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机关党建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建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推动机关行使领导职能、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着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在20XX年7月份召开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根据市委党校主体班相关要求,我就“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调研,研究探讨检察机关如何做好“党建+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党建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是检察事业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近年来,宜春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党组和宜春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要求,牢固树立“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理念,紧抓思想认识、深度融合、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创新开展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六好”“五星”党支部创评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建,为推进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了有力组织保障。从调研情况看,全市检察机关抓党建工作思想重视、工作务实、效果明显。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紧抓思想认识,让初心使命“强起来”。一是持之以恒抓学习。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通过采取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上党课、视频会议、支部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理论与思考工作相结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理念,结合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测试,有效增强检察干警的政治敏锐性。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省院和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三是层层压紧强意识。通过党组会部署、支委会贯彻、党员大会强调、“一岗双责”落实等形式,统一全体党员干警的思想认识,要求全体党员干警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理念,使全体党员干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以“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感,自觉把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2.紧抓深度融合,让检察业务“强起来”。一是找准结合点。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检查同时、考核同行,业务工作部署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延伸、服务到哪里,克服“重业务轻党建”和“重党建轻业务”两种错误倾向。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市检察机关年终考核,制定《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市检察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星级评定,与检察业务、日常管理、评先评优等工作挂钩,真正使党建工作“软约束”成为“硬指标”。二是找准着力点。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所有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均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实现“党支部建在部门,党旗插向检察工作一线”,坚持党建与业务同抓同部署、同推进,通过检察业务工作发展彰显支部党建工作的生命力,通过党建工作促进检察业务工作新提升。三是找准促进点。把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的“促进点”融入“四大检察、十项业务”中,放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履职过程中党员干警拼搏进取、勇于担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3.紧抓内外结合,让检察服务“强起来”。一是狠抓检察为民。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畅通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党员干警持续开展“双进双服务”活动,为共建社区送去温暖,为社区困难党员和群众送去爱心,树立检察良好社会形象。建立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机制,市院与市扶贫办会签《宜春市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共同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帮扶脱贫工作,为帮扶脱贫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狠抓阵地建设。以“完善功能、一室多用”为原则,规范建设党员活动室,配备业务、党建书籍、党报党刊等,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供了场所,同时大多基层院度开辟了“党建文化长廊”、“廉政文化长廊”、阅览室、健身房等党建文化阵地,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疏解工作压力。三是狠抓班子队伍建设。以党建促班子建设,以党建带队建,按照四个“铁一般”要求,打造高素质检察铁军,大力加强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请示报告、述职述廉述法等制度,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科学领导、破解难题的能力。
三、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一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全市检察机关两级党组都非常重视党建工作,工作上有安排有部署,但也有少数干警认为党建责任是领导责任、“一把手”或书记责任,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层层落实抓党建的责任没有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主要表现为抓党建“不主动、不经常、不深入”三个方面的问题。不主动是指立足检察视角,谋划机关党建工作的少,被动应付的多; 不经常是指党建活动临时性、随意性大,缺乏规范性、持续性的运行机制,部分党员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有时无法参加组织活动;不深入是指加强党建方式方法针对性不强,党建主业意识不突出,精力投入和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制度建设不到位。全市检察机关都能够按照上级组织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好规定动作如“三会一课”、领导干部上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但在如何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如何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上,结合各自院情和检察工作实际,深入思考不够,创新水平不足,出台党建工作制度不多,习惯对着党建任务抓,激发党员作用方面方法不多、做得不够,存在统筹不够,内容形式单一,不够丰富,浮在表面,吸引力不强的现象,没有把抓党建与抓制度建设、抓检察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缺乏系统谋划。
三是督查考核不到位。当前存在着对党建工作考核不科学的问题,考核方法相对简单,干部任用和党建考评结果联系性不强,并且没有将奖惩、评先选优等有机地联系起来,考核偏重于数据指标,如一年上几次党课、开展活动情况、下发几个文件等,而不是从党建与中心工作结合及成效上进行科学考核,导致对党建与中心工作结合的研究上不重视,成效上不明显。有的检察干警认为业务工作是上面要求的,必须抓紧并且必须抓好,而党建工作是软任务,工作弹性大,做多做少、抓与不抓都不会影响大局,以致机关党建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有些负责党务的同志也存在党建工作可以拖一拖,缓一缓等思想。
四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推进、同落实不到位。新时代对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如何结合,如何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认为总体上,全市检察机关对党建工作思想上都很重视,但还是存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推进、同落实不到位现象,特别是党务工作者绝大多数是兼职工作,又是在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环境下,大多党务工作者忙于办案,办案压力大,参加党支部活动不积极、不完整、不经常,案子来了没时间参加,临时有事又提前走了,仍然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
四、改进的思路与措施
一是强化一个认识。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各级党组织的第一责任和最大政绩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工作理念,党建强才能业务强,始终坚持党建与业务并重,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以贯之抓紧抓实,党建强才能队伍强,要始终将党建工作作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不断强化干警党性教育。
二是打造一个品牌。树立以党建品牌引领发展的理念,党建品牌强检察品质才能强,要以品牌建设打造品质检察,将业务工作目标与党建品牌目标同步提出、同步推进,以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品牌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活动载体,搭建党员作用发挥的平台,努力提升党员干警素质和工作水平,着力将组织资源转化为服务基层资源,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优势。
三是完善三项机制。完善“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建+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工作机制,做好党建与业务二者之间目标对接,紧紧围绕业务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把业务发展的重点作为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联席会议,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措施,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实现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强业建的目标。完善层层加压、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加强党建工作,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再严的要求、再高的标准,不落实责任就是一句空话。实现党建责任与业务责任同落实,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党组书记履行本单位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党组副书记的直接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层层落实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的工作职责,将党建工作列为检察重点工作来抓,避免党建、业务“两张皮”。完善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建立党建目标量化考核机制,在年度考核中,对各科室、党支部在落实党建工作中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突出表现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对党员干警个人重点在参加政治学习教育、参与检察中心工作、勤政廉洁和目标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优评先重要依据,实现党建、队建、业建一体统筹,工作成效一同显现。老笔杆子laobiganzi文库会员价格限时优惠中,每天更新材料,有意加入请联系lbgzkf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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