运输组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或出现交通中断或堵塞现象,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要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了解灾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报告。



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2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强冷空气影响,自24日晚我县将迎来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温大幅度下降,并伴有雨雪冰冻天气。为有效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切实做好此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应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院干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应对。按照“五防范、四保障、五到位”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及时、规范、高效地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导致的紧急医疗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维持院内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就医安全,努力将灾害对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责:


全面负责医院因极端天气引起的各类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护理、后勤、设备、药剂等部门,全面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成立应急处置小组


1、医疗组


组 长:钟正如【更多免费素材,微信dadawk01 】


副组长:兰建军、周小山、熊香玉、钟满意


成 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职责:确保院内正常的医疗秩序,准备充实的疾病防治和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应对低温极端天气带来的疾病爆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方水平


副组长:张红霞、李三玉


成 员:郭细亮、陈朝晖、周小兵、孙剑


职责:确保应对低温极端天气所需的各类物资、药品、设备、车辆等。确保院内道路无积雪、交通秩序井然。确保医院水、电、气使用安全,做好防滑、防冻等处理措施。确保通讯畅通,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行政总值班制。


三、应急处置要求


(一)积极防范,做细“五防”


1、防滑。清理医院门急诊和道路冰雪,紧急购置草垫、告示牌等工具,在特定区域设置。


2、防寒。检查医院用水用电情况,做好管道等设施保暖防冻,加强病区供暖保障。


3、防火。排查医院老化电路电源,及时维修更换。


4、防病。加强自身防护,普及防冻知识,避免因低温天气患感冒等疾病,影响正常工作。


5、防隐患。认真排查工地、水管、氧气站、锅炉房等重点设施,及时堵住安全隐患。


(二)有效应对,做实“四保”


1、保障物资供应。加强药品、耗材等物资储备,确保临床需求。


2、保障绿色通道。加强调度管理,保证患者就医便捷、安全、畅通,确保在应对车祸等大型应急救援时,能做到井然有序。


3、保障后勤服务。做好病友食堂和职工食堂的应对措施,确保患者和职工饭食正常供应。


4、保障信息畅通。医院中层以上干部手机24小时畅通,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和联系,每日按时报告防范情况。


(三)高度重视,做好“五到位”


1、思想认识要到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雨雪冰冻低温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忌麻痹大意。对于因工作疏忽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工作传达要到位。要通过多种形式让全院职工知晓各项防范工作安排。


3、巡查排查要到位。加大医院门急诊、病区、停车场、消防通道等事故多发、易结冰、易积雪路段的巡查频次,并做好记录。


4、应急值班要到位。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和24小时行政总值班制度,做到气象预警信息早掌握、值班部署早安排、应急处置早落实。


5、信息宣传要到位。要做好防范工作情况每日汇总,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张黄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案


近日,全县气温将大幅度下降,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保障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镇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防范工作,特制定工作预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紧急制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和岁末年初保供给安全工作预案,以实现保平安、保畅通、保供应、保稳定、保民生和不发生极端事件为目标,加强应急保障,提升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极端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应急准备。


应急管理、民政、农业、水利、卫健等职能部门职责迅速行动,分别开展相关领域隐患排查行动,建立隐患台账,制定相应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其他各相关部门也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相应领域物资储备和应急准备工作。


三、加强预警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短信、AAA、网站、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警信息,组建宣传队进村入户,大力宣传防寒防冻知识和减灾避灾办法,提高群众防灾意识和抗灾避灾能力。组织各村在危险路段增设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安全,小心慢行。各村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动态情况,按规定上报信息,为有效处置争取主动。


四、严格督导问责。


 为层层压实责任,我镇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值班值守、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队伍、物资、预案准备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不坚守岗位、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上级要求落实措施,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过程中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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